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非常全面)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山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规划依据 (1)第三节规划范围 (2)第四节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5)第三节挑战与机遇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9)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二节指导原则 (10)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5)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第五章土地利用的区域调控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0)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3)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7)第一节耕地保护 (27)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28)第三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 (31)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3)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33)第二节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33)第三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 (39)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9)第二节土地生态建设空间格局 (39)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3)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43)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指引 (43)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4)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 (46)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2)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52)第二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5)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58)第二节加强土地管理与监督 (59)第三节加强规划管理基础建设 (61)附表 (63)附图 (91)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建设“适宜创新、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现代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科学统筹全市城乡土地资源和指导各镇(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用地保障,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中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揭府办〔2018〕67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揭府办〔2018〕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管理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全面落实集约节约高效用地,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开创城乡发展新局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落实细化责任分工(一)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共建共享的经营理念,以“大区块、成组团、成片区”综合开发模式,激活存量、增加储量、扩大总量、优化供应为目标要求,做到应储尽储,快供优供。
(二)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以下简称“三符合”,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简称“两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拆、统一收储、统一供地、统一开发。
(三)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土管委”),对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涉及的土地储备规划、储备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方案、土地供应方案、项目用地申请准入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会审,议事规则参照《揭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见附件1)制订。
(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土地征收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审核报批,负责将已征收土地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储备,负责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二期工程规划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5年12月1编制背景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一期规划面积为17.14km2,该规划的环评已于2010年通过广东省环保厅审查。
为更好地促进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发展,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准备启动工业区二期工程的建设,并组织编制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石化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了二期工程的规划方案,同时对一期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一、二期规划区域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揭惠预留快速通道,南至南海,西临汕尾,北至规划沿海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0]14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工业区二期工程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对评价区域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及调查,在规划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二期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呈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工业区回顾性及现状分析2.1工业区一期回顾性分析根据工业区一期建设的回顾分析,工业区开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1、根据分析,工业区一期内集中供热、污水处理设施、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均尚未开工建设。
2、2015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按照中石化项目环评报告结论,该项目催化裂化装置催化烧焦的SO2、烟尘排放浓度、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的SO2排放浓度以及炼油区污水处理系统氨氮排放将不能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要求。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用地规
附表: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古镇镇、坦洲镇)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单位:公顷地块类别地块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土地规划用途备注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地块属性地块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调入地块TR010.1654古镇镇冈东村0.00010.00000.16520.00010.00000.16540.00000.16540.00000.00000.16540.16540.00000.0000 TR020.6121古镇镇冈东村0.16120.00000.26870.18220.00000.61210.00000.61210.00000.00000.61210.61210.00000.0000 TR030.0463古镇镇曹三村0.00000.00000.04630.00000.00000.04630.00000.04630.00000.00000.04630.04630.00000.0000 TR040.097古镇镇古二村0.09700.09200.00000.00000.00000.09700.00000.09700.00000.00000.09700.09700.00000.0000 TR050.0072古镇镇古二村0.00720.00580.00000.00000.00000.00720.00000.00720.00000.00000.00720.00720.00000.0000小计0.9280--0.26550.09780.48020.18230.00000.92800.00000.92800.00000.00000.92800.92800.00000.0000调出地块TC010.9280坦洲镇裕洲村0.92800.92800.00000.00000.00000.92800.92800.00000.00000.00000.92800.00000.92800.0000小计0.9280--0.92800.92800.00000.00000.00000.92800.92800.00000.00000.00000.92800.00000.92800.00001。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揭府办〔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府办〔2024〕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揭阳市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2日揭阳市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结合揭阳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财政投入保障1.大力发展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统筹中央、省深远海养殖平台和连片池塘改造项目等涉渔补贴资金,支持我市现代设施渔业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主体,重力式深水网箱按建设规模给予相应补助,最高补助24万元;桁架式网箱按建设规模给予相应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按省的政策对连片养殖池塘给予奖补。
2.将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项目纳入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实施,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给予补助。
3.按照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求,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按省下达的标准进行直接补贴。
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省级财政补贴发放工作,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4.积极推动北斗终端、智能农机等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大对6-15度坡丘陵山区使用小农机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探索推进实施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操作试点。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揭府办[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201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陈澄民(副市长)副组长:邱伟泽(市政府副秘书长)柯群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陈戊忠(榕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方烽(普宁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蔡淡群(揭东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河(揭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镇城(惠来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明城(东山区管委会副主任)邓列奖(普宁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吴汉通(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黄金祥(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吴茂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文阁(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细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若波(市财政局副局长)黄林芝(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室主任)刘文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苏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卢炎标(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林伟雄(市林业局副局长)刘汉立(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黄锡雄(市公路局总工程师)郑盛芝(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陈伟忠(市统计局副局长)徐景云(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倪XXX(市教育局副局长)谢静鸿(市旅游局副局长)黄勇东(市供电局副局长)丁度华(市海事局副局长)林汉钦(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揭阳空港经济区筹建办经济服务组组长)李壮潮(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张业茂(珠海(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柯群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在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 (2)二、规划编制依据 (2)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4)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4)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5)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 (8)一、土地利用战略 (8)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 (8)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1)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3)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18)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8)二、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 (20)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一、允许建设区 (24)二、有条件建设区 (25)三、禁止建设区 (25)四、限制建设区 (26)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27)一、控制范围与用地规模 (27)·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空间布局 (27)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8)四、土地用途分区 (29)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32)一、建设用地复垦 (32)二、三旧改造 (33)三、园地山坡地改造 (34)四、其他土地开发 (35)五、现代标准农田建设 (36)六、围海造地 (37)第九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8)一、交通运输工程用地 (38)二、能源电力工程用地 (39)三、水利工程用地 (39)四、环保工程用地 (39)第十章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40)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0)二、保护基础生态用地 (40)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41)四、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廊道的建设 (42)第十一章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 (43)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43)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3)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45)二、合理运用经济手段 (46)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47)四、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 (47)·目录·附表:附表1潮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潮州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潮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潮州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7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8潮州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表附表9潮州市各县(区)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附图1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8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9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10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前言潮州市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市,西连揭阳市,北通梅州市,濒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
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7号——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
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7号——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2•【文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7号•【施行日期】2014.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7号)为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并参与监督土地督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2014年3月12日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纠正整改地方土地征收管理文件304件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忠实履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所赋职责和要求,以监督检查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为主线,把保护耕地、严守红线作为各项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效能,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 监督检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组织实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重点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规范履行土地征收管理职责,排查整改2012年以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和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土地征收管理政策。
在专项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认真排查群众信访、举报和媒体反映的违规征占土地问题线索,向省级政府移交了重点问题线索1589件;对282个地级市(区)自查清理、整改验收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检查卷宗、档案2.17万件,核查征地、占地项目现场1735个,审查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土地征收政策文件3753份。
在30个省(区、市)排查出35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作为重点督察地区,交由省级政府进行约谈和督导整改。
通过专项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对2012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及2012年以前批准但于2012年以后具体实施征收的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等进行自查清理,涉及55764个批次(项目),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约188亿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8.16亿元、安置补助费49.92亿元、社保费用39.90亿元),落实2.79万户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住房。
揭阳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8-2025)
揭阳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8-2025)说明书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20.12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期限根据粤府办[2009]122号文件精神,“三旧”改造规划的期限为5年。
但为与《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和《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相协调,本次规划近期期限为2018-2020年,并考虑长远规划期限至2025年。
规划范围本次“三旧”改造规划的范围为揭阳市市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031平方公里,其中城市集中建设区规模为340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范围规划编制思路1.识形势——在解读国家、广东省、揭阳市“三旧”改造政策,分析揭阳城市建设形势,借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本次“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任务;2.摸家底——全面、务实评估上一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针对上一轮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明确本次规划的主要方向和内容;在现状发展条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衔接“标图建库”成果,同时科学评估揭阳市的“三旧”改造潜力,从而明确界定揭阳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范围;3.明规则——提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总体改造目标和改造策略,确定改造类型及改造方式,明确“三旧”改造的核心问题。
4.建指引——根据“三旧”改造摸底调查结果和现状评估,确定市区“三旧”改造的总体用地布局,对“三旧”改造项目制定分类、分区指引,并对“三旧”用地改造后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等专项规划进行调整优化,并提出改造专项规划指引;5.落实施——根据“三旧”项目改造意愿及其与城镇发展的关系,确定市区近期“三旧”改造项目库,并制定分期实施计划和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对策,并提出改造专项规划指引。
5、改造目标6、改造策略及方式3、实施评估4、改造范围界定1、背景形势2、政策分析7、改造功能引导8、改造规划指引9、实施策略与机制10、近期行动旧改能为揭阳带来什么?存量思维下的城市发展新出路上一版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本次规划改造思路的转变改造范围界定,哪些地方需要改造?旧改的总体目标旧改的方式和策略揭阳旧改的核心问题?更新节奏如何管控?如何保障规划的实施?分类、分区指引改造布局、强度、各专项指引技术路线建立系统性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框架,本次规划将以上一轮规划评估和现状分析为基础,以专项研究为切入点,明确揭阳市未来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策略;其次,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引编制,从空间上对揭阳市城市更新进行规划引导和管控,并划定更新片区;最后,通过开展城市更新片区与重点项目单元指引编制,理清各片区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揭府〔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揭府〔202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揭阳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10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揭阳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目录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第二节“十四五”面临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一节实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第二节优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第三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第四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第五节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第一节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力度第二节推进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修复第一节增强自然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第二节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一节深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第二节做好土地管控和征收储备供应第三节加快推动“三旧”改造第四节完成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任务第五节完成不动产数据整合与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第六节加强违法违规土地整治第七章推进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自然资源第一节落细落实“两统一”职责第二节推进管理制度改革第三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第八章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建设,保障规划实施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第二节着重加强法治建设第三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附件:重大工程项目信息表前言自然资源是指具有社会有效性和相对稀缺性的自然物质或自然环境的总称,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生态之要,在人类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要地位。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判断,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新内涵与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在助推揭阳打造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担当与新作为。
揭阳市人民政府颁发《揭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颁发《揭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1•【字号】揭府[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颁发《揭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揭府〔2008〕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揭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3月19日市政府四届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揭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合理利用集体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粤府〔2003〕51号)、《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已经依法批准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依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等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揭阳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第四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要落实具体项目,严禁借流转之名炒买炒卖土地。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一)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等;(二)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三)兴建农村村民住宅。
第六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建设规划;(二)经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三)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权利;(四)界址清楚,没有权属争议。
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根据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发布的《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以下是该办法的概要:
1. 规划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揭阳市内的城乡规划管理活动。
2. 规划目标:通过规划管理,促进揭阳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3. 规划编制:规划编制需要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划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数据调查和分析,制定城乡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发展项目。
4. 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工程、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活动前,必须获得规划许可证。
无规划许可证的活动将追究法律责任。
5. 规划监管: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规划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规划的实施情况。
违反规划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处罚。
6. 引进外资:揭阳市鼓励吸引国内外投资,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外资项目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并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行。
总体上,揭阳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资源,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想要了解更具体的内容和细则,建议查阅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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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揭府〔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揭府〔202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8日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现状与环境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发展环境第三节发展短板第二章总体思路与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发展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产业园区发展判断第一节园区发展阶段第二节园区发展层级第四章重点任务第一节明确发展定位第二节推进园区建设第三节深化开放合作第四节促进园区创新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加强规划引领第三节加大财政支持第四节加强金融扶持第五节强化用地支撑第六节加强考核评价前言“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园区开发建设,大力对外招商引资,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一批园区重点项目迅速推进,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产业园区发展的重大挑战期和重要机遇期,也是揭阳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大见成效的攻坚阶段。
编制实施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发展的总体思路与目标、发展判断、重点任务及相关保障措施,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也是未来五年我市重点产业园区工作的行动指南。
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1•【字号】揭府办[2011]63号•【施行日期】201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揭府办〔2011〕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揭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精神,从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通过样板示范,带动全市农村宜居建设。
为确保我市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实施农村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挖掘和拓展各地资源禀赋、整合提升特色优势为路径,大力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促进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农村宜居水平,使揭阳发展成为文明宜业、幸福宜居之地。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示范带动。
坚持把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和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旧村庄改造结合起来,合力推进。
根据不同地理条件和特色优势,选取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推广性的镇村开展试点。
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确保创建质量,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成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资源禀赋特点,充分挖掘我市自然地理、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人文元素和产业、产品等经济元素,因地制宜,一村(镇)一策,打造韵味各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有别于普通宜居村镇的魅力名镇、名村,防止千篇一律。
揭阳市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规定
揭阳市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应范围) 在揭阳市城市规划区(都市协调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 揭阳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承办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原市区18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总规下位规划的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实施和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导下,揭东县负责市区空港经济区19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总规下位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城乡规划实施工作;市区外各县(市、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都市协调区)范围内的总规下位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城乡规划实施工作。
发改、国土、建设、公安、工商、环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水务、卫生、文广新、公路、人防、地震、房管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原则)城乡规划是进行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一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和服从城乡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六条(城乡规划内容及制定基本要求)揭阳市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揭阳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应与有关部门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职责分工及审批权限)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东县炮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东县炮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2•【字号】揭府函〔2016〕211号•【施行日期】2016.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东县炮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揭府函〔2016〕211号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揭空港委报〔2016〕4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揭东县炮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炮台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你区要严格按照该方案局部修改炮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5.5631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地块位于炮台镇石牌村、青溪村,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5.3248公顷,其他农用地0.2383公顷)。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建设用地规模5.5631公顷(均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位于炮台镇丰溪村、浮岗村、埔仔村、龙头村、下陇村、青溪村,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2633公顷、园地1.1075公顷、林地0.7784公顷、其他农用地1.4139公顷)。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局等的要求(各单位意见附后),确保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节约集约用地等工作。
涉及经营性用地的,在建设用地供地时,必须以公开交易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四、你区要在修改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
揭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22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23•【字号】揭府函〔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揭府函〔2020〕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河长办:《关于报送〈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的请示》(揭市水〔2020〕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揭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委“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立足揭阳实际,遵循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等原则,进一步优化全市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格局,打造具有揭阳特色的优秀水文化。
三、要按照碧道近、中、远期碧道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全市碧道建设。
到2022年,全市建成171.4公里碧道,打造揭阳靓丽的水生态名片;到2025年,全市建成272.9公里碧道,完善全市碧道网络;到2035年,全市建成871.6公里碧道,形成覆盖全市的碧道网络。
四、要紧紧围绕碧道“5+1”建设任务以及目标指标值,切实做好碧道稳固基础阶段、建设成型阶段、发展成熟阶段工作,并打造榕江、练江、龙江三大主要水系碧道,发挥出碧道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因地制宜实施好《规划》。
市河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河湖长要领导推动相应河湖的碧道建设工作,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游体育、城管执法、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揭阳市规划细则
揭阳市规划细则1. 引言本文档为揭阳市规划细则的正式版本,旨在为揭阳市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规划。
该细则将涵盖城市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揭阳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2.1 城市用地分类揭阳市将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市政府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确保土地利用具有合理性和高效性。
2.2 城市扩展与用地节约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揭阳市将限制城市的扩展范围,鼓励合理利用现有城市土地资源。
市政府将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3 城市景观与绿化规划为了提升城市的景观品质,揭阳市将注重绿化工作。
市政府将制定相关的绿化规划,鼓励市民参与绿化行动,并加大对绿化项目的投入力度。
3. 交通规划3.1 公共交通建设揭阳市将加强公共交通建设,提高交通运输的便利程度。
市政府将增加公交车数量,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
3.2 道路建设和规划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揭阳市将加大道路建设的投入。
市政府将制定道路建设规划,合理规划道路网络,并提高道路建设的质量。
3.3 骑行和步行推广为了鼓励市民使用环保出行方式,揭阳市将推广骑行和步行。
市政府将增设骑行和步行道,提供相关设施,鼓励市民选择环保出行方式。
4. 环境保护规划4.1 空气质量改善揭阳市将主动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源排放。
市政府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4.2 水资源保护为了保护水资源,揭阳市将加强水资源管理。
市政府将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并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 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揭阳市将注重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在市区内建设生态绿化带,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物种。
市政府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绿色发展,并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
5. 总结本文档概述了揭阳市的规划细则,包括城市土地利用、交通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20•【字号】揭府函〔2020〕85号•【施行日期】2020.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的批复揭府函〔2020〕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揭阳市水利局关于要求审批〈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揭市水〔2019〕29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揭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的实施,到2020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2.45平方公里;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8.34平方公里。
四、要以全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的预防保护和重点水土流失区域的综合防治。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防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和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20•【字号】揭府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规〔20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揭阳市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20日揭阳市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为加强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妥善处理在建违法建设问题,切实加大违法建设整治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揭府函〔2019〕13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按照“管住现在、规范未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的总原则,根据《揭阳市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分类分批进行消化,实现“减存量。
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办结”,第一时间快速拆除,实现“零增长”。
第二条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坚持“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可以完善或补办相关手续的予以完善或补办相关手续、涉嫌‘小产权房’和村民公寓的‘一案一策’解决”的工作思路,在全市深入开展已普查在册的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行动,争取2021年底前,消化80%以上在建违法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消化。
第三条综合考虑在建违法建设的性质、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处置在建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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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一、规划目的 (2)二、规划依据 (2)三、规划范围 (3)四、规划期限 (4)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5)一、土地利用战略 (5)二、土地利用目标 (6)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9)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9)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1)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2)第四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3)第五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5)一、交通运输项目 (15)二、水利项目 (15)三、能源电力项目 (16)四、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16)五、环保项目 (17)六、其他项目 (18)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9)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19)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 (19)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21)四、建立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 (22)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对揭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9、《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1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1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1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4、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三、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为揭阳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包括所辖的榕城区和揭东县、惠来县、揭西县三县,和揭阳市下设的东山区、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普宁华侨管理区(以下简称“普侨区”)和大南山华侨管理区(以下简称“大南山侨区”),以及代管的普宁市(县级),土地总面积5266.07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战略围绕“工业强市、文化大市、商贸旺市、三农优先、绿色揭阳”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揭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提出“有序拓展、功能提升、生态揭阳”的土地利用战略。
(一)有序拓展立足揭阳市区“岭南水城”的定位,以及揭西县、惠来县、揭东县、普宁市等相应的“山、海、工、商”的城市特色,优先保障中心城区的城市发展空间;落实“三电一气”、“二港三园”、“二城一都”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产业集聚区的用地。
科学引导新区紧凑有序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土地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二)功能提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通过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的改造,促进城镇功能提升、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快各类园区基础配套建设,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各类土地利用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三)生态揭阳融合“山、江、城、田、海”等自然生态要素,实现土地生态、生产和旅游等多功能复合。
将北部大北山、南部大南山、西部南阳山等大型山体设定为全市生态屏障用地,切实加强对市域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保护;保留具有生态和景观价值的城市水网,突出“岭南水城”的水乡特色,不断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科学引导沿海地区石化、能源产业的聚集,保护海岸生态资源。
二、土地利用目标(一)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1、按照“确保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到2020年揭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735公顷。
规划期内确保完成1005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逐步提高农田质量。
2、严格控制与合理引导建设用地空间的合理扩展,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12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521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900公顷以内。
3、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267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074公顷以内。
4、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到2020年,揭阳市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0074公顷。
(二)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适度提高建设用地比重,适度提高城镇工矿用地比例,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27.38%提高到2020年的32.44%以上,农村居民点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72.62%下降到2020年的67.56%以内,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加快城市化进程,引导城镇空间合理有序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努力在全市构筑各具特色的城镇群,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投入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至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74万元/公顷提高至439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从2005年的61万元/公顷提高至416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从2005年的20万元/公顷提高至195万元/公顷。
同时,严格控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提高至60平方米/人以内。
(四)土地生态建设目标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保障基础性生态用地,确保规划期间,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面积为3904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保持在74.14%以上。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受保护的区域面积269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11%以上。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揭阳市土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需求,合理调整揭阳市土地利用结构,适度提高建设用地的比重,减少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比重,提高土地利用率。
到2020年,揭阳市农用地面积从2005年437745公顷缩减至4245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83.13%下降至80.61%;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57004公顷增加至71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0.82%提高至13.52%;其他土地面积从2005年的31858公顷减少至30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6.05%降低至5.87%,土地利用率提高至94.13%。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根据规划期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况,科学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合理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实现农用地的总量稳定和结构合理。
1、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积极补充耕地。
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121665公顷下降至2020年的87200公顷,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7.79%下降至2020年的20.54%。
2、园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展以名、特、优品种为主的集约生产,打造产业化基地。
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58352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58700公顷,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13.33%提高至2020年的13.83%。
3、林地改造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基础上,维护和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
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229741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232100公顷,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52.48%提高至2020年的54.68%。
4、牧草地牧草地比重基本稳定,数量稍有减少。
规划期间牧草地面积由2005年的926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900公顷,占农用地比例保持在0.21%。
5、其他农用地积极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合理挖塘筑池养鱼。
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27061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45601公顷,占农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6.19%提高至2020年的10.74%。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盲目扩张,注重建设用地的内部挖潜,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的优化。
1、城镇用地提高城镇用地的比重,有序增加城镇用地。
城镇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558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1525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9.75%提高至2020年的21.42%。
2、农村居民点用地保障村镇民生用地,合理整合农村居民点。
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30715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3520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53.88%下降至2020年的49.44%。
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稳步推进废弃工矿的整理。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5921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156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10.39%下降至2020年的2.20%;采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01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8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0.18%下降至2020年的0.11%。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满足厦门至深圳铁路、堤坝除险加固及旅游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建设需求。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2479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1609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1.89%增加至2020年的22.6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230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300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3.91%增加至2020年的4.22%。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逐步加大土地开发力度,适当减少自然保留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11505公顷,占其他土地的37.23%,比2005年增加3公顷;规划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为1940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62.77%,比2005年减少95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