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电信积分兑换业务的财税处理【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营改增”背景下电信业的税务筹划
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 征 收营业税
二 、“ 营改增”对 电信 企业的影 响 ( 一 )对税 负的影响
2 .对融合业务 的影 响 电信业 提供 的基础服务称 之为融合业务 ,包括语音通话 、短信 、漫 游 、上网套餐等。“ 营改增 ”政策 实施 后 ,基本业 务和增 值业务 的使用 税率 变 1 1 %和 6 % ,则企业必须将融合业务收入进行 区分独立 核算。没 有 独立核算 的 ,将从 高征 收增值 税。这就要求纳税 人合理地配 比收人 中 的基 本业 务 和增 值 业务 ,并进 行 独 立 核 算 。 这 将 大 大 增 加 电信 业 财 务 部 门的工作 量,同时也迫 使电信业进 行业 务转 型。 3 .对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的影 响 财税 [ 2 0 1 4]4 3号第六 条规定 ,境 内单 位 和个人 向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境 外单位 提供 电信业 服务 ,免征增 值税 。而 “ 营改 增” 政 策实施 之 前 ,电信业 向境外单位提供服务是需要 征收营业税 的。因此 ,这 项免税 政策 的实施 ,将大 大鼓励 中国的电信业 “ 走 出去 ” 。一 方面 ,电信 业走 出去,可 以降低 营业成本 ,增加 营业 利润 ;另一方 面 ,电信业 的国际化 发展趋势 ,将更好 的促进技术 的进步 和市场 的拓展 。 兰、电信 业在 “ 营改增 ”背景下的税收筹划 对 电信业而言 ,“ 营改增” 既是 机遇 ,又是挑 战 。电信 企业应 抓住 改革 的新 契机 ,在 遵 守 国家 政 策 的 同时 ,尽量 降低 企业 税 负 ,提 升 效益 。 ( 一 ) 调 整 营 销 模 式 。顺 应 改 革 发 展 从长期看 ,“ 营改增 ”政策的实施对 电信业具 有减税 效应 ,但 在初 始 阶段 ,效果或许没有那 么明显 。为 了降低此 次改革 的风险 ,电信 业可 以通过调整 营销模式来进行税 收筹划 ,降低税负 。比如 ,“ 营改 增” 实 施后 ,电信业原有 的捆绑 销售 中附送 的手机 、话 费等均将视 同销售 ,对 其征 收增收税 。企业 可 以采取 销售 折扣 的方式 ,并进 行相 应 的纳税 调 整 ,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 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金额栏分别 注明 ,不 能讲折扣额在备注栏注 明,也不允许将 销售 额和折 扣额分开发 票。对于 电信业 的融合业务 ,企业应 对基 本业务 收入 和增 值业 务收 入分 别独 立 核算 。 ( 二 )培养 、引进税务筹划人 才,调 高税务筹划人 员素质 电信业 的税务筹划具有其独特 的专业性跟政策性 ,这 就需要企业 顺 应趋势 ,从企业 的当期经 营和长远发展着 眼 ,强化税 收人才管理 ,提高 税务筹划水平 。税 务筹划人员 素质 的高低 , 将 决定 着企业 在当前 “ 营改 增 ”政策 的改革进程 中,能否顺利转型 ,并在激烈 的国际竞争 中 ,能否 立 于不败之地 。( 作者单位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
关于电信业营改增后会计处理
关于电信业营改增后会计处理这⾥有关电信企业营改增后的⼀个会计处理我不是很清楚,望各位解答;张先⽣发⽣通话费(含税)11100元,电信企业确认收⼊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00 贷:经营收⼊——基础电信服务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我印象中似乎只有事业单位使⽤经营收⼊这个科⽬,这⾥电信企业为何也⽤了??浏览5919⼈内容不错就任性的打赏吧!相关阅读会计“特殊事项”的处理⽅法陌上烟⾬2天前请教陈版⼀个关于资产被侵占的会计处理问题QQ_9E71B75⼩时前每⽉等额归还的长期借款会计分录彭怀⽂4⼩时前到岗前,会计⼩⽩⼀定要会的三个技巧!陌上烟⾬4⼩时前评论倒序浏览只看楼主返回⾸页xmqdpV.5财务总监会计总账科⽬,通⽤商业语⾔之语法也,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会计准则应⽤指南附注中统⼀了这个语法,企业对收⼊的核算,⽬前总账科⽬层次只有两个科⽬,⼀个是主营业务收⼊,⼀个是其他业务收⼊。
显然该电信企业对收⼊的会计核算使⽤的科⽬不规范⽽使您有了疑惑。
拘泥于科⽬,也许您是会计初学者吧。
因此多说两句。
对于收⼊核算,电信企业除了为了满⾜财务会计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使⽤主营业务收⼊和其他业务收⼊外,为了内部管理的需要,还设置了⼆级科⽬,三级科⽬,甚⾄四级科⽬,这样企业管理者就可以通过会计核算系统提供的收⼊核算信息进⾏⼀些业务分析了,⽐如分析企业各种业务收⼊的构成⽐例,分析企业对某⼀个业务的营销策划是否达到了预期⽬标等等。
估计电信企业使⽤ERP系统了吧,这样就减少了信息孤岛现象,通过该系统的查询功能就应该可以找到管理分析需要的信息,⽽没有必要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重新统计计算了。
就拿收⼊核算举例,以前电信企业执⾏企业会计制度的时候,财政部还制定了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该办法中对收⼊⽅⾯的科⽬设置就可以很好地满⾜经营管理对会计信息的需要,电信企业执⾏会计准则之后,收⼊的设置估计没有⼤的改变,除⾮电信企业⼜开展了该办法没有规范的经营业务。
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
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电信行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下的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
对电信服务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具体操作。
对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的会计处理也进行了分析,包括如何处理增值服务收入、如何分摊相关成本等内容。
这两种业务在营改增政策下有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需要企业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本文还强调了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重要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操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电信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会计处理方式,为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信行业,营改增,会计处理,电信服务销售业务,增值服务业务,规范性,重要性。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电信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扮演着连接人们通信、信息交流的重要角色。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电信行业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
近年来,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出台,电信行业的税收政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给电信企业的会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机遇。
“营改增”政策是指将原来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增值税,以减轻税负、降低税费成本,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改革政策。
在电信行业,营改增政策对于电信服务销售业务和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的会计处理都有一定的影响,需要企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
了解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收政策变化,规范会计处理,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接下来的正文中,我们将具体探讨电信行业的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并分析其规范性和重要性。
1.2 “营改增”政策概述“营改增”政策是指中国政府于2012年起实施的一项税制改革计划,即将原来的销售税、增值税和部分行业税合并为增值税,并逐步推行至全国各地。
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试论“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税处理的影响
Finance and Accounting Research财会研究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33试论“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税处理的影响马岁宏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陕西西安 710075摘要:2016年5月1日起,我国电信行业正式开始实施全面“营改增”,全面“营改增”的实施将会对电信企业税负状况和财务管理带来很大影响。
本文将针对“营改增”的实施对电信企业税负和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电信企业财务风险防控能力。
关键词:营改增;电信行业;财税“营改增”的实施则是我国不断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我国实施产业升级个转型。
“营改增”的实施也必将会引导电信企业财务管理的变革。
一、“营改增”对电信业的财税影响与面临的问题(一)“营改增”对电信业财务影响及面临的问题1.收入结构产生变化。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革新和应用,也使得人们对信息技术的使用发生改变,传统语音通话逐渐降低,人们对互联网产生更高需求,必然会导致电信行业基础业务不断降低,增值业务逐渐增高。
电信行业这种业务结构的变化,也必然导致其收入结构产生一定变化。
“营改增”实施后,电信企业增值业务的不断增加,使得电信企业将享受到更低的税率,进而使电信企业获得更高利润。
2.增加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量。
“营改增”在电信行业中的实施将会改变电信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包括企业纳税办法、会计核算模式、科目设置等,进而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量。
在“营改增”实施之前,财务部门在计算其营业收入时,只需要将企业经营单据和通讯数据进行核对,若单据被确认准确无误后,便实施登记入账,之后根据入账金额来计算企业应缴纳营业税税额。
但是“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要求财务部分必须和税务部分进行沟通,并以增值税专项发票来进行税收管理,导致企业财务工作量加大。
(二)“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负影响及面临的问题1.进项抵扣不足加重电信企业税负。
财税实务如何对积分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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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如何对积分征收增值税
为了提高顾客忠诚度、活跃市场,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顾客积分,产生了积分是否征收增值税以及如何征税的问题。
另外,由于积分有价值,部分电子商务企业创新业务模式,把不同商户的积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整合,给予积分兑换礼品、服务,或者兑换现金、赚取差价。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由于积分可以兑付的商品和服务大为增加,积分的征税问题更加突出。
有的积分是单用途的,仅可兑换本单位的商品或服务。
有的积分兑换范围较广,消费者持积分可以在第三方兑换服务或货物,相应减收或免收价款,由积分发售单位与第三方直接结算或通过专门的积分兑换平台(第四方)结算。
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服务的同时,赠送给消费者的积分,类似一种有到期日的虚拟有价票证,在积分到期前拥有一定的价值。
考虑到纳税人在实际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已按照货物、服务的交易金额开票或征税,因此,无论会计上对积分如何处理,对于赠送给消费者还未兑付的积分,建议作为不征增值税处理较为合理。
积分到期之前,消费者凭积分抵扣或免费领取相应的货物或服务时,兑付单位对交付的货物或服务建议按照视同销售原则,征收增值税。
发售积分单位与整合积分的单位(积分兑换平台)之间会发生积分销售和积分回购交易,对于支付给整合积分单位的现金,凭整合积分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并作为发售积分单位在发售积分时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
整合积分单位根据消费者积分兑换的需要,通过电子化服务平台。
电信业“营改增”相关问题探讨
电信业“营改增”相关问题探讨打开文本图片集一、电信业“营改增”面临的问题(一)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价内税,根据营业额与税率计算,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在会计核算中,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而“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在计算“本年利润”的时候扣除,从而可以减少“所得税费用”,最后净利润相对会多一些。
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是价外税,根据不含税的销售额与税率计算的,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在会计核算中,计提应交增值税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原来的收入剔除增值税后就变少了,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计算“本年利润”的时候不能扣除,这样就会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多,企业的净利润相对减少。
同时,在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由总公司汇总纳税,这样会有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从而会设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等等种类繁多的会计明细科目,加之大量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使得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加大。
(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营改增前,企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根据规定,营改增后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税率。
如前所述,营改增后,增值税会从收入中分离,这样使得在相等的营业额条件下,收入减少。
企业的一些成本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可抵扣的数量并不多,主要是由于其不可抵扣的项目占总成本的比重高(大于60%)所导致。
比如折旧和摊销、人工成本、业务代理佣金等不能抵扣。
总之,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税后利润减少。
分析如下:假设营改增前后,电信企业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不变,其营业收入为M(含增值税),其营业成本为N(含税),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其他直接成本费用(后两项中含不可抵扣部分),其可抵扣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为A。
“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法难点解读和涉税操作
“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法难点解读和涉税操作摘要:自2014年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本文简要分析“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收政策难点解读和会计处理变化分析。
关键词:政策税率难点解读会计处理自2014年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一、基本政策内容1.应税服务范围。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2.适用税率。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对兼有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上述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纳税人应按规定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及征收率。
3.计税依据。
电信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机构接受捐款提供服務,如果捐款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捐款人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为支持公益事业,解决手机短信公益捐款业务无法取得进项抵扣凭证的问题,保留了对该业务采用销售额扣除的方法进行计税的政策。
电信业“营改增”:不同业务环节所受影响不同-会计实务精选文档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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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电信业由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实行6%和11%的差异化税率。
税种和税率的变化对处于电信行业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以及电信客户,将产生不一样的影响。
电信业营改增将于6月1日启动,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多数认为,电信运营商、增值服务商等不同业务环节企业所受影响有差异。
电信用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届时将受益于电信支出进项税抵扣,从而降低税收成本。
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
电信运营商:税负变化倒逼业务变革加速
营改增后,电信业由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实行差异化税率,即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11%税率和6%税率缴纳增值税。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营改增后,从事基础电信服务的电信企业税负会有所增加。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公司也分别发布了有关营改增的公告,不约而同地指出,预计在短期内,营改增将对公司经营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室主任鲁文丽告诉记者:电信业营改增是国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企业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电信行业的转型升级。
营改增后公司成本费用的下调幅度会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下调幅度。
以2013年数据静态模拟测算,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公司的净利润有大幅下降。
面对短期内税负上升可能对利润带来的影响,电信企业加快了业务调整的。
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
只需 预缴话 费 5 2 8 8元 ,即可获得市价 4 1 8 8元 、A公 司含税购人 价 3 5 1 0 元 的手机一 部。以月消费 1 3 8元套餐 为例 ,假设 客户在合约期 内没有话 费溢 出且基 础电信服务 和增 值 电信服 务分别 占 7 0 %和3 0 % ,每 月获得 部分话 费返还并另支付话费 6 3 .9 2元。 ( 1 )购进手 机时 ,按 照增 值税 专 用发 票确 认 库存 材 料 和进 项税 。 借 :库存 材 料 一苹 果 手 机3 0 0 0,应交税 费 一应 交增值税 ( 进 项税额 )5 1 0;贷 :银 行存款
电信 行 业 “ 营 F 改一 增 l 司 ” 两 种 典 型 业 务 的 Z l 处 理
.
陈
华
摘 要 :电信 业纳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范围之后 ,其会 计核 算方法和纳税办法也将 完全改 变。本 文通 过具体 案例解释 了电信行 业 营业税 改征 增值税 之后在预存话 费送手机 、积 分兑换礼 品两种典型业务 中的增值税和会计处理 方法 。 关 键 词 :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 电信 行 业 ;会 计 处理
方法 。
业务 一 、预 存 话 费 送 手 机
根据财税 [ 2 0 1 4 ]4 3号第 四条 规定 ,纳税 人 提供 电信 业 服务 时 , 附带赠送 用户识 别卡等货物或者 电信业服务 的 ,应将其 取得 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 进行 分别核算计算缴纳增值税 。取得 的全部 价款和价 外费用 中,暂 以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 ,剩余部 分按 照公允 价值拆分 为基础 电信 价格 和增值 电信 价格 ,按 各 自适 用 的税 率计算 缴纳增 值税 。 在预存话 费送手机业务 中,手机销售 收人应 在当期 一次性确认 ,而话费 部分则计 人负债 随着服务的提供逐期确认 。 案例 1 :A公司是一大家 电信 企业 ,营 业税改 征增值 税后属 于增值
【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后电信积分兑换业务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营改增”后电信积分兑换业务的财税处理案例:张先生是某电信企业大客户,2014年6月初向电信企业预存话费11100元,获得电信企业奖励积分11100分,按照该电信企业积分规则,每100分可兑换1元话费或兑换各种礼品。
该电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预收账款时无须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由于电信企业预收话费时,尚未提供应税服务,预收账款时,无须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借:银行存款 11100贷: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00。
有效积分的公允价格不得抵减应税服务销售额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因此,客户获得电信企业有效积分的公允价格,不得从应税服务销售额中抵减。
张先生发生通话费(含税)11100元,电信企业确认收入时,其会计处理如下:借: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00贷:经营收入——基础电信服务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
计提客户积分计划准备时:借:经营收入——基础电信服务 111贷: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内部积分) 111。
以内部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4〕4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电信营改增前后处理规定
电信营改增前后处理规定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中国电信营改增我主要介绍了电信业营改增与营业税对比表的内容分析。
分别从11个方面去阐释内容。
一.税率:营业税的规定: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税率3% (国税发[1993]149号)营改增后规定:(财税[2014]43号)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变化解读:原营业税税率统一为3%。
现营改增后税率分为11%和6%两个档次。
基础电信作为通讯基础设施,硬件投入大,有大量进项可抵扣,因此设定为11%。
二.附带赠送问题征税:营业税的规定:共有4家电信公司享受附带赠送行为不征税的营业税政策规定。
如: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开展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包括赠送用户一定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额度、赠送有价卡预存款或有价卡)的过程中,其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是无偿提供电信业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相关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14号)。
(此处只列举两个)营改增后规定:(财税[2014]43号)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变化解读:营业税对2种不同情况做了规定:1、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不征营业税;2、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不征营业税也不征增值税。
营改增后对2种情况进行了合并,规定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通过公益特服号代为接受捐款:营业税的规定:共有12家公益机构的公益特服号有接受捐款业务可享受差额征收政策。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措施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措施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
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营改增导致增值税税率上升,电信行业的价值链中涉及到的产业环节均要承担更高的增值税税负,这对电信企业的经营造成了压力。
二、营改增后,电信企业需要重新计算增值税抵扣,对企业的会计资源和财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营改增后,电信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的竞争力度增加,企业需要调整业务模式,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提高竞争力。
面对以上影响,电信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提高技术水平,加快电信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优化运营管理,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效益。
企业需要通过开展效益分析,优化流程和管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支出。
三、争取政策支持。
电信行业作为国家重点行业,应积极争取政策上的支持和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获得政策支持的能力和水平,降低财务压力,提高盈利水平。
四、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企业需要拓宽市场渠道,积极推广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
总之,“营改增”对电信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企业需要审时度势,加强内部管理,及时调整业务模式,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措施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措施营改增是指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营改增。
对于企业来说,营改增对电信业务有着明显的影响。
1. 发票管理方式的变化在以前的营业税时代,企业只需要开具增值税或者普通发票,但是在营改增时代,企业需要开具发票的类型要更加丰富,除了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之外,还需开具电信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电信业务普通发票等。
2. 税负的变化企业在税负上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旧税制下的专用税率、计税方法等不再使用,二是下放部分税源为地方税,地方分税比例上调,企业税负增加。
在营改增之后,企业的财务管理会面临很大的压力。
对于规模更大的企业,需要对进项和销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记录,同时还要进行管理。
因此企业财务管理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来进行开票、记账等工作。
二、企业应采取何种措施1. 多咨询政策企业在营改增的过程中,应多方面咨询政策,做到及时掌握税制相关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官方公开的政策文件和税务部门的咨询电话等途径,仔细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制的变化。
2. 加强发票管理营改增后的发票种类要比以前更多,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发票管理的控制。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营发票的流程管理体系,对回收企业的发票进行统一存档,避免遗漏或者丢失。
3. 做好代理记账为了避免因改革带来的财务管理难度增大,以及公司税务人员员工数量与能力与管理上的成本增加,企业可以考虑代理记账,由专业公司来完成开票、记账等税务管理工作,实现企业的轻型化管理。
4. 及时调整价格由于营改增对税负有影响,企业应该对自己的成本进行调整,进行合理的价格商品调整,以尽可能地减小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总之,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很大,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措施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措施随着我国不断推进营改增政策,企业电信业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税收政策、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小的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浅谈一下“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我们来谈谈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一种税收制度,这种政策调整对企业电信业务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成本上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导致企业电信业务的成本上升。
由于增值税的税率普遍高于营业税,而且增值税的纳税对象也更广泛,因此企业在购买电信服务时所需要支付的税费会相应增加,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2.税负增加:原来根据营业税征收和纳税范围,企业在购买电信服务时所需要支付的税费并不高,但是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税率和纳税对象不同,使得企业在购买电信服务时需要支付的税负较之前有所增加。
3.现金流受挤压:由于企业购买电信服务所需要支付的税费增加,企业的现金流也受到一定的挤压,尤其对于现金流不充裕的中小企业来说,这种影响更加显著。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电信业务会在税负、成本和现金流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应对“营改增”对企业电信业务的措施。
对于企业来说,面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以降低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1.合理规划成本:企业对于电信业务的采购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尽量选择成本更低的服务商和套餐,合理控制成本的增长,以降低税负的影响。
2.积极主动申报税款:企业在购买电信服务时,应积极主动申报应交的增值税款,合理管理纳税风险,避免因为税款申报不足而导致的税收风险。
3.优化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税收筹划,合理安排业务布局和税务结构,降低税负的影响,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效率。
4.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在电信业务方面应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规划和调配资金,保障现金流的稳定,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
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摘要】在“营改增”政策下,电信行业面临着会计处理的挑战。
本文首先介绍了营改增政策背景,然后分别阐述了话费业务和宽带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
接着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对电信行业会计处理的影响,指出电信企业需要加强规范以适应政策变化。
最后强调了在“营改增”政策下,电信行业会计处理需要及时调整方法,加强规范,以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政策要求。
电信企业应当重视会计处理规范化,并随时关注政策变化,以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关键词】电信行业,营改增,会计处理,话费业务,宽带业务,影响,挑战,政策变化,规范,适应。
1. 引言1.1 电信行业“营改增”两种典型业务的会计处理话费业务是电信行业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营改增政策下的重点关注对象。
话费业务的会计处理涉及到用户缴费、服务费用、折旧等多个方面,需要对相关成本和收入进行精细分类和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电信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会计处理需要加强规范,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以适应政策变化,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营改增政策背景下电信行业会计处理原则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旨在推动从原来的以增值税为主的税制向以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税制转变。
在营改增政策下,电信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需要做出相应调整。
营改增政策要求将电信业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电信行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重点关注增值税的计提和报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电信企业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对增值税进行计提并按规定时间将其报销,同时还需注意抵扣增值税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营改增政策对电信行业的收入确认和费用支出也提出了要求。
电信企业需要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和费用实际发生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收入和费用的记录真实准确。
还需注意营改增政策对不同业务的税率要求,确保税负计算的准确性。
营改增政策下电信行业会计处理原则还包括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电信企业需要根据政策规定和会计准则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确认和计量,确保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电信业营改增后积分兑换礼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电信业营改增后积分兑换礼品如何缴纳增值税随着中国电信业的发展,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对电信业的积分兑换礼品的增值税缴纳方式产生了影响。
在过去,积分兑换礼品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是自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这一情况发生了变化。
本文将探讨电信业营改增后积分兑换礼品如何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并提出合理性和对电信业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是指将原本适用营业税的行业改为适用增值税,并取消营业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简化税制,降低税负,提高税收效率。
在过去,根据营业税的规定,积分兑换礼品不属于商品销售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然而,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电信业的积分兑换礼品被纳入了增值税的范畴。
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根据增值额计算并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增值额指的是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增加的价值部分。
根据增值税的原则,纳税人应当对增值额进行缴税,即企业应当对其销售产品中的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
对于电信业而言,积分兑换礼品属于销售产品的一种形式,因此应当对其中的增值部分进行缴税。
具体来说,电信企业应当根据礼品的市场价格和成本价格之差来计算出相应的增值额,并依据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税。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电信企业对于积分兑换礼品的增值税缴纳存在一定的困难。
首先,礼品的价值很难确定。
由于礼品并非实物货品,在市场上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交易价格。
这就导致了企业对于礼品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往往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其次,电信企业往往与合作伙伴合作提供积分兑换礼品,而合作伙伴对于礼品的成本可能并不透明。
这就给电信企业计算增值额带来了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电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首先,建立一个合理的评估机制来确定积分兑换礼品的价值。
可以借鉴市场上类似产品的价格作为参考,并结合内部数据和市场调研来评估礼品的价值。
其次,与合作伙伴进行沟通,争取获得礼品的成本信息。
合作伙伴的配合是确保税收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的关键。
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的影响作用及应对
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的影响作用及应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营业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成为新时期的税收制度。
作为一种新型的税收制度,营改增在实施过程中,改变了以往行业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财务结构,对于电信行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的影响作用、电信行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的影响作用1. 税负减轻营改增实施后,电信行业是直接受益者之一,涉及到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转换。
营业税是以销售额为征税基础的,而增值税是计税销售额-价值增长量的差额为征税基础,营业税转型为增值税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将减轻税负,增加企业利润。
2. 财务报表变化营改增对电信运营商的财务报表制度会有影响。
营改增前,电信运营商需交纳营业税,其销售收入要分开计算和呈现,造成财务报表难以进行比较。
而营改增后,电信运营商的销售收入都包括在增值税中,一份设计合理的财务报表将更具可比性。
3. 会计核算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会计核算也会有新的要求。
以往的营业税税负可以直接划分到费用中,但是增值税是以价值增量计算的,使得电信运营商需要做出调整。
电信行业需要调整其会计公式,以适应新的税制,而且需要增加财务风险的预测控制,避免对企业财务的不利影响。
二、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应对策略1. 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在营改税转型的过程中,电信运营商需要更加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准确获得财务数据。
在运营过程中,要更智能的预估财务风险,为企业经营决策及时提供精准的财务指导。
2. 加强内部会计核算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会计核算有巨大的影响,内部核算水平是影响企业税负比重和利润的关键。
对企业的内部核算,需要做到精细化,避免税收误差,发现企业经营方向与税务之间的差异线,及时改变管理战略,减轻税务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3. 完善税务合规制度营改税对电信运营商的税务规定有了重大改变,企业必须要完善自己的税收合规机制,如电信行业税种、税率应用,税收政策分析等。
“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负变化及会计处理分析
“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负变化及会计处理分析打开文本图片集【摘要】“营改增”是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弊端,改革“两税”并行税制格局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2014年4月29日,电信业已纳入到“营改增”试点,势必对电信业税负及会计处理产生重要影响。
2015年,“营改增”进入全面收官之年,其实施效果如何?文章就“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负及会计处理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电信业;税负;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1-0108-02目前,我国所有行业尚未全面实施“营改增”,仍存在着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并行的税制格局。
为消除重复征税弊端,满足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营改增”)成为我国“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中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电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电信业的税制改革也是我国深化“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因与电信业经营模式相似的邮政企业前期“营改增”试点的成功,将电信企业纳入到“营改增”试点的条件也日渐成熟。
2014年4月29日,国家将电信业纳入到“营改增”试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征缴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为明确“营改增”后电信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2014年5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至此,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现已进入全面收官之年,其实施效果如何?本文就“营改增”后电信业的税负及会计处理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营改增”有关电信业规定依据《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及《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等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缴纳增值税,改变过去征缴税收方式,不再缴纳营业税。
电信业“营改增”后预存话费送手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两个文件明确了电信业营改增后的纳税处理问题。
那么,电信业“营改增”后,提供套餐服务、融合服务时,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呢?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暂按不低于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购买方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在入网当期就电信终端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电信服务预收部分款项开具收据,实际业务发生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购买方为除了上述纳税人以外的企业或者个人,暂在入网当期按照电信终端及电信服务的各自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实际按期分摊时分摊部分不再开具发票。
对于试点以前发生的存量套餐业务,在试点以后分期结转的电信服务收入,暂不予扣除试点以前已经交付用户的电信终端等货物价格,全部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应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入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用户于自由营业厅购买一台iphone5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合约计划,用户在网24个月,选择286套餐,预存总计5899元,其中话费4000元分月返还,购机款1899元,即以优惠价格1899元购得原价5288元的iphone5一部,该手机成本为4960元,假设用户协议期内无溢出通话部分,每月另外收取电信营业款119.33元。
原营业税下的账务处理(一)会计处理1. 入网当期借:银行存款 5899贷:预收账款 4000其他业务收入1899借:其他业务成本4960贷:库存材料 496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6.97贷:银行存款 56.972. 合约期内每期借:预收账款 166.67营业款119.33贷:主营业务收入286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58贷:银行存款 8.58(二)税务处理1. 入网当期营业税:1899*3%=56.97(元)2. 合约期内每期营业税:286*3%=8.58(元)3. 项目总税额56.97+8.58*24=262.89(元)(三)开票处理1.入网当期开具普通发票(账单)5899元2. 合约期内每期开具普通发票(账单)119.33元3.共开具普通发票(账单)8762.92元现增值税下的账务处理假设该套餐每月话费使用时,基础电信服务占30%,增值电信服务占70%.入网当期手机暂按成本全额计销售额计税,合约期内每期暂按公允价值分摊电信服务收入。
积分兑换(信用卡、航空里程等)的计税问题
答:航空积分换里程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标注:视同销售处理.河南国税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六月日问题一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地货物或金融服务,是否视同销售?答复: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货物,属于无偿赠送货物,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货物适用地税率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地销售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地规定执行.购进用于积分兑换地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地,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地金融服务,不征收增值税.标注:货物与服务相区别,货物还是有进项地,所以基本上平价计销项、进项,也是没有利益影响地.积分兑换地金融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至少是有利于企业地.但是两个不同待遇,小编认为在税法原则方面还是需要明确地依据.江西国税营改增热点问题(月)、信用卡积分兑换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通知》(财税〔〕号)附件一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对外发行信用卡地持卡人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地,属于无偿赠送货物或者无偿提供服务,纳税人应当视同销售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购进用于兑换地商品或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地,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标注:商品或服务都需要视同销售.江西国税热点问答第期月日问题.我公司属商业零售公司,年底实行会员积分兑换商品地活动,对于兑换地商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案:尊敬地纳税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地规定,企业赠送给消费者地商品无需消费者支付价款,属于无偿赠送地行为,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您公司对于兑换地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标注:兑换地商品需要视同销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五(金融保险业)信用卡积分兑换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学习理解]关于积分兑换,其实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看待有偿或无偿,比如有地企业在会计中,收到款项时,评估积分地金额,拆分出来视为预收款项,这在会计上是认为分开买卖地概念.还有地积分并不是起始就知道地,那积分兑换地商品采购支出直接入成本费用了.如果认为积分兑换是基于过去销售地组成部分,不需要视同销售,是不是也可行呢,毕竟是整体化地一个事项.但从上面地意见看,视同销售地判断占多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在会计上,小编认为可以视积分部分为预收款项,但在税法上,包括增值税与所得税上,还是简单地认为属于交易属性,基于积分产生地销售,并不按会计上确认地主营收入金额确定.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但是如果从有偿与无偿地角度,积分兑换基本上是有偿下地取得,这跟提供服务赠送是一样地,建议是不作视同销售,简单可行,也利于纳税人减轻税负,更是减少争议与税法地统一口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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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电信积分兑换业务的财税处理【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 案例:张先生是某电信企业大客户,2014年 6 月初向电信企业预存话费 11100
元,获得电信企业奖励积分 11100分,按照该电信企业积分规则,每 100分可
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因此,客户获得电信企业有效积分的
公允价格,不得从应税服务销售额中抵减。 张先生发生通话费(含税)11100元,电信企业确认收入时,其会计处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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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借: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00 贷:经营收入——基础电信服务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
计提客户积分计划准备时: 借:经营收入——基础电信服务 111 贷: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内部积分) 111。 以内部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4〕4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 不征收增值税。 客户积分计划是对客户为未来的产品或服务承诺作出了支付,并作为销售交 易完整组成部分而授予顾客的,是一项收入的备抵。纳税处理方面,在电信消 费时(获得积分时),应税服务销售额已经包括了承诺支付金额(积分公允价 格)。因此,以内部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论积分是基础电信服 务还是增值电信服务形成的,也不论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是基础电信服务还是 增值电信服务,均不再征收增值税。 张先生以上述积分兑换话费,电信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内部积分) 111 贷: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 张先生发生通话费(含税)111元,电信企业确认收入时:
如果张先生用上述内部积分兑换电信企业自购礼品(货物,增值税税率为 17%)。根据财税〔2014〕4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只有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 电信业服务,才不征收增值税。可以明确,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企业自 购礼品(货物)需纳增值税。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一)规定的视同提供应 税服务处理。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内部积分) 111 贷: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94.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13。 至于以外部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礼品,按照前述分析,其本身就是销售行 为,自然应当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同上。 (二)客户向第三方兑换积分 如果张先生用上述积分兑换指定第三方礼品,并由电信企业向指定第三方结 算兑换礼品价款(假定不含税结算金额为 90元)。则相当于电信企业买断了第 三方礼品,再向客户兑换礼品。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内部积分) 111 贷: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94.87
兑换 1 元话费或兑换各种礼品。该电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预收账款时无须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 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由于电信 企业预收话费时,尚未提供应税服务,预收账款时,无须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额。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 借:银行存款 11100 贷: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00。 有效积分的公允价格不得抵减应税服务销售额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 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 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 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
代发行佣金)。其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客户积分计划准备时: 借:应收账款 109.89 销售费用 1.11 贷: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外部积分) 111。 向第三方结算积分时: 借:银行存款 109.89 贷:应收账款 109.89。 如果张先生用上述外部积分兑换话费,则由于外部积分并非电信消费产生 的,和内部积分不同,内部积分在电信消费时应税服务销售额已经包括了积分 公允价格,已经缴纳过电信业增值税,而外部积分没有缴纳过电信业增值税。 也就是说,相当于电信企业的积分联盟企业某酒店购买了电信企业的积分并赠 予张先生。因此,以外部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属于财税 〔2014〕4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的“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 ,需征 收增值税。 张先生用积分兑换话费时: 借:预收账款——客户积分计划准备(外部积分) 111
Hale Waihona Puke 借: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
贷:经营收入——基础电信服务 111。 以外部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需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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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的客户积分不仅仅来源于电信消费产生的内部积分,也可能来源于 客户积分联盟商家赠送的外部积分,比如张先生在电信企业的积分联盟企业某 酒店消费获得电信积分 11100分(公允价格为 111元,假定电信企业须支付 1%
贷: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
张先生发生通话费(含税)111元,电信企业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预存话费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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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经营收入——基础电信服务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非电信业服务
(一)积分兑换自购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13。
同时结转成本,须要注意的是,向指定第三方结算兑换礼品的价款,须取得 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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