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状及问题探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状及问题探析作者:赵鹏飞郭威朱雪梅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第34期
摘要: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事业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是一个宏伟而重大的命题。

从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出发,本文在总结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现状的基础上,力图找出其中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双肩挑” 绩效考核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约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①,无论是机构数还是从业人员数,都是仅次于企业的第二大法人组织。

在这些事业单位中,人数最多的是教育、卫生、文化和科研系统。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多年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其中科研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国基础性、重大性科研任务,在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及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8000多家科研事业单位,人员69万,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2.4%。

科研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涉及的行业面广,人数众多,是一个比较重大的研究课题。

一、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现状
随着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推进,经过“甩掉两头,留下中坚”的改革,按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划分,对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等三个类别进行分别界定。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随着分类改革的不断推行,对科研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科研方向进行了有效引导,促进各类科研事业单位集约化发展。

在此背景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基础上确定各类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截止2013年第三季度,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完成率达到90%②。

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背景下,为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正在各高校积极开展职员制试点工作,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在具体管理制度方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空白。

2014年7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和培训、奖励和处分、工资福利
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做出了框架性设定,标志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法制化的时代。

《条例》的出台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可见,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的定位不断明确,科学化管理手段日益完善。

二、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各项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过程当中,科研事业单位由于其特殊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还表现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和总结。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悬而未决,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对科研事业单位而言,是否被认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及被划分为公益一类或者二类直接决定着其以后的发展战略、科研经费来源、人员经费和相应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分类改革迟迟不能落实,严重影响事业单位尤其是形式上处于划定边缘的科研事业单位战略定位以及科研导向,对单位内部的管理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影响稳定与团结,不利于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员制试点试而未定,科研事业单位双肩挑现象突出,导致管理混乱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最初设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管理岗位由于晋升困难,同级别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导致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双肩挑”的现象,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同时参与职称评审。

而由于职称评审的内容相对单一,尤其是科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主要依据论文论著、所获科技奖项和所获专利等内容进行评价。

管理人员为了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不占花费经历从事论文写作,奖项争取和专利申请等非管理性质的工作。

从评审过程来看,管理人员的介入进一步加剧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竞争,同时使评价标准、评价过程进一步复杂化,为后续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导致人才上升困难,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科研事业单位一般大量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

然而,目前由于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大部分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级岗位数基本饱和,基本都出现了高级岗位数不足而初级岗位数大量闲置的现象。

这种格局导致许多高学历青年科技人员集中在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难度较大。

一大批中青年科技骨干虽然做出符合副研究员、研究员条件的成绩却不能受聘高级岗位。

而同时,我国很多科研项目申报时,高级职称往往是一个基础门槛,这就限制很多青年科技人才无法进一步发挥其科研潜力,向更高级别的科研平台前进。

此外,职称的提升意味着待遇的提高,对于这一年龄阶段的青年科技人员,一般面临着较大的家
庭经济、生活压力,如果不能及时提高待遇,将会影响他们心无旁骛地潜心钻研,挫伤其工作积极性。

(四)国家层面绩效考核办法尚未出台,绩效工资方案难以落地
绩效改革作为提升事业单位效率,绩效工资作为提升工作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受到了高度重视。

由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改革分别划归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和工资司对口管理,一直以来并未形成真正的联动管理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构成中虽有绩效工资的内容,但如何实施绩效考核,如何将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真正挂钩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绩效考核没有达到奖勤罚懒,实现激励的效果。

(五)《条例》中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规定,限制了事业单位对科技人才的引进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由于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与正式员工有较大差别,而且单位在解聘方面自主权较使得准备入职的优秀人才感觉没有保障。

在人才资源竞争如此激励的环境条件下,这一规定限制了事业单位进一步吸引人才的自主性,对事业单位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六)事业单位自主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意识不强,《处分规定》未得到善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对事业单位内部损害国家利益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经济腐败和学术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类别及适用处分类型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对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以及复核和申诉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说明。

《规定》的出台,有效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空白点,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对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违纪处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在健全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部门对《规定》的内容和重要意义认识不清,使用意识淡化,导致该项政策未得到善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不完善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扭转。

三、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加快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一)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
加快清理规范机构设置不合理、设置重复和工作任务严重不足等事业单位,同时加速对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功能的定位和认定进程,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敢于打破阻力,早日推进对事业单位形成科学合理的划分,最终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二)积极试点职员制度,保证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平衡发展
在事业单位内部实行职员制度,能有效为管理人员打通成长上升通道,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科研事业单位内部专业技术岗位紧缺,科研人员成长上升的压力。

一流的科研单位需要一流的管理人员,只有为管理人员提供足够的成长上升空间,才能鼓励其安心从事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内部“双肩挑”的问题。

(三)积极探索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化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提升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为依据,以提高科研产出,更进一步发挥公益职能为准则,合理设置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改变目前科研事业单位比较普遍的“大锅饭”现状。

积极探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

建立明晰的成果认定机制,使专业技术人才的创造性劳动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同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探索实行以期权为主、技术、管理以及其他智力因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提高事业单位内部专业技术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四)加快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释义》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并细化《条例》中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法规依据,为事业单位构建全面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奠定基础。

同时,围绕《条例》的相关要求,要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和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最终建立完备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注:
①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哪些新进展?》http:///2013zfbgjjd/content_2
365470.htm
②数据来源:人社部网站《2013年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参考文献:
[1]林玳玳、叶龙:《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版,第117—221页
[2]刘实忠:《科研单位“去行政化”若干问题探析》,载《热带农业工程》,2011年第6期,第59—62页
[3]刘云峰:《我国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24—25页
(赵鹏飞,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郭威,中央党校。

朱雪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