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临床实践教学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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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
为保证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教学工作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由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具体实施,设教学秘书一人协助工作。

各层次教学设教学组长一人,各课程准备工作由中心副主任部署,由指定教师负责备课及授课。

一、会议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定期召开例会,时间为半天,研究日常工作与教研活动,可交替进行;针对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事务会议,讨论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有记录记载。

二、教师授课通知制度
每学期授课前由教学秘书根据学校下发的课程表填写教学进度表及授课教师名单,并将授课的详细安排通知授课教师,同时以文字形式张贴至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公布栏。

多名教师承担同一教学班教学时,前任教师有责任对后续教师进行教学相关情况的交接。

三、试讲制度
对于新开课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

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向学生讲课,在讲课中,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给予指导。

待得到老教师和学生的认可后,才能正式安排开课。

1. 新教员的定义是新毕业分配入组的学生,新调入的教员及新入组的研究生。

2. 新教员入组后一个月内进行试讲。

3. 试讲的内容包括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指定部分和自己选定部分,分别为两学时。

4. 参加新教员试讲的听课的人员为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全体教员及在组研究生。

其中由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新教员试讲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5. 对新教员试讲考核主要包括:授课内容时间的分配是否合理,重点是否突出,板书是否工整,是否能利用现代教学手段,语言表达是否流畅,及仪容是否得体。

6. 对试讲合格的新教员,安排其参与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的教学活动;对试讲不合格的新教员,安排有经验的教员对其进行一个月培训,培训结束后,再次进行试讲,直至其达到要求为止。

四、集体备课制度
数名教师教同一门课进度相同时,坚持集体备课制度;不同进度的同一门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

要求如下:
1. 每一轮教学活动前的两个月进行集体备课。

备课由专设的组长组织进行,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准备组成员负责准备,授课教师及准备组人员原则上均应参加备课。

备课内容应包括:①授课要点;②实际操作,关键点,难点。

③引进新内容的深度及范围。

3. 副主任根据参加教学活动所有教员的具体情况,分配各位教员承担主讲的内容。

4. 对讲解的内容,各教员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五、教案书写制度
1. 承担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在授课前应认真备课,并准备好授课讲稿及课件,同时按要求书写相关教案,课程结束后将教案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存档。

2. 教案[Syllabus(teaching period plan)] 也称课时计划。

教师经过备课,以
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

教案是上课的重要依据。

通常包括:班级、学科、课题、上课时间、类型,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进程和时间分配等。

有的教案还列有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如电影、投影,录像、录音等)的使用、作业题、板书设计和课后自我分析等项目。

由于学科和教材的性质、教学目的和课的类型不同,教案不必有固定的形式,各中心都必须有标准化的教案范例。

3. 编写教案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精心设计。

一般要符合以下要求:①明确地制定教学目的,具体规定传授基础知识、培养基本技能、发展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②组织合适的教材和辅导教材,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便于学生理解并掌握系统的知识。

③恰当地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面向大多数学生,同时注意发现优秀和帮助落后学生,促进整体优化,使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

4. 编写教案的繁简,一般是有经验的教师写得简略些,而新教师写得详细些。

平行班用的同一课题的教案设计,根据上课班级学生的实际差异有所区别。

原定教案,在上课进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的必要的调整,课后随时记录教学效果,
进行简要的自我分析,有助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 教案以讲授一个单元(2 —4学时)或一次实验(实习)为单位填写。

填写时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按表中项目逐一填写。

教师要在授课前将本教案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审阅,通过后方可授课。

在授课结束三日内将本教案中本单元教学总结填写后,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存档。

六、教学法制度
1. 将教学法的研究和实践纳入日常教学活动中,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领导或教学组长负责实施。

作好记录,归入教学档案。

2. 在备课过程中要求主讲教师示范教学法,并讨论合适的教学方法。

对不注重教学方法研究的教师要求重新试讲。

3. 请有经验的教师进行观摩教学,示范教学法,组织进行讨论,以提高授课质量,防止出现教师授课水平差距过大,而出现学生听课分流的现象。

4. 在新教师上课时,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领导或教学组长负责听课,协助教师能针对教学内容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把教学方法的培养纳入新教师师资培养计划。

5. 在新教学单元授课开始时,组织观摩课,由主讲教师示范教学方法,采取“一课一议”的方式,在博览众长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教学法。

6. 请负责教学法研究的专业人士来组讲解教学法,提高教师教学法的水平和学习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授课质量。

7. 鼓励教师研究教学法,并结合教学实践进行经验总结。

与科研总结论文等同,作为晋级考核的指标之一。

8. 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校内或校际的教学方法经验研讨会,对被评为不同级别的优秀论文的教师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纳入考核项目。

9. 临床实践教学课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进行探索和研究。

10. 对初次担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积极鼓励新的教学方法的探索,可进行新教学模式探索,但事先要有论证。

使有创新精神的老师有崭露头角的机会。

七、听课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教学小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革意见,还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要经常化、制度化地坚持下去。

1. 新教员听课制度
新教员入组后,要求听一轮本科班、外文班、七年制的本学科理论课程和相关学科的理论课程;并提出反馈意见。

2.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教员听课制度
为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授课质量,在每一轮教学活动中,都要求全体教员互相听课,听课学时不少于10学时,听课人员不少于5人,内容自定。

对授课教师的优缺点于课后直接点评,并进行记录,不断提高授课教师的讲课水平。

3. 副主任听课制度
为了解与监督教学质量,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必须定期听课,特别是对年轻教师,在每一轮的教学活动中,要求对每一名参与教学活动的教师听课学时不少于2学时,对
新教员和新内容必须全程听课。

同时对授课教师的优缺点于课后直接点评,并进行记录,不断提高授课教师的讲课水平。

4.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提倡和鼓励教学相关人员通过互相听课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5. 所有听课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记录。

八、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对所组织的各主要教学环节,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

讲稿教案、辅导记录。

学生作业本、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根据学生反映,做出每一教学环节质量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按教学要求,确保教学质量。

九、新教学内容试讲制度
由于医学基础知识发展更新较快,课程内容更新也相应变化较多,对新内容各个老师的掌握理解也不同,所以需要对课程的新内容在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范围内进行试讲,也可以请相关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的教师参加。

1. 新教学内容包括本科制、外文班、七年制教学内容中新增加的、更新的内容。

2.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全体教员对新教学内容进行学习两周,学习方式由自学和集体学习两种相互结合。

3. 新教学内容试讲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指定一名教员(讲师以上)承担。

4. 参加新教学内容试讲的听课的人员为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全体教员及在组研究生。

其中由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新教学内容试讲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5. 对新教学内容评审主要包括:授课内容的整体安排(时间的分配、难点和重点的确定)是否合理,重点是否突出,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能利用现代教学手段。

6. 对试讲合格的,全体教员以此为参照,并把新教学内容纳入下一轮教学计划。

7. 对试讲不合格的,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一周后进行再一次试讲,直至合格为止。

十、教学秩序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

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系、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的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

若有
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或停课时,经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调课或停课。

凡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课前写出详细的教案。

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得使用手机和呼机。

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和教学督导团、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检查。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双考勤制度,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系和学校教学管理主管部门反映。

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

擅自缺课者,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上课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准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学生不准穿拖鞋、背心或赤脚进入教室。

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携带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通讯工具和物品进入课堂。

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条款处理。

十一、考教分离制度
1. 考试命题由考核评价实验室在组长领导下集体完成。

试题应包括多种主观题和客观题的比例应适当。

2. 考核评价实验室成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严禁向任何人透露有关命题的任何信息。

3. 原则上,任课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在本科目学习的人员不得参与命题工作。

4. 执行学校自选题由题库统一命题原则。

十二、检查考核制度
除平时日常检查外,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和全面的教学反馈。

每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考评,核算教师工作量,并表彰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

十三、教师工作汇报制度
每学年或学期开学前,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应制定中心工作计划,对教学、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学年或学期结束时,中心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学年(或学期)内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学年教师考核表。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副主任根据平时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的情况,向系主任反映意见,作为院系提职晋级,评优、评奖的考核鉴定依据。

十四、教学档案工作制度
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及时上交系、教务处归档。

监考制度见学校相关文件
判卷规定见学校相关文件
参加教学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室内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者将根据学校有关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
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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