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我院同学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总结以往奖学金评定中的经验,为使奖学金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达到奖励先进、弘扬正气,树立优良的学风校风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学金是按规定的比例对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以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分设一等、
二等、三等。
名额比例为:一等为学生总数的,二等为学生总数的,三等为学生总数的。
标准分别为:一等为元年,二等为元年,三等为元年。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本学年内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不及格(补考前)。
2、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
3、本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或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定办法:
1、奖学金评定在学年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平均成绩不得低于分),根据学生的表
现酌情适当给予加分,再按平均成绩与加分的总和进行排名,按比例确定奖学
金等级。
2、学年平均成绩为本学年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选修课成绩不计。
3、加分项目根据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统
一制定。
4、加分原则为重复奖项按最高奖分值加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分。
5、奖学金由各系根据本规定及学生的具体成绩、表现进行评定,获得者的情况由
各系向全院公示天,然后报学工部审批。
五、具体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娱、体育、学术、科技活动获得荣誉,为学院、系争光者视
情况加分:(以团体项目参赛者每人均加分)
1)获国家级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2)获市级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3)获校内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4)获系内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2、在校外刊物发表论文的根据情况加分:国家重点报刊发表论文每篇加分,普通
报刊发表论文每篇加分,地方报刊加分。
3、获得院级各类优秀称号者,加分;获系、部级优秀称号者,加分。
4、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团干部、社团骨干成员根据实绩大小加分。(优秀学生
干部不再加此项分)
5、获得院文明宿舍称号或免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加分。
6、受学院、系内通报表扬者加分。
7、在校内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加分。(只限当年加分,以后不再重复加分)
8、全年保持全勤者加分。
9、其他未尽项目,根据本规定所列项目情况酌情加分。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