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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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管理模式下规范高职院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研究

二级管理模式下规范高职院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研究
1 . 3 学 术权 力
随着我 国高 等教 育事 业 的快 速发 展 , 高 职 院校 办学 规
模不 断扩 大 。 高度 集权 的科 层制 管理 模 式 已经无 法适 应 新 形 势发展 的需要 。为 适应 办 学规 模不 断扩 大 的需 求 , 高 职
院校推进 内部 管理体 制 改革 与创 新 , 按 照学 科 或专 业群 组 建 二级学 院 , 实行 校 、 院二级 管理 , 管理 重心 向二级 学 院转 移. 二 级学 院拥 有 的权 力 不断 增加 。如 何规 范 二级 管理 模
学 术性 是高校 的本 质 属性 , 是 高 校与 其他 社会 组 织的 根 本 区别 ,学术 权力 是大 学精 神得 以传 承 和发 展 的基础 。 高 职 院 校二 级 学 院学 术权 力 的行 使 主 体 主要 是 二级 学 院 教 授 委员 会 、 二级 学 院学 术 分 委 员会 和 从事 教 学 、 科 研 的
式 下二 级学 院的权 力运 行 , 成 为 当前高 职 院校 优化 内部 治
理结 构 , 提 高教 学 质量 、 科 研水 平 和 办 学效 益 亟 待解 决 的 现 实 问题 。 1 . 高职 院校 二级 学 院权力 构成 二级 学 院作 为高 职院校 次级 组 织形 式 , 其 内部 存在 各
的 主 要 问 题
二 级 管理 模 式下 的高 职 院校 二 级 学 院权 力 在实 际运 行 过程 中存 在责权 利不 对 等 、党 的权力 未 能充 分发挥 、 行 政 权力 与学术 权力 严重 失衡 、 民主监 督乏 力等 问题 。 2 . 1 责权 利不 对等 在 二级 管 理模 式 下 。 高 职 院校 管 理 重心 下 移 , 学校 集
1 . 4 民 主 监 督 权 力

现代大学制度下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现代大学制度下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课题 。
权力真空。主要 表现 在 :政 治权 力与 行政 权 力交 叉使 用 , 二者间的关系有待理顺 ;行政 权力 与学 术权力 尚未 有效 分
离 ,甚至存 在用行 政权力取代 或削 弱学术权 力 的现象 ;民 主监督权 力作 用发挥不 明显 ,对二级教 代会 的职能定 位还
存 在 模糊 认 识 。 ( 三 )二级学院重大 事项 的决 策程 序有 待 规范 。主要
目前 ,从中 国二级学 院工作运 行 的现实情 况来看 ,还 存在校院职责划分不 明 、权力配置 边界 不清 、决策 程序 有 待规范 、激励考核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 一 )学校 、学院 之间 职责划 分 尚不 明晰。主要 表 现 在 :学校对学院的工作职 责划分得 往往 比较宏 观 ,可操 作 性 较 弱 ;学 院 承担 的 工 作 责 任 多 ,被 赋 予 的权 利 少 ;缺 少在制度层面上对学 院工 作职 责的规范 ,使 学院在 实际 工 作中无章可循 ,且容易造成 学院与学 校及职 能部 门之间互 相推诿 ,工作无法推动和落实 ,学校 、学 院工作效 能低下 。 ( - )二级学院内部 权力 边 界不 清 ,存 在权 力交 叉 或
学制度作 为一项 重要任务提 出了明确要求。二级 学院作为 高校人 才培养 、科 学研 究的 具体 组织 实施单位 ,发挥 着重要 的 办
学主体作 用,其运行机制是 完善大学治理结构 、构建现代 大学制度 的重要组 成部分。本 文在 分析 目前 高校 二级 学院运行 中 存在共性 问题 的基础 上 ,从 二级学院职责权利 、权力配置 、决策机制 、管理 考核 四个 方面,提 出了完善二 级学 院运行机 制
不 断 推 进 与 深 化 ,二 级 学 院被 赋 予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责 任 与 权

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研究-

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研究-

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研究自1984年大连理工大学率先恢复学院制以来,学院制管理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普遍采取的一种模式。

学院制管理改革有利于高校学科的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的逐渐形成。

但是,我国大学学院制改革的深度还不够,科学合理的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确立。

为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进一步促进大学和谐校园建设和科学管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院权力运行机制是推进高校学院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大学内部管理的中间层次,当前我国高校二级学院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院党委(党总支)、院行政机构、院学术民主管理机构等三部分。

整体来看,当前二级学院发挥了管理重心作用,运转比较稳定,三部分管理机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但学院内权力运行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党政权力关系不够清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不够平衡、民主监督不够到位、学生参与管理不够充分等方面。

1.党政权力关系不够清晰实施学院制以来,我国高校对二级学院领导体制进行了多种尝试,有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也有实行院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还有如东北师大等高校试行的教授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最近几年不少高校实行了党政共同负责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这些都是对二级学院领导体制的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然而,仍然有部分高校二级学院存在党政权力关系不够清晰、不稳定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党政之间沟通不够、职责范围界限不明晰,有的事大家都管,有的事却没人管;部分领导重大问题不通气、不集体讨论决策,不照章办事,造成党政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协调;还有一些领导回避矛盾,保持表面“和气”。

2.学术权力和行政关系不够平衡尽管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实施了学院制管理模式,在二级学院内部设置了一些代表学术权力的各种委员会,如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等,但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传统在我国高校管理中仍占有主导地位,学术权力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可能影响部分教师参与学院管理和发挥决策咨询作用的积极性。

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二级学院权力的运行及其规范

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二级学院权力的运行及其规范
二 级 学 院 自身 还 缺少 制约 和监 督 机 制 ,因 此 不 可避 免地 存 在
革 和 实 践 , 已经 逐 步趋 于 完 善 和 成 熟 。 但 是 我们 也 清 楚地 看 到, 目前 很 多 高校 由于 各 种 原 因 , 理 重 心 的 下 移 并 没 有 能 够 管
成 功 实 现 . 二级 学 院 为 主 的 管 理机 制 还 没有 真 正 形 成 , 级 以 二 学 院 的管 理 权 力 还 没有 得 到 很 好 的体 现 ,二 级 学 院 权 力 运 行
着 一些隐患 , 一些二 级学院权力 运行的不 规范 , 导致 甚至“ 失控 ” 。 校 院 两 级 管 理 模 式 下 的二 级 学 院 不 同 于 传 统 的学 系 , 已 不 是一 个 单 纯 的 以 日常教 学 为 己任 的 大 学 基层 组 织 ,而 是 一 个 相对 独 立 的 具 有综 合 管 理 职能 的办 学 实 体 。客 观 上要 求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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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两 级管理 模式下二级学院 权 力的运行及其规 范
潘 雅 静
( 州 师 范 学 院 人 事 处 , 建 泉州 3 2 0 ) 泉 福 6 0 0
摘 要 : 于校 院 两 级 管 理 模 式 及 其 二 级 学 院 内部 管 理 的 研 究 , 高 等教 育 界 极 富 意 义 的 课 题 。 如 何 给 予二 级 关 是 学 院 适 当的 管理 权 限 , 范二 级 学 院 的权 力 运行 , 当 前 高 校 强 化 二 级 学 院 内部 管 理 , 高 办 学 效 益 , 须 重 点 解 决 规 是 提 必 的一 个 问题 。 本 文在 分析 目前 二 级 学 院权 力 运 行 情 况的 基 础 上 , 出二 级 学 院 权 力 运 行 及 其 规 范 的思 路 。 提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下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探索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下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探索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下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探索作者:黄学锋郑小伟来源:《职业教育研究》2014年第05期摘要:权力失衡使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陷入困境,影响了学院内部治理效能,影响了职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权力平衡是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的保证。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在二级学院领导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历史演变中形成的,也是二级学院权力平衡运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关键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级学院;权力失衡;权力制衡;权力运行机制;职业技能型人才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5-0151-03当前,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现代化事业发展紧缺的热门人才。

二级学院是高校各类人才培养的基础,健全和完善的二级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是培养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的保证。

不断探索和推进各类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平衡二级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对于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在二级学院领导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的历史演变中形成的,也是建立有机平衡的二级学院纵横权力格局和权力运行机制的长效制度之策。

权力失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之困境(一)横向权力运行机制失衡党组织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监督权力构成完整的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治理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但实际的权力运行中,却存在四大权力运行机制的失衡现象,比如党组织权力不能充分发挥、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民主监督权力虚化等现象,导致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治理效能不佳。

党组织权力不能充分发挥为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见)等文件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工作任务、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大学二级学院的权力结构及其配置路径——基于资源的教育依附性的视角

大学二级学院的权力结构及其配置路径——基于资源的教育依附性的视角

DOI: 10.14092/11-3956/c.2024.02.029●教育理论与实践大学二级学院的权力结构及其配置路径——基于资源的教育依附性的视角梁淑红(华北电力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 北京 102206)摘 要:资源是大学二级学院权力结构和权力配置的逻辑起点,大学的资源除了具有自身的专属特性外,还蕴含着一定的教育性,不同资源的教育依附性各不相同。

大学二级学院的权力结构是以政治权力为轴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平行、运行方向相反、权力强度反向加强的双螺旋结构。

从权力的纵向配置和横向配置的维度,本文提出,大学与二级学院的权力配置应该遵循战略合作与协议授权原则,二级学院内部的权力配置应该是以学术性权力为核心的一系列同心圆决策模式。

关键词:资源;教育依附性;二级学院;权力结构;权力配置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03(2024)02-0117-08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性组织,按照伯顿·克拉克的观点,本质上是一个围绕学科和行政单位构建的矩阵式组织。

这种矩阵式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体用不一致”的特点,即其组织活动的内容是以知识的生产、传递、转化和创新为目的,但是从大学的管理建制上,却遵循政府行政机构的科层管理模式。

行政机构遵循的指挥链和统一命令原则与学术探索活动的自由、开放和不确定的特性组合在一起,就对权力的合理配置提出了挑战。

如何实现大学内部权力在不同层级、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创建一个边界清晰、秩序井然的权力配置体系,是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课题。

一、问题的提出大学是个复杂的学术共同体,既有学生、家长、教师、学院、学校、校友、企业等多种利益相关者并存,又有人、财、物和学科多种资源复杂交织,由此产生了多种权力关系,既有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基层教师之间垂直的纵向权力,也有某一层级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等不同权力之间横向的交融、纠缠以及牵制。

不同的权力结构体现着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也决定着大学与收稿日期:2023−07−04基金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放管服”背景下首都高校二级学院的权力配置与监管研究(19JYB007)。

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下院长负责”管理体制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下院长负责”管理体制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下院长负责管理体制研究1998年以来,随着高等学校学科发展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大多数大学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成为学科建设的载体和一级管理组织。

学校管理模式由原来校系纵向管理逐渐向扁平式管理发展,重心下移,形成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目前,高校二级学院承担着高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重任,管理着相当数量的学科建设资金,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

二级学院既具有自主协调、自主运行、自主完善等方面的职能,又拥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权、人事权和学院事务的决策权,院(系)自主作为的空间日益增大。

[1]因此,二级学院采取什么样的领导体制,如何实现正确决策、规范管理、有效监督已经成为高校二级管理体制中探索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新形势下,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现状分析近几年来,各地、各高校积极探索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和党政关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由于没有明确高校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各地、各校的院级领导管理体制不尽一致。

概而言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形态:(一)二元化结构制在一些二级学院中,学院党组织只是政治核心,并把党要管党片面理解为党只管党;而院级行政主要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具体工作,一般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容易形成行政核心。

党政关系表现为党政各管一摊、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两张皮现象,或院长书记各唱各的调,形成了二元化结构。

在工作开展中,往往存在党政认识不够统一、团结不够有力、关系不够协调、步调不够一致、配合不够默契等现象,削弱了党政领导班子的合力。

(二)党政合一结构制由于学院院长和书记两人的学术、能力、性格、气质上的差异或强弱,在学院管理体制中不同程度表现出谁强谁当家的党政合一结构体制。

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以党代政或以政代党等一言堂以及党政关系紧张等现象。

由于党政不分、职责不明,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二为一,不利于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落实。

高校二级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机制研究作者:刘青来源:《管理观察》2014年第26期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可持续的发展,根本解决的办法是实现统筹兼顾,高等院校最根本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学校的中心工作往往是教学,高校二级学院集多种职能于一身,根本任务是服务于师生,展现高校精神风貌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随着我国高校改革的不断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理念以及教学模式都发生很大的改变,高校二级管理工作有很大的挑战,本文主要研究科学发展观视域下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权利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希望能为相关人员带来一些帮助。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高校二级院校运行管理机制高校二级学院目前已经成为高校的次级行政管理组织,是最普通的基层管理机构,我国在十八大中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以及监督体系,确保权力的正确使用与运行。

我国高校长期存在内部权力高度集中的现象,权力约束非制度化非常明显,学院制改革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国内大多数的高校都采取了校院两级管理,但是实现二级管理的真正标准并不在于模式的建立而是相关权限的规范化,当前学术界对院校两级管理模式多侧重于分权而论,忽视了后续引发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科学发展观视域下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权利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高校二级学院内部权利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的必要性我国高校管理模式在建国以前可以说一直遵循英国学院的管理制度,在建国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校级管理模式发生重大转变,逐渐开始推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所谓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是指是指学校通过分权以及管理中心下移等措施,来实现整合和优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等目的,形成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层次,避免了以往教学效率不高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教学质量。

高校二级学院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是高校教育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近些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不发逐渐加快,无论是高校教学模式还是高等教育内容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一些高校考虑到生源以及毕业生的就业方面,在这方面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保证在招生中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二级学院在高校重心下移改革中的权利运行及监督机制探讨

二级学院在高校重心下移改革中的权利运行及监督机制探讨

二级学院在高校重心下移改革中的权利运行及监督机制探讨摘要:近年来,高校重心下移改革尝试在二级学院的管理建设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学院行政管理、治学办学的自主权力范围得到有效扩展,但权力在下落过程中的偏流与失衡等问题也相应而生,二级学院权力运行及监督机制的改革完善亟待落实。

文章以学院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完善的积极意义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其改革必要性;并针对在二级学院管理运行中存在的组织性质与权责不明、权力主体存在冲突、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衡体系存在缺失等问题,提出完善学院自身管理章程、合理划分主体权限、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以及细化权力监督职能等策略,进一步完善高校的权力下放,促进二级学院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推动监督机制发挥实效。

关键词:二级学院管理重心下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教育改革推进下,高等院校的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办学规模也日渐扩大,传统高校内部管理体制逐渐无法统筹全局,权力重心开始下放,相应的二级学院管理改革也逐步拉开序幕。

此前较长时段内,二级学院在大学组织架构中普遍承担着“生产”或“执行”职能,其办学规模、学科规划、专业设置及划分等方面并未被赋予完整的自主决策权,高校内部一级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其通常会在管理二级学院过程中,对其组织运行与权力分配过程过多介入,使得学院对于一级权力组织系统产生依赖性,间接导致二级学院在学科建设、日常办学与教学实践中的创新活力受到抑制。

随着权力改革的推行,“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成功解除学校对于二级学院的追踪管理,将具体教学事务与日常运营的管理权下放至学院手中,并通过对总体办学目标的分解与办学资源的二次分配,精简学院事务管理流程,明确管理目标与细则。

学术、人事、资源分配等权力的回落,在开放二级院校自主管理权限的同时,也随着权力范围的扩大与可分配资源的增加而产生新的管理风险。

由于管理重心下移过程中,二级学院相关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尚未建设完全,组织关系不清、权力分配不均、部门职能重复等问题依然存在。

论高校二级学院的管理权力

论高校二级学院的管理权力
( 玉林 师范 学 院 , 广 西 玉林 5 3 7 0 0 0 ) 摘 要 :当前 , 各 个新 建地 方本科 院校根 据 学科 发展 建设 的 需要 , 纷纷 效仿 老 牌 高校 的 管理 方法 , 推 行二 级 学 院管理模 式 。 因此 , 探 索二 级 学院管理 权 力的 边界 , 落 实二级 学 院管理 的权 力 ,
就 成 为 关 系到 二 级 学 院 发 展 的 关 键 问题 。
关 键词 :二级 学院 ;管理权 力 ;边界 中图分 类号 : G 5 1 0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6 7 1 —9 8 2 4 ( 2 0 1 4 ) 0 3— 0 1 4 9— 0 2 随着教 育 部 “ 本科质量工程” 的组 织 实施 , 学 科 建设 逐渐 成为新 建地 方本 科 院校 的发展 重点 , 伴 随 学科 建设 发展 的需要 , 新建 地 方本科 院校纷纷 效 仿 老牌 高校 的管 理 方 法 , 推 行 二级 学 院管 理 模 式 。 但是 , 由于历 史 和认 识 上 的 原 因 , 有 部分 新 建 地 方 本 科 院校还 不及认 真研 究二 级学 院管 理 的模式 , 就 盲 目推 行 , 结 果 只是 简单 地 把 原 来 的 “ 系” 变成 了 “ 院” , 没有达 到 预期 的效 果 。在 各 高 校 , 二级 学 院 管 理存 在 的问题 主要 集 中在 以下 几个 方 面 : 从 管理 制 度层 面看 , 主要 有 管 理 制 度不 齐 全 、 内 部管 理 职 责不清 、 管理 队伍 素质不 高、 学 生 管 理 制 度 不 落 实。 ¨ 从管 理体 制层 面 看 , 主 要 有 学 校 和学 院 的管 理 尚未 理顺 、 学 院对 自身管 理 的定位存 在 一定 的模 糊性 、 学 院管 理 自身 的管 理 机 制不 够 完 善 、 分 权 制 下 的学 院 办 学 存 在 着 力 量 分 散 的 问 题 。 造 成 这 样 或那 样 的问题 的原 因 , 主 要 是管 理 者 , 特别 是 高 层 管理 者对 二级 学 院 设 置 的理 由 、 条件 , 以 及 二 级 学 院 的功能 及地位 的认 识不 够清 楚 , 对 二 级 学 院 的 发 展定位 也 没有 足够 的认识 。因此 , 在 二 级学 院 的 管 理权 限方 面也 就没 有予 以高度 的重 视 , 这无形 之 中就形 成 了这样 的怪 圈 , 职 责不 清 、 权 力不 明 、 发展 乏 力 。因此 , 我们 很有 必要 理清 二级 学 院的管 理权 限, 确 保 二 级 学 院 的 发 展 与 学 校 的 发 展 同 向 和 同步 。 二 级 学 院 的 法 律 地 位 当前 , 高校 内部 管理组 织形 式有 以 下 四种 管理 模式 : ① 校—— 院—— 系—— 教研 室 四级 ② 校 — — 院 — — 系 三 级 ③ 校—— 院—— 教研 室三 级

高等学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监管思考

高等学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监管思考
管理权力 这四种权力 ; 二级学 院权力监管制约工作 中的问题成
因主要表现在监督 主体存在缺 陷和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 监督环境不够和权力 制衡 弱 , 监督制度配置不合理和缺乏制约力这三个方
面; 完善二级学院权力运行 中的监管制约 , 应立足于多层 防控、 制约和监督的平台建设 , 通过配套监管制度 的建立和制度效能 的发
第 1期
( 三 ) 学术 权 力

宋焕 斌 : 高等 学校 二级 学 院权 力运行 监 管思考
・4 5・
般来讲 , 学术权力是高等学校学术组织和学术人员对学术事务 、 学术活动和学术关系所拥有和控制的
权力。其特点具有独立性、 民主性和 自主性 , 是一种学术影响力和学术权威 。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
D OI : 1 0 . 3 9 6 9 4 . i s s n . 1 0 0 8 - 9 7 1 3 . 2 0 1 6 . 0 1 . 0 0 8
高等 学校 二级 学院权 力运行监管思考
宋焕 斌
眺 阳工程学院 党委, 辽宁 沈 阳 1 1 0 1 3 6 )
摘要 : 加强二级学院权力运行的监管 , 形成 良性的工作运行机制 , 是高等学校 改革发展亟待解决和思考 的问题 。目前 高等学校二级
联席会议 ,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圜 。这就使得 院( 系) 级党组织发挥作用和履行 职责有了明确 的制度保 障。同时 , 文件还 明确了院( 系) 党组织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 , 增加了“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 校各项决定 , 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 等内容 , 进一步拓展 了高等学校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 也为党 政联席会议制度 的有效运行提供 了政策依据和工作基础保障。

建立健全三大机制 确保高校二级学院权力健康运行

建立健全三大机制 确保高校二级学院权力健康运行

2016 ・ 11 (下)
第一, 认真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 由党政联席会决策学院重 大问题。党政联席会, 就是能够针对高校院系中的党政部门, 确 保其能够相互制衡各部门的权利, 能够共同负责对院系管理中的 相关制度作为决策。同时, 能够积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 针、 政策, 可以有效落实学校的决议、 决定内容, 优化与高校院系 发展相关的重大问题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 资金使用等 “三重一大” 事项, 并协调 “党” 、 “政” 、 “教” 、 “学” 等方 方面面的关系。 第二, 严格实行行政权与学术权基本分离, 各行其道, 共同作 用, 维护学院的发展。由教授委员会行使学术权。教授通常是学 术的中心, 最了解学术的前沿和人才培养途径, 教授治学能让教 授们充分运用其学术权力, 促进院系学术发展, 提高学校院系的 学术生产力。应见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利赋予以教授类教师群体 一定的学术事务管理权利, 使其具备发言权、 审议权和决策权, 从 而使高校学术水平得到提升。 第三, 由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 对于学院中的党政联 席, 及时将与未来学校院系发展的相关问题, 均提交到教代会中 审议, 切实维护高校中广大教职工考核、 聘任、 激励的利益, 保障 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 “见阳光” 的监督机制 第一, 加强党内监督。加强高校管理层的党内监督工作。能 够以 《党内监督条例》 为依据, 重点落实高校对党内各项法规制 度, 并监督检查实际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可以把握监督中的重点, 规范实际中的监督程序, 实施关于党内监督的激励机制, 并应用 失察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监督责任, 形成严肃的监督局面。积极 组织开展以院系党政领导干部带头的法制纪律教育活动, 能够严 格党内民主生活, 针对产生的突出问题以及薄弱环节, 可以认真 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以确保可以切实的提升高校内党员干部 的综合素质, 强化高校党内源头监督管理的工实效。 第二, 强化民主监督。 思想教育能够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 悟, 减少腐败的发生, 但如果对于权力的运行不能得到应有的制 约与监督管理, 特别是体制以及制度出现了漏洞, 这就会导致党 员干部滥用权力, 误入歧途。 完全依赖领导者自律的权力体制是 不牢靠的, 必须加强权力的外部监督。 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作为 公共权力, 监督高院内教职工的权利。故此, 必须在高校内强化 教代会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民主监督。 第三, 推进信息公开。让教代会成员参与院系的管理事务, 同时要全面推进党务院务公开, 能够以明确的、 公开的程序或是 途径, 把握实际管理中公开重点及范围形式, 可以规范管理公开 中项目的具体内容,使高校管理中权利公开的实际效应落到实 处, 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能够做到让高校内每个师生员均可以有 知情权、 参政权, 让高校中教代会中成员的相关行政权力均能够 在阳光下有效运行。 第四, 为教职工代表建立听证制度。在高校内, 针对广大的 教职工, 确保其有知情权与参与权, 可以及时听证院系工作内容。 第五, 加强检查监督。一是应该强化行政监察工作, 能够将 人才引进、 教育收费、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以及招考录取等工作

高校二级学院管理策略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管理策略研究

学术与研究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高校二级学院管理策略研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徐霄侠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高素质人才需求不断扩大,高校规模以及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高校内部管理重心逐渐下移至由学科和专业组建起来的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的实体地位和管理功能日渐凸显,管理机制的研究正逐渐受到学者们的重视。

基于二级学院的发展现状,如何从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角度构建和谐的二级学院领导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国高校内部管理改革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1]。

一、以高效协同相互制约为特征的权利配置机制“横向来看,高校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其他权力之间显现出一种‘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运行结构体系。

纵向来看,高校权力一般显现为校、院系二级权力运行结构体系。

”[2]纵观我国高校,上述四类权力之间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筑起高校运行和管理的组织体系。

在这种组织体系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二级学院如何高效协同推进工作并起到相互制约作用,建议制定二级学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及实施办法。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各行政归口部门及研究所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困难、瓶颈制定权力清单,具体是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建立二级学院管理绩效进行监管的数据库和评估机制;规范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等参与的学校职能部门放管服的议事机构。

根据学校职能部门拟定的权力和服务清单,二级学院拟定二级学院权力清单,由二级学院党政办统一负责。

建议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校外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议二级学院清单并提出修改建议,根据第三方意见,征询校内外各方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后,提交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和教师大会审议通过。

引入督办机制,二级学院纪律监察委员会对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对于需要督办的下发督办单,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

二、以学生成才为导向的内涵发展机制二级学院是相同类别学科专业的集中载体,学科专业是二级学院实现内涵发展的基础条件,学生能否成才是其具体表现之一。

高校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高校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研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次系统阐述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治理结构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当下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

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的办学基础,对其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治理改革有助于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高校办学治校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背景下,探讨大学治理体系改革,构建科学的二级学院的运行机制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选择75所教育部属高校章程为样本进行分析,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高校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并探索二级学院各组织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75所教育部属高校章程中的二级学院文本,经过对章程中二级学院各组织要素内容进行数据整理、发现高校章程制定更多从高校实际出发,这样缺乏科学性、学理性的章程文本制定使得二级学院运行中存在组织性质与职责不明确、内部各组织间权力边界不清、运行机制不完善和法规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章程中涉及二级学院运行机制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二级学院运行机制的建议。

首先,明确自身的性质与功能定位,落实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其次,明晰二级学院组织关系,为决策的民主、科学提供保障;再次,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政联系,提高二级学院的工作效率;最后,健全二级学院运行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我国高校校院两级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高校校院两级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高校校院两级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与底层冲动有机互动。

从高校层面而言,校院两级治理结构改革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突破口,必须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深入推进。

本文通过调研比对分析,找出我国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我国高校推进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情况,寻求解决制约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瓶颈的方法。

并且以华东交通大学为主的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践为案例,对校院两级管理运行模式和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探索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和路径。

本文研究的基本内容是:(1)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突破口,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高等院校内涵发展、提升质量的必由之路。

逐步建立起以二级学院为办学主体的高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管理必须攻克的难题。

(2)国内外高校对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从未间断,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在实践过程中越发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

国内外高校,尤其是华东交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和措施探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华东交通大学以“权力三界定”、“学院三自主”为主要内容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也充分表明,在现代大学内部管理中唯有建立起以二级学院为管理中心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才能实现高校管理模式由一个办学主体向“1+N”个办学主体转型升级的管理突破和创新,从而充分发挥出学院办学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

(3)根据国内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我国高校校院两级管理的现状分析和研究表明,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寻找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正确措施和对策路径才能积极推进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健康稳健发展。

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在高校内部构建明晰的管理层级,科学设置机构,精准定位学院的角色,形成适应学校发展的管理体制框架,实现管理重心的下移。

第二,构建相互制衡的权责结构,罗列权力清单,实现学术事务与行政事务分开,确保学院内部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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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研究自1984年大连理工大学率先恢复学院制以来,学院制管理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普遍采取的一种模式。

学院制管理改革有利于高校学科的发展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的逐渐形成。

但是,我国大学学院制改革的深度还不够,科学合理的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确立。

为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进一步促进大学和谐校园建设和科学管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院权力运行机制是推进高校学院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高校二级学院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大学内部管理的中间层次,当前我国高校二级学院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院党委(党总支)、院行政机构、院学术民主管理机构等三部分。

整体来看,当前二级学院发挥了管理重心作用,运转比较稳定,三部分管理机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但学院内权力运行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党政权力关系不够清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不够平衡、民主监督不够到位、学生参与管理不够充分等方面。

1.党政权力关系不够清晰实施学院制以来,我国高校对二级学院领导体制进行了多种尝试,有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也有实行院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还有如东北师大等高校试行的教授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最近几年不少高校实行了党政共同负责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这些都是对二级学院领导体制的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然而,仍然有部分高校二级学院存在党政权力关系不够清晰、不稳定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党政之间沟通不够、职责范围界限不明晰,有的事大家都管,有的事却没人管;部分领导重大问题不通气、不集体讨论决策,不照章办事,造成党政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协调;还有一些领导回避矛盾,保持表面“和气”。

2.学术权力和行政关系不够平衡尽管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实施了学院制管理模式,在二级学院内部设置了一些代表学术权力的各种委员会,如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等,但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传统在我国高校管理中仍占有主导地位,学术权力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可能影响部分教师参与学院管理和发挥决策咨询作用的积极性。

(1)学术权力受重视不够。

学院权力过分集中于行政系统,大学在有限资源的使用中,行政权力往往占有优势地位,很多学术活动由于涉及教育资源和经费的使用往往受到行政的约束;涉及学术事务的管理或改革,按照规定的程序、规则自下而上的运行方式不多或流于形式,难以保证学术权力对学术事务决策的参与。

(2)教授在管理中的作用不够明显。

东北师大等高校实行了以“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这一制度是“教授治学”的探索和尝试。

但整体上来看,在多数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中,教授及其组织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有限,也缺少参与和影响决策的制度保障,学术权力得不到充分体现。

虽然大部分高校的学院已经设置了学术性机构,并且开始注意发挥学术力量参与学校的重要学术事务决策、审议和咨询。

但从其构成来看,无行政职务的教授、副教授在学术性机构中所占的比例较少,在学术事务决策中很难充分体现学者的立场和观点。

(3)难以对行政院长权力进行有效制约。

我国高校二级学院不管实行哪种领导体制,都存在院长权力过大倾向,院长集行政权力、学术权力、重大事项决定权于一身。

在部分二级学院中,学院的财权、师资队伍聘任权、职称评审权等事实上掌握在院长一人手中,即使那些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高校也存在这一问题。

这是因为,院长往往是行政、学术“双肩挑”,大都是某一学术领域的专家,而书记则不一定是学术专家,导致学院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如果不能形成对行政院长权力行使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就容易导致院长独断行为的发生。

3.民主监督不够到位学院内部的民主监督机构主要指学院工会(教代会),此外还包括院共青团(含学生会)等其他民主参与机构。

尽管我国绝大部分高校都建立了工会(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但是一些学院领导却不重视工会(二级教代会)工作,削弱了工会、教代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作用。

其次,部分学院二级工会(二级教代会)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工会、教代会的议程随意性较大。

部分教职工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不能纳入会议的议程;有的重大决策虽经教代会通过,但会后缺乏有效督办和贯彻执行,最后不了了之,没有落实;有的征集提案热热闹闹,处理提案却冷冷清清。

院学生代表大会大多仍停留在学生事务方面,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基本被忽略,普通教师和学生事实上很难参与院系事务的管理。

4.学生参与管理不够充分尽管大学生参与高校二级学院事务管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并且不少高校都对大学生参与二级学院管理做了很多尝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其一,以担心会影响他们的学业和择业、学生处于心理和生理不成熟期为由,置大学生于大学教学、科研及学术管理之门外。

其二,学生权力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状态,作用甚微。

其三,学生参与学院管理的范围虽然涉及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但是参与管理的活动内容却仅仅是一些极简单的表层工作,作用不明显。

(二)原因分析1.高等教育发展历史原因从历史上看,我国高等学校内部没有形成学术力量参与学校管理的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高等学校被视为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突出强调教育的上层建筑属性,对于教育的功能也是突出政治功能。

这样一些认识反映在高等学校管理上,则是服从政治需要,遵循上级指示办事。

大学也一直被视为国家的事业单位,套用国家行政单位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管理机构,形成了上令下行的行政管理方式,由此,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2.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习惯于用行政管理的逻辑和方式来管理大学,按行政组织的方式对校、院、系进行权力分配,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级别,确立管理中的隶属和服从关系。

客观上造成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统得过死,包得过多,学校没有形成法人治理结构。

政府建立了庞大的教育行政机构,并赋予教育机构各种职能和权力,与之对应,高校也建立了庞大的内部行政职能部门,强化了高等学校内部的行政权力,造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失衡。

3.二级学院领导体制的多样化虽然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和法规,明确规定了高校的领导体制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条例》也对院(系)党组织的职责做出了一些规定,比如要求院党委(总支)领导学院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学院的办学方向和执行国家以及学校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起保证监督作用,同时积极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等,但是对二级院(系)实行何种领导体制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众多高校对二级学院领导体制缺乏统一的认识。

4.学院权力制衡监督机制不完善尽管我国高校二级学院中,也设立了教代会、工会、各种学术性组织等多种监督机构,但是由于权力监督机构及其规章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并且由于领导对这些监督机构不重视,往往流于形式,使得监督机构长期以来处于从属地位,导致监督乏力。

此外,学术权力参与高等学校管理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即使在一些学术事务委员会中,教师代表也只是在行政部门指定的原则下发挥有限的作用。

这样,在大学管理中,教师权力的影响力与完备的庞大的党政体制相比,只是出于从属地位,教师对大学中的大部分学术事务以及大量的非学术事务的发言权有限。

二、西方大学学院权力运行机制及其共同特点现代意义上的学院制开始于中世纪的欧洲。

因此,探索健全我国学院的权力运行机制,借鉴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学院权力运行情况显得非常有意义。

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学有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权力结构模式:以欧洲大陆德、法、意等国为典型的学术权力主导模式,以美国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主导模式,以英国传统大学为典型的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均衡发展模式。

在此,分别选取德国、美国和英国三国的学院管理经验作比较分析。

1.德国学术权力主导模式德国大学校级最高权力机构是大小评议会,大评议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大评议会以正教授为主体,负责校长的选举和评议学校规章制度。

小评议会即校务委员会,由正副校长、院长、系主任代表、教授代表为主体,也包括校内其他人员和学生自治会代表。

评议会是大学的主要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问题。

从评议会的组成看,教授占有相当比重,评议会审议决策的事项不仅有学术事务,还包括重大的行政事项,这一点与美国有所不同。

德国高校这种学术权力主导地位不仅体现在学校一级,而且更体现在学部及讲座教授一级,教授及其集体占主导地位。

真正的决策机构是部务委员会,通常由15~40名成员组成,成员由全部教授、部分非教授教师组成,有时也有部分学生和助教代表参加,学部本身主要起咨询作用。

部务委员会负责课程安排、考试和学位授予等事宜,负责向教育部部长推荐空缺讲座职位的候选人和教授被选资格获得者。

而学部主任每年则由从部务委员会中选出的教授担任,仅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没有多大权力。

另外,学部之下还有更基层的组织讲座,教授成了大学组织体系的第一级,拥有很大的权力。

教授是他研究所的唯一负责人,负责研究和教学等事务。

2.英国学术与行政权力均衡发展模式英国传统大学保持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基本均衡,把教授会与高校董事及行政人员的适度影响结合起来。

在学校层面,通常有包含校务委员会(理事会)、评议会和大学副校长三种权力单位。

校务委员会只是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构,不介入学校日常事务。

而理事会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筹划经费、制订计划和维修设备。

评议会,则是学术管理机构,由全体教授和部分非教授的教职员组成,享有制定学校学术政策的全部权力。

理事会和评议会分别作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代表机构,彼此间的协调通常由大学中的“首席学术和行政官员”的大学副校长组织实施。

英国的大学校长只是荣誉职位,学校的工作通常由具有“行政首脑”和“学者观点的主要代表人”双重角色的副校长负责。

副校长由校理事会和评议会共同提名,由理事会任命,通常担任评议会主席。

这种独特的角色和地位,使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保持均衡。

学院一级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同学校层次基本雷同,其决策机构是学院委员会,包括全体教授、非教授系主任,有时也包括全体副教授和高级讲师。

除此之外,通常还有其他教学人员的代表参加。

因此,学院委员会的规模可能很大,有的达50~100人之多。

其职责是在院长主持下,在校评议会指导下负责全院有关教学、考试和学术研究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对学术问题实行教授集体决策机制。

在做出有关学术领域的管理问题和资源分配问题的决定时,必须经过若干个相互交错的委员会的讨论来决定,实行“学院里的成员作出他们集体的决定”,而不是由主管领导一人说了算,突出学术权力的民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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