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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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爱心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爱心基金”是院行政、院党支部、院工会组织成立的一支慈善机构,具体由院办公室和院工会共同牵头,各部门、职工及职工家属自发组成、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职工和捐款人监督的、对有需要帮助的特困职工实施捐助的群团组织。

第二章、目的

汇聚爱心,扶危救急,帮助爱心基金会员解决家庭重大困难。

第三章、资金来源

1、设计院捐赠作为爱心基金会启动费用;1

2、爱心会员自愿、每人每年交纳会费100元,单位给予同等金额的补助;

3、不遵守院戒烟制度的院职工交来的吸烟罚款;

4、职工自愿捐款获得的资金;

5、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的资金。

第四章、入会条件

1、热心参与我院公益事业,且有意为本基金会提供志愿服务的院在编职工、退休职工及其家属。

2、须向本会按时交纳年度标准会费。

3、若退会,所交爱心基金不予退还。

4、填写《爱心基金会员申请表》,经审查同意。

第五章、基金管理

1、独立核算,民主管理。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3、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定资助对象、资助方案,公示并征求会员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予以资助。

第六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1、会长:院党总支书记鱼献珍,负责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

2、会员:郭思宝、马玲、何琦、柳林萍、滕朝辉,负责协调完成基金会各项日常工作,筹备召开会议。

3、财务:何琦,基金的收支均通过财务中心统一管理。

第七章、补助条件及申领程序

一、申请条件

1、遵守院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踏实、生活俭朴的我院在职职工,其本人和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急需医疗费救助时;

2、遭遇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自身难以支付相关费用时;

3、遭受意外事故在医院进行治疗期间给予一定补助。

三、补助标准

1、资助人员的费用标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参照保险标准,视其困难程度商定,给予补助的额度。

2、如有特殊困难仍需进一步资助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募捐,所募捐款项全部用于资助该会员解决困难。

四、爱心基金申办及发放程序

1、会员个人申请并填写《爱心基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2、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并进行投票决议,超过2/3票数视为决议通过;

3、公示期间如有会员对其存有异议,则该决议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重新讨论;

4、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主管领导批示;

5、爱心基金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发,由财务中心发放。

第八章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资助

1、有酗酒行为和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2、个人经济困难而又工作不认真,不勤劳致富者;

3、因本人责任造成火灾、被盗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4、在工作、学习方面不求上进,特别是工作不勤奋努力,考评经常被扣分者;

5、受到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记录者和违法处理者;

6、有其它重大品行问题者。

第九章附则

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在院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十章附件

《爱心基金会员申请表》

《爱心基金申请表》

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爱心基金会员申请表

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爱心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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