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及问题商品处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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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编制 / 修订采购部

文件编号营运制度 -0001审核董静

发布日期2017 年 9 月 7 日批准胡展梅

版本第 1 版是否受控是发布综合管理部适用范围全公司分发号控制执行部门综合管理部

临期商品处理管理规定

商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当今商业竞争中的一个主要部分,但一直以来各购物广场质量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为了加强对临近过期商品的管理,杜绝过期商品的存在,维护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声誉,特做如下规定:

1.0各品类商品按以下日期进行验收

品类保质期验收日期备注

天数≤ 3第一天早上送货验收

3< 天数≤ 7前 2 天送货验收

7< 天数≤ 15前 3 天送货验收

15< 天数≤ 30前 5天送货验收

食品、1 个月 <天数≤ 3

前 7天送货验收个月

鲜食类畅销品

3 个月 <天数≤ 6

前 15 天送货验收除外

个月

6 个月 <天数≤

前 1个月送货验收

12 个月

12 个月 <天数前 3个月送货验收

非食品所有

前 1/2 保质期内且在生产日期后一年内送货

验收

1.1有效期为一天的,当天未售完的须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2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一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3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七天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4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半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5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三个月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6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截止保质期前两个月停止销售并撤架清退。

1.7公司责令处理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各分店必须按要求及时清理。

1.8 临期商品清理

1.8.1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

1.8.1.1临期商品由各门店店长统计并提报给采购部;统计和申报责任人为各门店店长。

1.8.1.2临期商品清理申报时间,商品临期前 35 天提报;采购中心需将处理方案在商品临期前30 天反馈给门店店长,同时抄送给运营中心。如果处理效果较差(时间过半,销售数量没有过半)可申报二次处

理(注:此条要求的使用范围,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商品)。

1.8.1.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按退货操作。

1.8.2不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

1.8.

2.1操作流程与可退货临期商品清理相同。

1.8.

2.2保质期为 6 个月以下(含 6 个月)、三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

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六个月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三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下(含两年)、

一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五个月进行清理申报;保质期为两年以上的,在保质期前八个月进行清理申报,

采购部在收到分店提报日起五天内必须将处理方案反馈给门店店长。

1.8.

2.3所有临期商品原则上要在处理期全部清理完毕,如有少量剩余(剩余数量少于申请数量的20%),按报损操作。

1.8.3临期商品清理注意事项

1.8.3.1退货处理,门店店长需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临期商品清理归位,并及时向采购反馈清退

进度。

1.8.3.2降价(买赠)清仓,必须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并明确标示出“清仓处理”等字样,此类促

销不允许出现在排面上。

1.8.3.3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采购总监审批后下发门店。如需负毛利操作必须先向总经理申请;审批后执行。

2.0监督机制

2.1如在卖场货架上出现超过临期的商品时,部门第一责任人将按售价全额买单,运营中心不定期负责检

查处理。

2.2门店在申报临期商品明细时,如出现迟报或漏报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

2.2.1采购接到门店提报的临期商品处理明细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可操作性方案的,由采购相关

责任人承担此批临期商品的全部金额。

2.2.2门店接到处理方案没有按要求操作导致临期商品无法在有效陈列期内清理完毕的,由部门第一责

任人按进价全额买单。

如门店经过二次申报处理后,仍有较大量临期商品无法处理完时,将追究相关采购人员的责任。(标

准:剩余商品数量超过申请数量30%,责任承担金额为剩余商品金额的50%,其余报损)

注:“商品有效陈列期”即商品从进场陈列到临期撤架日这一段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如果各门店

不积极对商品组织售卖,或者商品不上架销售等因门店原因致使商品临期,由店长全额买单。

临期商品统计表

日期:年月日

部门条码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期备注

经手人:部门主管:店长:

有问题商品处理、报废程序

1.0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有问题商品,正确分析有问题商品出现的主要原因,及时处理有问题商品,保持超市库

存的有效性、合理性,防止有问题商品上架销售,减少有问题商品所带来的损失,维护超市的良好形象,

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超市所有门店有问题商品(包含但不限于顾客退货、残次、滞销品等)处理的全过程。

3.0术语

3.1有问题商品:是一个相对于正常流转销售商品的概念,泛指因各种原因而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包

括滞销商品、临界保质期商品、残损变质过期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以及媒体发布的质疑商品。

3.2滞销商品:超市规定销售不佳、周转慢(生鲜部30 天,食品部 50 天,家百部 80 天)或当季销售未完具有一定剩余库存量的季节性商品为滞销商品。

3.3临界保质期商品:距保质期到期日小于1/6 期限的商品称为临界保质期商品。

3.4残损、变质、过期商品:指在销售或储运过程中已经损坏、已经超过保质期限的商品或虽未超保质

期但已经发生霉变不能再继续正常销售的商品。(包括来货整包装内的残次商品)。

3.5质量不合格商品:符合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

3.5.1不符合花阳田超市有关商品质量控制标准规定的。

3.5.2被当地政府机构(技术监督局)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

3.5.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检不合格,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共新闻媒体上披露检验不合格信

息的。

3.5.4同种商品在 30 天内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三次以上(含三次)退货的。

3.6质疑商品:指媒体发布的怀疑商品有质量问题但未经质检部门检验确定是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商

品。

3.7库存有效率:除去有问题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的库存金额占库存总金额的比率。

4.0职责

4.1超市总经理

负责对本程序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门店的实施、对超出门店权限之外的有问题商品处理方案进行审

批。

4.2门店店长

负责对门店范围内有问题商品处理方案的审核批准,监督检查处理方案的实施过程,并对超市商品库存的有效率进行检查。

4.3财务部

负责各类有问题商品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调整。

4.4采购人员

负责滞销商品品种滞销原因的分析及淘汰,协调有问题商品的进一步处理(退货或出清)。

4.5卖场理货人员

负责发现残损变质商品、临界保质期商品、超保质期商品并向卖场课长提报品种数量及原因,并按批

复意见对有问题商品进行处理。

5.0内容

5.1滞销商品

5.1.1滞销商品的发现

5.1.1.1采购员每月按单品销量、商品的陈列面积、商品毛利贡献率等指标对商品分品类进行排名,在

每个品类中排名后1/10 的以及排名后2/10 、但排名连续下滑幅度较大的单品可以判定为滞销商品(新品

除外)。

5.1.1.2季节性和流行性的商品,在季节和流行即将结束时,由采购员按市场动态及季节性因素根据

经验预测判定是否为滞销商品,如即将过季商品。

5.1.1.3卖场理货人员根据上货频率和顾客反映,每月一次反馈销售不佳的商品品种。

5.1.1.4采购员对商品周转速度进行统计分析,全年商品周转不足 4 次(即三个月以上未周转一次)

的商品可以判定为滞销品。

5.1.2商品滞销的原因分析

采购人员及门店店长一起对发现的滞销商品品种的滞销原因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滞销原因有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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