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安全保卫管理条例
202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02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023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一、管理人员职责: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
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
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
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
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
菜市场安全保卫制度
菜市场安全保卫制度
菜市场的安全保卫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菜市场管理人员、商贩、清洁工等不同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采取有效的人员进出登记和身份验证措施,确保只有合法人员才能进入菜市场。
2. 门禁管理:安装有效的门禁设备,如门禁闸机、高清监控摄像头等。
严格控制进出口,对进出菜市场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盘查。
3. 视频监控:在菜市场的主要区域和通道设置摄像头,并24小时进行监控录像。
监控系统需要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存储录像资料一般保存至少30天以上。
4. 消防安全:确保菜市场内外及周边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加强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疏散、安全事故等多种情况的处理措施。
并进行定期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巡逻和防控:加强对菜市场内外周边环境的巡逻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在必要时增加安保人员的巡逻频次,加强对重要区域的重点防控。
7. 教育宣传和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商贩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防范、人身安全、防盗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8. 安全设施和标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标识等,确保菜市场内部环境的安全。
同时制作和张贴相关安全标识,提醒商贩和顾客遵守安全规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菜市场安全保卫制度,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菜市场的特点和规模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门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门店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九条门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保存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
第十条门店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门店应索取并保存食品进货凭证,包括发票、检验报告等,以证明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二条门店应对进口食品进行海关检疫证明、通关单等文件的查验和保存。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三条门店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施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门店应对食品运输工具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六条门店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卫生。
第十八条门店应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注意食品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食品新鲜、合格。
第十九条门店应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有害食品,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控制第二十条门店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二篇)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实施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
2.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必须获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证明其有资格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控制食品原料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5. 食品存储和运输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存储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6. 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厂房卫生、工艺流程控制、设备维护等,确保食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7. 食品检验和检测: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的检验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确保食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8. 食品销售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销售环节进行管理,包括食品标识、食品包装、食品贮存条件等,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9.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0. 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一些规章制度,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二)以下是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范本:1. 食品安全目标和宗旨:- 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环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督导,确保食品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生产过程的规范和标准;- 采购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 检测和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风险;- 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整改。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安全保卫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环境的平安和谐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
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定人定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或报告。
二、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查询和登记,有效制止买卖、收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大楼影响上班秩序。
三、协助做好有关上访人员的说服和引导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大楼工作秩序。
四、落实内部防范措施。
值班人员在上下班前后要及时开、关好大小门,每天下班后巡查大楼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关闭,发现未关闭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
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五、门卫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局内的监控系统的应用,熟悉监控器材的性能并能灵活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
六、严格机关大院管理。
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七、加强电梯和消防楼道管理。
上班时间电梯和消防楼道保持打开,下班后或休息日关闭消防楼道。
八、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财务室、档案室、电梯设备、消防设施、中心机房、票据房、消防水泵、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九、发现偷盗等违法分子,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十、认真做好局内报刊、杂志、信函、包裹、材料等物品的签收、分发和及时送达要件、急件。
十一、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进入大厅或办公场所玩电脑,不得在值班室玩牌娱乐,搞好值班室和值班岗位的环境卫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工作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场所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食堂、餐厅等食品加工、销售和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五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优质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七条采购验收时,应当核对食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标签标识等信息,确保食品质量。
第八条采购的肉类、水产等生食食品应当具备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保管第九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冷藏食品应当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储存,冷冻食品应当在规定的温度以下储存。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容器应当清洁、完好,不得使用破损、变形、异味等容器。
第十二条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分开使用,不得交叉使用。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温度、火候、时间等控制,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第五章食品供应与服务第十七条食品供应应当及时、新鲜、安全,保证员工饮食需求。
第十八条食品容器、餐具应当清洁、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餐饮服务人员应当具备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
第二十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加工、供应区域,避免与其他功能区域交叉污染。
饮料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饮料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饮料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饮料厂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饮料厂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饮料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饮料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六条饮料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第七条饮料厂应当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验收第八条饮料厂应当建立原料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选择合格的原料供应商。
第九条饮料厂应当要求原料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相关证件,对原料进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不得使用。
第十条饮料厂应当建立原料进货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十一条饮料厂应当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饮料厂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饮料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影响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饮料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出厂。
第五章产品包装与标识第十五条饮料厂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饮料厂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等信息。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记录食品来源:食品经销商应当记录每批食品的来源地和供应商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严格质量检验: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程序,对每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正确储存食品:食品经销商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和温度,避免食品腐败或变质。
4.定期清洁消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严格追溯管理: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管理制度,能够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
6.整改风险隐患: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7.培训员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8.合理标识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必要的产品信息和警示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9.配送运输安全:食品经销商应当确保食品配送运输过程安全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破坏。
10.备案备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备案,留存生产、销售等必要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食堂安全保卫制度(精选4篇)
食堂安全保卫制度(精选4篇)食堂安全制度篇一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食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食堂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餐馆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馆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馆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餐馆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餐馆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馆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监督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八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评价。
第九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餐馆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处理。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和制作第十二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管。
第十三条餐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馆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第十五条餐馆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制作过程的控制,保证食品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章食品安全服务和供应第十六条餐馆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服务制度,明确食品服务操作规程,加强对食品服务过程的监管。
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餐厅、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当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采购记录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提供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储存条件,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加工制作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销售服务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销售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销售服务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加强食品销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追溯等要求。
企业食品安全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条件,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三)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四)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五)组织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改;(六)组织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七)组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八)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沟通;(九)完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工作。
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食品安全目标和任务;(二)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职责;(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五)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改;(六)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报告;(七)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八)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九)其他相关内容。
第六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八条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改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报告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分析。
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14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治安保卫重点第三章治安保卫措施第四章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内容,支持、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对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治安保卫重点第七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时政类报社、重点新闻网站等重要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发射传输台;(二)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渡口、跨江大桥、越江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运营单位,地铁、轻轨、公交、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企业;(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储存单位;(四)通信运营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单位,大型数据中心运营单位;(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运营单位,水、电、油、气、热力等生产、输送、供应企业;(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八)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美术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九)研制、生产、实验、销售、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单位,实验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单位;(十一)大型生产性工业企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药品等生产、加工企业;(十二)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对国家或者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单位。
食品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及其他区域的外来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对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3. 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4. 负责外来人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对本部门邀请的外来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公司规定;2. 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公司规章制度培训;3. 对外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公司规定。
第三章外来人员管理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由安全保卫部进行身份核实;2. 持有公司邀请函或相关证明材料;3. 经安全保卫部登记后,领取访客证;4.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生产区;2. 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3. 不得触摸、操作生产设备;4. 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第七条外来人员参观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在公司人员的陪同下参观;2. 不得随意触摸、拿取公司物品;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八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1.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食品安全知识;3. 应急疏散知识;4. 事故预防知识。
第五章罚则第九条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其改正;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记过处理;3. 解除邀请:对严重违规行为,如威胁公司安全、泄露商业秘密等,解除其邀请资格;4. 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条例
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单位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单位出入口的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
第九条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责任人,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食堂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和加工过程的卫生。
第十二条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时,应当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如消防安全培训、用电安全培训等。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当记录在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七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应当有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
食品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厂内扰乱治安,进行盗窃或其他破坏行为,
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通知办公室。
夜间门岗要保持没半小时巡逻一次,由情况立刻采取措施制止,同时报告领导,严重的报警。
二、企业内部加强车间、库房、宿舍、食堂管理监控。
1、各部门注
意抓好对火、电、水等方面日常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定期检查。
2、夜间门岗值班人员要对以上方面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查看,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3、关注职工动态,防治和尽快阻止暴力事件及恶性破坏事件的发生。
三、出现自身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马上报告公司领导,特别严重的要
迅速报警。
公司食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食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食品安全,保障员工和客户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食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食品相关的工作和活动,并对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食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食品投诉处理、食品安全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保卫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食品安全保卫管理部门由经理一人,副经理若干人组成,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公司内部食品安全规程、标准和操作程序的制定和修订;3.协调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配合和支持;4.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核;5.向公司高层报告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6.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食品安全保卫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并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食品安全保卫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共享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第三章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与其合作的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和监督,确保其食品安全合规性。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食品原料和成品的标识和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品质和安全可溯源。
第十条公司应保持食品生产、加工设施的清洁和良好的卫生状况,制定相应的清洁和消毒计划,并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样品的留存和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十二条公司应落实员工健康检查制度,定期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2024年菜市场安全保卫制度(三篇)
2024年菜市场安全保卫制度1、菜市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场管理人员负责,要制定处置____的应急预案。
日常保卫工作由市场负责人和市场管理人员要负责____执行,其他经营人员和保卫人员共同参与。
2、管理人员要熟知本市场人员和相关摊位经营者的通讯号码,并会报警。
熟悉市场重点部位的位置及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3、日间市场管理人员要经常性的进行巡视,做到旁站式管理,保洁人员在做保洁工作的同时,要特别留意市场内的特殊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向市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
4、夜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市场内重点部位巡视,做好市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排查工作,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并做相应处理。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内不得喝酒、玩牌、睡觉、会客;不得撤离职守(空岗);不得干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严格关、开门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随便开市场大门。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6、市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事故认定追究制。
因个人原因(失职、渎职和违规操作等)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按市场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市场负责人要经常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8、市场负责人要经常性的对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事件能力。
2024年菜市场安全保卫制度(二)菜市场一直是人们日常蔬菜和生活用品的重要购物场所之一。
然而,由于菜市场人流量大、交易频繁,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风险。
为了保障菜市场的安全,保护商户和消费者的权益,2024年,应建立健全菜市场的安全保卫制度。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加强物理安全设施首先,需要加强菜市场的物理安全设施。
菜市场应设有门禁系统,要求摩托车和电瓶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进出车辆要进行登记。
此外,应增加监控设备,监控摄像头的数量和布局要科学合理,能够有效监控菜市场的各个角落。
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餐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餐饮公司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公司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
第三条餐饮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餐饮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餐饮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六条餐饮公司应当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七条餐饮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
第八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稳定的原则,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内容。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第十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防污染的场所;(二)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域存放,生食与熟食、食品与非食品应当分开存放,不得混放;(三)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应当符合产品标签标注的要求;(四)食品储存容器和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容器和工具;(五)食品储存应当建立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食品原料应当洗净、消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交叉使用;(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禁止吸烟、饮酒等行为;(五)食品加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公司食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目的:防范食品在原料、环境、仓储、加工等环节产生危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因素, 确保食品在可控的条件下安全的生产、运输及销售。
二、范围:适用于原材料供应商、公司所有部门人员、客户、销售商及外来人员(来访者、承包商)。
三、定义:食品安全指通过采取系列可控手段, 保证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过程、运输过程、分销商等都处于能够监控的安全状态下, 最大限度的保证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四、职责1.公司食品安全专员由总经理授权;由品控经理担任;常务副总为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总负责人。
2.食品安全专员至少每年应组织各相关部门主管和分公司经理、餐厅主任对公司主要原材料和包装材料、员工、餐厅设施、生产加工过程、电脑系统、菜品、运输等环节进行安全评估及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通报及采取纠正行动;3.食品安全员有责任对各相关人员进行关于食品安全的培训。
五、管理程序 :(一)食品安全保卫的管理:1.负责人: 常务副总为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总负责人。
2.由常务副总任命食品安全管理专员。
3.公司成立以常务副总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附表一)。
正常情况下采取每月定期的工作沟通会议。
4.食品安全管理日常管理部门: 行政人事部、生产部、市场部、品控部、采供部5.政府安全部门(含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等)的联系电话(附表二), 具体联系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6.本公司已制定有详细的产品回收程序。
当有需要时, 可立即启动执行。
(二)设施的管理:1.所有设备, 特别是供电设施都由专人操作和专人管理2.仓库(包含原料库、化学品库等), 已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库房管理原则。
钥匙专人专管。
3.餐厅有严格的安保管理制度, 确保餐厅设施的安全。
4.餐厅关键区域执行上锁管理, 非授权员工不得进入非授权区域。
5.餐厅所有设施均需纳入《设备定保计划》, 定期进行维护。
生产部、品控部、仓库要对各自所辖区域的设施、材料、设备、监控装置等进行日常监控, 发现异常, 及时申请维修或更换, 仓库保管关注生产线化学品的使用情况, 及时采购, 保证在安全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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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安全保卫管理条例为了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生产的顺利进行,预防犯罪和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一)安保工作任务一:公司的安全保卫管理条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预防火灾和事故的发生,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二:厂内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各级主管责任制,依靠群众,以预防为主,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
三:实行奖惩,奖罚严明,充分调动员工对治安、安全管理的积极主动性。
四: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在公司内实行公司、部、车间分级管理,各级有一名领导负责分级安保管理工作。
五:严密布置防范措施:把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公司主管经理的职责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治安、安全管理的法规和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七: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责成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
九: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防火、防盗、治安工作发现的漏洞及时处理,限期整改,在每个法定假日前进行以安全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大检查。
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进行调查、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
十一:对模范执行安全保卫制度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予以批评、惩处。
(三)车间、部领导的职责十二:对上级有关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的规章制度负责具体实施,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三:经常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对本部门违反规章制度和违法行为的员工做好帮教工作。
十四:在公司进行的安全活动中,负责检查本部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奖罚意见。
十五:组织本部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立即采取保证安全的临时措施,同时报告上级领导给予解决。
十六: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调查。
(四)保安部的职责十七: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和公安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工作方案,在主管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十八:在主管领导下,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教育,对全厂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治安防范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十九: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组织并监督安全保卫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逻,负责全公司安全保卫等各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协助主管对各项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有关部门迅速整改。
二十:对各单位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按分工管理和有关权限的规定执行,以公安机关的裁决进行处理。
二十一: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救,并查明性质妥善处理,对于破坏性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和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安全防范、人人有责二十二:厂内员工下班前要妥善处理好当班工作,尽职尽责、不留隐患,关好门窗,锁好门、保险柜、卷柜和工具箱,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丢失或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对配电室、深水井、污水泵房、锅炉房、制冷机室等重要场所的门,要做到人走锁门,如发现一次没上锁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第二次100元罚款,第三次调离岗位或除名。
二十三:凡本公司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安全的义务,发现事故及时报警和抢救,发现坏人破坏应勇于斗争。
对安全、保卫人员的调查应真实的反映情况,积极出证。
(六)门卫制度二十四:门卫是保安部重要的工作部位,坚守工作岗位是每个安保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对于安保人员违纪违规要严肃处理,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发现二次按奖惩条例给予警告处分,迟到一次给予20元处罚,迟到二次给予50元处罚,迟到三次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三天予以除名。
二十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离岗时大门必须关严,以免发生意外。
物品器材出厂一律检查出门证,必须货证相符,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下班后货物一律不准出厂,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
二十六:员工外借公物,出门时由总经理批准证明,无票、无证不准放行,如私自放行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给予当班门卫100元罚款。
二十七:进厂车辆除购肉车辆以外一律请示行政管理部后方可进厂,进出厂车辆必须认真登记,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问题解决后方可放行。
二十八:对进出厂的上级和公司领导车辆要敬礼,对外来公司办事人员热情接待,礼貌待人,积极引导。
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打闹和闲谈,员工上下班打卡时要认真监督,外来信函、报刊应马上交送行政管理部前台。
二十九:门卫有权严格检查员工进出厂携带物品,员工应主动打开携带包裹请门卫检查,购买货物要达到票物相符,方可放行。
三十:工作期间本厂员工,无批准出厂假条一律不准放行,如私自放行,经查出给予门卫人员50元罚款,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七)巡逻检查三十一:巡逻、检查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迟到早退三次扣发一天工资。
当班期间,不准睡觉、下棋、打牌、会客、娱乐、喝酒,违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并予以调岗或除名。
三十二:勤巡视、勤检查,做好当班纪录,各门间要经常沟通情况。
三十三:巡逻、检查人员当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或滞留,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及时上报在位主管,同时上报公安机关。
三十四:要害部位应重点查看,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八)宿舍管理制度四十二:宿舍要建立管理组织,固定专人管理,制定公约,共同遵守。
四十三: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特殊情况必须留厂的,报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住宿。
四十四: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宿舍的一切备品。
四十五:住宿人员离舍锁门,如发现一次没有锁门给予当事人10元罚款。
因此丢失钱物者,自行负责。
四十六: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宿舍的一切物品。
四十七:严禁男女混住,起哄闹事,打架斗殴。
(十一)保密制度四十八:文秘人员和全体办公人员,要严守公司机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传播小道消息。
四十九: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公司机密,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保密事项,不在无关场合谈论机密。
五十:员工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机密文件,不准将文件借给无关人员或向外人谈论公司的任何经营情况。
五十一:违反者要按奖惩制度予以处理,并处罚款。
五十二:主管办公会议讨论的未决事项,严禁私下传播,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传播人负完全责任,后果严重的撤销其职务,并按奖惩条例的条款给予处理。
(十二)自行车管理制度五十三:员工进厂后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违者罚款10元。
五十四: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准进入室内。
五十五: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要摆放整齐,保持车棚内的清洁。
五十六: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必须上锁,无锁自行车限期上锁,无锁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丢失自行负责。
(十三)防火管理制度五十七:严格执行企业消防的各项要求和各工种防火守则,对本单位员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建立健全防火制度。
五十八:屠宰、剔骨车间、配电室、物资仓库、成品库、锅炉房、制冷机房、食堂、宿舍等地均属重点防火部位,应设防火标志和干粉灭火器,并确定责任人。
五十九:重点防火部位,要有领导负责的防火组织,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六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每次检查要有记录。
六十一:全厂员工不准在室外离易燃、易爆物较近处吸烟弄火,违者罚款100元。
六十二:对发放的消防器材要妥善管理,严格使用、保养,非火警任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动用,发生火情使用时,要及时报告及时增补。
六十三:对发放的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经检查有损坏要负责赔偿。
六十四:发现火情,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报警,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处理善后。
六十五:在危险区明火作业要有主管经理批准,现场要有保卫人员方可进行作业,完成后指定专人灭火和检查。
(十四)奖惩六十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内部治安秩序井然,全年无事故,无案件的部门、车间、班组要给予奖励。
六十七:模范遵守安全保卫制度,勇于纠正违章者给予奖励。
六十八:抓获现行犯罪分子,为侦察、破案积极提供线索和证据,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六十九:努力预防各种事故、案件发生,发生案件及时处理,奋力抢救公司财产,英勇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者给予奖励。
七十: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为改进安保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七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态度、悔改表现程度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1、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发生案件,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责任者。
2、不顾安全违章作业,擅离工作岗位或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责任者。
3、对不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哄闹事,酒后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者。
4、故意隐瞒事故,案件或有意回避责任,伪造证据,谎报事故案件、徇私舞弊者。
5、贪生怕死,见死不救,知情不报,包庇犯罪分子者。
6、员工上下班必须从大门出入,严禁翻越公司围栏,发现违反规定者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7、利用工作之便拿摸偷盗,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物值的200%给予罚款,两次以上给予除名,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机关,如保安不制止私自放行,当班保安按当事人罚款额的200%给予处罚。
8、值班巡逻、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巡逻,对发生的问题不及时报告者罚款50元。
七十二:各种罚款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由财务扣除,并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