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践教学与患者隐私权保护矛盾解决探析
浅析医学临床实习教学与患者隐私权的平衡
随着 我 国民主 进程 的推进 。群 众 的权 利 意识 和 法 律意 识不 断增 强 。因为 隐私 权受 侵 犯而 产 生 的纠 纷 案件 逐年 上升 。 医疗 行为 的服 务指 向是 患 者 , 医疗
隐私 权 的理 论 和 实践 起 源 于美 国。 1 9 8 0年 , 美 国哈佛 大 学 的两 位 著名 法学 家 在 《 哈佛 , 文提 出平衡 医 学生临床 实 习与 患者 隐私 权 的有 关建议 , 本 以利 于 医患之 间的沟通 ,
减 少 医疗 纠 纷 关 键 词 : 私 权 : 疗 行 为 ; 权 行 为 隐 医 侵
On t e Ba a c e we n t e Te c i g o i ia a t e a d h l n e b t e h a h n fCl c lPr ci n n c P te t Ri h fP i a y a in s g to rv c
论 》 志上 发 表 了《 杂 隐私 权 》 篇 论文 , 次提 出“ 这 首 隐
私权 ” 的概 念 , 为 隐私 权是 宪 法规 定 的公 民所 享有 认 的 自由权 利 的重要 组成 部分 。【 1 ]
( ) 隐私 权 ” 含 义 一 “ 的
庞琳
刘霞
浅 析 医学 临 床 实 习 教 学 与 患 者 隐私 权 的平 衡 4 3
◆ 临 床 医 与 法
浅析医学临床实习教学与患者隐私权的平衡
庞琳 摘 刘 霞
要: 医疗 行 为具 有 风 险性 、 验 性 、 害性 、 试 侵 内容与 方 法 的特 殊性 与公 共性 等 特性 ; 此特 殊性 质 决 定
me i a e a i r w ih c mp is wi h o o e t o e i f n e n , n il t st e p v c g t fp — d c lb h vo , h c o l t t e c mp n n s ft n r g me t a d v o ae h r a y r h s o a e h h i i i t n s n v e o i,t i p p r p t fr r h u g si n o e p n a a c ewe n t e me ia t d n s i t.I iw ft s h s a e u s o wa d t e s g e t f k e i g b ln e b t e h d c l s e t e h o u c i ia r c i e a d p t n s ig to rv c , ih i b n f i lt h o l c lp a t n a i t r h fp a y wh c s e e c a o t e c mmu i ai n b t e n t e d co s a d n c e i i n c t e w e h o t r n o p t n s a d t e d c e s fme i a ip ts a l a i t, n h e r a e o d c ld s u e s we1 e . Ke o d :rg to r a y me i a c i n i f n e n c y W r s i h fp v c ; d c a t ; n r g me ta t i l o i
论医院见习教学中患者隐私权之保护——兼谈我国隐私权立法
论医院见习教学中患者隐私权之保护——兼谈我国隐私权立法导读:本文论医院见习教学中患者隐私权之保护——兼谈我国隐私权立法,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内容提要】本文以现实生活中的一起案例入手,针对医院见习教学的特点及患者隐私权的性质,就目前医院见习教学过程中如何保护患者隐私权这一问题作了论证,系统地分析了我国隐私权立法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见习教学/患者隐私权/立法……【案情】2000年9月15日,未婚女患者阿静(化名)去新疆石河子医院做人流手术。
当她脱好衣服躺在床上接受检查时,医生孙某却突然叫进20多名见习生。
阿静当场羞愧难耐,要求见习生回避,却被医生孙某告知没有关系,并让她躺好接受检查。
接下来,医生孙某以阿静为“标本”现场讲解各部位名称、症状等,整个过程持续约五六分钟。
10月8日,阿静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医生孙某和某所属医院作为第一、二被告,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法院已于10月27日开庭不公开审理此案。
【评析】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医院将患者作为教学对象而被提起诉讼,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
本案在医学界和法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会对我国医院中的见习教学产生深远影响。
(注:参见《法制日报》,2000年10月26日的第3版。
)一医院见习教学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这是本案争论的核心问题。
阿静的律师认为:医院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一般情况下,公民对于自身的特殊部位,享有不受他人非法观看、探究或拍摄的权利。
医生为查明病因检查患者身体或专家会诊原则上不构成侵权,但主治医生以外的人对患者的隐秘部位进行观看,则是不能允许的。
医院则持不同观点:教学实习医院担任着培养学生的任务,任何患者都可能成为教学实习的对象。
按惯例,一般都不提前给患者打招呼,全国各地的医院也都有相同的做法,法律法规对此也没有禁止性规定。
浅议实习教学中的患者隐私权保护
他权 利之 中 , 比如名 誉权 , 才能使 侵害隐 私权 的行 为得
以追究 。如 我 国的民事立 法精神 和司法解 释都承认 对
隐私 的保护 , 但现有 立法并 未直 接规定 隐私 权 , 这使得
学者们 对 隐私权 的概念及 内涵有 不同理解 。较统一 的 理论 认为 ,隐私 是一种 与公共 利益 、 体利益无 关 , “ 群 当 事 人不 愿他 人 知道 或他 人不 便 知道 的信 息 , 当事 人不
目前全 国各地 的医院在 实 习教 学这一 问题 上几乎
都 默契地采 用一种 做法 : 组织学 生观摩 或检 查前 , 在 不
会 事先 告知 患者 , 为这 是 嗅例 ” 因 —— 基 于培 养合 格 医护人 员这 一公共 利 益 的需要 , 人 的 隐私 利益 应 退 个 居 第二位 。但这一 “ 惯例” 并不合法 。 2 1 患者 无义 务配合 实 习教 学 由于 医学 专业 实 践 . 性强 , 临床 实 习在 一 名合格 医生 的成 长过 程 中是 必 不 可少 的。 过实 习教学 , 生可 以学 到 日后独 立工作 所 通 学 必 需 的知 识 , 而实现 由医学生 向 医生的转 变 。因此 , 从
( 州 医学 院 法学 系 , 泸 四川 泸 州 66 0 ) 4 0 0
【 要】 患 者在 教学 医院 的 就 医过 程 中 , 往 会 遭 遇 未经 告 知 就 被 作 为实 习教 学 对 象 的尴 尬 , 这 一 “ 例 ” 未 遵 摘 往 而 惯 并 循 法 律 精 神 。实 习教 学 作 为 培 养 未 来合 格 医护 人 员 的重 要 手 段 , 须 在 合 法 的前 提 下 进 行 , 须 尊 重 患 者 所 享 有 的隐 私 必 必 权 。对 患 者 个 人 的 隐 私保 护 与 实 习 教学 的 冲突 , 从 制 度 设计 及 立 法 完 善 等方 面 寻求 解 决 。 应
临床实践中的患者隐私保护问题
临床实践中的患者隐私保护问题近年来,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患者的隐私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医药专业人士在临床实践中需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得到妥善保护。
本文将探讨临床实践中的患者隐私保护问题,并介绍一些有效的方法和具体技巧。
一、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患者隐私保护是临床实践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首先,患者具有个人隐私权,这是法律法规所保障的基本权益。
其次,患者的个人信息包含敏感性和私密性较高的内容,如病历、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等,一旦泄露将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
此外,患者的信任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基础,患者隐私保护的不力将不可避免地破坏医患关系。
二、患者隐私保护的现状与挑战当前,患者隐私保护在临床实践中面临一些现状和挑战。
首先,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问题仍然存在。
患者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存在着风险,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
其次,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不足。
一些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对患者隐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患者信息的处理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和粗心大意。
此外,缺乏统一的隐私保护标准和规范也给患者隐私保护带来了挑战。
三、有效的患者隐私保护方法和具体技巧为了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妥善保护,医药专业人士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有效的方法和具体技巧:1. 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严格的权限管理、数据加密和定期的系统安全检查,以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2. 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流程。
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包括权限验证、操作记录和信息审计等,以确保患者隐私不被滥用和泄露。
3. 加强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培训。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其对患者隐私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正确处理患者信息,确保隐私得到保护。
4. 制定统一的隐私保护标准和规范。
相关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隐私保护标准和规范,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提高患者隐私保护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医院的教学任务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医院的教学任务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赵银仁① 刘 超②3摘要:医院在教学中,常会侵害患者的隐私权。
实践中,要调和医院的教学任务与患者隐私权保护之间的矛盾,医院应该事先取得患者的同意,在诊疗与教学过程中,尊重患者,增强相互间的信任,同时还可以用“标准化病人”和“模拟化临床教学”的方式给实习生提供实习机会。
而解决该问题,最终还得依靠立法的不断完善,以对此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医院教学任务,隐私,隐私权,法律保护中图分类号:R-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772(2007)04-0029-03H ospitals’T eaching T ask and the Protection of P atients’Privacy Rights ZHA O Yin2ren,L IU Chao.L aw School,Southeast U niversity,N anjing210096,China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teaching,hospitals often invade patients’privacy rights.To avoid the conflict between hos pitals’teach2 ing task and the protection of patients’privacy rights,hospitals should get the consents of patients before teachings.During the teaching,hospitals should res pect patients and get their trust.Moreover,hos pitals can take“standard patients”or“simulation clin2 ic”as a way to provide sufficient practices for medical students.The im provement of legislation could ultimately solve the problems and safeguard the patients.K ey Words:hospitals’teaching task,privacy,privacy rights,legal protection 2000年9月15日,22岁的女青年阿静在新疆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做人工流产,当阿静只穿一件短袖T恤等待检查时,医生叫进20多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女围在床前。
患者隐私权保护与医学生临床实习的矛盾解决
患者隐私权保护与医学生临床实习的矛盾解决作者:余柯李晓红来源:《职业时空》2007年第09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和病人维权意识的提高,在医学生临床实习中面临越来越多的患者隐私权保护问题,探讨从增强医学生法律意识、完善隐私权保护制度、树立道德观念,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等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医疗纠纷,使医学生圆满完成临床实习任务。
[关键词]临床教学;隐私权隐私权,又称"宁居权"、"独处权",是指公民享有对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人格权利。
患者到医院就诊,其隐私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现实临床实践中,临床教学活动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事件却时有发生,常常导致医疗纠纷。
我国首例医院将患者作为教学对象而被以侵犯患者隐私权提起诉讼的一起案件发生在新疆石河子市某医院,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人们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患者用法律衡量医疗行为和结果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我们不时可以从媒体上得知一些医疗单位未经允许将患者作为教学见习对象而被提起诉讼的案件报道。
此类事件的发生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目前许多医院承担着教学任务,医生的职业特点也决定了实习的重要性,如何在医学生的教育中处理好越来越多的患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呢?一、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199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其实施对于加强医生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法律意识,保障医生权益,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提出医生的义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生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它的提出充分适应了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医学理念。
临床实践中的患者隐私
临床实践中的患者隐私在临床实践过程中,患者的隐私保护是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
医护人员应该始终将患者隐私保密视为首要任务,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受侵犯。
本文将从患者隐私保护的意义、具体措施以及违反隐私保护带来的后果等角度进行论述。
一、患者隐私保护的意义患者隐私保护的意义在于维护患者的尊严和人权。
每个患者都享有隐私权,他们希望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不被滥用。
医护人员应该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避免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公开或传播其个人信息。
只有保证患者隐私的尊重和保护,才能使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有助于更好地实施治疗和护理工作。
二、患者隐私保护的具体措施为了确保患者隐私的保密性,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该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1. 保密协议:医疗机构应制定并实施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医护人员对患者隐私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后果做出明确的处罚措施。
2. 信息安全措施:加强患者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系统,包括信息加密、权限管理、访问审核等,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 限制信息披露:在披露患者信息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仅在必要的情况下披露,并尽量对患者身份进行匿名化处理,避免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4. 员工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隐私保护技能,明确其保密义务。
三、违反患者隐私保护的后果一旦患者隐私被侵犯或泄露,将给患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同时也会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 患者失去信任:患者的隐私泄露会导致他们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失去信任,不愿意继续接受治疗和护理,影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
2. 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保护有法律责任,一旦违反隐私保护规定,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等后果。
3. 受损声誉:一旦患者隐私泄露事件曝光,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声誉将受到严重破坏,可能导致患者流失和社会舆论负面影响。
论医院见习教学中患者隐私权之保护——兼谈我国隐私权立法_民法论文_2.doc
非道义上的要求,最终受害的仍是患者本身,因而应当针对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进行调整。
但在立法尚未完善之前,不妨先通过《宪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结合来实现对患者隐私权的有效保护,可将医患关系中涉及的医疗责任问题视为责任竞合的情形,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要求赔偿。
三本案给了我们如下启示:(一)教学医院应当加强管理,开创新的见习教学方法第一,教学医院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教学医院的通行做法:当患者入院时向其告知本院为教学医院,以及见习教学对患者的相应要求。
如果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则可以进行见习教学,如果不同意则不得进行或建议患者转院。
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非概括性的,医院要在诊疗的不同阶段分别征求他们的意见。
对于是否接受见习教学,患者或家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
同时,也要注重对实习生的医德教育,避免不尊重患者行为的发生。
实践中,国内许多医院实行的病人选医生制度,允许某些特殊疾病患者使用假名就诊治疗,不失为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有效举措。
第二,尝试新的见习教学方法。
有患者配合的见习教学当然收效显著,但对见习生来说,这不是唯一的学习方法。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们传统观念的改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选择。
如澳大利亚科学家研制出了一种“虚拟手术系统”,可以让年轻的实习医生们通过计算机系统虚拟的手术刀练习给一个虚拟人体动手术,该系统中手术器械切入股肉组织、碰到骨头等触感都非常逼真,实习医生觉得自己仿佛是在给真正的病人动手术,这可以有效地提高医术水平(注:《用“触感手术台”培养名医》,http://www.myscience.com,2000年2月26日科技新闻。
);美国旧金山一家医院在教学中启用了世界上第一个电脑控制的人体模型。
这个会说话、会眨眼的塑料病人有血压和心跳,实习医生可以给她用真药,她自身的医学食品会作出相应的反映(注:《全球首个塑料病人出世》,http://www.sina.,1999年11月17日科技新闻。
医疗工作中患者隐私权保护现状与对策的思考
医疗工作中患者隐私权保护现状与对策的思考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提高较快,医疗工作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越来越重要。
1患者隐私权1.1患者隐私权:患者隐私就是患者在就诊或者咨询过程中只向医生公开、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信息、私人活动或者私有领域,如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以及个人的隐私部位,患者不愿意让其他人知道的习惯、人际关系及经济基础等。
患者隐私权是指一个人享有与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对无关一切个人信息或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1]。
1.2患者隐私权的起源与发展:美国是最早提出隐私权理论的国家,1972年,美国医院协会的病人权利法案规定了病人的基本权利12项,其中规定,病人有权期望有关他对医务人员的谈话记录严加保密。
美国一著名学者安纳斯提出的一个病人权利法案(草案)其中规定:病人有法律权利拒绝为教学而不是为患者本人直接利益在他身上所做的检查和处理,病人有权利要求医院的医务人员,包括负责的医生、住院医生、实习医生、研究人员、护理人员以及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和病人对他的个人信息保密。
德国也在1990年颁布了《新数据保护法》,并在第28条对医疗情报的保护作了相关规定。
这些,都是国外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经典条例。
2侵犯患者隐私的表现2.1侵犯患者隐私的表现2.1.1就医环境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的医疗资源有限,许多医院还无法完善医疗硬件建设,特别是小医院和边远地区医院,患者就医时没有单独的诊室,而是有多名医生和患者在一个大房间,患者向医生介绍病情或者医生查体,极易泄露患者隐私。
住院病房还未达到一人一间,医生查体或护士对患者进行导尿、灌肠、温水擦浴等护理操作时未注意遮挡,导致患者隐私部位暴露,使其紧张和不安,容易引起医疗纠纷[2]。
2.1.2公开场合讨论病情:患者病情属于隐私,未经患者同意,患者病情不能公布于众,然而医生在讨论病情、护士交班或组织查房时往往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讨论病情,医护人员在向患者家属了解病情时,缺乏避开其他人员的观念,导致患者的病情和隐私被侵犯。
医院实习中病患隐私保护的经验分享
WPS,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WPS
了解病患隐私 保护的重要性
实习期间如何 学习病患隐私 保护
实际操作中病 患隐私保护的 方法
应对特殊情况 的策略
提高病患隐私 保护意识和能 力
了解病患隐私保护的重 要性
保护患者权益
法律保护:在必要 时,可以寻求法律 保护,防止媒体侵 犯病患的隐私权。
防止网络泄露患者隐私的措施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 高医护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制度, 规范医护人员的网络行为
加强网络防护措施,如安装 防火墙、加密传输等
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及 时发现和修复网络安全漏洞
对患者信息进行严格管理, 限制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 权的访问
保护病患家庭隐私:在询问 病患病情时,避免涉及病患
的家庭情况
应对特殊情况的策略
应对媒体采访时的隐私保护
明确规定:医院应 制定明确的隐私保 护政策,规定在媒 体采访时不得透露 病患的隐私信息。
培训教育:对医护 人员进行隐私保护 培训,提高他们的 隐私保护意识和技 能。
媒体沟通:与媒体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 道,解释医院的隐 私保护政策,争取 媒体的理解和支持 。
学习病患隐私保护的相 关法律法规
熟悉医院内部的病患隐 私保护政策和流程
观察和了解医护人员在 实际工作中如何保护病 患隐私
参加医院组织的病患隐 私保护培训和讲座
学习其他医院在病患隐 私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 和案例
总结实习期间的所见所 闻,形成自己的病患隐 私保护经验和方法
观察资深医护人员的实践操作
观察资深医护人 员如何与患者沟 通,获取患者信 息
临床医生应如何处理患者的隐私和保密问题
临床医生应如何处理患者的隐私和保密问题随着信息时代的兴起,患者的隐私和保密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一名临床医生,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患者的隐私和保密问题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强化隐私保护意识作为临床医生,我们首先要树立隐私保护的意识,意识到保护患者隐私的重要性。
患者的个人信息涉及到个体隐私权的保护,我们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切实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益。
二、加强技术保密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系统的应用日益广泛,加强技术保密措施是保护患者隐私的重要手段。
临床医生应掌握相关技术,确保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性,包括加密、备份、权限管理等措施,防止患者信息泄露的风险。
三、保护患者身份信息在临床实践中,我们经常需要了解患者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
在处理这些信息时,我们应当将其视为敏感信息,妥善保存,严禁外泄。
同时,在与其他医务人员共享患者信息时,应事先取得患者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控制信息披露范围在与患者交流或与其他医务人员讨论患者病情时,我们要控制信息披露的范围,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在与患者沟通时,我们应当注重语言和形象的修养,保护患者的尊严和隐私,避免带给患者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五、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和保密问题需要医务团队的共同努力。
临床医生应加强与团队成员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不被泄露。
六、持续教育与培训为了提高临床医生对患者隐私和保密问题的认识与应对能力,医院或相关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与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意识,并提供实际操作的指导。
总结起来,临床医生应该始终将患者的隐私和保密问题放在首位,加强隐私保护意识,强化技术保密措施,妥善保护患者身份信息,控制信息披露范围,加强团队协作与沟通,并持续进行教育与培训。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患者隐私与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信誉。
针对患者隐私泄露问题的对策探讨
针对患者隐私泄露问题的对策探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医疗信息化的加速发展,患者隐私泄露问题日益突出。
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疗信息安全。
本文将就针对患者隐私泄露问题的对策进行探讨。
首先,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对医务人员进行隐私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此外,医疗机构应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加强对医疗数据的加密和备份,提高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其次,加强对外部挑战的防范。
建立健全的患者隐私保护机制,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全面保护。
加强对医疗信息平台和第三方服务商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防止患者隐私被泄露。
加强对医疗数据传输和共享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医疗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患者隐私信息被非法获取。
另外,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督检查。
加强对医疗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明确患者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和法律规范。
加强对医疗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办患者隐私泄露案件,维护医疗信息安全和患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针对患者隐私泄露问题,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外部挑战,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医疗信息安全保护水平,确保患者隐私得到
有效保护。
只有不断加强隐私保护意识,健全隐私保护机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疗信息安全的发展。
浅谈医学临床教学与患者隐私权的冲突及对策
浅谈医学临床教学与患者隐私权的冲突及对策摘要:医学教育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应用科学,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除了依据现代医学诊断技术外,经验也是必备的能力。
所以医学见习、实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患者越来越重视自己的隐私权,这给临床教学带来新的挑战。
若处理不当,势必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损害甚至引起家庭纠纷以及法律诉讼。
文章就当前形式下医学临床教学与患者隐私权之间的冲突进行分析并试图寻找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医学教学;隐私权;保护随着我国现代化和民主进程的加深,公民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们在关注自已的义务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自已的各项权利,包括隐私权。
目前,我国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大量发生在医学教育中患者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件,更是令人担忧,有人就把医院称为最没有隐私权的地方。
对于医患关系中患者隐私权保护的问题亟待关注。
那么,什么是隐私权呢?一、关于隐私权的法律规定1.隐私权的提出。
“隐私权”这一概念,始见于19世纪末的美国。
1890年,美国的两位著名法学家萨缪尔D?活伦和路易斯D?布兰斯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隐私权》的论文,提出了公民的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设想。
并极力主张保护隐私权,以维持私生活的自由[1]。
由于他们的积极倡导,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对美国联邦宪法增修条文第 4 条作广义的解释,形成其后对隐私予以广泛保护的宪法基础[2]。
2.隐私权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兴起,隐私权作为一项国际人权而得到确认。
世界各国的宪法和法律都逐步把隐私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或民事权利确认下来,进行有效保护,并且纳入了《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等区域性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公约中。
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 12月 10 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2 条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论医院见习教学中患者隐私权之保护——兼谈我国隐私权立法_0
论医院见习教学中患者隐私权之保护——兼谈我国隐私权立法内容提要】本文以现实生活中的一起案例入手,针对医院见习教学的特点及患者隐私权的性质,就目前医院见习教学过程中如何保护患者隐私权这一问题作了论证,系统地分析了我国隐私权立法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见习教学/患者隐私权/立法……【案情】20XX年9月15日,未婚女患者阿静(化名)去新疆石河子医院做人流手术。
当她脱好衣服躺在床上接受检查时,医生孙某却突然叫进20多名见习生。
阿静当场羞愧难耐,要求见习生回避,却被医生孙某告知没有关系,并让她躺好接受检查。
接下来,医生孙某以阿静为“标本”现场讲解各部位名称、症状等,整个过程持续约五六分钟。
10月8日,阿静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医生孙某和某所属医院作为第一、二被告,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法院已于10月27日开庭不公开审理此案。
【评析】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医院将患者作为教学对象而被提起诉讼,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
本案在医学界和法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会对我国医院中的见习教学产生深远影响。
(注:参见《法制日报》,20XX年10月26日的第3版。
)一医院见习教学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这是本案争论的核心问题。
阿静的律师认为:医院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一般情况下,公民对于自身的特殊部位,享有不受他人非法观看、探究或拍摄的权利。
医生为查明病因检查患者身体或专家会诊原则上不构成侵权,但主治医生以外的人对患者的隐秘部位进行观看,则是不能允许的。
医院则持不同观点:教学实习医院担任着培养学生的任务,任何患者都可能成为教学实习的对象。
按惯例,一般都不提前给患者打招呼,全国各地的医院也都有相同的做法,法律法规对此也没有禁止性规定。
见习生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学生,又是未来的医生,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于医生而言没有隐私权,所以见习教学行为是传授知识而非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
医学生实习权利与保护患者隐私权之冲突解决机制
作者简介:徐正东(1978-),男,讲师。
通讯作者:程琴(1983-),女,助理研究员。
医学生实习权利与保护患者隐私权之冲突解决机制研究徐正东程琴(泸州医学院,四川泸州646000)摘要:医学科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应用科学,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除了依据现代医学诊断技术外,经验也是必备的能力。
因此医学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临床实践中,医学生实习却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并常常因医学实习引发医疗纠纷。
文章从提高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律知识等四个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医学生;实习;隐私权Researching on Solution Mechanism about the Conflict of MedicoPractice Right and Protecting the Patient Right of PrivacyXu Zhengdong ,Cheng Qin(Luzhou Medical College ,Luzhou 646000China )Abstract :The medical science is a strongly practical science.In diagnosis course of treatment ,the medical personnel must rely on the modern diagnosis technology as well as the experience.Therefore the medicine practice is indispensable important part for medical higher education.However in clinical prac-tice ,the medical practice has many obstruct factors ,from which the conflicts come out.The paper propo-ses the solution measures from four aspects such as enhancing the medical students'legal consciousness.Keywords :Medico ;Practice ;Right of privacy 一、隐私权及患者隐私权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隐私,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们就知道用兽皮、树皮等遮掩身体的某些部位,目的就是保护自己的隐私。
护理工作中病人隐私权保护的探讨
护理工作中病人隐私权保护的探讨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护理工作在医疗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护理工作中,保护病人隐私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探讨护理工作中病人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现状以及如何加强保护病人隐私权。
一、病人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病人隐私权保护是医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病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医疗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保护病人隐私权可以有效地保护病人的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保护病人的尊严和隐私,增强病人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病人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在现实生活中,病人隐私权保护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病人隐私权保护的意识不够,存在泄露病人个人信息的情况。
其次,一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了方便工作,存在未经病人同意就公开病人个人信息的情况。
再次,一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了谋取私利,存在出售病人个人信息的情况。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病人的权益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三、如何加强保护病人隐私权为了加强保护病人隐私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医护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该加强对病人隐私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保护病人隐私权的重要性。
2.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制度。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制度,明确病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
医疗机构应该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采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加密病人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4.加强法律保护。
政府应该加强对病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病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
保护病人隐私权是医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病人的权益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该加强对病人隐私权保护的意识,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制度,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强法律保护,共同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患者隐私权护患纠纷实训报告
患者隐私权护患纠纷实训报告保护患者隐私是医务人员职责。
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服务过程中,为了自身健康的需要,必然将与治疗疾病有关的个人信息、疾病详情、身体状况等呈现给医务人员这样,医务人员就知悉了患者的部分隐私。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知悉了患者的部分隐私的情况下,要保护患者的隐私。
但在医疗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者隐私泄露的现象不断发生,因此而引起的医患纠纷数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吗,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发生,我院在里者隐私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并用于实践。
一、医疗行为中侵犯患者隐私的常见形式1、医生询问患者病情时,不是一对一地进行,导致患者病情隐私被别的侯诊患者或他人知道。
2、给患者检查时,没有提供一个非常好的保护患者隐私的检查环境,导致患者隐私被他人“窥见”。
3、患者住院期间,病历保管不严格,被他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窥见"。
4、医学带教未经患者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5、患者住院的床头卡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电子病历的应用导致黑客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6、医务人员在提写医学论文时泄露了患者的隐私。
7、少数医务人员非法检查、窥视患者隐私部位。
8、病案管理人员因为工作疏忽造成病历损坏、手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二、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措施1、成立领导机构,提高全院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成立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
领导组成员由医疗、护理、后勤、信息管理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成。
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相互协作。
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检查、反馈、整改方案。
采取多种形式的讲座、宣传提高全院医务人员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
三、报告结论导重视在保护患者隐私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每一件事件如果领导重视就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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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教学与患者隐私权保护矛盾解决探析摘要:近年来,随着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和病人维权意识的提高,在医学生临床实习中面临越来越多的患者隐私权保护问题,探讨从增强医学生法律意识、完善隐私权保护制度、树立道德观念,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等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医疗纠纷,使医学生圆满完成临床实习任务。
关键词:临床教学;隐私权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8-0052-02
隐私权,又称“宁居权”、“独处权”,是指公民享有对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人格权利。
患者到医院就诊,其隐私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现实临床实践中,临床教学活动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事件却时有发生,常常导致医疗纠纷。
2000年我国首例医院将患者作为教学对象而被以侵犯患者隐私权提起诉
讼的一起案件发生在新疆石河子市某医院,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人们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患者用法律衡量医疗行为和结果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我们不时可以从媒体上得知一些医疗单位未经允许将患者作为教学见习对象而被提起诉讼的案件报道。
此类事件的发生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目前许多医院承担着教学任务,医生
的职业特点也决定了实习的重要性,如何在医学生的教育中处理好越来越多的患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呢?
1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199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其实施对于加强医生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法律意识,保障医生权益,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提出医生的义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生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它的提出充分适应了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医学理念。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迅速提高,对医疗质量和水平也相应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医生为患者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和康复的特殊职权,有机会获得患者身体、心理及其它隐私。
而患者为了诊治的需要,信任医生也要将这些信息告诉医生。
但患者同时也具有要求保护隐私的权利。
即患者对于自己的生理、心理及其它隐私包括特殊病情,暴露生理缺陷,为了有效诊治疾病,需要如实提供的家庭史、个人史、婚姻史、个人爱好、精神状态等很多其不愿公开的秘密,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病人的病历及各项检查报告、资料不经本人同意不能随意公开或使用,如果不是诊疗活动所必须,不得随意泄露。
严守病人隐私,在医师法中明确规定为医生应尽的义务,为
患者保守秘密也是临床诊断、治疗中的需要。
患者毫无保留地向医生诉说病情,医生才能从生物、心理、社会这三个与疾病密切相关的因索出发,对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为明确诊断指导有效的治疗提供保证。
如不能保密,不仅不利于诊治,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性质严重。
近年来,随着临床工作中医疗纠纷的不断增多,患者索赔金额不断刷新,有些还被媒体炒作的沸沸扬扬,而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对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相对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很差。
在医学生的教育中,首先应该组织医学生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的相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观念。
并要反复告诫医学生,我国实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举证倒置以来,医院工作者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会成为具有法律效应的例证,过失医疗纠纷的产生与违反规章制度密切相关,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严格按规程办事。
在具体操作中,可考虑聘请法律专家结合案例,讲解与隐私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
让医学生了解患者的隐私权范围,明确医疗过程中哪些行为可能侵犯患者的隐私权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将其贯穿于工作之中,培养良好规范的职业行为。
2向患者大力宣传临床教学的重要性,争取更多患者主动配合在我国高等教育中,临床医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临床教学是把医学基础知识与临床知识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
临床思维与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一名优秀的收床医师的成长必然经历严格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教育过程,特别在临床教学教程中,离不开患者的配合。
由于文化层次的差别,仍有部分患者出于某些考虑不愿意主动配合临床教学,可见医院大力宣传临床教学的重要性是很有必要的。
医院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病人的宣传教育,使病人了解临床教学医院的责任,使患者了解医学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在现在的医疗环境下,医院需要让患者明白:今天人们之所以能够享受医生们熟练的医疗服务,在于前人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实践机会;而我们今天配合医学教学,是为了人们以后能够继续享用精湛的医术,唯有如此,医学科学才能代代相传并不断向前发展。
让医学生观摩和实践是为社会、为国家培养合格医疗卫生人员,是贡献很大的高尚行为。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促进医患双方的交流,相信能够增进理解,引导患有常见病、多发病、典型病例的病人支持实习生的临床实习。
3建立和完善医院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实现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前提和保证。
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规范医学生的行为,而且能够养成其良好习惯,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奠定基础。
具体措施包括:①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后,才能将其作为临床示教病例:医院的实习教学应首先征得患者同意。
讲清检查的方式和内容,并把其中可能对患者的心理,
生理造成的影响作出明确的说明。
如果患者不愿意,医院应当尊重患者意见,取消此种实习检查,无权强制实施。
尤其将女性患者作为示教病例时,要重视患者的心理需求,真正体现对患者的尊重和保护。
②医院应当对现有的医疗设施加以改进,加大对医院硬件设施的投入和建设,营造轻松的就医环境:设立隔离区或在病房内床位间用活动帘或屏风隔离;医生应避免在异性在场的情况下询问就诊者的病情或检查其隐秘部位,防止在进行导尿、灌肠、心电图等检查时对身体隐秘部位的暴露。
③医院应加大模拟诊疗教学力度,建立模拟教学病区,这也有助于加强对患者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4教育医学生要树立道德观念并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
随着医师法实施力度的加大,更应重视医学生医学伦理道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的表达中,“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突出了医疗卫生工作的职业特点;“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反映了社会主义医德的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强调了社会主义医德的宗旨。
我国卫生部公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第三条规定: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在医疗工作中表现为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的尊
重和爱护上,体现在关心爱护病人、尊重病人的平等诊治权利上,反映在医患平等协调的人际关系中。
医生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
否则就会失去救死扶伤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对医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应着重于培养医学生树立医务界的荣辱观:以济世救人为荣,以索要红包为耻;以服务病人为荣,以坑蒙患者为耻;以博学精业为荣,以愚昧无为为耻。
要教育医学生对病人的人文关怀,讲究文明礼貌,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注意培养与患者的沟通能力。
在与患者交流中,注意语气语调,在问诊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要以真诚去赢得患者,对患者多一份关爱、多一份理解、多一份策略和技巧,要使病人认识到实习生的工作起到沟通医患之间的桥梁作用,对病人的治疗有很大帮助,取得病人的信任,增强病人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及治疗的信心在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医生尊重患者的权利,不仅有利于正确诊治方案的形成和保障诊治活动的合理。
正常进行,而且具有心理、伦理和法律意义,只有以此理念教育培养医学生,才能不断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圆满地完成医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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