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食货志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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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

第六篇《汉书·食货志》一、作者和成书经过《汉书》作者班固(公元32年~公元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

东汉历史学家班彪之子,班超之兄。

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卒于东汉和帝永元四年,年六十一岁。

其父班彪(公元3年―54年),字叔皮,出身于汉代显贵之家,家世儒学,造诣颇深。

由于《史记》只写到汉武帝的太初年间(未全写)。

尔后,续补者多,如褚少孙,刘向、刘歆父子,冯商,卫衡,杨雄,史岑等。

班彪皆不满意,“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

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

”(《史通、古今正史》)。

班固出身于“家有藏书,内足于财”的世代显贵家庭。

固“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

(《后汉书、班固传》)这表明班固在少年时代,就已有了很好的史学修养。

班彪死时,固23岁。

返乡三年守孝,整理其父遗稿《史记后传》(65篇),被人告发“私改作国史”下狱治罪。

弟超闻讯上京力辩,具言固“著述之意”,“郡亦上其书”。

地方官将书稿送到京师。

明帝看罢,认为无不利,免其罪,召为校书郎,作兰台令史(掌校勘,治理文籍图书,秩600石),后迁为郎,典校秘书。

他奉诏修《汉书》,公元82年(章帝建初七年)书基本完成。

后升为玄武司马,秩比千石。

汉和帝永元元年(89年)随窦宪出击匈奴为中护军,参预谋议,后窦宪图谋叛乱,被迫自杀,他受牵连免官被捕,死于狱中。

固死时尚存八表,天文志未成。

和帝命其妹昭补《八表》,马续负责《天文志》。

所以说《汉书》作者实为四人。

班昭(49-120年):名姬,字慧班,班彪之女班固之妹,博学高才,嫁同郡曹寿,早寡。

兄班固著《汉书》,八表及《天文志》遗稿散乱,未竟而卒,和帝命其参考,东观藏书,为其补作,班昭继承遗志,独立完成了第七表《百官公卿表》与第六志《天文志》,《汉书》遂成。

又命马续补作《天文志》汉书始出,以文义深奥,多难通晓,著名学者马融增从之受读,常出入宫迁皇后及诸贵人师事元,尊称为大家,着有《东征赋》《女诫》等。

元史—食货志

元史—食货志

志第四十二食货一《洪范》八政,食为首而货次之,盖食货者养生之源也。

民非食货则无以为生,国非食货则无以为用。

是以古之善治其国者,不能无取于民,亦未尝过取于民,其大要在乎量入为出而已。

《传》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

」此先王理财之道也。

后世则不然,以汉、唐、宋观之,当其立国之初,亦颇有成法,及数传之后,骄侈生焉,往往取之无度,用之无节。

于是汉有告缗、算舟车之令,唐有借商、税间架之法,宋有经、总制二钱,皆掊民以充国,卒之民困而国亡,可叹也已。

元初,取民未有定制。

及世祖立法,一本于宽。

其用之也,于宗戚则有岁赐,于凶荒则有赈恤,大率以亲亲爱民为重,而尤惓藐于农桑一事,可谓知理财之本者矣。

世祖尝语中书省臣曰:「凡赐与虽有朕命,中书其斟酌之。

」成宗亦尝谓丞相完泽等曰:「每岁天下金银钞币所入几何?诸王驸马赐与及一切营建所出几何?其会计以闻。

」完泽对曰:「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矣。

自今敢以节用为请。

」帝嘉纳焉。

世称元之治以至元、大德为首者,盖以此。

自时厥后,国用浸广。

除税粮、科差二者之外,凡课之入,日增月益。

至于天历之际,视至元、大德之数,盖增二十倍矣,而朝廷未尝有一日之蓄,则以其不能量入为出故也。

虽然,前代告缗、借商、经总等制,元皆无之,亦可谓宽矣。

其能兼有四海,传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故仿前史之法,取其出入之制可考者:一曰经理,二曰农桑,三曰税粮,四曰科差,五曰海运,六曰钞法,七曰岁课,八曰盐法,九曰茶法,十曰酒醋课,十有一曰商税,十有二曰市舶,十有三曰额外课,十有四曰岁赐,十有五曰俸秩,十有六曰常平义仓,十有七曰惠民药局,十有八曰市籴,十有九曰赈恤,具著于篇,作《食货志》。

经理经界废而后有经理,鲁之履亩,汉之核田,皆其制也。

夫民之强者田多而税少,弱者产去而税存,非经理固无以去其害;然经理之制,苟有不善,则其害又将有甚焉者矣。

宋史食货志

宋史食货志
樊若水建议在江南逐渐用铜钱取代铁钱。
一、用现存铜钱购买金帛轻货上供、大量购买粮食。
二、产铜地区大量铸造铜币。维持江南钱币禁止流入江北禁令。
三、回收铁钱铸造农具。
四、铜钱足够流通之后解除禁止流入江北禁令。
钱少,以不足之数充百。宋初,缴纳官府以85(唐天佑)至80(唐天成)充当100,民间有以48作100使用的,现在统一以77(后汉乾祐)钱作100钱使用
降低大、小钱比价,陕西大铜钱与大铁钱与小铜钱、小铁钱的比价都将为1当2。
大钱的贬值稳定了货币,也导致用大钱作为俸禄的兵士和储备大钱的民众的资产缩水。怨恨引发动荡,过了很久才安定。
增设钱监:
兴元府西县设济远监,后被撤销
韶州天兴场产铜量猛增,增设永通监
仪州博济监废弃后又重新设置
皇佑1049年—1054年
西北归附的少数民族用货物布帛交易铜钱运出境外,铸造铜器。定下禁止铜钱运出境外禁令,百文以上治罪,五贯以上押送京城。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
解除铜钱流入禁令,禁止蜀地铁钱流出。
同用铜铁钱,租税及榷利,以铜钱计价,一铜钱折合十铁钱。(蜀地铜钱少,民间价为1铜14铁)
太平兴国五年(980年)
张谔建议用铁钱购买少数民族地区的铜。
结果:许申求得外任为江东转运使,朝廷命他在江州铸造百万缗钱,告诫不要泄漏铸造方法。
宝元元年(1038年)
钱文:宋太宗,太平兴国铸文太平通宝;
淳化年间改铸淳化通宝(行、真、草)三种字体;以后通宝改为元宝。
至此,钱文应是宝元元宝,仁宗特命改为皇宋通宝,庆历年以后重新冠以年号。
庆历初年(1041年)
钱被毁铸他物及流出境外禁令。
要求监司每年用抽分钱储备医药。
十二月,下令每旬停作一日。(法定休假)

食货志(明史)

食货志(明史)

明史卷七十七志第五十三◎食货一《记》曰:“取财於地,而取法於天。

富国之本,在於农桑。

”明初,沿元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於民。

而洪、永、熙、宣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

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又开屯田、中盐以给边军,餫饷不仰藉於县官,故上下交足,军民胥裕。

其后,屯田坏於豪强之兼并,计臣变盐法。

於是边兵悉仰食太仓,转输住往不给。

世宗以后,耗财之道广,府库匮竭。

神宗乃加赋重征,矿税四出,移正供以实左藏。

中涓群小,横敛侵渔。

民多逐末,田卒污莱。

吏不能拊循,而覆侵刻之。

海内困敝,而储积益以空乏。

昧者多言复通钞法可以富国,不知国初之充裕在勤农桑,而不在行钞法也。

夫缰本节用,为理财之要。

明一代理财之道,始所以得,终所以失,条其本末,著於篇。

户口田制(屯田庄田)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

籍上户部,帖给之民。

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

及郊祀,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荐之天,祭毕而藏之。

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

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

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

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

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

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畸零。

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

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

册凡四: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

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

年终进呈,送后湖东西二库庋藏之。

岁命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四人厘校讹舛。

其后黄册只具文,有司征税、编徭,则自为一册,曰白册云。

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

民有儒,有医,有阴阳。

军有校尉,有力士,弓、铺兵。

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

濒海有盐灶。

寺有僧,观有道士。

毕以其业著籍。

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附籍。

漏口、脱户,许自实。

里设老人,选年高为众所服者,导民善,平乡里争讼。

汉书食货志1

汉书食货志1

中国史书记述经济史实,以《史 记·平准书》为其先驱,而《汉 书·食货志》继承其重视经济的传 统,内容更为充实。但《平准书》
是财政史,偏重于工商业政策的叙
述,司马迁对社会经济提出了一系
列系统而富于创见的经济学说,反 映了《史记》 “圆而神”的特点。
在本篇中,班固录以贾谊《积贮疏》、 晁错 《贵粟疏》和董仲舒《限民名 田》,并以其为支轴,客观地叙述西汉 时期的经济状况。与《平准书》相比较, 其内容之充实,叙述之井然有序,可谓 后来居上,但缺少创建,而这也正是 《汉书》的“方以智”特点的具体表现。
《史记》、《汉书》比较
《王命论》 ——《汉书·叙传》
要旨: 1、“刘氏承尧之祚,氏族之世,着乎
《春秋》。” 2、“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也。”
《史记》、《汉书》比较
二、“通变”与“洽通”
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班固:“综其行事,旁观《五经》,上 下洽通”。
《史记》、《汉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比较
《史记》、《汉书》比较
《史记》和《汉书》的不同社会 作用:
“知来”和“藏往”
《汉书·食货志》内容概说
汉书食货志详细记载了从远古到西汉
的经济情况。分为上、下两篇:上 篇言“食”,下篇言“货”。西汉
整个一朝尤其详细。讲到西汉的物质 生産、农业技术、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还讲了上述几样对人民生活状况、 贫富分化、国家兴亡的影响。
文章结构与段落大意
本课为节选,可分五个结构段。 第一段(1):写贾谊上《积贮疏》的社
会背景。 第二段(2-4):载录贾谊上《积贮疏》,
指出汉朝经过近四十年的休养生息政策, 国家仍然经济脆弱、政治隐伏严重危机 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办法是“趋民而归 之田”。

汉书食货志上翻译

汉书食货志上翻译

汉书食货志上翻译原文: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

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

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赋也。

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

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赢老易子而齩其骨。

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

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译文:汉文帝即位后,亲自奉行节俭的政策,想以此安定百姓。

此时,百姓风气与战国时接近,都是不爱务农爱经商。

于是贾谊上书皇帝,说:《管子》说:“不为吃饭担忧的人家才知道礼节。

”自古以来,人民要是吃不饱的话,就不可能被治理好。

古人说:“一个男人不耕种,家里就要受饿,一个女子不纺织,家里就要受寒。

”衣食的生产是受时节限制的,如果人力物力的使用不安排好,就都要白费了。

古代治天下的人极其仔细,因此储备充足。

当今不务农而去经商,吃饭的人多,(种地的人少,)这是对天下大大的伤害;荒废放荡的风俗与日俱增,这是天下大大的负担铺张。

对公家的损害,却没办法制止;命运将要颠覆,却没办法救济。

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食货志原文及翻译

食货志(上)《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

“斫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

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黄帝以下“通其变,使民不倦”。

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

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茂迁有无,万国作乂。

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亡贫,和亡寡,安亡倾。

”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四人有业。

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

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

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

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

农民户人己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

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

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

有赋有税。

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也。

赋共车马、兵甲、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

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

《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译文

《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译文

《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译文《《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译文》这是优秀的文言文翻译译文文章,希望可以对您的学习工作中带来帮助!1、《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译文《汉书·食货志》原文及翻译汉书原文: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嬂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

世之有饥穰。

天之行也,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千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拟者并举而争起矣。

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一战则胜。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富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节选自《汉书•食货志》)译文:管子说:“粮仓充足,百姓就懂得礼节。

”百姓缺吃少穿而可以治理得好的,从古到今,没有听说过这事。

古代的人说:“一个男子不耕地,有人就要因此挨饿;一个女子不织布,有人就要因此受冻。

”生产东西有时节的限制,而消费它却没有限度,那么社会财富一定会缺乏。

古代的人治理国家,考虑得极为细致和周密,所以他们的积贮足以依靠。

现在人们弃农经商(不生产)而吃粮的人很多,这是国家的大祸患。

过度奢侈的风气一天天地滋长,这也是国家的大祸害。

这两种大祸害公然盛行,没有人去稍加制止;国家的命运将要覆灭,没有人去挽救;生产的人极少,而消费的人很多,国家的财富怎能不枯竭呢?汉朝从建国以来,快四十年了,公家和个人的积贮还少得令人痛心。

《魏书》 食货志

《魏书》 食货志

《魏书》食货志夫为国为家者,莫不以谷货为本。

故洪范八政,以食为首,其在易曰“聚人曰财”,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

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授民时,务农重谷,躬亲千亩,贡赋九州。

且一夫不耕,一女不织,或受其饥寒者。

饥寒迫身,不能保其赤子,攘窃而犯法,以至于杀身。

迹其所由,王政所陷也。

夫百亩之内,勿夺其时,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

既饱且富,而仁义礼节生焉,亦所谓衣食足,识荣辱也。

晋末,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毙于饥馑,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焉。

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

方事虽殷,然经略之先,以食为本,使东平公仪垦辟河北,自五原至于棝阳塞外为屯田。

初,登国六年破卫辰,收其珍宝、畜产,名马三十余万、牛羊四百余万,渐增国用。

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万余家以充京都,各给耕牛,计口授田。

天兴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

又躬耕籍田率先百姓。

自后比岁大熟,匹中八十余斛。

是时戎车不息,虽频有年,犹未足以久赡矣。

太宗永兴中,频有水旱,诏简宫人非所当御及非执作伎巧,自余出赐鳏民。

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馑。

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

于是分简尤贫者就食山东。

敕有司劝课留农者曰:“前志有之,人生在勤,勤则不匮。

凡庶民之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死无椁,不蚕者衣无帛,不绩者丧无衰。

教行三农,生殖九谷;教行园囿,毓长草木;教行虞衡,山泽作材;教行薮牧,养蕃鸟兽;教行百工,饬成器用;教行商贾,阜通货贿;教行嫔妇,化治丝枲;教行臣妾,事勤力役。

”自是民皆力勤,故岁数丰穰,畜牧滋息。

泰常六年,诏六部民羊满百口,调戎马一匹。

世祖即位,开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纳其方贡以充仓廪,收其货物以实库藏,又于岁时取鸟兽之登于俎用者以牣膳府。

金史·志·卷二十七◎食货一

金史·志·卷二十七◎食货一

金史·志·卷二十七◎食货一◎食货一国之有食货,犹人之有饮食也。

人非饮食不生,国非食货不立。

然燧人、庖牺能为饮食之道以教人,而不能使人无饮食之疾。

三王能为食货之政以遗后世,而不能使后世无食货之弊。

唯善养生者如不欲食啖,而饮食自不阙焉,故能适饥饱之宜,可以疾少而长寿。

善裕国者初不事货殖,而食货自不乏焉,故能制丰约之节,可以弊少而长治。

金于食货,其立法也周,其取民也审。

太祖肇造,减辽租税,规模远矣。

熙宗、海陵之世,风气日开,兼务远略,君臣讲求财用之制,切切然以是为先务。

虽以世宗之贤,储积之志曷尝一日而忘之。

章宗弥文煟兴,边费亦广,食货之议不容不急。

宣宗南迁,国土日蹙,污池数罟,往往而然。

考其立国以来,所谓食货之法,荦荦大者曰租税、铜钱、交钞三者而已。

三者之法数变而数穷。

官田曰租,私田曰税。

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

物力之征,上自公卿大夫,下逮民庶,无苟免者。

近臣出使外国,归必增物力钱,以其受馈遗也。

猛安谋克户又有所谓牛头税者,宰臣有纳此税,庭陛间谘及其增减,则州县征求于小民盖可知矣。

故物力之外又有铺马、军须、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

其为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二税户。

有司始以三年一籍,后变为通检,又为推排。

凡户隶州县者,与隶猛安谋克,其输纳高下又各不同。

法之初行,唯恐不密,言事者谓其厉民,即命罢之。

罢之未久,会计者告用乏,又即举行。

其罢也志以便民,而民未见德。

其行也志以足用,而用不加饶。

一时君臣节用之言不绝告诫。

尝自计其国用,数亦浩瀚,若足支历年者,郡县稍遇岁侵,又遽不足,竟莫诘其故焉。

至于铜钱、交钞之弊,盖有甚者。

初用辽、宋旧钱,虽刘豫所铸,豫废,亦兼用之。

正隆而降,始议鼓铸,民间铜禁甚至,铜不给用,渐兴窑冶。

凡产铜地脉,遗吏境内访察无遣,且及外界,而民用铜器不可阙者,皆造于官而鬻之。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隋书》食货志王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人,总土地所生,料山泽之利,式遵行令,敬授人时,农商趣向,各本事业。

《书》称懋迁有无,言谷货流通,咸得其所者也。

《周官》太府掌九贡九赋之法,王之经用,各有等差。

所谓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拯,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活国安人之大经也。

爰自轩、顼,至于尧、舜,皆因其所利而劝之,因其所欲而化之。

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

古语曰(“善为人者,爱其力而成其财。

”若使之不以道,敛之如不及,财尽则怨,力尽则叛。

昔禹制九等而康歌兴,周人十一而颂声作。

于是东周迁洛,诸侯不轨,鲁宣初税亩,郑产为丘赋,先王之制,靡有孑遗。

秦氏起自西戎,力正天下,驱之以刑罚,弃之以仁恩,乙太半之收,长城绝于地脉,以头会之敛,屯戍穷于岭外。

汉高祖承秦凋敝,十五税一,中元继武,府禀弥殷。

世宗得之,用成雄侈,开边击胡,萧然咸罄。

宫宇扪于天汉,巡游跨于海表,旱岁除道,凶年尝秣,户口以之减半,盗贼以之公行。

于是谲诡赋税,异端俱起,赋及童龀,算至船车。

光武中兴,聿遵前事,成赋单薄,足称经远。

灵帝开鸿都之榜,通卖官之路,公卿州郡,各有等差。

汉之常科,土贡方物,帝又遣先输中署,名为导行,天下贿成,人受其敝。

自魏、晋二十一帝,宋、齐十有五主,虽用度有众寡,租赋有重轻,大抵不能倾人产业,道阙政乱。

1/15页隋文帝既平江表,天下大同,躬先俭约,以事府帑。

开皇十七年,户口滋盛,中外仓库,无不盈积。

所有赉给,不逾经费,京司帑屋既充,积于廓庑之下,高祖遂停此年正赋,以赐黎元。

炀皇嗣守鸿基,国家殷富,雅爱宏玩,肆情方骋,初造东都,穷诸巨丽。

帝昔居籓翰,亲平江左,兼以梁、陈曲折,以就规摹。

曾雉逾芒,浮桥跨洛,金门象阙,咸竦飞观,颓岩塞川,构成云绮,移岭树以为林薮,包芒山以为苑囿。

长城御河,不计于人力,运驴武马,指期于百姓,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

既而一讨浑庭,三驾辽泽,天子亲伐,师兵大举,飞粮挽秣,水陆交至。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三百四十二卷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三百四十二卷目录铅部汇考书经〈禹贡〉本草纲目〈铅黑锡灰铅霜粉锡铅丹蜜陀僧〉天工开物〈铅附倭铅附胡粉附黄丹〉铅部选句铅部纪事铅部杂录铅部外编食货典第三百四十二卷铅部汇考《书经》《禹贡》青州,厥贡岱畎铅,松。

〈传〉畎谷也〈疏〉《正义》曰:铅,锡也。

岱山之谷有此,美于他方所有,故贡之也。

《本草纲目》铅释名青金黑锡金公水中金。

李时珍曰:铅易沿流,故谓之铅。

锡为白锡,故此为黑锡。

而神仙家拆其字为金,公隐其名,为水中金。

集解苏颂曰:铅生蜀郡平泽,今有银坑处,皆有之。

烧矿而取。

李时珍曰:铅生山穴石间,人挟油灯入,至数里,随矿脉上下,曲折斫取之。

其气毒人,若连月不出,则皮肤痿黄,腹胀,不能食,多致疾而死。

《地镜图》云:草青茎赤,其下多铅。

铅锡之精,为老妇。

独孤滔云:嘉州、利州出草节铅,生铅未锻者也。

打破脆烧之气,如流黄紫背铅,即熟铅,铅之精华也。

有变化能碎金刚钻,雅州出钓脚铅,形如皂子大,又如蝌斗子,黑色,生山涧沙中,可乾衣。

卢氏铅粗恶力劣,信州铅杂铜气,阴平铅出剑州,是铜铁之苗,并不可用。

《宝藏论》云:铅有数种,波斯铅坚白,为天下第一。

草节铅出犍,为银之精也。

衔银铅,银坑中之铅也。

内含五色并妙。

上饶乐平铅,次于波斯,草节负版铅铁苗也,不可用。

倭铅可勾金,《土宿真言》《本草》云:铅乃五金之祖,故有五金狴犴追魂使者之称。

言其能伏五金,而死八石也。

雌黄乃金之苗,而中有铅气,是黄金之祖矣。

银坑有铅,是白金之祖矣。

信铅杂铜,是赤金之祖矣。

与锡同气,是青金之祖矣。

朱砂伏于铅而死于硫,硫恋于铅而伏于硇,铁恋于磁而死于铅,雄恋于铅而死于五加。

故金公变化最多,一变而成胡粉,再变而成黄丹,三变而成密陀僧,四变而为白霜。

《雷氏炮炙论》云:令铅住火,须仗修天,如要形坚,岂忘紫背。

注云:修天,补天石也。

紫背,天葵也。

修治李时珍曰:凡用以铁铫镕化,泻瓦上,滤去渣脚。

食货志读书笔记

食货志读书笔记

食货志读书笔记汉书食货志原文是后,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

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

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

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

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供)税,下足以畜妻子极爱,故民说(悦)从上。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

又颛(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汉兴,循而未改。

古井田法虽难卒(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

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薄赋敛,省繇(徭)役,以宽民力。

然后可善治也。

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

以赵过为搜粟都尉。

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畎。

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

后稷始畎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圳,长终亩。

一亩三畎,一夫三百畎,而播种于畎中。

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聩其土以附苗根。

故其《诗》曰:“或芸(耘)或芓(籽),黍稷拟拟(薿薿)。

芸(耘),除草也。

芓(耔),附根也。

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垄)尽而根深,能(耐)风与旱,故拟拟(薿薿)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宙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

【诗歌鉴赏】汉书志食货志下原文及翻译

【诗歌鉴赏】汉书志食货志下原文及翻译

【诗歌鉴赏】汉书?志?食货志下原文及翻译汉书?志?食货志下原文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齐。

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

人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

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

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

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

守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臧?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百万。

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必取澹焉。

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

”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

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

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

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

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也,竭亡日矣。

王其图之。

”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

黄金一斤。

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

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

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

晋书志第十六食货志

晋书志第十六食货志

志第十六食货昔者先王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因三才以节其务,敬四序以成其业,观其谣俗而正其纪纲。

勖农桑之本,通鱼盐之利,登良山而采符玉,泛瀛海而罩珠玑。

日中为市,总天下之隶,先诸布帛,继以货泉,贸迁有无,各得其所。

《周礼》,正月始和,乃布教于象魏。

若乃一夫之士,十亩之宅,三日之徭,九均之赋,施阳礼以兴其让,命春社以勖其耕。

天之所贵者人也,明之所求者学也,治《经》入官,则君子之道焉。

《诗》曰:“三之日于,四之日举趾。

”是以农官泽虞,各有攸次,父兄之习,不玩而成,十五从务,始胜衣服,乡无游手,邑不废时,所谓厥初生民,各从其事者也。

是以太公通市井之货,以致齐国之强;鸱夷善发敛之居,以盛中陶之业。

昔在金天,勤于民事,命春鳸以耕稼,召夏鳸以耘锄,秋鳸所以收敛,冬鳸于焉盖藏。

《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传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若乃九土既敷,四民承范,东吴有齿角之饶,西蜀有丹沙之富,兗豫漆丝之BW,燕齐怪石之府,秦邠旄羽,迥带琅玕,荆郢桂林,旁通竹箭,江干橘柚,河外舟车,辽西旃罽之乡,葱右蒲梢之骏,殖物怪错,于何不有。

若乃上法星象,下料无外,因天地之利,而总山海之饶,百亩之田,十一而税,九年躬稼,而有三年之蓄,可以长孺齿,可以养耆年。

因乎人民,用之邦国,宫室有度,旗章有序。

朝聘自其仪,宴飨由其制,家殷国阜,远至迩安。

救水旱之灾,恤寰瀛之弊,然后王之常膳,乃间笙镛。

商周之兴,用此道也。

辛纣暴虐,玩其经费,金镂倾宫,广延百里,玉饰鹿台,崇高千仞,宫中九市,各有女司。

厚赋以实鹿台之钱,大敛以增钜桥之粟,多发妖冶以充倾宫之丽,广收珍玩以备沙丘之游。

悬肉成林,积醪为沼,使男女裸体相逐于其间,伏诣酒池中牛饮者三千余人,宫中以锦绮为席,绫纨为荐。

及周王诛纣,肃拜殷墟,乃尽振鹿财,并颁桥粟,上天降休,殷人大喜。

王赧云季,徙都西周,九鼎沦没,二南堙尽,贷于百姓,无以偿之,乃上层台以避其责,周人谓王所居为逃责台者也。

宋会要辑稿--食货七

宋会要辑稿--食货七

寻找更多资料,请至查找!宋会要辑稿食貨七水利上食貨/宋會要輯稿•食貨七/水利上-1-宋會要輯稿•食貨七檕檕水利上檕檕《食貨志》:宋太宗皇帝淳化四年,知雄州何承矩及臨濟令黃懋請於河北諸州置水利田,興堰六百裏,置鬥門灌溉。

詳見屯田門。

檕檕太宗至道元年正月五日,度支判官梁鼎、陳堯叟言:「乞興三白渠及南陽、陳、(穎)[潁]、壽春、沛郡、襄陽水田,複邵信臣、鄧艾、羊祐之制,以廣農作。

」詔光祿寺丞何亮等經度之。

檕檕九月九月:按《長編》卷三七繫檕此奏於正月。

,堯叟、鼎等言:「伏自唐季已來,農政多廢,民率棄本,不務力田,是以廩庾無餘糧,土地有遺利。

臣等每於農畝之際,精求利害之本,討論典故,備得端倪。

自陳、許、鄧、(穎)[潁]暝qa蔡、宿、亳至於壽春,用水利墾田,先賢聖跡具在,防埭廢毀,遂成汙萊。

儻開闢以為公田,灌溉以通水利,發江淮下軍散卒,給官錢市牛及耕具,導達溝瀆,增築防堰,每千人人給牛一頭,治田五萬畝,畝三斛,歲可得十五萬斛。

凡七州之間,置二十七屯二十七屯:《長編》卷三七作「二十屯」。

,歲可得三百萬斛,吒Qa而益之,不知其極矣。

行之二三年,必可以置倉廩,省江淮漕運。

閑田益墾,民益饒足,乃慎選州縣官吏,俾兼督其事,民田之未闢者,官為種植;公田之未墾者,募民墾-2-之。

歲登,公私各取其半,此又敦本勸農之術。

」又引「漢元帝建昭中,邵信臣為南陽太守,於穰縣南六十裏造鉗廬陂,累石為隄,旁開六石門以節水勢,溉田三萬頃。

至晉杜預吒Qa信臣遺跡,激揱、淯二水,以溉田萬頃。

魏武以任峻為典農中郎將,屯田許下,得穀百萬斛。

晉宣王遣鄧艾行陳、(穎)[潁]以東至壽春,艾言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渠。

淮北二萬人、淮南三萬人,且佃且守,歲小豐,常收三倍。

除給費外,歲完五百萬斛,六年可積三千萬斛。

宣王然之,遂北並淮自鍾離而南、橫石以西,盡沔Qa水四百餘裏,五裏置一營,營六十人,且佃且守,更修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大治諸陂於潁南、潁北,穿渠三百裏,溉田二萬頃。

21.食货志·田地

21.食货志·田地

21.食货志·田地注:地亩单位——顷、亩、分、厘、毫、丝、忽、微、纤、沙、尘、渺、漠、埃、溟(顷与亩百进制,其余十进制)田地按府志,官民田地一千八百五十一顷四亩六分[185104.6亩],税粮地一千八百三十八顷八十九亩二分[183889.2亩](内官地七十四顷六十五亩[7465亩],民地一千七百六十四顷二十四亩二分[176424.2亩]),棉花地一千二百五十五亩[1255亩](内官地三百一亩[301亩],民地一十二顷二十亩四分[1220.4亩])【注:棉花地计算有误】万历九年清丈过四等地五千八百八十六顷四十二亩九分二厘四毫[588642.924亩],内上地一百九十四顷三十九亩五分五厘二毫[19439.552亩],每亩折下地三亩[应折58318.656亩];中地四百三十七顷五十亩九分九厘二毫[43750.992亩],每亩折下地二亩[应折87501.984亩];下地四千七百六顷五十七亩二分八厘九毫[470657.289亩],不折;下下地五百四十七顷九十五亩一分[54795.1亩],每亩折下地八分[应折43836.08亩]。

【注:四等地分类相加较总数多出9毫】共折一等征粮地六千六百三顷一十四亩一厘一毫[660314.011亩]【注:折地分类相加较总数少2毫】万历十九年均丈过八千三百二十一顷八十七亩八分零[832187.8亩],内除山岗、沟渠、道路、寺庙、荒地二千一百五十一顷三十亩零[215130亩],实在熟地六千一百七十顷五十七亩八分零[617057.8亩,832187.8-215130=617057.8正确,12121.9+97255.8+503807.4+3872.6=617057.7少一分],内上地一百二十一顷二十一亩九分[12121.9亩],每亩折下地三亩[应折36365.7亩];中地九百七十二顷五十五亩八分零[97255.8亩],每亩折下地二亩[应折194511.6亩];下地五千三十八顷七亩四分零[503807.4亩],不折;下下地三十八顷七十二亩六分零[3872.6亩],每亩折下地八分[应折3098.08亩]。

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

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齐。

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

人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

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

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

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

守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臧繦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

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必取澹焉。

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

”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

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

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

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

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竭亡日矣。

王其图之。

”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

黄金一斤。

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

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

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

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通典》卷三食货三

《通典》卷三食货三

《通典》卷三食货三《通典》卷三食货三安帝义熙九年,宋公刘裕缘人居土,上表曰:"臣闻先王制理,九土攸序,分境画野,各安其居。

故井田之制,三代以崇。

秦革其政,汉遂不改,富强兼并,於是为弊。

在汉西京,大迁田、景之族,以实关中。

即以三辅为乡闾,不复系之於齐、楚。

九服不扰,所讬成旧。

自永嘉播越,爰讬淮、海,朝运匡复之算,人怀思本之心,经略之图,日不暇给。

是以宁人绥理,犹有未遑。

及至大司马桓温,以人无定本,伤理为深,庚戌土断,以一其业。

於时财阜国丰,实由於此。

自兹迄今,弥历年载,画一之制,渐用颓弛。

杂居流寓,闾伍不修,王化所以未纯,人瘼所以犹在。

自非改调,无以济理。

夫人情滞常,难与虑始。

谓父母之邦以为桑梓者,诚以生焉,敬爱所讬。

请依庚戌土断之科,庶存其本,稍与事著。

然后率之以仁义,鼓之以威声,超大江而跨黄河,抚九州而复旧土。

则恋本之志,乃速申於当年,在始暂勤,要终必易。

"於是依界土断,唯徐、兖、青三州人居晋陵者,不在断限。

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

宋孝武大明中,王玄谟请土断雍州诸侨郡县。

(今襄阳、汉东等郡也。

)齐高帝建元二年,诏朝臣曰:"黄籍,人之大纪,国之理端。

自顷氓伪已久,乃至窃注爵位,盗易年月,或户存而文书已绝,或人在而反记死叛,停私而云隶役,身强而称六疾,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

比年虽卻改籍书,终无得实。

若约之以刑,则人伪已远;若绥之以德;又未易可惩。

诸贤并深明理体,各献嘉谋,以何科算能革斯弊也?"虞玩之上表曰:"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条取人,孝建元年书籍,众巧之所始也。

元嘉中,故光禄大夫傅崇,年出七十,犹手自书籍,躬加隐校。

崇何必有石建之慎,高柔之勤,盖以时属休明,服道修身故耳。

古之共理天下,唯良二千石,今欲求理取正,其在勤明令长。

凡受籍,县不加检勘,但封送州。

州检得实,方卻归县。

吏贪其赂,人肆其奸,奸弥深而卻弥多,赂逾厚而答逾缓。

自泰始三年至元徽四年,扬州等九郡黄籍,共卻七万一千馀户。

隋书 食货志

隋书 食货志

隋书王者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人,总土地所生,料山泽之利,式遵行令,敬授人时,农商趣向,各本事业。

《书》称懋迁有无,言谷货流通,咸得其所者也。

《周官》太府掌九贡九赋之法,王之经用,各有等差。

所谓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百官之拯,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活国安人之大经也。

爰自轩、顼,至于尧、舜,皆因其所利而劝之,因其所欲而化之。

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

古语曰:“善为人者,爱其力而成其财。

”若使之不以道,敛之如不及,财尽则怨,力尽则叛。

昔禹制九等而康歌兴,周人十一而颂声作。

于是东周迁洛,诸侯不轨,鲁宣初税亩,郑产为丘赋,先王之制,靡有孑遗。

秦氏起自西戎,力正天下,驱之以刑罚,弃之以仁恩,以太半之收,长城绝于地脉,以头会之敛,屯戍穷于岭外。

汉高祖承秦凋敝,十五税一,中元继武,府禀弥殷。

世宗得之,用成雄侈,开边击胡,萧然咸罄。

宫宇扪于天汉,巡游跨于海表,旱岁除道,凶年尝秣,户口以之减半,盗贼以之公行。

于是谲诡赋税,异端俱起,赋及童龀,算至船车。

光武中兴,聿遵前事,成赋单薄,足称经远。

灵帝开鸿都之榜,通卖官之路,公卿州郡,各有等差。

汉之常科,土贡方物,帝又遣先输中署,名为导行,天下贿成,人受其敝。

自魏、晋二十一帝,宋、齐十有五主,虽用度有众寡,租赋有重轻,大抵不能倾人产业,道阙政乱。

隋文帝既平江表,天下大同,躬先俭约,以事府帑。

开皇十七年,户口滋盛,中外仓库,无不盈积。

所有赉给,不逾经费,京司帑屋既充,积于廓庑之下,高祖遂停此年正赋,以赐黎元。

炀皇嗣守鸿基,国家殷富,雅爱宏玩,肆情方骋,初造东都,穷诸巨丽。

帝昔居籓翰,亲平江左,兼以梁、陈曲折,以就规摹。

曾雉逾芒,浮桥跨洛,金门象阙,咸竦飞观,颓岩塞川,构成云绮,移岭树以为林薮,包芒山以为苑囿。

长城御河,不计于人力,运驴武马,指期于百姓,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

既而一讨浑庭,三驾辽泽,天子亲伐,师兵大举,飞粮輓秣,水陆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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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历代食货志注释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第四册第五册
【作者】王雷鸣编注
【出版社】农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1984・1985・1989・1991・1991年
【格式】pdf
【页数】共2054页(389・493・418・321・433)
【文件大小】共46.6MB3个文件+2个包
【完整性】完整
【便利度】无书签页
【清晰度】清晰
【内容简介】
第一册为《史记平准书》、《史记货殖列传》、《汉书食货志》、《汉书货殖传》、《晋书食货志》、《魏书食货志》、《隋书食货志》、《旧唐书食货志》《新唐书食货志》。

第二册为《旧五代史食货志》和《宋史食货志》。

第三册为《辽史食货志》、《金史食货志》、《元史食货志》。

第四册为《明史食货志》。

第五册为《清史稿食货志》。

历代正史中的《食货志》是研究中国经济史的重要资料;与其他古代经济文献相比,《食货志》直接取材于前代政府档案文献,记事时间、地点比较准确,关于重要经济事件、经济政策的记述,比较系统和完备,能够概括一代王朝国民经济的特点;各《食货志》的记述基本上前后相接,经济纪事首尾相沿,为经济史的研究提供清晰的线索。

但由于《食货志》分散于各史之中,检索不便;而所记内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再加之王朝更迭、制度变迁的影响,使得了解《食货志》所记经济事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比较费力;此外,各志先后出于多人之手,写作体例及文中名物、词语多不一致,因而给阅读、使用这些材料带来困难。

本书集历代《食货志》为一体,对其中的经济事件、人物、年代、古代地域、官职名称、经济、财政术语、度量衡及器物名称都详加注释,每志篇首有简要题解。

书中以边
注方式标明重要经济事件、经济政策、人物活动之内容要点。

(白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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