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卫生系统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卫生系统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卫生系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卫生系统内从事科研工作的各级单位、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等。

第三条科研工作应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重大卫生问题为目标,推动卫生系统科研工作创新。

第四条卫生系统科研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开放协作的原则。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五条科研项目应当按照需求和战略的要求进行筛选和确定,并在科研计划中明确目标、任务、预期成果、时间节点和资源配对等,并将相关信息公开。

第六条科研项目的评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并通过专家评审、同行评议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和要求进行,并及时调整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科研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科研成果的独立性和权益,并及时公开、共享科研成果。

第三章科研人员管理第九条科研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道德品质,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注重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科研人员应当按照科研计划进行科研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加强团队协作,提高科研合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科研人员应当注重培养科研后备人才,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第十三条科研经费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的需要进行合理配备和使用,并及时报销,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并严禁挪用、私分、浪费科研经费。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和流程,严格审核和审批,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落实。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报销,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科研成果管理第十七条科研成果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和科研计划进行相关研究和探索,并及时整理和报告成果。

职业技术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教职员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产权保护,促进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应用,规范科研管理工作,依据《XXX学校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坚持科研引领的工作思路,坚持运用科学的职业教育理论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与创新实践,鼓励教职工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素养,积极投身科研活动,激励教职工将学校教育教学的创新成果升华成应用性理论。

第三条学校实施合作科研的策略,鼓励与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点课题和重点项目,鼓励利用专家资源对学校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提升科研工作的质量。

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聘请校外专家对学校的学术工作进行指导,为学校专业发展、课题研究、校刊编辑、教材管理等提供智力支持。

学生科研中心作为学术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处理科研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科研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代表学校开展科研交流与合作;2.组织全校性科研培训工作;3.拟定科研管理制度报学术委员会审议;4.开展校刊编辑的日常管理工作;5.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管理检查工作;6.科研成果统计、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7.科研成果的评定与奖励工作;8.其他科研工作。

第二章科研交流与合作第六条科研中心代表学校与校外科研机构洽谈科研合作与交流事宜,报校长室审核批准。

重大科研项目应签订科研合作合同或协议。

相关协议按照学校规定履行会签手续,并报校长室备案。

第七条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职业教育协会(学会)、相关科研机构组织的论文征集、评选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按照科研合作合同或协议,承担合作项目的研究、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工作。

第九条根据需要,组织教职工参与科研成果交流展示、评比、汇报工作,组织参加XX市或性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交流会议。

第十条组织开展各类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申报工作。

第三章校刊管理第十一条校刊编辑改创新方案须经学术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校长室审核同意。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

成都儿童专科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我院科研管理,更好地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激励医护人员进行医学科学研究,提高我院科研学术水平和地位,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科研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科研项目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院级科研项目.1、纵向科研项目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按程序下达的科研项目。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

(3)市科技局、卫生局规划项目等。

2、横向科研项目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3、院级科研项目指医院下达的医院科研基金项目(简称院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一万元,每年1—2项,研究期限为2年。

第二条申请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必须报医务科备案,统一管理。

第三条申报条件:1、申报的课题要有先进性,要有科学的研究思路、可行的技术路线、可考核的研究目标,并具有能完成课题研究的良好基础和较好的研究条件。

申报者对科研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有比较详尽的论证.要具备开展该课题的基本条件,如:研究者已掌握本课题的初步实验资料及理论依据,已具备研究的技木力量、基本设备、实验用房等.2、从事三项以上的在研课题或承担课题不能按期完成合同者,不得申报院、市级课题。

3、研究内容必须是在本单位开展,或以本单位为主、与外单位协助为辅;4、鼓励与科研水平高、科研设备先进的单位合作申报课题。

5、院基金项目资助院内医学科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展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的预初研究工作,增强项目竞争力,以提高项目中标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研究内容必须是今后申报各渠道科研项目所需的各项预初实验工作。

(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年龄在55岁以下(含50岁)、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医疗、护理、医技、药技人员等。

第四条:申报程序1、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如实撰写科技计划任务书,拟定完整的科研计划及设计方案。

中共平凉市委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平凉市委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平凉市委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教研人员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推动实施科研立校和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党校工作规则》和《关于改进和加强教学科研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第一条党校科研工作是党校教学工作的基础。

党校科研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密切关注市情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正确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科学严谨的学术规范,鼓励刻苦钻研、大胆探索,使党校科研富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

第二章科研组织与管理第二条校委会负责对全校科研工作的领导与总体部署,提供科研经费保障;制定校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科研课题计划进行组织、指导、管理与总结;批准校级课题的立项、结项,决定科研工作奖惩事项;促进科研成果进课堂,加快我校教学科研一体化进程。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是校委领导下的学术机构,主要负责对全校科研工作进行审议,承担全校科研课题的认定、科研成果的评估与推荐,提出改进建议等。

第四条理论研究室是党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校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提出全校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校科研课题的下达和认领工作;组织协调全校科研调研活动和各类学术活动;组织全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实施科研课题的立项、结项的评估、评审与申报;承担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的统计、考核;负责科研奖金的统计造册并报财务部门。

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以科研促教学, 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实行院、系(部、处、室)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组织全院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宏观调控,组织成果的鉴定(验收)及报奖。

各系(部、处)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进展实施情况,提供和保证科研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科研时间等基本条件。

第三条科研选题应从社会实际需要出发,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运用创新原则、实用性原则、可行性和高效性原则,做到当前与长远,研究与开发推广相结合,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形成本院特色。

第二章科研项目申请第四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和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均可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申报国家级和省(部)、厅(局)级科研项目(包括社会科学、软科学)的具体申报条件参阅各类项目的申报办法。

第五条项目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和项目指南,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写出评语后交教务处。

第六条教务处进行汇总审查后提出初步意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提出入选项目报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检查督促第七条纵向项目由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签定科技合同(责任书、计划任务书),纳入学院科研管理计划。

横向项目(以研究经费到院为准)与对方签定科技合同交教务处备案,纳入学院管理计划。

没有纳入学院科研管理计划的项目,学院不组织成果鉴定、登记和报奖。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报告,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研究内容、人员、进度等。

若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需作上述变动,需写出书面报告阐明原因,待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第九条教务处对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每年组织二次全面科研检查(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项目组每年年终均需填写“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次年1月15前一式两份交教务处。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师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全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科研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并把它作为学校快速发展和高层次突破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妥善安排。

第三条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促进学校综合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促进高层次突破等为主体目标,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强科研机构和科研基础条件的建设,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和重大科研成果的突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学校科学研究要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要求和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学科“山峰”建设为龙头,以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发展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应用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大力支持教育科学研究,努力提升我校整体科研实力。

第五条发展学校的科研工作,要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向,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和扩大学校同国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技术合作,努力拓宽研究和合作领域。

在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同时,要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益。

在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中,必须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重视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要以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力度,促进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基础条件的改善,为实现学校高层次突破奠定良好基础。

第七条学校高度重视学术交流工作。

必须十分重视开展学术交流工作,加强对学术交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提高学校在国外的学术地位。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科研工作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关键,合理的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对于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科研成果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一种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旨在提供一套有效的指导原则,帮助科研人员规范科研工作流程,提高科研工作效率。

1. 概述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是根据科研项目的特点,为科研工作者提供科研管理指导的一套规范性办法。

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和管理,可以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科研工作的风险,并增加科研成果的价值。

2. 内容2.1 科研项目立项科研项目立项是科研工作的第一步,一个科研项目的质量和前期工作的扎实程度直接影响后续的科研工作。

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应明确项目的目标、研究内容和方法,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进行资源的调配和预算的编制。

2.2 科研工作计划科研工作计划是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的阶段性目标、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和时间节点等。

科研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

2.3 科研数据管理科研数据是科研工作中最重要的资料,合理的科研数据管理可以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科研人员应建立科研数据管理的规范,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备份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4 科研成果评估科研成果评估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评估科研成果的价值和贡献具有重要作用。

科研人员应根据项目要求,制定科研成果评估的指标和标准,进行成果的定量和定性评估,为科研成果的申报和推广提供参考依据。

2.5 科研团队协作科研工作一般需要多人协作,科研团队的协作效率和团队氛围对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科研人员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提高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效率,搭建团队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2.6 科研文档撰写科研文档是记录科研过程和成果的重要形式,合理的科研文档撰写规范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可读性和可重复性。

科研人员应根据学术要求和项目需求,规范撰写科研文献,并进行必要的文献整理和归档工作。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科研管理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科研工作及科研人员,旨在推进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效益,规范科研管理行为,保障科研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条科研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开辟进取、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遵循科学规律、正确处理科研应有的伦理道德问题。

第四条科研工作应该积极鼓励创新,注重成果转化,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有益于提升国家科技水平及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科研课题申报第五条科研课题应契合国家或者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需求,具有一定的研究重点、技术难度和具体目标。

第六条科研课题申报应有详细的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有利于评审及建设的实施。

第七条科研课题申报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科研课题负责人应当是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并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管理知识。

第三章科研成果评价第九条科研成果评价应结合实际的科研工作进行,以评价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为主要依据。

第十条科研成果评价应遵守评价规则,规范评价作业,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应从实验数据、技术创新、科学发现等方面进行充分评价,发掘成果的实际价值。

第四章科研资金管理第十二条科研项目的资金应作为科研成果、人材培养、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经过科研课题的事先评估和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科研资金的保管应严格遵守保密和安全规定,帐目应清晰、完整、真实,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根据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使用期限和采购方式,保证经费的利用效益。

第五章科研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科研人员应建立健全的人材管理制度,推行科研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六条科研人员应建立严格、细致、全面的研究档案,记录研究情况、绩效考核、变更记录等内容。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园(所)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园(所)的科研工作实行主任(局长) 领导下的主管主任(局长)负责制,由科技科负责管理,由各研究室组织实施。

其它科室的科技人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经主管主任(局长)批准,参与科研工作。

第二条科研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编制科学研究长远规划和科研项目年度计划;2.组织实施科研计划;3.检查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4.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并组织推广应用;5.负责科研资料、仪器,设备、经费的管理;6.组织开展有关学术活动。

第三条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对课题负全责。

课题实施前须签订正式协议,明确任务、经费和成果归属等事项.课题组须按协议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接受课题下达单位和园(所)科研管理机构的督查。

第二章研究任务第四条植物园的科研工作,要以植物的引种驯化、种质资源保护为主,着重解决生产和建设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特别是那些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键技术课题.第五条研究任务的来源:1.承担上级下达的项目:2.与植物园生产、建设、管理密切相关的自选项目:3.接受用户委托的合同项目。

第三章科研的计划管理第六条植物园(研究所)要按照上级的布置和要求编制科学研究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第七条长远计划的编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植物园(研究所)统一组织进行.第八条年度计划的编制1.课题组每年要在年终进行课题工作总结的同时编写下年度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于十二月十日以前报科研管理部门。

2.科研管理部门每年要在课题年度计划基础上编制出植物园(研究所)科学研究年度计划,经主任(局长)审查批准后,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课题年度计划需要修改和调整的,由课题组提出申请,但必须得到园主任(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执行.一般应在年终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时进行。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

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科研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培养科技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和业务水平,以科研促进医院业务工作、教学工作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应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根据医学进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以提高医院综合实力,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医院科研以方法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

积极组织科研力量,发挥现有人才和设备的作用,针对疾病治疗、预防控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和医院的实际问题,组织内外合作,开展科研攻关。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严谭求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学术思想的交流和讨论,不断探索创新,营造生动活泼的学术氛围。

第五条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后勤管理为科研第一线服务,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医院作为主持单位或医院员工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科学研究,其成果、专利等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同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科学研究,其成果、专利等的知识产权根据协议,成果共享。

第二章科研组织管理第七条科研工作实行医院院长负责制,由业务副院长分管,科教科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研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一)遵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医院审批;(二)负责收集项目申报的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医院科技人员提供,组织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和申报工作;(三)负责对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四)负责科研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等管理工作;(五)负责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申报、推广应用和奖励的组织工作;(六)组织学术活动,协调医院内外科技合作;(七)审查、办理学术论文、学术资料的外投、登记、统计和奖励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和各自特点,制定科研计划。

部门的重点科研选题,应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再由科主任写出推荐意见。

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一、科研的重要性教师科研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科研工作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学科知识,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教师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声誉。

二、科研主题的确定教师科研工作应与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内容密切相关。

首先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科研主题,可以从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出发,也可以从学科的前沿问题入手。

科研主题的确定要符合自身的研究兴趣和专长,同时也要符合学校和学科的发展方向。

三、科研计划的制定制定科研计划是科研工作的基础步骤。

教师应该合理安排科研时间,合理分配科研资金,并明确科研目标和计划。

科研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包括科研主题、研究方法、研究进度和预期成果等内容。

四、科研团队的组建教师可以与同事合作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承担科研项目。

科研团队可以提供更多的研究资源和合作机会,有助于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在科研团队中,可以根据各自的专长和研究方向合理分工,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五、科研资金的申请和管理教师进行科研工作需要资金支持,可以通过向学校或科研机构申请科研经费。

教师应该合理规划科研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并及时报销使用过的经费。

同时,教师还应该关注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时间和条件,提早做好准备。

六、科研方法和手段教师在科研中可以采用实验研究、文献综述、调查问卷等方法和手段。

不同的研究主题和目的需要选择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教师应该熟悉和掌握常见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科研成果的论文写作科研成果的最终表现形式是论文。

教师应该注重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流畅。

论文的结构要清晰合理,包括摘要、引言、目的、方法、结果和讨论等部分。

完成论文后,还应及时提交和发表。

八、科研成果的评估和奖励学校和科研机构一般会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教师应该积极参与科研成果的评估,将科研成果报送到相关的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并争取取得学术资格或职称的晋升。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是指学校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应用,规范教科研活动,在学校内部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回答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具体内容、执行情况和效果等问题。

一、必要性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推动科研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可以规范教师的科研行为,明确教师的科研任务和责任,提高教师的科研积极性。

其次,科研管理办法能够统一教科研活动的规范,减少资源浪费和低效重复,使科研成果能够更好地应用到教学实践中。

二、制定过程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过程应当充分考虑校内教师和科研相关部门的意见和需求。

学校可以成立由教师和科研管理人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了解教师和科研人员在教科研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具体内容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明确教师的科研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规定科研资金的申请和使用程序;制定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明确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机制;建立学术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推广的渠道和平台;加强对教师科研活动的监督和评估等。

四、执行情况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需要有效地执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学校可以通过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教师对管理办法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教科研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五、问题与挑战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避免过度约束和繁琐程序,保持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教育教学和科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需要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避免科研活动过度影响教学工作。

六、改进和完善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首先,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简版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简版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科研工作是科研人员进行各类研究的重要工作内容,为了规范科研工作流程,提高科研效率,制定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科研工作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科研项目管理1.1 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的申报是科研工作的第一步,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填写项目的具体名称)- 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参与人员:(项目的其他参与人员)- 项目背景和目标:(描述项目研究的背景和目标)- 项目计划和预期成果:(说明项目的计划和预期成果)- 项目预算:(估算项目所需的经费)- 项目执行周期:(规定项目的执行时间)1.2 项目执行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以下的管理和工作:- 定期进度汇报:项目负责人需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进展的汇报和评估。

- 有效沟通:项目参与人员之间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协调工作。

- 进度控制:项目负责人需要根据项目计划进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 资源调配:科研项目需要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满足项目的需求。

- 风险评估:及时评估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二、科研数据管理科研数据是科研工作的重要资料,管理好科研数据对于保证科研结果的可靠性和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1 数据采集科研数据的采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采集准确:确保采集的数据准确无误,避免误差。

- 采集及时:科研数据应该及时采集,避免遗漏。

- 标注明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明确标注和记录,方便后续使用和分析。

2.2 数据存储科研数据的存储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备份保护:科研数据需要定期进行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 分类整理:科研数据应该进行分类整理,方便查找和利用。

- 安全存储:科研数据的存储要保证安全可靠,避免数据泄露和损坏。

2.3 数据共享科研数据的共享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环节,符合科研伦理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该积极进行数据共享。

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办法(试行)科研工作二级管理办法(试行)一、目标(一)为深化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校科研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根据《中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渝工程职院党发〔2012〕0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的科研工作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将学校对科研工作的管理重心下移至二级院(系),充分发挥各二级院(系)科研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好地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

二、职责划分科技处代表学校对科研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各二级院(系)具体负责本院(系)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服务工作。

学校和各二级院(系)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划分如下:(一)学校职责1.制定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2.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培育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促成重大科技成果,争取科技资源;3.规划与审批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市级以上科研平台;4.鉴定、登记、管理科研成果,组织推荐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5.组织管理专利申请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宜;6.处理校内知识产权纠纷;7.科研经费的登记管理工作;8.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审查技术转让项目与合同;9.组织科技咨询、科技开发与科技推广;10.规划、建设学校科研队伍;11.组织全校学术活动;12.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与宣传。

(二)二级院系职责1.制定本院(系)科研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2.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3.负责本院(系)各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4.协助组织成果鉴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事宜;5.协助处理知识产权纠纷;6.负责各级各类奖励的推荐申报和材料初审;7.负责本院(系)科研档案和科研保密的管理工作;8.协助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审查技术转让项目与合同;9.参与组织科技咨询、科技开发与科技推广;10.规划、建设本院(系)的科研队伍;11.组织本院(系)的学术活动;12.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建设与宣传;13.负责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协调管理挂靠在本院(系)的学术团体。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师大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全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知识产权、学术交流、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科研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学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并把它作为学校快速发展和高层次突破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妥善安排。

第三条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促进学校综合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促进高层次突破等为主体目标,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强科研机构和科研基础条件的建设,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和重大科研成果的突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学校科学研究要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要求和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学科“山峰”建设为龙头,以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发展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应用开发研究和成果转化,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大力支持教育科学研究,努力提升我校整体科研实力。

第五条发展学校的科研工作,要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向,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和扩大学校同国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技术合作,努力拓宽研究和合作领域。

在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同时,要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益。

在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中,必须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重视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

要以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力度,促进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基础条件的改善,为实现学校高层次突破奠定良好基础。

第七条学校高度重视学术交流工作。

必须十分重视开展学术交流工作,加强对学术交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提高学校在国外的学术地位。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石院人字[2000]第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实践,组织师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以及社会服务活动。

根据我院“双主动、双服务"(主动力适应河北经济发展,服务河北:主动适应铁路建设需要,服务铁路)的办学指导思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藉以推动学院科研工作。

第二条:科研工作的总目标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实行产学研结合,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水平,多出科研成果,并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三条:科研水平是学院教师素质的表现.科研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教学实践和实用技术推广。

要根据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针对技术关键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科研工作.科研内容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科学。

第四条:充分发挥学院的整体优势,加强与科研部门、高等学校、施工生产单位的联合,组织科技攻关。

要努力加大科研投入,实行科技合同制和课题负责承包制.科研工作与教学实习、实训演练相结合,在发挥科技骨干作用的前提下,吸收学习成绩突出、学有余力、具有科研素质的学生参加。

第五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重视科研工作的良好环境。

发扬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和勤俭创业精神。

对在教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科研工作实行两级管理体制:(1)学院科研工作由科研处归口管理;(2)各系、处、部、室由主要领导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3)项目申报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

第七条:科研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科研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定期检查、分析和总结科研工作情况:75(2)编制科研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3)组织科研项目论证,提出列入上一级科研发展计划的项目。

归口与上级科研部门签订科技项目合同,组织和参加横向联合的重点攻关;(4)组织群众性技术革新,引进推广新技术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5)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安排与分配课题经费;(6)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与奖励工作;(7)组织开展科技信息交流工作,及时沟通相关行业、部门、地区之间的科研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送科研计划、总结和统计报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工作,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册的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编译著已结项科研课题等。

第二章课题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院内年度课题每年3月申报一次,院外课题根据有关部门下达课题的时间,由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

第五条院内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由系部、处室、中心主要领导书面推荐。

课题负责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院级课题:
1.无故未按规定时间结题或课题被取消的;
2. 承担院级课题未结题的。

其中,属于第一种情况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院内课题受理申请开始后,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评审书》,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条院内课题的立项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由主管院长批准后生效。

第三章课题管理
第八条科研处定期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课题组应按照课题下达部门要求定期填写课题进展报告并报科研处备案。

第九条院内课题的研究期限自批准之日算起,负责人根据课题内容和成果形式,确定完成时限。

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时限一般为1年;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或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的研究,研究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年。

第十条为保证研究工作有序、顺利展开,课题一经立项,题目、内容及课题负责人不得中途变更。

若确需变更的,院内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科研处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院外课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结题
第十一条院内课题的结题由课题负责人在规定的结题期限内填写结题申请书,并将全部结题材料报科研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形成初步书面意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结题最终成果一般为文字和实物两种形式。

其中,文字形式需要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经学院批示的研究报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等;实物形式应提供研发的成果原件并以课件形式真实反映实验、研制等过程和相关部门的鉴定结论等文字材料。

第十三条结题材料的第一完成人必须与课题负责人一致,否则
不予结题。

结题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调查问卷、研究进度表、研究报告、结题申请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实物成果原件及课件、结题鉴定书等。

第十四条课题的研究应按计划如期完成。

遇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并经科研处同意;院外课题的研究期限及延期申请按下达课题部门规定执行;无故延期结题或不结题的,从工资中扣除已资助的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及前三主研人2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课题。

第十五条课题结题的初次评审费用由课题管理单位或我院承担,二次评审费用由课题负责人承担(主要针对建设厅课题)。

第十六条院外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组按照课题下达部门的要求申请结题。

在结题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将全部结题材料及结题证书原件、复印件报科研处备案(科研处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不享受学院相关的科研奖励,并在申报职称时不予承认。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的使用须遵守学院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专款专用。

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科研经费汇入学院账户后,由财务处建立课题经费立户手续。

课题负责人持财务处出具的科研经费到账证明到科研处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学院每年拨款3万元作为科研管理经费。

第十九条学院支持教职工积极争取上级相关单位的科研课题。

立项单位提供经费的,学院按经费数额的1:1提供配套资助,同时给予同级别自筹经费课题的资助金额;立项单位不提供经费的,学院按以下标准予以资助:
第二十条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不得调动。

第二十一条科研经费可用于科研业务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协作费、项目组织实施费、实验材料费、专家咨询论证费、劳务费及其它经过批准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二条购买的设备用于科研合作方场地而不能纳入我院
固定资产管理的,或需从科研经费中向外单位拨付技术协作费的,一般应在技术合同中约定,报销时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核,由学院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三条一经批准立项,均依照《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课题经费标准予以资助。

立项初期,支付资助总额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支付20%,正式结题并提交胶装结题材料后,支付剩余30%。

第六章科研成果奖励
第二十三条我院教职工申请奖励的科研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我院名义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
2、已在科研处登记备案。

由学院与杂志社签订协议发表的文章,不享受奖励。

第二十四条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著作与艺术作品(指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专著、编著、译著等)
1、凡在国家一级出版社(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排名为依据)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艺术作品集,奖励5000元;在国家一级出版社之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艺术作品:40万字以上的每部奖励4000元,20万—40万字的每部奖励3000元,20万字以下的每部奖励2000元。

2、学术性编、译著、部颁统编的高校教材:40万字以上的每部奖励2000元;20万—40万字的每部奖励1500元;10-20万字的每部奖励1000元;10万字以下每部奖励500元。

由我院教师共同完成的著作,其奖励金额由主编与参编共同享有,主编负责分配。

(二)学术论文
享受学术论文奖励的文章要求与作者本人的教学相关,学院根据刊登论文的刊物类别给与相应奖励,刊物类别的认定以《中文核心期
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为准。

1.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2、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依据《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国内学术期刊分类一览表》(见附件)给予奖励。

3、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外发表的学术论文按如下奖励标准:学报、季刊每篇300元、双月刊、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每篇200元,月刊每篇100元,半月刊、旬刊不予奖励。

第七章科研成果登记
第二十七条实行科研成果登记制度。

凡我院教职工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到科研处进行成果登记。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成果,在奖励、职称评聘和晋升时学院不予承认。

第二十八条科研档案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科研处是学院科研档案的管理机构,系(部、处室、中心)负责本单位科研档案的收集、上报等工作,最后由科研处统一整理、审核备案。

第二十九条每年12月20日-31日组织当年科研成果登统工作。

由各部门统一收齐科研成果、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登记后,以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科研处进行审核、登记。

第八章学术交流
第三十条加强学院内部及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及时了解学术前沿动态,为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重大学术活动,学院可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经费资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