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管理办法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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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8年第21号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5月2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1

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1 目的

贯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中电投河南分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有效发挥各级技术监督网络的监督作用。对电力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提高技术监督质量,使发电设备处于监督可控的状态,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3.1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级,根据机构设置情况下设二级和三级监督。

3.2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领导机构

3.2.1 技术监督领导机构组成: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监督专责人参加,构成三级监督网络。

3.2.2 主要职责:

3.2.2.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政

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制定本单位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3.2.2.2 制定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月(季、年)度技术监督报表,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督报表报送河南分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和技术监督服务单位。

3.2.2.3 每季度对公司的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进行汇总、核实分析,并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制定出解决方案或应采取的措施。

3.2.2.4 每半年对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报表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在每年7月5日前上报河南分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和技术监督服务单位。

3.2.2.5 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河南分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3.2.2.6 定期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落实技术监督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2.2.7 积极参加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技术监督活动。

3.2.2.8 组织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档案,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

3.2.2.9 对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和试验,对数据进行综合

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

3.2.2.10 掌握设备运行、检修中的设备缺陷情况,对于发现的缺陷及时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向河南分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报告。

3.2.2.11 组织安排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

3.2.2.12 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加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3.2.2.13 根据标准要求,配置各种技术监督监测仪器和计量设备,并做好定期校验和计量传递工作。

3.2.2.14 组织协调与技术监督专业服务单位的工作,接受技术监督专业服务单位在监督工作中的行业管理。

3.2.2.15 需要与有关电力试验院或其它有资历的单位签订技术监督服务合同,委托其对技术监督工作在业务上实施技术管理时,要将技术监督服务合同签订工作上报河南分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3.3 建立公司级、部室、点检三级技术监督网络,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3.4 生产管理部为技术监督归口部门,负责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的技术监督工作。接受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行使一级技术监督监督网络职能。

3.5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是全公司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生产部门为技术监督二级网络的执行者,负责接受一级技术监督网络的领导和管理三级技术监督网络。三级技术监督网络为班组级,负责具体的技术监督工作,并接受一、二级技术监督网络的管理和指导。

4 技术监督范围和主要内容

4.1技术监督的范围

技术监督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等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电能质量监督等。

4.2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4.2.1 绝缘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和交、直流电源设备等。

4.2.2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用油(气)、燃油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在线化学仪表等。

4.2.3 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

护环)、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工测量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等。

4.2.5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4.2.6 环境保护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燃料质量、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4.2.7 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煤、油、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4.2.8 继电保护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偶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励磁系统及所属二次回路等。4.2.9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2.10 汽轮机旋转设备监督,汽轮机本体、调节系统、机组振动、旋转设备等。

5 技术监督要求、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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