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模块)资金一次到位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对公司资金的获取、运用、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二)时间性原则:严格按照付款期限、收款期限及时进行资金操作,避免延误。
(三)效益性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风险评估,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的获取与运用第四条公司资金的获取主要来源有:自有资金、借款、股票发行、其他资金变动等。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计划、申请资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资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运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市场状况进行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公司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资金运用的具体用途、金额、时间,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确保采购合规、价格合理。
(三)对于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并报告公司高层进行决策。
(四)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入流出情况、使用情况等,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流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资金的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流动的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资金被侵占、挪用。
(三)建立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一资性到位)2013
冷水江市正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是:第三条公司名称为:冷水江市正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冷水江市金竹西路桃园小区乡干楼公交站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代理,销售和相关服务。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在冷水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二个,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住所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通过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依本章程规定提取红利;(四)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咨询;(五)增资优先认购权;(六)转让出资权;(七)公司清盘解散后,按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八)查问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
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承担补交其差额的责任;(三)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四)公司经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七)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权利受到公司侵犯,股东可通过股东会书面请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
如公司经法院或公司登记机关证实公司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权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东认购。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级部门、各单位及职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此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向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执行。
第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与报告。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应当依法对公司资金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和投资者进行资金情况的报告。
第二章资金筹集和汇划第九条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第十条公司筹集资金原则上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过法定范围从事非法筹集资金的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资金的汇划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资金汇划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汇款和取款的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的汇划和付款应当实行凭支出单据、支票、转账凭证等有效凭证,凭证和资金汇划记录应当妥为保管,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公司资金汇款和取款的权限设置应当明确,审批程序要求财务部门、职能部门审批并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公司资金汇划和付款的项目应当事先经过合法合规审批,并严格按照项目用途进行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资金的集中调拨,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资金调拨清算。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统筹公司资金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司分配的资金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分配给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各部门和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和规定,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不得超支或挪用资金。
新设立的股东会决议(资金一次到位)
(新设立的股东会决议(资金一次到位))
关于设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
决议
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
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股东主持。
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
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
四、决定拟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
出资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任执行董事,并兼任经理。
2、公司不设监事会,聘请为监事。
六、通过公司章程。
七、全权委托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承诺:到会股东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声明,即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会议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员工在执行资金管理工作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的申请和分配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包括资金需求、用途、金额等内容。
第五条财务部门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和资金需求,对资金进行分配和拨付。
第六条公司内设基金、特定资金等用途特殊的资金,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分配和管理。
第七条资金的申请和分配应当经过审核,并记录相关信息,由财务部门进行归档保存。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必须经过正规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使用。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使用资金时,必须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和需要,不得违规使用。
第十条公司资金使用应当按照财务审批程序执行,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资金使用应当根据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和实际需要。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使用应当遵循经济、节约的原则,提倡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
第十三条公司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四条公司资金与员工个人资金应当分开管理,不得混淆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流向的清晰和透明。
第四章资金的保管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资金保管应当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资金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保管技能和责任意识,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合法性。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风险评估机制,对重要资金使用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使用追溯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查,避免盲目投资和资源浪费。
公司资金到位情况说明范文
公司资金到位情况说明范文
以下是一个公司资金到位情况的简要说明范文。
请注意,实际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内容和表述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资金到位情况说明
亲爱的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们,
我荣幸地向大家报告,我们公司目前的资金到位情况良好,表现出强大的财务稳健性。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资金方面的亮点:
1. 资金来源:
•我们成功完成了最新一轮的融资,吸引了多家投资者的关注和参与。
•我们的主要股东表达了对公司前景的信心,积极参与了这一融资活动。
2. 融资金额:
•本轮融资为公司带来了额外的资金,总计达到[具体金额]。
•这笔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的扩张计划、研发项目、市场营销以及加强财务稳健性。
3. 财务状况:
•我们公司目前没有长期债务,负债水平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现金流状况良好,我们有足够的流动性来支持日常运营和未来的战略举措。
4. 投资回报:
•我们过去一年的业绩表现令人鼓舞,为股东带来了可观的投资回报。
•我们致力于继续优化公司运营,以确保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5. 资金运用计划:
•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资金运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最大程度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
结论:公司目前的资金到位情况非常有利于未来的发展。
我们将持续努力,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为公司的长期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各位股东的支持和信任。
诚挚致意,
[你的名字] [你的职务] [公司名]。
注册资金到资章程模板
一、章程名称本章程名称为《[公司名称]注册资金到资章程》。
二、章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三、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3.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金额]元4.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5.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描述]四、股东出资情况1.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2.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3. 出资比例:[股东出资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4. 出资时间:[股东出资的具体时间]5. 出资证明:[股东出资证明文件]五、出资义务及责任1. 股东应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 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股东出资后,如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出资变更1. 股东转让出资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 股东增加出资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 股东减少出资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七、利润分配1. 公司按照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 股东不得要求公司以利润分配的形式返还出资。
八、章程修改1.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 修改后的章程应当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九、终止与清算1. 公司因经营不善、股东会决议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2.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 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十、附则1. 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章程范本的资本金管理
公司章程范本的资本金管理一、总则本章程的制订旨在规范公司的资本金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合法运营。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所有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补充执行。
二、资本金的认缴方式1. 资本金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合法财产形式认缴。
2. 股东认缴的货币形式资本金应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清,并在公司设立登记审批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足额存入公司银行指定的账户。
3. 股东认缴的其他合法财产形式资本金应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认缴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评估和转换。
三、资本金的实缴方式1. 资本金的实缴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合法财产形式实缴。
2. 资本金的实缴时间、方式以及分期实缴的具体规定,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写明,并应经全体股东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资本金的追加与减少1. 资本金的追加应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2. 资本金的减少应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减少资本金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债务清偿能力。
五、资本金的使用范围1. 公司的资本金应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设备、支付员工工资、采购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
2. 公司的资本金不得用于非经营活动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用途。
六、资本金的监督与管理1. 公司的资本金管理由董事会负责监督,并应定期对资本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报告。
2. 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资本金使用情况提出疑问和建议,并有权要求董事会进行解释和报告。
3. 公司应定期向股东提供资本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确保股东对公司的资本金管理有充分的了解。
七、违约处理1. 如股东未按章程规定认缴或实缴资本金,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如公司未按照章程规定使用或管理资本金,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根据股东的要求调整和改正。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范本
公司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第三条管理责任1.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行使监督权。
2. 公司财务部门是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控制。
3. 公司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应依法合规使用资金,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资金筹集1. 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及衍生品种等方式筹集资金,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
2. 公司应合理预测资金需求,制定资金筹集计划,确保资金筹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资金存储1.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也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
2.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第六条资金使用1. 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 公司进行投资需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3. 公司可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4.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5.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第七条资金监管1.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2. 公司应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公司应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则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则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一)资金日常管理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
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
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
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
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
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
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
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1)、个人借款支出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
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第一篇:新设立的公司资金一次到位验资报告上海台信会计师事务所SHANGHAI TAIXIN CERTIFIED ACCOUNTANTS FIRM验资报告台信内验字(213)第0006号上海今浩服饰有限公司(筹):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13年1月7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3年1月7日之前一次缴足。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年1月7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股东以货币出资。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本报告的正文和附件中的验资事项说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未经本事务所的书面同意,不可将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文字单独使用。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验资事项说明2.验资证明表3.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4.银行询证函复印件5.银行进账单复印件6.银行对账单复印件7.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台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报告日期:二0一三年一月十六日第二篇:验资业务约定书(新设立公司设立验资)(新设立公司设立验资)验资业务约定书甲方:电话: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20年月日止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公司章程模板注册资本缴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九条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出资时间,如公司成立之日起[时间]日内]第十条股东出资缴足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数]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实缴资金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实缴资金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实缴资金,是指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已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第三条公司实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本章程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遵守。
第二章实缴资金的缴纳第五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缴纳实缴资金。
第六条股东缴纳实缴资金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七条股东缴纳实缴资金时,应当向公司出具出资证明,证明其已按照约定缴纳出资。
第八条股东未按照约定缴纳实缴资金的,应当向公司补缴;逾期不补缴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实缴资金的管理第九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实缴资金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实缴资金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实缴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
(二)对实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定期对实缴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对实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公司实缴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第四章实缴资金的变更第十二条公司实缴资金的变更,应当经过股东会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股东会决议变更实缴资金的,应当明确变更后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
第五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实缴资金的相关资料,了解公司实缴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按照约定缴纳实缴资金,不得擅自抽逃出资。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依法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资金制度模板
公司资金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和部门,对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管等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效益、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流动、高效。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管等工作,并对公司资金管理负责。
二、资金筹集第五条公司资金筹集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预测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第六条公司可以通过吸收投资、借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使用资金。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资金使用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安全的原则,确保资金投入产出比达到最优。
第九条公司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资金审批制度,实行分级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对账、催收、催付,防止坏账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存货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降低存货占用资金。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四、资金监管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合规。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使用、关闭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资金往来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
五、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公司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
2.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风险。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运作高效。
4. 透明公开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确保资金运作公开透明。
二、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资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资金管理制度;2. 负责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执行;3. 监督检查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4. 负责公司资金账户的管理;5. 协调处理资金相关事务。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使用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规定。
三、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收支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确保合法合规;2. 资金收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需在每月底前提交下月资金收支计划;3. 资金支出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需经公司领导审批;4. 资金收入需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来源清晰;5. 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严禁设立“小金库”。
四、资金账户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统一资金账户,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账户。
第九条资金账户的使用和管理:1. 资金账户的开户、变更、注销等事项,需经公司领导审批;2. 资金账户的日常使用,由财务部门负责;3. 资金账户的余额,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4. 资金账户的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五、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公司资金制度范本
公司资金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章程,确保资金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预防资金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分配,促进公司发展。
(四)透明度原则:加强资金信息披露,提高资金管理透明度。
第四条组织架构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资金,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资金管理(一)现金管理1. 现金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
2.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 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
(二)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办理。
2. 银行存款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3. 银行存款的支取、转账等操作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三)融资管理1. 融资计划应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 融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融资协议办理,确保公司利益。
3. 融资资金的使用应符合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六条资金审批(一)资金审批应遵循分级审批原则,各级审批人员应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资金审批过程中,应加强对报销单据、合同等的审核,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合规性。
第七条内部控制与审计(一)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资金安全。
(二)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出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资行为,明确出资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设立过程中及公司存续期间的出资行为。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出资,是指出资人按照约定向公司投入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出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出资方式第五条出资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向公司出资:1. 货币出资:出资人以其货币资金直接向公司出资。
2. 实物出资:出资人以其拥有的实物资产,如设备、房屋、土地等,经评估后向公司出资。
3. 知识产权出资:出资人以其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经评估后向公司出资。
4. 其他方式: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资人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出资。
第六条出资人应当确保出资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以虚假资产、非法资产或已经设立担保的资产出资。
第三章出资比例与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认缴。
第八条出资比例的确定,由出资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
第九条出资额的确定,根据出资比例和注册资本总额计算得出。
第十条出资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额按时足额出资。
第四章出资程序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在公司设立前或公司存续期间,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公司出资。
第十二条出资人应当向公司提供以下文件:1. 出资证明文件,如银行转账单、实物资产所有权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2. 出资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出资人签署的出资承诺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出资人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出资后,出具出资确认书。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
2. 依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3. 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十五条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出资。
2. 依法履行股东职责。
3. 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出资人未按时足额出资的,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文档模板
广西创新港湾公司或者机构资金管控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或者机构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控,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规章.第二条本制度规章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或者机构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制度规章所称资金管控,是指公司或者机构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第四条实行资金管控应坚持以下原则:1、公司或者机构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2、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3、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必须上交公司或者机构财务部,支出必须经过公司或者机构财务部支出.4、公司或者机构严格禁止其它机构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5、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或者机构财务制度规章等有关规定.第五条本制度规章适用于公司或者机构所有机构部门.第二章现金管控第一条公司或者机构现金使用范围:1、职工工资、奖金、补贴.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收购公司或者机构用于生产的其他物资价款4、向公司或者机构批准的个体配件经营者采购备品备件.5、出差有关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7、公司或者机构批准使用备用金结算的职员的现金支出.8、采购金额在元以下的紧急采购9、其他经财务部批准的现金支出.第二条库存现金的管控1、公司或者机构总部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提出,总经理批准.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由本次项目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核定.1般要根据申请机构部门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情况,核定其库存现金限额,如果本次项目部驻地附近没有银行,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允许超过1周.3、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后,出纳负有责任严格按限额保管现金,不允许超限额保管现金.超限额保管资金,经查实后按超限额数%给予处罚.第三条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1切漏洞.办理的收款凭证必须盖“现金收讫”章和收款人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印章;货款支付凭证必须由有关相关领导签字或盖章批准、报销人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签字或盖章、经会计审核无误签字或盖章后,办理现金货款支付,并同时加盖“现金付讫”印章.第四条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允许跨月处理帐务.第五条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财务部经理定期检查、核对现金库存,每月至少1次.本次项目部库存现金由本次项目部经理负有责任检查.第六条财务部要设立现金检查登记簿,记录每次现金检查结果.第七条提取现金金额在元以上,财务机构部门应有两人以上同往,应使用本单位车辆.办公室应保证财务机构部门提取现金使用车辆,提取现金在元以上时,应有本公司或者机构男性同事同往.到银行送交现金与此相同.本次项目部存取款,本次项目部经理要安排专人跟随,不允许让出纳1人存取款.第八条各机构部门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允许从本机构部门的现金收入中坐支,否则按坐支现金的10%罚款.第九条任何机构部门和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借支公款,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借款都要按“借款管控制度规章”的规定办理.第十条公司或者机构内部借款元以上,必须提前1天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必须按时准备好.紧急情况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可以由出纳直接在银行窗口货款支付.第十一条特殊情况下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经过财务部经理口头或书面批准,事后立即办理交接,同时要登记“现金交接登记簿”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现金交接登记簿”要同现金日记帐1起归档.第十二条外出采购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方便、经营急需,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的,应由供应部经理或本次项目部经理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三条严禁财务有关人员公款私存.第十四条财务有关人员严禁为其他单位或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在企事业单位套取现金.第三章银行结算管控第一条公司或者机构银行帐户开户工作统1由财务部负有责任,日常管控也由财务部负有责任管控.本次项目部银行帐户由驻本次项目部出纳负有责任开户、管控,本次项目经理监督.第二条本次项目部在财务部核定的存款额度下通过本次项目部帐户进行日常开支,收到甲方单位工程款后,按核定的存款额度留下本次项目部使用的资金,余额全部上交财务部.本次项目部出纳负有责任登记本次项目部现金、银行存款的备查簿,所有原始凭证上交财务部出纳负有责任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第三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第四条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帐户.每违背规定1次对出纳罚款元.第五条公司或者机构银行帐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允许随便因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关系转移.第六条公司或者机构开户银行1般要选择全国性大银行,尽可能不在地方银行开户,即使开户,也不允许把所有资金存入地方银行.第七条公司或者机构银行日记帐要按月同各开户银行对帐,按季同各开户银行面对面对帐,确保公司或者机构银行帐目与各商业银行帐目完全1致.核对出来的未过帐项要抄列清单,查明原因,及时清理.银行对帐单位须按银行帐号顺序装订归档. 第八条向外汇款,经办机构部门要根据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协议等文件,填制请款单(代收据)由经办人盖章或签字或盖章,经办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签字或盖章,总经理签字或盖章批准,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或盖章齐全,符合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协议条文,才可以交出纳汇款.第九条公司或者机构对外货款支付时1般要按以下顺序选择结算方法方式:1、支票2、汇兑3、银行汇票4、现金第四章支票及其他票据管控第一条公司或者机构在开户银行支票使用范围内对外办理支付业务1般要使用转帐支票,不允许使用现金支票.特殊情况下需经财务部经理批准.第二条出纳向银行购买支票要经过财务部经理同意,本次项目部出纳购买支票要经过本次项目经理审核同意.买回的支票要登记支票登记簿.第三条日常使用的支票由出纳专管,出纳应于下班前把支票、单位印签送存保险协议柜,支票本应与至少1枚签发支票必须的印签分开保管,不能存放1处.第四条出纳有关人员不允许同时保管1本以上同1开户行的支票,未启用的支票由财务经理负有责任保管.第五条出纳应按支票号码顺序按本领用,领用时应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1本支票未用完之前不允许领用新支票,领用时应将上本已使用完的支票的封皮和作废的支票交回,并由财务经理核对支票使用登记簿,确认支票都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第六条支票应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收款人、日期、用途及金额必须填写齐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签.支票填写日期必须填写当天的日期,不允许提前或推迟.第七条支票领用规定:1、领用人持有效内部借款单据或报帐单据至财务部办理支票领用手续,而且金额及收款人名称确定的.2、金额或收款人不确定的,领用时应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注明,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要明确最高限额,出纳要对支票封头.3、支票使用人在与对方单位结算时要认真核实,正确填写金额. 第八条领用支票时,领用人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将领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等填写清楚并签字或盖章.第九条出纳应及时控制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第十条支票不慎丢失,应速报财务部,出纳应及时汇报财务部经理并到银行采取相应的措施,若隐瞒不报,造成的1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第十一条支票填写错误或没有按时支付,1律作废,支票领用人要及时交还出纳,出纳收到后加盖"作废"章后或剪角保存.第十二条收取的支票应审查以下有关内容:1、收款人名称:广西创新港湾公司或者机构2、填写的日期必须是在10日内.3、交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企事业单位法人章、财务负有责任人章齐全清晰.4、支票有关内容填写清晰,严禁涂改.5、大小写1致.6、必须用碳素钢笔填写,严禁使用签字或盖章笔.第十三条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存银行,未送存银行的1定要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若发生退票,收款责任和义务人应及时到签发单位更换,如属工作失误造成,将根据以下情况给予惩处:1、若是收款人收款时没有检查出支票缺陷,出纳收款时也没有检查出缺陷,则对收款人罚款元,出纳罚款元.2、如果造成损失,则对出纳罚损失金额的%,收款人罚损失金额的%,实际损失金额很小,罚款额低于上1款,则按上1款的金额处罚.第十五条公司或者机构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要及时交财务部保管,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责任和义务为财务部经理.第十六条财务部会计要定期检查银行承兑汇票,及时提醒财务部经理.承兑汇票到期后,财务部经理要及时背书,交出纳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第十七条公司或者机构向税务局领发票、开发票、发票保管由财务部会计负有责任.每日下班后财务部会计要及时把发票存入保险协议柜.财务部经理要定期检查公司或者机构的发票管控情况.公司或者机构财务部要设立发票领用、开出登记簿,领用和开出发票要及时登记.第十八条客户需要开发票时,经营部、本次项目部提出申请,财务部会计确认公司或者机构收款后才能开发票.特殊情况需要先开发票的,要经总经理批准.第十九条公司或者机构发票必须1次开,严禁开出上下联不1致的发票.第二十条公司或者机构委托税务局代开发票时,财务部会计要及时对交纳的税金进行核算,不允许拖延.第二十一条公司或者机构财务部其他重要票据的保管要比照支票保管,具体标准由财务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五章供应商、分包商货款支付管控第一条财务部负有责任采购资金的管控,必须按照采购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或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采购资金,维护公司或者机构的信用.第二条财务部经理每周1必须检查公司或者机构的应付帐款、采购协议合同或者协议等资料,确定本周到期应付的供应商款和分包商款,按天列出货款支付明细计划,和供应部经理、生产中心总监核对后交总经理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批准后交出纳按计划向供应商和分包商汇款.第三条公司或者机构资金不足,财务部经理要提前1周列出计划,和供应部经理、生产中心总监协商具体推迟货款支付对象,提出具体名单报总经理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由供应部经理、本次项目部经理按名单给供应商、分包商打联系方法方式或发函,告知公司或者机构将推迟货款支付,推迟的原因和具体货款支付时间,以求得对方的谅解.第四条财务部经理因资金不足推迟货款支付,必须要测算公司或者机构未来资金供求状况和推迟货款支付的时间,并告知供应部经理签订采购协议合同或者协议要适当推迟货款支付时间.以后资金支付时要优先考虑推迟货款支付对象.第五条对于供应商、分包商给予的信用期比较短,公司或者机构内部票据传递没有及时传递的情况下,供应部经理、本次项目部经理可以直接提出货款支付申请,财务部经理要调查入库质量验收是否完成,工程量结算书是否签定,在收到本次项目部出纳传回的相关单据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第六条根据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公司或者机构必须预货款支付,本次项目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应填写预货款支付申请单,经过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安排出纳按时汇款.第七条供应部、本次项目部必须按协议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督促供应商、分包商按时供货和施工,按协议合同或者协议规定冲销预货款支付,逾期冲销应货款支付,要依照本制度规章第6章第5、6、7条处理.第八条外购相关货物,相关货物款项汇出后,我方欲持汇款单即往提货,应按照借款手续办理,方可把汇款回单交给经办人,并登记备查,事后及时催要收回.第九条本次项目部自主采购物资数量、金额比较大,也要实行协议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采购业务发生后,本次项目部要及时将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入库质量验收单等相关单据交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第十条本次项目部不实行协议合同或者协议采购的自主采购物资,资金支付由本次项目部经理控制,驻本次项目部出纳具体办理.第十一条本次项目部供应员采购完成后,要持经本次项目部经理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后的发票和入库质量验收单到本次项目部出纳处报帐,第六章借款管控第一条职工因公出差或零星采购开支均可到财务管控中心办理借款事宜.第二条职工因公出差借款,借款人必需按借款限额填写“现金借款单”,由机构部门负有责任人签字或盖章、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第三条职工借款必须按限额执行,限额由以下3部分组成:1、车船票、飞机票按预计金额借款;2、住宿费、补助费按标准计算;3、零星采购开支按计划金额借款.第四条职工出差返回及零星采购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及剩余款项交回手续.第五条职工借款的归还期限如下:1、出差借款自最后1天的住宿日期或回本市车船票日期算起,在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2、零星采购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在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第六条职工借款的归还实行逐笔结清的办法,已发生借款尚未结清者,1律不准再发生新的借款.第七条职工借款后,不按本制度规章规定办理还款手续的,按以下办法给予处罚:超过第5条所规定的归还期限未还清借款的,从第天开始,按日计收‰的罚息,由财务部出具收据,从借款人工资或报销费用中扣罚.罚息计算公式如下:罚息数额=借款金额׉×超期天数第八条公司或者机构实行备用金制度规章,对经常借款经常报销的职工核定1定限额的资金,借款人1次按限额借款,以后滚动使用.借款人开支后,持经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后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财务部按报销金额补足现金.第九条实行备用金制度规章的职工1般要本人提出申请,机构部门经理签字或盖章,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第十条本公司或者机构备用金额度区分以下几档:1、第1档备用金额度元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2、第2档备用金额度元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3、第3档备用金额度元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人第十一条本公司或者机构备用金额度实行总额控制,1年内总备用金额度不超过元.第十二条实行备用金管控的职工每月至少要到财务部报帐1次,否则全月按超期用款处理,具体罚息标准按本制度规章第6章第7条办理.第十三条已实行备用金管控的职工连续次不按规定到财务部报销,取消备用金使用资格.第十四条已实行备用金管控的职工连续次报销金额不足备用金额度的%,其备用金额度要降低1档或取消备用金使用资格.第十五条外单位或公司或者机构外部人借款,无论金额大小,1律经过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第七章出纳人工作有关人员作规范第一条出纳收款前要先问对方款项金额,然后复述让对方确认;对方有交款单时要先收交款单后收现金;收款后快速清点后要逐张辨别真伪.收款后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章或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名章.第二条出纳货款支付时要先报金额待对方确认金额后才交款给对方.如果对方有收款收据、发票、报销单据等凭证,要先收凭证加盖付讫章或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名章.第三条收付现金要随手按票面金额分类、顺面、铺平、数准,以防假、防残、防失、防错.第四条货款支付单据、工资表、领款单等,如遇特殊情况由他人代领时,应由代领人签字或盖章(勿签被代领人名字),并注明“代领”字样.第五条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必须做到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及支票存根3相符时才可记帐、有错应立即查明.第六条出纳有关人员办公桌的抽屉、保险协议柜必须做到人离开就锁住,出纳要保证钥匙随身携带,不允许随意放置.第七条每笔货款支付都应记清经办人、受款单位、事由、支票号码等,当日货款支付凭证应按装支票号码顺序排列、以方便检查.第八条出纳工作要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帐实情况要核对无误,工作间隙也可随时试算摸底,以便及时发现差错,及时追查.第九条收货款支付工作程序要设计合理,形成习惯,以避免差错的发生.第十条对不能办理的收支业务,要仔细推敲,如有疑点,要查个水落石出,不能1拒了之.如有难点,应立即请示报告,并向前来办理业务的人耐心解释,以理服人,不能1推了之.第八章报销管控制度规章第一条本制度规章专门针对公司或者机构管控费用报销,不包括采购业务报销,采购业务报销由供应商、分包商货款支付管控制度规章管控.第二条所有报销票据应是国家正规税务发票,经办人索取发票时应认真审核以下有关内容:1、名称: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和义务公司或者机构或简写为:创新港湾公司或者机构.2、日期:年、月、日必须清晰.3、本次项目:有关内容要单列写清楚(不能笼统的写某类商品:如办公用品、机械配件等),单价、数量要据实写明.多种物品时应分别写明单价、数量或另附清单.4、金额:大、小金额要准确相符,不能作任何涂改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处理.5、发票必须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印鉴(公章、财务章)及开票人的签章.6、发票不许有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发票.第三条报销人应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上的有关内容.报销人栏填写报销有关人员姓名,单据张数数清后填写,摘要主要是写明要报销发票的有关内容及事由,金额根据核对后发票上的金额填写,注意要大、小写1致,日期填写报销当天日期.填写无误后粘贴好所附票据.第四条报销人持报销单据按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权限找上级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完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权限分配由预算管控制度规章规定.第五条会计有关人员是票据把关的第1责任和义务人,应认真检查单据张数、金额、报销有关内容是否相符、有关有关人员签名手续是否齐全、所附票据是否符合规定.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交出纳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第六条购买物资需要办理质量验收入库手续的必须附质量验收入库单,不需要办理的要有接收物资人的接收清单,发票和质量验收入库单、物资接收清单必须齐全才可以报销.第七条收款收据、现金支出单的报销:经手人交票据送给有关有关人员签收(或证明),本次项目部经理、总监和总工程师审核后,交出纳处登记存放.经手人交票据时,出纳开具收物条给经手人,收物条应写明收到票据的张数及总金额.待票据集中到1定量时,统1交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审核或者签字或盖章后由出纳统1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同款额的税务发票,将非税务票据及票据登记表附在税务发票背面进行报销.然后出纳根据登记表所记各人款额进行支付各人所报销票据款.第八条因故遗失车票: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有关人员因故遗失车票的,报销时由工作有关人员本人写1份《遗失车票情况说明》,说明要写清车票的日期、车次、方向、发车地点、到达地点、开车时间、票价、出差原因、遗失的原因及能证明的随行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如单独出差的,由派出差任务的直接上级签字或盖章证明).财务对《遗失车票情况说明》进行调查核实,在本次项目部经理、总经理查明情况签字或盖章同意报销后,财务根据核实签字或盖章的《遗失车票情况说明》给予报销票价的80%.第九条因故遗失发票: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有关人员因故遗失发票的,报销时由工作有关人员本人写1份《遗失发票情况说明》,说明要写清发票的日期、有关内容、单价、数量(多种物品时应分别写明单价、数量或另附清单)、金额、开具发票单位、遗失的原因及能证明的随行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如单独出差的,由派出差任务的直接上级签字或盖章证明).财务对《遗失发票情况说明》进行调查核实,在本次项目部经理或总经理查明情况签字或盖章同意后,报销按收款收据、现金支出单的报销办法处理.因开发票所需支付的税款由责任和义务人负有责任.第十条发票、车票、船票、机票由于取得优惠价等原因致使票面金额高出实际购买金额的,应按实际购买金额报销.第十一条报销人不允许有弄虚作假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报销人报销单据不实,所报款项全部追回并处以罚款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规章的解释权归财务部第二条本制度规章经执行董事批准执行,修改也必须经过执行董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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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每年十二月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会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除行使本章程规定的职权以外,还应当行使以下职权:
(一)保管公司的营业执照,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 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二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2012年月日(全体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