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重大风险项目分级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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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施工重大风险项目分级控制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强化全公司对重大风险项目的分级管控,健全和完善重大风险项目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机构的监管职责,有效控

制风险,消除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各类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股份公司特制定《中铁中

铁重大风险项目分级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编制依据

本《办法》依据以下国家法律法规和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4、《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

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二、等级划分

本《办法》针对工程类别、性质和特点不同,从营业线施工、

地铁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铺架工程、房建工程、四电工程、爆破和拆除工程、其他工程等九大类别项目的安全风险可控程度、安全技术复杂程度和事故危害程度,将重大风险工程项目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具体见附表:重大风险项目分级控制表)。

三、分级监控

重大风险项目的管理由具体实施项目的合同主体单位直接负责,四个级别的重大风险项目分别由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局)、三级子公司(处)、项目经理部监控:(此段应该按照刘总意思细化)

1、特级重大风险项目:由股份公司监控。

2、一级重大风险项目:由各二级子分公司(局)负责管理和监控;以股份公司名义中标和管理的项目由股份公司项目(指挥)部负责管理和监控。

3、二级重大风险项目:以各二级子分公司(局)名义中标委托三级子分公司(处)代管的项目和三级子公司(处)自揽工程由三级子分公司(处)负责实施监控;属各二级子分公司(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由二级子分公司(局)项目(指挥)部负责管理和监控。

4、三级重大风险项目由现场项目经理部负责管理和监控。

5、必要时,上级企业可对下级企业监控的重大风险项目进行监控。属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均由股份公司项目(指挥)部直接负责监控。

四、项目的评估、确定和清单传递

1、投标前,项目投标单位要按照股份公司内控体系的要求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采集、识别和预评估,初步确定重大风险项目等级。

2、在项目开工之初,各级项目组织应对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认真辨识,对照本《办法》重大风险项目分级

控制表对单位工程进行分级,在开工一个月之内须将属于重大风

险项目的单位工程分级控制表报上一级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3、各级企业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的重大风险项目审核认定后,建立重大风险项目清单台帐,将属于本级监管和上级

监管的重大风险项目清单,按季度(月)报上一级企业工程技术

管理部门。

4、各级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及时在“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和更新重大风险项目清单。对重大风险项目施工全过程实

行风险动态管理和监控。

五、预控与防范

重大风险项目预控与防范的核心是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公司对施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

案的编制、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履行以下程序:

1、特级重大风险项目:各二级子分公司(局)自揽工程项目,由二级子公司(局)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制、审核施组、

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股份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必

要时由股份公司技术负责人牵头、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

审,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实施。属股份公司项目(指挥)部直接

管理的工程项目,施组、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由股份公司项目(指挥)部负责编制,股份公司技术负责人牵头、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实施。

2、一级重大风险项目:二级子分公司(局)项目(指挥)部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由二级子分公司项目(指挥)部负责编

制施组、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二级子分公司(局)技术负责人

牵头、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实施。各三级子公司(处)自揽工程项目,由三级子分公司(处)

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制施组、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由二级子

分公司(局)技术负责人牵头、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和备案,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实施。

3、二、三级重大风险项目:项目的施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由三级子公司(处)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核和批准,三

级风险项目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六、预警信息发布和动态监控

各级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重大风险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控制、方案执行等情况报告上级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各级工程

技术管理部门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分级监管的原

则对重大风险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通过交班会等形式

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属本级监管的重大风险项目进展情况,在重

大风险作业实施前15天,发布预警信息,牵头组织对项目的风

险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落实,遇特殊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七、重大风险项目的职能部门监管

重大风险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应对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对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各单位应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主管安全和总工程师为副

组长、各生产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重大风险项目管控领导小组,对

重大风险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应

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的原则,对本级监管的重大风险项

目履行监管职责。必要时派员进驻现场,实施旁站监督。

经营开发部门:在对工程项目投标前,要采集和识别项目的安全风险,初步确定风险等级,充分考虑本单位对重大风险的承

受能力;项目承接后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风险交底。对不可接受

的重大风险项目应予规避或采取其它手段转移风险。

工程及技术管理主责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风险项目的评估确认、等级划分和信息传递,掌握重大风险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

牵头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评审,及时

发布预警信息,信息发布后,组织对项目的各项风险防范工作进

行检查落实,必要时旁站监督。

物资设备部门:参加重大风险项目的评估确认,掌握重大风险项目的物资设备情况,接到预警信息后,参与对项目的各项风

险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必要时旁站监督。

安质环保部门:参加重大风险项目的评估确认,掌握重大风险项目的安全质量情况,接到预警信息后,参与对项目的各项风

险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必要时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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