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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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4•【文号】•【施行日期】2019.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于2019年8月9日经国家邮政局2019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9年9月4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一、总体要求(一)落实安全发展理念1.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在安全保障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2.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3.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一)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4.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5.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4.28•【文号】国邮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严格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管理邮件快件过机安检,是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有效防范枪支弹药、爆炸装置、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在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和各级地方政府支持下,寄递企业X射线安检机配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安检机使用率不高、管理不规范、检查效果不好等问题,过机安检制度尚未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把督促寄递企业加强安检机使用管理作为推进落实“三项制度”重要内容,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要在摸清寄递企业安检机配置和使用情况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举措,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培训交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使用管理,确保应检必检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依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和《邮件快件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寄递企业将安检机配置到位,并针对安检机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安检机使用管理流程,落实应检必检要求。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2011年)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针对快递业务全过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规定了规范操作的基本要求,旨在指导快递企业科学组织生产管理,解决因快递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服务质量问题。

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企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规范。

第二条本指导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

第三条快递企业应当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自动化、信息化处理需求的设施设备,提高业务操作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杜绝不规范操作。

第五条快递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作业,不断优化运行流程,加强对全网运行的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满足《快递服务》标准中对快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第六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寄递渠道畅通。

确保快件寄递安全、用户的信息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

第七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操作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预防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八条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快递业务。

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

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企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规范。

第二条本指导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

第三条快递企业应当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自动化、信息化处理需求的设施设备,提高业务操作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杜绝不规范操作。

第五条快递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作业,不断优化运行流程,加强对全网运行的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满足《快递服务》标准中对快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第六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寄递渠道畅通。

确保快件寄递安全、用户的信息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

第七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操作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预防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八条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快递业务。

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二章收寄第九条快递企业应当提供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接收寄件人的寄件要求。

接单时,客服人员应当记录寄件人姓名、取件地址、联系方式、快递种类、快件品名、快件寄达地等相关信息,并和寄件人约定取件时间。

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2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

上门收寄时,要保证已收取快件的安全,严禁将已收取快件单独放置在无人保管的地方。

第十条快递企业如提供营业场所收寄,则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应当满足附录一的要求。

第十一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企业可要求寄件人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

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

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
邮政万快递众业一预心防新抗型击冠疫状情病毒
第五部分
妥善应对疫情反弹
五 妥善应对疫情反弹
19 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20 强化应对处置措施。 21 维护行业稳定运行。 22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
第六部分
邮政万快众递一业预心防抗新型击冠疫状情病毒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六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第三部分
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三 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12 企业对外营业场所。 13 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14 企业内部办公场所。
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
第四部分
邮政万快众递业一预心防新抗型击冠疫状情病毒
加强人员健康防护
四 加强人员健康防护
15 落实联防联控要求。 16 优化寄递服务模式。 17 保持服务过程卫生。 18 明确应急应对措施。
37.2°C
勤洗手
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
8 完善场所管理措施。
9 加强单位人员管理。
10 安全卫生使用空调。
11
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边境快件 处理场所等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要加强消
毒、通风等工作,严防境外疫情特别是高风
险国家和地区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
佩戴口罩
多通风 1米以上距离
邮政快万递众业一预防心新抗型冠击状疫病情毒
坚持做好预防工作
一 坚持做好预防工作
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1 提高防疫思想认识。 2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3 切实落实“四早”措施。
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
戴口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邮政快万递众业一预防心新抗型冠击状疫病情毒
第二部分
坚持加强单位防疫管理做好预防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操作规范建议(第二版)

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操作规范建议(第二版)

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生产作业场所操作规范建议(第二版)一、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1.邮政快递企业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要对场所和各类用品用具进行消毒,特别是对不易通风的区域、多人接触使用的物品勤于消毒,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已消毒”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

要保持通风换气,提供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等洗涤用品。

工作人员要熟悉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

2.消毒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化学品伤人事故。

各类消毒用品应当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分类单独储存,并且远离电源或火源。

消毒用品应当避免混合使用和储存。

3.工作人员从外地返回工作地点后,要严格登记管理,并按照地方政府具体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方能上岗工作。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前要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

上岗期间,工作人员要始终正确佩戴医用口罩,接触邮件快件后要用流动水洗手。

4.对外营业场所应当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对客户等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如发现客户有发烧现象,要告知其到就近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

对于未戴口罩的客户,要劝说其正确佩戴口罩。

5.对外营业场所应当提示客户等外来人员在店内相互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交谈和接触。

可以使用栏杆、标线、告示牌等器材帮助维持秩序。

二、严格执行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6.企业收寄邮件快件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

严禁收寄野生动物,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对于客户交寄的生冷鲜物品,由于邮件快件消毒等因素,不建议在此期间交寄。

7.对于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

可以在面单上备注“医疗物品”或“防疫物资”,以便派件网点优先安排。

8.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客户提示邮件快件在时限及外包装等方面会受到的影响,解释清楚到位,争取客户的理解。

三、妥善收寄捐赠物资9.鼓励企业对地方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正规机构援助疫情严重地区的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口罩、手套等应急物资,提供免费上门收寄服务。

即时应急配送的例子

即时应急配送的例子

即时应急配送的例子
应急配送是指完全按照用户突然提出的配送要求随即进行配送的方式,应急配送是对配送服务进行补充和完善,也是配送企业应当具有的应急能力。

[1]
定时配送是指根据配送企业和客户双方达成的配送时间协议,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时间间隔进行配送。

配送的品种及配送的数量可预先在协议中确定,实行计划配送;也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以双方商定的信息联络方式通知配送品种及数量。

两年来,我们看到了行业极强的动员能力:面对需要,各方面无惧艰难,逆行而上。

货车司机春节期间告别妻儿,拉着防疫物资直奔封控区域;快递小哥选择成为志愿者,为医护人员提供保障;坚守的快递站点、驿站则为居民提供生活保障……
两年来,我们看到了防疫方案的不断完善:国家邮政局印发的《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已经升级到了第七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快推进集中监管仓建设,持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深圳,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跨境运输安全顺畅,迅速建成跨境货物陆路运输综合接驳站……
两年来,我们也看到众多的机构,不计回报的紧急驰援。

而在助力应急物流提升方面,也涌现出一些有代表性的优秀企业:我们看到了中国邮政、招商局集团等“国家队”的力量,明晰了顺丰航空等航空货运企业的运力优势,见证了满帮等数字货运平台的调度能力;看到了盒马等零售电商企业的“保供”能力……
同样,这些驰援行动,也让我们对一些企业的能力认识更加深刻;它们的持续探索,也为接下来的应急物流建设带来了启示。

我们以菜鸟为样本,看中国物流企业应急物流的硬实力。

国家邮政局:发文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邮政快递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国家邮政局:发文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邮政快递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国家邮政局:发文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邮政快递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者:来源:《中国食品》2020年第21期第三届进博会将于11月初举办,“双11”服务旺季即将到来,国家邮政局10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邮政快递领域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全系统全行业要切实增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邮政快递领域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三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局地发生的聚集性疫情为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毫不放松、全面加强邮政快递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因时因势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邮政行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六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防止秋冬季流行性感冒、其他呼吸道疾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按照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依法依规分区分级精准落实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內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的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是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相关规定,组织做好从业人员岗前防疫宣传教育、揽投环节个人防护、生活环境卫生防疫等工作,强化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从业人员在揽投服务过程中与用户近距离接触或者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必须坚持佩戴口罩。

2.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精准防控。

一是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边境快件处理场所等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要加强消毒、通风等工作,严防境外疫情特别是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

国家邮政局《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邮政局《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邮政局《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5.08.1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邮政局《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快递生产操作行为,提升快递安全生产水平,更好地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去年年底,国家邮政局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共同起草《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

近日,标准起草组经过资料收集、企业调研、座谈研讨、行业内征求意见后,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

为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现向各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件:****************.cn2.传真:************国家邮政局2015年8月14日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4.1 完善制度14.2 强化培训14.3 即查即停14.4 以人为本14.5 全程管控25 收寄安全生产操作25.1 验视25.2 封装25.3 实名收寄36 分拣安全生产操作36.1 操作准备36.2 装卸36.3 分拣36.4 安全检查47 运输安全生产操作47.1 车辆检查47.2 车辆驾驶48 投递安全生产操作48.1 快件携带48.2 快件投递59 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510 安全事件处理5参考文献1前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邮政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收寄安全生产操作、分拣安全生产操作、运输安全生产操作、投递安全生产操作、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及安全事件处理等要求。

邮政快递疫情防控操作规程

邮政快递疫情防控操作规程

邮政快递疫情防控操作规程邮政快递疫情防控操作规程一、前言随着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邮政快递行业在此时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为了保障邮政快递运营的稳定性,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疫情防控操作规程,以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1. 员工健康管理a. 每位员工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立即向主管报告,不得上岗工作。

b. 员工应戴好口罩,并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触摸面部等。

c. 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员工需做好手部消毒工作。

d. 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区域的员工,需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14天,期间不得上岗。

e.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宣教和培训,提醒员工注意个人健康和疫情防控常识。

2. 快递员工作规范a. 快递员出行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尽量选择步行或骑行。

b. 对于需要上门取件或投递的客户,快递员需提前致电确认,并询问接触过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情况,如有接触,应暂停上门服务,及时报告疫情防控人员。

c. 快递员在进行取件、投递时,应佩戴手套并注意手部卫生,尽量减少接触客户,避免与客户有密切接触。

d. 减少用手直接交接快递物品,推荐使用无接触型的投递方式,如放置在指定位置等,并提醒客户注意保持社交距离。

e. 定期对快递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保障其自身的健康和客户的安全。

3. 快递仓储管理规范a. 快递员和仓库管理员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

b. 快递仓库内应常备充足的消毒用品,保持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c. 使用清洁的工具和手套进行快递物品的分类和打包。

d. 对于来自高风险区域的快递物品,应在收货前进行消毒处理,确保不会带来感染风险。

e. 严格控制快递仓库人员的流动,不得轻易离岗,确保环境的稳定性。

4. 快递分拣和投递规范a. 分拣工作应采取分时段、错峰作业的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感染风险。

b. 分拣作业区域内应保持充足的通风,避免空气污浊。

c. 快递员在投递过程中应避免与客户有近距离接触,尽量减少面对面交流。

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防疫规范

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防疫规范

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防疫规范
为做好邮政快递业生产工作,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烟台局积极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经沟通协调,市防疫指挥部向各区县防疫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下发了《烟台市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规范》参照《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内容,共八章27个方面,从做好预防、加强防疫管理、实行分区分级防控、疫苗接种、防境外疫情输入等方面作出指导。

《规范》指出,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内部防控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执行。

《规范》要求,企业要分区分级开展防控,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入口处要配备电子测温设备和消杀器具、物品,对进入企业的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消杀。

中风险地区的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消杀一次,高风险地区的营业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4个小时消杀一次。

《规范》指出,要持续组织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实现“应接尽接”。

针对从业人员平时流动性大、季节波动明显等特点,重点抓好新入职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规范》还针对防境外输入、防疫情反弹作出了要求,要求企业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的防控,切实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

下一步,烟台局将按照国家局、省局安排部署,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坚决把牢行业疫情防控关。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
•【公布日期】2017.12.20
•【文号】国邮发〔2017〕101号
•【施行日期】2017.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邮政
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
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邮发〔2017〕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现发布YZ/T 0161-2017《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YZ/T 0162-2017《冷链快递服务》推荐性邮政行业标准。

以上两项标准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的发布与实施,对于加快推进快件处理场所标准化建设,促进冷链快递服务质量提升,深化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标准的宣贯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标准的实施,更好地促进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3.08•【文号】国邮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邮发〔201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3月1日经国家邮政局2017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7年3月8日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和使用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协议服务,是指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寄递企业)向协议用户提供的邮件、快件寄递服务。

本办法所称协议用户,是指委托寄递企业长期、批量提供寄递服务,并与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有关长期、批量的具体标准。

第四条寄递企业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与便民高效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寄递企业与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用户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前,应当对其中企业用户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查,发现企业用户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为其提供协议服务。

寄递企业发现用户曾因交寄违禁物品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不得为其提供协议服务。

第六条签订安全保障协议时,用户应当出示可以证明其法人或其它组织身份的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寄递企业核对后留存证件复印件。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22.03.03•【文号】国邮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邮发〔202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快递企业总部:为规范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根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国家邮政局制定了《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2022年3月3日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根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制修订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及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寄递企业总部企业,向国家邮政局备案本企业的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

跨省经营的品牌寄递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管理机构和省内经营的寄递企业,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求报送备案。

第五条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寄递企业、行业组织、社会环保组织、科研院所等专家,组建邮政业生态环保专家组,为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审查提供专业支持。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
•【公布日期】2017.12.20
•【文号】国邮发〔2017〕101号
•【施行日期】2017.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邮政
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件处理场所
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邮发〔2017〕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现发布YZ/T 0161-2017《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YZ/T 0162-2017《冷链快递服务》推荐性邮政行业标准。

以上两项标准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和《冷链快递服务》的发布与实施,对于加快推进快件处理场所标准化建设,促进冷链快递服务质量提升,深化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标准的宣贯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标准的实施,更好地促进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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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20.07.16•【文号】国邮办传〔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邮政,传染病防控正文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的通知国邮办传〔2020〕1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为加强和改进邮政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我局拟定了《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可以根据企业实际加以充实、细化。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2020年7月16日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五版)一、坚持做好预防工作1.提高防疫思想认识。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

全行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以邮政快递企业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风险,有力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2.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建议从业人员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从业人员在营业大厅、客服中心、信息机房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相对封闭、通风不良的生产作业场所内,要佩戴口罩。

前台、食堂、出入口等场所工作人员,邮件快件揽投人员,以及直接承担测温、登记、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人员要戴口罩。

邮件快件运输车辆驾驶员在单独驾驶时无需戴口罩;驾驶室内人员为2人以上时,均应戴口罩。

在其他生产经营及社交场所,相互距离1米以内的要戴口罩。

口罩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

3.切实落实“四早”措施。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

二、加强单位防疫管理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执行。

5.遵守地方防控要求。

按照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做好从业人员从外地返回后登记管理、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当地发生新增疫情时,要配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行业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网点封控等工作。

6.储备分发防疫用品。

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等。

按照每工作4至6小时更换一次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分发口罩。

7.加强防疫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养,确保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增强防疫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从业人员要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8.完善场所管理措施。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根据当地分区分级管理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用品用具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对不易通风的区域、多人接触使用的物品,要勤于消毒,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已消毒”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

各类消毒用品应当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分类单独储存,并且远离电源或火源。

消毒用品应当避免混合使用和储存,消毒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发生火灾和化学品伤人事故。

生产作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提供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等洗涤用品。

从业人员要熟悉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

9.加强单位人员管理。

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从业人员落实个人防护用品、手卫生等防控措施。

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坚持测量体温,如发现从业人员身体不适,应及时安排就医。

要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减少在密闭式场所举行的活动。

对于必要的活动,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要注意保持社交安全距离。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于进入应当佩戴口罩的密闭式生产作业场所的用户等外来人员,应当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

对外营业场所应当提示用户等外来人员在店内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交谈和接触。

可以使用栏杆、标线、告示牌等器材帮助维持秩序。

10.夏季安全使用空调。

生产作业场所夏季如需使用空调,应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相关要求,做好空调清洗、消毒、维护等工作。

生产作业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1.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边境快件处理场所要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对边境口岸邮件快件交换、运输等直接与境外人员接触的一线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护装备的采购、配置、使用、储备等工作。

对重点岗位、新录用人员要进行疫情预防教育培训。

企业要做好海外仓、海外处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生产运行和从业人员安全。

三、实行分区分级防控12.企业对外营业场所。

高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对进入营业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对于用户等外来人员使用、接触过的桌椅、笔等用品用具,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

中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于用户等外来人员使用、接触过的桌椅、笔等用品用具,要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

低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

13.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高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

中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

低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根据需要进行消毒;对进入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

14.企业内部办公场所。

高风险地区公司机关、客服中心等办公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实行弹性工作制,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中风险地区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低风险地区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四、加强人员健康防护15.落实联防联控要求。

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个人健康防护、生活环境卫生和揽投服务环节防护措施,要落实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相关规定。

16.优化寄递服务模式。

邮件快件揽投人员在揽收、投递邮件快件前要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定交接方式。

投递过程中应当与收件人尽量保持距离,减少身体直接接触。

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

邮件快件揽投人员要主动向用户提示、解释邮件快件在时限及外包装等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争取用户理解。

邮政快递企业要认真做好客服工作,及时处理用户服务质量投诉和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妥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17.保持服务过程卫生。

做好揽投服务工具的清洁消毒,对邮件快件运输车辆的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洁消毒。

尽量减少直接用手接触楼梯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备和设施;如有接触,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18.明确应急应对措施。

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从业人员发现自己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19.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0.维护寄递渠道安全。

严格执行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防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21.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深入研究分析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困难和影响,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管理措施,维护企业网络稳定运行,维护用户、从业人员和加盟网点合法权益。

六、完善支撑保障措施22.加强防疫工作保障。

保持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持续运作,认真执行人员管控、健康监测、场所消杀等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口罩必要防护用品,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23.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配套工作方案,根据当地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动态调整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2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适应各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经营管理和生产操作方式,保障生产操作正常进行,维护寄递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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