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造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5.25•【文号】教基[2005]9号•【施行日期】2005.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两免一补”政策,有力地促进着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发展中的差距。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尽管近年来各地义务教育都有了新的发展,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成为义务教育发展中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当前,要切实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以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为突破口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决策D ISION M KING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池州市以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整合教育资源,走帮扶共建之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
摸清底数,制定薄弱学校建设实施规划由于池州市属后发地区,又以山区和农村为主,因此教育发展不平衡情况比较突出。
为摸清基础教育现状,2004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对照国颁《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对全市农村中小学的状况等进行一次普查。
结果发现:完全达到标准的学校为数极少,多数学校只在部分指标上达到了要求;达省颁校园建设“六配套”标准的完小和教学点仅占全市小学总数的43.2%;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缺口较多,专业课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严重不足,各种图书资料、教学仪器匮乏;与素质教育及新课改相匹配的基础设施不健全。
薄弱学校占到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59%,成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瓶颈制约。
在此基础上,池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全市薄弱学校改造规划,规划从2005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农村薄弱小学任务,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造农村小学教学点任务;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造农村薄弱初中任务,达到国颁标准。
狠抓投入,薄弱学校改造经费得到保障池州市政府对薄弱学校建设工作十分重视,池州市“十一五”规划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近几年,由于池州城区规模迅速扩大,人口急剧膨胀,城区学校之间的差距也在拉大,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及时制定了《池州市主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明确了2005-2020年池州市城区中小学新建、扩建初步方案,并于2005年一次性投入2600万,新建了三所学校,于当年秋季投入使用,并依托名校办名校,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
同时对城区部分薄弱学校进行改造,共计改造校舍面积5.1万平方米,使城区初中新增66个班,小学增加60个班,有效缓解上学难、大班额的矛盾。
薄弱学校建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十一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市直单位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议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6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宗旨;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区域推进为原则;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手段;以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突破;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省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学校班额符合国家、省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二)具体任务:2014年,顺庆区、阆中市、仪陇县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年,高坪区、嘉陵区、南部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蓬安县、营山县和西充县分别于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工作措施(一)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经济发展状况、交通状况、城镇化建设进程和就近入学等因素,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严格执行,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权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7•【字号】黑政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1〕4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改造薄弱、均衡发展的要求,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为重点,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国家义务教育试点项目为牵动,着力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
省、市政府(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下同)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协调;县(市、区)政府(包括农垦和森工系统,下同)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
以改造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四)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
薄弱学校提质改造方案(二篇)
薄弱学校提质改造方案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全面改善相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高标准建成教育强区,根据《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___年)》及《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三年行动方案》(长政办函〔___〕___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党的___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质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努力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实施原则(一)规划先行,明确目标。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建设规划、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等因素,在掌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现状和提质改造需求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总体建设规划,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
(二)全面覆盖,全盘考虑。
原则上将未达到办学条件标准的中小学全部纳入提质改造计划。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办学标准,统筹考虑校舍改造、教学装备配备和师资队伍建设。
(三)资源整合,统筹安排。
把薄弱学校改造同寄宿制学校建设、校舍改造工程、小学教学点达标建设、“两型”学校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教育信息化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全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和共享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从___年开始,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办学标准,用___年时间对全区___所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提质改造。
___年完成___所,___年完成___所,到___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工作措施(一)强化___领导,形成工作机制。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发改、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领导小组。
___设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管理、指导和___实施全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整改方案
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整改方案一、前言义务教育是每个国家的基础工程,也是保障公民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
为了推动学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的共享和公平。
二、整改目标1. 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 缩小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教育资源的均等化。
3. 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具体目标。
三、整改措施1. 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并配套出台细则,明确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则和政策导向。
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支持,确保公共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2.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公平、透明的资源配置机制,确保教育资源能够公正分配到各个学校。
增加对薄弱学校的特殊资源支持,提供更多的老师和教育设施。
3. 完善教育评估体系建立全面、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包括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对学校进行分类,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水平。
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5. 推动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加强科学、艺术等非传统学科的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6.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育人能力。
通过家校协同,共同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学习习惯。
7. 强化学校管理加强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学校的内涵建设。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对学校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教育工作的规范运行。
8. 加强教育投入逐步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的资源保障水平。
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方式,确保教育经费的到位和使用效益。
四、实施路径1. 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制,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推进。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0•【字号】辽政办发[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5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现就推进全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宗旨,抓住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两大主线,均衡配置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
到2007年,“双高”、“普九”县(市、区)要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均要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目标,结合“两类新三片”规划,确定可行措施,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教育厅要制定并尽快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各市、县(区、市)要完善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按照有关办学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办好薄弱学校,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办好薄弱学校,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作者:李成才来源:《科教导刊》2013年第20期摘要在薄弱学校中,生源素质差,教师素质下降,学校管理困难,办学条件相对滞后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成为制约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短板。
迅速改变这类学校的落后面貌,是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任务。
薄弱学校应从校长选配、学校管理、教师培养、条件改善、质量提升、特色发展等方面加强建设,走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特色之路。
关键词治薄师资管理质量特色发展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1 校长是学校的灵魂,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办好学校的关键陶行知说:“校长是一校之魂。
”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正解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办好学校的关键。
因此,要在短期内改变薄弱学校的面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选派教育思想新、有魄力、有开创精神的校长到这类学校任职,要求限期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对于校长来说,首先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树立“新五观”,即:新学生观(以学生为主体)、新质量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新智能观(既教知识又教方法)、新教学观(扎实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新人才观(学生人人成长成才,合格加特长)。
其次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形成“一个中心,两个抓好,三全,四合”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即:以教育质量为中心;既要抓好课内教学,又要抓好课外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管理与德育管理紧密结合,智力培养与非智力培养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
2 教师是学校的脊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办好学校的根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素质,决定着学校的教育质量。
教师队伍的建设,尤其甚于设备建设、管理建设,是校长领导学校最中心的根本任务。
只有“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学校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育人重担。
薄弱学校改造实施方案
薄弱学校改造实施方案薄弱学校改造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薄弱学校是指在教育质量、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学校。
薄弱学校改造是提高教育公平、推动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系列措施,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改造目标1. 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全面发展;2. 提升薄弱学校师资力量,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3. 完善薄弱学校的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4. 增强薄弱学校的办学管理水平,提高组织效能。
三、改造措施1. 建设师资培训平台建立薄弱学校师资培训平台,邀请优秀教师和教育专家组织培训,提升薄弱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同时,通过网络课程、线下培训等方式,推广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2. 资源共享与整合鼓励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开展合作,共享教育资源和经验。
通过本地区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提供优质课程资源、教学指导、教师培训等支持。
同时,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教育资源,确保薄弱学校得到必要的支持。
3. 教育设施改善加大对薄弱学校教育设施的改善投入,确保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满足。
改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硬件设施,提高学校的教学环境。
同时,推广使用教育信息化技术,提供先进的教育设备和软件,提高教学效果。
4. 强化学校管理完善薄弱学校的管理机制,加强学校的组织建设和管理能力。
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师资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
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形成家校合作、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5. 提高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建立健全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定期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学校改进和提升的依据,促使学校不断自我反思和改进。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改造计划根据薄弱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目标、措施和时间进度。
2. 资金筹集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教育基金等多种方式筹集改造所需的资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30•【字号】渝府发[2007]68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7〕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现就“十一五”时期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重庆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
目前,受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县)域之间、学校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差距,影响和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区域均衡、城乡共进、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为原则,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区县(自治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计划》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计划》均衡发展的工作计划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共享优质资源,实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促进涉村一小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为宗旨,以提高“两支队伍”(教师、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以“普惠、和谐、均衡、共享、共进”为主题,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升薄弱学校、薄弱学科、薄弱师资、薄弱管理为突破口,均衡配置班子、经费、设施、设备、教师等办学资源,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充分利用和发挥“名校”和“特色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扩散作用,大力推进朱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组织建设各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提高公民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每一个孩子和每一个家庭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中心学校决定成立中心学校均衡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副组长:王学堂吴汉云组员:郭成先(经费管理)孙同瑞(协助教学工作)张跃民(组织宣传)吴映雪(资料建设)采取中心学校干部包薄弱学校,任课教师包最后一名学生的办法,一级抓一级,一包到底,包出成效。
成立相应领导专班,找准本校的薄弱学科、薄弱班级、薄弱管理环节,认真制定发展均衡教育工作方案,确保涉村教育工作整体推进,让每个学生尽量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三、工作原则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各学校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均衡发展提出具体目标、步骤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11•【字号】沪府发〔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8〕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若干意见》(沪委发〔2015〕2号)等的要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振兴乡村教育,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现就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创新联动发展机制,激发学校变革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破解居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区域自主发展与城乡联动相结合。
推动各区找准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定位和目标,以区为主体,落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作,突破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流动的制度性瓶颈,健全完善市、区两级义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辐射推广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宁政办发[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切实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实现县(市、区)域内(以下简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在深入实施“宁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差距,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确保到2017年全区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三、规划安排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到2017年全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关于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柳府发…2008‟20号东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村(社区)委员会、乡域各单位: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建设目标(一)薄弱学校主要是指区域内办学条件较差,缺少基本教学用房,没有达到有关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学校;管理不善、领导班子亟待加强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缺少1/4以上,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教育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
(二)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乡薄弱学校的改造工作。
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乡基本消除危房、基本完成农村小学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薄弱初中改造任务。
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划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及完成的时间。
二、基本措施(一)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投入,确保“两个提高”、“三个增长”。
“两个提高”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薄弱学校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协商,经政府批准后,主要用于薄弱学校建设。
坚决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严禁将学校的收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
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倡导捐资助学,鼓励个人和社会力量办学。
(二)为保证改造薄弱学校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安排中小学危改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外援项目等时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倾斜。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作者:来源:《云南教育·视界》2010年第01期我国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进入了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任务,面对将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的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要求接受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新期待,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就此提出如下意见:一、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将推进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要求,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地区要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要不断夯实义务教育发展基础,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
要以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要以县级行政区域内率先实现均衡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区域内学校与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推进区域与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指导和统筹力度,制订和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出台支持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一、背景分析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指的是在农村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学校的办学条件较为薄弱,包括校舍、设施、教育资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这些学校所面临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也制约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综合性的工作方案,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目标设定1.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校舍条件,确保学生有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2.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3. 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内容1. 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校舍条件。
(1)增加投资: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列入地方政府的重点项目,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社会捐赠和多元化融资,增加资金来源。
(2)改造现有校舍: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紧急维修;对于老旧破败的校舍,进行全面改造和扩建,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3)新建标准化校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新建标准化校舍,确保学校有稳定、安全的办学场所。
2.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1)改善餐饮条件:提供优质的学生营养餐,组织专业的食堂管理力量,确保学生获得均衡营养。
(2)完善寄宿制条件:改善学生寄宿条件,确保学生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解决农村学生上学不便的问题。
(3)完善运动场所:提供足够的运动场地和器材,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3. 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
(1)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2)完善教育设备和资源: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教育资源,如计算机、多媒体教室、图书馆等,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3)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与社区、家长、企事业单位等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支持、互利共赢,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6.22•【文号】教基[1995]15号•【施行日期】1995.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的通知(1995年6月22日教基[1995]15号)为了落实我委《关于大力办好普通高级中学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要大力加强薄弱普通高中的建设”的任务,提高普通高中整体质量和水平,现将《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在试行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有关经验材料报我委基础教育司。
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试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基础相对薄弱的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薄弱高中)。
这些学校有的办学条件困难,生源素质不高;有的领导班子和教师力量薄弱,教育质量较低;有的规模过小,办学水平和效益较差。
薄弱高中的存在,是客观现实,它制约了整个普通高中的改革和发展,影响了普通高中整体质量的提高。
为使普通高中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现就加强薄弱高中建设,提出以下十项措施。
一、切实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切实转变教育思想,破除陈旧的教育观念,明确普通高中的性质及其双重任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不能把为高等学校输送新生作为普通高中的唯一任务,更不能把升学率作为衡量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
薄弱高中自身要解放思想,摆脱升学率的束缚,“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才”,坚信向社会各行各业输送高素质劳动后备力量与向高等学校输送合格新生都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都是为培养人才作出贡献。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6•【字号】黄政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黄政发〔2010〕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推进教育公平,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基础,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和改善教育教学管理为途径,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2、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要统筹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镇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统筹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统筹教育建设项目和社会建设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3、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
计划用5-10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五化”。
(1)学校布局合理化,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服务范围恰当,办学规模适当,学校布局和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2)办学条件标准化,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区域内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技术装备、后勤保障等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3)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学历达标、专业对口、学科配套,各学校师资水平均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4)教育管理科学化,建立科学规范教育管理制度体系;(5)教育质量优质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9•【字号】晋市政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1月6日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晋城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九日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全市义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0〕8号)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正确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大力进行布局调整,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与此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县域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仍然较大,由此而引发的“择校”问题愈演愈烈,导致市区和县城学校尤其是一些优质学校的班容量严重超额,不仅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不利于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成为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面临的一项紧迫性、现实性的重要任务。
我们必须把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战略性目标任务,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千方百计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08•【字号】辽政办发[2003]64号•【施行日期】200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6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八月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1998年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各地继续做好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工作,狠抓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省城区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薄弱学校,干扰了城区义务教育的正常办学秩序,损害了教育的社会形象。
为做好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2]34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指导思想改造薄弱学校是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近期发展我省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扎实工作,到2007年全面完成城区薄弱学校改造任务。
二、薄弱学校的认定义务教育阶段的薄弱学校是指区域内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教育质量相对偏低、社会信誉不高的学校。
凡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为薄弱学校:——校舍未达到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要求,教学设施未达到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规定的Ⅱ类水平要求;——学校拥有区级(含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不足教师总数的10%,近3年没有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生来校任教;——学区内新生入学到位率:初中未达到80%,小学未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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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造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全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我乡“两全”普九工作成果,促进我乡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打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
薄弱学校不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不利于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素质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促进每一个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因此,为了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以体现国家对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中心学校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出薄弱学校,制定出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意见。
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对乡内的两所完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三室一堂”(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食堂)建设和音、体、美器械配备,使完小的设备配备达到较高的标准。
二、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努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各部学校的经费投入要向薄弱学校倾斜,要依法多渠道筹措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经费,真正把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落到实处。
要坚持“均衡发展、协调发展、跨越式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小学就近入学;校点布局与中小学危房改造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把改善薄弱学校
建设与科学调整学校校点布局相结合,完善整体迁建的真龙小学教学辅助用房建设。
三、要大力加强对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要选拔那些德才兼备的教师充实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要大力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千方百计改善教师生活、工作条件,创造一个让教师安心工作、扎根教育的良好环境,保证干部、教师培训提高经费,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教学业务指导,加强对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
中心学校要强化对各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视导作用,积极改革视导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倡导精细化管理,坚持教研阵地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服务教育的工作思路,注重对教学"六认真"的视导。
要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
同时,应大力加强对薄弱学科的师资力量的配备,努力使薄弱学校学科配套、协调发展。
要努力加强对留守儿童少年、空巢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三残”儿童少年的管理和关爱,使他们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成为品学兼优的学生,促进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
五、强化对学校的管理,构建良好育人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党
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坚持依法治校。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学校长处,打造特色的校园。
六、加强对薄弱学校的评估检查,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异,要逐步建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促进每一所学校形成各自的办学风格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