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号文培训课件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
省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豫建建〔2014〕114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14〕11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我厅制定的《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1日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及实施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支持、鼓励、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实施主体,要成立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一)工程开工前,需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图文并茂,应包括结构工程和装饰、安装工程等,措施要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标识要齐全、清晰,在施工全过程落实质量责任制和样板施工,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精品细部做法,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第六条2015年1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应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是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成员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
建筑施工-质量培训课件ppt-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实施手册(图文丰富)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和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满 足施工期间确定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和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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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结构工程
1、基槽(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基槽(坑)验收, 并填写地基验槽记录。
第十四章 其他装饰装修工程标准工艺要点
第一节、楼梯间 第二节、厨卫间及阳台 第三节、水电盒 第四节、滴水线 第五节、变形缝及分隔缝 第六节、分界线 第七节、 墙地砖铺贴 第八节、其他细部做法 第十五章 机电安装工程
第一节、综合管线安装 第二节、吊杆与支架 第三节、穿墙管道 第四节、安装标识
第十六章 设备房
2、灌注桩施工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成孔、清渣、钢筋笼、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查并 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端承桩必须保证桩孔达到桩端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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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规定进行建材抽检的建材产品,采购单位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会同监理( 建设)、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抽样检验。
6、建材产品检验合格。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在 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进行封存,清出施工现场,并按诚城建设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节、砌体排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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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砌筑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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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留置马牙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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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构造柱模板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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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构造柱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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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墙体顶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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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门洞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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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切槽及补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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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抹灰工程标准工艺要点
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 设工地管理办法
优良 □
合格 □
不合格 □
评审人员
- 20 -
项目经理
评分说明: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 100 分,评
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
目小计得分不足 40 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公章): 申报地区(部门):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二O年制
- 14 -
安全文明标准化
建设工地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竣工日期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工地承建单位名称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项目经理姓名、电话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
项目地址
安全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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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工地承建单位名称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项目经理姓名、电话
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
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
项目地址
安全 监督单位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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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完成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 2、文明施工 3.脚手架 4.基坑工程 5、模板支架 6、高处作业 7、施工用电 8、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9、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10、施工机具
第十七条 “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项目评审按安全 文明标准化施工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 级,汇总表得分 85 分及其以上为优良;汇总表得分 75 分及其 以上,85 分以下为合格;汇总表得分不足 75 分为不合格。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 凡通过“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地”验收的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实施,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遵循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 项。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工程规模:1.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3.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4.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高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项目应完成主体工程量不低于30%(四)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并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A级。
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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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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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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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标识的分类: 材料标识、程序和工序控 制标识、警示标识、质量 标识、文件管理标识、文 明施工标识。
警示标识(安全标识、成 品保护标识、告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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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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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材 料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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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材 料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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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质 量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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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质 量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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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质 量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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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文 件 管 理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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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文 件 管 理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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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文 明 施 工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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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文 明 施 工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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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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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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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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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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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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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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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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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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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9工作(序)管理标准化10
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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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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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序)管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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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材 料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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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程 序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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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程 序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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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工 序 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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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管理标准化 工 序 标 识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实施,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遵循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工程规模:1.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3. 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4. 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高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项目应完成主体工程量不低于30%。
(四)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并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A级。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附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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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监理单位的职责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管理标 准化实施方案,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的全方位、 全过程监理,为实现质量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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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在施工全过程中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2.1《承诺书》、《责任登记表》公示牌
现场显著部位必须悬挂《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和《工程质量责 任登记表》公示牌。公示牌不小于 1.0m×1.2m。责任人签名必须是 手写体。
现场显著部位悬挂承诺书和责任登记表
2.2 现场材料堆放和标牌
各种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应按品种、分规格分类堆放,并 设置明显标识牌。
(1)、标识牌大小:0.8m×0.6m (2)、钢筋标识牌按下列内容制作: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炉号、生产厂家、进货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编号、检验状态、 验收人。其他材料标识牌参照设计。
第三章 在施工全过程中实施工程样板示范 3.1 讲评台及技术交底 3.2 样品库 3.3 实物样板 3.4 图片样板 3.4.1 结构工程细部做法图片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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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装饰工程细部做法图片样板 3.4.3 安装工程细部做法图片样板 3.5 工程样板 第四章 在施工全过程中应用精品工程细部做法和先进施工 工艺(部分典型做法示例) 4.1 剪力墙梯子筋 4.2 剪力墙模板固定 4.3 梯板抽芯模板 4.4 止水节应用 4.5 填充墙砌筑 4.6 剪力墙对拉螺栓封堵 4.7 定制钢架作为施工通道 4.8 同条件养护试块放置 4.9 卫生间混凝土反坎与主体结构一次成型 4.10 钢筋保护层控制 4.11 成品保护 4.12 主体验收前检查应完成事项 4.13 外墙、外窗全面喷淋水试验
施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标准、规范和检测设备。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培训课件
1、钻孔桩泥浆池防护及标识标牌(泥浆池危险请勿 靠近、流程图、操作规程、风险源)。标准:上下两 道横杆,高度1.2米,第一道离地0.5米,立杆间距2米
2、承台基坑防护搭设爬梯,悬挂标识标牌(基坑危险请勿靠 近、注意安全、禁止翻越)、工点标识牌,统一设置在便道侧
a、基坑周边必须设置1.2米高的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离 坑边距离应大于1米,下杆离地面0.5米,上杆离地面1.2米,立 杆间距2米。
24、消防柜,配备消防斧、消防锹、消防桶以及灭 火器
25、承台冬季施工,各项标志牌及温度记录齐全。
26、墩身冬施保温措施
27、小型构件场材料分类摆放
28、路基螺杆桩桩帽施工
29、路基桩间土回填
30、路基荷载试验
31、路基沉降观测标保护
32、沉降观测标位置采用小型机械进行夯实
4、安全通道,围挡稳固、安全、整洁。设置醒目的 警示标志。通道上部设置双层竹胶板进行防护。
5、塔吊全封闭式防护,悬挂塔吊标识牌。
6、塔吊相关证件:验收合格证、登记证、操作 证件
7、连续梁施工临边防护。
8、连续梁作业平台临边防护,采用双排钢管横 杆防护,并与醒目位置挂设警示标志。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0元/处
16、同条件试件养护
17、对既有线旁各类线路、光缆采取硬隔离措施。
18、配电室警示标示和消防器材摆放明显
19、一级配电箱防护
20、钢筋场分配电线布置
21、钢筋场原材存放,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 堆码整齐。钢筋等,金属材料下部加设垫块。
22、钢筋成品Biblioteka 堆放 23、氧气乙炔安全距离,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 ,气瓶与明火间距离保持10米以上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实施,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遵循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1 —第五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工程规模:1.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3. 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4. 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高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项目应完成主体工程量不低于30%。
(四)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并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A级。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豫建建〔2014〕114号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及实施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支持、鼓励、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实施主体,要成立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一)工程开工前,需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图文并茂,应包括结构工程和装饰、安装工程等,措施要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标识要齐全、清晰,在施工全过程落实质量责任制和样板施工,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精品细部做法,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第六条2015年1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应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是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成员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计划安排、指挥调度、检查落实,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中(见附件1)。
第八条现场显著部位必须悬挂《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公示牌(见附件2)。
豫建建〔2014〕114号附件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推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及实施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支持、鼓励、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实施主体,要成立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一)工程开工前,需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图文并茂,应包括结构工程和装饰、安装工程等,措施要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标识要齐全、清晰,在施文案大全工全过程落实质量责任制和样板施工,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精品细部做法,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第六条2015年1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应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是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成员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计划安排、指挥调度、检查落实,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中(见附件1)。
第八条现场显著部位必须悬挂《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公示牌(见附件2)。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工程规模:1.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2.市政工程:工程合同造价在2亿元以上的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工程等;3.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进度应在主体阶段且不低于30%;(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已完成阶段)不低于90分;(五)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同时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扬尘治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成效显著。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稿
悬挑示意图
悬挑效果图
安全生产标准化
3.2模板支撑体系
立柱底部设垫板或用砖垫高,立柱间距符合规定要求,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设防护 措施,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小于300mm,插入立杆内的 长度大于150mm。
悬挑效果图
安全生产标准化
3.3落地式脚手架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平整、坚实,有扫地杆,有排水措施。
文明施工标准化
7、卫生健康 1)工地茶水亭设置; 2)楼栋厕所设置 ;3)楼层临时卫生间设置 4)楼层临时吸烟区设置
文明施工标准化
8、绿色施工 8.1绿色施工基本要求; 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鼓励发展绿色
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
文明施工标准化
8.2建筑节能 ① 合理组织施工,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提出明确节水、节电及钢材 、木材等能耗量大的节能指标。 ② 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如使用变频技术节能设备。 ③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作业面减少区域机具数量。 ④ 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⑤ 施工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合格灯具,合理设计布置,照明等采用声 光控等节能灯具。
电梯口防护
通道口防护
安全生产标准化
2.3基坑周边防护栏、屋面楼层阳台防护栏
楼层阳台临边防护
楼梯防护栏
安全生产标准化
3、脚手架及卸料平台
3.1悬挑脚手架
悬挑架超过20m必须有方案和计算书。型钢悬挑梁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 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大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的。型钢悬 挑梁固定端不少于2个(对)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U型钢筋拉环的、或锚固螺栓 与型钢间隙未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的
• 现场动火办理审批手续,并有监护。一级动火去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批,二 级企业审批,三级项目审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省厅《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试行)》实施,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遵循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报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工程规模:1. 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3. 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4. 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高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项目应完成主体工程量不低于30%。
(四)房屋建筑工程申报时须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规程》(DBJ41/T196—2018)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并达到质量管理标准化A级。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
培训目标
01
提高参训人员的安全意 识,增强对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和标准的认识。
02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 和实施方法。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详细描述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防护设施完好、 安全可靠。
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止事故 扩大和蔓延。
施工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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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施工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 重要内容,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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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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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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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用电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和 蔓延。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
总结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的关键环节,需要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 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 施工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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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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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施工消防安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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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 好、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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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培训课件
10、挂篮吊杆使用双螺母锁紧。
11、连续梁洒水覆盖养护
12、现场七牌一图
13、现场材料堆码整齐,钢筋下垫上盖
14、现场模板堆码
15、现场发电机,搭设雨棚,配备灭火器
16、同条件试件养护
17、对既有线旁各类线路、光缆采取硬隔离措施。
18、配电室警示标示和消防器材摆放明显
5、塔吊全封闭式防护,悬挂塔吊标识牌。
6、塔吊相关证件:验收合格证、登记证、操作 证件
7、连续梁施工临边防护。
8、连续梁作业平台临边防护,采用双排钢管横 杆防护,并与醒目位置挂设警示标志。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0元/处
9、连续梁顶部临边防护,根据《铁路工程基本作 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12.2.3规定,设置固定的 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
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安全科学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 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深化 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达到标准化规范施工
1、钻孔桩泥浆池防护及标识标牌(泥浆池危险请勿 靠近、流程图、操作规程、风险源)。标准:上下两 道横杆,高度1.2米,第一道离地0.5米,立杆间距2米
25、承台冬季施工,各项标志牌及温度记录齐全。
26、墩身冬施保温措施
27、小型构件场材料分类摆放
28、路基螺杆桩桩帽施工
29、路基桩间土回填
30、路基荷载试验
31、路基沉降观测标保护
32、沉降观测标位置采用小型机械进行夯实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稿课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
4、安全用电
4.1外电防护 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距离符合要求。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 稿
安全生产标准化
4.2配电箱开关箱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有防雨措施,有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 稿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 稿
文明施工标准化
8.3环境保护 ① 道路硬化定时洒水,裸露及堆土的场地采取覆盖、固化和绿化等措施; ② 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开挖和回填、运转等; ③ 建筑物内的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和管道运输; ④ 现场封闭,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⑤ 禁烧各种废弃物,生活区定期喷洒药物进行消杀蚊蝇;
安全生产标准化7基坑支护坑槽管沟开挖设置安全边坡符合安全要求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满足设计规定基坑施工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应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基坑内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基础施工应有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及专家论证
稿
安全生产标准化
3.2模板支撑体系 立柱底部设垫板或用砖垫高,立柱间距符合规定要求,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设防护
措施,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小于300mm,插入立杆内的 长度大于150mm。
悬挑效果图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培训课件初 稿
安全生产标准化
3.3落地式脚手架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平整、坚实,有扫地杆,有排水措施。
•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源、临时消防水系统。干管管径不小于DN100,消火 栓间距不大于120m,最大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当单体超过3万平方的 应设消防水泵等。消防水泵设双电源等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工程规模:1.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2.市政工程:工程合同造价在2亿元以上的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工程等;3.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的其他工程。
(三)工程进度应在主体阶段且不低于30%;(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已完成阶段)不低于90分;(五)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同时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扬尘治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成效显著。
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一、编制依据 (1)二、专业工程概况 (1)三、监理目标 (1)3.1.管理制度目标: (2)3.2.质量目标 (2)3.3成品保护目标 (2)3.4检查验收目标 (2)3.5技术资料目标 (4)四、监理组织机构 (3)五、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监理要点 (4)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77)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等文件精神4、《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2014〕114号文件)5、施工图纸6、施工合同、文件7、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技术规程、图集及相关标准等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河南企业联合大厦·豫发中心项目工程工程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西、尚德街南建设单位:郑州楷林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郑州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施工单位: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56478.34㎡;地下3层,地上25层;建筑高度99.95米,主楼及主楼地下室为框筒结构,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筏板厚度为1.8m,核心筒部位为2.2米;地下室一层及地上部分抗震等级为二级,地下室二层抗震等级为三级,地下室三层抗震等级为四级。
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工期要求: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5日,竣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暂定),总工期共计710天(含桩基施工时间)。
质量要求:中州杯安全文明要求:市级文明工地三、监理目标根据国家及建设部颁布实施的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法规部门规章,并紧紧围绕《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豫建〔2014〕1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确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监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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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实量
第二十条
主体验收前检查应完成事项。 (一)每主要房间墙上弹出建筑500mm标高控制线, 地面距墙体200mm处弹出平面控制线。 (二)完成暗埋电气线管敷设、开关、插座底盒安装等。 (三)完成剪力墙对拉螺栓孔防水封堵、加强网片铺设。 (四)完成室内装修样板套抹灰和楼地面施工,其中一 面墙体、一个天棚逐层做出剖面,标识建筑做法。 (五)完成一个标准层(和样板间同层)开关、插座、 箱盘等设备标示,喷涂颜色标识位置,贴字标识功能, 弹线标示走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推进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科学化、 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水 平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和《工程 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2014〕130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材料样品库
第十六条
实物样板 (一)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合同内容安排相应的施工单位实施。 (二)保障性住房项目、校舍工程、商品住宅小区,单体建筑面 积在20000㎡以上的项目必须设置。经过验收的实物样板作 为施工的质量标准。 (三)现场应设置样板集中展示区,实物样板应包括:墙体、楼 梯、梁柱节点、洞口、构造柱、模板固定、装饰、外墙保温、 屋面防水、水电安装等。装饰样板应做到逐层解剖、层层外 露。 (四)可根据工程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确定实物样板内容。 (五)受条件限制无法制作实物样板的,应有图片样板并配以文 字介绍。
第五条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施工组 织设计和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做 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实现 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第六条
2015年1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应实施质 量标准化管理。
第七条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是质量标准化管理的 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 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 成员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 检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计划安 排、指挥调度、检查落实,并将检查情况记 录在《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中(见附件 1)。
第十八条
(四)内墙抹灰展示内容:基层喷浆、墙面冲筋贴饼、防 裂网设置、基层抹灰、面层抹灰等。 (五)厨卫间镶贴展示内容:电脑排砖图,基层抹灰、瓷 砖 (石材)镶贴、嵌缝处理等。 (六)水暖管沟展示:必须覆盖,表面做出警示。刷颜色 标识走向,喷字注明“埋设管道”,展示:管道安装、卡 具设置、保温地面、面层警示色刷图、喷字标识。 (七)标识水电设备位置、功能、走向展示:对初装修工 程,选取一标准层,墙体上开关、插座、箱盘等设备, 喷涂颜色标识位置,贴字标识功能、弹线标识走向。
第十七条
图片样板 根据工程实际选用精品结构工程和装饰、安装工 程细部做法,并和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方案相结 合,选用后应实施。 (一)由施工单位负责。经过验收的图片展板作 为施工的质量标准。 (二)在场区集中设置图片展板,推荐展板尺寸容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结构:钢筋机械连接、钢筋保护层控制、剪力墙梯子筋、柱定位钢筋、钢筋防 混凝土污染保护、混凝土楼梯踏步和混凝土墙柱阳角保护、楼板厚度控制、 构造柱马牙槎、填充墙与梁连接、模板支设、楼梯板抽芯模板、木模板拼 缝粘设海绵条、剪力墙模板支设、阴(阳)角模应用、梁柱接头模板处理、 卫生间下凹采用角钢、后浇带模版、快易收口网的应用、吸尘器应用、混 凝土坍落度测量、卫生间上翻梁、混凝土过梁及窗台、对拉螺栓端部混凝 土修补、柱、剪力墙根部松散混凝土清理、混凝土表面处理、混凝土养护、 同条件试块放置、主体质量验收标示等。 装修、安装展示:配电箱内排线、管道标示、止水节、线管槽及线盒、避雷带、 箱细部处理、屋面管道天桥处理、内外墙抹灰、保温及配件设置、楼梯踏 步及滴水、屋面防水及细部(排气孔、出气管、管道支架底座、变形缝、 散水、屋面卷材收口压条、涂料分色收头、配电箱(盒)边口处理水簸箕、 卫生间地砖、墙砖铺设、地漏、卫生间阴角线条、沉降观测点、窗框与墙 体发泡剂填塞、窗框打胶、外窗台处理、分户验收标示等。
注: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查意见分别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署; 2.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3.本表作为竣工前检查资料填报。
附件 2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执业资格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承担内容) 合同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承诺 郑重承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履行质量责任, 愿意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建 质[2014]124 号)接受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各工序施工部位挂牌。 作业班组在施工部位挂“施工部位牌”,牌中注 明施工部位、班组名称、工序名称、施工要 求、检查标准、检查人、操作负责人姓名等。
施工部位牌
第十五条
建立材料样品库。 (一)由建设单位负责。一经选定某种样品,立 即封样,并以此作为今后进货检验的依据。 (二)保障性住房、校舍工程、商品住宅小区、 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的项目必须建立 样品库,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制定 样品留存方案。 (三)设置标识牌:在每件样品对应部位粘贴标 识牌。标识内容:材料名称、规格、产地、供 货单位、使用部位、使用数量等。
200线
开关插座标示
第二十一条
成品保护
主体结构:柱角、剪力墙角、楼梯踏步处钉 木板条, 刷警示色; 抹灰完成:墙角、柱角提倡粘贴成品塑料护 角; 窗型材:美纹纸覆盖,玻璃塑料布覆贴保护; 管道:缠绕塑料布保护; 预留管道承插口采用专用护具; 地漏采用塑料布缠绕保护。
第十九条
第十八条
工程样板 由建设单位组织,按照合同内容安排相应的施工 单位实施。 (一)设置位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建筑物内, 选取标准户型做装修样板,至少做到一面墙体、 一个天棚。经过验收的工程样板作为施工的质 量标准。 (二)设置要求:逐层解剖,层层外露。 (三)标识要求:在对应部位粘贴标识牌,标识 工艺做法。
第十二条
进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佩 带胸牌,标明单位、姓名、职务等个人信息。 施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标准、 规范和检测设备。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 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牌。 钢筋标识牌应包含以下内容:材料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货日 期、检验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尺寸为 0.8m×0.6m。其他材料标识牌参考设计。 (见附件3)
第三条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支持、鼓励、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 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实施主体,要成 立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施工 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一)工程开工前,需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 方案,要求图文并茂,应包括结构工程和装饰、安装工 程等,措施要明确、具体,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标识要齐全、清晰,在 施工全过程落实质量责任制和样板施工,要积极采用新 技术、新工艺以及精品细部做法,实现施工全过程的质 量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识
采用分户验收实测实量记录专用表(见附件 5)。 附件:1. 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 2.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3. 材料标识牌 4. 实测实量记录专用表 5. 分户验收实测实量记录专用表
附件 1
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 承诺书 作业书指导书 胸牌、检测设备 技术资料及影像资 料 材料标示 材料设备样品库 实物样板 图片样板 工程样板 标识上墙 主体验收前应 完成事项 附件 2 是否图文并茂 是否佩戴胸牌,检测设备是否齐全 资料和工程进度是否同步,签字是否及时, 是否盖执业章。影像资料的数量、内容是否 满足要求 内容是否齐全 是否建立样品库并制定样品留存方案 各种材料的批次及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设立实物样板区,样板区的内容是否能 够指导现场施工 是否结合实际并实施 是否实施了工程样板,样板内容是否满足工 程建设的需要 是否及时,内容是否齐全 1. 11 主体检查专用章、检查数据、检查位置 标识是否上墙; 2.标高等控制线是否弹出; 3.加强网片是否铺设; 1.结构施工阶段柱角、剪力墙角、楼梯踏步 处是否加设防护; 12 成品保护 2.抹灰后墙角、柱角是否防护; 3.门窗框、玻璃是否覆膜保护; 4.管道、地漏是否缠绕塑料布保护,预留管 道承插口是否采用专用护具保护等。 13 分户验收标识 内容是否真实、齐全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自 检意见 监理单位检 查意见 建设单位复 查意见
实物
第十条
施工过程中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签字 不得早签、迟签、代签,其中需项目经理、 总监、设计负责人签字的,除本人签名外, 还要加盖个人执业章。
第十一条
施工过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 (一)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 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施工全过程 的质量状况。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应明确规 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具体工序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二)影像资料应以单位工程作为归档单元,按分部、分 项工程分类整理。 (三)影像资料应有相应文字说明,具体包括编号、题名、 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内容。 (四)施工完成后应制作图片文档、幻灯片或光碟等,影 像资料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存档。
标示管道走向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标识检查、验收记录。 (一)设置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填写检查。 每施工完一段,施工、监理单位分别进行实测实量,并 将结果如实地填写在质量标识签内,标识签粘贴在受检 部位,公示检查结果。 (二)设置形式:盖章、张贴纸面记录均可(见附件 4)。 (三)检查部位:砌体结构的全部承重墙、柱;框架结 构的框架柱、剪力墙和主要的填充墙。 (四)标注内容:墙、柱垂直度、平整度、轴线位移、 截面尺寸、外墙上下窗偏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