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参加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第二十七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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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设备设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过程设备设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过程设备设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第一章规程与标准1-1 压力容器设计必须遵循哪些主要法规和规程?答:1.国发[1982]22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简称《条例》);2.劳人锅[1982]6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劳部发[1995]264号: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压力容器部分"有关条款的通知;4.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5.劳部发[1993]370号:《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6.劳部发[1998]51号:《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7.劳部发[1995]145号:关于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实施《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的规定;8.劳部发[1994]262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9.化生字[1987]1174号:《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10.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1-2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职责是什么?答:1.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3.容器设计总图应盖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标志。

1-3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范围:1.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钢制容器;2.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不适用范围:1.直接用火焰加热的容器;2.核能装置中的容器;3.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如泵、压缩机、涡轮机、液压缸等)中自成整体或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4.经常搬运的容器;5.设计压力低于0.1MPa的容器;6.真空度低于0.02MPa的容器;7.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宽度、高度或对角线,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150mm的容器;8.要求作废劳分析的容器;9.已有其他行业标准的容器,诸如制冷、制糖、造纸、饮料等行业中的某些专用容器和搪玻璃容器。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_百度文库.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_百度文库.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工程师的素质,确保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担任或准备担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工作的人员, 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通过资格认可, 取得相应的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证书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工作。

第三条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的职务。

第四条申请或已取得制造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均可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认可。

第五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资格级别分为:1. 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2. 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 A3级系指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4. 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5. A5级系指医用氧舱;6. B1级系指无缝气瓶;7. B2级系指焊接气瓶;8. B3级系指特种气瓶;9. C1级系指铁路罐车;10. C2级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11. 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12. 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13. D2级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第六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申请与被批准的资格级别,必须与本单位申请或取得的制造资格相符。

第七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压力容器制造行业内调动,须向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章质量保证工程师的条件和职责第八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基本条件1.熟悉 GB/T19000、 1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族质量体系标准。

2.熟悉有关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和技术条件,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

3.具备公正、廉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第九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必备条件A 、B 、C 、D 级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4年以上;(2具有化工机械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6年以上;(3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压力容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

压力容器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办法

压力容器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办法

压力容器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应会员单位的要求及压力容器制造行业需要,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经请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同意,决定对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进行培训考核,以加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工程师的素质,确保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的人员,应按本办法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质量保证工程师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第三条申请或已取得制造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均可以推荐人选进行培训考核。

第四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合格级别分为:1、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系指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4、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5、A5级系指医用氧舱;6、B1级系指无缝气瓶;7、B2级系指焊接气瓶;8、B3级系指特种气瓶;9、C1级系指铁路罐车;10、C2级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11、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12、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13、D2级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第五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申请与被批准的合格级别,应与本单位申请或取得的制造资格相符。

第六条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换证。

第二章质量保证工程师的条件和职责第七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基本条件1、质量保证工程师应由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或企业管理者代表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合格;2、质量保证工程师应是企业管理层中成员;3、熟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4、熟悉有关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和技术条件,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5、具备公正、廉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6、A、B、C、D级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2)具有化工机械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3)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压力容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艺责任工程师的素质,加强工艺控制系统的质量管理,保证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担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以下简称工艺责任工程师)工作的人员,应按本办法,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工艺责任工程师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第三条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期满应重新进行考核、换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A级中A1、A2、A3;B级;C级;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第五条工艺责任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审批、发证及管理工作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负责。

第二章工艺责任工程师的条件和职责第六条工艺责任工程师的条件1. A级中A1、A2、A3;B级;C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正式职工。

2. 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正式职工。

3. 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组织、指导有关人员开展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

4. 熟悉有关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具有全面的压力容器工艺专业技术知识。

具有对工艺系统的质量工作进行控制和管理的能力。

第七条工艺责任工程师的职责1.在质量保证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定期向质量保证工程师汇报工作,并对其负责。

2.参与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工作,并负责工艺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编制。

3.负责审核工艺系统的工艺规程及工艺守则。

4.负责审核主要受压零、部件的相关工艺文件。

5.负责组织工艺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工艺质量的监督。

6.主持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

7.组织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内部审查,参与管理评审。

第三章工艺责任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审批第八条申请工艺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向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工艺责任工程师培训考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申报人的工作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1-21.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1-21.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管理,提高质量保证工程师的素质,确保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担任或准备担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工作的人员,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通过资格认可,取得相应的质量保证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工作。

第三条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的职务。

第四条申请或已取得制造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均可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认可。

第五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资格级别分为:1.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系指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4.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5.A5级系指医用氧舱;6.B1级系指无缝气瓶;7.B2级系指焊接气瓶;8.B3级系指特种气瓶;9.C1级系指铁路罐车;10.C2级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11.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12.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13.D2级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第六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申请与被批准的资格级别,必须与本单位申请或取得的制造资格相符。

第七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压力容器制造行业内调动,须向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章质量保证工程师的条件和职责第八条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基本条件1.质量保证工程师应由企业管理者代表或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担任,并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2.质量保证工程师应是工厂管理层中成员;3.熟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4.熟悉有关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和技术条件,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5.具备公正、廉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6.A、B、C、D级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2具有化工机械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3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压力容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

批准颁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合格

批准颁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合格
周华盛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
JYⅢ196
2020.04
43.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设备安装公司
杨露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
JYⅢ197
2020.04
44.
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王振华
A1(高压容器)、A2
JYⅢ198
2020.04
45.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
周晓燕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A3(球形储罐现场组焊)、球壳板制造
黄哲夫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B1(无缝气瓶)、B3(特种气瓶)、C186
2020.04
33.
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邓靖
D1、D2
JYⅢ187
2020.04
34.
上海第一冷冻机厂有限公司
丁妮
A2
JYⅢ188
2020.04
35.
四川宜宾江源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批准颁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合格证书》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批准级别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
杨晓雨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
JYⅢ155
2020.04
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杜庆臣
A2
JYⅢ156
2020.04
3.
内蒙古纳顺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周正亮
A2
JYⅢ164
2020.04
11.
无锡市军嶂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曹广花
A2
JYⅢ165
2020.04

压力容器的120个问题问答

压力容器的120个问题问答

、《许可条件》第十六条规定的不用取证的是指那些容器?指最大容积小于25L,或内径小于150mm的低、中压容器。

对高压容器,如最大容积小于25L,或内径小于150mm,则需取得D1级别的制造许可证。

2、无损检测的部分外委(如:企业自身进行射线、外委超声探伤)是否也需要到发证机构备案?要。

3、对于单台或几台容器,由于压力容器的直径、长度影响,需在现场分段或分片组焊,是否允许在施工现场或其周围场地进行极片的切割下料、卷制工作?“现场组焊”和“易地制造”如何界定?不允许,“现场组焊”仅限球罐或大型压力容器的最终一道或几道环缝。

4、B级许可专项条件第二十二条第1款规定B级许可企业应具有爆试验设备,而在《瓶规》中规定100升以下钢瓶需做爆破试验,100升以上钢瓶不要做爆破试验。

如果我们只做100升以上的B2产品,是否需要爆破试验记录设备?不需要。

5、RT或UT资格证:取得无损检测协会颁发的证书有效吗?(以前是规定取得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颁发的)无效。

6、D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是否必须有化工装备协会认可发证的质保、焊接,无损责任工程师、省理化协会认可发证的理化人员、无损责任工程师省无损协会认可发证行吗?化工装备协会发证:质保、焊接,无损责任工程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发证:一、二、三级理化人员。

压力容器企业由其他部门或由省级机械工业部门发的理化人员证,可以到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换成相应的一、二、三级理化人员证。

7、单位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变更是否报发证机构备案?原取证单位股权发生变化(参股不控股),是否意味着产权变更并向发证部门申报?要备案或申报。

8、原压力容器资格认可管理办法中对三类容器及球罐换证有数量要求(即三类容器不得少于25台,球罐不得少于6台),现管理办法是否仍适用?仍有连续生产和数量的要求,具体数量由审查细则规定。

9、压力容器制造级别BR级改为D级,请问原来的BR级(一类和二类中压)是否还分项?BR1换证时是否换D1、D2两项?还分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8.14•【文号】国质检锅[2002]235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2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7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通知(2002年8月14日国质检锅[2002]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附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

第三条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一)A类:1.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系指球形储罐;4.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TSG 07-2019质量保证体系评审表

TSG 07-2019质量保证体系评审表

TSG 07-2019质量保证体系评审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质量保证体系评审表M1、一般要求评审编号:单位名称:序号评审项目是否制订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批准颁布?质量方针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要求并体现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要求?质量目标是否量化并分解落实到各质量控制系统?查质量目标的制订说明或组织对内部员工关于质量方针的解释。

评审方法评审结论1 √ 合格2 √ 基本合格3 √ 不合格4 √ 合格5 √ 基本合格6 √ 不合格7 √ 合格8 √ 基本合格9 √ 不合格10 √ 合格11 √ 基本合格12 √ 不合格13 √ 合格14 √ 基本合格15 √ 不合格这是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质量保证体系评审表M1的一般要求。

评审编号和单位名称需要填写。

以下是评审项目的具体内容:1.是否制订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批准颁布?质量方针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要求并体现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要求?2.质量目标是否量化并分解落实到各质量控制系统?需要查看质量目标的制订说明或组织对内部员工关于质量方针的解释。

3.质量目标量化、分解、定期考核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4.是否明确规定法人代表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负责?5.是否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并明确其职责?6.是否按本单位具体情况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设立必要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7.质量保证体系的各责任人员职责是否予以明确?8.对于安装维修单位,是否根据项目部安装特点,明确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设立相关责任人的规定?9.是否明确规定了与产品(设备)安全质量性能相关的人员(如检验试验人员)的职责权限?10.各质量控制系统、质保工程师及系统责任人员之间的工作接口及协调措施是否明确规定?11.是否规定了定期(每年至少一次)进行管理评审的规定?管理评审的要求、内容、程序及相关记录要求是否明确规定?12.是否按管理评审的要求实施管理评审?换证时,需要抽查管理评审记录。

压力容器审核人员报考条件

压力容器审核人员报考条件

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考核规则(2014)Regulation of Checking Procedure for Designer and Approver of Pressure Vessel Design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4年0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申报条件 (2)第三章考核组织程序 (4)第四章考核方法及内容 (4)第五章监督管理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压力容器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制定的依据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从事A、C、D和SAD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含审核、审定人)人员及SAD类压力容器分析设计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批(含审核、审定人)及SAD类压力容器分析设计人员必须按本规则进行资格考核,并且取得相应级别人员资格证书。

第五条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按以下划分:(一)A级1.A1级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2.A2级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3.A3级系指球形储罐;4.A4级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二)C类1.C1级系指铁路罐车;2.C2级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3.C3级系指罐式集装箱或管束式集装箱。

(三)D类1.D1级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2.D2级系指第二类压力容器。

(四)SAD类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第六条取得A或C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设计审批人员,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格的设计审批人员,即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审批资格。

取得SAD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资格,即取得SAD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压力容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2.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能够解决设计、制造、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3.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面、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4.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5.具有6年(大专毕业8年)以上的压力容器设计经历,并且具有3年以上的压力容器校核经历;6.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7.执证有效期至70岁。

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实施情况评审表

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实施情况评审表
8
编制符合实际要求且与规定的质量方针一致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具有有效实施质量体系及其形成文件的程序(需提供质量体系文件目录或清单)
9
质量体系文件中应用的质量记录表格应标准化、文件化,现行质量记录表格内容应满足相应级别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10
有正在贯彻实施并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所规定的产品质量控制点(记录审核点、见证点和停止点)应设置合理
材料复验的无损检测的方法、检测数量、执行标准、记录和报告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材料验收和复验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规定及执行情况
27
有材料保管的规定,包括材料分类、存放、标识等有明确的管理规定;
材料的库房存放条件和措施、分区码放、标识状况
28
材料领用和发放的管理规定及执行情况的见证资料
29
34
工装、模具的设计、加工、验收、使用和维修等的质量控制程序及实施见证资料
附件4报告编号:
序号
要素
审查项目及要求
审查结果
情况和问题
满足
部分满足
不满足
35
焊接控制
有焊工培训资格评定及记录的管理办法和焊工焊接档案管理的规定;
受压元件之间及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连接的每个焊接接头均由有相应合格项目的持证焊工施焊,且有焊工标记和记录(有管理规定并实施)
32
有与产品相适应的工艺流程图或产品工序过程卡;
有主要受压部件的工艺流程卡
33
产品制造所需的各种主要冷、热加工工序(焊接和热处理另行规定)均有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规定明确的质量要求、加工程序、工艺规范参数等)及其执行情况的见证资料(如:工艺纪律的检查记录、制造过程的操作记录等),工序加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新版)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新版)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统一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内容和要求,保证监检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的压力容器产品和液化气体汽车槽车、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安全质量的监检。

接受监检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第三条监检工作应在压力容器制造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

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

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

监检单位应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第四条监检的依据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现行的有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图样。

第五条监检内容包括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受检单位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检查。

第六条在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与监检单位发生争议时,应提请受检产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部门处理。

必要时,可报请上级劳动部门仲裁。

第二章监检项目和方法第七条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附件l《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和《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说明》(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说明》);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按附件2《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每6个月向地市级和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填报一次,填报的具体要求,由省级劳动部门确定。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换证鉴定评审指南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换证鉴定评审指南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鉴定评审指南适用于A、C、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第二章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第三条鉴定评审工作的准备主要包括:接受压力容器制造申请单位的约请,签定鉴定评审技术服务协议,编制评审计划,组织评审组,准备评审文件及资料,印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第四条获得申请受理的压力容器制造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书面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对其进行现场鉴定评审,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一份;二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三质量保证手册一份;四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一份有型式试验要求时;第五条鉴定评审机构同意申请单位的书面约请后,双方签定鉴定评审技术服务协议,并付诸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应了解申请单位试制产品和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并明确换证和增项申请单位在现场评审时应当保持制造生产状态,各工序工作正常、取证和增项申请单位的试制产品应当满足和涵盖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数量见表1,鉴定评审机构可以针对申请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试制产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第六条资料预审鉴定评审机构审阅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一、约请资料齐全,评审机构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向申请单位提供本鉴定评审指南;二、特种设备许可申请书中内容不明确或对其有疑问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单位应及时提交需要补正的资料;三、质量保证手册的整体结构和主要内容应符合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机构在自收到提交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四、落实试制产品是否具有代表性;第七条资料预审工作完成后,鉴定评审机构参考申请单位的时间要求制定评审计划,于每月25日前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设局;评审计划制定后,及时组织评审组,评审组由取得压力容器制造鉴定评审员资格的人员组成;评审组设组长1名,组员不应超过3名;第八条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组长由鉴定评审机构中富有评审经验和组织能力的鉴定评审员担任;一、评审组组长的职责一组织实施评审工作;二处理评审工作中的异常情况和争议;三代表评审组与申请单位联络;四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评审报告;五向申请单位讲明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六接受申请单位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二、评审组组员的职责一在组长的领导下,按分工完成具体的评审工作;二向组长汇报评审情况,并及时填写现场评审的有关评审报告附件及记录;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讨论和编写;四协助组长完成其它有关工作;第九条评审组根据评审工作内容分质量管理、资源条件、产品三个方面进行评审;第十条准备评审文件及资料一、评审依据文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二、评审所需的工作文件: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协会鉴定评审工作纪律;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及附件;第十一条鉴定评审机构按照申请单位提出的拟鉴定评审时间,协商确定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对每个申请单位的评审时间一般为2~3日,对有多个生产场地的申请单位或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试制产品有其他过程检验试验、型式试验要求时,可适当延长评审时间,但最长不超过5天;评审工作日程确定后,印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并于评审前7日通知到申请单位,同时抄报特设局、抄送申请单位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十二条申请单位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后,应当及时与评审组成员、当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取得联系,如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以邮戳为准的5个工作日内向鉴定评审机构书面提出,鉴定评审机构确认后,应当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行调整;第三章评审工作的实施评审工作的实施主要包括:评审日程、内容;评审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审查;质量管理审查;资源条件审查;产品安全性能审查;评审组内部会议;编写报告;评审总结会议末次会议等环节;第一节评审日程及内容第十三条评审组根据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规定的评审日程安排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如期完成;第十四条评审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核实申请单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及附件内容的真实性;二、核实生产场地、加工制造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及人员状况;三、审查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关文件;四、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五、审查相关的技术资料;六、对试制产品进行产品安全质量检查;七、对抽查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进行产品安全质量检查;第二节评审预备会议第十五条评审预备会议分为评审组内预备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有关领导、负责人员预备会;第十六条评审组内预备会,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主要内容如下:一、介绍申请单位概况;二、宣布评审日程安排;三、确定组员分工;四、明确评审要点及要求;五、重申评审工作纪律;第十七条评审组与申请单位有关领导、负责人员预备会,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其内容如下:一、评审组出示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通知;二、评审组介绍评审组成员,明确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及评审要求;三、明确申请单位应准备提供的资料;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二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换证、增项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压力容器制造产品的清单;四压力容器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五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六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及其他专业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七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试验装置等台帐;八检验试验装置检定校准明细表、台帐和检定记录;九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制产品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检验、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分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监督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十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分包协议;十一型式试验报告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有规定时;十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清单;十三管理评审、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十四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四、明确其它有关事宜;第三节评审首次会议第十八条首次会议参加人员为评审组全体成员,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及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第十九条首次会议的具体内容为:一、宣读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通知,介绍评审组成员;二、说明评审工作时间、评审工作依据及评审内容;三、宣布评审组的分工、评审日程安排;四、说明评审工作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五、说明评审工作的主要方式和方法;现场审查;查阅有关文件和凭证;核实资源条件;审阅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关文件;考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状况;考核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运转及质量控制;对试制产品、抽查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进行产品安全质量检查;对质量保证工程师及各系统责任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责任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六、有关部门领导讲话;七、申请单位领导讲话;八、申请单位介绍企业概况和取换证准备工作;九、申请单位介绍迎审联络人员及办公地点;十、宣布首次会议结束;第四节现场审查第二十条现场审查,评审组全体成员参加;现场包括:钢材库;焊材库;压力容器制造车间;压力试验场地和试验设备;射线透照场地,洗片室、评片室、射线底片存放室;焊接试验室;焊接设备;无损检测设备;热处理设备;焊工培训场地;理化试验室;产品档案室;技术资料室等;第二十一条现场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检查申请单位的压力容器制造场地、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库房设施和管理等基本条件、专项条件是否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有关规定及压力容器制造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和产品情况;第五节质量管理审查第二十二条质量管理审查包括:审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情况;审查相关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技术资料;第二十三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审查一、申请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要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现行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二、质量保证手册应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应清晰,各项工作接口有控制和协调措施;三、与质量工作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四、应规定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负责,并明确质量保证工程师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五、质量保证手册应符合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应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工艺控制;焊接控制;热处理控制;无损检测控制;理化检测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其他过程控制;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等18个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申请单位可根据其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注:其他过程是指在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有重要影响、需要加以特别控制的过程;如爆破片的刻槽,球片的压制,封头的成型,锻件加工,容器的表面处理,缠绕容器的缠绕或绕带,低温绝热罐体的充填、缠绕、抽真空、检漏,重要零部件的加工、安全部件的制作和检验、金属结构制作,批量制造产品的批量管理等;对于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内容,当申请单位进行分包时,应当制定分包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分包方资格认定、评价、活动的监督、质量记录、报告的审核和确认等要求;六、程序文件应与质量方针的规定相一致,能够满足质量保证手册基本要素的要求,并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七、工艺文件通用或者专用和质量记录应当符合许可项目特性,满足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过程的控制需要;文件格式及其包括的项目、内容应当规范标准;第二十四条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的审查一、对取证增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实施的审查一审查试制产品的安全质量技术资料,验证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是否有效,产品质量控制是否严格;二审查制造现场的材料管理、焊材管理、工艺纪律、计量与设备管理、焊接管理、理化试验设备管理、无损检测管理、热处理管理、压力试验管理等工作,并对材料标识、材料标记移植、焊工钢印、无损检测标识、不合格品的标识进行核查和追踪,以验证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是否有效;二、对换证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审查一抽查申请单位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安全质量技术资料产品档案,每年不少于1台,并能覆盖申请单位换证申请书中所申请的级别、范围;二依据所抽查的压力容器安全质量技术资料,验证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是否有效,产品质量控制是否严格;三审查制造现场的材料管理、焊材管理、工艺纪律、计量与设备管理、产品试板管理、理化试验设备管理、无损检测管理、热处理管理、压力试验管理等工作,并对材料标识、材料标记移植、焊工钢印、无损检测标识、不合格品的标识进行核查和追踪,以验证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是否有效;四审查许可条件变化时,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特设局进行许可变更申请;五产品设备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性能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六接受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工作情况;七是否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许可证,向无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情况;第二十五条对质量保证工程师及各系统责任工程师进行考核;第二十六条工艺纪律执行是否严格;第二十七条相关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审查分为取证增项、换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压力容器产品在出厂时应附有至少包括下列与安全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一压力容器产品竣工图样包括总图及主要受压部件图;二A1级、A2级和C级许可范围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三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放能力或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二、取证增项评审,审查试制产品的安全质量技术资料;三、换证评审,审查所抽查的压力容器安全质量技术资料;四、通过审查有关压力容器安全质量技术资料,验证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及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情况;第六节资源条件审查第二十八条资源条件审查包括基本条件审查,专项条件审查;第二十九条基本条件审查:一、法定资格的核查查阅受理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件,审查申请单位的法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二、压力容器许可申请项目的核查查阅受理的申请书,核查申请单位受理的许可范围许可项目级别、类别、种类;评审组长与申请单位代表在“压力容器鉴定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三、申请单位管理层中应指定一名成员为质量保证工程师;四、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等档案资料,核实申请单位人员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一申请单位至少应具有与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工程师:1、设计、工艺责任工程师;2、材料责任工程师;3、焊接责任工程师;4、理化责任工程师;5、热处理责任工程师;6、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7、检验责任工程师二申请单位对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检验进行分包的应分别配备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热处理责任工程师、理化责任工程师;三质量保证工程师、焊接责任工程师、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检验责任工程师及理化检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四申请单位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A 级、C级压力容器制造申请单位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1、A1级、A2级、C级申请单位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数的10%,且具有与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2、A3级含球壳板压制、封头压制申请单位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且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五A级、C级申请单位应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专业作业人员:1、A级、C级中,制造焊接压力容器的申请单位应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持证焊工;1A2级、A3级、C级申请单位,应具有不少于10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4项合格项目;2A1级申请单位,应具有不少于8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3项合格项目;非焊接容器除外3D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6名持证焊工,且应具备至少2项合格项目;4A3封头压制企业,具有不少于2名持证焊工,且应具备至少4项合格项目;2、A、C、D级申请单位,应具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组装人员;3、A级、C级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其无损检测作业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1A1级申请单位,应具备1名持中级RT和UT无损检测证书4年以上含4年的无损检测人员或以上资格人员;另外还应有RT和UTⅡ级人员各2人项;2C级申请单位,应具备1名持中级RT和UT无损检测证书4年以上含4年的无损检测人员或以上资格人员,另还应有RT和UTⅡ级人员各2人项;3A2级、A3级申请单位,至少应具有RT和UTⅡ级人员各3人项,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应具有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4D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和UTⅡ级人员各2人项,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应具有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五、查阅相关资料、档案、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协议以及相关的台帐,通过现场审查或者专门核查,核实申请单位地址、厂房场地、生产设施和设备、工装模具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申请单位,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热处理设备,检验与试验设备,压力试验、气密试验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并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应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二具有满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专用库房和烘干、保温设备;三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足够面积的射线曝光室和焊接试验室;六、申请单位应拥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级别所需要的法规、标准,且必须有正式版本;七、换证申请单位应有持续制造压力容器的业绩,以验证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控制能力;第三十条专项条件审查要点一、A级申请单位专项条件一A1级申请单位中制造超高压容器的申请单位,应具有满足超高压容器需要的机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应具有中、高级机加工人员至少2人;制造高压容器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热处理;二A2级申请单位应具备起重能力不小于20t的吊车;三A3级申请单位中制造球壳板的申请单位,应具备能力不小于1200t 的压力机和经验丰富的球壳板制造专业操作人员;四A3封头压制企业应有与制造封头产品相适应的压力机、成型模具等;应有满足生产需要、保证均匀炉温和具有监控炉内温度的加热炉;应有满足制造要求所必须的几何尺寸检测器具;二、C级申请单位专项条件一C1级申请单位,应具备铁路专用线;二C2级和C3级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组装能力和试验设施;三、压力容器制造应当具备与主要产品相适应的卷板能力;如卷板能力不能满足个别产品的要求时,可委托分包方进行,但筒体纵焊缝焊接工作应当由压力容器制造申请单位完成;四、深冷绝热容器制造申请单位,应具备填料烘干、充填、抽真空设备和检漏仪器;第三十一条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得与碳钢混用;第三十二条同时申请几个级别的申请单位,应分别满足相应的专项条件;第三十三条加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无损检测工艺、热处理工艺、压力试验工艺等技术文件符合法规标准,并能满足生产需要;第三十四条申请单位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检验工作,可由本单位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申请单位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方出具相应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并纳入本单位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第三十五条申请单位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都进行分包;第七节产品审查第三十六条取证增项审查时,申请单位提供的试制产品的数量应满足表1中的规定,依据压力容器试制产品安全质量检查表的规定内容,对试制产品进行产品安全质量检查;。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合格证书-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检验责任工程师合格证书-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35.
南通四方罐式储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颜根华
C3(罐式集装箱)
JYⅢ118
2019.09
36.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孙军民
A2
JYⅢ119
2019.09
3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魏侃
A2
JYⅢ120
2019.09
38.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陈馗
A3(球形储罐现场组焊)
JYⅢ121
2019.09
查新生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
JYⅢ086
2019.09
4.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科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B3(特种气瓶)
JYⅢ087
2019.09
5.
江苏纵横浓缩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姚永忠
A2
JYⅢ088
2019.09
6.
普尔利斯(中国)环保分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王立
A1(高压容器限单层)
2019.09
28.
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3(球形储罐现场组焊)
JYⅢ111
2019.09
29.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庞爱强
A2
JYⅢ112
2019.09
30.
西安航天动力机械厂
赵广文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
JYⅢ113
2019.09
31.
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郑广栋
A1(高压容器限单层)、A2
JYⅢ100
2019.09
18.
抚顺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李敬红
A2、A3(球形储罐现场组焊)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受控号: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编制:审核:批准:目录01质量手册发布令02任命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决定(任命书)03质量方针、目标颁布令04修改页05前言(企业概况)第1章主题内容和范围 (1)第2章引用法规和标准(术语和缩写) (2)第3章质量本系(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二十八条) (6)第4章管理职责(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二十七条) (7)第5章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二十九条) (21)第6章资源管理(对应194号文条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23)第7章产品实现的策划控制程序 (25)第8章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26)第9章设计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条) (28)第10章采购与材料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一条) (29)第11章工艺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二条) (32)第12章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35)第13章焊接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三条) (38)第14章热处理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四条) (43)第15章无损检测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五条) (46)第16章理化检验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六条) (49)第17章压力试验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七条) (51)第18章检验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八条) (52)第19章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四十条) (55)第20章计量与设备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三十九条) (57)第21章质量改进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四十一条) (59)第22章人员培训控制程序(对应194号文条款、第四十二条) (61)第23章接受监督和监察(对应194号文条款、第四十三条) (62)附录:附录一、管理制度目录 (63)附录二、压力容器制造企业管理制度 (72)附录三、压力容器通用工艺守则 (73)附录四、质量记录清单(略)附录五、工程技术人员一览表 (74)附录六、持证焊工合格项次一览表 (75)附录七、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 (78)附录八、检验人员一览表 (79)附录九、主要设备一览表 (80)01、质量手册发布令为了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保护人身安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

总局第140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14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二、第四条修改为:“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较少不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试机构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考试机构。

”三、第六条修改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删除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六、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

”七、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位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当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1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设计单位同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的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第六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器相应的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正文修改1. 将第3.2条表1中高级检验师(承压类设备检验)“持相关证书及年限”栏目内容修改为:“持2项承压类设备检验师证,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1项承压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年(注4)”;将3.2表1中高级检验师(机电类设备检验)“持相关证书及年限”栏目内容修改为:“持2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1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年”。

2. 将第3.3.2条第(3)项修改为:“(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1 项以上”,并删除注8。

3. 将第3.3.2条第(4)项修改为:“(4)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制修订工作合计3 项以上”。

4. 将第4.1条修改为:“持证人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免考换证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以前、6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申请考试换证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12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换证的申请、发证程序按照本规则3.3、3.9 执行。

”5. 将第4.7条修改为:“原证书逾期不满5年的,可以按照本规则4.2和4.3的规定申请参加原持证级别与项目的考试换证。

考试合格的,颁发原持证级别与项目的证书。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1年内在原考试机构补考一次。

补考不合格的应该按照本规则3.2和3.3的规定重新申请原持证级别与项目检验人员取证。

原证书逾期5年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则3.2和3.3的规定重新申请原持证级别与项目检验人员取证。

证书有效期逾期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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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新疆中油油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白建伟
48.
宜兴宜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李峰
49.
格菱动力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朱红安
50.
洛阳润成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陈兴魁
51.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
汤日光
52.
奉化奥莱尔液压有限公司
江志杰
53.
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王磊
54.
宁波美恪乙炔瓶有限公司
陈忠英
97.
广州利光机械有限公司
汪幼华
98.
江阴金童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姚明华
99.
安徽苏东石化电力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孙蕾
100.
沈阳兴达钛业有限公司
何艳卓
101.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黄俊斌
102.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李茂
103.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王伟
104.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华腾北搪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邓乃文
23.
无锡宝丰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瞿海燕
24.
湖北江汉三机特车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张俊
25.
山东胜岳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黄亚洲
26.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
周胜利
27.
四川峨眉兴德机械有限公司
康晓平
28.
四川峨眉兴德机械有限公司
冷清明
29.
铁岭中联封头锻压有限公司
李先聚
30.
沈宝君
121.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制造厂
林炜
122.
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黄开佳
123.
东管重工(沈阳)有限公司
旷野
124.
扬州秋源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敖峰
125.
重庆中容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王辉
126.
淄博程飞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王拥军
14.
合肥海川石工程公司
丁勇
16.
南通市旺达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柴志荣
17.
江苏长荣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韩贵斌
18.
南亮压力容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杜丽敏
19.
无锡昌发电力机械有限公司
周志敏
20.
江苏新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杜明艳
21.
威海新元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苏明海
22.
赵虎
3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刘彩梅
40.
青岛软控重工有限公司
张世仓
41.
溧阳市正阳煤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赵黎忠
42.
山东万丰煤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王永刚
43.
江苏民生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秦旭东
44.
新乡市新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李咏春
45.
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李文斌
46.
南京福瑞迪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汪苏琳
李乐英
113.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魏献玲
114.
常州市东方锅炉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庄文澄
115.
潍坊汉诺森重工仅限有限公司
桑建强
116.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王民
117.
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
王友刚
118.
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连鹏
119.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仅限有限公司
赵京茂
120.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油第二建设公司
刘沛亚
7.
青岛东奥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董福千
8.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苏戌功
9.
北京燕化正邦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肖涤
10.
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张德权
11.
江苏汇能锅炉有限公司(丹阳锅炉辅机厂有限公司)
刘建俊
12.
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
郭淑英
13.
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
于庆东
附件1:
同意参加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第二十七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参加人员
1.
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武常生
2.
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胡宝芹
3.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刘旭东
4.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李文俊
5.
张家港市富利工业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于潆富
6.
临沂市河东区永安金属焊割气厂
孙宝生
64.
云南通变冷作铆焊有限公司
余庆禄
65.
江苏焱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朱益
66.
常州市奥琳斯邦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金丽云
67.
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王义官
68.
无锡市银天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平杰
69.
大庆市联勤装备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玉珠
70.
陕西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勋
71.
江西赣江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杨勇生
72.
山东龙兴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贾书敏
73.
成都五冶钢瓶有限公司
王启雄
74.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徐敏霞
75.
江阴宇博科技有限公司
陈伟刚
76.
辽阳中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王秀菊
77.
上海龙杰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房有军
7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徐健
7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臧芳
89.
大庆高新区百世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王立新
90.
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汪华彬
91.
重庆耐德康达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高联立
92.
重庆耐德康达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雷前强
93.
七冶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和丽锋
94.
七冶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王春梅
95.
七冶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斯涛
96.
七冶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李霆
8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吴向前
8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陈俊宇
8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汤丹
83.
杭州新颖氧舱有限公司
周忠彭
84.
杭州新颖氧舱有限公司
张子芳
85.
宁波科新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韩锡宏
86.
淄博煜邦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朱建国
87.
菏泽市花王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徐飞
88.
大庆高新区百世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市华洋染整机械有限公司
胡正刚
31.
涿鹿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杨东海
32.
南通大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赵峰
33.
山东三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任思栋
34.
张家港长力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茅裕芳
35.
无锡市锡山雪浪化工设备厂
陆建荣
36.
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李传庭
37.
佛山市化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贾春丽
38.
济南黄台煤气炉有限公司
陈黎
105.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杨丽华
106.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钟伟
107.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刘昌州
108.
沈阳派司钛设备有限公司
王亚文
109.
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沈亚超
110.
山东盛大化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岳光军
111.
宜兴市联丰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周健东
112.
济南擎雷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姚虹煌
55.
江苏华天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禹兴涛
56.
云南大为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雍石刚
57.
湖北远久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曹际学
58.
天津博仕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赵劲松
59.
上海金盈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丁美忠
60.
常州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顾玉林
61.
潍坊华信氧业有限公司
刘琦
62.
山东鑫瑞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张道福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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