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措施,抓好《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29•【文号】安监总政法〔2017〕131号•【施行日期】2017.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资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在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进程中,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中央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各中央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要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带头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出资人职责定位,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的差异,对中央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要求,准确把握出资人安全生产职责定位,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协同配合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X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X〕32号),依据《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市安委发〔X〕9号)及县安委会(X)2号文件要求,结合X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三坚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源头治理,减少风险点,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坚持关口前移,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措施,防控各类安全风险;“三加强”:加强过程管控,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加强检查考核,把遏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考核;加强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到X年底,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构建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构建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源头治理。
坚持规划、规模、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严把市场准入关。
1.严格规划准入。
把安全规划纳入X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X村总体规划,加强规划之间统筹衔接。
加强规划安全风险前期分析,完善X村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规划建设。
2.严格规模准入。
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高毒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
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
2021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要坚持(),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A.依法治理(正确答案)B.依规治理C.按章办事D.依法治企2.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
A.治理B.管理(正确答案)C.监测D.预防3.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从()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A.源头(正确答案)B.制度C.管理D.根本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经常()、预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
A.评估(正确答案)B.分析C.检查D.举一反三5.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A.效益B.发展(正确答案)C.经济D.生产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A.人民(正确答案)B.社会C.企业D.公民7.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关口前移,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管控。
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全链条,抓住关键环节采取预防措施,防范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变成事故隐患、隐患未及时被发现和治理演变成事故。
A.危险源B.风险(正确答案)C.问题D.事故8.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举措,充分体现了()意识和“超前预防”的治理理念,只有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A.隐患治理B.预控C.主动预防D.风险(正确答案)9.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处理,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行动,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
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经常评估、预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落后 ,资源 整合 提高档 次 ,大矿托 管 、提 高水 平 ”的要求 ,抓
好小 煤矿的 治理 整顿工 作 ,加大 对无证 非法 生产 小煤矿 的打 击 力 度 ,严 防 已关 闭矿 井死灰 复燃 。三要 督促 各类煤 炭企 业 ,搞 好安 全 质量 标准 化 ,加 强安全 基础 管理 ,推进 安全技 术进 步 ,提 升安 全生产 水平 ,确 保安全 生产 。 二是 深入 开展非 煤矿 山、危险 化学 品、烟 花爆竹 等行业 ( 领域 ) 安全专项 整治 。 一要 深入开 展非煤 矿 山安 全整治 工作 。 力推 动以 大 通 风系统为 重点的井 工矿 各工 艺系统的完善 继续在 小型露天 采石 场 推广 中深孔爆破 技 术, 强制 推行分 台阶 ( 层) 分 正规 开采 ;进 一步 加 大采矿 秩序 整顿力度 , 击非法 建设 、 打 非法 生产 、 非法 经营行为 , 严 格安全准入 , 坚决取缔 关闭非 法和不具备 安全生产 条件的非 煤矿 山;强化尾 矿库的治 理 , 止 由于违 规筑坝 、 防 超储 等因素 导致垮 坝 事 故的发 生。 二要 加强 危险化学 品的 安全整治 。 真实 施 “ 认 三同时 ” 制 度 ,严格新 建项 目安全 准入 ;深入排 查 、摸 清危 险化学 品生产 、 储 存、运 输 、经营企 业的情 况 ,分类评 估 ,重点监 控 ,细化 措施 , 加 强监管; 严格 落实 危险化学 品经营 单位销 售实 名制 , 防止 被盗和 丢 失;结合安全 生产许 可证和 经营许 可证到 期换证 工作 , 坚决关 闭 不具备安 全生产 条件 的各类 危险化学 品生产经营单 位 , 高危险化 提 学品领域 整体安 全生 产水平 。 三要加大烟花 爆竹行 业的安全 整治力 度 ,推进工 厂化 、规模化 、标 准化生 产经营 , 决取缔 关 闭非 法和 坚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制度
附件11:《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矿井实际,修订了本制度。
1.矿属各单位依照本制度检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组织机构成立大兴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科室、区队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矿年度隐患排查,并制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主任由安监处处长兼任。
安监处负责矿年度隐患及各分口每月、每旬、每日隐患汇总、整理、公告,并督查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
各系统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和本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本部门科室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
负责分口每月、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并制定每月、每旬、每日隐患治理措施。
三、适用范围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全体员工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1.矿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一、背景煤矿是我国能源的重要来源,但煤矿事故频发,给矿工生命和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及意义1. 目的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对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检查,为煤矿管理和安全监管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
2. 意义通过本工作方案的实施,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改善和进步。
三、工作计划1. 前期准备在实施工作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检查计划和任务分工,明确具体的检查内容、范围和标准。
2)准备检查工具和设备,例如安全检查表、测量仪器、灯光等。
3)了解煤矿的生产情况和管理制度,熟悉地形、地质和环境等重要信息。
2. 实施工作在实施工作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2)检查煤矿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完好,如通风设施、瓦斯检测设备等。
3)对煤矿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并指导煤矿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如人员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等。
4)安排工作人员对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区域、危险作业、易发生事故的地方等。
5)对煤矿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测量,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例如地质特征、气体浓度、温度等数据。
3. 结束工作在结束工作后,应总结工作成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督促煤矿尽快落实,并为煤矿下一步的安全管理提供支撑。
四、风险预防与管理1. 人员安全防护:在现场工作时,要引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例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2. 物理安全防范:对煤矿危险地段进行警示标识,设置安全站和氧气设备,以备突发情况。
3. 协作配合:对检查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向煤矿负责人反馈,并积极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6.05.25•【文号】安监总煤监〔2016〕58号•【施行日期】2016.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5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16年5月25日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十项重大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引导煤矿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实施一批安全技防工程,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重点通过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工作对象,确定以下重点:一是灾害类型,以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为重点;二是煤矿企业,以小煤矿、国有老矿井、亏损严重的国有煤矿为重点;三是产煤地区,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市)为重点。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研究总结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
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抓好试点,强化典型引路。
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分级选取一批有代表性、领导重视、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逐步推进。
经推荐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泰安市和枣庄市、湖北省鄂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甘肃省兰州市等11个试点城市,进行直接跟踪指导。
各试点城市要根据《指南》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四、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24•【文号】安委办[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提出明确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由事故调查组组织提出,不但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还要包括其他有关单位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牵头部门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省级安委会办公室名义(重大事故)及时下达关于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督办通知书,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分别通知各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同时抄报本级人民政府。
三、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督办通知书3个月内,要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发出督办通知书的机构。
3个月内未能完成督办事项的,要作出说明并向发出督办通知书的机构报送下一步落实的工作方案。
05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2016】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4月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以下简称《指南》)以来,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贯彻、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初见成效。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根据《指南》的要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探索实践,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技术工程支撑、智能化管控、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二、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各地区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二)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5.27•【文号】安监总管一〔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油安办各分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5月27日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为推动各地区及非煤矿山企业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一)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方法,明确非煤矿山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推动构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二)确定每一座非煤矿山及矿山内部各生产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级别,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分类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三)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在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操作“明白卡”。
(四)针对非煤矿山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环节,强制推行6项重大风险防控措施:1.单班井下作业人数5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纳入到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
2.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皖安〔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各有关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新集能源股份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1号),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立即逐矿落实盯守责任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集中力量对全省煤矿逐矿盯守,统筹力量,明确分工,有序组织,切实落实盯守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关闭的小煤矿开展全面检查督查,定期巡查,防止死灰复燃,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建立领导干部包矿检查盯守责任制,并将逐矿落实盯守责任人员名单于12月12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监局,并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任务、超能力组织生产,严禁瓦斯治理不到位安排采掘作业,严禁水文地质不清或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组织生产。
各矿井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减少采掘工作面、减少下井人员,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动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现场管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024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2篇)
2024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重特大事故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24年,我们将制定一系列的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重特大事故的防控工作。
二、总体目标2024年,全国的重特大事故发生率要明显降低,重特大事故的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要大幅度减少,社会安全和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 加强安全监管- 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排查的全面性和精准性,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建立台账,确保每一个隐患都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 对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督促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 加强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的管理,推动企业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
- 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那些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示警戒。
2. 加强应急管理- 完善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的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处置情况。
- 加强事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工作,掌握事故风险的动态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控。
- 加强事故调查工作,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推动完善事故防控措施。
3. 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培养和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
- 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 加强重特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增强大家的防控意识。
- 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的应变能力。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预计在2024年能够实现以下目标:- 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4.21•【字号】陕应急〔2022〕160号•【施行日期】2022.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的通知(陕纪办〔2022〕16号)精神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生产领域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应急〔2022〕118号)要求,现将《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4月21日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2021年煤矿领域“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决定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治发生煤矿事故后,对同类企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提升煤矿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在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深化煤矿领域“一停了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同志和二级巡视员何备战同志牵头,赵化龙、XXX、刘胜利、崔剑、张鹏同志为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在工业生产和生活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成为了当前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应对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工作指南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事故防范意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在工作中,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事故防范意识,将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对事故的影响。
三、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任务,提高事故应对的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四、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管。
加强对事故信息的报送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事故隐患和风险点,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五、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形成震慑。
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震慑,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指南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指南的落实,共同努力,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研究总结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
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抓好试点,强化典型引路。
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分级选取一批有代表性、领导重视、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逐步推进。
经推荐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泰安市和枣庄市、湖北省鄂州市、广东省深圳市、甘肃省兰州市等11个试点城市,进行直接跟踪指导。
各试点城市要根据《指南》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四、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16•【文号】安委〔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现提出如下措施:一、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对应当发现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对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事故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行业标准】新标准山西省煤矿风险...
【行业标准】新标准山西省煤矿风险...目次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4.1 机构与职责24.2 管理制度35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35.1 安全风险辨识35.2 安全风险评估55.3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55.4 分级管控55.5 管控清单66 隐患排查治理66.1 隐患分级66.2 隐患类型与专业76.3 排查组织76.4 隐患治理76.5 隐患台账86.6 隐患排查治理考核87 分析与总结88 公示报告98.1 风险公告警示98.2 隐患公示监督99 信息平台建设99.1 基本要求99.2 信息上报99.3 使用考核1010 教育培训1011 持续改进1012 文件管理1012.1 资料建档1012.2 保存期限1113 附录11附录A 风险辨识方法(资料性附录)12附录B 风险评估方法(资料性附录)17附录C 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资料性附录)21附录D 隐患台账(资料性附录)21附录E 重大风险认定情形(规范性附录)221 总则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预控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将风险管控进一步细化到岗位,构建主体延伸的新格局;提出管理层抓大风险、岗位防零敲碎打小风险的抓大防小的新体系;要求全面提高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管理,明确了信息系统的新手段。
通过贯彻指南要求,使煤矿能够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
1.2 本指南规定了煤矿双重预防机制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素及要求,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和持续改进等内容予以重点明确。
1.3 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合法生产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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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措施,抓好《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
案》落实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通知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方案》明确全国以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为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以小煤矿、国有老矿井、亏损严重的国有煤矿企业为重点防治企业;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市)产煤地区为重点防治区域。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的重点灾害、重点企业和重点市县等工作重点。
《方案》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引导淘汰退出煤矿落后产能,实施一批安全技防工程,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方案》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深刻认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要针对《方案》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方案,
提出工作措施,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突破,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