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处罚条例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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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及处罚细则

劳动纪律及处罚细则

劳动纪律及处罚细则一、劳动纪律1.准时上班:员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作。

2.遵守工作制度:员工应遵守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更改或跳过工作程序。

3.行为规范:员工应以文明的姿态和礼貌的语言对待同事和上级,不得进行侮辱、诽谤、暴力等不良行为。

4.保护企业财产:员工应爱护企业的财产和资源,并正确使用、保管企业所提供的工具和材料。

5.保守商业机密:员工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不得盗窃、贪污:员工不得盗窃、贪污企业的财产或进行一切违法的经济活动。

7.不得接受贿赂:员工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不得拖欠工作:员工不得因无故不辞而别或逃避工作任务。

9.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员工应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

10.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二、处罚细则1.警告处分: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警告,并要求改正错误。

2.非正式记过处分:对于不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员工口头或书面的记过,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3.正式记过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给予员工书面的记过,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4.扣除工资:对于拖欠工作或无故缺勤的员工,可以按照实际缺勤时间扣除工资。

5.调岗或辞退: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以调岗或辞退。

6.经济赔偿:对于故意损坏企业财产的员工,根据损失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7.法律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员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劳动纪律及处罚细则,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同时,在执行处罚时还需注意程序公正、明确规定违纪与处罚的衔接、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等原则。

劳动纪律及处罚细则的目的并非惩罚员工,而是通过严格的约束和规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公司劳动纪律与纪律处罚条例

公司劳动纪律与纪律处罚条例

公司劳动纪律与纪律处罚条例一、目的:有助于员工自律,帮助员工改正错误,回归正确。

二、打卡/打指纹制度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打指纹制度,将考勤记录在考勤卡/指纹考勤机上。

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卡/打指纹。

个人原因没有打卡/打指纹,但提供部门主管证明按时出勤的,首次不影响全勤奖发放,二次及以上取消全勤奖,三次(含三次)以上,将减浮动绩效奖金或岗位补贴10元/次。

首次外出办事必须打卡/打指纹,并于卡上(指纹考勤则在《员工月度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事由,交部门主管签字证明。

第二次及以上外出实行登记,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指纹考勤则在《员工月度外勤登记表》)做好记录后,由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如下班无法及时回公司打卡的,应在第二天补办签卡手续;外勤无法打卡的,须于卡上(指纹考勤则在《员工月度外勤登记表》)注明原因,由部门主管签字证明;打重卡必须于当天持卡向行政部提出签字证明,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办理的,首次不影响全勤奖发放,二次及以上取消全勤奖;严禁代人打卡,违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考勤卡上的任何记录不得擅自涂改,或故意檫抹;违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机出现故障,发生误打或错打,应立即通知行政部负责人处理,不得自行改正;其它未明确规定的特殊缺卡情况,可由当事人向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报告,经审核签卡后,按审批情况处理;迟到。

公司上班时间为早上九点正,超过九点正打卡视为迟到;员工每月前二次迟到,且每次不超过20分钟的,不扣薪酬,但不享受全勤奖;超过2次或超出分钟数的,超出部份每分钟减当月绩效奖金或岗位补贴1元,季度累计迟46到含10次以上,或季度累计含60分钟以上,当季度绩效考评为含B-以下;1个月内迟到超过5次,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达两次,或年度内累计超过10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早退。

公司正常下班时间是18时正。

没到18点打卡,而部门没有作外出工作安排或没办理相关外出工作手续的视为早退;每早退1分钟减当月绩效奖金或岗位补贴1元,季度累计早退含3次以上,或季度累计早退含15分钟以上,当季度绩效考评为含B-以下;一个月内出现早退超过2次,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达两次,或年度内累计超过5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公司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2011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接受公司管理的人员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适用条款。

如劳务派遣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达到开除程度的,应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细则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处分轻重与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职(降级)。

(四)留用察看(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

(五)开除。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记过,12个月。

(二)降职(降级),24个月。

第七条违法违纪违规员工除受到行政处分外,还将受到如下处分:(一)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任职务,不得提升职级,不得提高工资分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并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竞聘或组织选拔。

受到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

(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含月奖、年奖,下同)按80%发放;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60%发放。

处分期满后,视其表现,经原处分单位考察批准,可恢复原待遇。

劳动纪律处分制度

劳动纪律处分制度

劳动纪律处分制度
1、轻微犯规:员工有下列行为作扣分5—10分处理
●当班期间没佩戴员工证。

●没按规定时间用餐(用餐时间为上午11:30—12:30,下午17:30以后,中班、直落班用餐除外)。

●无故迟到或早退。

●工作时间内做私人事情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2、严重犯过:员工有下列行为作扣分10—20分处理
●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看手机、吃零食等)。

●工作散漫(故意拖延工作进度)。

●随地吐痰、抛垃圾及烟蒂。

●未经上级同意擅离工作岗位。

●当值时睡觉(午间11:30—13:30休息除外)或闲逛。

●在当值时下棋或进行其它游戏。

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条例为加强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企业文化及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1。

1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职工。

1。

2各部门职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1.3本条例是对公司职员不规范行为的约束准则,是正常执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基本保证。

对于工作人员不规范行为,根据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处罚,同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出勤管理规定1。

工作时间①行政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按实际通知调整上下班时间)②保安员: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0;晚班00:00—8:002. 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无故缺勤。

3. 请假须遵循逐级审批原则,采用《请假单》形式,写明请假类别、请假原因及时间.请假一律以《请假单》为准,凡口头请假、电话请假等,原则上一律不允许。

属特殊情况,必须电话请假的,事后应自觉补写《请假单》,作为员工每月考勤凭证。

4。

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外出小区,不得超过1.5小时,超过1.5小时的,则按请事假办理手续.临时外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外出者一律填写《临时外出记录单》,交由客服前台记录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5。

考勤统计工作由客服部主管负责,每月汇总考勤记录并于次月5日前统一进行上报。

6. 工作期间,出外派工或事务巡查的员工,完成后必须返回服务中心本岗位随时待命,不得到处闲逛或做个人私事。

7。

严格服从公司管理,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及集体活动。

8. 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服从管理,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9。

工作时间内,严禁玩耍手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10. 工作时间内,如需离开办公室,必须向前台告知去向。

11。

行为规范、举止端庄,使用文明用语,上班期间必须着公司规定工作服装,佩戴工号牌。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模版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模版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本处罚细则所称处罚,是指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以达到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工作秩序的目的。

第四条违反劳动纪律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或是对公司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行为。

第五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相应处罚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未经批准离岗、未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等行为。

对于迟到、早退的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天工资10%作为处罚,第三次扣工资当天工资20%并记入员工档案。

对于擅自离岗、未经批准离岗的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天工资20%作为处罚,第三次扣工资当天工资30%并记入员工档案。

2. 违反保密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客户资料泄露等行为。

对于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立即解除该员工与公司的合同关系。

对于客户资料泄露的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给予3个月停薪留职处分,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第三次解除与公司的合同关系。

3. 违反安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等行为。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给予扣发当天工资10%作为处罚,第三次扣工资当天工资20%并记入员工档案。

对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给予扣发当天工资20%作为处罚,第三次扣工资当天工资30%并记入员工档案。

对于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行为,第一次给予扣发当天工资30%作为处罚,第二次扣工资当天工资50%并记入员工档案,同时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可以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来制定,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细则:
1. 警告处分: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通常是第一次或轻微违纪时采取的处分措施。

2. 记过处分: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书面记过处分,并将此处分记录在工作人员的档案中。

记过处分会对员工的晋升和奖励产生一定的影响。

3. 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书面记大过处分,并将此处分记录在工作人员的档案中。

记大过处分会对员工的晋升和奖励产生较大的影响。

4. 降职处分:对重大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降职处分,即将其从原职位降为低一级的职位。

降职处分会对员工的职业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5. 辞退处分: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解雇处分,即终止其与雇主的劳动关系。

辞退处分是一种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会对员工的职业前途产生极大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细则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违纪行为和程度而有所区别,同时还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的特殊性。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来制定和执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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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根据不同的劳动违纪行为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处罚形式:
1. 书面警告:对于比较轻微的劳动违纪行为,公司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对违规人员进行警告,告诫其遵守劳动纪律。

2. 罚款:对于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影响的劳动违纪行为,公司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罚款处罚,以作为经济上的惩罚。

3. 薪资扣减:对于恶意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公司可以对违规人员的薪资进行一定比例的扣减,以达到惩罚和警示的效果。

4. 停职扣薪: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公司可以对违规人员进行停职处罚,并相应扣减其工资待遇。

5. 解聘: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定情况下的丧失担任职务资格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处罚措施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并且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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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违反劳动纪律的惩罚细则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订立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如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私自离岗、拖延工作、泄漏商业机密等。

严格管理是企业进展的基础,为了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实施,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必需严格惩罚。

本文将讨论违反劳动纪律的种类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一、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是最常见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之一,严重影响公司生产和工作效率。

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应实行严格的整治措施。

实在的处理方法如下:1. 一次性迟到/早退:口头警告,记录员工考勤记录。

2. 二次性迟到/早退:记入员工档案,以警示员工。

3. 三次性迟到/早退:扣除当月基本工资20%。

4. 四次性迟到/早退:扣除当月基本工资50%。

5. 五次及以上性迟到/早退:视情节严重,可能辞退员工。

二、私自离岗、玩忽职守私自离岗、玩忽职守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导致工作上显现很多隐患,影响工作质量和生产的稳定性。

要严格惩罚这种行为的员工,实在的处理方法如下:1. 一次性私自离岗/玩忽职守:口头警告,记录到员工档案。

2. 二次性私自离岗/玩忽职守:扣除当月基本工资20%。

3. 三次及以上性私自离岗/玩忽职守:视情节严重,可能被开除。

三、无故旷工无故旷工是员工违规行为的紧要表现,假如可遇而不可求的员工不按时出勤,将极大地影响企业的进展,因此,应当实行措施予以惩罚。

实在的处理方法如下:1. 1-2天旷工:扣除当月基本工资20%。

2. 3-5天旷工:扣除当月基本工资50%。

3. 6天及以上旷工:可能被开除。

四、泄漏公司机密泄漏公司机密不仅是员工的劳动纪律问题,同样也是违法行为和商业犯罪,公司应实行严格措施防止商业机密外泄。

实在实行的处理方法如下:1.泄漏公司机密:员工应立刻被解雇,并告知他们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结论违反劳动纪律不仅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而且影响企业的竞争力,这是企业的生存所必需严厉对待的问题。

有效的考勤管理和纪律惩罚是防备员工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因此,对于违反劳动纪律问题必需严格订立相关规定。

劳动纪律与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与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与违纪处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维护良好的企业秩序,保障员工权益,加强企业的凝集力和集体荣誉感,订立本《劳动纪律与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正式员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定义和解释1.劳动纪律: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2.违纪行为: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违反工作纪律、职责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

3.处分:指依据违纪情节和影响程度,对违纪员工进行的一种纪律惩罚活动。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1.员工应按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2.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布置,不得私自加班或擅自请假。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加班,须事先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办理相应手续。

4.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或加班等行为将被记录并计入员工考核评估。

第五条工作纪律1.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定时完成工作任务。

2.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不得使用公司资源进行私人用途。

3.员工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4.出差期间,员工应依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私自布置个人活动。

第六条仪容仪表1.员工应保持乾净的仪容仪表,着装得体、整齐,并佩戴工作证件。

2.员工不得穿着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服装或佩戴不恰当的饰品。

第三章违纪处分第七条违纪行为的分类1.一般违纪行为:包含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私自使用公司资源等细小违纪行为。

2.严重违纪行为:包含偷窃公司财物、泄露商业秘密、违反职业道德、损坏公司设备等严重违纪行为。

第八条处分的形式1.警告:对一般违纪行为,首次违纪者可予以口头警告;再次违纪者可予以书面警告。

2.记过:对多次违纪者或严重违纪行为经过调查属实的,予以记过处分,并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

3.解聘:对涉及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将予以解聘处分。

3号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3号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字[2011]03号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01107第一次修订)签发:2011年8月9日颁布 2011年8月11日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3.1 公司办公室负责拟制、修订、完善本办法,负责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3.2 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3.3 全体员工执行本办法。

4 程序内容:4.1考勤界定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

夏季作息时间为8:00-12:00,14:00-18:00;冬季工作时间为8:00-12:00,13:00-18:00。

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晚上可以安排加班。

周六公司通常安排半天管理人员学习时间,周日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加班。

4.2 出勤天数界定4.2.1出勤天数分为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两种计算方式。

4.2.2 应出勤天数界定:生产类、检验类、中管类、技术类岗位应出勤天数为:当月日历天数—当月星期日的天数—当月法定假日。

4.2.3 实际出勤天数界定:a.生产类、检验类、中管类、技术类岗位实际出勤天数:正常出勤天数+加班时间换算的加班天数。

b. 高管岗位实际出勤天数为:正常出勤天数+加班天数+法定假日4.2.4 生产类、检验类、中管类、技术类岗位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当月工资。

4.2.5高管岗位实际出勤天数小于应出勤天数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同比例计算当月工资;实际出勤天数大于应出勤天数的,按应出勤天数计算当月工资;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大于应出勤天数且存在事假的,当月可冲抵事假。

4.3 缺勤界定:迟到:未按时到岗。

早退:无故提前下班。

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

脱岗:工作时间内无故离开本职岗位或做私事。

4.4 法定假日:员工除公休日外,享有法定假日。

4.5 请假规定:4.5.1 公假:因公外出,凭主管领导签批的《外出人员放行条》办理考勤。

工厂员工管理劳动纪律违章处罚条例

工厂员工管理劳动纪律违章处罚条例

工厂员工管理劳动纪律违章处罚条例:1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窜岗、睡岗的,每次扣罚10元,严重者和屡犯者记过、解雇。

2工作时间闲谈嬉笑、吃东西、看书报、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罚款10元。

3进出厂区不戴厂牌,不着厂服,衣冠不整者罚款10元。

4讲粗话、脏话、漫骂他人,对上司傲慢粗鲁无礼的,每次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解雇论处。

殴打同事者赔偿医药费和相关费用后直接开除。

5拉帮结派、制造事端诬陷他人、破坏工厂团结之举,罚款100-200元,严重者解雇。

6不服从上级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调配予以罚款20元。

7对上级主管安排有意违抗恶言顶撞或蒙骗、威胁主管的罚款50元并处理解雇。

8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借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而损坏工厂之声誉和利益的,按经济损失费用加倍罚款,并处解雇。

9有意包庇他人违反工厂规章制度,违反法纪之行为,有意隐瞒事实真相阻挠工厂调查工作罚款100元并处解雇。

10向外泄露工厂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盗窃工厂之机密,罚款100-500元,并处解雇。

11未办好放行手续私自携带工厂物品、资料出工厂的,且不接受警卫放行检查强行出工厂的,罚款50-100元。

12对违反工厂规章制度,严重危害工厂利益的坏人坏事不及时制止,视若罔闻的罚款50-100元,当职人员以失职论并处以解雇。

13工作中不遵循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工作不负责,对工厂的生产、安全等管理造成失误,产生不良后果的,以失职论,并处以降职并罚款50-100元,严重者处以解雇。

14遇突发事故不采取解救措施,且借故逃避现场者,当职者以失职论,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5未经指定操作人员或部门主管允许,私自动用他人所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罚款20-100元,并处以记过处分。

16利用工厂办公设备私自复印、打印、传真私人资料,处以20-100元的罚款和记过。

17利用工厂电话或传真机打私人电话,除自付电话费外,另罚款10-50元并记过一次。

18将收到的外来工厂信函、传真资料私自积压或销毁的,罚款100-200元并处以解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模版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模版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劳动行为,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员工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享受平等、公正的待遇,本处罚细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五条企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公平的原则,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处罚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无故旷工;(二)迟到、早退;(三)工作懒散,拒不完成工作任务;(四)违反工作秩序,影响工作效率;(五)盗窃公司财物;(六)参与非法集会、散布谣言;(七)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八)违反职业道德;(九)滥用职权进行私人交易;(十)虐待、歧视他人;(十一)破坏公司设备或财产;(十二)打骂上级领导或同事;(十三)工作期间饮酒、吸烟、赌博;(十四)违反劳动安全制度,导致事故发生;(十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级别,具体处罚措施如下:(一)轻微级别:提醒教育、批评教育、书面警告;(二)一般级别:口头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严重级别:记大过、降低岗位职级、行政处分、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具体处罚的选择应当根据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重程度、员工的工龄、表现以及对企业运营的影响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和权利保障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被发现后,由上级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列具警示记载,并经过集体讨论确认,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调查核实期限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被处罚员工有权提供辩解意见和相关证据,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核实后重新评估处理意见。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文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了岗位职责和规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秩序。

为了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需进行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的范文。

一、事故责任追究类1.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导致工作事故发生的,给予口头警告;造成轻微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造成一般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造成较大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故意破坏、隐瞒、篡改事故证据,以及故意串供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二、违反工作纪律类1.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打瞌睡等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再累计达到3次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擅自离岗、旷工、逃离工作岗位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反纪律类1.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照规定进行工作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泄密、私自外泄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四、违反职业道德类1.行为不端、品行不良、损害单位形象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劳动纪律与惩罚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与惩罚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与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员工的劳动纪律,规范企业内部的行为,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二条法律依据1.本制度的订立遵从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2.企业员工在执行本制度时,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三条出勤纪律1.员工应定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旷工。

2.显现迟到、早退等情况,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请假。

3.未经批准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

4.旷工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进行惩罚,包含扣减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条工作纪律1.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流程,不得擅自调整工艺、规格等。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工作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不得偷窃、挪用公司资产。

3.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客户信息,如有发现将严厉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作纪律1.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流程,不得擅自调整工艺、规格等。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工作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不得偷窃、挪用公司资产。

3.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客户信息,如有发现将严厉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纪惩罚第六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1.对于显现迟到、早退、未经批准请假、旷工等违反出勤纪律的行为,将依照不同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

2.细小违纪行为,将进行口头警告或扣减当月工资的处理,同时需要做出书面检讨。

3.严重违纪行为,包含严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重点失职等,将予以严重警告、降职、停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4.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依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工资、停职、降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第七条职务违纪的处理1.对于职务违纪行为,依据具体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将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劳动纪律奖惩条例

劳动纪律奖惩条例

第一条:劳动纪律处罚种类及权限1.员工发生违纪现象,均应由本人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与其本人谈话,讲明错误所在,将会造成的后果,当时应该怎么做,及以后必须应该怎么做,达到教育本人,防止再发生的目的(对中长期合同工需要处分和短期合同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做好谈话记录)。

和处理情况等记录。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其情节给予处罚:一、下列行为每违反一次,处罚50元,多次发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可视其情节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但扣除部分最多不超过本人月标准收入的20%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全体员工应提前15分钟到岗,凡未到岗者视为迟到;2.员工未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3.员工在工作时间离开生产区域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办理临时请假登记者视为脱岗;4.各工序的班组长、工艺员、机调员工作岗位就是所在班组,除业务联系外,凡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为脱岗;5.技术员的工作岗位就是所管辖的生产工序和本人办公地点,凡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脱岗;6.各室(车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就是所在的单位和生产现场,凡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联系、开会以外)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脱岗;7.员工上班时不允许脱岗;二、有下列行为者每违反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可加大处罚力度,但扣除部分不超过本人月标准收入的20%,多次发生可视情节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1.上班时间睡觉者,一经发现除处罚本人外,并视情节处罚带班长及组长各50元;2.严禁轮换出勤或倒小班,一经发现除按标准处罚本人外,并对组长处罚50元。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挥者;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5.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者;6. 上班时间未登记出厂者;三、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和后果,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玩忽职守,工作失职,使企业经济遭受损失者;2.违反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者;3.严重损坏设备和毁坏产品者;4.利用工作时间脱岗炒股或以病事假为名从事炒股或第二职业者;5.利用外培、外派工作之便从事第二职业者;6.利用考评多打奖金,并在工资帐外向员工索取现金的;四、有下列行为者,除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视情节给予留用察看及其以上行政处分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3元,5—10分钟处5元罚款,
10分钟以上处10元罚款,下班提前5分钟视为早退,处3元罚款。

每个月允许两次5分钟内迟到免予考核。

2.半天以下(包括半天)的给班组长请假,一天以上的给厂
长请假,凡是没请假的一律按旷一扣三进行处罚。

3.对于不服从管理安排的,按情节轻重给予5元以上处罚。

4.对于违犯现场管理条例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元以上处
罚。

5.对于违犯质量管理条例的,按质量管理条款给予处罚。

6.对于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的,处50元以上罚款,其后果
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开除出厂。

7.蓄意损耗,破坏公司财物的,处50元以上罚款,并按其
损耗,破坏财物的100%给予赔偿。

偷盗公司的财物,除追回所偷盗的财物或等额的现金外,另处以500元以上罚款,且立刻开除,情节严重的,送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8.本条例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劳动纪律与惩罚制度

劳动纪律与惩罚制度

劳动纪律与惩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的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特订立本劳动纪律与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一节出勤纪律1.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方,按时上班,并依照工作布置完成工作任务。

2.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3.员工迟到超出允许的时间或未经允许早退者,将被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视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节工作责任1.员工应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依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护好公司的资产和设备设施,任何人为损坏或偷窃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3.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禁泄露、窜改或滥用客户信息。

一旦发现泄露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纪律1.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聚众闲谈、玩游戏等行为,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流程和规定,不得私自调整或转变工作内容,以免影响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一节警告处分1.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首次违规将受到口头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作出相应记录。

2.若同一员工在一个月内重复违规,将受到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作出相应记录。

第二节记过处分1.若员工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受到2次或以上的口头警告或1次书面警告,将被记过处分,并在员工档案中作出相应记录。

2.记过处分期限为一年,在处分期限内,员工需加强自律,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节革职处分1.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例如严重失职、挪用公款、有意破坏公司资产等,将被予以革职处分,并在员工档案中作出相应记录。

2.革职处分意味着员工将失去现有职务,并被调离原有岗位。

员工需在革职期满后重新申请岗位,经过特殊评估才略重新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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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乐捐10元、10分钟以内的乐捐20元、30分钟以内乐捐3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并严重警告,全年累计达两次严重警告的作待岗处理。

2、旷工半天乐捐100元,以此类推。

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或连续旷工超过两天,作待岗处理。

3、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超假没有续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

4、夜间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或当班期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睡觉、离岗的乐捐50元/次,未经领导同意私下调班、代班,发现一次乐捐20元。

5、上、下班不按时签到,不履行外出手续,每次乐捐10元,值周主任未按值周制度考勤的,每次乐捐50元。

6、工作时间闲荡,无事串岗,聚集聊天,打瞌睡,干私活,发现一次乐捐20元。

7、工作时间不服从领导安排,故意顶撞、刁难领导的,经核实,乐捐50元。

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8、不遵守岗位责任制,消毒防疫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有处罚标准的按照处罚标准执行,没有处罚标准的每违反一次乐捐20元,视违纪程度是否予以加重处罚。

9、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的乐捐30元/次。

情节严重的视情加重处罚。

10、未经批准,随意将场(厂)外人员进入养殖区,生产加工单位乐捐20元。

有门卫人员由门卫承担,没有门卫的由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11、严禁将易燃、易染、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生产、生活区,违者乐捐50元。

12、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网络电视、听音乐,上网私聊(与工作无关)的,玩手机游戏、听音乐及看电视的,一次乐捐200元,私自在办公电脑安装下载游戏的,一次乐捐500元。

13、上班时间带小孩的每次乐捐20元,在交通车吃早点和零食、在办公室上班时间内吃早餐的一次乐捐50元。

14、酗酒上班发现一次乐捐50元,酒后违反操作发现一次乐捐200元。

造成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加处罚,再犯承担经济处罚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5、上班时间吵嘴造成了不良影响的乐捐50元。

发生与客户争吵,不论理由如何,一律乐捐100元,影响公司声誉的,加重处罚。

16、上班时间骂人乐捐100元,再犯加倍处罚,三次及以上的予以辞退。

17、上班时间参与打架乐捐不低于500元,无论什么理由,先动手一方负主要责任。

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后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8、无理取闹、煽动闹事,严重影响工作和生产的乐捐100元,参与罢工的予以乐捐200元,再犯予以辞退。

对带头、组织罢工的予以乐捐500元,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承担一切后果,并直接予以辞退。

19、上班时间打赤膊,只穿背心短裤、拖鞋、睡衣睡裤,上班的,乐捐20元。

20、工作现场大声喧哗,嘻笑大闹,唱歌吹口哨,影响他人工作的乐捐10元。

21、在生产区及禁烟区吸烟乐捐50元,再犯给与100元处罚。

22、未经副总以上批准,公车私用、车辆外借的,一经发现,乐捐200元,费用自理。

23、违反公司档案制度,出现重要文件、资料丢失的,乐捐50元,视情追究责任。

24、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公司保密制度,商业秘密的每次乐捐500元,擅自外传、转让、出卖公司各种重要文件、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的一经查实,乐捐1000元,直接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5、工作现场混乱,工作完毕不清理现场,不打扫卫生的乐捐20元。

26、下班后不关好门窗,不关水电,不关办公电器电源的乐捐20元,对在上班期间,自然采光正常,开启电灯和人离开办公室多时,不能关灯的,每次乐捐10元。

27、不爱护生产设备、生产器具,野蛮装卸的乐捐20元,造成浪费和损失的,将予以赔偿。

28、不珍惜产品、原材料、包装物,造成浪费,污染损失的乐捐50元,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赔偿。

29、翻墙越门进入厂区和生活区(查岗、火警、盗警除外)乐捐50元。

30、擅自将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产品带出场(厂)除追回物品外,另乐捐1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1、擅自撬开他人门锁的乐捐20元;擅自撬开车间、办公室、仓库门锁乐捐100元。

32、损坏、挪用生产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绿化设施,花草树木的乐捐20元并赔偿损失。

属于破坏行为的,乐捐200元,并辅之行政处罚。

33、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设施的乐捐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34、利用考勤表、生产报表、各种票据弄虚作假获取私利,徇私舞弊的,乐捐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作停职或待岗处理,直至辞退或开除。

35、发货错误,每次乐捐50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发货错误的,作停职或待岗处理。

36、因保管不善造成产品、物资、药品、原材料霉烂变质、过期失效、虫蛀咬、丢失短少,乐捐100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7、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找人带班,值班脱岗的乐捐50元。

保安员违反《保安工作准则》的,视情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38、开会手机响铃一次,乐捐10元。

39、不注意个人言行,刻意损坏企业形象的乐捐50元。

40、本条例与《责任事故问责制》试行办法在执行中如有抵触的条款,由总经理裁决。

本条例适用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生产单位制度、规定若有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公司之前处罚规定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对未尽事项,比照相关通知、规定执行,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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