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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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穗国房字[2009]1431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09〕143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推进实施“中调”战略,加快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为积极实施“中调”战略,在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加快旧城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优化和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经批准的市辖区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意见。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

各区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旧城更新改造工作。

三、各区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编制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在规划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旧城更新改造,制订改造及补偿方案;在旧城更新改造实施前就改造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询意见,广泛听取和尊重改造范围内居民意见。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穗建规字〔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规字〔2024〕15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6月28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改造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根据《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自然资办发〔2023〕47号)等文件规定,推进城市更新落地实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功能,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现就开展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危旧房的改造。

危旧房是指砖木结构房屋或经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根据国家、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危险等级为B级、C级和D级,或根据国家、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为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单幢危旧房屋或危旧房屋所在的老旧小区。

其中,鉴定为B级或一般损坏房实行“愿改则改”,砖木结构、鉴定为C、D级或严重损坏房、危险房实行“应改尽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与品质。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革命遗存、工业遗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对象及预先保护对象或位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名园、特色风貌林荫路、军事保护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危旧房改造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执行。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

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等文件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831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等文件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831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南沙分局,各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各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印发试行。

执行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反映。

附件:1、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2、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参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评估,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公布评估机构名单)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

未取得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不能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四条(拆迁评估委托)房屋拆迁评估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或者分别委托。

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前,拆迁人不能单方委托评估机构进场评估。

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后,需要进行评估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期内确定评估机构。

但同一拆迁项目分期实施的除外。

委托拆迁评估,应签订书面评估委托合同。

第五条(拆迁人义务)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时,应当在拆迁现场张贴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具备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

第六条(委托人义务)委托人应协助评估机构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如实向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要的资料。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

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穗国房字〔2007〕951号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爱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按照《广州市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通知如下: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广州市都市房屋拆迁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广州市都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独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穗国房字〔2004〕577号)的有关规定。

(穗国房字〔2004〕577号文中关于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搬迁补助费标准(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作者:————————————————————————————————日期:附件: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行政区划序号区片名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最低补偿单价(元/m2)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元/m2)越秀1 二沙岛珠江珠江珠江珠江-- --2 东山湖杨箕涌珠江东湖路(内环路)中山一路4800 4200 3北京南-市政府-越秀公园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珠江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广九铁路4700 4100 4大沙头-烈士陵园-花园酒店-动物园广州大道中中山一路-东湖路(内环路)-珠江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广九铁路-内环路-天河区界4600 4000 5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珠江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环市西路4600 40006 五羊新城广州大道中珠江杨箕涌中山一路4500 39007 火车站解放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内环路广湛铁路京广铁路4200 3600荔湾8 沙面珠江珠江珠江珠江4900 4300 9上下九-陈家祠-站前路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站南路-环市西路(内环路)4300 3700 10广州南站-南岸路-西湾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珠江增埗河-珠江增埗河3700 3100 11 花地湾芳村大道东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花地河花地河-芳村大道中3200 2600 12 坑口芳村大道东鹤洞路广钢铁路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3100 2500 13 芳村大道东珠江鹤洞大桥花地河-芳村大道中-芳村大道东珠江2900 230014 芳村区政府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2900 230015 广钢珠江东塱涌花地河广钢铁路-鹤洞路2900 230016 大坦沙珠江珠江白沙河珠江2800 200017 东沙经济区珠江珠江花地河东塱涌2600 200018 葵蓬洲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花地河2200 160019 增漖-龙溪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2200 1600天河20 珠江新城华南快速干线珠江广州大道中黄埔大道西4800 420021天河北-天河南石牌涌黄埔大道西广州大道中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4800 420022 龙口-石牌华南快速干线黄埔大道西石牌涌广九铁路4500 390023 天河公园棠下涌珠江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4300 370024 麓湖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广九铁路白云支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4100 3500天河25 火车东站石牌涌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广州大道中广九铁路4000 3400 26 沙河大街广州大道中越秀、天河区界内环路广九铁路4000 3400 27 五山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北环高速公路3900 3300 28汇景新城-广氮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3700 310029 车陂-东圃东环高速公路珠江棠下涌广深铁路3500 290030 燕岭-东莞庄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广九铁路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北环高速公路3400 2800 31金贵村-天平架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广九铁路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北环高速公路3300 270032 黄村深涌珠江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3100 250033华南植物园-元岗京珠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沙河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3100 2500 34岑村-小新塘-世界大观大观路-乌涌广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东环高速公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2900 2400观北路35 柯木塱与萝岗区界-大观北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观北路与白云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珠高速公路与白云区界2800 2200海珠36 滨江东广州大桥滨江东路海珠涌珠江4800 420037 滨江路海印大桥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洪德路珠江4300 3700 38 江南西内环路-前进路-东晓路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海珠涌-宝岗大道南田路-江湾路4200 360039 新电视塔黄埔涌赤岗涌赤岗涌珠江4100 350040 素桂街海珠涌东晓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海印大桥-珠江3900 3300 41 中大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海珠涌-东晓路滨江东路3800 3200 42江南大道南-江燕路东晓南路新滘路工业大道昌岗路3700 3100 43 海珠区政府江南大道南田路洪德路-工业大道北南华路3700 3100 44 革新路西洪德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珠江3600 300045 赤岗北黄埔涌新港中路广州大道南赤岗涌3600 300046 工业大道北海珠涌-宝岗大道昌岗西路-昌岗中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工业大道北-南田路3500 2900 47 赤岗南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东路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新港中路3500 290048 会展中心环城高速公路黄埔涌华南快速路珠江3400 280049东晓南-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南新滘南路东晓南路新港西路3400 2800海珠50 南石头昌岗西路-工业大道珠江珠江石溪河3400 280051 南洲路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石溪河新滘南路3300 270052 磨碟沙华南快速路黄埔涌黄埔沙涌珠江3200 260053 沥滘华南快速路珠江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3200 260054 七星岗华南快速路新滘南路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新港中路-黄埔涌3100 2500东路55 万亩果园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新滘南路3100 250056 仑头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石榴涌-仑头涌华南快速路黄埔涌2900 230057 新洲珠江黄埔涌-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珠江2800 220058 小洲石榴涌-珠江珠江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59 官洲官洲河珠江仑头海珠江2800 220060 大干围-丫髻沙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珠江珠江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白云61 桂花岗白云支线铁路广九铁路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广园中路3700 3100 62 白云山白云山脚北环高速公路丛云路-黄婆洞路-白云大道南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同泰路)3500 2900 63 白云新城白云大道南北环高速公路(广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黄石东路3200 2600 64 瑶台-三元里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京广铁路京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花园路、北站路)3200 2600 65 南湖白云、天河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3100 2500 66梅花园-五仙桥沙河涌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山脚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3100 2500 67螺涌围-鹅掌坦-棠溪-新市广花五路(机场高速公路)-广花三路(三元里大道)-增河-京广铁路-石井河贝海-增埗河-石井河石井河黄石西路2900 2300 68 江夏-黄边丛云路-黄婆洞路黄石东路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900 230069 金沙洲珠江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2900 230070 嘉禾-永平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机场高速公路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2800 220071 同和白云、天河区界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白云山脚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800 200072 夏茅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西路京广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400 180073 槎头石井河广佛高速公路珠江海口涌2200 160074 石马村-大朗村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广铁路流溪河2200 160075 石井京广铁路浅水涌-石井河广清高速公路流溪河2000 1400白云76 海口广清高速公路海口涌与佛山市界-珠江流溪河1900 1300 77 龙归太和南路-永兴石场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流溪河-机场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1900 1300 78 大源与罗岗区界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太和南路-永兴石场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79 人和流溪河北二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0 江高流溪河流溪河巴江河(与佛山市界)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81 神山京广铁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巴江河(与佛山市界)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2 太和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流溪河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1800 1200 83 帽峰山与罗岗区界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京珠高速公路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1800 1200 84 钟落潭京珠高速公路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流溪河与花都区界(流溪河)1800 1200 85 新白云机场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1800 1200黄埔86 大沙地石化路珠江珠吉路广园快速路3100 250087文冲-庙头-夏园-南岗东二环高速公路-与增城区界珠江石化路广园快速路2600 2000 88 广州石化东二环高速公路广园路乌涌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89 长洲珠江珠江深井海珠江1800 1200番禺90 祈福新村镇界镇界祈福新村西边界祈福新村北边界2900 230091 洛溪珠江三枝香水道三枝香水道区界2900 230092 南村镇界镇界迎宾大道三枝香水道、珠江2800 2200 93 南浦三枝香水道大石水道与佛山市界、与芳村区界三枝香水道2400 1800 94 大石迎宾大道镇界镇界镇界、大石水道、三枝香水道2400 180095 钟村迎宾大道镇界市界镇界2400 180096 大学城与黄埔区界、珠江珠江珠江与海珠区界2200 160097 桥南镇界沙湾水道西环路市桥水道2200 160098 市桥东环路、镇界市桥水道西环路东环路2200 160099市广路-银平路镇界东环路、西环路、市桥水道市界镇界2200 1600 100 石基镇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前锋涌、市桥水道镇界、东环路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2100 1500 101 沙湾西环路沙湾水道市界市桥水道1900 1300 102 东涌小虎沥镇界镇界镇界1800 1200 103 水坑-凌边镇界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东环路、镇界镇界1800 1200番禺104 石楼石楼河、莲花山水道沙湾水道镇界镇界1700 1100 105 新造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500 900 106 海傍石楼镇界市桥水道前锋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1400 800 107 莲花山珠江、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镇界1300 700 108榄北公路-南二环高速公路西樵水道榄核河榄核河沙湾水道1300 700 109 榄核与灵山镇界市界市界沙湾水道、榄核河1200 600 110 海鸥岛珠江镇界莲花山水道珠江1200 600 111 大岗大岗沥、上横沥水道上横沥水道市界市界、大岗沥1200 600 112 化龙珠江、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200 600 113 鱼窝头南沙区界镇界镇界沙湾水道1100 500 114 灵山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大岗沥、镇界镇界1100 500 115 高沙-新沙西沥蕉门水道蕉门水道蕉门水道1100 500花116 新华镇新华镇行政区界1800 1200都117 雅瑶镇雅瑶镇行政区界1400 1100 118 狮岭镇狮岭镇行政区界1000 700119 花东镇、花山镇花东镇、花山镇行政区界900 600120 炭步镇、赤坭镇炭步镇、赤坭镇行政区界850 550121 梯面镇梯面镇行政区界800 500萝岗122 开发区西区东江珠江珠江西滘涌-东滘涌-东江横滘2700 2100 123 开发区东区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铁路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124 九佛与增城区界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京珠高速公路与花都区界(流溪河)-与从化区界2000 1400 125 水口水库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天河区界与白云区界1800 1200 126 永和开发区与增城区界广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7 萝岗与增城区界广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1800 1200 128 镇龙与增城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9 广州科学城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汕公路1800 1200南沙130 南沙街南沙街行政区界1700 750 131 黄阁黄阁镇行政区界1600 700 132 其他南沙区南沙街、黄阁以外范围800 60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穗国房字[2007]955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市辖区范围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本村村民是指农村(居委)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回本村定居的原本村村民。

本规定所称的“户”是指: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本村村民时,按如下规定分为“一户”:(一)已婚夫妇及其未满法定婚龄子女。

(二)地方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已满法定婚龄的未婚村民。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附件: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行政区划序号区片名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最低补偿单价(元/m2)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元/m2)越秀1 二沙岛珠江珠江珠江珠江-- --2 东山湖杨箕涌珠江东湖路(内环路)中山一路4800 4200 3北京南-市政府-越秀公园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珠江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广九铁路4700 4100 4大沙头-烈士陵园-花园酒店-动物园广州大道中中山一路-东湖路(内环路)-珠江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广九铁路-内环路-天河区界4600 4000 5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珠江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环市西路4600 40006 五羊新城广州大道中珠江杨箕涌中山一路4500 39007 火车站解放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内环路广湛铁路京广铁路4200 3600荔湾8 沙面珠江珠江珠江珠江4900 4300 9上下九-陈家祠-站前路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站南路-环市西路(内环路)4300 3700 10广州南站-南岸路-西湾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珠江增埗河-珠江增埗河3700 3100 11 花地湾芳村大道东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花地河花地河-芳村大道中3200 2600 12 坑口芳村大道东鹤洞路广钢铁路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3100 2500 13 芳村大道东珠江鹤洞大桥花地河-芳村大道中-芳村大道东珠江2900 230014 芳村区政府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2900 230015 广钢珠江东塱涌花地河广钢铁路-鹤洞路2900 230016 大坦沙珠江珠江白沙河珠江2800 200017 东沙经济区珠江珠江花地河东塱涌2600 200018 葵蓬洲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花地河2200 160019 增漖-龙溪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2200 1600天河20 珠江新城华南快速干线珠江广州大道中黄埔大道西4800 420021天河北-天河南石牌涌黄埔大道西广州大道中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4800 420022 龙口-石牌华南快速干线黄埔大道西石牌涌广九铁路4500 390023 天河公园棠下涌珠江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4300 370024 麓湖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广九铁路白云支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4100 3500天河25 火车东站石牌涌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广州大道中广九铁路4000 3400 26 沙河大街广州大道中越秀、天河区界内环路广九铁路4000 3400 27 五山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北环高速公路3900 3300 28汇景新城-广氮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3700 310029 车陂-东圃东环高速公路珠江棠下涌广深铁路3500 290030 燕岭-东莞庄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广九铁路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北环高速公路3400 2800 31金贵村-天平架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广九铁路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北环高速公路3300 270032 黄村深涌珠江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3100 250033华南植物园-元岗京珠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沙河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3100 2500 34岑村-小新塘-世界大观大观路-乌涌广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东环高速公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2900 2400观北路35 柯木塱与萝岗区界-大观北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观北路与白云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珠高速公路与白云区界2800 2200海珠36 滨江东广州大桥滨江东路海珠涌珠江4800 420037 滨江路海印大桥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洪德路珠江4300 3700 38 江南西内环路-前进路-东晓路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海珠涌-宝岗大道南田路-江湾路4200 360039 新电视塔黄埔涌赤岗涌赤岗涌珠江4100 350040 素桂街海珠涌东晓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海印大桥-珠江3900 3300 41 中大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海珠涌-东晓路滨江东路3800 3200 42江南大道南-江燕路东晓南路新滘路工业大道昌岗路3700 3100 43 海珠区政府江南大道南田路洪德路-工业大道北南华路3700 3100 44 革新路西洪德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珠江3600 300045 赤岗北黄埔涌新港中路广州大道南赤岗涌3600 300046 工业大道北海珠涌-宝岗大道昌岗西路-昌岗中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工业大道北-南田路3500 2900 47 赤岗南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东路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新港中路3500 290048 会展中心环城高速公路黄埔涌华南快速路珠江3400 280049东晓南-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南新滘南路东晓南路新港西路3400 2800海珠50 南石头昌岗西路-工业大道珠江珠江石溪河3400 280051 南洲路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石溪河新滘南路3300 270052 磨碟沙华南快速路黄埔涌黄埔沙涌珠江3200 260053 沥滘华南快速路珠江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3200 260054 七星岗华南快速路新滘南路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新港中路-黄埔涌3100 2500东路55 万亩果园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新滘南路3100 250056 仑头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石榴涌-仑头涌华南快速路黄埔涌2900 230057 新洲珠江黄埔涌-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珠江2800 220058 小洲石榴涌-珠江珠江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59 官洲官洲河珠江仑头海珠江2800 220060 大干围-丫髻沙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珠江珠江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白云61 桂花岗白云支线铁路广九铁路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广园中路3700 3100 62 白云山白云山脚北环高速公路丛云路-黄婆洞路-白云大道南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同泰路)3500 2900 63 白云新城白云大道南北环高速公路(广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黄石东路3200 2600 64 瑶台-三元里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京广铁路京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花园路、北站路)3200 2600 65 南湖白云、天河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3100 2500 66梅花园-五仙桥沙河涌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山脚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3100 2500 67螺涌围-鹅掌坦-棠溪-新市广花五路(机场高速公路)-广花三路(三元里大道)-增河-京广铁路-石井河贝海-增埗河-石井河石井河黄石西路2900 2300 68 江夏-黄边丛云路-黄婆洞路黄石东路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900 230069 金沙洲珠江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2900 230070 嘉禾-永平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机场高速公路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2800 220071 同和白云、天河区界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白云山脚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800 200072 夏茅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西路京广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400 180073 槎头石井河广佛高速公路珠江海口涌2200 160074 石马村-大朗村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广铁路流溪河2200 160075 石井京广铁路浅水涌-石井河广清高速公路流溪河2000 1400白云76 海口广清高速公路海口涌与佛山市界-珠江流溪河1900 1300 77 龙归太和南路-永兴石场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流溪河-机场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1900 1300 78 大源与罗岗区界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太和南路-永兴石场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79 人和流溪河北二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0 江高流溪河流溪河巴江河(与佛山市界)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81 神山京广铁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巴江河(与佛山市界)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2 太和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流溪河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1800 1200 83 帽峰山与罗岗区界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京珠高速公路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1800 1200 84 钟落潭京珠高速公路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流溪河与花都区界(流溪河)1800 1200 85 新白云机场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1800 1200黄埔86 大沙地石化路珠江珠吉路广园快速路3100 250087文冲-庙头-夏园-南岗东二环高速公路-与增城区界珠江石化路广园快速路2600 2000 88 广州石化东二环高速公路广园路乌涌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89 长洲珠江珠江深井海珠江1800 1200番禺90 祈福新村镇界镇界祈福新村西边界祈福新村北边界2900 230091 洛溪珠江三枝香水道三枝香水道区界2900 230092 南村镇界镇界迎宾大道三枝香水道、珠江2800 220093 南浦三枝香水道大石水道与佛山市界、与芳村区界三枝香水道2400 1800 94 大石迎宾大道镇界镇界镇界、大石水道、三枝香水道2400 180095 钟村迎宾大道镇界市界镇界2400 180096 大学城与黄埔区界、珠江珠江珠江与海珠区界2200 160097 桥南镇界沙湾水道西环路市桥水道2200 160098 市桥东环路、镇界市桥水道西环路东环路2200 160099市广路-银平路镇界东环路、西环路、市桥水道市界镇界2200 160010石基镇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前锋涌、市桥水道镇界、东环路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2100 1500101沙湾西环路沙湾水道市界市桥水道1900 1300102东涌小虎沥镇界镇界镇界1800 1200103水坑-凌边镇界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东环路、镇界镇界1800 1200番禺104石楼石楼河、莲花山水道沙湾水道镇界镇界1700 1100 105新造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500 900 106海傍石楼镇界市桥水道前锋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1400 800 107莲花山珠江、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镇界1300 700 108榄北公路-南二环高速公路西樵水道榄核河榄核河沙湾水道1300 700 109榄核与灵山镇界市界市界沙湾水道、榄核河1200 600 11海鸥岛珠江镇界莲花山水道珠江1200 600 111大岗大岗沥、上横沥水道上横沥水道市界市界、大岗沥1200 600 112化龙珠江、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200 600113鱼窝头南沙区界镇界镇界沙湾水道1100 500 114灵山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大岗沥、镇界镇界1100 500 115高沙-新沙西沥蕉门水道蕉门水道蕉门水道1100 500花都116新华镇新华镇行政区界1800 1200 117雅瑶镇雅瑶镇行政区界1400 1100 118狮岭镇狮岭镇行政区界1000 700 119花东镇、花山镇花东镇、花山镇行政区界900 600 12炭步镇、赤坭镇炭步镇、赤坭镇行政区界850 550 121梯面镇梯面镇行政区界800 500萝岗122开发区西区东江珠江珠江西滘涌-东滘涌-东江横滘2700 2100 123开发区东区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铁路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124九佛与增城区界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京珠高速公路与花都区界(流溪河)-与从化区界2000 1400125水口水库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天河区界与白云区界1800 1200 126永和开发区与增城区界广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7萝岗与增城区界广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1800 1200 128镇龙与增城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9广州科学城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汕公路1800 1200南沙13南沙街南沙街行政区界1700 750 131黄阁黄阁镇行政区界1600 700 132其他南沙区南沙街、黄阁以外范围800 60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3.02•【字号】穗国房字[2010]351号•【施行日期】201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房字〔2010〕35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广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广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征地拆迁房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实施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意见。

二、本意见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有关批准文件的用地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人。

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主管本市征地拆迁房屋工作;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征地拆迁房屋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房屋的组织协调工作。

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征地拆迁房屋工作。

五、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通告或征地预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权限,在用地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或建设行为:(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五)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六)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七)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22•【字号】穗府办[2004]31号•【施行日期】200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的通知(穗府办[2004]3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为。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裁决。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条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四)批准拆迁的证明材料;(五)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六)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八)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入比例及原因。

第四条被拆迁入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房屋承租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租赁被拆迁房屋的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裁决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二)裁决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申请日期。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穗国房字[2008]700号•【施行日期】200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告(穗国房字〔2008〕700号)为健全本市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包括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区(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番禺区和花都区所辖范围。

二、基准地价采用网格点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土地级别图、网格点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路线价加价表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地价图中地价数据为该数据左下角的地价水平。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

四、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综合(办公)、住宅、工业等四类。

1.商业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各种商场、加油站、各类销售和服务网点、批发市场,修理、家政、洗理、中介、邮政、电信、银行、信用社、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服务的对外营业场所等用地),餐饮旅游娱乐业用地(含酒楼、快餐店,宾馆、酒店、招待所、度假村、旅馆、游乐及旅游设施,俱乐部、康乐中心、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2.综合(办公)类:办公用地(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它事业单位办公楼、会展中心、商业写字楼、金融保险业办公楼、普通办公楼、科工贸一体化办公楼、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等用地),科研用地(含科研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文体教育用地(含各种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含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慈善用地(含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宗教用地。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1.16•【字号】穗国房字[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国房字〔2012〕10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征地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提出以下意见:一、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文件对征地补偿计算方式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本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见附件)。

附件中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另行计算。

实际征地中按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本指导意见公布的保护标准。

(二)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耕地为基准确定,征收养殖水面、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的补偿价格分别按本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他未列入的地类,可参照相关或相近地类确定。

二、青苗补偿(三)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应对青苗给予补偿。

(四)青苗补偿包括一般青苗补偿和长生青苗补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发文字号】穗建办[2015]1331号【发布部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12.01【实施日期】2015.12.0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的通知(2018)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的通知(穗建办〔2015〕13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2月1日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下称《实施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三条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条例》或者《实施办法》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组织听证;已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管理的,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规定组织听证。

第四条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工作由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以市、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具体组织实施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工作。

第二章听证参加人第五条听证参。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1号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1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7〕951号)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通知如下: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穗国房字〔2004〕577号)的有关规定。

(穗国房字〔2004〕577号文中关于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搬迁补助费标准(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 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3•【字号】穗府[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2008〕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展限价商品住宅、规范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一月三日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限价商品住宅的销售,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限价商品住宅(以下简称限价房)是指政府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提出销售价格、住宅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等限制性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限价房是本市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本市缓解中等收入阶层住房困难、抑制商品住房价格过快增长的宏观调控措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限价房的销售和管理。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其下属的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负责限价房销售的具体监管工作。

第六条市国土房管局应当及时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住宅需求,严格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对限价房用地供应进行研究。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附件: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行政区划序号区片名称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最低补偿单价(元/m2)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元/m2)越秀1 二沙岛珠江珠江珠江珠江-- --2 东山湖杨箕涌珠江东湖路(内环路)中山一路4800 4200 3北京南-市政府-越秀公园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珠江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广九铁路4700 4100 4大沙头-烈士陵园-花园酒店-动物园广州大道中中山一路-东湖路(内环路)-珠江东濠涌高架路-麓湖路广九铁路-内环路-天河区界4600 4000 5一德路-光孝寺-旧广交会解放北路-中山五路-广州起义路珠江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环市西路4600 40006 五羊新城广州大道中珠江杨箕涌中山一路4500 39007 火车站解放北路站前路-站南路-人民北路-内环路广湛铁路京广铁路4200 3600荔湾8 沙面珠江珠江珠江珠江4900 4300 9上下九-陈家祠-站前路站前路-站前横路-流花路-东风西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珠江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站南路-环市西路(内环路)4300 3700 10广州南站-南岸路-西湾南岸路(内环路)-黄沙大道(内环路)珠江增埗河-珠江增埗河3700 3100 11 花地湾芳村大道东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花地河花地河-芳村大道中3200 2600 12 坑口芳村大道东鹤洞路广钢铁路东涌-浣花路-浣花西路3100 2500 13 芳村大道东珠江鹤洞大桥花地河-芳村大道中-芳村大道东珠江2900 230014 芳村区政府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2900 230015 广钢珠江东塱涌花地河广钢铁路-鹤洞路2900 230016 大坦沙珠江珠江白沙河珠江2800 200017 东沙经济区珠江珠江花地河东塱涌2600 200018 葵蓬洲花地河花地河与佛山界花地河2200 160019 增漖-龙溪花地河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与佛山界(珠江)2200 1600天河20 珠江新城华南快速干线珠江广州大道中黄埔大道西4800 420021天河北-天河南石牌涌黄埔大道西广州大道中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4800 420022 龙口-石牌华南快速干线黄埔大道西石牌涌广九铁路4500 390023 天河公园棠下涌珠江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4300 370024 麓湖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广九铁路白云支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4100 3500天河25 火车东站石牌涌林和西横路-林和西路-广九铁路广州大道中广九铁路4000 3400 26 沙河大街广州大道中越秀、天河区界内环路广九铁路4000 3400 27 五山华南快速干线广九铁路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北环高速公路3900 3300 28汇景新城-广氮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3700 310029 车陂-东圃东环高速公路珠江棠下涌广深铁路3500 290030 燕岭-东莞庄长福路-花枝路-东莞庄路-华工西围墙-东莞庄横路-东莞庄路广九铁路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北环高速公路3400 2800 31金贵村-天平架沙河涌-兴华路-燕岭路-禺东西路广九铁路横枝岗路-淘金加油站西-广九铁路北环高速公路3300 270032 黄村深涌珠江东环高速公路广九铁路3100 250033华南植物园-元岗京珠高速公路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沙河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3100 2500 34岑村-小新塘-世界大观大观路-乌涌广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东环高速公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2900 2400观北路35 柯木塱与萝岗区界-大观北路华南植物园-火炉山主峰-凌塘水库-大观北路与白云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珠高速公路与白云区界2800 2200海珠36 滨江东广州大桥滨江东路海珠涌珠江4800 420037 滨江路海印大桥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洪德路珠江4300 3700 38 江南西内环路-前进路-东晓路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海珠涌-宝岗大道南田路-江湾路4200 360039 新电视塔黄埔涌赤岗涌赤岗涌珠江4100 350040 素桂街海珠涌东晓路-昌岗东路江南大道南华路-纺织路-东沙街-沙地直街-远安街-海印大桥-珠江3900 3300 41 中大广州大道南新港西路海珠涌-东晓路滨江东路3800 3200 42江南大道南-江燕路东晓南路新滘路工业大道昌岗路3700 3100 43 海珠区政府江南大道南田路洪德路-工业大道北南华路3700 3100 44 革新路西洪德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珠江3600 300045 赤岗北黄埔涌新港中路广州大道南赤岗涌3600 300046 工业大道北海珠涌-宝岗大道昌岗西路-昌岗中路革新路-沙渡路-珠江工业大道北-南田路3500 2900 47 赤岗南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东路新滘南路广州大道南新港中路3500 290048 会展中心环城高速公路黄埔涌华南快速路珠江3400 280049东晓南-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南新滘南路东晓南路新港西路3400 2800海珠50 南石头昌岗西路-工业大道珠江珠江石溪河3400 280051 南洲路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石溪河新滘南路3300 270052 磨碟沙华南快速路黄埔涌黄埔沙涌珠江3200 260053 沥滘华南快速路珠江广州大道南环城高速公路3200 260054 七星岗华南快速路新滘南路石榴岗路-江海大道-聚德新港中路-黄埔涌3100 2500东路55 万亩果园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新滘南路3100 250056 仑头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石榴涌-仑头涌华南快速路黄埔涌2900 230057 新洲珠江黄埔涌-珠江环城高速公路珠江2800 220058 小洲石榴涌-珠江珠江华南快速路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59 官洲官洲河珠江仑头海珠江2800 220060 大干围-丫髻沙广州大道南(洛溪大桥)珠江珠江环城高速公路2800 2200白云61 桂花岗白云支线铁路广九铁路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广园中路3700 3100 62 白云山白云山脚北环高速公路丛云路-黄婆洞路-白云大道南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同泰路)3500 2900 63 白云新城白云大道南北环高速公路(广园路)机场路-三元里大道黄石东路3200 2600 64 瑶台-三元里机场路广花一路-走马岗路-京广铁路京广铁路北环高速公路(花园路、北站路)3200 2600 65 南湖白云、天河区界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3100 2500 66梅花园-五仙桥沙河涌北环高速公路白云山脚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3100 2500 67螺涌围-鹅掌坦-棠溪-新市广花五路(机场高速公路)-广花三路(三元里大道)-增河-京广铁路-石井河贝海-增埗河-石井河石井河黄石西路2900 2300 68 江夏-黄边丛云路-黄婆洞路黄石东路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900 230069 金沙洲珠江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与佛山市界2900 230070 嘉禾-永平永兴石场-凤凰山-磨刀坑水库大坝-松园山庄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机场高速公路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2800 220071 同和白云、天河区界一五七医院、军区疗养院北围墙-沙河涌白云山脚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800 200072 夏茅广花快速路(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西路京广铁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2400 180073 槎头石井河广佛高速公路珠江海口涌2200 160074 石马村-大朗村机场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延长线京广铁路流溪河2200 160075 石井京广铁路浅水涌-石井河广清高速公路流溪河2000 1400白云76 海口广清高速公路海口涌与佛山市界-珠江流溪河1900 1300 77 龙归太和南路-永兴石场白海面-广从一路-龙兴路-石场路流溪河-机场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1900 1300 78 大源与罗岗区界永兴石场-广州市友好医院-京珠高速公路-白云、天河区界太和南路-永兴石场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79 人和流溪河北二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0 江高流溪河流溪河巴江河(与佛山市界)北二环高速公路1800 1200 81 神山京广铁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巴江河(与佛山市界)与花都区界1800 1200 82 太和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流溪河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1800 1200 83 帽峰山与罗岗区界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京珠高速公路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1800 1200 84 钟落潭京珠高速公路飞来坑-大塘树坑-新桥坑河流溪河与花都区界(流溪河)1800 1200 85 新白云机场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白云机场规划用地红线1800 1200黄埔86 大沙地石化路珠江珠吉路广园快速路3100 250087文冲-庙头-夏园-南岗东二环高速公路-与增城区界珠江石化路广园快速路2600 2000 88 广州石化东二环高速公路广园路乌涌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89 长洲珠江珠江深井海珠江1800 1200番禺90 祈福新村镇界镇界祈福新村西边界祈福新村北边界2900 230091 洛溪珠江三枝香水道三枝香水道区界2900 230092 南村镇界镇界迎宾大道三枝香水道、珠江2800 2200 93 南浦三枝香水道大石水道与佛山市界、与芳村区界三枝香水道2400 1800 94 大石迎宾大道镇界镇界镇界、大石水道、三枝香水道2400 180095 钟村迎宾大道镇界市界镇界2400 180096 大学城与黄埔区界、珠江珠江珠江与海珠区界2200 160097 桥南镇界沙湾水道西环路市桥水道2200 160098 市桥东环路、镇界市桥水道西环路东环路2200 160099市广路-银平路镇界东环路、西环路、市桥水道市界镇界2200 1600 100 石基镇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前锋涌、市桥水道镇界、东环路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2100 1500 101 沙湾西环路沙湾水道市界市桥水道1900 1300 102 东涌小虎沥镇界镇界镇界1800 1200 103 水坑-凌边镇界富怡路延长线至石楼东环路、镇界镇界1800 1200番禺104 石楼石楼河、莲花山水道沙湾水道镇界镇界1700 1100 105 新造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500 900 106 海傍石楼镇界市桥水道前锋涌清河东路北边河涌1400 800 107 莲花山珠江、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莲花山水道镇界1300 700 108榄北公路-南二环高速公路西樵水道榄核河榄核河沙湾水道1300 700 109 榄核与灵山镇界市界市界沙湾水道、榄核河1200 600 110 海鸥岛珠江镇界莲花山水道珠江1200 600 111 大岗大岗沥、上横沥水道上横沥水道市界市界、大岗沥1200 600 112 化龙珠江、镇界镇界镇界珠江1200 600 113 鱼窝头南沙区界镇界镇界沙湾水道1100 500 114 灵山蕉门水道上横沥水道大岗沥、镇界镇界1100 500 115 高沙-新沙西沥蕉门水道蕉门水道蕉门水道1100 500花116 新华镇新华镇行政区界1800 1200都117 雅瑶镇雅瑶镇行政区界1400 1100 118 狮岭镇狮岭镇行政区界1000 700119 花东镇、花山镇花东镇、花山镇行政区界900 600120 炭步镇、赤坭镇炭步镇、赤坭镇行政区界850 550121 梯面镇梯面镇行政区界800 500萝岗122 开发区西区东江珠江珠江西滘涌-东滘涌-东江横滘2700 2100 123 开发区东区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铁路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2100 1500 124 九佛与增城区界良沙路-沙田路-沙田水库京珠高速公路与花都区界(流溪河)-与从化区界2000 1400 125 水口水库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天河区界与白云区界1800 1200 126 永和开发区与增城区界广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汕公路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7 萝岗与增城区界广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1800 1200 128 镇龙与增城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与增城原区界1800 1200 129 广州科学城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汕公路1800 1200南沙130 南沙街南沙街行政区界1700 750 131 黄阁黄阁镇行政区界1600 700 132 其他南沙区南沙街、黄阁以外范围800 60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6.08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增城、从化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协会,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2号)、《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穗府〔2009〕58号)和《关于公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穗府法〔2009〕32号)等规定,现将因有效期届满或上位法依据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附件),不再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失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附件:失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及宅基地使
用权区位补偿单价
根据办法,个人自建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分为房屋补偿和被拆迁户可
选择的货币补偿两部分。

房屋补偿以契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依据为基础,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的最低补偿单价计算。

广州市规定
的最低补偿单价根据不同的区位、土地性质和房屋面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此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拆迁补偿也是按照相
关规定执行。

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广州市城中村个人自建房屋拆
迁安置的具体实施办法》,宅基地使用权的拆迁补偿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
定的宅基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
区位进行区位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村土地市场价
格每年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广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的最低补偿单价和宅基地使
用权的拆迁补偿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设定的。

具体的补偿标
准根据房屋面积、土地性质、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计算,并由相应的政府
部门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拆迁户的权益,确保公平合理
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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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的通知(2007)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穗国房字[2007]95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2.16
【实施日期】2007.12.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试行标准的通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修订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
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7〕951号)
各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城市住宅房屋拆
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穗国房字〔2004〕577号)的有关规定。

(穗国房字〔2004〕577号文中关于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
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三)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四)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被拆迁人房屋原使用面积。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费自负。

但水电费超过原拆迁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标准部分由拆迁人支付。


三、其他
(一)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二)我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同期公布的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核定。

(三)在规定期限内,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拆迁人可以在与其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金额的5%以内给予奖励。

(四)市国土房管局2004年8月26日公布的《关于公布广州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穗国房字〔2004〕577号)与本标准不符的,按本标准执行。

附件: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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