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第二届
2023届广东珠海二中高考语文复习:背默测试练习专辑第三部分
珠海市第二中学2023届高三第二轮复习背默测试练习专辑2023年3月28日第三部分第1组【2023届浙江省温州市普通高中高三下学期第二次适应性考试(二模)】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6分)(1)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通过“,”两句来写周文王和孔子,表明古代伟大作品往往是圣贤在困顿中奋发努力写就的。
(2)白居易《琵琶行》一诗中,“,”两句描写了琵琶女在梦中忆起昔日锦绣年华而感伤落泪的情形。
(3)宋代诗人在写作中非常喜欢借花开依旧来反衬人事已非,如姜夔《扬州慢》中的“,”两句。
【参考答案】(1)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2)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3)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评分标准:共6分。
一句1分。
第一句书名号不写也给分,“盖”字不写不扣分,但提倡写。
第2组【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三下学期3月月考】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孔子认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荀子在《劝学》中也谈到了“学”与“思”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杜甫的《登岳阳楼》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句,写洞庭湖浩瀚无际的磅礴气势,意境阔大,景色宏伟奇丽。
(3)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奖牌设计融入了玉璧元素,“玉”质细而坚硬,温润而有光泽,深受人们喜爱,也是古诗词中的常见意象,如“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①. 吾尝终日而思矣②. 不如须臾之所学也③. 吴楚东南坼④. 乾坤日夜浮⑤. 沧海月明珠有泪⑥. 蓝田日暖玉生烟(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易错字:“臾”“坼”“沧”“嘈”。
第3组【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师大附中2022-2023学年高三下学期月考(七)】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张孝祥的《念奴娇•过洞庭》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句说词人已经完全沉醉,忘记这是一个什么日子,以博大的形象收拢,回到开头所点出的时间上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已经2023年11月17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省长王伟中2023年1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发展,加快实现琴澳一体化,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第二批2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
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和省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认真抓好衔接落实工作。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省有关部门应当与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完成调整职权事项的交接工作。
对委托实施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
对下放实施事项,自交接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承担,原省级实施部门负责相关行政职权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或者委托后,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事项的承接单位、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
同一条江 共同发展——第二届西江港口合作发展论坛取得重大成果
运 船 型 标准 化方 面取 得 实 质 性 突 破 。 祁 r 表 示 ,在 大 家 的 努 力 _ 军辉 卜,联 盟 的运 作 达 到 了 预 期 目的 ,珠 江 航 务 管
立 一年 来所 取 得 的 成 果 表 示 肯 定 。他 说 本次 年 会 与珠 江 发展 论坛 市长 峰 会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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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作 、 取 得 的 成 绩 、经 验 ,并 就 如 何 摊 : 进 西 江 流 域 江 海 联 运 网络 、打 造 低 碳
统 一 市 场 ;进 一 步 加 强 合 作 。 杨 润 贵 总 结 致 辞 。他 说这 次论 坛 得 的 成 果 ,将 进 一 步 推 动 做 好 今 后 的. 作 ,把 两 汀 港 口和 水 运 合 作 发 展 推 一 卜一 个 新 的 阶 段 ,联 盟 成 员将 进 一 步 提 高 江 流 域 港 口合 作 发 展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 抢 抓 机 遇 ,迎 接 新 一 轮 西 江 流 域 大 发 ^ 的 到 来 ;建 立 新 的江 海 联 运 体 系 平】 l 物
保 黄 金 水 道 等 展 开 了深 入 讨 论 。大 家 一
致 表 示 , 要 继 续 携 手 合 作 ,加 强 合 作 交 通 江 达 海 和 西 江 畅 通 T 程 是 西 江 战 略 的
流 、 强 化 联 盟 的 工 作 方 法 和 措 施 ,完 善 联 盟 内 部 制 度 , 共 同 谋 划 珠 江 水 系 港 口和 航运 事业 的 发 展 。 此 次会 议 取 得 两 大 成 果 : 形 J 推 动 J 筻 建 立 西 江 畅 通 T 程 省 部 协 调 机 制 的 识 和 呼 吁 ;形 成推 动把 打造 西 江 黄 金 水 道 纳 入 “十‘ 五 ” 规划 的 识 和 呼 吁 。这 二 二 个 推 动 必 将 为 两 江 港 口 合 作 发 展 色j I 造 : 更 好 的条 件 。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22.02.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业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2月7日珠海市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完善园区配套,畅通交通网络,做强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编制原则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弥补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短板弱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教育、医疗、住房、生态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2022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示范引领、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提升效益”的总体原则进行编制。
1.示范引领。
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示范和撬动作用,优先向园区配套、重大交通和西部地区倾斜,增强产业造血能力,提升城市功能,不断增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和动力。
珠海市志1979-2000年
《珠海市志1979-2000年》二十九卫生·医药篇(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机构沿革第一节卫生行政机构一、市卫生行政机构1979年5月,因珠海县升格为珠海市,县卫生局升格为市卫生局。
至1984年10月,市卫生局内设秘书科、人事科、医政科、药政科、防保科、科教科。
1987年增设中医科、公费医疗办公室,定编35人(含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5人)。
1990年,市卫生局设7个科室。
1997年,市卫生局设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医政科、中医科、科技教育科、防保科、药政科、爱国卫生科8个科室,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15名,药品监督员2名。
2000年12月8日,市卫生局药政科职能、编制及人员归并到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县、区卫生行政机构1979年11月成立香州区卫生科。
1984年8月,改称为区卫生局。
1990年设人事股、秘书股、医政股。
1981年8月,成立拱北区卫生科。
1989年,拱北行政区撤消,卫生科随之撤消。
1983年,斗门县归属珠海市管辖。
斗门县卫生局设人秘股、行政股、业务股。
1985年增设计财股。
1989年成立三灶管理区卫生科。
1990年,万山、平沙、红旗管理区成立卫生科。
1999年4月,红旗、平沙华侨农场改制成镇,划为三灶管理区管辖。
第二节卫生议事协调机构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办公室1979年11月28日,成立第一届珠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甘伟光市长任主任,李焕池、李耀国、李佛伦、黄志明任副主任,卫生局局长甘懿荣任办公室主任。
1981年1月9日,调整市爱卫会成员,主任为向真(副市长)。
办公室主任由甘懿荣兼任。
12月19日,林成任爱卫办主任。
1984年8月15日,调整市第三届爱卫会成员,主任陈焕礼(副市长),办公室主任林成。
9月,成立拱北区爱卫办,无专职人员,由宣传科李春新兼任主任并于1986年从拱北区卫生科分出,主任黄雄光,办事员3人。
12月17日,成立香洲区爱卫办,无专职人员。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4•【字号】珠府办函〔2022〕106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规划空间保障能力和审批效率,经十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第五章附则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效率,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行政管理事权下放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珠海市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等工作。
横琴岛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制度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另行规定。
第三条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评估、审查、管理、测绘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2.10•【字号】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23.02.10•【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2014年1月25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7月29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两项法规的决定》修正2023年2月10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
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共珠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珠字[2011]1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珠字〔2011〕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第一优势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人才需求空间,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紧密围绕我市今后五至十年的发展目标,以做好现有人才的使用和服务为基础,以引进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亟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为关键,引进和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研发创新团队,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为“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实施“七大工程”(一)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人才需求提升工程。
建立产业转型升级的政府引导与倒逼机制,激发各类企业的创新动力,创造巨大的高层次人才需求。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契机,综合运用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税收优惠、环保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最低工资标准、优先保证项目用地、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等手段,着力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产业大板块,整合工业大园区,狠抓龙头大项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三大一新”产业发展格局,使珠海成为产业发展的高地、人才创业的热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广阔的需求空间和发展舞台。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珠府〔2015〕72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产所有权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珠府〔2015〕72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24日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成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其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符合下列条件的,依法认定为业主:(一)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二)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确认为业主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行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办理业主大会交办的具体事务的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38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38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职能转移。
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职能转移工作方案,具体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职能转移落实工作,将有关职能转移情况通过公告、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职能转移程序。
今后,职能转移事项由各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列明转移理由、法律依据、相关配套措施等,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实施,未经市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将职能事项交由社会主体实施。
三、加强配套保障。
已公布转移职能事项的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予以经费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申请有关经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转移职能承接主体。
同时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转得出、接得稳”。
四、强化监督评估。
职能转出后,市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等,按照职责对转移职能的全过程实施监督评估,对转移职能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实施问责,对评估不合格的转移职能承接主体取消其承接资格,由有关部门收回职能。
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4日附件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共计27项)部门名称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1举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1.《关于做好珠海市“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发动工作的通知》(珠科工贸信字〔2010〕1119号)。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珠建〔2024〕124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4日珠海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提高业主物业管理活动决策效率,规范使用本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投票,是指召集人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物业主管部门)建立的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投票系统)为平台,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手段,对物业管理活动中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投票表决。
前款所称的召集人,是指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其他机构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电子投票系统与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业主信息。
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电子投票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电子投票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辖区内电子投票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召集人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调解处理电子投票活动中的纠纷。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下列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可以采用电子投票形式表决:(一)设立业主大会;(二)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四)决定是否设立业主监事会;(五)选举业主监事会或者更换业主监事会成员;(六)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管理人,决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招标方案、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七)筹集、管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八)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九)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或其他管理人的年度工作报告、收支预算结算报告、业主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十)决定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等方案;(十一)申请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十二)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等业主组织的工作职责和经费;(十三)改变或者撤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珠海市历届人民政府市长
3、1998年3月21日,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选举钱文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金华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届
1999年2月10日至2004年3月22日
1994年3月7日至1999年2月10日
梁广大
黄龙云
李南华
曾德锋
陈焕礼
余炳林
蔡光成
梁耀明
周本辉
肖时照
钱文炉
毛存英
杨金华
1、1995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冼文为副市长,11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梁广大辞去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黄龙云为副市长,代理市长;1996年3月,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南华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选举黄龙云为市长;1996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澎湃、余荣霭为副市长,接受曾德锋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1997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焕礼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黄龙云
方旋
王顺生
冼文
周本辉
余荣霭
林行道
何宁卡
钱文炉
杨金华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龙云辞去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方旋为副市长,代理市长;2001年1月,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方旋为市长;2002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方旋辞去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王顺生为副市长,代理市长;2002年11月28日,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王顺生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陈景棠
林保万
陈焕礼
余炳林
肖时照
毛存英
1990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蔡光成为珠海市副市长;1991年5月,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李南华、梁耀明为副市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接受陈景棠、何仲云、潘豪辞去副市长职务;1993年,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接受林保万辞去副市长职务,选举周本辉为副市长。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珠府〔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珠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一)发展环境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大国博弈更趋激烈,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在高通胀、高债务、高利率制约下,世界经济增长动能趋弱,风险挑战增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世界经济增长2.9%,较2023年回落0.1个百分点。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但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持续显现,宏观政策空间仍然充足,发展的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世界银行预计2024年中国经济增长4.5%,我国仍是全球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
从珠海自身看,今年是澳门回归25周年、珠海建市45周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3周年,各类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随着过去两年我市抢抓发展机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积极发展产业新赛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攻坚,经济增长的动力不断增强、动能持续释放,必将带动珠海高质量发展加速崛起。
(二)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树立新作风、扛起新使命、增创新优势、展现新担当、干出新作为,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珠海贡献。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全文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全文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全文)(2006年8月31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适宜居住、创业,富有魅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根据有关法律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为市城市规划区。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建设必须依据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本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城市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关系,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遵循社会公平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改善人民生活环境;遵循政务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依法参与城市规划与管理的权利;遵循节约、集约、合理用地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遵循保护、继承、发展的原则,体现海滨城市的自然、历史、人文特色。
第五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市级统一规划、统一用地规划管理、统一划分功能区、统一竖向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一环境艺术规划、统一园林绿化规划、统一审查规划建筑设计。
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城市规划。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珠府[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珠府〔2009〕36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严格评审,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关于建立珠海市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等3项成果为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珠海经济再度开发探索》等9项成果为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珠海近年发现的主要碑刻及相关历史问题》等16项成果为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者及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和解决我市在改革和建设新时期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促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十七日附件:珠海市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一、著作类(一)一等奖。
成果名称:容闳与留美幼童研究丛书;学科类型:历史学;作者姓名及单位:珠海容闳与留美幼童研究会;成果发表刊物及时间:珠海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二)二等奖。
1.成果名称:珠海经济再度开发探索;学科类型:应用经济学;作者姓名:杨国昌、李建平、王守安;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市发展和改革局;成果发表刊物及时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珠海市制定法规条例
珠海市制定法规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6.03.3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珠海市制定法规条例(2001年1月12日珠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3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月21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法规和其他立法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经济特区法规和设区的市法规。
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规定和立法法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
法规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条经济特区法规应当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并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设区的市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章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第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协调性。
珠海市香洲区君怡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与珠海市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珠海市香洲区君怡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与珠海市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9【案件字号】(2020)粤04民终19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管文超刘秋萍陈海凤【审理法官】管文超刘秋萍陈海凤【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珠海市香洲区君怡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珠海市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珠海市香洲区君怡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珠海市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君怡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珠海市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珠海市香洲区君怡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被告】珠海市君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君怡二届业委会是否有资格提起本案诉讼。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诉讼请求撤诉反诉驳回起诉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君怡二届业委会曾组织召开君怡花园业主定于2018年9月11日业主大会,会议内容第6项为:表决是否授权业委会向君创公司通过协商、调解及代表全体业主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自2006年3月至今的全部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并转入业委会专用账户代为管理和使用。
后因部分业主投诉等原因未能成功召开业主大会。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君怡二届业委会是否有资格提起本案诉讼。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通过业主大会决定。
就本案而言,君怡二届业委会对君创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事项涉及专项维修资金、广告费等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属于君怡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按照规定通过业主大会决定。
珠海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附件一珠海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市直团吴健民蔡高李洲潘豪李焕池王延最陈汉基李鸿兴周本辉余炳林郭锦仪(女)黄小雯(女)甘伟光向真潘魁武甘懿荣(女)郑坤贤(女)谭锦生陈瑞华(女)陈满翌成伙生阮敬尤刘霭彝(女)曾德锋曹何王凡石李根深谭伟周荣观梁霭詠(女)尹瑞祥叶财管荣光李洪欧培赵汝森郭伯泉许合想白碧莹(女)陈锐权黄志明黄永就李瑞华杨水根梁泰猷薛国平陈培德阮国兴吴锦芬(女)黄彩娇(女)罗少琼(女)钟金来薛志明卓成韦富有黄锡忠许锡如温添松李少英(女)唐炳林刘友来辛家世张仲如关国泉欧帮杨少琪骆惠群(女)何海龙贵兴罗知高敏吴寿桃蔡光成游焯明林坤余栋平孙仁朱钊和余金文林礼武李满麦庚安苏标杨峤阮华玉邱培森方婵(女)钟权郭炳刘祯祥李长青黄德楷曹耀王小彦徐瑞明李锡甫冯惠珍(女)赵路高芹(女)陈业昂郑丽珠(女)郑煊梁中兴黄凤仪(女)郑莲英(女)关守义牛清臣徐尧成陈作潮张振南赵宗琪徐昇潘荫珍(女)王维世阮关维严康荣张殿文谭继兴黄树耀香洲区杨其汉陈刚胡焕才甘伙胜龚润权许惠英林萍金(女)林三妹(女)唐鹤瀛焦行马丽英(女)欧日吴光海江洪毛木水甘开健杨娣(女)梁鸿佳朱翠娟(女)拱北区李佛麟杨俊声刘柳多(女)古锦煌卢可夏方丽卿(女)李有根李卓余戴秀香(女)陈金玉蔡康有徐康平何祥叶观伟叶金友叶柏坤香洲渔民区温金彩(女)何大呀(女)李达才布梅吴德明李带财黄炳根杨妹(女)布成权张茂贵陈执梁执娣李大根吴福棠郭容喜前山区卢炳雄汪甫黄买国蒙昶李容根叶友杨社恩唐康通韦兆英(女)卢超远梁社润伍尚礼李鸿波张燕珍(女)黄秀莲(女)郭海文吴水南屏区梁文定唐新献刘金苏欧善珠(女)黄泽黎慕霞(女)符开森杨挺峰徐金水(女)林胜杨胜刘容添杨应开杨欢容(女)马展就黄锦田关容胜容骚张金芸(女)容满蔡金水梁天胜范灶堂黄观德梁美冼呀仔郭宝莲(女)邓彦梁华炳关华源黄仲湾仔区张华彩(女)陈社祥梁带娣(女)谢土金殷欢(女)凃才林北添庄明光廖三桂黎来吴带好(女)郭培冼多安冼四根吴观来陈福喜下栅区余润永吴汉川白锡辉黄琼秀(女)邓永安陈其安卢明伟李志荣何坤官金福佘以恩刘金崧(女)佘康照卢善春黎连妹(女)唐家区赵伟南赖鸣卢桂兰(女)郑文豪黄宝琼(女)唐明梁文发唐北海蔡棣钟好妹(女)南水区吴桂仲(女)林进宽诸耀其钟德安林德欣(女)赵维光曾子贤梁容(女)吴求信陈昔带三灶区黄杰明陆仕汉蔡杰聪欧彩发吴罗关杨玉妹(女)袁欢枝莫华黄文华黄容娇(女)谭金妹(女)张润好(女)何泰助谭培富小林区梁伟业梁友枝李向阳李许冯炳林吴兰妹(女)梁玖钟光锐万山区郑星祥黄社通张北胜邱石养黄添福郭焕灶吴七带担杆区黄大陈林焯黎亚买郑福容凤宜(女)吴逵黎带喜钟观生黄观亨郭牛仔桂山区吕保基黄雄唐丽娟(女)罗英(女)李容添洗十五张金喜吴亚九注:1983年3月,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罢免不执行计划生育条例的谭培富的代表资格;补选黄勋、唐榕达、邓雄、蓝青、李洪、杜锡棠、苏结宏、古广新为市一届人大代表。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珠海第二届新方志交通篇编修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珠海第二届新方志交通篇编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04.04.20•【字号】•【施行日期】2004.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珠海第二届新方志交通篇编修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珠海第二届新方志交通篇编修工作,根据市政府府办室《关于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珠海市志《交通篇》修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本届交通志的编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真存实的原则,坚持辨证唯物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编修任务本届交通志编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客观地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交通事业发展的历程,反映珠海交通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所取得的成绩。
三、内容、体例(一)断限由于此前已组织修编了至1990年止的《珠海交通志》,珠海市交通志的上下限为1990-2003年,以完整反映改革开放十多年珠海交通事业发展之历程。
(二)志名本届交通志定名为《珠海市交通志(1990-2003年)》。
(三)内容全面记述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业发展的深刻变化、所取得的成就和所走过的历程。
记述要全面、真实、客观,突出重点。
志书体例和篇目要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突出行业特点、地方特点和时代特色。
同时对上届志书进行补遗纠错。
(四)体例本届交通志的编修,坚持采用“横门分类”、“述而不论”等传统志书体例,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尝试新的记述方法。
篇目设置主要采用中、小篇体式,分章、节、目各个层次,编制索引。
采用规范的语体文。
具体按《珠海市第二届修志参考》。
(五)质量本届修志要在认真总结上届修志经验、充分收集资料、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探讨的基础上开展。
要树立精品意识,严把质量关,创佳志,出名志。
对志书总体质量要求是:观点正确,资料翔实,记述客观,行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突出;体例严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语言规范,文字流畅;统计数据准确,做好可信、可用、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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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市第二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育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2-09-29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为推进创建“广东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高位均衡发展,进一步激发我市教师读书热情,提升教师素养,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
在成功举办珠海市首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活动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开展珠海市第二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市全体小学语文教师
二、时间
2012年9月——2013年1月(9月初各区校进行发动和宣传,10、11、12月各区校开展读书活动和评比,2013年1月进行市级读书征文评比)。
三、读书征文活动具体要求
1、本次读书活动分三个类别
(1)课标学习类:学习阅读《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或名家对新课标解读的文章的心得体会,以及在新课程标准指导下的课堂教学实践反思等。
(2)教育教学类:学习阅读各类优秀的教育教学论著后的启示思考
(3)精品阅读类:学习阅读国内外优秀的书籍、文章后得到的愉快体验或感受、思考。
2、参赛老师至少参加一个类别的读书活动,也可参加三个类别的读书活动,围绕以上内容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字数不限。
3、参加市级评奖的征文必须交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一式五份,电子稿以“学校+姓名”打包),用A4纸单面打印(页面设置为: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右各2.5
厘米;标题和内容摘要之间空两行,内容摘要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标题为小二号字、其余
部分为四号字,均用宋体字;行距为单倍距离),首页上写清:参赛类别、文章题目,教师姓名,所在区、校,联系电话、正文除标题外不得出现首页其他信息。
一人一类一稿(本次市级评比不接受一人一类多稿和多人一稿)。
请自留底稿和电子稿
四、读书征文活动组织方式
1、本次读书征文活动区级、校级评比由各区、校自行组织(时间和参赛人数自定,校级竞赛要求所有语文老师积极参与),市级竞赛由珠海市教研中心语文科组织评审,参赛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区(具体名额见附录二)
2、各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小语室统一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各区参赛稿件纸质稿按类别分好送至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储强胜老师处(市教育局4号楼407室:电话:2121483),电子稿分区按类打包(示例说明:香洲区打一个大文件包,名称为“香洲区征文”,内打三个文件夹“课标学习类”、“教育教学类”、“精品阅读类”),并登记教师稿件首页信息,汇总以xls表格发到zhjycqs@。
3、按照珠海市教育局最新文件精神,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读书征文活动评选办法
1、珠海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并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2、征文活动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
3、获奖作品和单位将由珠海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4、本次获奖征文如发现有抄袭,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学校和个人。
联系人:储强胜,联系电话:2121483
附件
珠海市第二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征文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