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
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应急照明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的设备或系统。
无论是在火灾、地震、停电等突发情况中,应急照明都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人们提供方便、安全的环境。
为了保证应急照明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有一些高度标准需要遵循。
1. 明确的位置和安装要求:应急照明设备需根据规定的高度标准进行安装,以保证其照明范围的覆盖率和照度的均匀性。
常见的应急照明设备包括应急灯具和应急指示灯,应急灯具通常需要安装在房间的容易被注意到的位置,如门口、过道等;应急指示灯则需要在地面上或墙壁上进行安装,以指示出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
2. 逃生通道和出口标志的高度标准:逃生通道和出口标志是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重要标识,其位置和高度标准需要满足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法规,逃生通道和出口标志须设立在眼睛高度以下1.7-1.9米之间的位置,以保证人们在疏散时能够清晰地看到指示,并避免因视线受阻而导致撤离困难。
3. 应急照明光源亮度标准:应急照明的光源亮度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以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通常情况下,应急照明设备要求在电池供电状态下,光源亮度达到30-100流明,保持2小时以上,以满足人们在黑暗环境下的基本照明需求。
4. 应急照明照度标准: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是指在应急状态下提供的照明强度。
根据相关规定,室内应急照明通道和出口区域的照度标准一般应达到10勒克斯(lx)以上,疏散楼梯间、走廊等公共空间的照度标准则应达到5勒克斯(lx)以上。
这样可以确保人们在逃生时能够清楚地辨认出通道和出口,并保证疏散的安全性。
5. 建筑应急照明设计标准:根据建筑安全规范和消防要求,建筑物应急照明的设计与布置需符合相关标准。
建筑物的不同区域可能有不同的照明需求,例如电力室、消防器材储存间、楼梯间等地方需要特殊的应急照明设计。
应急照明设计标准需要确定不同区域的照明设备类型、位置和数量,以保证建筑物中每个区域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充足的照明。
总结起来,应急照明的高度标准包括明确的位置和安装要求、逃生通道和出口标志的高度标准、光源亮度标准、照度标准和建筑应急照明设计标准等。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17945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17945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如下:
1主电源应采用220V(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380V),50Hz 交流电源,主电源降压装置不应采用阻容降压方式;安装在地面的灯具主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
2外壳采用非绝缘材料的系统,应设有接地保护,接地端子应符合的要求,并应有明确标识。
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标志应满足附录B的有关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使用图B.1、图B.2或图B.3为主要标志信息;楼层指示标志灯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F”为主要标志信息。
4带有逆变输出且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后,应能在20s内停止电池放电。
5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不应使用有内置启辉器的光源。
6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90kV•A;逆变转换型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单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10kV•A,三相输出最大额定功率不应大于30kV•A;输出特性应满足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应急照明基本要求
8. 6. 2 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3 应急照明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超高层建筑施工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
超高层建筑施工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超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是确保工人安全和快速疏散的重要措施。
由于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和复杂性,施工中可能面临各种突发情况,如火灾、断电等。
下面将从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的安装位置、照明要求、灯光疏散指示的设计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应急照明的安装位置和照明要求:1. 应急照明的安装位置应覆盖所有可能遇到紧急情况的区域,如走廊、楼梯间、电梯厅、远端走道等。
应根据建筑设计和消防规范要求安装应急照明设备。
2. 应急照明设备应设置在较低的高度,以便工人在疏散时能够迅速看到和接近照明设备。
同时,应急照明设备应布置在不易被损坏的位置,以确保其始终能够正常运作。
3. 应急照明设备的亮度要求较高,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充足明亮的照明。
根据建筑的类型和规模,应选择适当的照明设备和照明强度,确保工人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环境并进行疏散。
二、灯光疏散指示的设计:1. 灯光疏散指示应设置在走廊、楼梯间、电梯厅等需要引导疏散的位置。
疏散指示牌的位置应明显可见,确保工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疏散通道。
2. 疏散指示牌的设计应简洁明了,标识清晰,使用易懂的符号和文字。
指示牌的文字和符号应符合标准规范,使工人能够迅速理解其意义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疏散指示牌的照明要求与应急照明类似,需要具备较高的亮度,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可见。
可以采用自发光的材料或紧急照明设备对指示牌进行照明。
4. 在疏散通道和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出口”标识,指示疏散的方向和位置。
这种标识应高度醒目,易于辨认,确保工人能够快速找到并流畅地疏散出建筑。
三、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的维护和测试:1.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灯光的亮度。
应急照明设备应配备备用电源或电池,以确保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2. 定期测试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设备的性能和亮度。
测试应包括正常运行测试和断电测试,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示。
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
1. 安全通道和出口照度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障
人员安全疏散,因此安全通道和出口的照度要求相对较高。
根据国内经验,安全通道和出口的照度要求一般为10lx至2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
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地看到安全通道和出口,并且准确地判断方向。
2. 疏散通道和安全设施照度要求:疏散通道是指人员疏散过程中经
过的楼梯、走廊等区域,安全设施是指消防器材、逃生标识等。
对于疏散
通道和安全设施,照度要求一般为5lx至1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
保人们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设施,从而安全快速
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3. 灭火设备和灭火器照度要求:在火灾中,灭火设备和灭火器的使
用至关重要。
因此,对于灭火设备和灭火器,照度要求相对较高,一般为20lx至5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保人们能够清晰地找到灭火设备和
灭火器,并快速使用进行灭火。
4. 应急指示标识照度要求:应急指示标识是指在火灾情况下,为了
方便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设置的指示标识。
对于应急指示标识,照度要
求一般为50lx至10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保人们清晰地识别应急
指示标识,从而准确地进行疏散和灭火。
以上是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的一般规定。
需要根据实际
情况,如建筑物的类型、规模、使用功能等进行具体的要求制定,并且需
要遵守国内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
同时,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
和系统,确保其正常工作和良好的照度效果。
应急照明要求
应急照明要求应急照明也称事故照明,当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而启用的照明。
它包括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和安全照明。
1.疏散照明1)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时间不大于15s。
2)疏散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避难层的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h。
3)疏散走道上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门口的上方,在首层的疏散楼梯应安装在楼梯口的里侧上方。
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宜不低于2m。
4)疏散照明宜设在安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 以下的墙面上。
在交叉口处难以明确表示疏散方向时,也可将疏散标志灯安装在顶部。
疏散走道上的标志灯应有指示疏散方向的箭头标志。
疏散走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宜大于10m)。
5)走道上的疏散指示灯,在其正下方半径0.5m范围内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15lx(人防工程为1lx)。
6)疏散照明平时应处于点亮状态,但下列情况可例外:a. 在家日、夜间定期无人工作或使用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时;b. 可由外来光线识别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方向时。
当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在上述里外情况下采用三线制配线,以使蓄电池处于经常充电状态。
7)楼梯间的疏散标志灯宜安装在休息平台板上方的墙角处或壁上,并应用箭头及阿拉伯数字清楚标明上、下层层号。
2.安全照明1)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门口的上方,在首层的疏散楼梯,应安装在楼梯口里侧上方。
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宜不低于2m。
2)疏散走道上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可明装,而厅室内一采用暗装。
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有图形和文字符号,在无障碍设计要求时,宜同时设有音响指示信号。
3)可调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宜用于影剧院内观众厅。
在正常情况下减光使用,火灾事故时应自动接通至全亮状态。
4)安全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间不大于0.5s。
3.备用照明1)备用照明宜安装在墙面或顶棚部位。
ul1018标准
ul1018标准UL标准是指由美国安全试验联合会(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简称UL)制定的一套产品安全标准。
UL1018标准是UL制定的关于应急照明设备的标准。
本文将对UL1018标准的内容、重要性以及应用进行探讨。
1. 什么是UL1018标准?UL1018标准是UL制定的关于应急照明设备的标准。
它规定了应急照明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性能要求,以确保这些设备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提供足够的照明,保障人员的安全。
2. UL1018标准的内容UL1018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设计要求:UL1018标准规定了应急照明设备的结构设计、电气设计、光学设计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制造要求:UL1018标准规定了设备的制造过程和材料的选择,要求制造商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和工艺,保证设备的质量。
(3) 性能要求:UL1018标准对应急照明设备在电源故障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性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照明亮度、照射范围、工作时间等。
3. UL1018标准的重要性UL1018标准对于应急照明设备的制造商、销售商和使用者都具有重要意义:(1) 对于制造商和销售商来说,遵循UL1018标准可以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升产品的竞争力,降低产品召回和责任风险。
(2) 对于使用者来说,选择符合UL1018标准的应急照明设备能够确保设备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为人员疏散和逃生提供充足的照明,保障人员的安全。
4. UL1018标准的应用UL1018标准适用于各类应急照明设备的制造和使用,包括应急灯具、应急出口指示灯等。
应急照明设备广泛应用于商业建筑、办公楼、工业厂房、医疗机构等各类场所。
5. UL1018标准的未来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提高,UL1018标准也将不断发展和完善。
制造商应该密切关注标准的更新和变化,及时调整产品设计和制造流程,以符合最新的标准要求。
消防灯具最新规范标准
消防灯具最新规范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消防灯具作为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和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明,其性能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人员安全和财产保护。
以下是最新的消防灯具规范标准:1. 产品分类:消防灯具根据使用环境和功能需求,分为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等。
2. 性能要求:- 应急照明灯应具备至少90分钟的持续照明时间。
- 安全出口指示灯和疏散指示灯应具备至少30分钟的持续照明时间。
- 所有消防灯具应能在断电后立即自动切换到应急模式。
3. 技术参数:- 灯具的额定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超过产品标称值。
- 应急照明灯的照度应满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照明需求。
4. 安装要求:- 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关键位置。
- 安全出口指示灯应安装在每个安全出口的上方或附近。
- 疏散指示灯应沿疏散路线均匀分布,确保疏散路径清晰可见。
5. 维护与检查:- 消防灯具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
- 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功能测试。
6. 材料与结构:- 消防灯具的外壳应采用阻燃材料,以防止火灾蔓延。
- 灯具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在高温和烟雾环境下的可靠性。
7. 标识与认证:- 所有消防灯具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包括生产厂家、型号、额定功率等信息。
- 产品应通过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认证,并附有相应的认证标志。
8. 环境适应性:- 消防灯具应能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
9. 智能化发展:- 鼓励采用智能化技术,如通过传感器自动检测火灾并启动应急照明,或与智能疏散系统联动。
10. 安全标准:- 消防灯具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标准,可以确保消防灯具在关键时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人员安全疏散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这些标准也有助于提高消防灯具的质量和性能,推动消防产品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最新标准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最新标准应急照明是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在正常照明失效时,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以下是根据最新标准制定的应急照明设计规范:引言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照明系统能够为人员提供足够的光照,帮助他们快速、安全地疏散。
因此,应急照明的设计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1. 设计原则- 应急照明系统应覆盖所有公共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关键操作区域。
- 系统设计应确保在主电源失效后,应急照明能立即启动,且持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 应急照明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工操作。
2. 照明要求- 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应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需求而定,一般公共区域不得低于1lx,疏散通道不得低于5lx。
- 应急照明应均匀分布,避免产生暗角或过亮区域。
3. 设备选择- 应选用高效、长寿命的LED灯具作为应急照明的主要光源。
- 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独立于主电源的蓄电池或不间断电源(UPS)系统。
4. 控制系统- 应急照明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检测主电源状态,并在主电源失效时自动切换至应急电源的功能。
- 控制系统应能够远程监控应急照明的状态,包括电源、故障等信息。
5. 安装规范- 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疏散指示标志的布局,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清晰看到。
- 灯具应安装在不易受到冲击和破坏的位置,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可靠性。
6. 维护与检测- 应急照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测日期、检测结果以及任何必要的维修措施。
7. 安全标准与法规遵循- 设计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建筑安全法规,以及相关的国际标准,如ISO 3864-1等。
8. 用户培训与教育- 建筑管理者和使用者应接受有关应急照明系统使用的培训,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
结语应急照明设计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通过遵循上述规范,可以大大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旳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旳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旳其他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旳场所。
公共建筑内旳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旳内走道。
疏散用旳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旳其他房间旳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旳照度。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旳顶部,疏散走道旳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如下旳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旳间距不应不小于20M。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利制作旳保护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旳高层建筑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一般重视。
由于它是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旳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步可进行必要旳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旳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对应旳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旳内部旳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 号技术文献] ;安全照明[U. S. A. (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 . . . . . ,我国亦有对应规范、原则: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规定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节录:第3. 4. 5 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遵循系统架构简洁、控制简单的基本设计原则,包括灯具布置、系统配电、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等内容;集中控制型系统尚应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一、系统类型的选择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二、系统设计的一般要求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2)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情况下,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分别按照最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
三、灯具的设计系统灯具的设计主要包括灯具的布置、选型和设置。
(一)灯具的布置灯具的布置应根据疏散指示方案进行设计,且灯具的布置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为人员在疏散路径及相关区域的疏散提供最基本的照度。
(2)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识疏散路径、疏散方向、安全出口的位置、所处的楼层位置。
(二)灯具的选型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低2 700 K。
应急照明的相关规范
应急照明的相关规范应急照明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供应光源,为人们提供逃生和避灾的基础设施。
通常情况下,应急照明设备不需要长时间供电,但必须满足逃生和避灾的要求。
因此,应急照明必须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人们的安全。
规范一:应急照明的布置应急照明的布置必须满足灭火、逃生和避灾的要求,同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布置。
在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中,应急照明必须满足消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标准,并由专业机构进行设计的。
应急照明的灯光颜色应以白色或自然光为主要颜色,以避免使人感到紧张和不安。
另外,照明设备必须满足防水、防护、防爆和防浸泡等要求。
规范二:应急照明的设置应急照明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和便利要求,同时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应急照明应尽可能设置在距离地面1.8m以上的高度,避免被人们碰触到。
在部分场所和建筑中,应配备遥控开关和远程监控,以方便维护和管理。
另外,照明设备必须设置在容易察觉和便于操作控制的位置,以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轻松地找到和使用它们。
规范三:应急照明的安装应急照明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和稳定性的要求,并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
应急照明应根据不同的场合和需要,采用不同的安装方式,包括固定、悬挂、吊装和墙壁安装等。
在安装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不得破坏建筑物的构造或功能;不得损坏照明设备;不得影响其它环境设备的正常运作。
另外,照明设备的布线必须符合电气安全和防护的要求,并由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设计和安装。
规范四:应急照明的维护应急照明的维护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以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
应急照明设备必须按照其使用寿命和功能要求定期维护,检查其电气系统、灯具、配电箱等电气设施的工作正常性。
同时,必须检查电线的绝缘、接头等部件的状态,确保其完好无损。
维护时需注意以下要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使用次品或假冒伪劣材料进行修理;维护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维护结束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和确认。
消防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一、概述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疏散和其他救援工作提供充足、明亮而稳定的照明设备。
消防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求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二、应急照明的主要设计要求1. 明亮稳定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必须保证明亮而稳定。
在火灾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建筑物电路可能会受到破坏,因此应采用备用电源,如电池或柴油发电机组等。
备用电源应保证可以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用,且具有至少90分钟的持续供电能力。
同时,备用电源应经常维护和检测,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布局合理照明设备的布局要合理,能够覆盖建筑的每一个区域,并且照明设备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备不应与普通照明设备混淆,必须在设备上标注应急照明标识,以便人员在疏散过程中及时找到明亮的逃生通道。
3. 能够自动启动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够自动启动,当建筑通电系统失效时,这些设备应立即投入使用,保障人员人身安全。
并且在应急情况下,这些设备应能够持续稳定照明,直到事故得到妥善的处理。
4. 能够远程控制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手动控制照明设备的开启过程可能存在困难,因此,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支持远程控制。
远程控制应该能够在许多地方进行,以便在任何位置了解建筑物内的情况,或者是能够启动、关闭或切换照明设备。
5. 防水防尘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具有防水和防尘设计。
因为消防应急照明设备经常处于环境恶劣、空气湿润或者是污染物多的场所中,所以必须具备较强的耐用性,防止照明设备受到损坏。
三、应急照明的相关法规要求1. GB 17945-2010《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的要求、标准及执行程序,其中就包含了消防应急照明设计的要求,如照明设备的种类、布局、亮度、应急照明时间等。
2. GB 50403-2007《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构成建筑物消防安全系统的一部分,该规范规定了应急照明的需求、分类、布点、照度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应急照明灯设计要求
应急照明灯设计要求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应急照明灯设计要求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应急照明灯啊,就好比黑夜里的一盏明灯,关键时刻能救命呢!它得像个可靠的小伙伴,随时准备为我们服务。
咱先说说亮度吧,这可不能含糊。
它得亮堂得很呐,可不能模模糊糊的,不然在紧急关头,我们怎么能看清周围的情况呀,对吧?就好像你在黑夜里走路,要是那手电筒跟萤火虫似的,那能行嘛!所以啊,应急照明灯的亮度一定要足够,要能把周围照得清清楚楚。
然后呢,电池续航也很重要啊!总不能亮一会儿就没电了吧,那可不行。
这就好比手机,要是电池不耐用,关键时刻掉链子,那多让人恼火呀!应急照明灯得有个强劲的“心脏”,能长时间地提供照明,让我们在危险的时候心里有底。
还有啊,安装位置也有讲究呢!不能随便找个地儿就安上了。
得安在大家都能容易看到、容易拿到的地方。
你想想,要是安在一个角落里,到时候找都找不到,那不就白瞎了嘛!就跟你把宝贝藏得太深,自己都找不到一样。
它的质量也得过硬呀!不能三天两头出毛病。
咱可不能在紧急时刻指望一个“病秧子”来救命,那不是开玩笑嘛!这质量就得像咱老祖宗传下来的青花瓷一样,坚固耐用。
再说说外观吧,虽然说外观不是最重要的,但也不能太难看呀!好歹也是个要经常露脸的东西,总不能长得歪瓜裂枣的吧。
它得简洁大方,看着舒服,就像一个穿着得体的绅士。
而且啊,这应急照明灯还得容易操作。
不能搞那些复杂的按钮和开关,到时候着急忙慌的,谁还能去研究怎么用呀!得简单易懂,一按就亮,就跟开灯一样自然。
咱平时可得多注意它,时不时检查检查,看看电池有没有电,灯有没有坏。
可别等到要用了才发现它不行了,那可就傻眼了。
这就跟咱每天要洗脸刷牙一样,得养成习惯。
总之呢,应急照明灯的设计要求可不少,每一个方面都得考虑到。
它就像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黑暗中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
咱可不能小瞧了它,得好好对待它。
只有这样,在关键时刻,它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保护我们的安全呀!这应急照明灯,咱可得重视起来,让它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可靠伙伴!。
应急照明与普通照明间距要求
应急照明与普通照明间距要求
应急照明与普通照明的间距要求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建筑标准和应急照明设计要求而定,下面是一些通常适用的指导原则:
1.通常情况下,应急照明与普通照明之间的间距应尽量保持一致,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顺利切换到应急照明系统。
2.应急照明设备应当布置在能够提供有效照明的位置,例如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紧急避难所等处。
其间距应保持合理,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3.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形状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有可能需要在
某些区域单独设置应急照明设备,比如厕所、电梯间等。
4.灯具的布置应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逃生通道的位置来设计。
在长走廊、大厅等区域,应当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应急照明设备的布置密度。
总之,应急照明与普通照明之间的间距要求应根据特定建筑物的需求来确定,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充足而有效的照明。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原则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原则1. 简介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在建筑物的紧急情况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原则,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高效可靠地发挥作用。
2. 设计原则2.1 火灾安全规定根据《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在设计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时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满足建筑物所有区域内的照明需求;- 紧急照明应具备足够的亮度,以确保人员能够清晰辨认疏散指示和逃生路线;- 采用发光标识、应急灯具等设备,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以可靠地工作;- 设计应急电源备用系统,以保证紧急照明设备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2.2 照明系统设计原则在设计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确定照明系统的布局,使其覆盖建筑物内所有区域,并照亮主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选择适当的照明设备,如应急灯具、标志灯具等,以满足照明需求和紧急情况下的使用要求;- 设计合理的灯具安装位置,以确保灯光能够有效地照亮目标区域;- 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原则设计疏散指示系统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标识应具备明确简明的文字和图标,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理解和遵守指示;- 将疏散指示标识安装在易于被人员注意到的位置,如墙壁、通道等;-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布局,确定疏散指示的路线和安全出口,并在指示标识中明确标注;- 根据建筑物的人员容量和特点,确定适当数量的疏散指示标识。
3. 总结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原则包括符合火灾安全规定、合理的照明系统设计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安全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选择。
同时,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以上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原则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建筑消防照明与应急照明要求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建筑消防照明与应急照明要求1. 引言建筑消防照明与应急照明是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消防照明与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火灾发生时的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消防照明与应急照明设计与施工。
3. 建筑消防照明要求建筑消防照明是指在建筑物内设置的供疏散途中和防火控制室等关键部位提供照明的系统。
具体要求如下:3.1 照明设施建筑消防照明设施应采用高效、可靠的灯具和电气设备,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照明设施应具备自动开启和手动控制的功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
3.2 光源要求建筑消防照明设施应采用高亮度和高效能的光源,确保灯光能够有效照明并提供足够的光线亮度。
3.3 灯光布局•照明设施应覆盖建筑物内各个区域,特别是疏散通道、楼梯间、防火门等重要部位;•照明设施应保证照明范围内无明显的阴影和盲区,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性。
3.4 照明亮度与照度建筑消防照明设施的照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认周围环境和疏散通道,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4. 建筑应急照明要求建筑应急照明是指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的系统。
具体要求如下:4.1 照明设施建筑应急照明设施应采用可靠的照明设备,并配备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确保在断电情况下能够继续工作。
4.2 照明布局•应急照明设施应覆盖建筑物内各个区域,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重要部位;•应急照明设施应分布均匀,确保照明范围内无明显的阴影和盲区。
4.3 照明亮度与照度建筑应急照明设施的照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认周围环境和疏散通道,提高逃生的安全性。
5. 现场验收与维护建筑工程消防照明与应急照明的设计与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5.1 现场验收•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接线是否正确;•设备开启和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标准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标准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为疏散人员提供及时、明亮而安全的照明系统。
以下是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的一般标准:
1. 照明系统布置:应急照明应覆盖建筑内的主要逃生通道、走廊、楼梯间、楼梯井、出口、安全出口标识等关键区域。
2. 布灯位置:照明设备应布置在高度适宜的位置,确保照明范围够大,不容易被烟雾、火焰等物体遮挡。
3. 特殊环境适应:应急照明设备应能适应不同环境的温度、湿度、腐蚀等特殊条件,如防护等级应符合所在环境要求。
4. 照明亮度:照明设备应提供足够的亮度,能够确保人们能够清晰看到逃生通道、标识等,一般不低于照度等级III。
5. 照明时间:照明设备应能提供足够的照明时间,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有足够的时间逃离现场,一般不低于90分钟。
6. 自动切换: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够自动切换工作模式,当正常照明系统失效时,能够在几秒钟内自动启动应急照明系统。
7. 电源备份:应急照明设备应采用独立于正常照明系统的电源供应,如应急电池、发电机等。
8. 维护保养:应急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以上为一般性建筑消防应急照明标准,具体标准可根据当地法规、建筑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人员安全和快速疏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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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设计要求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概述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
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
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编辑本段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内外照明指南和标准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
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
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第6.12条对于地下工程,“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的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0m-1.2m之间,也可设置在地面上。
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10m。
第8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等应至少半年检查一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节录:第9.2.1条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第9.2.1.1条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难层(间)。
第9.2.1.2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第9.2.1.3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9.2.1.4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9.2.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时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节录:第5.1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
第5.2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第5.3条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的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小于400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节录:第 24.7.2条下列部位须设置火灾事故时的备用照明:(1)疏散楼梯(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2)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UPS室和蓄电池室等)、配电室、消费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4)建筑( 3)观众厅、宴会厅、重要的多功能厅及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等;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5)通信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BAS中央控制室等重要技术用房;(6)每层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7)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24.7.3条建筑物(二类建筑的住宅外)的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应设疏散照明。
第24.7.4条凡在火灾时因正常电源突然中断将导致人员伤亡的潜在危险所(如医院内的重要手术室、急救室等),应设安全照明。
第C.3.1条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疏散照≤1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安全照明≤0.5s。
第C.3.4条......,在有无障疑设计要求时,宜同时设有音响指示信号。
第C.3.6条.......,楼梯间内的疏散标志灯宜安装在休息板止方的墙角处或壁装,并应用箭头及阿拉伯数字清楚标明上、下层层号。
根据出口门和疏散走道的相对位置,可以装设双面有图形、文字的出口标志。
应急照明设计指南接线方式:各应急灯具宜设置专用线路,中途不设置开关。
二线制和三线制型应急灯具可统一接在专用电源上。
各专用电源的设置应和相应的防火规范结合。
应急电源与灯具分开放置的,其电气连接应采用耐高温电线,以满足防火要求。
二线制该接法是专用应急灯具常用接法,适用在应急灯平时不作照明使用,待断电后,应急灯自动点亮。
也适用于微功耗应急灯平时常亮,待遇断电后,转为应急持续点亮。
三线制该接法为应急灯最多的接法,可对应急灯具平时的开或关进行控制,当外电路断电时不论开关处于何种状态,应急灯立即点亮应急。
K为平时照明开关。
产品保证蛟川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4-93的要求。
产品保证使用一年(非人为故障免费保修);全过程提供服务,超过一年保用期,优惠收取材料费,外地加收旅差费或将产品送回,本厂承担维修服务。
订货及使用注意事项:1、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标志面板种类代号、数量、非标志面板请设计要求或提供图样。
2、订购标志灯,须写清名称、型号、数量和光源种类;如果需要增加应急时间,均须注明;此外,15W至40W的荧光疏散照明灯及其它各种应急电源均不包括灯泡、灯管,由用户自备。
8-12W的应急荧光灯和白炽灯,随灯一次性免费赠送灯管或灯泡。
3.产品在安装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样本资料编辑本段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
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
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璐及其制品生产、炸药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
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
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
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
如地铁车站、地下医院、大中型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餐厅、地下车库与地下娱乐场所等。
(6)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
如大中型商场的贵重物品售货区、收款台及银行出纳台等。
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
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
(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
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
(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安全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
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1)工业厂房中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
如刀具裸露而无保护措施的圆盘锯等。
(2)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
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室等。
(3)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等。
根据应急照明的概念及应急照明应设置的场所,我们很容易发现:应急照明既要满足作为照明的一般要求,又要满足应急作用的特殊要求,既要在紧急状态下照明,同时又要保证常年安装在建筑物内安全、可靠地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