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劳动合同法再入门第9章解惑

合集下载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释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释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释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劳务派遣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济实体服务期限届满;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约定具体服务期限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

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合理确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在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根据工作性质、需求变化、劳动者个人意愿等因素进行合理考量。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旦双方订立了具体的期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有权按照约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提供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也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此外,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

用人单位应当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者也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期限,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持续性。

另外,劳动合同的期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在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应当遵循书面协商、合法合理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除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PPT(第八章、第九章)

劳动合同法PPT(第八章、第九章)

第九章 劳动合同监督检查

第一节 劳动监察概述 第二节 劳动监察的内容
第十章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 责任
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其他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劳动合同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二、我国劳动争议的分类 三、劳动争议的范围 四、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和原则 五、如何预防劳动争议
第二节 劳动争议的时效与期限

一、劳动争议的时效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期限


第三节 劳动争议证据的保护和运用
一、谁主张谁举证与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二、质证和辩论

第四节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一、劳动争议协商制度 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四、劳动争议诉讼制度

劳动合同法注解版

劳动合同法注解版

劳动合同法注解版劳动合同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关键内容。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具体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适用本法。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相关事项。

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地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信息,并签订书面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并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以一个月为单位,最长不超过三年。

特定情况下,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3.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和提前解除。

自然终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死亡、劳动者到退休年龄等情况。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等。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定。

劳动者有权按时领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随意扣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

第四条劳动报酬的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其中,基本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和支付。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和减少事故伤害的发生。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对工伤进行赔偿和救治。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假第八条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一天、一个月、一个年度内实际工作的时间。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及其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精华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精华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逐条解析【精华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专家点评」: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专家点评」:本条无甚新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任何合同概莫能外。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专家点评」:此条对用人单位影响深远,规章制度需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民主管理发挥到了极限。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专家点评」:此条规定在实践中基本上会流于形式,毫无作用。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与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4.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违约责任等。

6. 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7.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11.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12.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第六章监督检查13.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14.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5. 实施日期: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法第9章..

劳动法第9章..
第二编 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
第九章 集体合同
2018/9/25
1
第一节 集体合同的概念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组织(或职 工代表)代表职工订立的,就企业、事业单位 有关内部劳动关系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具体贯 彻《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特征
2018/9/25 10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 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2018/9/25 11
2018/9/25
22
2018/9/25
7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 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 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2018/9/25 8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 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2018/9/25
13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 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2018/9/25
14

最新劳动合同法完全逐条解读

最新劳动合同法完全逐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完全逐条解读劳动合同法完全逐条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制定目的,也即通常所称的立法目的。

由于《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规定得不明确,在实践中导致有一些条款难以操作,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消除操作上的困局,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解读】:为了促进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除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与"消极评价",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等组织应当将劳动合同法的正面宣传视为己任。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解读】: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遍布,实践中律师、会计师与其执业机构关系一直不明不白,各地各法院也对此处理不一,本条对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做了延伸解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解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2)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合同中的甲方(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详解

劳动合同法详解

劳动合同法详解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之一,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调整用工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劳动合同法是指规范和管理用工关系、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为劳动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

三、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和要素。

根据法定程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劳动合同还应当包括基本工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

2.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应当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变更。

而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终止合同则是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条件。

4.劳动争议处理对于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解决争议的途径和程序。

当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劳动合同法的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恶意规避法定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以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为基础,双方应当平等协商,确保权益平衡。

4.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劳动保护义务,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读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读

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的,应当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

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解除时需要约定明确的事由。

如果没有约定解除事由,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但用人单位在解除前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以便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务。

这一规定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约定解除事由,以确保在未来合同解除时双方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抱歉,我无法继续完成这个任务。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帮助,请随时告诉我。

我会尽力提供支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解读时间:2014-04-18 10:27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134 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解读【工作年限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条文解读】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中工作年限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各条文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条解读【工作年限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条文解读】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中工作年限的计算的规定。

工作年限(工龄)的计算建国以来,国家为了正确处理职工的工龄问题,以适应工资制度和劳保福利制度的需要,先后颁发了许多文件,这为我们正确计算职工工龄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这些文件中,有四个基本文件: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修正草案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年国秘字第(号命令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的补充通知》;年国务院人事局发出的《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上述四个文件,明确了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基本概念,确立了工龄计算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工龄的基本计算方法,因而成了工龄计算的基本文件,是我们解释工龄计算问题的主要依据。

现行的很多规定都是根据上述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某种具体情况所作的具体规定。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劳动法第九章》课件

《劳动法第九章》课件
3 特殊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法第九章还涉及到特殊劳动合同,如试用期合同、临时工合同等,针对不同 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制定。
员工权利和义务
权利
• 合理工资和福利待遇 • 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 • 合理休息和假期
义务
• 按时履行工作职责 •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 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雇主权利和义务
权利
• 要求员工履行工作职责 • 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
总结和建议
Hale Waihona Puke 总结劳动法第九章是保障雇主和员工权益的重要 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发挥着 关键作用。
建议
为了避免劳动纠纷和合同争议,雇主和员工 应该了解并遵守劳动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员工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份合同规定了工资、工时、休假、保险等关键问题,为劳动关系提供了基 础。
劳动法第九章中的特别规定
1 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法第九章规定了固定期限合同的详细规定,包括合同的订立、终止以及解除的条件。
2 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法还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雇主和员工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能 够稳定而公平地进行。
《劳动法第九章》PPT课 件
欢迎大家来参加《劳动法第九章》PPT课件。在本课程中,我们将深入研究 劳动法第九章的内容,了解劳动合同、特别规定、员工和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以及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请跟上我,一起学习吧!
劳动法第九章概述
劳动法第九章是中国劳动法中的重要部分,包含了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条款和规定。这一章为双方提供了 明确的权利和责任,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义务
• 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 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 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第9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9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得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主体合法: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

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内容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例如,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劳动者身体有害的高强度工种,不得规定劳动者的婚姻、家庭、身体健康等方面的限制。

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平等的地位上自愿协商,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

公平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地位平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彼此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用人单位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劳动者接受不公平的条件。

2. 权利义务对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对等的。

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同时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

三、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基于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协商,达成一致。

平等自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自愿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

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劳动合同。

2. 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可以通过谈判、妥协、让步等方式,解决分歧,形成共同的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内容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内容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内容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内容有哪些呢?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解析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资料,欢迎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解读】本条是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的规定。

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

本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

而是用人单位以此为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行为。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大量查处,执法力度较大,使大多数用人单位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转而采取了一些变相的方法或手段,达到向员工收取抵押金的目的。

如收取服装费、电脑费、住宿费、培训费、集资款(股金)等,变相获取风险抵押金。

甚至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收取高额抵押金后逃之夭夭,造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此外,用人单位还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如暂住证、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等,以达到掌控劳动者的目的。

因此本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对交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退还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另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后全员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予以开除、辞退或者下岗。

劳动合同第九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九条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它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第九条对用人单位的一些禁止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劳动者进行不当的限制和要求。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财产担保或者其他形式的财物。

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个人权益,防止了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对劳动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二款进一步细化了第一款的规定,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部分内容为劳动者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救济途径,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这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这一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让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工作内容和相关条件,从而做出明智的决定。

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知情权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诚信原则的规范。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四款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歧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残疾或者其他身份。

”这一规定体现了劳动法中的平等原则,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残疾或其他身份特征进行歧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九章劳动合同法108问1问题1、如何看待劳动合同法在此时出台的?此时出台新法其背后的意义何在?它与《劳动法》相比改进的地方在何处?【解答】此次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有一个很大的时代背景,就是一方面党和国家领导人从战略的层面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已经酝酿了近十年了,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被列上立法计划。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十多年来,社会上特别是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很多不良现象,比如劳动合同的短期化,造成了单位的技工荒和人员广泛的心态浮躁盲目跳槽以及单位对员工和个人对自身忽视追加投入;试用期的滥用加大了劳动关系的紧张;劳动派遣的滥用加大了同工不同酬以及逃避社会保险责任的现象等等,这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不利于我们综合国力的提高,更不利于我们社会的长远发展。

然而这些现象很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是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所造成的。

此次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应该说相比《劳动法》在“确立劳动关系不再以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制度引导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修改制定必须走民主程序”“招聘录用须履行告知义务”“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等很多方面对现行《劳动法》都有了显著突破。

问题2、劳动合同期满,不管甲方或乙方提出,都要给付赔偿金,这个问题是否也不合理?【解答】这个问题就是期满补偿金的问题。

法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用1本章问题和解答由’2007顶级律师大辩论中国行各个城市现场互动记录、整理而成。

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补偿不是对劳动就业的补偿,而是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引导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度安排。

如果一次签到退休或者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为止,企业不必支付终止经济补偿金。

问题3、很多网友认为劳动合同法会使工会扮演一个更为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国企业工会往往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

你认为透过这一事件国家应当如何完善对工会职能的建设?【解答】事实上国家一直在加强、完善工会的工作,强化工会作为劳动者代言人的作用,据我所知在本次立法过程中,全国总工会以及各级工会对于这一部法律都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透过本法,应该看出期望工会在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集体合同、企业经济性裁员的重大决策等方面都能够有更大的作为。

问题4、关于华为事件,作为人力资源行业的专家,你如何看待年长员工的价值?你觉得有经验的员工是否是公司一笔不可缺少的财富?你认为年长员工给IT企业带来的风险与机遇各是什么?【解答】作为一名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和探索的人员,我深深理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集中体现为核心人才的竞争,而任何单位的核心人才的形成、吸纳和留用都离不开和谐的氛围、稳定的员工关系以及对员工长期稳定的投入。

合同一年一签,劳动者心里不踏实,不会对企业全力奉献;企业人员不稳定也不利于自身发展。

“无固定期限”为劳资双方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劳动环境。

长期在华为工作的老员工队伍,应该说是华为公司最为宝贵的一笔财富,中外任何一个伟大的企业其伟大和成功都不是倚靠哪一两位外来的时间较短的空降兵所力所能及的。

老员工的价值在很多方面尤其是经验的积累上,时间都往往是难以被替代的。

当然,老员工群体也难免有这样那样得不足,比如过早地躺在功劳簿上原地踏步不思进取、知识老化缺乏创新等,但是那些完全可以通过企业文化、培训开发和职业规划等予以更好地处理,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

问题5、很多网友认为华为让员工主动辞职再上岗是逃避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而华为官方称这一举措是为了改变华为集团内部的陋习。

您认为华为公司这一做法的目的何在?这一做法能达到预定目标吗?【解答】华为的做法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众说纷纭,不过不论真实目的何在,至少其中有一点我们可以推测得到,那就是应对法十四条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认为这个做法是达不到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目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之一就是要消除劳动合同短期化、制度引导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一句话说,这一部法律的目的和任务之一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劳动合同形式的主流。

任何从形式上与之相抵触的做法都是徒劳的。

针对法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一经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些所谓专家就出主意说,可以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时,中断若干天或者改为另一个独立法人(可能是同一集团所属分支机构)再签订第二个劳动合同,以此方式来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样的理解是完全错误十分荒谬的。

这样的做法也许在某一段时间某一个地点得以奏效,但只要立法者或者执法者认定为“刻意规避法律责任”“视同续签固定期限”那么就极有可能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至于法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不论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出现过员工辞职还是“重新竞聘上岗”,只要并没有实质性的劳动关系终了,那就仍然符合“连续工作”的概念,满十年自然要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立法机关以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要理解立法本意,千万不要玩弄文字游戏,以钻法律空子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并且再三表明,将会在今后的配套规章中予以明确。

合同一年一签,劳动者心里不踏实,不会对企业全力奉献;企业人员不稳定也不利于自身发展。

因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单位反而还要因此而承担法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样一来,华为的这一做法,单从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角度来讲,不仅起不到规避的作用,反而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而使得劳动者忠诚度归属感大大下降,同时还击可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名为规避风险,实则可能导致“双输”,可谓损人不利己。

问题6、劳动合同法对IT公司造成最大影响的是那一条?为什么?新劳动法的出台对于公司今后的员工的培养、人才的储备以及人员的淘汰等方面都有哪些影响呢?【解答】我认为不论是对于IT公司还是其他公司,劳动合同法的很多规定都影响巨大,很难说哪一条影响最大。

比如劳动关系的确立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关、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支付双倍工资、企业规章必须依法走民主程序、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预定等。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员工培养、绩效管理、薪酬激励等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方面都带来了直接而巨大影响,比如招聘录用过程中的告知义务,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公示告知,员工培训的服务期约定,绩效考核结果显示员工不能够胜任工作如何解雇等,劳动合同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难怪我国劳动法学界的权威彭光华教授称“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时代来临”了。

问题7、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什么新的内涵?或者说突出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哪方面内容?这些内容对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来说意味着什么?比如竞争力、信誉度等等,能否因为这些内容的凸现而有所影响?【解答】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以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规定方面给企业社会责任扩大了内涵。

比如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招聘中的告知义务、劳动合同履行变更中的协商一致、禁止对劳动者收取押金及担保、劳务派遣适用于“三性”岗位等等。

很难说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哪方面内容,因为劳动合同法不是劳动基准法,只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行为的一部法律。

所谓“水涨船高”,国家立法在规范劳动合同行为的方面提高了一些对企业得要求(或者说条件),这些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之“水”促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和条件之“船”相应升高。

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运动的动机是企业利益最大化。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企业与社会双赢”,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在短期来看似乎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操作难度而倍受争议,从长期来看其实正是为了使得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而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形成稳定的核心竞争力。

所以这些内容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就是“迫使”企业不得不对原有的一些粗放型管理(比如收取押金代替管理责任、简单的非好即劣之二分法将员工直接进行优胜劣汰而不是采用管理手段培育开发经营人力资源等)转型,转为精细管理,实现管理的“升级换代”。

在同等条件下,管理及时转型的,自然抢得先机,促进竞争优势和提升品牌美誉度。

问题8、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以及立法的强化,能否使企业社会责任从一个道德标语转变成企业的理性选择?【解答】我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同能不能使得企业社会责任从一个道德标语转变成企业的理性选择没有必然联系。

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理同法律规定不完全一致,企业社会责任能不能成为企业的理性选择主要还是有赖于外部社会力量(而不是国家强制力)的作用,特别是消费者的理性和价值取向能否变得成熟。

应该说,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生硬的跟要不要“替代劳动立法”扯为一谈是一种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缺乏了解的表现,而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过分强调其“贸易保护主义和人权斗争色彩”的观点则是一种“坐井观天”似的愚顽思维、片面认识。

不可否认的是,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国家有关立法以及规定,都会给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增添一些积极的要素,而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更趋丰富丰满。

问题9、现在,劳动合同短期化成为一种趋势,一些企业往往与职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这样,两年后就面临着大量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局面,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解答】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这种短期化趋势都是不可取的,不符合职工、企业乃至国家任何一方的利益。

本次劳动合同法目的之一就是诱导形成劳动关系的长期化稳定化。

对于企业来说,对于自己的员工就要进行一下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管理,对于企业认为表现并无明显不当或者并无明显不符合企业需求、不适应企业发展变化的员工,单次签订就应当签订比较长期的劳动合同,乃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存有疑虑或者潜在风险的员工,以及初次使用尚不深刻了解的员工可以考虑签订短期比如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问题10、如果要使企业在生存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劳动法制还应该作出哪些完善?【解答】从企业角度来说,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无疑是其最主要的目标。

因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出发点必然是(也应该是)更多的利润。

企业通过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从而与消费者建立良好关系,进而得到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