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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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读书笔记

《教育法》读书笔记

《教育法》读书笔记简介《教育法》是中国教育法的重要法规之一,该法规对于教育领域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教育法》进行全面的阐述和分析,以期提供给读者一个更加详尽的了解。

第一章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该章节主要介绍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其中包括平等发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等原则。

教育应当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教育的义务和权力本章重点介绍了国家、家庭和个人在教育中的义务和权力。

国家有责任保障教育的发展,家庭应当尽力为子女提供教育条件,个人则应当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第三章教育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教育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是教育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章节主要包括了教育机构的设立程序、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教育质量和教育评估教育质量的提高是整个教育体系建设的核心目标。

本章讨论了教育质量评估的方法和标准,以及如何通过评估来持续改进教育质量。

第五章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教育公平是一个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该章节介绍了如何通过优化和均等化教育资源来实现教育的公平和优质。

第六章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

本章阐述了学校管理的原则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

第七章学生权益保护和特殊教育保护学生权益是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该章节介绍了学生权益的保护措施和特殊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

第八章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补充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讨论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

第九章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教育改革和创新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

该章节探讨了教育改革的方向和主要措施,以及如何促进教育的创新发展。

第十章监督和责任追究教育监督和责任追究是确保教育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章介绍了教育监督的机制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以保障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它规定了中国公民的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政府的责任。

以下是我对义务教育法的读书笔记:
1. 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要求教育部门为每个学生提供九年的基础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育。

2. 政府的责任: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

政府应当保证学校的建设和师资力量,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制定教育规划和政策,并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3. 扩大教育公平:义务教育法倡导提供均等、普惠和公平的教育机会,禁止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解决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贫富差距等问题,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4. 学生权益保护:义务教育法强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当提供安全、卫生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禁止体罚和虐待学生。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歧视或者责骂学生。

5. 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义务教育法还强调了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家长应当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对孩子的教育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监督。

社会应当积极支持义务教育事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机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保障中国公民接受良好教育的重要法律法规。

它明确了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责任,旨在提供均等、普惠和公平的教育机会,保护学生的权益。

这部法律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读书笔记-----林明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全体教师有必要了解与学习的法律之一。

它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统一性是指从培养目标到课程、教材、教学、经费、建设、硬件应坚持统一的标准。

义务性是指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益性又称免费性。

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分为八章来叙述,分别为:总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同时《义务教育法》实现了九大突破: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2.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3.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4.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5.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6.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7.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8.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9.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法律体现“以‘学生’为本”;使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政府应当保障教师待遇。

教育法学习笔记

教育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1.《教育法》立法依据、性质、目标、教育方针立法依据:宪法规定教育的性质: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故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

规定的教育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二个必须”和“一个培养目标”,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接班人”这是我国第一次的立法形式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三大原则:第一,重视德育教育的原则。

《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法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二,借鉴与继承的原则。

第七条规定:“教育有的继承和宏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观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吸收有创造的学习。

第三,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国家制教育与宗教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教育制度的活动”。

公共利益:说明①我国教育是人民教育,发展教育业是全社会的共同性。

②办学全体都应具有公共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③教育事业应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社会,人民公共利益负责,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与宗教分离:指在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中是不允许宗教团体和个人办学进行宗教教育,更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二是教师不得强迫学生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也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学生。

3.教育法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第一,学制制度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相互关系的综合体。

《教育法》关于我国学制的规定有如下内容:一是明确规定了学校教育类型即国家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种类型的教育。

学习教师法读书笔记(共4篇)(精简篇)

学习教师法读书笔记(共4篇)(精简篇)

学习教师法读书笔记(共4篇)学习教师法读书笔记(共4篇)篇一:教师法读书笔记《教师法》读书笔记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讲台上战斗了十八年,在下店小学工作了 17 年。

在这样长的时间里,我经历了教师惭惭“吃香”的过程。

也经历教师逐惭走向规范化的过程,而这些转化都是《教师法》起的作用,这几天我再次细读了它,便将重`点内容记录于下:一、《教师法》对教师的定义规定是怎样的?《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 根据这一定义,我认为我们每个教师都应但认识到自己辛勤劳动的价值和伟大的社会意义,努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增强对自己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享有六项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我对这六项权利的体会是,共产党和祖国要我们,抬举我们,给我们光荣的事业,神圣的地位。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工作呢?三、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要履行的六项业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仍,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通用17篇)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通用17篇)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通用17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1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二、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

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

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

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三、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

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教育法读书笔记

教育法读书笔记

教育法读书笔记百度搜藏QQ书签收藏本文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

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

最新关于教育法规读书笔记

最新关于教育法规读书笔记

最新教育法规读书笔记最新关于教育法规读书笔记为了增强教育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我研读了《教育法制基础》。

以前模糊不清的一些问题得以明朗,以前不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识得以理解,受益非浅。

依法治教是合法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然后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

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由国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

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以此为依据,不能与之相违背,否则便不合法。

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学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为实现学校的宗旨提供保障,是做好学校工作的基础。

依法治教是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益的需要。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是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之上,以一定的教育法律体系为基础,依据法律来加强对教育事业的管理和规范,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过程和手段。

依法治教作为一种手段,是指它与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一样,是加强教育行政、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及其他教育行为的有效手段,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

依法治教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作为基层领导应加强学校章程和校内规章制度的建设。

有法必依,要增强人们的教育法律意识,要遵守教育法规的基本原则,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要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要坚决执行教育法中的禁止性规定。

执法必严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的执法活动都应坚持统一而一惯的.执法尺度,要贯彻到日常的行政活动、学校管理活动中去。

违法必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执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教育法是一种教育行为规范,就是用来约束、规定和保障人们在教育活动中或参与教育活动时实施社会公认和许可的行为的规则,表现为约定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可以做哪些事情、必须做哪些事情和禁止做哪些事情。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性,体现了国家的教育意志。

教育法读书笔记-精选范文

教育法读书笔记-精选范文

教育法读书笔记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

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

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

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

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

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我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教师读书笔记《教育法》、

教师读书笔记《教育法》、

教师读书笔记在开展师德师风的学习活动中,我更深深的感到,一个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会对受教育者产生多么大的春雨润无声式的影响,甚至可以使他们终身都感到受益匪浅。

长期以来,我所形成的座右铭是: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要自觉坚持用“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这两条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自从选择了这个职业,在政治思想方面,能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献身精神,”把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看成最高美德,时时激励我,要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服从领导,不打折扣,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用“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做家长认可,学生喜欢,学校放心的“三满意”教师。

在平时我经常进行自我反省,时时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查找不足,努力营造一个好老师的形象。

到底怎样做才能塑造一个好老师的形象,让学生喜欢上你呢?我认为教师专业水平的高低是学生喜欢的标志之一。

一个优秀的教师,必须有四大支柱,有丰厚的文化底蕴支撑起教师的人性,高超的教育智慧支撑起教师的灵性,宏阔的课程视野支撑起教师的活性,远大的职业境界支撑起教师的诗性。

是啊,一个没有丰厚的文化底蕴的教师,根本不可能给学生的生命铺上一层温暖的、纯净的底色。

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

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了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

因此,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

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

教育法律法规读书笔记教育法律法规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教育秩序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深感其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要性。

在众多的教育法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无疑是具有基石地位的一部法律。

它明确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原则,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这一规定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同时,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一原则为我们的教育目标提供了清晰的指引,让我们明白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对人的全面培养。

《义务教育法》则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的特点。

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这一规定旨在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

同时,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为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权利。

同时,教师也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等义务。

这部法律让教师们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也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则着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教育法》笔记

《教育法》笔记

《教育法》选择(2′×10=20);解释(3×5′=15);简答(7′×5=35);讨论(15×1=15);案例(15×1=15)依法治国:我国的基本国策。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的关系:①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教②依法治教促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教的目的是实现教育法制化。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物,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

要求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救济有道。

广义的教育法是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仅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广义的教育法有下列基本含义:(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法律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和;(2)教育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指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3)教育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4)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背)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效力来源。

法的形式: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管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

教育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包括5种: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教育行为法,教育行政法。

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教育法得顺利运行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定额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教育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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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读书笔记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法读书笔记,欢迎借鉴,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教育法读书笔记【1】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新义务教育法于XX年9月1日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读书笔记之欧阳科创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读书笔记之欧阳科创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读书笔记-----林明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

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全体教师有必要了解与学习的法律之一。

它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统一性是指从培养目标到课程、教材、教学、经费、建设、硬件应坚持统一的标准。

义务性是指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益性又称免费性。

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分为八章来叙述,分别为:总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同时《义务教育法》实现了九大突破:1.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2.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3.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4.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5.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6.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7.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8.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9.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法律体现“以‘学生’为本”;使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政府应当保障教师待遇。

教育法读书笔记(精选15篇)

教育法读书笔记(精选15篇)

教育法读书笔记教育法读书笔记(精选15篇)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

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育法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育法读书笔记篇1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

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

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

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教育法读书笔记篇2为了增强教育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我研读了《教育法制基础》。

以前模糊不清的一些问题得以明朗,以前不了解的一些法律知识得以理解,受益匪浅。

教育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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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意识到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我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教师的天职是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的原则来教书育人,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因此,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研究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应该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
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我们需要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教育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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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读书笔记教育法读书笔记百度搜藏 QQ书签收藏本文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学习《教师法》读书笔记吴家谟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阅读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阅读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阅读笔记《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3.【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4.【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5.【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6.【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1.【第二十条】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2.【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1.【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1.【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五章:受教育者》1.【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第六章:教育与社会》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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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读书笔记百度搜藏 QQ书签收藏本文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新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

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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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读书笔记Educational law reading no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教育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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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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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新义务教育法于XX年9月1日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
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
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
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

这种实效
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

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

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
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

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

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我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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