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不可抗力3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或事前协议 ➢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或事后协议
注: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
为准 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仲裁协议的作用
➢ 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不得向法院起诉。
ples/index.htm
第三节
不可抗力与仲裁
一、不可抗力的概念(Force Majeure)
➢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
它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 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 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 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 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 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 我公司接到外国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 “数量6000箱,1-6月分6批装运,每月1000 箱”。我公司前三批完成装运受到货款,第四 批货物,原定4月25日装船,但台风登陆,该 批货物延迟至5月1日装运,当该公司凭单提交 银行时,却遭银行拒付。该公司曾以人力不可 抗拒为由,要求银行融通,但遭银行拒付。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及处理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 当事人享受的免责权利只对履约障碍存在期间 有效,如果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宣告无效,则合 同关系继续存在,一国履行障碍消除,双方当 事人仍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后果有两种: ✓解除合同
✓延期履行合同
来自百度文库
案例
• 某贸易商与国外客户成交一批玩具,国 外开来信用证并规定7月底交货。哪知在 7月初该玩具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 及原料均被烧毁,以致于无法交货。这 属不属于不可抗力?
• • 国内费用(每个20’集装箱): • 国内运杂费1,000元;商检费750元; 报关费50元;
港口费800元;业务费1,500元。;
•
• 出口至LYTTELTON的海运运费: • 一个20’FCL为USD2290;
•
• 保险为发票金额加成10%投保一切险,费率为0.9%;
•
• 公司所要求的预期利润为10%,即期信用证付款。汇 率: (USD: RMB)以当天的汇率折算
内收购价应为多少? • • 3.降价5%(精确到小数点1位),重新报出CIFC3
LYTTELTON的价格。 •
• 出口合同核算 • • 请根据你与国外客户最终达成的交易条件,作出详
细的出口合同核算,其中包括:
• 成交总金额 • 实际成本 • 总退税收入 • 费用细目及总额 • 合同利润率及利润额
• 参考网站 • http://219.140.59.234:8080/practice/ • http://219.140.59.234:8080/practice/sam
裁决的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
《1958年纽约公约》是关于承认和执行外 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
我国于1986年12月2日正式加入了纽约公 约,但有两项保留,一是仅适用于缔约 国间作出的裁决,二是只适用于商事法 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
7、我国通常采用的仲裁条款格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
➢仲裁裁决
6、仲裁裁决与执行
仲裁机构只能作出仲裁裁决,而没有强 制执行的权利
如果败诉方拒不履行裁决,胜诉方只能 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中,存在一国做出仲裁裁 决而要另一国的法院承认与执行
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
有三个:
➢ 1923年缔结的《1923年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 1927年缔结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 1958年在纽约缔结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
三者,澄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以促进当 事人之间达成和解。 采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具有如下优点:
⑴解决争议快捷灵活。 ⑵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⑶调解可以与仲裁或诉讼结合起来,从而使争议 的解决更灵活、更具有自主性。 ⑷调解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增加了解决争议的可能 性。 ⑸调解是在双方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进行的, 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强迫。
(2)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
国际上影响较大的 几个常设商事仲裁机构
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 仲裁院、英国伦敦仲裁院、美国仲裁协 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3)仲裁规则
案例:
上海一进出口公司与香港某机械公司达成30万美元 的设备买卖后产生质量纠纷,双方根据协议,向瑞 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院开庭时, 上海的这家企业既未出具答辩书,也不出庭。结果, 仲裁院裁决上海的这家企业败诉,并通知上海市中 级人民法院执行赔偿费、仲裁费共600万美元(30万 美元设备贸易标的的20倍)。原来,瑞典斯德哥尔 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费就高达240万美元。经了解, 这宗仲裁若选择国内仲裁,赔偿费和仲裁费不超过 32万美元,其中仲裁费不超过6000美元。
(三)诉讼。 诉讼,就是打官司,一方当事人向
法院起诉,控告另一方有违法违约行为, 要求法院依法给予救济或惩处另一方当 事人。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争议案件, 在诉讼时,一方当事人一般要求另一方 当事人以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的 方式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仲裁 (一)仲裁的定义
➢ 仲裁就是指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争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 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双方都有约 束性。
案例
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 条件向印度A 进口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8月 份,自上海空运至孟买;支付条件:买方由孟买X银行 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我出 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 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我随即向印商用电传发出 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9月2日将该批手表运到孟买,并 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运单送孟买X银行。该银 行立即通知印商前来收取上述到货通知等单据并电汇付 款。此时,国际市场手表价下跌,印商以我交货延期, 拒绝付款、提货。我出口企业则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 提货。双方争执不下,遂提起仲裁。问题: 假如你是 仲裁员你认为谁是谁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来解决争议。双方对某一问题发生争议,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可以不拘形式和程序,不求助于第三者的介入。具体说,协商 方式解决争议对当事人具有以下优点:
⑴解决争议的速度快。 ⑵保密性强。 ⑶协商方式气氛平和,有助于保持甚至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友好 合作关系。 ⑷协商不妨碍当事人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二)调解。 调解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一个第
合同规定的方法:
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
合同一般都采用这种办法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与证明
• 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 • 对方接到通知及时答复 • 证明文件:公证机构、商会 • 我国由国际贸促会出具
• 《公约》规定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违约方必须及 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而且在通知 中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因未及时通知而使另一方受 到损害,则应负赔偿责任 。
•
• 要求: • 请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出口CIF报价核算,列出详尽的
计算过程(过程保留2位小数,结果保留2位小数);
• 出口还价核算 • • 一、还价计算: • • 1.在以前报的价格基础上,降价8%后(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按每种货号的起订量计算公司的总利润额为 多少元人民币?
• • 2.若接受对方还盘,本公司又要保持5%的利润率,则国
作业1
• 出口价格核算及报价
•
• 品名: BAI-LE 牌手风琴 • 货号: M2001 • 包装方式: 1台/纸箱 • 尺码(CM): 60*50*35 • 毛/净重(KG):20/18 • 供货价格: ¥300.00 • 起订量:按20’FCL,
• 已知手风琴的增值税为17%, 出口退税为8%;
案例
我进口商向巴西木材出口商订购一批木 材,合同规定“如受到政府干预,合同应 当延长,以至取消”。签约后适逢巴西热 带雨林破坏加速,巴西政府对木材出口进 行限制,致使巴西出口商在合同规定期内 难以履行合同,并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我 方延迟合同执行或者解除合同,我方不同 意对方要求,并提出索赔。请分析我方的 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 案例:
• 我国一公司向匈牙利出口一批水果,支付方式 为货到验收付款。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 总量少10%,水果单重不符合合同。匈牙利商 人拒收,后来,水果全部烂掉,匈牙利海关向 我方收取5万元处理、仓储费,我方如何处理?
• 分析:
• 《公约》86条(A):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 必须按情况保全货物。卖方偿付合理费用。
议发生后,依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自愿将 争议提交某一临时仲裁机构或某一国际常设仲 裁机构审理,由其根据有关法律或公平合理原 则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 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是最被 广泛采用的 一种方式。
(二)仲裁的特点 仲裁相比诉讼等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如下
特点: ⑴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双方须达成 仲裁协议。 ⑵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是非官方的。双方当事人 均有在仲裁机构挑选仲裁员的权利。 ⑶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可以在另一个国家生 效或执行。 ⑷仲裁程序简便,费用较低,处理迅速,有利 于双方今后交易的开展。 (5)有利于当事人维系关系
• 如果该商行有两个供货玩具厂,其中一 个仓库失火,国外客户应如何办?
• 三、注意事项
• 1、任何一方在遭受到不可抗力事故时因立即按照合 同规定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
• 2、一方接到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和证明后,应及时研 究所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所包括的范围。 如合同中已经列举了事故的种类,但发生的事故不属 列举范围,一般就不能按不可抗力处理。
➢ 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Jurisdiction)
➢ 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思一思: 国际贸易为什么在一开始签订合同时,约定处
理纠纷的方式?
3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
(1)仲裁地点
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有
下列三种规定办法:
➢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 ➢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规定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各国对不可抗力的 不同称呼及说明
➢在英美法中有“合同落空”原则的规定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中,有“情势变迁”
或“契约失效”原则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 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事件如水灾、
旱灾、飓风、暴雨、大雪、地震等自然 灾害。
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行 为、政府封锁、禁运等。
(4)仲裁裁决的效力
➢ 仲裁裁决的效力
➢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 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 执行。
(5)仲裁费用的负担
5、仲裁程序(Arbitral Proceeding)
➢仲裁申请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审理仲裁审理
开庭 调解 收集、审定证据 采取保全措施
• 《公约》86条(B):如果货物易腐易烂,可 将货物售出,但必须通知对方。
• 《公约》86条(C):出售货物一方可从收入 中扣除已付的合理费用。
• 本例中,买方没有保权货物,是货损进一步扩 大。所以5万元也应承担部分
案例: 某外国商人向中国出口一批化工原料,
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由于海湾战争, 石油价格暴涨,外商成本增加28%,外 商向中方提出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要求加 价,否则拒交货物。
• 3、如合同中附有“双方当事人所同意的其他意外事 故”规定的,则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才能作为不 可抗力事故处理。如一方不同意即不能列入不可抗力 事故。但不论同意与否,都应及时答复对方。
第四节 仲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一)协商。 协商是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直接交涉
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 案例
我国某地7月发生洪水灾害,8月初该地的 某商行与国外客户成交一批当地的农产 品。合同签订后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9 月底以前交货,但该商行无法收到合同 规定的产品。请问该商行可否以不可抗 力为由要求免交货?
不可抗力具备的条件
• 该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 • 不是当事人的过失、疏忽或故意行为 • 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和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