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办法
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范文(3篇精选)
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范文(3篇精选)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职科研人员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效率,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专职科研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职科研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四条专职科研人员的招聘应按照本单位招聘规定进行,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应聘者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入职前应进行全面的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确保入职人员的合规性。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专职科研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
第八条鼓励专职科研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增强科研创新能力。
第九条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资金和场地支持,为专职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专职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学术评价。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职位晋升、奖惩等重要决策的依据。
第十二条对科研成果显著、表现突出的专职科研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五章激励与约束第十三条实行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激励专职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科研工作。
第十四条提供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机会,为专职科研人员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的修订,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制定单位: [单位名称]制定日期: [制定日期]注:本范文仅为参考,具体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范文(篇2) 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促进专职科研人员的职业发展,提高科研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科研团队管理办法科研团队,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组织形式,承担着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使命。
科研团队的管理办法对于提高科研效率、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科研人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团队目标设定、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探讨科研团队管理的相关办法。
一、团队目标设定科研团队的目标设定是团队管理的基础。
团队的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可量化,以便科研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
团队的目标应当与科研人员的个人目标相结合,使科研人员在团队中能够找到自己的定位和价值。
在团队目标设定中,还应考虑到科研团队的长期发展。
科研团队的目标不仅包括当前的科研项目,还需要考虑到团队的发展方向和未来的科研计划。
只有明确团队的长远目标,才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二、团队建设团队建设是科研团队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科研目标的关键。
团队建设包括团队成员的选择、沟通与合作、知识共享等方面。
首先,团队成员的选择是团队建设的基础。
科研团队应当根据团队的需求和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能力及潜力,合理选择科研人员。
在选择团队成员时,既要注重专业背景和学术能力,又要重视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其次,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是团队建设的核心。
科研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习惯,加强团队协作意识,形成紧密的工作关系。
团队成员之间要充分交流,共享科研信息,形成集体智慧,共同攻克科研难题。
最后,知识共享是团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研团队应该鼓励团队成员进行知识分享,通过讲座、讨论会、论文撰写等形式,促进知识交流与学术交流。
知识共享不仅有利于提升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也有助于形成团队的学术特色和优势。
三、人才培养科研团队的管理办法中,人才培养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科研团队应当注重对团队成员的培养,提高科研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
科研团队可以通过开展系列培训、研讨会、学术会议等活动,提升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同时,团队应该为团队成员提供充分的科研资源和学术支持,鼓励团队成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
科研管理办法
成都儿童专科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院科研管理,更好地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激励医护人员进行医学科学研究,提高我院科研学术水平和地位,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科研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科研项目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院级科研项目.1、纵向科研项目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按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
(3)市科技局、卫生局规划项目等。
2、横向科研项目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3、院级科研项目指医院下达的医院科研基金项目(简称院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一万元,每年1—2项,研究期限为2年。
第二条申请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必须报医务科备案,统一管理。
第三条申报条件:1、申报的课题要有先进性,要有科学的研究思路、可行的技术路线、可考核的研究目标,并具有能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基础和较好的研究条件。
申报者对科研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有比较详尽的论证.要具备开展该课题的基本条件,如:研究者已掌握本课题的初步实验资料及理论依据,已具备研究的技木力量、基本设备、实验用房等.2、从事三项以上的在研课题或承担课题不能按期完成合同者,不得申报院、市级课题。
3、研究内容必须是在本单位开展,或以本单位为主、与外单位协助为辅;4、鼓励与科研水平高、科研设备先进的单位合作申报课题。
5、院基金项目资助院内医学科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展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的预初研究工作,增强项目竞争力,以提高项目中标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研究内容必须是今后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所需的各项预初实验工作。
(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年龄在55岁以下(含50岁)、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医疗、护理、医技、药技人员等。
第四条:申报程序1、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如实撰写科技计划任务书,拟定完整的科研计划及设计方案。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3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使用经费;(2)目标明确:经费使用应以实现科研课题目标为导向;(3)权责清晰:明确经费管理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权限;(4)过程透明:确保经费使用过程的公开、透明;(5)注重绩效:强调经费使用效益,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经费预算管理2.1 科研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
2.2 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2)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绩效奖励、科研条件建设费等;(3)其他费用:根据科研课题实际需要,可列支其他合理费用。
2.3 经费预算应提交公司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三、经费使用管理3.1 科研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3.2 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定:(1)直接费用:按照预算科目和标准使用,不得擅自调整;(2)间接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合理分摊;(3)其他费用:确需列支时,应提前向公司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3 科研课题负责人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法、有效。
四、经费报销与审批4.1 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应遵循以下流程:(1)报销人提交报销单据,包括发票、合同、支付凭证等;(2)课题负责人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规性;(3)公司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销单据的合理性、准确性;(4)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报销。
4.2 科研课题经费报销应符合以下要求:(1)报销单据应真实、合法、完整;(2)报销内容应与课题预算相符;(3)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额度;(4)报销时间应在课题执行期内。
研究室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研究室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效率和水平,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科研室成员,包括科研负责人、科研人员、科研助理等。
第三条科研室应当遵循科研诚信原则,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等不端行为。
第四条科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系,确保科研项目的合理组织和科研成果的及时公布。
第五条科研室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六条科研室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第七条科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科研工作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
第八条科研室应当加强科研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九条科研负责人应当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制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进度。
第十一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将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科研成员进行项目进展汇报和讨论。
第十三条科研负责人应当确保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保管。
第十四条科研人员应当认真执行科研项目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科研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六条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管理规定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
第十七条科研人员应当遵守项目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挪用经费。
第三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八条科研负责人应当负责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第十九条科研负责人应当制定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科研负责人应当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报告和公布研究成果。
第二十二条科研人员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成果的鉴定和评价工作。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第二十三条科研经费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需求和费用核算原则进行拨付和使用。
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科研团队管理办法科研团队是支持和推动科学研究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有效地管理科研团队成员,提高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是每个科研机构和团队领导者都必须面对的挑战。
本文将介绍一些科研团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帮助领导者更好地管理科研团队。
一、明确团队目标和角色科研团队的成功关键在于明确团队的目标和每个成员的角色,确保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团队目标应该与科研机构的整体目标保持一致,同时也应该具有挑战性和可衡量性。
每个成员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和目标,避免出现任务重叠或者责任不清的情况。
二、建立清晰的沟通渠道与机制良好的沟通是科研团队管理的关键,建立起清晰、透明且高效的沟通渠道与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包括定期团队会议、项目进展报告、沟通工具的使用等。
团队领导者应鼓励成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三、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科研团队的绩效评估应建立在科研质量、成果产出、团队合作等多个方面。
团队领导者应制定合理的评估指标和方法,根据团队成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估。
同时,也应该定期与成员进行个别面谈,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鼓励创新和知识分享创新是科研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团队领导者应该鼓励成员们提出新点子和研究方向,并给予足够的支持和资源。
此外,知识分享也是提高团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科研团队成员应该鼓励彼此之间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五、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科研团队依赖于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协作,团队领导者应该注重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
可以通过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开展团队合作项目等方式来提高团队合作效果。
同时,团队领导者也应该注重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成员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六、持续学习和发展科研领域不断变化和发展,团队领导者应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关注新的科研动态和技术进展,并将这些知识及时应用到团队管理中。
同时,也应鼓励团队成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整个团队的发展和进步。
学校科研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科研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科研工程的管理,保障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学生及其他科研人员。
3. 科研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科研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科研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为科研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项目管理1. 科研项目必须经过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等程序,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项目申报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科研方向,结合学校的实际,鼓励原创性和应用性研究。
3.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资金管理1. 科研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 科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五、成果管理1.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技术转让、新产品开发等形式,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申报。
2. 对于具有转化潜力的科研成果,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促进成果的产业化。
六、激励措施1. 学校应建立科研激励机制,对于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奖项的科研人员,学校应给予相应的职称晋升和待遇提高。
七、监督管理1. 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监督,确保科研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2. 对于违反科研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据相关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处理,维护科研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全校师生员工。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园(所)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园(所)的科研工作实行主任(局长) 领导下的主管主任(局长)负责制,由科技科负责管理,由各研究室组织实施。
其它科室的科技人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经主管主任(局长)批准,参与科研工作。
第二条科研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编制科学研究长远规划和科研项目年度计划;2.组织实施科研计划;3.检查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4.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并组织推广应用;5.负责科研资料、仪器,设备、经费的管理;6.组织开展有关学术活动。
第三条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对课题负全责。
课题实施前须签订正式协议,明确任务、经费和成果归属等事项.课题组须按协议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接受课题下达单位和园(所)科研管理机构的督查。
第二章研究任务第四条植物园的科研工作,要以植物的引种驯化、种质资源保护为主,着重解决生产和建设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特别是那些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键技术课题.第五条研究任务的来源:1.承担上级下达的项目:2.与植物园生产、建设、管理密切相关的自选项目:3.接受用户委托的合同项目。
第三章科研的计划管理第六条植物园(研究所)要按照上级的布置和要求编制科学研究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第七条长远计划的编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植物园(研究所)统一组织进行.第八条年度计划的编制1.课题组每年要在年终进行课题工作总结的同时编写下年度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于十二月十日以前报科研管理部门。
2.科研管理部门每年要在课题年度计划基础上编制出植物园(研究所)科学研究年度计划,经主任(局长)审查批准后,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课题年度计划需要修改和调整的,由课题组提出申请,但必须得到园主任(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一般应在年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时进行。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5篇)科研项目管理方法范文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档案科学技术讨论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档案科技创新、促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依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报经市档案局立项、审核、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和推广使用的档案科技项目。
第三条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讨论选题指南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审核和批准、项目合同的鉴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鉴定验收、结题以及成果应用推广、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等。
第四条市档案局负责全市档案科技项目的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档案局科技处负责。
各项目担当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定,帮助做好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其次章项目讨论范围第五条档案科技项目的讨论范围包括:1、档案学基础理论讨论及其应用和档案工作讨论。
2、档案工作标准化讨论,包括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有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地方标准、业务规范、工作制度。
3、档案载体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专用设备讨论。
4、档案修复技术、保管环境(条件)及爱护技术的讨论。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讨论,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讨论、情报服务及技术处理等讨论。
6、国外新理论、新学问、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阅历的讨论和推广。
7、档案科学领域中具有肯定新奇性、先进性的理论和技术。
8、对本市档案事业宏观进展有指导意义并带有讨论性质的示范工程。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第六条档案科研项目按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分类管理。
一般项目主要解决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技术难题。
重大项目是为满意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而开展的讨论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程序及条件:1、市档案局每年第三季度末制定和下一年度科研项目指南。
2、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档案局依据市档案局科研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一般项目主要由各单位自行申报,重大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
2024年院科研管理办法4篇
2024 年院科研管理办法4 篇目录第1 篇五四医院科研管理办法第2 篇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奖励办法第3 篇三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4 篇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三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5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
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
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 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
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
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
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
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
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
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奖励办法人民医院科研管理与奖励办法1.立题:各级科研项目的立题,首先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就该项目的立题依据、研究开发内容和预期成果、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及技术经济指标、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所需经费来源及用途等作详细说明,并完成立题查新报告,于每年 7 月 1 日前上交科教科。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医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研工作,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科研活动的科室和人员。
第三条科研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管理工作由医院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由科研管理机构负责提出并报医院领导审核批准。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六条医院科研项目分为科研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
第七条科研课题应当符合医院科研发展规划,并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社会意义。
第八条临床试验项目应当符合伦理道德要求,保证患者权益。
第九条科研项目立项应当提交课题申报书或试验方案,并经医院科研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第十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完成后,应当按要求形成结题报告并报送医院科研管理机构,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章科研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医院科研经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来源包括政府科研专项资金、医院科研专项资金、企业科研资助等。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不得私自挪用或冒领。
第十五条科研项目经费发生严重浪费或挪用行为的,应当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分配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审计,并向相关部门报送审计报告。
第四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八条医院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获奖项目等。
第十九条科研成果的评定应当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公正、客观。
第二十条科研成果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科学计量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科研成果的使用、转化和推广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表论文应当遵循学术规范,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
第五章科研诚信管理第二十三条科研工作者应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造假、抄袭或篡改数据。
第二十四条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科研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培养科技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和业务水平,以科研促进医院业务工作、教学工作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应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根据医学进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以提高医院综合实力,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医院科研以方法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
积极组织科研力量,发挥现有人才和设备的作用,针对疾病治疗、预防控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和医院的实际问题,组织内外合作,开展科研攻关。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严谭求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学术思想的交流和讨论,不断探索创新,营造生动活泼的学术氛围。
第五条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后勤管理为科研第一线服务,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医院作为主持单位或医院员工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科学研究,其成果、专利等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同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科学研究,其成果、专利等的知识产权根据协议,成果共享。
第二章科研组织管理第七条科研工作实行医院院长负责制,由业务副院长分管,科教科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研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一)遵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医院审批;(二)负责收集项目申报的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医院科技人员提供,组织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和申报工作;(三)负责对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四)负责科研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等管理工作;(五)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申报、推广应用和奖励的组织工作;(六)组织学术活动,协调医院内外科技合作;(七)审查、办理学术论文、学术资料的外投、登记、统计和奖励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和各自特点,制定科研计划。
部门的重点科研选题,应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再由科主任写出推荐意见。
教科研管理制度范本
教科研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教育科研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教育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与领导1. 学校科研领导机构1.1 学校设立科研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科研活动。
1.2 科研领导机构由学校高层领导亲自任职,并设立科研办公室负责具体科研管理工作。
2. 学院科研管理2.1 学院设立科研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学校科研政策、计划和工作安排。
2.2 学院科研管理机构由学院行政领导任职,并设立科研处负责具体科研管理工作。
2.3 科研处负责教师科研项目的立项、资金申请、进展汇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科研项目管理1. 科研项目立项1.1 科研项目应符合学校的科研方向和计划,需经过科研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立项。
1.2 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表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等内容。
2.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2.1 科研项目经费应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进展要求进行合理分配。
2.2 科研经费使用应符合预算计划,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销和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3. 科研项目进展管理3.1 科研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组织研究,并及时向科研处报告研究进展。
3.2 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应定期向专家委员会进行汇报和评审。
四、科研成果管理1. 科研成果申报1.1 科研人员应根据研究成果,及时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
1.2 科研成果申报应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 科研成果评审2.1 科研成果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
2.2 科研成果评审结果应由学校或相关部门进行终审和认定。
3. 科研成果奖励3.1 学校应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
3.2 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根据项目成果获得相应的奖励。
五、科研资料管理1. 科研数据收集与整理1.1 科研人员应根据研究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科研数据。
1.2 科研数据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整理和分类存储。
小学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一、科研常规管理的意义和目的科研是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科研常规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科研行为,提高科研效能,促进教育科研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科研项目立项管理1. 立项审批程序:科研项目的立项需经校级科研机构审批,并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 立项申请材料:研究课题、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方法与方案、预期成果等。
三、科研经费管理1. 经费申报与审批:科研经费的申报需提供详细的经费预算及相关支持材料,并经科研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 经费使用与监督:科研经费应按照预算使用,遵循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挪用、浪费和滥用经费。
四、科研成果管理1. 成果评价标准:科研成果应具备独立的知识产权,满足学术界公认的评价标准,并获得评审机构认可后方可公布和应用。
2. 成果公布和推广:科研成果应定期向学术界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布,以推广其应用和普及。
五、科研成果奖励与荣誉管理1. 科研成果奖励: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教师,学校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在相关场合表彰公示。
2. 科研荣誉称号评定:学校可建立科研荣誉称号评定机制,根据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授予相应的科研荣誉称号。
六、科研活动引导与培养1. 科研导师制度:学校可设立科研导师,对新教师开展科研指导与培养,并帮助其进行科研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2. 科研动态交流与分享:学校应组织教师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科研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分享科研心得和经验。
七、科研违规行为处罚1. 违规行为界定: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剽窃、伪造实验数据等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2. 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违规行为的处理可以采取通报批评、撤销资助、暂停科研活动等措施,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八、科研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1. 科研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等相关工作。
2. 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学校应制定科研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有效。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规范科研活动的流程和操作,促进教育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应用。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教育科研工作相关人员,包括科研团队成员、科研课题负责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人员等。
3. 科研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合规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
二、科研项目管理4. 科研项目立项应符合现有的实践需求和研究方向,具备创新性和实用性,经过科研课题评审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后方可立项。
5.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制定科研项目实施计划,并明确研究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合理分配团队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6.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召开科研项目进展会议,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问题和困难,寻求解决方案并监督项目的按期实施。
三、科研资金管理7. 科研项目经费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严禁挪用、私分和滥用科研经费。
8.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且按照预算和报销流程进行,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和超过报销期限。
9.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应有明确的记录和账务,做到收支清晰可查,接受相关管理机构和审计机构的监督和审查。
四、科研成果管理10.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著作等,应尽快申报和鉴定,确保科研成果的及时发布和推广。
11. 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规定,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和他人合法权益。
12. 科研成果应尽可能公开和共享,推动科学研究的相互交流和学术合作。
五、学术道德和约束13. 科研工作者应遵循学术道德,恪守科学研究的伦理和诚信原则,不得造假、抄袭、篡改他人成果或违反学术规范。
14. 科研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和生物安全要求。
15. 对于科研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学术不端,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严重违纪者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和惩罚。
六、科研报告和交流16.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编写科研进展报告,向科研课题评审委员会和上级单位进行汇报。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范文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是任何一所学校都必须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制度之一。
它对于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起着重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一、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是学校科研工作的核心环节,它对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实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校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应建立严格的制度,包括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实施等环节。
在项目的申报阶段,学校可以要求教师提交项目申报书,其中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等。
对于申报的项目,可以由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
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进展监督和成果评价。
二、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成果是评价学校和教师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学校应建立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对科研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和推广等进行规范管理。
学校可以要求教师在科研成果的申报前进行评审,确保成果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对于申报的科研成果,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成果进行鉴定。
学校还可以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
三、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是支持科研项目的重要保障,学校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研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学校可以建立科研经费申请和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学校可以建立经费使用台账,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
学校还可以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对使用经费的教师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科研经费的分配依据。
四、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平台是支撑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学校应加强科研平台的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和效益。
学校可以建立科研平台建设的专项经费,用于购买科研设备和软件等。
学校还可以建立科研平台的使用规定,明确教师和学生使用平台的条件和流程。
通过科研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学校可以提高科研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传播。
学校科研管理办法
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科研是学校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促进着学校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保证科研的顺利进行和管理,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研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科研管理目标、管理策略、团队建设、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推广、反馈和改进等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1. 科研管理目标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首要目标是推动学校科研的高质量发展。
其次,科研管理办法还应促进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推动学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
最后,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还应强调人才培养,倡导学术道德和诚信,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2. 管理策略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策略。
首先,学校应设立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科研项目的审批、指导和监督。
其次,应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鼓励并奖励有创新成果的科研人员。
另外,学校还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团队建设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应注重团队建设。
学校可以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和设置科研团队基金来激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的团队合作。
此外,学校还应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科研人员进行交流和合作。
4. 项目申报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应规定项目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科研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申请,包括项目计划、预算和研究内容等。
学校还应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的评审。
5. 经费管理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应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应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并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发放和监督。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6. 成果评价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应涵盖科研成果的评价。
学校可以通过设立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等机构,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
评价标准应包括学术贡献、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
同时,学校还应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学术会议和发表论文,提高科研成果的影响力和可见度。
7. 知识产权保护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学校应鼓励科研人员提出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并为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和指导。
高校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近年来,高校在科研领域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成果,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然而,科研成果的管理却存在一些问题,如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界定、成果转化的困难等。
为了加强高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科研成果的划分与评价高校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专利、技术转让和研发基金等。
在管理办法中,应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进行分类,明确其评价标准。
例如,对于论文成果,可以根据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和引用次数来评价其质量;对于专利成果,可以根据专利的实用性和创新性来评价。
二、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界定科研成果的创作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人的贡献,因此,在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著作权归属的原则。
一般来说,主要贡献者可以享有著作权,但其他参与者也应给予一定的权益。
同时,还应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鼓励开展技术转让和产业化。
三、成果权益分配和激励机制科研成果的管理办法应对成果权益的分配和激励机制做出规定,以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投入科研工作。
可以采取一定的奖励制度,对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专利和参与技术转让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以提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科研成果的取得离不开经费的支持,因此,在管理办法中应明确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保证其公平合理的分配,并严禁挪用科研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同时,也应建立起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化机制,让教师和学生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科研团队的组织和管理科研成果的取得往往需要一个团队的协作,因此,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应明确科研团队的组织和管理规定。
可以建立科研团队的评估制度,评估团队的人员结构、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以提高科研团队的创新和合作能力。
六、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高校科研的重要环节,需要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定。
应建立科研成果转化的评估机制,评估成果的市场价值和转化潜力,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政策保障,以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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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2010-07-01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科〔2009〕5号华东理工大学印发《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性大学的目标,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特制订《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获奖成果奖励办法》与《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科研人文办法通知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09年4月23日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性大学的目标,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挥科研管理工作前瞻性、规范性和引导性功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成果的奖励等工作。
第三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实行二级管理。
各人文社科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及科研秘书应配合学校科技处具体实施科研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管理第四条我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培育基金研究项目,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项目中期管理、项目结项及科研成果的推广。
纵向项目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依照申报指南发布的各文科规划项目。
横向项目包括国外基金、组织或企业的有关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以合同约定的研究项目。
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包括每年规划中的校内基金项目及培育基金项目。
第五条学校科技处负责及时公示国家和有关部委以及上海市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基本信息,并在申报期间,将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申请表格、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文科各院系下发通知。
第六条学校科技处就申报项目,除自由申报项目之外,一律采取聘请校内外专家公开评审的方式,并将结果及时公示在网页上。
第七条各学院科研秘书在获知本单位教师立项项目后,应及时保存有关项目申报书的复印件,建立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档案,建立本单位项目管理数据库。
学校科技处及时总结,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及管理数据库。
第八条各类科研项目一经立项,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华东理工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文件对各类项目及经费进行管理。
第九条学校科技处将根据开题报告中所规定的科研进展规划时间节点1个月前,发出友情提示,督促各课题负责人按时召开并完成科研项目。
第十条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原研究计划(如延期、更改研究内容、更改成果形式等)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备案,并由科技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学科学服务于社会,回应现实发展需求的功能,学校科技处将每年一次组织校内“学术成果巡回报告会”,并将成果刊登在学校网页上;被评为优秀成果的,由学校资助召开上海市及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成果报告会,并将其成果刊登在上海市相关媒体。
第十二条对于未按照科研进展规划完成科研任务的、二次督促无效者,相关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将予以取消,并对课题负责人未来其他课题的申报予以限制。
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或无任何正当理由拖延甚至放弃项目研究、或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对于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理。
第三章科研促进及成果奖励第十三条学校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包括实施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奖励论文及著作等社科研究成果及其它获奖成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推动人文社科科研基地的建设、重点交叉学科的培育以及校内人文社会文化氛围的构建,使得全校人文社会学科迅速蓬勃发展。
学校鼓励各学院制定符合本学科发展的奖励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科研成果奖励大会,表彰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及学院。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颁发的《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获奖成果奖励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华东理工大学体育及艺术类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为本办法的具体实施规定。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科技处对本管理办法具有解释权。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获奖成果奖励办法(2009年4月7日修订)为鼓励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教研人员多出精品佳作,多争取高级别的奖项,提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对各项获奖的优秀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一、奖励对象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不包括各类学会与行业部门的奖励)的本校在职教职人员。
二、奖励范围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2. 中国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3.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学术贡献奖、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和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4.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5.中央各部委依照申报指南的下达各文科规划项目成果奖获奖成果。
三、奖励标准1. 凡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优秀成果奖专著(含工具书、译著、学术资料)类一等奖者,奖励5万元;专著(含工具书、译著、学术资料)类二等奖者,奖励3万元;专著(含工具书、译著、学术资料)类三等奖者,奖励1万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类一等奖者,奖励3万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类二等奖者,奖励1.5万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类三等奖者,奖励0.8万元;凡获国家艺术类获奖成果(主要指艺术和设计作品)参照执行。
2. 凡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著作一等奖者,奖励3万元;著作二等奖者,奖励2万元;著作三等奖者,奖励1万元;论文(含研究咨询报告)一等奖者,奖励2万元;论文(含研究咨询报告)二等奖者,奖励1万元;论文(含研究咨询报告)三等奖者,奖励0.5万元;凡获部委级艺术类获奖成果(主要指艺术和设计作品)参照执行。
3. 凡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委决策咨询与市政府政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及中央各部委科研规划项目成果奖著作一等奖者,奖励2万元;著作二等奖者,奖励1万元;著作三等奖者,奖励0.5万元;论文(含研究咨询报告)一等奖者,奖励1万元;论文(含研究咨询报告)二等奖者,奖励0.5万元;论文(含研究咨询报告)三等奖者,奖励0.3万元;凡获上海市级艺术类获奖成果(主要指艺术和设计作品)参照执行。
四、奖励办法1. 由科技处在年底前将当年获奖成果汇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 审批后,由科技处开具奖励清单,并会同财务处进行奖励。
五、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09年4月7日修订)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承担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受学校委托,科技处为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财务处为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核算和监管部门。
第三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按来源可分为纵向项目经费和横向项目经费。
第四条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按立项计划和技术合同应全额进入学校财务帐号,学校其他部门不得挂帐科研项目。
科技处负责核实项目类别,并按规定比例提扣、编号、核发经费,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实施独立核算。
在研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第六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学校科研、财务有关管理规定,享有根据项目需要自由使用经费的权利。
为保障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宜变更。
因出国、调离或者辞职等发生工作变动的,其以学校名义申报的科研项目经费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仍留在学校,在研项目必须落实后续研究的负责人并办理相应的财务一支笔变更手续,否则中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若由于课题组及其负责人的原因致使项目研究不能继续进行,或者项目延期且延期报告未获批复或同意,科技处会同有关学院(或研究院、系、所)视情况中止项目经费使用或者追回已经使用的经费。
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终止研究的项目,项目剩余经费按相应部门或单位意见处理。
第九条因项目研究需要划转部分项目经费到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含有相应条款的原合同/计划任务书或新签订合同/计划任务书等合同文本,经科技处、财务处认可、备案后,方可办理经费转出手续。
第十条校内项目组间经费划转需提供项目组间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经科技处认可、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30号)执行。
(一)管理费提取按照以下比例核定:重大项目:0.5万元;年度项目:重点项目0.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0.2万元;西部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0.2万元;其他项目:按照项目经费的3%提取。
以上各类项目管理费在校内的分配比例为:学校40%,学院20%,奖励基金30%,科研管理10%。
(二)专家咨询费按照以下比例支取:重大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其他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
(三)劳务费按照以下比例支取:重大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其他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
第十二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执行。
(一)管理费提取按照以下比例核定:重大、重点项目:0.3万元;一般项目:0.2万元;其他项目:按照项目经费的3%提取。
以上各类项目管理费在校内的分配比例为:学校40%,学院20%,奖励基金30%,科研管理10%。
(二)招待费按照项目经费的3%支取。
第十三条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2006年12月25日通过)执行。
(一)管理费提取按照以下比例核定:重大课题:0.2万元;系列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0.15万元;其他课题:按照课题经费的3%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