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合同双方

委托人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所有权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监理人

监理人姓名:XXX 监理人注册号:XXXX 注册地:XXX

协议内容

1.监理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进行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1. 监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工程质量和工期,保证工程的

安全稳定运行。

1.2. 监理人要求负责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现场

监管,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

1.3. 监理人对施工质量、时间进度、费用支出要把握把控,如发现不合格项及

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最佳状况。

1.4. 监理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工程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鉴定和评审,同时

协调验收单位,监督验收。

1.5. 监理人要求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测、维护及保养,确

保工程正常运行。

2.计划及时间安排

2.1.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署生效日,并持续到工程竣工

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

2.2.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监理人员人数,以监理服务协议

的具体安排为准。

3.工期及延迟赔偿

3.1. 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是指自开工日起计算,至竣工验收或保修期届满为止

的时间。

3.2. 如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监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延期期间对其

进行相应费用的赔偿。

4.服务费用及结算

4.1.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费用以监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4.2. 监理人在服务期届满后,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递交监理工作报告,并申

请服务费用结算。

4.3. 如监理人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监理服务工作,委托人可以根据情况拒绝付

款或者要求降低监理服务费用。

5.违约及争议解决

5.1.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全面履行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应当采取法

律手段解决。

5.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5.3. 如通过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应当向监理工作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的签署及执行,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等规定。

6.2.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目不应被解释为要求委托人采取违反中国法律、法

规或公共政策的行为。

6.3. 在服务期间监理人应当尽职尽责,如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损失,监

理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合同变更和解除

1. 合同变更

1.1.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由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合同变更协议书予以确定。

1.2. 双方应当在合同变更协议书中对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和变更时间进行明确规定。

2. 合同解除

2.1. 本合同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签署解除协议,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2.2. 如因合同双方一方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

切费用和责任。

附则

1.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签署时生效,合同的生效条件为:合同书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或被确

认接受联网合同即视为合同生效。

2. 通知及送达

任何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均应以挂号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发送方应当于接

到对方的确认之日起7天内获得回复确认。

3. 审定机构

合同双方同意,受法律法规规定审定此合同的机构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

4. 合同备份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各方均有权持有一式两份,备存原件并用于履行该合同

之目的。

5. 合同争议解决

由于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