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笔记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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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笔记1. 建设工程法规的定义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管进行规范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文件的总称。

2. 建设工程法规的分类2.1 基本法律2.1.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设工程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建设工程的组织、估算、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1.2 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对建筑领域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使用、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2.2 专项法律2.2.1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是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的专项法律,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特殊规划等方面的规定。

2.2.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规定的,它是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管理的专项法律,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2.3 相关规章和标准2.3.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针对建筑设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布置设计、装饰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3.2 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工艺的选择、施工组织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 相关知识概述3.1 建设工程的基本流程建设工程的基本流程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规和规定进行指导。

3.2 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建设工程验收标准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判标准,包括结构安全、功能完好、环境卫生、材料质量等多个方面的要求。

验收标准会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等级进行具体规定。

4. 相关法规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法规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地铁、水利工程、市政设施等工程类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笔记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重点内容解析1.注册管理(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

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2.执业管理(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主要有: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受聘并执业;未变更注册单位,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个企业。

法律体系(一)重点内容解析1.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授权法等法律(2)民法商法民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设工程法规是指我国规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相关知识重点
1.建筑规划管理
–建筑规划的编制要求及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区别
–建筑用地规划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设计管理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文件的审查标准
–建筑设计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3.建筑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建筑监理管理
–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
–监理责任与义务
–监理报告的编制及提交
5.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建筑验收与竣工
–建筑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手续办理
三、建设工程监管机制
建设工程的监管机制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依法监督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安全等方面。

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

结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法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建筑从业者能够深入学习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设行业的规范发展。

以上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法规笔记

建设法规笔记

一、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来调整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二.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有3种社会关系 1行政关系(国家与企业)2 协作关系(企业与企业)3 民事关系(企业与个人)三、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订和需要制订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和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

四、建设法国体系的构成1、建设法律(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颁行的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2、建设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下属机关颁行的法规)4、地方建设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颁行的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是由地方政府制订颁发的建设方面规章)五、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哪些?建设法律8项:城市规划法、市政公用事业法、村镇建设法、风景名胜法、工程勘察设计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宅法六、我国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市场经济原则 2法制统一的原则 3 责权利相一致原则七、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几个方面?(执法、司法、守法)三个方面1 执法 a建设行政决定b建设行政检查c建设行政处罚d建设行政强制执行2司法 a行政调解 b行政复议 c行政仲裁3守法单位个人一、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秀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相关的建设工作的总称。

一、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先后次序,也是各个环节的衔接的顺序。

三、工程建设程序的意义: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损失。

四、工程建设程序分哪几个阶段? 1前期阶段2 准备阶段 3 实施阶段 4保修阶段 5终结阶段1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的内容:1投资意向2投资机会分析3项目建议书4可行性研究5审批立项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1规划。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部分总结笔记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部分总结笔记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部分总结笔记
一、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省级政府规章可设临时性行政许可(期限1年)。

必要时,国务院可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立行政许可。

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设定限制
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1)不得设定a,资质、资格((类如建造师资格);b,公司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类如公司的设立)。

(2)不得限制其他(类如不得进行地方保护,歧视其他地方的人或公司)
二、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其他)——行政法规((吊销营业执照+其他)——地方法规(其他)
三、行政强制
1,种类
(1)行政强制措施:查扣冻+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限制人身自由】
(2)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划拨、拍卖+处理、罚款+滞纳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

2,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法律(限制人身自由+冻结+查封+扣押+其他1)——行政法规(查封+扣押+其他2)——地方性法规(查封+扣押+其他3)——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四、刑法
1,种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限制人身自由的】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备注:行政处罚: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比较轻,刑法比较严重】五、建工4个罪名。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情形法的形式裁决(1)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同一事项之间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国务院提出意见:①认为适应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②认为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裁决(3)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2、委托代理(1)委托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取消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单方辞去委托,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通知到达对方时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或辞去委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不管是被代理人还是代理人,任何一方的法人终止,代理关系均随之终止。

因为,对方的主体资格已消灭,代理行为将无法继续,其法律后果亦将无从承担。

考点3、知识产权的保护期类型时间起算点专利权(1)发明-20年。

(2)实用新型-10年。

(3)外观设计-15年。

自申请日起算商标权(1)有效期为10年。

(2)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著作权(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按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建设法规自考笔记

建设法规自考笔记

建设法规第一章1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3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

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夏利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3,建设活动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计划、立项、资金筹措、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

它包括两个相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提供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4,建设活动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民事关系是指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6,建设法规是国家组织和管理建设活动、规范建设活动行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障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7,法律的三要素:主题,客体,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9,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10,建设法规的实施:建设执行法,建设行政,司法专门机关,司法建设法规的遵守11,所谓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广义的建设法规体系还包括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建设规章。

12,建设法规的实施是指执法、司法和守法等三个方面,是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组织、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

13: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14,建设法规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第二章工程建设程序法规15,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路线管理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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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建造师制度,每年就考一个选择题 ② 建造师注册,初期注册,逾期注册3. ★《合同法》第 49条规定:五、(分清各个代理中止的原因) 倒数第五行《民法通则》中 ……的终止。

在书中的第 1 页。

”表示这部分内容在书中应划下来,属于应掌握的内容,在本笔记中用“……表示。

三、 本笔记中的括号即 “() ”中的内容表示这部分内容是课堂 笔记,为老师上课的重要记录,同学们必须高度重视。

四、 本笔记中序号后没有写内容的表示书中该序号后的内容都P22 1Z301034二、债的发生依据(债务者死亡这个选项时不能选的)1.2. 3. 4.P23 1Z301035 (物权出题就出了两片纸,物权是绝对的,债权 是相对的。

)一、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P14 民事法律, 的法律部门之一。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许可证”。

1.(了解) 2.(了解) 3.拆迁的进度必须符合工程开工的要求 4.(了解)(一)自然人(定义)自然人不仅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P33 第16行:还应满足“……” 7.(1)37 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 -( 4) (法人是一个组织不是一个人) P16在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1) -( 4)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2.,《建筑法》第10条规定:“起一个月内,……;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 施工许可证。

”P36 1Z301042一、 1.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 1. 2. 3. 4.(知识产权、智力成果、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以下黑体字为:书中目录中的笔记 精神产品 ) 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知识点:出多选,不出单选。

★1Z301070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民事义务。

1Z301110 10 分左右P19 1Z301033代理是指……的民事法律制度。

V1Z301140注意必考的知识点) V1Z301180必考知识点) 代理的种类根据《民法通则》第 64条第 1款的规定,和指定代理。

建设法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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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第一章1.什么是建设法规?其特征有哪些?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建设法规的特征有:强制性、广泛性、经济性、技术性。

2.建设法规体系如何?答: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法规框架。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①、建设法律,②、建设行政法规,③、建设部门规章,④、地方性建设法规,⑤、地方建设规章,⑥、技术法规,⑦、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3.简述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建设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⑴、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建设活动的参与者,或者说是建设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⑵、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⑶、建设法律关系内容是建设活动参与者具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4.简述我国建设法规的立法概况。

答我国现行建设立法划分为“立法开端、曲折发展、跌入低俗、立法恢复、颇为发展、逐步完善”五个阶段。

第二章1、何谓城市、城市规划及城市规划区?答:所谓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城市规划是指调整城市规划内制定、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法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2、我国城市规划的方针是什么?答:①、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

②、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和城市的市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③、城市各项建设都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3、在我国,编制城市规划时应遵循哪些原则?①、城市规划应当满足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力求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统一。

《建筑法规》读书笔记

《建筑法规》读书笔记

《建筑法规》读书笔记《建筑法规》读书笔记篇1《建筑法规》是一本由知名建筑学专家撰写的书籍,该书详细介绍了建筑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实践应用。

在本书中,作者从建筑法规的基本概念入手,阐述了建筑法规的目的、作用以及其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作者还介绍了建筑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许可、规划控制、设计审查、施工监管以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

此外,本书还涉及了一些特殊领域的建筑法规,如文化遗产保护、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等。

通过阅读本书,我对建筑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我意识到,建筑法规不仅是保障建筑安全和质量的关键,也是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此外,我还学到了如何在实践中运用建筑法规,例如在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中遵循法规要求,以确保建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的来说,本书是一本非常实用的建筑法规指南,对于建筑行业的从业者和管理者来说,是一本必读的参考书。

《建筑法规》读书笔记篇2《建筑法规》读书笔记一、概述《建筑法规》是一本关于建筑行业法律知识的书籍,旨在帮助建筑行业从业者了解法律知识,保障自身权益。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规概述、建筑法规体系、建筑工程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制度、建筑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建筑工程质量法律制度、房屋居住权法律制度、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等。

二、背景及意义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面广、风险较高的行业,从业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本书的出版,为建筑行业从业者提供了法律知识的基础,有助于提高从业者的法律意识,降低行业风险,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内容及分析1.建筑法规体系:本书详细介绍了建筑法规体系的构成,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作者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不同领域的法律制度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

2.建筑工程许可制度:本书介绍了建筑工程许可制度的含义和作用,以及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实践情况。

作者分析了建筑工程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建筑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建筑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建筑法律法规读书笔记求一篇关于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通过一段时间对建筑法规课的学习,越发的认识到它在建设活动中重要的规范作用。

越来越多的土建类注册考试都对建设法则提出了更高的掌握要求。

尤其是近来对土建类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中,第四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都必须设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

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

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

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

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毫无疑问,《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建筑法典,第一次把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纳入法制轨道。

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建设工程理论法规学习笔记

建设工程理论法规学习笔记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知识与相关法规的程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内容提要: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1分)二、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作监理企业(4分)三、建设工程目标控制(15分)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12分)五、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14分)六、建设工程监理规划(9分)七、国外建设工程工程管理(7分)八、建设工程信息管理(5分)九、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规范(33分)三、备考方法方法1:系统全面,全面制胜。

由于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初次考试时间在1997年,经过很多年的摸索,考试的出题方法已经不能局限在熟悉.掌握,和了解的基础上了,通过对2011年每个章节的预测分值,已经不能说了解就简单的了解,而是要在熟悉和掌握之中.本门学科在考试过程中,要学会全面应用,出题者要考住每位考生,而考生不仅能正面做出正确答案,反之,也要学会从后往前的思路进行答题。

基本知识点的掌握需要大家对精讲班做全面的学习,如何应用基本知识点来答题,我们在习题班里面具体讲解。

方法2:重点章节,重点把握对于本课程考试涉及分值较大的章节,做重点学习。

方法3:掌握客观题的作答技巧客观题正确解答的关键不在于记住,而在于找出。

关于客观题的作答技巧我们在应试技巧及历年真题讲解班中重点讲解,在课堂学习过程中也会穿插一些习题练习。

方法4:依托教材讲义,互动学习讲义是对教材的浓缩,课程的讲解顺序也和教材保持一致,目的是更方便学习。

对在讲义学习过程中发现的疑问,如果不能自己解决,欢迎及时提问。

我们讲义中的字体也有特殊的含义,蓝色加粗部分是对教材熟悉的解释,是教材的重点掌握内容,是帮助大家理解学习的。

红色加粗部分是掌握理解的知识点,需要重要关注的,是重点提示性的。

黑色加粗部分是了解的知识点,也是需要学员准确记忆的。

四、内容辅导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单选5分,多选6分)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

建设法规 读书笔记甄选范文

建设法规 读书笔记甄选范文

建设法规读书笔记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学习读书笔记内容:1.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内容概述2.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启示3.工程建设法规对工程职业的影响4.对本课程教学的思考或建议1.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法规概述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护建设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而制定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建设监理,以及建设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凡从事上述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设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平等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

建设市场要素:交易市场;参与主体及资格;交易方式及标的;交易履行;监管主体与监管等。

通用部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设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设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施工许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2.工程建设市场法规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启示在现代社会里,法律在建设市场中起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设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市场准入的门槛,也是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但一直以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设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一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工程建设领域,拥有近200 万工程师和建筑师,他们是工程建设的主力军,依法明确其社会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执业质量和维护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但我国没有制定与之相关的《建筑师法》、《工程师法》和《承包商法》,广大工程技术及管理专业人士无法可依,与此有关的《条例》、《规定》和《办法》也缺乏法律依据。

建设法规复习笔记

建设法规复习笔记

建设法规复习笔记◆建造师管理制度: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四类: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

初始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我国的法律体系(9项):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②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组成:《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③商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④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⑤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前者调整劳动关系、后者调整社保和福利)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自然资源法包括: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⑧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包括:刑法⑨诉讼法:(有关诉讼活动)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仲裁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宪法(9项):宪法规定的公民7项基本权利和6项基本义务①平等权--公民的基本权利②政治权利的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⑤社会经济权利⑥文化教育权利⑦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民法: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构成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具备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客体: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1主体变更(数目、名称)2客体变更(范围、性质)3内容变更(权利增加、权利减少)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1自然终止2协议终止(分为即时协商、约定终止条件)3违约终止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行为人意思的真实表示3 行为内容合法4 行为形式合法◆代理:(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认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种类:1 委托代理 2 法定代理3 指定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1 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2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3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 4 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 5 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或指定代理的终止——1被代理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的能力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 代理人丧失民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代理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监护关系取消◆债权、知识产权:财产体系包括三个部分—1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权制度2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3以继承权债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权制度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扶养、发现埋葬物)债的消灭:1债因履行而消灭2债因抵消而消灭3债因提存而消灭4债因混同而消灭5债因免除而消灭6 债因当事人死亡而消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期限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10年)、商标权◆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1胜诉权消失2实体权利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的4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2短期诉讼时效(1年)3特殊诉讼时效4权利最长保留期限(20年)诉讼时效的终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诉讼时效的中断:重新算的时间点依照下列情形:1 因提起诉讼而中断的情形2因提出要求而中断的情形3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情形◆物权法(重点):(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将财产用于抵押的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就是抵押人,用于抵押的财产就是抵押物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不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就是质权人,将动产或权利用于质押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就是出质人。

建筑法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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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笔记

建筑法规笔记

建筑法规笔记第一篇:建筑法规笔记1.通过,颁布时间,条数及包括内容。

2.施工许可制度(1)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除了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要求外,还应当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一年的不少于30%。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A.工程投资额在三十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当地政府可以适当调整。

B.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

C.抢险救灾工程。

D.临时性建筑。

E.军用房屋建筑。

6*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办理许可证程序。

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附加领取施工许可证所必须的前提条件和证明文件发出申请,发证机关对于符合的自收到申请15日内颁发许可证。

对于不符合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且说明理由,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要求限期补正,齐全后时间相应顺延。

(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A 废止条件(三个月,二次延期);B.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在建工程,一年);C.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六个月。

3.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P421*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

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课设丙级,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3*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均设甲乙)。

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建筑法学习笔记

建筑法学习笔记

建筑法一、总则部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3、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二、建筑许可部分: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4、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5、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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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建设经济协作关系。

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建设规章。

方面,是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组织、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

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以解决相应争议的行政达成协议。

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

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也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①投资意向②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③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④项目建议书⑤可行性研究(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⑥审批立项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①规划→②征地→③拆迁→④报建→⑤招标投标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①勘察设计②设计文件审批③施工准备④工程施工⑤生产准备4、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①竣工验收→②工程保修5、终结阶段:①生产运营→②投资后评价文件,以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

(必要性、客观可行性、获利的可能性)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析论证。

(两者为决策阶段)建设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

他对实现投资者的意愿起关键作用。

,取得足够的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之后才能进行。

另外,勘察工作也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工程施工等个阶段,也必须进行必要的勘察。

,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竣工。

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

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因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技术活动。

它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

属行业(地区)主管部门的评价及各级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主体)的评价三个层次进行。

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

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

包的企业计活动的企业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

扩建。

改建活动的企业。

可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题工程实施施工承包。

其承接的专业工程,它可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但不得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

进行劳务分包,不得从事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活动。

类,资质及专项资质分别设置。

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行业资质设甲乙丙3个级别,一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二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三级工程总承包个业可以承担普通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一、二级工程总承包企业还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独立承包工程。

大、中、小建设项目的标准有关法规另有规定。

考试以获取执业资格,在按规定进行注册后主可实际执业的管理的统称。

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考试与注册,由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并由建设部、人事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及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造成经济损失时,棒赔偿责任先由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然后再向注册结构工程师追偿。

构工程师才有权以注册顷构工程师的名义执行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修改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同意,但因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本人下落不明等特殊情总值不能征得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意的除外。

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部负责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命题,培训工作,人事部则负责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的审定工作及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注册,则由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人事部则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二级建师的执业注册办法,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1)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工作。

(2)发证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地区岗位合格证的发证机关。

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窨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小城市;符合国情、勤俭建国。

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

它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坚向规划展的总体部署,它应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综合交通系统和河湖绿地系统确定分步实施的目标、途径和发展程序。

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早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供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图,核定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它也是申请工程开工的必备证件。

设计要点通知书,核发设计方案通知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

主要包括:验线,现场检查,竣工验收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

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设规划两类,皆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

或法人资格。

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其中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万无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上则无限制。

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就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批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它是面向全社会的招标。

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

商来确定承包人(实质:直接发包)——已废止。

:公告与投标邀请书;选择承包人的范围不同:面向社会与事先已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开的程度不同:全面与局部;时间和费用不同:多与少。

组成,但它在投标时是作为一个立的投标人出现的,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联合体的资格: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在拟承包工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3)、投标人的意思自治:投标时,投标人是否与他人组成联合体,与谁组成联合体,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相应。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进度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必须对之作出相应,不得遗漏、回避,更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提出附带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流标”)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当众宣读、记录备查:所进行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在二人以上并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家应当满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条件。

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发出的要约,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作出的承诺。

一般情况况下,都是承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即是一般合同中承诺生效的“收信主义”。

但是,《招标通知书》中对承诺的生效采用了”发信主义”,即作出承诺时即生效。

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报告。

评价建军设场地的性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伯的活动。

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质、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可分为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三类;按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执行效力,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规及相关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或测试验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条文规定严谨明确,文句简练,不得模棱两可;注意与先行标准的协调;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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