我国体制改革对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影响
浅论新形势下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改革策略
下做好劳动 者的卫生保健工作 , 保障国民经 济快速 、 稳定、 可
持续 的发展成 为时下的工作重点 。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职 业病 防治工作陷入 了困境 , 职业卫生研究相 对滞 后 . 这与经 济体制改革 ( 划经济 向市场经济转变) 计 、工矿企业结构调 整、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等宏观形势的变化是 分不 开的. 主要
得职业病诊断资格 , 诊断人 员为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 资格的
职 业 医 师 , 担 职 业 病 诊 断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在 进 行 职 业 病 诊 承
理、 综合 治理 的工作方针 。职业病防治机构如何 在新 形势
断时应当组织 三名以上取得职 业病诊断资格 的职业病 医师 集体诊 断。 职业病诊断证 明书 》 由参与诊断的职业病医师 《 应 共同签 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 职业病诊 断应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 职业病危 害接触史和 现场危 害调查及评价 、 临床表现及辅助 检查结果等 资料 . 并 规定没有证据 否定职业 病危害 因素与 病人 临床 表现之间有 必然联 系的 .在排陈其他致病 困索后 应 当诊断为职业病 。
2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职 业病 防治 法》的 出台 ,将把
职 业病防 治工作 纳 人法制 化轨道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并 将 于 20 年 5月 1日起 正式 旖行 我 国 , 02
度, 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建立 职业危 害的申报 制度 , 规定用
人 单位 对 依 法 公 布 的职 业 病 目录 所 列 职 业 病 危 害 项 目应 当
及 时、 如实的 向卫生行政 部门申报 , 接受监督 《 中华 ^民共
呈现 以下 特 点 :
1 业病 防治 工作 的宏观形 势 发生 变化
国办发〔2009〕43号_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
党的十七大提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突出问题是:一是职业病病人数量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50多万例,近年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
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
二是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近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1万多例。
三是职业病危害范围广。
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
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
职业病防治的必要性及防控措施
职业病防治的必要性及防控措施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进入到了发展高峰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劳动强度也随之增强,这就提高了职业病的发病几率。
这就需要人们加强对职业病的认识,减少职业病对人群的危害。
基于此,本文重点探究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分析职业病防治的必要性,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职业病;防治;必要性;防控措施引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动力与活力,从我国市场经济大环境来看,我国市场经济依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不得不进行改革,这就提高了生产人员的工作强度,大大提高了职业病发病几率。
我国产业众多、地大物博,所以职业病危害因素也非常广泛,包括传统工业、新兴产业、第三产业等,无论哪个行业都会涉及到职业病,职业病危害情况也变得非常严峻。
加强职业病的控制与预防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已经成为了我国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需要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这样才能够为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提供重大保障。
1、职业病防治的必要性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岗位活动当中,由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有害物质而引发的疾病。
国际上各国法律都有关于职业病预防层面的规定,通常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疾病都是职业病。
由于我国职业病分布非常广泛,无论是传统工业还是新兴产业、第三产业都存在着职业病,我国患得职业病的人群多达3亿人以上,病发、死亡数量占据世界首位。
再者,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式非常严峻,虽然我国在十年前对职业病的关注程度非常高,但是近些年也呈现出了凹形反弹现象,职业病人群逐年上升。
我国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
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因职业病、工伤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000亿元,间接损失达到了2000亿元。
职业病会严重影响劳动者的健康,甚至导致劳动人员直接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其中尘肺是主要的职业病,占据职业病的70%,包括建筑行业(居多)、教育行业、化工行业等。
职业病法意义
1 <职业病防治法>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它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职业卫生工作所取得的丰富经验,充分肯定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它对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将产生历史性的、巨大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种新职业危害因素大量增加;部分用工单位无视国家的有关规定,只顾追求自身利益,不配置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侵犯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对职业危害缺乏认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企业中存在的职业危害熟视无睹,放松对企业的监督和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等。
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人群覆盖面超过了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
职业病的危害性不但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过早的丧失劳动能力,而且诊治、康复的费用相当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
职业危害问题依然是威胁我国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强调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明确了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力、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此,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病例数,均居世界首位,因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百亿元人民币。
每例尘肺病人每年的经济损失为3.41万,新增尘肺病例每年经济损失6亿多元的速度增加。
职业病和职业外伤造成的全球经济损失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4%。
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根治手段,但是可以预防。
2024年职业卫生管理与展望(2篇)
2024年职业卫生管理与展望中国加入世贸及我国卫生体制的改革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有什么样的影响?企业职业卫生依法管理的现状和前景如何?这些是每个职业卫生工作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现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这一典型的国有特大型钢铁企业为代表,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一年半了。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蜕变的艰难历程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是否受到了冲击?中国加入世贸及我国卫生体制的改革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有什么样的影响?企业职业卫生依法管理的现状和前景如何?这些是每个职业卫生工作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现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这一典型的国有特大型钢铁企业为代表,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1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与徘徊鞍钢作为共和国的钢铁长子,职业卫生工作起步是很早的。
1951年成立了鞍钢劳动卫生研究所(简称劳研所),专门从事企业的职业病诊治、职工健康体检、劳动卫生监测、劳动防护设施研制和劳动卫生科研课题的研究。
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逐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公司设有安全、环保和卫生等职能处室,管理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鞍钢工会设有劳保部及劳动保护专业委员会,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卫生处及各职工医院设有预防科,厂内门诊部设公卫室,工厂保健站配有公卫医师(士),各厂矿设有专职的劳动卫生管理人员,各保健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职工健康档案,劳研所建立了劳动卫生档案。
从作业粉尘浓度抽点监测和尘肺筛查逐步发展到对多种毒物和物理危害因素的定点定期监测以及各种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定期体检。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深入现场测试、调研,深受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同时,鞍钢同本钢、武钢等几大钢厂协作开展了大量的职业卫生科研工作,完成了卫生部和(原)冶金部下达的多项科研课题,参与了许多行业职业卫生标准和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前期调研工作。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与展望(三篇)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与展望职业卫生管理是指企业对其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作业过程和卫生设施进行管理,以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员工健康的重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文将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目前,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职业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对一些新型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缺乏明确的规定,不能很好地保护从业人员的权益。
2.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企业对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注重表面的管理,对于职业卫生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够全面,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得不到充分保障。
3.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意识不强。
一些从业人员对职业卫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防护意识和行动措施,容易忽视职业卫生问题。
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展望虽然现状存在一些问题,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发展仍然具有广阔的前景。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应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对新型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的规定,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包括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科学的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和培训等。
3.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卫生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行动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
企业应加大对职业卫生管理的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加强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保护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
三、总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对员工健康的重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增加投入力度和加强监督执法,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必将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及职责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及职责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及职责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公司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组员: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二、各岗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人:车间主任组员:班长三、生产部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及职责 [篇2]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我国正处在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防治任务极其繁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遏制职业病高发的势头,《通知》对我部和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我部负责以下职责:一是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06•【文号】国卫职健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央企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有关单位: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能力。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服务保障民生。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服务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坚持行政主导,明确功能定位。
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和协调推动作用,加强资源整合融合,明确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功能定位和重点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能力建设。
围绕职业病防治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
坚持创新发展,完善体制机制。
强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强化运行管理和评估,促进职业病防治职责全面落实。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健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满足新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1我国职业病监管及防治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职业病监管及防治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河南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曾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该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鉴定防治体制的弊端。
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职业病已成为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
我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职业病人死亡数量和新发现病人的绝对数量均居世界首位,成为职业病危害最严重国家之一,而我国职业病的鉴定与防治工作却与世界先进国家有较大差距。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发布《职业病目录》,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十大类115种。
我国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经历了3个阶段:从建国初期到1998年,职业卫生监管主要由劳动部门负责;1998年机构改革后,原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划转至卫生行政部门;2003年,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能划转到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又明确将此项职能划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能由卫生部门和安监部门共同承担。
我国职业病的现状及特点我国职业病的现状。
近十年来,我国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
发病人数从20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
据有关部门粗步估算,我国现有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危害的职工总数超过2亿人,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平均每年新发职业病人数高达2万,其中尘肺病发病数占80%,急、慢性中毒约占20%;现存累计患者67万余人,而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报告数字。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
•
根据各地职业病报告,截至2005年末累计报告 职业病66.5万例(中毒等从1991年计算),其中:
温州三洋盛凯鞋厂 2002,7 苯中毒
广东安加公司 甘肃酒钢热电厂 贵州水钢炼钢厂 2001
亡1人
罚款10万元
罚款18万元
正己烷中毒 12人中毒
2003,3 窒息性气体 65人中毒,亡3人 2003,6 煤气 27人中毒、亡3人
时间 地区 2001 陕西洛南 2002 广西广龙村 2003 江西修水县 广西马山县 福建仙游县 2004 青海互助县 大通县
2005年03月20日 07:26:39 来源:北京青年报/重庆晨报
• 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和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镍氢电池和镍镉电池。2004年5月以来, 相继发现部分员工血镉、尿镉增高。截至2004 年底, 对1021名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177 人符合镉中毒观察对象标准,2人确诊为职业病 患者。 2005年3月18日65名民工向法院提起诉 讼,状告当地两家电池厂,要求1635万元的医 疗和精神赔偿
2.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 因及对策
2.1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 2.2 职业病发病底数不清 2.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较低 2.4 劳动者健康权益维权难 2.5 政府举办的职业卫生服务定位不清,职业病防 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1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 a. 部门之间职业病防治长效协同工作机制不完善 b. 地方政府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不到位 c. 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不合理,监管责任不落实 d. 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不强,或由于违法成本 低,故意违法犯法严重 e.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缺乏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监管职责历史更替
国家安监总局前身
2005年,成立了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而 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监总局实行部 门管理的国家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诞生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办发〔2008〕 91号),其中国家安监总局三定方案里,增设职业安全 健康监督管理司。
谢谢!
职业病监管部门历史更替
现场检测室 胡敏 2013-10-22
三次重大变化
第一阶段: 自新中国成立到1998年, 职业卫生监管主要由劳动部门 负责;
三次重大变化
第二阶段: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 将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 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
三次重大变化
第三阶段: 2003年,将卫生部承担的作 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划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又明确将此项职能划 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这 方面的职能划给了国家煤矿安 监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职能
1、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 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 2、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 法规章和标准;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职能
4、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6、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7、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职责卫生监察职能部门交替图
1998年
2003年 2005年
国家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
国家卫生部
国家安监总局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前后对比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职业卫生管理与展望(三篇)
职业卫生管理与展望职业卫生管理是指对工作环境、工作过程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综合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制定一系列控制和管理措施,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并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的一种管理活动。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劳动者们不断提高自身权益的意识,职业卫生管理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以下将从职业卫生管理的意义、现状以及未来展望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职业卫生管理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工作强度的加大,工作环境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而职业卫生管理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监测、评估和改善,可以有效降低劳动者患病和事故的风险,保障其身心健康。
职业卫生管理还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技能培训,提高其健康意识和应对危害的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健康。
其次,职业卫生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表明,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劳动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职业卫生管理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通过合理控制工作环境、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水平,可以减少劳动力资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卫生管理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法规和标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
其次,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
一些企事业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甚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一些违法企业通过资金、人力等手段规避职业卫生监管,使一些劳动者长时间处于有害环境中。
此外,劳动者职业卫生意识的提升还有待加强,一些劳动者对自身的职业健康问题关注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面对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未来展望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并构建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对 于 职 业 病 来 说,应 做 到 早 预 防 早 发 现 早 诊 治,对 劳 动 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并通过电视、报刊、培训 机构及本单位组织等途径加大职业病相关知识的宣传,使劳 动者能够对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知识有所了解。 同时应加强用人单位对于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深入开展 职业病预防,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定期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减少或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2.5 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管理
0 引言
职业病防治机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主要监督管 理部门,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相关管理工作还处于较为 薄弱的状况,工作人员甚至管理者的管理思想均存在一定的 局限性,加之自身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不适应当前职业病防 治工作的需要,导致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监督管理工作中一系 列问题的发生,对职业病防治进程造成一定的影响。
3 结束语
对 于 职 业 病 防 治 机 构 来 说,必 须 认 真 对 待 职 业 病 防 治 赋 予 的 工 作 职 责,结 合 自 身 实 际 和 社 会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需 求 ,理 清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的 思 路 和 发 展 方 向 ,不 断 的 学 习 、 改 革 和 创 新 ,完 善 监 督 管 理 思 路 ,建 设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管 理 策略 [3]。
现当下,无论是社会,还是用人单位,均缺乏对于职业病 防治的认识,尤其是部分用人单位,注重自身经济利益,而忽 略了职业病的防治。作为用人单位来说,缺乏对于职业病防 治 工 作 的 重 视,不 注 重 劳 动 者 的 身 体 健 康,加 之 用 人 单 位 自 身职业病防治及监管工作不到位,均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了 极 大 损 害,若 不 加 以 干 预 ,间 接 加 大 了 我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工 作 的难度。 1.3 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水平缺乏
202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根据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2024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打好职业病防治攻坚战。
职业病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伤,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都有严重的影响,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不利的。
因此,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职业病防治目标,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1. 加强职业病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健全职业病防控制度。
2. 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普及活动,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3. 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力度。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量监测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4. 加强职业病诊断和救治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诊断的准确率。
加强对职业病的诊断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病诊断能力。
完善职业病救治机构建设,提高救治效果和质量。
5. 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评估机制,对各地区和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
2.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增加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效果。
3. 加强科学研究,推动技术创新。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的创新,提高防治水平。
4. 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法律保障。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选择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选则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目的是什么?A. 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B. 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C. 改善职业环境D. 实现职业病的彻底根治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了职业病的分类,以下哪种不属于其分类?A. 尘肺病B. 铅中毒C. 肩周炎D. 硅肺病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哪项属于用人单位要履行的职责?A. 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评价B. 提供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C. 进行职业病诊断D. 保障职工的正当权益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下哪项不正确?A.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B. 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C. 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D. 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公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关键数据和检测报告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职工的权利?A. 有权拒绝从事有职业致病危害的劳动B.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防护设施和用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C. 有权检举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职责的行为D. 有权拒绝接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对于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以下哪项不属于其规定范围?A. 职业病患者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B.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工伤认定和给予工伤待遇C. 职业病患者可享受工伤医疗和康复D.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停止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有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以下哪项不属于其范围?A.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B. 没收违法所得C. 罚款D. 可能处以刑事处罚8. 以下哪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A. 用人单位应当以技术措施为主,配合管理和个人防护B.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C.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D.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职工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以下哪项不是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A.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的档案B.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的宣传教育C.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价D. 用人单位应当适时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进行更新和改进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要求?A. 评价应当以职业病危害的性质、程度和暴露程度为基础B. 评价应当以职业病危害的潜在危险性为基础C. 评价应当以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为基础D. 评价应当以职业病对职工健康的影响程度为基础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职责,以下哪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A. 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的交流服务B.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C. 处理职业病的工作D.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康复救治12. 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后,职业病防治法还保持了较高的适用价值和积极实践,以下哪个不是其适用范围?A. 在规范劳动用工关系B. 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C. 在调整劳动力资源配置D. 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13. 职业安全是保障劳动者健康和安全最直接、最实际的途径。
202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模板(5篇)
2024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模板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进程,职业病的发病率逐年增加,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提高劳动生产率,2024年度我们将制定一份全面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 提高员工的职业病意识和预防意识,降低职业病发病率;2. 加强职业病预防措施和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行业的职业病防治水平;3. 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政策,加强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三、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1.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 完善职业病防治监测体系,建立定期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制;-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研究,及时调整和改进职业病防控措施。
2. 健全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技术标准- 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完善职业病防护技术标准,制定行业职业病防治行动指南。
3. 加强职业病宣传教育- 开展职业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建立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4. 完善职业病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职业病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完善职业病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及时查处职业病事故责任。
5. 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 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的投入,促进职业病防治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的推广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能力。
四、实施机制1. 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2. 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3.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教育,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4.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五、组织保障1. 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作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2. 加强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3.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评估报告
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评估报告职业病是广大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各种有害因素长期作用而引起的疾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政策,并在每个五年计划中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的水平。
本文将对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评估报告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一、职业病形势评估根据报告显示,我国目前仍存在着职业病防治面临的诸多挑战。
一方面,一些职业病的发病人数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工矿企业、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
另一方面,新兴行业中也出现了新的职业病问题,如电子制造业中的静电伤害、IT行业中的颈椎病等。
因此,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二、职业病防治政策评估报告指出,在过去五年中,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职业病防治政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例如,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提高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水平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三、职业病防治技术评估报告显示,随着科技的发展,职业病防治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进步。
例如,新型的防护材料、职业病筛查技术的应用等,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手段。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技术问题,如职业病防治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较慢、应用不广泛等。
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评估报告指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过去五年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劳动者普及了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了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但是,也存在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内容不够科学准确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职业病防治机构评估报告显示,我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在过去五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加强了职业病监测、诊断和治疗等工作,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但是,也存在着机构之间协作不够紧密、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章编号: 1006-3617(2010)03-0177-05 中图分类号: R13 文献标志码: B【管理与监督】我国体制改革对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影响王焕强摘要: 通过文献回顾,运用卫生管理学理论知识,分析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变化、体制改革对其自身的影响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结果表明:由于我国大陆企业改制、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相关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影响,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模式和数量均发生了明显变化。
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应将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纳入职业病防治体系,充分发挥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功能,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以达到“治未病”的目的。
关键词: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企业改制;职业病防治The Changes of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s Providers in Enterprises by System Reform in ChinaWANG Huan-qiang (National Institute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Poison Control , 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 Beijing 100050, China )Abstract : Through consulting and analyzing a large number of interrelated documents, and utilizing the theoretical knowledge of health administration, the changes of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s providers in enterprises are illustrated, and also the influence by the system reform and the future trends of the changes. The evidences indicate what is significant changed is not only the model, but also the number of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s providers in enterprises, and it mainly depends on three correlation factors in system reform including the state -owned enterprise reform, the supervision functions on occupational health being adjusted and transformed,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ystem reform and the combined influence. In the face of the severe situation of the nationwide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s providers in enterprises should be brought into the system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be given full play to provide the basic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s. The ability of them should be enhanced and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treating before illness”.Key Words: 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s providers in enterprises; system reform;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occupational disease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1 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变迁概况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公布的1991年以来我国大陆工业部门职业病防治院所数量及其床位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数、疗养院数、门诊机构数等[4],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大陆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变化情况。
工业部门职业病防治院所数从1991年的37家减少到2001年的21家,床位数从1991年的1 515张减少到2001年的810张(图1)。
工业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防疫站)从1991的476家减少到2006年的166家,减少65%;工业部门疗养院数从1991年的562家减少到2006年的61家,减少89%,其中2002年急剧下降(图2)。
图1 1991~2006年我国大陆工业部门职业病防治院所和床位数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作为职业病防治的基础和主力军,为我国大陆职业卫生工作的长足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企业所有制和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重经济效益,轻劳动防护”的错误思想在许多用人单位中滋长,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受到极大挑战[1-2]。
很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被剥离、重组、改制、拆分,大批基层一线的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消失,而市场缺乏培育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力量的有效需求环境,导致整体社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不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3]。
由于我国大陆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众多,职业病危害分布广,随着职业病危害的逐步暴露,将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最近云南水富县“怪病”事件、湖南民工深圳打工群体尘肺事件、河南郑州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等,都是职业病问题的集中体现。
[基金项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青年基金项目(编号:09H0505)[作者简介]王焕强(1968-),男,硕士,研究员;研究方向:职业卫生管理;E -mail :huan8885@[作者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100050图2 1991~2006年我国大陆工业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疗养院数量变化一些企业不再设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其职业卫生管理职能由企业安全环保部门或卫生处取代,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监测全部或部分委托地方相应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一些企业将曾经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压缩成一个科室并归属企业综合医院。
厂矿企业门诊部、所大量消亡,企业职业病防治职能乏人管理。
2 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变迁的原因2.1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的企业改制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30余年,中国的经济发展举世瞩目,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与日俱增。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由于缺乏可鉴的前人经验,改革只能以沿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逐渐探索。
但是,作为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在企业改革中往往被忽视。
1995年,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关于若干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国经贸企[1995]184号),其中虽提出企业自办的防疫站、专科防治所、疗养院、门诊部等卫生机构原则上由企业决定是否分离,但也明确指出以防治职业病为主的卫生机构可以继续保留在企业。
然而,大部分地方和企业在执行政策时,想方设法将这些卫生机构当作包袱扔掉,特别是一些不景气行业企业。
大量的企业医院通过产权改革与国有企业分离,其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监测职能随即消亡或逐步弱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流失。
此外,大量工厂内设保健站或医务室曾为广大中小企业职工担当职业病防治、维护职工健康作出了很大贡献,在改革中亦急剧萎缩。
例如,上海的工厂内设保健站或医务室,从1990年的6947个下降到2004年的924个,减少了86.7%,致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受到冲击[5],企业职业病防治能力明显弱化。
2.2 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调整和行业管理弱化1949年以来,我国大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发生了三次重大变化[6]。
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频繁变更、配套措施难以及时保障、监管不力等,是导致企业不重视其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和维护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包括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等九大产业部被撤销。
这些产业的职业危害普遍比较严重,职业卫生的行业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
随着机构的划转、拆并和职能调整,职业病防治的行业管理基本不复存在。
2003年撤销国家经贸委管理的九个国家局时,虽然成立了10大工业行业协会,赋予部分政府职能,但是行业协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功能基本没有建立。
2.3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30余年来所取得的成就是多方面的,这既包括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卫生医疗队伍自身建设,也包括整个卫生资源扩大以及医疗科技水平的发展等。
但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仍然不足。
2000年1月,《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01]112号)拉开了两项体制改革的序幕,卫生防疫站变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很多独立职业病防治院所(包括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整体职能被一分为三:预防并入CDC;监督并入卫生监督所;诊断和治疗并入综合医院。
可是这些机构不仅对职业健康和职业卫生管理都不够重视,更缺乏有效地影响企业行为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2.4 体制改革的综合影响上述三个层面的体制改革,在不同历史时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综合影响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图3)。
在政府职能调整中,曾经发挥职业病防治重要作用的行业管理被弱化,而卫生部门也在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大部分独立的职业卫生专业机构被合并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工作被削弱,致使对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如2001~2005年,湖南省三级职防机构人员减少近200人,10家独立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只保留了3家[7]。
一些企业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或者因得不到管理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纷纷撤掉行业卫生机构,不愿意做职业病诊断。
改革前,云南省曾经有17个职业病诊断组,其中行业企业占16个,至2005年行业诊断机构只剩9家,诊断人员从144人减少到86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