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因公出国境纪律要求SU.ppt

合集下载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请在提出因公出访申请的同时,由申请人本人对本文件阅读知晓后,在文后签字;部门提交OA请示时,应将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本文件与其他按照规定必须提交的出访申请材料一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OA系统。

一、因公出国(境)外事纪律:1.实行团长负责制。

组团或参团的出访活动,一切行动听从团长的指挥,个人单独活动需要事先获得团长的批准。

团长应掌握团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在外安全和保密工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团长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我国驻外领使馆及学校领导报告。

2.认真开展公务活动。

参加公务活动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努力达到出访目的。

学校与国外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应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人签署。

其他领导可以与国外对应部门签订会议纪要、合作备忘录等。

对达成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要言而有信。

3.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路线完成公务访问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

应按市外办批复天数严格执行。

OA提出之后行程有任何变化,需向各自单位领导汇报,并以单位的名义,交纸质说明(抬头纸打印、盖单位公章),并添加在OA内重新备注。

4.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携带涉密载体,不泄漏国家秘密,不与国(境)外敌对组织接触,不出入赌博、色情场所,杜绝不文明行为。

5.遵守往访国的法规和习俗。

了解和遵守往访国的法律规定,尊重往访国的风俗习惯。

6.按照规定使用经费。

因公出访要注重节约,严格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食宿,用餐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

若未按规定和审批项目及其限额使用外汇,费用由出访人自行承担。

7.严格执行对外礼品收受规定,不得公开或者变相的向外宾索要礼品或者钱财。

二、行前须知:1.根据财政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的财库【2014】33号文要求,根据我校财务处关于公务机票购买和有关规定,参照《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操作手册》采购因公出访的机票。

红色党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PPT

红色党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PPT
外国人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 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 请签证的口岸入境。
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外国人出入境
签证
第一节
签证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一)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二)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 其他传染病的; (三)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 动的; (四)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五)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 (六)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
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总则
总则
【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
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 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管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活动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因公出国的内容因公出国的范围和条件1、因公出国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因公务对外交往的需要,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国[以下简称因公出国]。

2、因公出国境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任务审批手续,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国证件]以及相应的签证。

不准异地办理护照,不准通过因私渠道出国从事公务活动。

3、因公出国人员的各类申请归口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

各组团参团单位申报出国,应经过集体讨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出访请示件原则上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有关负责人不得签发有本人参加的出访请示件。

各组团参团单位一般应在2个月前就组团或参团事由提出申请,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报名,否则组织、外事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

派遣团组要坚持“少、小、精”的原则,严格把握组派出国团组和选派出国人员,组团人数一般控制在6人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严禁以各种名义照顾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出国。

从事政府管理和有特殊工作需要的党政干部出国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

5、除参与省、市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出国活动外,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届内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除特殊情况,间隔时间须2年。

每次出访一般不超过2个国家,应视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

出访1国的,最长不超过7天;出访2国的,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的,不超过12天。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及承诺书

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及承诺书

安徽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及承诺书一、外事纪律及规定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外事纪律及外事授权规定,一切行动听指挥。

2、维护民族尊严、国家利益和学校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国格和学校信誉的事情。

3、进行谈判、签订协议等重要活动时,要有谈话记录;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求私利。

4、严守国家机密,严防窃照、窃听,泄漏国家机密。

对外谈判谈话不要涉及内部机密。

出国不得携带国家保密文件,包括内部资料、内部报刊或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

5、参加公务活动,衣着要得体,言谈要有分寸,举止要合乎风俗。

6、一般情况下不要个人单独行动,如有特殊事情需要应向团长请假,其他人一律没有批准个人外出的权力。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与外国机构和个人联系公务。

7、个人行李物品要严格保管、加锁,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报告。

8、不要进入不健康的场所,不要购买不健康书刊、图片,色情资料不可以携带出入境。

9、在外停留期间为安徽省外办批件所批天数(按照中国出入境章的日期计算,注意时差),不得超过此日期。

在回国后7内应将护照交还至省外办。

如遇不可抗因素,访问行程受阻可能会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的,需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经省外办批准后方可延期。

未经批准,无故擅自延期者,视情暂停其本人1至5年公派出国申请,暂停其所在学院1至3个月因公出访手续办理。

10、严格遵守省外办批件一次入境要求,中途不得返回。

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填写实际任务执行情况登记表并在学校出国境申报系统内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按规定进行回国公示。

二、本人承诺本人已知晓上述内容,并郑重承诺出访期间严格遵守上述纪律及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日期:。

出国(出境)人员保密须知PPT

出国(出境)人员保密须知PPT
– 涉密载体就始终处于安全保密环境之内,国外境外机构不属于我 们的安全保密场所,不能携带涉密载体进入。必须携带的,要采 取严格保密措施,由专门人员负责保管。
3. 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须由外交信使(含临时信使)或 国家保密局核准的单位和人员携运。
出国(出境)人员保密须知
4. 目的地不通外交信使或外交信使难以携运的,确因工作需要,需自行携运机 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应当向有关保密工作 部门或保密工作机构申办《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2、对出境后可能会危及国家、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 出境。入境7天内,保密管理员做好回访工作。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选自《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版V2》
(二)因事需要出国(境)的需填写《因私出国(境)人员 审批表》(见附录3-18),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保密 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签订 《涉密人员出国(境)保密承诺书》(见附录3-19)和《涉 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见附录3-20)后, 方可到保密办公室领用护照出国(境)。
8. 秘密电报和秘密文件必须在使领馆保密室草拟和传输。 9. 在境外禁止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
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10. 对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当事人,海关可根
据有关规定查扣视情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 法机关处理。
(三)回国后7天内,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回访 表》(见附录3-21)随护照交回保密管理办公室统一保管。
出国(出境)人员保密须知
1. 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国(出境)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 规,保守国家秘密,自觉接受本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行前安全保密教育。

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守则及注意事项

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守则及注意事项

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守则及注意事项:
一、不得擅自延长在外时间。

二、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路线或绕道通行或参加与出国任务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三、因私外出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随意活动
四、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严禁以任何资金参与赌博,以任何借口自行或接受接待单位安排进入赌博场所,严禁网络赌博。

五、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与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旅游项目。

六、不得借出访机会谋取私利。

七、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

八、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聚众酗酒,不得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九、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不得泄露所保管的内部资料,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与出访任务有关的话题。

十、增强应急应变意识,防止反华敌对势力的渗透,拒收任何可疑物品。

十一、增强反盗反抢反诈骗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任何事情及时与驻华使领馆联系。

十二、增强证照管理意识,严格遵守证照管理规定,在国外由本人或专人管理并在回国后7天之内交由专办员送交外办。

十三、在回国后7天之内将团长签名的出访报告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公示表》交由专办员送交外办。

出访人员已阅读此守则,并保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年月日。

因公出国(境)手册

因公出国(境)手册

因公出国(境)手册第一篇:因公出国(境)手册因公出国(境)手册1、什么是因公出国(境)?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出访路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的非个人支出费用的出国(境)活动。

2、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1)一个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 2)出访1个国家为6天,2个国家10天,3个国家12天;3)出国参展需要中国驻出访国使馆(总领事馆)证明、贸促总会审核,人数和天数由贸促总会规定;4)出国培训需要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人数、天数由外专局规定。

5)因公出国(境)费用有财政部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6)涉及政府或大型国有企业的先发征求意见函,得到认可后方可发任务通知书。

3、双跨团组是指由不同地区或不同行业、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的团组。

注意,报协会国际部的团组团长外事主管部门应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协会国际部。

4、因公出国应提前2-3个月递交立项材料,赴台则需要至少提前6个月递交申请立项材料。

5、因公出国程序要求(以双跨团组为例):立项→向各外事主管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和任务通知书做确认件/政审→办理护照(如护照还在有效期内无需办理)→办签证(根据各国要求添签证申请表)→回国总结/交护照(1)立项要求:1)申请立项报告(邀请方、本单位、详细日期,具体几天、领队[生日,出生地]、内容)2)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外事主管部门、[有护照注明护照号])3)境外邀请函(日期、邀请人)[办签时要原件]4)具体的日程安排(详细的公务日程)5)所需费用的预算(机票费用、住宿费、伙食费、供杂费、城市间交通费)(2)组团单位向各外事主管部门发征求意见函和任务通知书,等待个外事主管部门做出国确认件,同时,团组成员到其所在人事部门作政审。

(3)团组成员拿到外事主管部门确认件和做完政审后应向组团单位递交:1)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 2)单位派遣函 3)政审原件一份4)如需办理护照递交办护照所需材料(见“办理护照要求”)(4)办理护照:1)护照种类:D 外交护照;S 公务护照;P 因公普通护照;G 因私普通护照2)办理护照要求:a 标准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白色背景;必能出现阴影、反光、“红眼”;人物面部表情自然,笑不露齿,眼睛不能被头发遮住;不能戴有色或变色眼镜,不能出现眼镜反光点;不能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男同志要刮净胡须)b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要时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复印件一份)(5)办理签证1)什么是签证?签证是一个国家主权的体现,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外国公民入、出或经过其国境的许可证明。

最新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最新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境)制度一、责任单位黄冈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二、责任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人事教育科实行科长负责制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本科全面工作,并对本科工作负全面责任,本科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因公出国(境)初审责任人为分管领导,第二责任人为人事科科长。

三、核准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四、资格条件1、因公出国(境)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领导和工作骨干出国(境)学习、交流、考察,严格审查因公出国(境)任务,并严把审批关。

2、出国(境)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祖国,作风正派,遵守纪律,身体健康。

4、出国(境)人员必须熟悉有关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出国(境)所担负的任务;不得出国(境)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任务,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可能对其公正履行职责产生影响的出国(境)招待。

已退(离)休的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7、出国(境)组团人员应少而精,组团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8、原则上出访1国(境),在外停留最长不超过6天;出访2国(境),不超过10天;出访3国(境)以上,不超过12天。

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

五、办理期限1、凡符合要求和规定程序呈报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审批并及时答复。

对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2、任务完成回国后,必须在7天内将护照交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

六、监督管理1、禁止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考察和营利性双跨团组;不得搞轮流出访、照顾出访、把出访作为一种待遇;严禁假借因公名义公费出国(境)旅游;严禁通过旅游等因私渠道出国(境)执行公务。

2、加强对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对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未经组织审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经费由个人自行负担。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

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因公出国(境)人员外事纪律及须知请在提出因公出访申请的同时,由申请人本人对本文件阅读知晓后,在文后签字;部门提交OA请示时,应将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本文件与其他按照规定必须提交的出访申请材料一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OA系统。

一、因公出国(境)外事纪律:1.实行团长负责制。

组团或参团的出访活动,一切行动听从团长的指挥,个人单独活动需要事先获得团长的批准。

团长应掌握团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在外安全和保密工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团长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我国驻外领使馆及学校领导报告。

2.认真开展公务活动。

参加公务活动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努力达到出访目的。

学校与国外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应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人签署。

其他领导可以与国外对应部门签订会议纪要、合作备忘录等。

对达成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要言而有信。

3.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按照预定的时间和路线完成公务访问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

应按市外办批复天数严格执行。

OA提出之后行程有任何变化,需向各自单位领导汇报,并以单位的名义,交纸质说明(抬头纸打印、盖单位公章),并添加在OA内重新备注。

4.如果在出访期间发生突发情况(如身体情况等),需第一时间联系由派出二级单位指定的联系人以及外事处联系人并留言。

(外事处联系人:谢瑾瑜/188********;叶才珩/176********)5.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携带涉密载体,不泄漏国家秘密,不与国(境)外敌对组织接触,不出入赌博、色情场所,杜绝不文明行为。

6.遵守往访国的法规和习俗。

了解和遵守往访国的法律规定,尊重往访国的风俗习惯。

7.按照规定使用经费。

因公出访要注重节约,严格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食宿,用餐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

若未按规定和审批项目及其限额使用外汇,费用由出访人自行承担。

8.严格执行对外礼品收受规定,不得公开或者变相的向外宾索要礼品或者钱财。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本月修正2023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本月修正2023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因公出国管理制度1. 引言因公出国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它组织机构派员或组织人员出国参加工作、培训、会议、考察、交流等各类活动的行为。

为了规范因公出国行为,确保出国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它组织机构的因公出国活动。

3. 目的制定因公出国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 明确因公出国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出国行为;- 加强对出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控制因公出国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规定4.1 因公出国程序因公出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出国人员应在出国前提前向所属机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流程:机构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出国。

3. 出国手续:批准出国后,出国人员应按要求办理护照、签证、机票等出国手续。

4. 出国行前培训:出国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目的地国家的法律、习俗、礼仪等方面的知识。

5. 出国活动:按计划执行出国活动,并保持与机构的联系。

4.2 出国活动安全管理出国活动安全管理是因公出国的重要内容,应注意以下事项:1. 预防措施:对目的地国家的风险、安全形势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保险投保:出国人员应购买合适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3. 紧急应急措施:制定紧急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妥善处理。

4.3 费用控制为了控制因公出国的费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预算管理:制定出国费用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出国活动。

2. 费用申请审批:出国费用需要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支出。

3. 经费核销:出国后,出国人员应按规定报销费用,并提交相应的发票和报销单据。

5. 责任5.1 上级机构责任上级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本机构因公出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对其效果负责。

工作人员_出境_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_出境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工作人员出境管理,规范出境行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单位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借调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出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审批;(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出境审批第四条工作人员出境,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出境审批分为以下类别:(一)因公出境:指因公务活动需要,经单位批准出境;(二)因私出境:指因个人原因,如探亲、旅游、商务等,经单位批准出境;(三)培训、进修出境:指因单位安排,参加境外培训、进修等,经单位批准出境。

第六条出境审批程序:(一)工作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出境申请表》,详细说明出境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三)单位负责人审批;(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以下情况不予批准出境:(一)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三)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单位利益的;(四)因私出境,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五)其他不符合出境条件的。

第三章出境管理第八条工作人员出境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二)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四)按照审批时间返回,不得擅自延长出境时间;(五)出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单位联系。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境归来,应向单位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一条对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国家秘密、单位利益受损的工作人员,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信息

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信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入境管理,确保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公司员工。

第二章出入境手续办理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国(境)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国(境)申请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协助员工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出国(境)期间,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出入境证照管理第六条员工出国(境)期间,应妥善保管护照、签证等证件,防止遗失或损坏。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更换护照、签证的,应在办理更换手续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离职或出国(境)结束后,应及时将护照、签证等证件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出入境费用管理第九条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产生的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出国(境)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费用超支的,自行承担超支部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说明1. 出入手续办理:员工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出国(境)申请表》,说明出国(境)的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申请情况,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2. 出入境证照管理:员工出国(境)期间,应妥善保管护照、签证等证件,防止遗失或损坏。

如发生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3. 出入境费用管理: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产生的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费用超支的,自行承担超支部分。

4. 监督与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出入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出入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出境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出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境人员的管理,确保出境人员的安全、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因私出境的人员。

第三条出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形象和公司声誉,服从公司管理,确保工作、生活秩序。

第二章出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出境人员需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出境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出境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境事由;2. 出境时间;3. 出境地点;4. 出境人员身份信息;5. 预算及费用;6. 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条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出境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出境手续齐全。

第三章出境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出境人员需提前了解目的国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气候特点等,做好相应准备。

第八条出境人员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出境人员需将个人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出境人员需将行程安排、联系方式告知家人、同事,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取得联系。

第四章出境期间的纪律要求第十一条出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出境人员应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和公司声誉。

第十三条出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队,确保团队协作。

第十四条出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章出境后的报告与归档第十五条出境人员返回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出境人员回国报告》,内容包括:1. 出境时间、地点、事由;2. 出境期间工作、生活情况;3. 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4. 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出境人员的《出境人员回国报告》进行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因公出国(境)的原则和要求

因公出国(境)的原则和要求

因公出国(境)的原则和要求一、因公出国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以我为主组团原则。

参加国家有关单位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出国(境)团组即“双跨团组”,仅限于与组团单位有直接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人员,且县(市、区)及其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双跨团组”出访;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中心、公司、办事处组织的出国团组,我省党政机关人员一律不得参团。

二、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任务。

三、出访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

出访1国在外停留最长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不超过12天。

不得取得1国签证周游数国。

四、出访团组人员应少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派遣出国执行任务。

五、出访应视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

出访1国在外停留最长不超过6天;出访2国,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不超过12天。

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往访国家和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取得1国签证而周游数国,不得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七、团组人员结构要合理,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短期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

八、境外中资企业无实质内容的礼仪活动,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专程前往,党政干部不得变相受邀出访,不得随同企业团组出访。

九、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确认应邀出访。

不得以已同对方谈定为由要求批准。

十、要避免出访团组过于集中在少数热点国家。

十一、回访至少应间隔一年进行。

各地要加强领导干部出访的计划性,应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年年底制定出下年度出访总体计划,计划要明确出访任务、时间、团组规模、领队等,严格控制计划外出访。

十二、所有因公出国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报批。

严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从因私渠道组团出国执行公务访问,所有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准以各种借口从因私或旅游渠道出国从事公务活动。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办理规则之五兆芳芳创作第一条为使员工因公出国的办理任务标准化,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员工因公出国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公司自己组团赴国外考察学习,必须有对方出具的邀请函.(二)公司随国度有关部分组团外出考察,必须有国度组团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第三条公司内部出国申报程序:自己书面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上的有关证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会研究通过.第四条公司外部出国申报程序:公司外部出国申报任务由秘书室主管担任.秘书室主管按以下程序筹划.第二条第一种情况:(一)携带对方的邀请函、出国人员申请书(申请抬头为天津市外经贸委)、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区外经贸委申请,区外经贸委批准后递交市外经贸委.(二)市外经贸委批准后,携带批准文件和邀请函到市外办筹划出国任务件.(三)携带出国任务件和出国人员身份证到区委领取政审表,并携带政审表赴员工档案所在地政审,政审通当时到区委做政审批件.(四)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玄色照片到出国办事中心做护照,一般为五个任务日.(五)取护照,填写出国申请表,并在出国办事中心递交护照,筹划签证.第二条第二种情况:(一)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出国申请书到区外经贸委申请出国批文.(三天).(二)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区外经贸委批文到市外办筹划出国确认件.(二天)(三)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市外办确认件到区委领取政审表,到区人事局政审,完毕后到区委做政审批件.(二天)(四)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通知书、确认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玄色照片到出国办事中心做护照.(五天)(五)取护照,将任务件、护照送交国度组团处.第五条本规则由办公室制订并担任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因公出国管理规定1一、出公差的定义与程序凡是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岗位及值班岗位的,都是出公差。

分为县内出公差与县外出公差,凡是出公差的都应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1、县内出差的应口头向上一级汇报,被批准后必须在岗位挂牌说明去向,出差结束后应及时撤销岗位挂牌。

没有被批准而出差的,每发现一次视为当事人旷工,扣除当日工资及考核奖。

出差前不在岗位挂牌及出差后不及时取消挂牌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2、县外出差应严格规范填写出公差申请表,注明出差的事由、时间、人员、车辆等,由分管副总签批。

分管副总县外出差的,由总经理签批。

出差前应在岗位挂牌说明去向,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取消岗位挂牌,并认真填写出公差记录表。

未获签批县外出差的每发现一次视为当事人旷工,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及考核奖。

出差前不在岗位挂牌及出差后不及时取消挂牌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3、县内、县外出差使用本部门车辆的,由分管副总签批,使用办公室车辆的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出差结束后应在出公差登记表中使用公车栏注明出差起止时间、人员,里程、司机等并逐一签名,发现一次不规范的对所有出公差人员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由出公差人员共同赔偿。

4、签批领导不在家的电话请示,事后补签,未及时补签的按照未被批准的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

5、出公差使用公车造成违章、事故或者车辆损坏的,损失由出公差人员共同赔偿。

二、出公差的要求凡是因工作需要或者是领导安排的,都可以申请出公差。

1、出公差必须是因为工作需要,巧立名目或者没有出公差必要而进行出公差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赔偿损失。

2、出公差的过程必须是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假借出公差办私事或者旅游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扣除保证金予以开除。

3、出公差应提高效率,尽量缩短时间,认定一次浪费出公差时间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4、县外出公差应留有每个时间段与客户在有门牌的出差地的照片或者视频备查,无照片的视为弄虚作假,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并赔偿损失,照片保留时间为3天。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大区、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基本用语定义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是指受公司委派,短期临时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工作任务或开展公务活动。

内容一般包括:商务技术洽谈、专业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服务、进口设备验收、专业技术考察、产品检验监造、产品市场考察、国际展览会议、售后服务等。

在外停留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0天。

第四条主要制度风险。

管理制度不及时制定,将导致公司出国(境)工作管理不规范,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出国费用不能有效管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第二章管控原则第五条出国管理以任务控制、人员审查、流程控制、费用控制为原则,出国经费管理与各单位年度预算、薪酬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考核。

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七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国人员身份要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或承担工作无关的任务,杜绝所有观光旅游。

第八条出国团组要尽量“小”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九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

公司级领导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人员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持因公或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申请文件终稿提交学校发文,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4. 等待审批结果
申请流程
5. 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申报单位开展会议筹备工作;同时填写《举办形
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申请表会议
7. 会议结束后,两周内填写《国内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统计表》
存档
相关部门对协议审核无异议后, 国际交流合作处提请相关校领导 签署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打印后的OA 法务表单返回给二级单位,由校 领导授权二级单位领导签署
需要校领导签署 需要授权二级单位领导签署
申请流程
1. 将申请材料以附件形式通过“协同办公平台(OA)——校内业务——校内
请示”提交至校内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校办、社科/科技处、宣传处、国际处)
2. 校内部门审批通过后,打印OA上获批的表单、请示文件终稿以及《华南师
范大学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请表》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国际 或双边会议交615办公室,港澳台会议交6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的申请文件 终稿发送至
定义
国际会议:指与会者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含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
在中国内地举办的会议。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委托中国有关机构举行的年会、例会 及其它会议;综合性国际组织在华举办的各类会议;涉及某一专门学术领域或是为 某一课题举办的国际研讨会。
双边会议:指与会者来自两个国家(含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在中国内
地举办的会议。
港澳台会议:指在中国内地举办含有来自港澳台地区与会者,但不含有
除中国外其他国家与会者的会议。
申请准备
时间准备:国际会议应至少提前4个月进行申报;双边或港澳台学术会
议应至少提前2个月
材料准备:
①《华南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双边及港澳台学术会议申请表》(含申报单位党 政领导人签字盖章) ② 请示文件(模板参考我处网站“举办国际会议申报”-“相关下载”栏目) ③ 华南师范大学会议费用预算表(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会议费管理规定》华师 〔2018〕154号执行,由会议主办方与财务处沟通落实)
拟签署院级备忘录: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情况
下商定中外文备忘录定稿
至少提前一个月

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和拟签署的中外文协议/备忘录定稿纸质版提 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
程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初审后通过校内OA法律事务程序提交至校内相关 职能部门审核
申请报告:需要二级单 位领导签字盖章,内容 应包含对方院校情况介
和文字总结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版交石牌校区行政楼(国际或双边会议交615办 公室,港澳台会议交612办公室)
申请流程
与国(境)外高校、机构签署合作 备忘录/协议流程
拟签署校级备忘录/协议:合作双方在友好协
商的情况下商定中外文备忘录/协议定稿(协议应包括详细的项目 内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期限、签署人、签署日期等)
绍、具体合作意向等
二级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与合作单位协商,将修改 后的电子版的中外文备忘录/协议重新发至国际处邮箱,国际交流合 作处再次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审核无异议后
二级单位将我校签署后的 备忘录/协议交予合作单位 签署,并将双方签署后的 协议纸质版原件(1份)提 交给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