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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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正式)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497-46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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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 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中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精)

中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精)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技能五相应安全管理人员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准入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防爆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等10个类别需《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2013年本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具达到准入标准60%以上,2015年底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2职业资格:2012年底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9218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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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鉴定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鉴定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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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省煤炭工业厅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七条省煤炭工业厅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
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煤矿煤矿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煤矿煤矿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煤矿煤矿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应急厅《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煤矿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通过井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接受班组长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任职。

除班组长以外的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生产作业人员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井下新工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后,须跟班实习满3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习,具有3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并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以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为准);
(二)年龄18-50周岁;
(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初级以上职业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和培养具备相应安全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为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制度背景和必要性事故频发的背后往往有着安全管理的问题,因此,引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二、准入条件和程序1. 学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如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等。

招聘时应对学历进行核实,并查看相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任职经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安全管理领域的经验。

企业应通过面试等方式核实候选人的相关工作经历,并考察其在以往工作中是否有卓越的安全表现。

3. 技能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这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风险评估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企业可以通过笔试、口试等方式来评估候选人的专业技能水平。

4. 考核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可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估,核实其掌握程度和技能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三、准入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设立专门的准入委员会: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准入。

委员会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的主管、相关部门的代表和外部专家等。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2. 制定评估标准和程序:准入委员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程序。

这些标准和程序应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以及培训考核结果等因素,确保准入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控制和监督。

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对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主要阐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风险评估师等。

准入条件1.具备与从事工作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积极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问题,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3.具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安全生产现场及作业环境,能够独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通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考核,证明具备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5.具有相关安全培训证书,且参加过相应的安全管理培训,取得合格的结业证书。

准入程序1.身体检查: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疾病。

2.资格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准入资格,安全生产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4.培训:通过安全管理培训,取得合格的结业证书。

5.申请:申请准入资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6.审核:安全生产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

7.发放准入证书:根据审核结果发放准入证书,并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准入证书管理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准入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

2.准入证书遗失、损坏或证书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安全生产部门申请补办。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转借准入证书,准入证书被他人借用或冒用的,申请人应对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入证书有限期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准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重新进行准入程序,并取得新的准入证书。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范本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炭生产、运输、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凡从事煤矿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2.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3. 身体健康,符合煤矿工作岗位要求;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5. 通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条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准入条件:1. 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技术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煤矿管理经验;2. 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3. 机电维修、通风、安全监测、应急救援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六条准入程序:1. 报名:应聘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2. 审核资格: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3. 安排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4. 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5. 体检:合格者进行入职体检,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录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矿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确保煤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大局。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

(2)专业技术职称:2013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2)专业技术职称:到201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要求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有一定的要求。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
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为矿业工程、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采矿工程、煤炭工程等。

2.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务经验。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和管理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

4. 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5. 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管理工具和方法,进行有效的煤矿安全生
产管理。

6. 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
或公司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近年来,由于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生产运营的安全性,单位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旨在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审核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以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准入资格的要求1.学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如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专业;2.从业经验:具备相关岗位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3.资格证书:持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4.体检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三、准入流程与程序1.材料准备:申报人需准备好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2.提交申请:申报人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指定的网络平台或人工途径提交申请;3.审核评估: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退回;4.面试考核: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将接受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5.培训教育:通过面试考核的申请人需参加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6.资格认定:完成培训教育后,申请人需要参加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核评价与监督管理1.考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的周期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执法执纪情况、事故处理及应急处置情况等;2.监督管理: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3.失职追责: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执业资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4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4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序言:安全生产是现代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核心力量。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拔程序和管理要求,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准确、能力合格、责权明确。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文件,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择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二)具有本专业相关学历,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三)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在相关领域有成绩或行业资格荣誉;(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准入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和岗前培训。

(一)资格审查:申请人应向企事业单位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企事业单位对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二)综合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岗前培训:通过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将进行岗前培训,企事业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使煤矿安全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更加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标准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____年以上的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____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____年以上的经历。

二、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负责考核发证的部门对参加过安全资格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和安全培训考试成绩。

符合条件的,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对不合格者,应告知本人或其所在企业。

三、严格标准,认真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新申请领取《安全资格证书》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执行新的标准。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的《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未满的仍然有效;有效期满需延期的,按新的标准执行。

四、加强对《安全资格证书》颁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煤矿发生一次死亡____至____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____至____人责任事故的矿长(经理)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矿长(副经理),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参加安全资格复训,合格的退给其《安全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发生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____至____人责任事故的矿长(经理)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矿长(副经理),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人员准入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人员准入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人员准入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我国安全生产的稳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定本制度,规范安全生产人员的准入条件、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环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者等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

三、准入条件1. 基本条件(1)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初中及以上学历;(3)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专业条件(1)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风险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证书;(2)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服务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1. 企业应按照从业人员岗位需求,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 从业人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课程;3. 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五、考核1.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实际操作考核;2. 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复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始终保持合格的安全生产水平。

六、持证上岗1. 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应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2. 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时,应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并主动出示;3. 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七、监督管理1.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人员准入制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准入条件的审核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管理;3. 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八、法律责任1. 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2. 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3. 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 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煤矿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复杂的工作环境,严重的事故和伤亡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被引入,以确保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 学历要求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要求分为不同层次,包括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

具体要求如下:2.1 大学本科大学本科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最基本学历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工科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如矿业工程、安全工程等。

此外,本科学历要求申请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基本的理论基础和技术能力。

2.2 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高级学历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如煤矿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此外,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申请人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入理解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2.3 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最高学历要求。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如煤矿安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此外,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申请人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技术。

3. 执业资格要求除了学历要求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执业资格要求。

执业资格的取得是申请人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具体要求如下:3.1 资格认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认证,以获得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资格认证的方式通常由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进行,申请人需要通过考试或评审等方式,证明其具备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2 培训要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以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等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并适用于各级单位、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负责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的内容包括资格准入条件、考核方式、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资格许可期限和资格许可的终止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1. 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应的安全培训或考试;2. 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职称,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3. 身体健康,无生理或心理疾病,符合工作的相关要求;4. 无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5. 具备其他相关准入条件。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准入考核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检查和综合评价等形式。

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管理技能、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考试合格后,由相关单位或机构颁发安全资格证书,并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到期后需要重新考核和证书管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证书的编号、证书的种类和等级划分、证书的真实性验证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国家标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资格证书将被视为无效,相关机构和单位应予以查处和取缔。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许可期限一般为三年,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进行续期或重新考核。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许可终止情况包括以下方面:1. 资格证书到期且未进行续期或重新考核的;2. 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的;3. 涉及严重事故的;4. 身体或精神状况不适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5. 其他相关终止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展,煤炭产业在国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同时,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完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紧要的任务之一、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紧要性煤矿作为高风险行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逼。

当前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已经取得了肯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养和本领不足,已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紧要短板。

很多煤矿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学问和管理本领而造成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育和评价等方面,落实严格的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养和本领达到要求,可以独立承当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现行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问题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已经存在了不少年。

但在实际应用中,该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1. 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各个地区、企业订立的标准不尽相同,甚至存在某些地区、企业简化或过度严格准入标准的情况。

2. 考试内容单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只涵盖了安全管理方面的学问,而疏忽了技术方面的素养和本领,导致考试内容单一而不够全面。

3. 现有培训途径不够多。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现在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这使得那些有阅历但无法参加考试的人才没有机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从而失去了进展的机会。

三、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举措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统一标准。

煤矿员工准入管理制度

煤矿员工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新招聘、转岗、调动的员工,以及企业内部员工晋升、调动等情况。

第三条煤矿员工准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分类管理,分级培训;(四)动态调整,持续改进。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四条煤矿员工准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符合煤矿岗位要求;(三)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热爱煤矿事业,具备敬业精神;(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三)通过企业组织的专项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六条员工准入程序如下:(一)招聘: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合适人员;(二)体检:应聘者需通过煤矿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三)培训:企业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岗位职责等;(四)考核: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五)试用:新员工上岗后,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六)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为企业员工。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晋级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态度等,考核不合格者,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动态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准入动态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员工岗位、晋升、培训等措施。

第十条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员工,企业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准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精神,提高我矿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准入的范围煤矿从业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范围包括下列从业人员:(一)矿长及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副矿长(以下简称“五职”矿长)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二)四类技术员,采煤、通风、地测、机电等技术员;(三)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四)所有从业人员;二、煤矿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从业人员必须是18岁以上,55岁以下男性且必须达到下列相应的职业准入标准:(一)“五职”矿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

“五职”矿长、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二)四类技术员,采煤、通风、地测、机电等技术员四类技术员必须具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有生产一线1年以上工作经历后,才能从事煤矿技术管理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有技术工人中瓦检员、爆破工、安全员、绞车司机、电钳工、主扇司机、监测监控、探水工、信号把钩工、乳化泵司机、空压机司机、刮板机司机、皮带机司机、掘进机司机、采煤机司机、通防工等专业同时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从业人员。

煤矿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

三、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下列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到特有工种岗位上工作:(一)新参加工作人员;(二)转换专业、工种岗位的人员;(三)因事故责任受到处分后重新上岗人员;四、煤矿从业人员数量的配置(一)“五职”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职数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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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2011】1166号、晋煤培发【2011】1224号、山西焦煤发【2011】748号及XXX劳发【2011】704号文XXX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

(2)专业技术职称:2013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
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2)专业技术职称:到201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2013年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

(2)执业资格:2013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英语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及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4、已达准入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科与集团公司职教中心联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政工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追究政工科科长责任。

培训科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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