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7.27•【文号】国邮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邮发〔2017〕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现将《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7年7月27日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寄递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寄递服务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寄递安保工作这条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寄递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规章制度,完善防控措施,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基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邮政管制(二)
邮政管制(二)(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33,分数:56.00)1.我国邮政企业对______享有专营权。
∙ A.包裹寄递∙ B.特快专递∙ C.信件寄递∙ D.报刊发行(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邮政专营的法律规定。
《邮政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2.邮政部门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致力于构建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行业监管核心是______。
∙ A.政府监管∙ B.行业自律∙ C.行业协会∙ D.社会监督(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2007年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独立行使监管职能,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责,国家邮政局着力于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
在这一框架中,政府监管是行业监管核心。
3.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等服务,属于邮政______。
∙ A.特殊服务∙ B.基本服务∙ C.主要服务∙ D.附属服务(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服务。
特殊服务包括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等服务。
4.实行快递市场准入制度的目的是______。
∙ A.实现企业自由竞争∙ B.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C.保证邮政企业盈利∙ D.实现邮政普遍服务(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快递市场准入制度。
快递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了促进快递市场的公平竞争,能够通过设立一定的门槛,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快递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形成,更好地保护用户和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
5.从企业内部运营管理角度看,邮政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可分为服务质量指标和______。
∙ A.通信质量指标∙ B.安全质量指标∙ C.服务时限指标∙ D.信息范围指标(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邮政服务质量指标。
2024年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七、不发生其它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挥自身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为我校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我自愿接受组织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及其它处理。本承诺书有效期限一年。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篇6
xx市城乡建设局: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视同自愿放弃经营资格。
企业名称:(公章)
20xx年x月x日
企业遵纪守法承诺书 篇3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xxx市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工程,于xx年月xx日完成设计图纸文件的所有内容,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向贵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决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文件有关规定的.如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同时也决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认真学习各类新业务、新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邮政电子商务【发布部门】国家邮政局【发布日期】2011.08【实施日期】20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年8月)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简称快递企业),按照服务品牌申请参加企业等级评定。
第四条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设立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应当报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办法和标准,指导和监督等级评定工作,受理和审议有异议的评定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由中国快递协会邀请有关专家组建,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协调、评议审定,并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负责向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本地区快递企业参加等级评定,并承担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按照快递企业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分为三类。
一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或经营同城快递业务;二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三是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9.03.05•【文号】国邮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国邮发〔2019〕22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邮政普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为了更好地促进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保护用户合法用邮权益,巩固巡视成果,现将做好2019年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主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邮政企业要打好建制村直接通邮攻坚战,2019年新增直接通邮建制村5000个以上,基本实现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
一是加强对目前尚未实现直接通邮建制村的实地调研,厘清尚未实现直接通邮建制村名录,一村一策,销号管理,有通邮任务的市(地)邮政分公司每月最后一天向当地管理部门报送当月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对农村地区投递服务质量的管控,巩固现有通邮成果,确保已实现直接通邮地区服务水平不下降。
加大实地检查力度,进一步确保农村地区投递服务质量。
三是邮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协调争取支持政策,推行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制村投递服务质量监督,各级邮政企业要支持配合,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报送和监督程序应用推广。
二、贯彻落实普遍服务标准,提升平信寄递质量邮政企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做好寄递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查漏补缺,加强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服务质量的管控和提升。
一是做好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边境地区的服务保障,确保这些地区服务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乡镇局所、委代办局所、纯普遍服务局所服务水平,所有普遍服务局所全面实现电子化。
三是继续加强对平信寄递服务质量的管控,推广平信条码化。
基于行业网站的民营快递业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Management经管空间0622012年6月 基于行业网站的民营快递业服务质量提升策略安阳工学院教务处 梁冰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快递业务量急剧增加,民营快递企业迎来了扩张的机遇。
然而当前民营快递业的急剧扩张给电子商务企业带来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管理乱、服务差等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很多专家学者也提出了规范市场、培养快递人员素质、出台各种法规等,然而,看之很有效的方法却难以实施,形同虚设,原因何在?本文针对目前我国民营快递业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立行业网站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和信息技术约束民营快递企业,希望对我国民营快递业发展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民营快递 行业网站 服务质量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6(c)-062-03如今,快递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快递也成为消费者评价电子商务企业的重要指标,快递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
大力发展我国快递业,规范快递市场,特别是民营快递企业迫在眉睫。
1 我国快递行业的兴起与发展1.1 我国快递业的内涵我国新《邮政法》明确指出:“快递”是在承诺的时限期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姓名、地址快速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寄递活动。
因此,快递与传统的邮政业务在运输对象上有较大差异,传统邮政业主要以信函为寄递对象,其实质是完成信息的传递;而新兴的快递业更多的是实现实物的运送。
另外,快递业与物流业也有着一定的区别,相比较来说,快速运输的物品体积小、重量轻、距离短,效率高。
可见,快递业是介于传统邮政业和物流业之间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
1.2 我国快递业的兴起与发展国际快递业兴起于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70年代才进入我国,中国邮政先后于1980年、1984年创办了国内、国际特快专递业务,打开我国快递之先河。
进入80年代,国际各大快递公司看好中国市场,DHL、FedEx、UPS、TNT等纷纷进入我国,为国内快递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更新至2022年9月)
邮政管理法律法规汇总目录1.法律1.1刑法(摘要)1.2刑法修正案(六)1.3安全生产法1.4邮政法全文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6消防法1.7海关法(摘要)1.8国家安全法1.9治安管理处罚法1.10反恐怖主义法(摘要)1.11行政处罚法1.12行政许可法1.13行政强制法1.14行政复议法1.15行政诉讼法1.16突发事件应对法1.1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行政法规2.1快递暂行条例2.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4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地方性法规规章3.1福建省邮政条例3.2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3.3福建省禁毒条例3.4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3.5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办法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条例4.部门规章4.1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3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4.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4.5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4.7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4.8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4.9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4.10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5.标准5.1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pdf5.2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 0139-2015.pdf5.3邮政普遍服务YZT 0129-20165.4寄递企业安全防范要求GA 1468—2018.pdf5.5《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 27917.1-2011.pdf5.6《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GBT 27917.2-2011.pdf5.7《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GBT 27917.3-2011.pdf5.8快件处理场所设计指南YZT 0161—2017.pdf5.9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YZT 0150-2016.pdf5.10智能快件箱YZT 0133-2013.pdf5.11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验视操作规范YZT 0185-2022.pdf5.12快递服务制造业仓配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4-2021.pdf5.13绿色产品评价快递封装用品GBT 39084-2020.pdf5.14鲜活水产品快递服务要求YZT 0175-2020.pdf5.15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YZT 0171-2019.pdf5.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pdf5.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pdf5.18邮件快件智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YZT 0177-2021.pdf5.19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08.1-2005.pdf5.20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2部分:测试体GBT 15208.2-2006.pdf5.21冷链快递服务YZT 0162-2017.pdf5.22信封GB-T 1416-2021.pdf5.23智能信包箱GB_T 24295-2021.pdf5.24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3-2021.pdf5.25快递服务制造业仓配信息交换规范GBT 40044-2021.pdf5.26快件航空运输信息交换规范GBT 38726-2020.pdf5.27快递服务支付信息交换规范GBT39082-2020.pdf5.28邮政业术语GBT 10757-2011.pdf5.29快递运单GBT 28582-2012.pdf5.30邮件封面书写规范第2部分:国际GBT 22657.2-2011.pdf5.31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 50631-2010.pdf5.32快递封装用品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1-2018.pdf5.33快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2.2-2018.pdf5.34快递封装用品第3部分:包装袋GBT 166.6.3-2018.pdf5.35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疫区邮件及处理系统预防控制规范GBT20164-2006.pdf5.36无人车邮件快件投递服务规范YZT 0183-2022.pdf5.37邮政日戳技术条件YZT 0184-2022.pdf5.38寄递无人车技术要求YZT 0182-2022.pdf5.39寄递包装射频识别( RFID) 应用技术要求YZT 0180-2021.pdf5.40农产品寄递服务及环保包装要求YZT 0179-2021.pdf5.41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要求YZT 0178-2021.pdf5.42邮件快件智能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YZT 0177-2021.pdf5.43邮政行业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手持式痕量炸药探测仪技术要求YZT 0176-2020.pdf5.44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YZT 0174-2020.pdf5.45智能信包箱和智能快件箱监管数据接入规范YZT 0173-2020.pdf5.46无人机快递投递服务规范YZT 0172-2020.pdf5.47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技术规范YZT 0170-2019.pdf5.48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交换规范YZT 0169-2019.pdf5.49快件处理场所基础数据元YZT 0168-2019.pdf5.50快件集装容器第2部分:集装袋YZT 0167-2018.pdf5.51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YZT 0166-2018.pdf5.52寄递服务人员基础数据元YZT 0165-2018.pdf5.53快递手持终端安全技术要求YZT 0164-2018.pdf5.54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YZT 0163-2018.pdf5.55快递代收货款服务信息交换指南YZT 0141-2015.pdf5.56邮件和快件投递状态分类与代码YZT 0140-2015.pdf5.57邮政业从业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YZT 0138-2015.pdf5.58完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YZT 0137-2015.pdf5.59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 0136-2014.pdf5.60快递业温室气体排放测量方法YZT 0135-2014.pdf5.61快递代收货款服务规范YZT 0134-2013.pdf5.62邮政业机构代码编制规则YZT 0132-2013.pdf5.63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YZT 0131-2013.pdf5.64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标准化指南YZT 0130-2012.pdf5.6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pdf6.规范性文件6.1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6.2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6.3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6.4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6.5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6.7邮政市场监管约谈办法(试行)6.8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6.9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6.10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6.11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6.12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6.13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6.14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通知.pdf6.15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6.16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6.17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6.18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6.19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6.20仿真枪认定标准6.21管制刀具认定标准.pdf6.22管制器具名录和认定标准(1).pdf6.23跨省经营快递业务许可审批实地核查操作指引(试行)).pdf6.24略6.25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6.26略6.27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pdf6.28略6.29邮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定.pdf6.30邮政行政执法案件案号和文书编号规则.pdf6.3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pdf6.32邮政行政处罚程序操作指引.pdf6.33《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规程(试行)》.pdf6.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pdf6.35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说明.pdf6.36邮政普遍服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6.37邮政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6.38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事项服务指南.pdf6.39许可注销取证程序.pdf6.40邮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自制.pdf6.4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局2015).pdf6.42关于规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6.43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工作细则(试行)6.44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6.45快递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6.46企业运营智能快件箱经营快递业务许可核定规则6.47智能快件箱网点备案规则6.48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分支机构名录公告作废程序指南6.49企业开办服务站经营快递业务许可核定规则(2019年版)6.50快递服务站备案办理规则(2019年版)6.51《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6.5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要点(一).pdf6.5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实地核查工作要点(二).pdf。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7.04.28•【文号】国邮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严格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过机安检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管理邮件快件过机安检,是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有效防范枪支弹药、爆炸装置、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等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在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和各级地方政府支持下,寄递企业X射线安检机配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安检机使用率不高、管理不规范、检查效果不好等问题,过机安检制度尚未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把督促寄递企业加强安检机使用管理作为推进落实“三项制度”重要内容,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要在摸清寄递企业安检机配置和使用情况基础上,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举措,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培训交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使用管理,确保应检必检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依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和《邮件快件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寄递企业将安检机配置到位,并针对安检机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安检机使用管理流程,落实应检必检要求。
明确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
明确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作者:雷玄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24年第01期快遞过程中出现问题,表面上是快递小哥不负责任,根子里则是快递企业管理不当。
在近日举行的2024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推出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强化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义务,就规范服务作业,提升服务质量等对快递企业作出规定。
新规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海量投递业务需要服务跟上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快递服务一头连着生产供给,一头连着消费需求。
据悉,预计2023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达到1320亿件,同比增长19.5%。
这个千亿级别的快递量实现了更快、更广、更远的投递:配送时效从次日达、当日达到半日达,快递时效一提再提。
正是在快递服务需求量巨大和配送时速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快递行业的发展与口碑需要跟上市场需求,否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消费体验。
在快递行业内部,快递的配送时速和价格,直接影响着各家快递服务的质量。
能否送货上门,一度成为衡量不同快递企业服务好坏的重要标准。
在现实消费生活中,快递变成了“快而不递”“不告而投”。
一些快递小哥不征求收货人的意见,擅自将快件放在快递柜内,或随手扔在家门口、水表间等情况十分普遍,有的甚至还没有上门派送,快递员就直接代为签收。
其中,未经允许就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柜的现象引起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不满。
这些行为不仅加大了快递无法安全准确送达的风险,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在电商购物逐渐成熟的消费场景下,更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体验。
快递出现问题如损坏、丢失等,店家、平台、快递公司,乃至快递站点与快递员个人多方推诿扯皮,消费者遭遇索赔难的情况屡见不鲜。
快递业的迅猛发展和海量业务,更需要提升相关服务质量。
监管重点关注企业管理责任在监管方面,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快递企业进行监督、约谈;平台可以对快递员进行警告或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关系;快递企业可以对快递员进行约束。
尽管消费者拥有对快递员服务满意度进行评论的权利,但实际生活中,消费者遭遇具体的快递服务问题时,很难对具体的服务进行要求和约束,而且获得“差评”的快递员可能会产生负面情绪,把这种不好的情绪“发泄”到下一位消费者身上。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2011年)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针对快递业务全过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规定了规范操作的基本要求,旨在指导快递企业科学组织生产管理,解决因快递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服务质量问题。
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企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规范。
第二条本指导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
第三条快递企业应当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自动化、信息化处理需求的设施设备,提高业务操作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杜绝不规范操作。
第五条快递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作业,不断优化运行流程,加强对全网运行的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满足《快递服务》标准中对快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第六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寄递渠道畅通。
确保快件寄递安全、用户的信息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
第七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操作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预防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八条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快递业务。
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国家邮政局关于规定邮政业务范围和种类的通知-国邮[1999]526号
国家邮政局关于规定邮政业务范围和种类的通知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规定邮政业务范围和种类的通知(国邮[1999]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产业部关于邮政通信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9)第131号)中规定邮政通信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邮政基础业务、邮政增值业务、邮政储蓄业务、邮政附属业务。
”又规定:“邮政基础业务、增值业务和附属业务的具体种类和范围,按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据此,国家邮政局对邮政业务的范围和种类暂作如下规定:一、邮政基础业务--邮政企业开办的各项寄递业务,以及邮资凭证的销售、发行。
主要业务有:国内、国际函件业务;邮送广告业务;企业明信片业务;国内、国际包件(含直递包裹)业务;国内、国际汇兑业务;国内报刊发行业务;国内、国际特快专递业务;机要业务;各类邮资凭证的销售、发行。
以及今后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办的符合邮政基础业务特征的其它指定业务。
二、邮政增值业务--对邮政基础业务进行改造,增加业务(服务)功能,形成的新的邮政业务。
主要业务有:混合邮件业务;电子邮政业务;电子商务业务(服务)功能,形成的新的邮政业务。
主要业务有:混合邮件业务;电子邮政业务;电子商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邮政礼仪业务;集邮品开发和销售业务;音像租赁业务;图书批销业务;以及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规定允许开办的符合邮政增值业务特征的其它业务。
三、邮政附属业务--邮政企业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并经国家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其它业务。
主要业务有:代办电信业务;代收代发业务(公共事业费、工资、养老金等);代销、代理业务(保险等);邮购代理业务;邮政出租代维业务。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09.09.30•【文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于2009年9月2日经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中,要认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利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统一标准,依法实施。
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发展才是目的”的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保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统一操作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邮政管理部门依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对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审核,适用本规范。
二、申请类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分为三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和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是指企业网络覆盖范围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是指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信件、包裹和印刷品等快递业务。
三、职责划分国家邮政局审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和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许可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审核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许可申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承担国家邮政局指定的相关申请材料的核查工作。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的通知-国邮发〔2016〕121号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的通知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的通知国邮发〔2016〕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邮政局对2009年9月18日发布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YZ/T0129-2009)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编号为 YZ/T0129-2016)予以发布。
修订后的标准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YZ/T0129-2009)同时废止。
邮政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水平已超过本标准的,不得降低服务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依法履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职责,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邮政局2016年12月26日邮政普遍服务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邮政普遍服务universal postal service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2.2邮政企业postal enterprise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
遵纪守法的承诺书
遵纪守法的承诺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承诺:一、带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辱国策使命。
二、带头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承诺人:XX日期:XX年XX月XX日我叫xxx,现向党组织和人民群众郑重做出以下承诺,请予监督。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
2、恪守医德,廉洁自律,不吃请、不受礼,不收受病人“红包”,不以医谋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端正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医患和谐,增强职业荣誉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因违反医院各项医疗程序及相关工作流程,而发生纠纷、事故的,个人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费用。
承诺人:xxx20xx年x月x日邪教,是社会的公害,人类的公敌,世界文明的毒瘤。
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一股逆流,构成了对世界人民和整个社会的严重危害,给无数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悲剧性的灾难。
为了使我校教师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特签订本承诺书。
1、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珍惜生命,拒绝邪教。
4、教育学生做到:(1)不听、不信、不传邪教。
(2)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
(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承诺人:XX日期:XX年XX月XX日作为一名消防警官,我将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坚决执行条令条例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军人职业道德,维护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为此,我承诺如下:一、坚决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坚决做到科学带兵、以情带兵、文明带兵,妥善解决与士兵之间的矛盾。
三、关心消防部队建设,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不发布、不散播、不谣传有损部队声誉和形象言语。
四、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士兵。
国家邮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快递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快递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
•【公布日期】2014.06.26
•【文号】局监函(2014)17号
•【施行日期】2014.06.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邮政
正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快递服务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局监函(201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筑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快递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从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保障条件、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内容较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思考,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便于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现将《规定》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督促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打牢安全管理基础,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快递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闽邮管〔2014〕89号)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
2014年6月26日。
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快递企业作为物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保障物流运输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快递企业应当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快递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四、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救援器材等,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风险和安全隐患。
六、制定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快递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七、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驾驶经验,防止因车辆故障或驾驶员不当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八、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九、加强安全宣传和文化建设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和文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案例和经验,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水平。
邮政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邮政安全生产1、邮政营业期间必须执行哪些安全制度邮政企业应根据《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指导与监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三)对邮政行业运行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四)指导、监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安全运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邮政行业安全事故,查处违反邮政行业安全监管规定的行为;(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制定相对应的管理制度。
2、为什么要出台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它的特点是什么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是邮政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而安全设备配置则是保障邮政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寄递企业综合运用了多种交通工具,实行全程全网作业,因而具有企业数量多、营业网点多、从业人员多等特点,安全管理难度比较大。
同时,一些企业在安全生产设备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物防、技防能力和水平严重滞道后,难以应对当前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阻碍了行业的发展。
针对这一症结,国家邮政局为夯实邮政业安全生产基础,发布了《规范》这一强制性行业标准,回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邮政行业标准《快递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YZT0149-2015)解读
邮政行业标准《快递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YZT0149-2015)解读邮政行业标准《快递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YZT 0149-2015)解读2016-02-17YZ 014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邮政行业标准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和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标准内容,推动标准实施,现将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关键技术问题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部署。
该意见明确指出,要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部署、坚持“安全为基”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夯实快递业安全基础,提升快递安全操作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是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体系。
其中,人是生产的第一要素,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
但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安全操作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依然存在,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
因此,研究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标准,明确提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的原则要求和一般性要求,以此为基础不断加以培训和推广,有利于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健全行业安全生产体系。
三是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底线,安全监管是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这意味着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政府监管的合法依据。
同时,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以标准为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因此,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落实邮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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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4•【文号】•【施行日期】2019.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于2019年8月9日经国家邮政局2019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邮政局2019年9月4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一、总体要求(一)落实安全发展理念1.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在安全保障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2.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3.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一)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4.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5.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企业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9.建立健全涵盖企业内部所有组织、岗位、寄递环节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晰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10.根据岗位职责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
11.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2)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7)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与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8)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生产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管理;(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操作规程。
13.及时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根据相关要求调整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与考核标准。
四、安全生产投入(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14.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15.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及健康防护设备设施(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3)配备和更新个体防护装备;(4)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及应急演练;(6)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7)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依法参加保险16.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相关标准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五、教育培训(一)建立教育培训制度1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制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根据相关规定组织教育培训。
培训大纲、内容、时间等应当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8.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二)落实教育培训规定要求19.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寄递服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0.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保障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知识;(4)反恐怖防范、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5)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7)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8)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9)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0)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3.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保障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的知识;(4)反恐怖防范、查验毒品等禁限寄物品相关知识;(5)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6)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7)事故应急处理措施;(8)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4.从事邮件、快件收寄和安全检查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识别和处理禁限寄物品的基本知识。
2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6.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规范相关方教育培训27.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28.应当对从事寄递服务和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人员等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当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教育培训记录。
六、现场管理(一)保障各类场所安全29.营业场所邮件快件交寄、接收、验视、提取区域、处理场所邮件快件分拣区域、放置智能快件箱的区域等区域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当大于等于三十天,其中营业场所交寄、接收、验视、安检、提取区域和放置智能快件箱的区域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应当大于等于九十天,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
30.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二)加强设备设施管理31.新改扩建工程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32.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用电、安防、防雷、消防、监控、劳动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3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4.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35.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1)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收寄验视岗位责任,制定收寄验视操作规程,配备验视邮件、快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向用户告知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2)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3)严格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有关规定;(4)当面验视交寄物品,验视用户填写的寄递详情单上的信息是否完整、清楚;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并做出验视标识,载明验视人员的姓名或者工号;(5)发现邮件、快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6)已经收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7)在收寄过程中若存在经验视仍无法确定寄递物品安全的,应要求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及相关部门的物品安全证明,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8)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9)禁寄物品的处理情况应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办人员记录,并交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存档;(10)与协议用户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11)制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