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黎明职业大学育人工作管理实施办法(修改)
黎明职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黎明职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健全学生奖罚机制,通过合理的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设计自我、发展自我,促进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基本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每学期德、智、体及其他综合能力进行全面的测量和评定,包括基础素质测评与拓展素质测评,其中基础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拓展素质测评包括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测评。
第三条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基础素质分和拓展素质分两方面成绩组成,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测评总分100分=基础素质分80分(德育素质分10分+智育素质分65分+身体心理素质分5分)+拓展素质分20分(科技创新6分+社会实践4分+团体活动与社会工作6分+文体艺术4分)另设附加分5分。
第四条综合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结果作为各级学生工作部门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推荐入党、就业的重要依据,并归入学生档案。
毕业班最后一学年测评于每年3-6月份开展,由各系视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测评结果、毕业论文(或设计)及顶岗实习成绩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参考之一。
第五条转院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实施办法:转院系(或转专业)的学生带着原班级学习成绩到新的班级参与综合测评;转院系学生本学年度在原系就读期间涉及加分、扣分情况的,由原所在院系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移交学生所转入的院系;转院系(或转专业)的学生凭在新班级的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各项评奖、评优活动。
第六条组织保证:各系应由党总支组织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学生考评领导小组,名单送学生处备案,督促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本班级综合测评的具体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院系备案。
第七条评价程序及基本要求:一、测评工作开展要依据《班级事务公开办法》精神,保证测评工作有理有据,保证程序公开公平,各班级、各系、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各类评价原始材料。
高校三育人实施方案
高校三育人实施方案
高校教育是培养人才的摇篮,而三育人教育是高校教育的核心任务之一。
三育
人教育是指德育、智育和体育的有机统一,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更好地实施高校三育人教育,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高校应加强德育教育。
德育是人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正
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关键环节。
高校可以通过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举办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次,高校应注重智育教育。
智育是高校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培养学生专业知
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高校可以通过优化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等方式,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能力,使他们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最后,高校应重视体育教育。
体育教育是培养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生活方式的
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高校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推广健身运动等方式,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综上所述,高校三育人实施方案应该注重德育、智育和体育的有机结合,通过
多种方式和手段,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2.10.10•【文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职业培训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直属海事局,各省级地方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为全面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范和加强船员考试工作,提高船员考试的公信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12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2012年10月10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员考试考官(以下简称“考官”)管理,规范船员考试工作,提高船员考试的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船员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和评估工作的海事人员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类别和等级第四条考官分A、B二类,每类考官又分为助理考官、考官、主考官和首席考官。
第五条组织实施海船船员考试的各级考官应持有A类证书,组织实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的各级考官应持有B类证书。
持有A类证书的驾驶专业各级考官通过B类考官的培训、考试合格,以及持有A类证书的轮机专业各级考官,具有从事内河船员考试工作的资格。
(戴汉良). - 黎明职业大学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提租补贴+校内津贴
(加班补贴150、午餐补贴300、交通补贴300)
预留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 【2015】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从2014年10月1日起参保并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月缴费标准:
工资福利待遇
绩效工资
基本性绩效+奖励性绩效
人事代理工资
项目 职称 正高 副高 中级(技师) 初级(高级工) 硕士 本科 大专 能工巧匠 1500 8000 20 基本 工资 (元/月) 4200 3200 2700 2400 2200 2000 绩效工资 (元/年) 20000 15000 12000 8000 8000 8000 超工作量课酬补贴标准 (元/课时) 70 50 35 30 25 25 备注 1 、统一按 1170 元 / 月标准办理 养老保险,其他4 险按规定办理。 由自己办理五险的发给 350 元 / 月;服务学校工龄每年补贴 20 元(最高补贴年限15 年)。 2、 取得的职称与学历应与从事的 岗位工作有关。 3 、住房公积金标准:老人事代 理:学校补贴 600 元 / 月;新人 事代理学校补贴:150元/月。
职称评聘与岗位聘任
6、岗位聘任 岗位等级1-13级 7、职业生涯规划建议
– 充分了解职称评聘的相关条件,提前准备
– 改善职业倦怠
四、推进三能教师的培养
1、完善培训体系
学校出台双师型教师队伍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学科带 头人遴选方案等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和职(执)业资格考 试,制定了教职工进修培训及学历提升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教师特别 是新教师的成长成才。
三全-育人”方案及辅导员、班主任、专业导师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关于我校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方案征求意见稿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立德树人”,明确了教育的根本使命,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丰富了人才培养的深刻内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
”“广大教职员工都负有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责任”,要“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随之产生的学生思想的不断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与创新.传统意义上只求不让学生出事的“救火队"式的学生工作已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学生成长成才与科学发展的需要,必须逐步建立以学生的成长成才需要为中心、“三全育人”的领导与工作体系。
这是对传统学生工作外延的拓展,也是新时期学生工作必须依靠的抓手和载体。
为合理设计“三全育人”的工作体系,保证大思政工作格局的形成,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三全育人”工作,以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把思想政治教育同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三全育人”的基本内涵“三全育人"是一种教育理念,也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育人指导思想和原则.它强调在德育这个体系内,从“全员”、“全程"、“全方位”三个方面来调动德育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协作,构筑一个德育立体结构,形成一股强大的德育合力,发挥德育实效性.1、“全员育人”“全员育人"即人人育人,主要是从育人主体而言,强调每个人都要有育人意识,树立起育人责任感,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发挥育人的职能,并且相互配合,交叉合作,形成一股强大的育人合力,构成完整,全面,和谐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和格局。
黎明职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黎明职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黎明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1、总量控制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两者比例控制在7.5:2.5范围,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控制在岗位总量的80%左右。
2、科学设岗原则。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确定岗位数量,按照岗位性质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3、专业相适原则。
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选择工作性质最适合的系列或专业,不交叉设岗或重复设岗。
4、动态管理,合理流动原则。
根据学校规模和专业的发展情况,学校定期审核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在岗位设置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引进优秀人才。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及要求的工作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中附设的从事教学工作,并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包括教育管理研究、实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中附设的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一)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及设置比率1、等级划分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正高级教师岗位分为正高一级岗位、正高二级岗位、正高三级岗位、正高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分为副高一级岗位、副高二级岗位、副高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分为中级一级岗位、中级二级岗位、中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分为初级一级岗位、初级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黎明职业大学学籍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准 和成绩 评定 方 式 ; ( ) 授权 高校 自主决 定 学 3 生 调整专 业 ;( ) 授权 高 校 自主管 理学 生 学籍 。 4 结合 本 校 实 际 ,黎 明职 业 大学 制 定 了 《 籍 管 学
主要包括 新 生入学 报到并 进行 学籍 电子 注册 ;旧
第4 期
杨 白菡
黄宝宽 :黎明职业大学学籍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5 1
( 班级 ) 应 修 读 课 程 学 分 总 数 的 5 % 以上 ( 0 含
5%) 0 ,应 编人 该 专 业 下一 年 级 学 习 。 从 2 0 ” 05
作 延期 毕业 处理 的学 生 当年 不 给予学历 证 书
电子注 册 ,但这 些学生 可 以在学 校规定 的修 业年 限 内回学 校重 修 、补考 、补 作 毕 业 设 计 、论 文 、
在学生 的留级 、降级方面规定 “ 学生一学 年 经重 考 、重 修后 ,所 取得 的学分 未达 ,女 ( ,福 建泉 州人 , 明职业大学教务处 ,馆 员,主要从 事教 学管理方面的研 究。 15 ) 汉) 黎
基金项 目:黎明职 业大学科研课题 ( S 94) L0 1
根据 《 学籍 管 理实 施 细则 》,我们 在 学 生 的
升级 、跳级 方 面 规 定 “ 系 主 任 批 准 ,允 许 部 经
作 实践
新 《 规定》 给予高校 以教学管理 自主权为 核心 的多 项 自主 权 ,有 5处 直 接 为 “由学 校 规
定” ,有 1 要 求 为 “ 学 校 规 定 ” 执 行 。放 3处 按 权 的主要 方面 有 : ( )授 权 高 校 自主 确 定学 生 1
黎明职业大学质量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黎明职业大学关于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系、处、室:为了加快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现就学校质量工程建设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各系、各单位认真研究,贯彻实施。
1、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是学校新一轮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模式,是强化内涵建设,打造黎明品牌的重要举措。
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推动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教职员工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业精神。
2、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培养符合职业岗位(群)要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建设思路,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力争经过几年建设,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名副其实的龙头专业,带动相关专业群和其它专业的改革与建设,使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社会知名度满意度再上一个台阶。
3、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历年来推出的各类建设项目相衔接,主要包括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特色教材、重点实训基地、优秀教学团队、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建设,教学名师、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以及“挑战杯”竞赛、职业技能竞赛等,形成校级项目、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依次提升的三个层次。
即在校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建设项目,在省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国家级建设项目。
今后新增建设项目,均实行以校级立项建设为基础,逐级推荐申报的方式进行建设。
黎明职业大学“三级分责、三方联动、三管齐下”实习管理模式
黎明职业大学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不断完善实习管理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底线意识、质量意识、纪律意识,推进实习与人才培养方案、职业岗位、技能训练、就业创业等各方面的融合,建立了“企业共同参与、学校精心组织、各部门积极支持”的实习管理工作格局,形成了“三级分责、三方联动、三管齐下”实习管理模式,实现“校企生”的三方共赢,实习工作彰显成效,其经验值得借鉴。
建立规章,构建实习管理体系的制度基础。
制定《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黎明职业大学顶岗实习方案制定指导意见》《黎明职业大学专业(群)顶岗实习标准(汇编)》《黎明职业大学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管理办法》《黎明职业大学实习指导教师规范》《黎明职业大学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书》《黎明职业大学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管理工作流程,形成“规范学校领导责任—规范学院主体责任—规范教师具体责任—健全师生激励机制”的制度体系。
明确分工,构建“校—院—师”三级分责制度。
建立起教务处统筹、二级学院主体、多部门协作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并专门成立“校—院”两级校企合作办公室,协调“学校方、企业方、家长与学生”等多方协作关系。
学校层面承担领导责任,完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每年投入20万元左右用于购买责任险,投入100万元以上用于实习耗材补贴。
学院层面承担主体责任,完善二级组织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实施全程管理,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台账,常规实习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抽查不少于3次,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
指导教师层面承担具体责任,指导教师既要承担顶岗实习的教学和管理任务,同时也要肩负起安全指导责任,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
确立职责,构建“校—企—生”三方联动机制。
校方主要做好服务工作,即召开“企业—学生”双选会,签订三方协议,学校、企业、家长代表共同成立管理机构。
学校注重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每年投入20万元左右补助经济困难学生,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咨询。
职教改革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优化路径研究——以黎明职业大学为例
2020年10月第39卷第10期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JournalofHeilongjiangInstituteofTeacherDevelopmentOct.2020Vol.39No.10doi:10.3969/j.issn.2096 8531.2020.10.019 收稿日期:2020 04 04作者简介:谢少娜(1980—),女,福建安溪人,副研究员,公共管理硕士,从事高校教育管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
职教改革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优化路径研究———以黎明职业大学为例谢少娜(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处,福建泉州362000) 摘 要:学生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黎明职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为例,分析在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学生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不足,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管理理念等多个维度展开调查研究,并提出职教改革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优化策略。
关键词:职教改革;学生管理;优化策略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 8531(2020)10 0058 03 引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处于改革发展的黄金时期,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随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政策的出台,在扩招100万人的大背景下,高职学生生源变化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影响,学生生源情况越来越复杂,生源素质呈现整体下滑趋势[1]。
在职教改革的浪潮下,迫切要求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当转变观念、顺势而为,结合自身学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提升学生管理水平,积极探索适应符合高职学生管理工作发展的管理模式。
在教育大众化的今天,大学生自我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课题[2]。
新形势下,高职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应顺应发展趋势,传统的单项传输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学生工作的需求。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大学生除了需要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外,更加注重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的提升。
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黎明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奖励制度,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品学兼优的典型,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个人奖励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贤銮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校优秀共青团员奖学金、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奖学金。
第三条学生团体奖励分为校先进班集体、校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等,由学校另行制定具体办法和评定标准。
第四条奖学金奖励金额及有关说明一、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设臵,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下同),具体名额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定;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再参评贤銮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数3%,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不再参评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三、贤銮奖学金由贤銮福利基金会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若干名(名额由贤銮基金会分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臵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1200元,同时授予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总数4%;二等奖每人800元,同时授予系“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总数8%左右。
同一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五、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用于表彰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奖励金额为每人800元,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总数1%以内。
高校行政管理三全育人实施方案
高校行政管理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前言】高校行政管理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等教育人才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员育人工作,提高高校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全员育人目标】1. 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2. 提高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
【第二章教学管理】1. 更新教学理念,培养创新意识。
2. 完善课程设置,强化实践环节。
3. 提高教师教学水平,鼓励创新教学方法。
4. 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三章学生管理】1. 建立学生指导机制,提供个性化辅导。
2. 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增加素质拓展机会。
3. 建设和谐校园环境,维护学生的权益。
4.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加学生社会经历。
【第四章校园文化建设】1.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3. 建设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教育氛围。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身心发展。
【第五章高校社会责任】1.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2. 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3. 发挥高校人才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4. 加强对外交流,提升高校国际影响力。
【第六章质量评估与监测】1. 建立全员育人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评估效果。
2. 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3. 开展校内外评估交流,借鉴经验和方法。
4. 加强对全员育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效果。
【总结】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高校行政管理的全员育人工作,积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实施相关工作,将高校建设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黎明职业大学学籍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黎明职业大学学籍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杨白菡;黄宝宽
【期刊名称】《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学籍管理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黎明职业大学针对学籍管理工作制定了<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学生的学习年限等5个方面的细则重新规定.分析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学分制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学年制、计划性制约了学分制实施等5个问题.提出实施导师制、完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对策,达到改善存在问题的目的.
【总页数】5页(P50-53,68)
【作者】杨白菡;黄宝宽
【作者单位】黎明职业大学教务处,福建,泉州,362000;黎明职业大学教务处,福建,泉州,36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8.5
【相关文献】
1.职业院校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设研究r——以黎明职业大学为例 [J], 李琳
2.黎明职业大学"带薪订单培养"的实践与探索 [J], 易晓明;余大杭
3.执舞改革龙头做亮黎明样本——黎明职业大学 [J],
4."1+N"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与探索——以黎明职业大学数控技术专业为例 [J], 颜国霖;吴永春
5.职业能力导向下高职体育教学改革路径研究——以黎明职业大学为例 [J], 王洋;赵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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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全育人制度措施
一、背景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和实践“三全育人”制度。
现将我校“三全育人”制度措施如下:二、制度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1)成立“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校“三全育人”工作。
(2)明确各部门、各学院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 完善课程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优化课程设置,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形成全课程育人格局。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强化实践育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1)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
(2)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加强校企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4. 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身心健康(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5.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1)设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
(2)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3)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机会。
6. 严格规范管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1)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3)加强网络管理,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保障措施1. 加强经费投入,保障“三全育人”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育人能力。
3.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三全育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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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职业大学育人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目的意义
建立由全校教职员工人人参与、覆盖全体学生的大学生思政教育“全员育人”合力系统,是学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践行中央“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方针的必要途径,是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更是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建设良好育人环境的可行办法,有利于真正提高全体教职工参加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基本办法:
(一)参照“教学工作量”、“研究类工作量”有关条款增加“育人工作量”条款。
“育人工作量”与教职员工其他本职工作要求相辅相成,量化要求是改善学校教育教学效果和优化人才培养的需要。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效能办)组成的育人工作认定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的育人工作认定小组。
(二)工作量要求
1、规定教职工学年内须获得“育人工作分”100分,育人工作量未达标准者,学年度内育人工作认定为不合格。
2、实行教书育人基本分扣分制,根据相应扣分标准予以扣分,未被扣分者基本分按照满分给分;实行班主任、学生导师等按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分级给分制,由各学院或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给分细则。
3、育人工作分扣分标准
(1)担任班主任、学生导师考核不合格者不给分,学年度内其育人工作认定为不合格。
(2)任课教师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有反动言论或散布影响学生成长成才不利言论者,教书育人基本分不给分,学年度内其育人工作认定为不合格。
(3)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对学生基础文明行为督导不到位(由学院党政领导负责带队巡查),其教书育人基本分每次扣2分,教书育人基本分低于10分者学年度内育人工作认定为不合格。
(4)其他行政、教辅、工勤在岗人员未能履行岗位职责,被师生投诉并查实1次扣2分,超过5次(含)者,学年度内其育人工作认定为不合格。
(5)其他扣分标准由各学院育人工作认定小组制定细则。
(三)教职工可通过参与担任班主任工作、担任学生导师、开设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参与院(系)级(含)以上各类竞赛、指导院(系)级(含)以上学生活动或担任评委、指导学生社团、推荐学生就业、服务学习等获得育人工作分。
(四)各部门、各学院应加强教职员工对本岗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管理工作,应加强班主任、学生导师的考核管理工作;校团委、各学院应加强面向学生开设讲座的审批管理工作,要审批保质量,要宣传促质量;就业中心、各学院要加强推荐学生就业的登记、跟踪和信息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教职员工参与完成其他育人工作的相关信息登记及管理工作。
三、操作管理
(一)认证办法
1、每个教职工持《学年度育人工作分认证登记表》,就学年度内本人育人工作分获得情况进行登记并保存相应凭证。
教书育人基本分、担任班主任及担任学生导师的育人分认定于每年7月份由相关责任部门考核认定后给分。
2、每年7月由各学院、各部门负责所在单位教职员工上一学年度育人工作分总量计算,由认定小组负责审核后公示。
行政教辅人员育人工作分总量计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计算后公示。
(二)实行育人工作量与评奖评优、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晋级)、绩效工资相挂钩。
学年内育人工作分不合格者,当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下调一级,下一轮基本绩效工资定级时,下调一级;学年内育人工作分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当学年各类评奖评优和年度考核优秀;教职工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时,应由所在部门出具评聘周期内《育人工作情况审核登记表》,育人工作认定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有不合格者,其任职年限依据不合格学年数顺延。
(三)学校根据育人工作推进情况,对学年内积极参与育人工作表现优异的教职员工和单位进行表彰。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