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小组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3-9-6 11:26: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以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经费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科技大学(通知)校人通知〔2011〕154号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现将《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电子科技大学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页脚内容4主题词:人事管理办法通知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2011年12月20日印发附件:电子科技大学专职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职科研队伍,优化科研人员配置,为学校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专职科研人员,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需要(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所聘用的专职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
第二条专职科研人员的来源(一)由校内教师或其他人员转聘:原有编制类型不变,今后按照科研系列(或工程系列)晋升职务,并享受相应待遇;(二)新聘用的专职科研人员;(三)博士后:按照国家、四川省和电子科技大学相关政策管理。
第三条专职科研岗位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
新招聘的研究员年龄不超过45岁,副研究员不超过40岁,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超过35岁。
第四条专职科研人员可按照学校科研系列(或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页脚内容4办法和申报条件,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按照岗位等级调整的政策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在首个聘期期满后,如符合其他岗位的任职条件,因工作需要可转聘校内其他系列岗位。
第五条研究员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副研究员按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按核定编制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其他人员和短期聘用人员按核定编制外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专职科研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纳入相应的编制类型进行管理。
第六条专职科研人员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以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经费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档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尽早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加强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的学生课外科学研究与实验项目。
(二)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原则包括:1.兴趣驱动。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
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
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分为院、校两级。
院系级项目由院系资助、管理;校级项目从优秀的院系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学校予以资助和管理。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备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开展的策划、协调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等工作。
(二)学校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立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办公室,负责全校项目申报及评审的组织、项目管理制度拟定、项目实施运行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学校设立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四)各院系作为项目开展的责任单位,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负责的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院系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院系要建立指导教师队伍和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科研实验平台。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厅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内地西藏班(校):为了改进和规范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推动产生更多优秀成果,促进我区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西藏教育学科实际,我厅现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3月15日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西藏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提高西藏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推动西藏教育科学研究繁荣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研究、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主要功能,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西藏自治区教育学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藏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教育科学研究和培养教育科学人才,重点支持关系西藏教育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西藏教育科学创新体系建设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支持西藏教育科学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对西藏教育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建设等。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学校教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的精神,落实省有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要求,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的先导作用,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一、课题管理的组织和内容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课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各职能结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2、教研室为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各类课题的申报、实施、成果鉴定、送审、建档等工作。
3、课题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论证和立项、研究过程的检查指导、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审和优秀成果推广等的全过程管理。
4、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科研课题专项活动,教研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课题科研队伍(聘请兼职研究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课题指向和课题分类5、学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研究:在学校教育发展中具有重要现实和指导意义的理论问题;在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内,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问题;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6、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主要指向经学校教研室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国家级课题:指国家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省级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市区级课题: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含子课题)。
校级课题:校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含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7、关于校级立项课题:(1)学校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是指具有重大研究价值、应用价值或本校教育教学改革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科研项目。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
《兰州理工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机构是学校科研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实现科学研究目标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学校机构设置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管理,促进科研力量的整合,更好地推进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机构为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和校级科研机构。
1。
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指依托兰州理工大学建立的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推广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2.校级科研机构指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支持,依托我校建立的各类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开发中心(简称产学研合作科研机构)以及经兰州理工大学正式批准成立的各类研究所、检测服务中心等。
3.本办法科研机构不含学院认定的科研机构,学院认定的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自行制定.第三条我校的科研机构分为相对独立科研机构和非相对独立科研机构。
相对独立科研机构是指在依托学院统筹下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财务权,学校给予固定编制并设立特聘岗位,科研任务单列的科研机构。
非相对独立科研机构指不含独立建制,学校不设固定编制的研究机构。
第四条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共建(合办、协办)各级各类研究机构,鼓励校内科研机构以适当方式与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科研合作,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促进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第五条科研机构的主要目标任务:以工程技术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多学科结合,科研与育人并举,与产业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面向行业,源源不断地向社会扩散和辐射新知识、新方法、新产品,培养与培训新型技术人才,在行业中影响力较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面向社会开放、流动和联合,省内一流水平,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知识创新和学术交流及人才培养基地。
以人文社科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的目标任务是:建成具有省内一流水平,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中心和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的智囊中心、信息咨询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第二章科研机构的设立与撤销第六条科研机构的设立应有利于推动学科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团队,有利于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申报,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加强校内及国内、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一、前言
为了增强科研实力,提高科研水平,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团队合作优势,特制定本研究小组建设方案。
二、总体目标
1.建立一支高水平、跨学科的研究团队,在重点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2.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发展平台。
3.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优秀科研人才。
三、组织架构
1.组长:负责研究方向确定、团队管理和科研活动统筹安排。
2.研究骨干:在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负责具体研究项目的实施。
3.研究生:积极参与研究工作,接受研究培养。
四、主要任务
1.开展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2.承担国家及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3.培养优秀研究生,加强科研人才梯队建设。
4.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工作机制
1.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研究进展,探讨发展方向。
2.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3.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发展空间。
4.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导诚信守则。
六、保障措施
1.落实研究经费投入,保证基本运行经费。
2.改善科研硬件条件,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
3.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4.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以上是本研究小组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研究小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
我们将以此为基础,积极实施,不断完善,推动研究小组持续、健康发展。
科研课题组管理制度模版
科研课题组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科研课题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课题组内人员行为,提高科研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确保课题组的正常运转和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架构1. 课题组由课题组组长负责管理,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
2. 课题组组长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具体实施和管理由各岗位负责人负责。
3. 课题组组长根据项目需求和研究方向,组织确定项目成员,并进行合理的分工和任务分配。
三、人员招聘1. 课题组按照项目需求和研究方向进行招聘。
2. 招聘岗位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助理、博士后、研究员等。
3.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面试和笔试等环节进行选拔。
四、岗位职责1. 课题组组长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和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
2. 研究助理负责协助课题组组长进行项目管理、文献调研、数据处理等工作。
3. 博士后负责承担具体的研究任务,撰写论文和研究报告,并向课题组组长提供研究进展报告。
4. 研究员负责研究方向的主持和指导,指导博士后和研究助理的工作,并参与重要科研活动。
五、工作规定1. 课题组成员应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2. 课题组成员应及时向课题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3. 课题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得有虚假、抄袭等违反学术伦理的行为。
4. 课题组成员应加强交流和合作,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分享研究成果并互相学习。
六、绩效考核1. 课题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评价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成果、科研经费使用、学术交流等。
2. 课题组组长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激励。
3. 绩效考核结果将用于课题组成员的聘任和绩效评定。
七、经费管理1. 课题组组长负责控制和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 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经费支出应经过审批并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在我院学生中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引导学生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锻炼和增强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勤于钻研、多出成果、提高素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第一条? 成立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牵头,教务处、科技处、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等作为成员单位。
全面负责统筹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及调整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的主要政策措施,审核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决定对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等事宜。
第二条? 各系成立相应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分管相关工作的系副主任任副组长,辅导员、教学秘书参与,负责所在系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
第三条? 成立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专家委员会,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资助项目评定审核工作机构,负责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的评定和审核;对受资助项目进行指导并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对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中制定的重要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学生处、团委具体安排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的日常组织及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策划全校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及其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比赛。
二、项目资助第五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A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B类)、发明制作类作品(C类)、创业计划类作品(D类)四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资助等级。
第六条 A类、B类、D类一、二、三等项目资助标准分别为每项人民币800、600、300元; C类一、二、三等项目资助标准分别为每项人民币1000、800、500元;同时结合每个项目的实际需要,可以允许上下浮动10%。
科研创新领导小组及职责分配
科研创新领导小组及职责分配背景科研创新是推动组织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科研创新工作,建立一个科研创新领导小组是必要的。
领导小组的职责科研创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科研创新战略,促进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提升科研成果的质量。
以下是领导小组的职责分配:1. 制定科研创新战略:领导小组应该制定组织的科研创新战略,明确科研目标和方向,以确保科研工作与组织的整体发展目标一致。
2. 确定研究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科研创新战略,确定重点研究项目,并协调资源分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监督科研进展:领导小组应定期监督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障碍。
4. 提供支持和资源:领导小组应为科研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包括资金、设备、人力等,以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5. 评估科研成果:领导小组应定期评估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6. 促进合作与交流:领导小组应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搭建良好的科研创新平台,提升团队的创新能力。
7. 推广科研成果:领导小组应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将优秀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为组织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领导小组的组成科研创新领导小组的组成应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管理能力。
以下是领导小组的成员组成建议:1. 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和协调整个领导小组的工作。
2. 科研专家: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专业知识,提供科研指导和技术支持。
3. 管理人员:负责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包括资源调配、进度控制等。
4. 财务人员:负责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
5. 营销人员: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市场化转化。
总结科研创新领导小组在组织的科研创新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职责分配和合理组成,领导小组可以有效地推动科研项目的开展,并提升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学院科研助理管理(试行)办法
学院科研助理管理(试行)办法根据《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建设,规范科研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职科研助理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助理是指科研项目组(简称:项目组)根据科研任务需要,自主设立岗位选聘专职从事科研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非事业编制项目聘用人员。
科研助理是学校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科研助理根据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受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学院科研项目聘用科研助理工作小组”,挂靠在科研中心管理,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科研助理管理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四条项目组负责人在申请科研项目时,结合实际研究任务需求,提前做好科研助理岗位设置计划。
第五条科研助理岗位类别如下:(一)项目研究岗位:主要从事项目的研究工作,包括研究助理岗位。
(二)实验技术岗位: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实验、分析测试、仪器设备运行等工作。
(S)科研辅助岗位:主要从事科研行政、业务秘书类等工作。
(四)其他岗位:根据项目研究需求设置的其他岗位。
第六条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程序如下:(一)岗位征集及发布:项目组负责人根据科研任务, 提出科研助理聘用计划,填写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经科研中心审核,由人事处统一发布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工作由项目组自行组织,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面试考核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
项目组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受聘人选,并填写《学院科研助理聘用审核表》(详见附件),经科研中心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S)签订合同:项目组负责人代表项目承担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科研中心审核后并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不得聘用项目组成员的亲属及配偶担任科研助理。
第八条科研助理的聘用期限由项目组负责人和受聘人员协商确定。
保康一中教科研运作与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保康一中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通知一、保康一中教科研工作组织机构(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组长:丁毅(校长)副组长:宋先章(分管教学副校长)成员:向宝刚(教科室主任)赵忠云(教导处主任)丁礼兵(教科室副主任)宋克康(教导处副主任/高二年级组长)周茂俊(教导处副主任)钱贵才(高三年级组长)杨万忠(高一年级组长)及各学科教研组长(随人员调整自行更换)(二)教育教学课题指导小组:组长:宋先章(分管教学副校长)副组长:赵忠云(教导处主任)向宝刚(教科室主任)宋克康(教导处、教科室主任/高二年级组长)成员:马维友(语文)吴广(数学)谢超兰(英语)张合理(物理)但东宝(化学)郭西平(生物)赵东(政治)曾广东(历史)宋德国(地理)周政(体育)张周(艺术)王斌斌(信息技术)(三)德育课题指导小组:组长:宋先章(分管政教副校长)副组长:汪启学(政教主任)成员:赵大荣王昌柏冯泽珊李薇但东宝各班班主任二、保康一中教科研领导小组职责1、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德育科研工作。
2、指导、检查、督促各指导小组工作,以及各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整体规划。
4、负责学校教科研课题的审定,及研究过程中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5、负责学校教科研成果的鉴定、评比和推广工作。
6、负责学校教科研经费的筹措、使用、监督、审批工作。
7、负责教科研实绩的奖惩工作。
8、负责教科研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三、保康一中教科研课题指导小组工作职责1、在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
2、负责制定课题组的研究方案。
3、指导各科研教师选择研究课题,并对课题进行初步审定工作。
4、定期召开课题组工作会议,研究并指导课题组按专题研究常规开展科研活动,掌握各课题组的研究进展情况,组织课题组定期开展理论学习。
5、负责督促各科研教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任务。
6、定期向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检查。
四、保康一中教科研课题组长工作职责1、课题组长是课题组研究的具体组织者和带头人。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面向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发挥我省教育科研的优势,促进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理论规划领导小组委托,以及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有关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归口科研处,科研处负责统筹教育科研规划,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并统筹科研经费。
第三条凡以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经费资助或支持的教育科研项目,均纳入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的范畴。
省教育厅在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的教育科研经费,同时,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要以适当方式支持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教育科研工作,但各级各类研究会、协会的研究课题原则上不纳入教育科研管理的范围。
第四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理论对教育发展的指导、探索、促进和决策咨询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2、审定并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3、筹措和管理教育科研经费4、发布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指南,审批广东省教育科研课题,对重大研究成果进行验收5、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等6、评定和奖励广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7、领导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科规划小组的工作为推动各地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当地的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百概要
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司法部 2001年 4月 17日部长办公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司法部指导全国法学研究工作的职能, 加强对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部级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级科研项目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第三条部级科研项目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 以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积极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为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部级科研项目同时兼顾法学学科研究,注重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推动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第四条部级科研项目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法学类社团,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第五条部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申请人(批准立项后为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部级科研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部级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根据司法实践需要,在年度课题指南范围以外,设立专项任务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部级科研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日常工作由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负责,其职能如下:(一拟定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二拟定部级科研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三办理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审批、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组织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协调解决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推广、出版;(四承办与部级科研项目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五组织评定部级法学科研成果奖与法学教材奖;(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八条司法部设立部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与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评委。
科研小组管理办法(试行)
XXXX学院科研小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创我院学生科研活动新局面,使学生尽早进入各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学科前沿,了解学科发展动态,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科研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此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成立科研小组的目的及意义成立大学生科研小组是我院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施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学研究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现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一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以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为目标的人才培养要求。
二是给大学生提供科研训练机会,以期学生尽早进入该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和了解学科的前沿,明晰学科的发展动态;三是充分利用学科综合、教学资源,因材施教,提高办学效益;四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五是加强师生团队合作精神和交流表达能力;六是以“研"促进“学"与“产”的紧密型结合,鼓励我院学生早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通过大学生科研小组活动的开展,促使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的涌现,为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良好基础.大学生科研小组的成立,对于鼓励我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增强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研小组的权利与义务(一)、科研小组的权利1、有免费接受科协组织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的权利;2、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课外学术讲座及科技活动的权利;3、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活动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各小组有向科协申请小组活动资金、技术指导等权利);5、有对科协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6、在能力的基础上,各小组有自我创新、自我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的权利;7、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有获得“优秀科研小组"和“优秀科研个人”等荣誉称号及相应比赛的获胜奖金的权利。
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
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一)引言概述: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的实施过程,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质量而制定的。
本办法旨在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强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并提供参考指导,以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正文内容:1. 项目立项和申请- 设立立项审查小组,负责审核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标和方法、时间计划、预期成果等。
- 要求申请人提供详细的研究计划和预算,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 鼓励合作单位提供支持和合作意向,并建立合作协议。
2. 资金管理- 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小组,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分配和审计。
- 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使用计划进行预算和汇报,并及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 建立经费使用审核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项目实施和管理- 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明确各自责任,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进度,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
-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
- 加强项目成果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管理,鼓励项目结果的公开发布和交流。
4. 项目监督和评估- 设立专门的监督和评估小组,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
- 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对项目的目标、进度、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根据评估结果和项目需求,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项目的持续推进和优化。
5. 项目总结和总结- 在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总结和归档,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 对项目的成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 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完善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总结: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大学校外协作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质量。
通过规范立项和申请、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和管理、实施项目监督和评估以及总结和总结,可以确保项目的有序进行并获得良好的成果。
创新团队管理与考核评分办法
创新团队管理与考核评分办法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创新团队管理与考核评分办法(试行)一、为加强各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我局的科研能力。
根据《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创新团队的组建。
由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科研创新方向,并推荐团队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报局办公会决定。
各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和牵头单位负责人负责组建。
三、创新团队管理以团队负责人总负责,实行自主管理,但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明确研究计划,经局专门工作会议批准后启动研究工作。
四、创新团队每半年填写一次《创新团队工作进度表》,一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分。
五、视年度考核评分结果对创新团队给予奖励(3000-8000元/团队/年),另外在申报各级科研课题项目时,由创新团队人员组成的课题项目申报小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或批复。
创新团队课题经费开支,年度考核奖励开支均要符合财务制度,并有利于创新团队目标任务完成。
六、创新团队组建后可视本局业务科技发展需要和创新团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整。
团队调整及团队负责人、牵头单位的调整需要(业务科技处提出方案)报局办公会审批,团队成员调整可由团队负责人组织完成并报业务科技处备案。
七、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评分办法附件: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评分办法创新团队年度考核由主管副局长组织相关业务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5-7人组成考核小组,小组评委在听取各科研创新团队PPT年度工作汇报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团队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创新团队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
一、团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0分)评委根据创新团队目标难度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评分。
二、团队科研课题情况(20分)评委根据各创新团队争取的科研项目级别、数量、参加科研人员情况(人才培养)、科研课题结题情况、科研课题获奖情况综合考量给予评分。
三、科研成果转化情况(20分)评委根据科研项目业务实用性、推广范围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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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科研小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创我院学生科研活动新局面,使学生尽早进入各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学科前沿,了解学科发展动态,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科研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此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成立科研小组的目的及意义
成立大学生科研小组是我院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实施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学研究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现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
一、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以多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为目标的人才培养要求。
二、是给大学生提供科研训练机会,以期学生尽早进入该专业科研领域,接触和了解学科的前沿,明晰学科的发展动态;
三、是充分利用学科综合、教学资源,因材施教,提高办学效益;
四、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五、是加强师生团队合作精神和交流表达能力;
六、是以“研”促进“学”与“产”的紧密型结合,鼓励我院学生早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通过大学生科研小组活动的开展,促使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的涌现,为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良好基础。
大学生科研小组的成立,对于鼓励我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增强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的兴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科研小组成员由我院各专业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每年10月中旬进行选人,人数要求不限。
科研小组采用流动形式管理,小组内成员若出现工作不积极,以致影响其他成员的工作,则予以劝退;未加入科研小组的同学若后期观察优秀,则积极引进。
科研小组设组长一名,对科研小组进行整体规划。
组长、组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长的职责
1、负责例会本组成员的通知、会议的传达、小组意见的上传等事项;
2、负责定期催促成员上交作品的工作;同时监督未能按时上交作品的组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作品;
3、负责成员作品的收集、指导和整理工作。
4、负责小组内自主课题的经费申请审查。
(二)、组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小组组长的工作;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知识;
3、积极参加科研小组组织的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
4、小组成员及时完成相关作品的制作,并上交。
5、参加科研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努力工作;
6、在各类竞赛中,履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作弊;
7、对科研小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三、组织行事原则
以“积淀传承”为方针,以“团队形事”为原则,以“服务同学”为己任,已“学习新知识”为目标。
四、小组事务方向
1、在科研小组的组织下,小组内成员积极参加科研培训;以小组
为单位,担任院科研老师实验助理以及宣传、参加各种科研竞
赛;
2、在能力基础上,小组内成员组队自我创新、自我开展各类科研
项目。
五、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培训制度
1、每周不定期举行科研小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经验交流、相关软件操作以及科研作品书写的学习。
2、科研小组成员每次培训必须到场,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须向组长请假,三次及以上无故旷课者开除科研小组,取消其在科研小组内的一切权利。
(二)、项目作品管理
1、项目申请 3月下询,科研小组将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征集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3-5人组成的小组(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结组)。
组长要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符合基本要求的由老师进行进一步的修订。
由科研小组内自主创新的课题,可向院级申请经费支持。
2、中期检查项目支持人填写项目申报书。
检查通过的,由学生会进行保存,待参加其他大学生科研竞赛;未通过检查的,视情况限期整改或中止项目。
3、作品总结由院级立项作品的项目主持人进行项目总结并给予奖励;对未在校里立项的作品,视情况评选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4、结项报告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须提交包括项目研究情况、使用方法与手段、查阅引用资料情况、成果完成形式和价值、得失经验等在内的项目结项报告,研究论文及成果实物等。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