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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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

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

附件3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一、为做好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

二、本标准及办法适用范围与对象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公民,已是本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学人员和拟聘教学人员,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本本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测试的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四、测试的基本要求具备承担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五、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见附后《测试表》),申请测试人员要提供所教学科(专业)的课程的对应教学大纲、教案、教材,一式三份。

六、测试的方法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学科(专业)专家组测评,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的两级评价办法。

2、学科(专业)专家组在申请测试人员试讲、面试的基础上,分别按照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得出分值,并对测试对象提出简要意见。

3、测试方法除了试讲、面试外,还可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

七、测试程序与内容1、受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的测试单位,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商量确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有申请测试人员的高等学校。

【最新】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

【最新】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山东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山东省教育厅文件鲁教人字〔2002〕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现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五月十六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专业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可结合起来一并进行。

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主要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试讲可采取说课的形式,时间一般为20分钟,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

两项测评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封闭进行。

测评前,各专业小组要根据面试和试讲项目拟定若干题目和课题。

面试时由专家随机选题,申请人即兴回答。

试讲时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抽题,经1至2小时独立准备后现场测评。

备课可带参考书。

四、测评结束后,各专业小组应对每个申请人的情况形成书面测评意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由专家组组长签名盖章,提交专家审查委员会。

面试、试讲均合格者视为申请人本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湖南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湖南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教师资格制度,做好我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一、测试对象测试对象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符合《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二、测试内容测试有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内容,面试主要是测试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情况;试讲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课堂教学效果。

三、测试标准及分值测试有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标准,面试、试讲总分分别为100分,具体的测试标准及评分按《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执行。

四、测试方法(一)测试以面试、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是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对担任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特殊专业教师的测试,在面试时还要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试讲主要是申请人根据确定的试讲内容,面向测评专家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说课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面试、试讲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学科(专业)下设若干个测评专家组,每个测评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5人。

测评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临场表现,按照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分值,给出客观评分。

五、测试程序和要求(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公布测试人员名单,并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测评专家组确定申请人的试讲内容,提前一周将面试与试讲的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试讲,并在测试开始前提交试讲内容的教案或讲稿6份。

浙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doc

浙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doc

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讨论稿)一、为做好全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二、本标准及办法适用于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下,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按照法定权限组建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评议、审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原则;2、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3、整体性评价原则;4、发展性评价原则。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基本要求具备承担与申请教师资格类别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见附表)测试项目的总分值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四个等次:优(100-≥86分)、(良85-≥71分)、及格(70-≥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测试分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方法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3-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测评,报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2、面试通过申请人的自我陈述、情境测试、提问、现场操作等方式,考查其基本素质、专业素养、从事教师职业的发展潜力等讲主要从教师形象、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常规等方面出发,考查申请人员的执教能力。

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

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

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第一部分:引言任何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离不开优秀教师的培养和选拔。

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是对教师业绩进行客观评估的重要手段。

这个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教师基本素质考核教师基本素质是任教的基石,也是其它各方面素质的基础。

教师的基本素质考核标准可以包括教师的师德和道德品质、基本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评估。

这些评估需借助多种方式,如面试、考试、个观察等。

第三部分:教学能力考核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有效地进行教学工作。

教学能力考核应该覆盖教师的教学设计与备课、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评估等方面。

通过观察课堂教学、评阅学生作业、开展教师互评等方式,对教师进行全面的教学能力评估。

第四部分:教师创新能力考核现代教育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很高的教学水平,还要具备创新精神。

教师创新能力考核标准可以针对教师的教学设计、课程改革、教育研究等方面。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撰写教学案例、参与教育项目等。

第五部分:教师成果考核教师的成果是评价其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

教师的成果考核可以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材编写等方面。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研究报告等。

第六部分:教师教育背景考核教师的教育背景与其专业素养密切相关。

教师教育背景考核可以考察教师的学历、培训经历、继续教育情况等。

评估可以通过学历证书、培训证明等方式进行。

第七部分:教师教育经验考核教师的教育经验是教学的重要资本。

教师教育经验考核可以包括教学年龄、任教学校、教学科目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方法可以通过教育经历证明、学校证明等途径。

第八部分:教师教学反馈考核教师的教学反馈可以从学生和同行的评价中得到。

建立有效的教学反馈机制,可以帮助教师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

可以采用学生评教、同行评课等方式进行教学反馈考核。

第九部分:教师职业发展考核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教师职业发展考核可以包含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发展规划等内容。

新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完整资料).doc

新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完整资料).doc
2、板书层次分明,图例规范,布置恰当,无错别字和不规范字
3、善于组织教学,有教学调控能力,教学时间分配合理
15
教学效果
1、课堂气氛活跃,师生精神饱满,关系融洽,学生兴趣浓厚
2、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
3、当堂测试所学知识,学生应答积极,不同水平学生各有所得
15
总评
100
测评专家签名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15
行为举止
举止稳重大方、朴实自然,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
15
思维能力
根据提问及时应答,回答流畅、正确、有条理
15
语言表达能力
使用普通话,表述准确、清晰、完整、逻辑性强
15
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
1、具备拟教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
3、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40
总评
100
2、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
3、容量安排适当,信息量适中,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25
教学方法
1、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合教学内容,符合学生实际
3、根据教学需要,适时、适度运用教具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20
教学技能
1、教态亲切、自然,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准确、规范、形象生动,语速、语调适中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
申请人姓名
学科
测 评 项 目
专 家 评 分
1
2
3
4
5
6
7
面试
仪表仪态
行为举止
思维能力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最新资料推荐------------------------------------------------------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评分标准)编号:申请人姓名:面试内容测试标准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说明本节课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围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试讲(说课)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正确回答专家的提问。

教态举止衣着整洁大方,修饰得当;教态自然亲切,体态端庄,举止文明、待人礼貌;从容自然,心理素质好。

思维能力审题准确,突出重点;围绕话题,思辩灵活;应对自如,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规范,表达准确流畅、生动亲切。

面试成绩(合格/不合格) 学科组名称:专家签名:年月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说课评分标准)编号:申请人姓名:说课内容(课程):年月日序号测评内容测评要求测评标准及分值得分完1 / 5全达到基本达到部分达到或全未达到 1 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 15 分)了解幼儿已有经验和发展需要,活动目标符合要求;活动要求具体适度,符合幼儿现有的身心发展水平。

能在教学中渗透对幼儿社会态度,情感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15-13 12-9 8 以下 2 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 20 分)组织教育体现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重视幼儿经验的积累,能根据幼儿的反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

20-17 16-13 12 以下 3 活动的能力( 20 分)注意激发幼儿主动参与活动的兴趣。

注意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教态亲切自然,组织形式与教育方式灵活多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应变能力;师生关系融洽。

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

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

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测试方案。

一、测试对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教师和辅导员;二、测试时间及地点1.测试时间:9月18日-9月24日,具体时间待定;2.测试地点:教学4号教学楼。

三、测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

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测试教材测试教材为教师、辅导员所承担教学任务的相应教材。

五、测试程序及方法(一)对申请人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测试名单以及测试时间,并通知到测试人;(二)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专业评议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进行测评。

(三)测试通过说课、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说课: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进行说课。

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四)说课测试成绩满分为60分,面试测试成绩满分为40。

(五)说课及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六)在申请人试讲、面试的基础上,由参加测试的专家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以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予公正合理的评判,得出总分,并签署简要意见。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为做好我省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试标准和办法。

一、测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二、测试标准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测试标准具体内容见评价表。

三、测试方法(一)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试讲: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班级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

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者还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特殊专业(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的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

(二)试讲(说课)、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

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评价表。

【最新精选】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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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一、为做好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办法。

二、本标准及办法适用范围与对象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公民,已是本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学人员和拟聘教学人员,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本本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测试的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4、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四、测试的基本要求具备承担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五、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见附后《测试表》),申请测试人员要提供所教学科(专业)的课程的对应教学大纲、教案、教材,一式三份。

六、测试的方法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采用学科(专业)专家组测评,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的两级评价办法。

2、学科(专业)专家组在申请测试人员试讲、面试的基础上,分别按照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规定的项目、分值,给予公正合理的评价,得出分值,并对测试对象提出简要意见。

3、测试方法除了试讲、面试外,还可查看申请人的教学资料。

七、测试程序与内容1、受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的测试单位,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商量确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并负责通知有申请测试人员的高等学校。

推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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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为做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

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

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1、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

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

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

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基本素养。

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

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教学演示、教具和学具的运用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

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

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分别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要求(1)测试主要内容①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

②拟任教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

③理解把握拟任教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分析教学大纲及教材、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实验指导(实习、实践)、进行教学效果测评的能力,选择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④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思维能力(2)测试指标及分值《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3)测试方法测试工作在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指导下,由学科(专业)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测试方法采取面试、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面试: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应试者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情况。

其中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测试,采用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定为10分钟。

试讲:重点考察应试者组织课堂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制作教具的技能。

试讲者应在30分钟内组织教学,其中板书讲解时间达到一半以上。

试讲的课程必须与本人提供的开课通知单课程内容保持一致。

(4)测试程序①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地点并通知本人。

②申请人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教室进行面试和试讲,并自觉遵守测试顺序,服从测试专家安排。

③申请人在试讲前向测试专家提交最近一学期被测课程的教案。

④学科(专业)专家组(3人及以上)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并逐项评分。

面试和试讲的测试结果评定,以60 分以上为合格。

任何一种测试不合格,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应判定为不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与办法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与办法

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标准与办法(试行)(黑教师〔2004〕81号)为了做好对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考察标准与办法。

一、考察目的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核心内容。

通过考察,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是否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提供测评依据。

二、考察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1.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类别的合格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2.其合格学历虽然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其在所受合格学历教育期间未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或教育教学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3.其合格学历虽然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并且在就学期间参加了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教育教学实践,但毕业后长期(距申报教师资格时间达10年及其以上)不在教学工作岗位或者未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三、考察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科学性与系统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现实性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察机构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相应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人数为单数),负责组织实施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工作。

2.受委托的高等院校成立由学校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教授组成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校在职人员和拟聘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可成立若干专业小组,负责对相关专业、学科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具体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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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

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

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
1、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

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

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

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基本素养。

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

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教学演示、教具和学具的运用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

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

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分别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执行。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工作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2、对在职教师的测评,由申请人提交近一学期的教案,专家组从教案中选择一课,申请人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3、对社会人员的测评,每次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1周予以公布。

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试讲次序和内容,并将教案提交专家小组。

四、测评的实施与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以测试标准为依据,逐项评分。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各专家根据听课、查阅教案和提问的情况独立进行测评,最后由专家组汇总各专家测评结果,并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5、对试讲结果的判定,以参加测评的所有专家总平均分作为依据,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总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评结果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

附件2: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
(初级中学教师)
学科测



年月日
测评指标
评价标准
测试方法测评得分
优良一般

项目完







部分达到









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
(15分)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具体适度。

符合教学大纲
(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

注意渗透思想教育
和人格培养。

查教

听课
15
--
14
13--
12
11--9
8


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20分)教学内容正确,能把握教学的重难点,重视能力培
养。

教材处理得当,层次清楚。

查教

听课
提问20
--
18
17--
15
14--12
1
1


教学组织能力(20分)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教态自然、亲切,
注意教学民主。

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秩序良好。

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

听课
20
--
18
17--
15
14--12
1
1


教学基本素养(20分)课堂语言规范、准确、简洁。

说话有条理。

使用普
通话。

非语言表达得当。

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
理,无错别字。

讲解内容恰当、层次清晰,教学环
节紧凑。

听课
20
--
18
17--
15
14--12
1
1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15分)能使用直观教具,演示操作规范。

注意运用现代教
育技术辅助教学。

能运用学具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
容。

听课
15
--
14
13--
12
11--9
8


教学效果(10分)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情绪高,思维活跃。

目标达成
度高,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听课
专家
讨论10
--
9
8--7 6
5


总评
专家签名____________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
(小学教师)
学科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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