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表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申请表
(转专业、转学、降级、中关村教学联合学生适用)
注:1、本表格只做成绩转换与学分认定用,以便进行毕业审核。
在学生本人的成绩单中,原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不变;如果出现原来所修课程学分低于认证后课程学分的情况,该门课程审核可以通过,但总学分仍应满足毕业学分要求。
2、课程类别填写:通识必修、通识选修;专业基础必修、专业基础选修;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专业方
向选修;教师教育必修,教师教育选修。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存档,一份由学生留存备查。
《综合测评表》信纸中需填写的能力加分说明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登记表班级:填表人:填表时间:填表说明:1、班级测评小组分含日常文明礼貌、遵守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方面情况;2、能力分加分说明:(1)学科竞赛: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参赛者加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2)科技活动:A、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参赛者加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B、加各类科技、人文素质讲座一次加2分。
(3)科研活动:A、大学生课外创新基金立项资助并结题者,项目主持人加12分,项目参与者加8分。
B、验室开放项目中,参与科研型完成项目并评价合格者加12分;参与学生自拟课题型,项目通过并评价合格者加12分;参与自选实验型,完成项目并评价合格者加6分。
C、科研论文发表在国家各类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48分;发表在其他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36分;发表在学术会论文集,第一作者加12分。
第二作者及以下依次得分为:第一作者的分值分别乘以系数80%、60%、40%、20%,结果取整数记分。
D、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科研活动者加6分,提交论文或研究成果者(必须有研究单位及导师提供的书面证明)加12分。
(4)校园文化活动:A、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者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B、参加校级汇报演出、比赛者加6分,参加院级汇报演出、比赛者加3分。
C、学校艺术团成员,完成演出任务者一学年加6分。
(5)体育比赛:A、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者加3分,获得学院奖励者加6分;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4分、18分、12分;获得省、市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6分、30分、2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42分。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发[2009]74号关于本科生申请创新学分的通知各院(系):我校09年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校发〔2009〕44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生于12月16日前可申请创新学分,并提交以下材料至各院(系)教学办公室:1.凡经学校教务处、团委组织的各类竞赛(见附件1),学生参赛后获奖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2.学生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供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盖院系章的竞赛说明,内容包括竞赛规模、组织级别、参赛人数、在国内的影响等;3.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申请创新学分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发表论文的杂志封皮、目录及文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盖院系章的杂志级别认定;4.学生获得国家专利申请创新学分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5.学生科研立项申请创新学分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和学生处组织的学生科研立项还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各院(系)工作内容:1.认定学生参加的其他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级别;2.认定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杂志级别;3.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4.将学生提交的材料及《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说明:上述所有表格可在教务处→表格下载→实践教学处下载。
联系人:孙子涵电话:68902805教务处二○○九年十月九日附件1 部分学科竞赛名称一览表部分学科竞赛一览表。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表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表(至学年度)个人信息院(系)班级专业姓名性别学号综合测评学业成绩综合表现成绩基本素质成绩思想品德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协作意识总分自评班主任评分测评小组评分基本素质成绩=(自评成绩×15%+班主任测评成绩×35%+测评小组成绩×50%)日常表现成绩个人总结社会实践学术报告集体活动科研活动总分内容及完成情况测评小组评分日常表现成绩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出勤情况志愿服务院系自定项目内容及完成情况测评小组评分综合表现成绩综合表现成绩=基本素质成绩+日常表现成绩获奖加分社会工作学术科研文娱竞赛体育竞赛荣誉加分总分获奖内容加分分值违纪减分总分减分内容减分分值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5%+综合表现成绩×25%+获奖加分+违纪减分综合测评总分(正面)综合测评相关内容补充材料项目时间地点内容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志愿服务注:1.此表格正反面使用。
2.日常表现及获奖加分、违纪减分,学生本人只填写内容及完成情况,相应得分由测评小组评定后填写。
3.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志愿服务等项目请在积分表反面详细注明。
(反面)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至学年度)院(系):年级班级:统计时间:序号姓名性别学号学业成绩综合表现成绩获奖加分违纪减分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不及格门数(至学年度)院(系):年级班级:(班主任■/测评小组□)序号姓名性别学号思想品德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协作意识基本素质成绩(至学年度)院(系):年级班级:(班主任□/测评小组■)序号姓名性别学号思想品德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协作意识基本素质成绩。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积分细则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积分细则一、德育考核内容德育考核分=基础分+附加分(分值从0-100分,扣分至0分截止,最高分至100封顶)(一)基础分:(40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聚会,10分。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校规校纪,10分。
(注:受到校纪处分者扣除该分)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10分。
(注:一学年不及格门数达到2门及以上的扣除该分)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公益劳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校、学院、班、组交给的任务。
10分。
(注:两次无故不参加劳动的扣除该分)(二)、附加分(正分或负分)1、思想品德(1)凡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学院表彰者加3分/次,受校、市表彰者加5分/次(如军训期间被评为“先进个人”者等),受省表彰者加8分/次。
(2)自觉维护校园安定,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发现违纪事件和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及时,方法得当,消除安全隐患或制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每次分别加1、3、5分。
(3)政治学习、党、团、校、学院、班级集体活动缺席,每次扣2分。
(4)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如卫生活动)且表现突出者加2分/次;长期坚持参加立足校园、立足本职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受到学校表彰的参加者,每次加5分。
2、遵章守纪(1)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学未按时报到的扣6分,军训期间缺席一次扣2分。
(2)凡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3)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迟归宿舍者每次扣2分,夜不归宿、卫生脏乱差、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每次扣4分/次,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分别扣4、8分。
(4)不交作业扣2分/次;上课考勤迟到、旷课者扣1、2分/次。
个人综测表格填写方法
基 本 分
合计
人文学院综合测评表格
姓名:
学年:
(一)学业表现积分表(占75%)
计算公式
A科成绩*A科学分+B科成绩*B科学分+…… A科学分+B科学分+……
得分 86.25
折算75%
64.6875
(二)综合表现积分表(占25%)
项目
自评 班级评比 得分
小计
行
为
扣 分
表
现
合计
日常行为的基本分(100分)-扣分=
10
小计
(最高分 30)
2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
3
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 2012全国散文作家论坛征文大赛三等奖
突加
4 2012-2013学年担任班级宣传委员(优秀)
出
5
表
现分
(最高分
20)
14 10 15
10
39
6
现分
6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优秀党员 广州大学优秀实习生
折算15%
15
序号
项目
《揭阳日报》(2012.11.25)发表文章
《广州大学报》(2012.11.30)发表文章
《羊城晚报》(2012.12.7)发表文章
1
《广州日报》(2012.12.10)发表文章 《疯狂阅读》(2013年1—2月号)发表文章
自评
班级评比
2012-2013学年通过英语四级8 合计
5 10
15
11 11
折算10%
8.5
学业表现分
64.6875
(三)综合测评总分表
综合表现分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位书记组织辅导员进行讨论,并于12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学生管理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提高学生审美观念和人文素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创新精神、有实践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使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测评工作原则。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三项原则,即: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学业为主、全面发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采用组织考评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本办法进行测评,可制订部分测评依据和评分细则,其评定标准应在本办法基础上进行细分,制订的测评依据和评分细则要在班级和二级学院团总支讨论通过,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施行。
第四条测评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择优推荐实习就业、学期考核鉴定等主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学期考核鉴定综合素质等级及评定。
优秀:测评结果≥90分;良好:测评结果<90分、≥80分;合格:测评结果<80分、≥60分;不合格:测评结果<60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的基本内容、计算方法第七条综合测评基本内容计算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学生干部工作能力等五项成绩组成,其中,德育占40%,智育占35%,体育占10%,美育占15%,学生干部工作能力额外加分。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40%+智育成绩×35%+体育成绩×10%+美育成绩×15%+学生干部工作能力额外加分第八条德育成绩的计算德育成绩由品德评估分成绩和日常表现成绩(品行加分和品行减分)构成,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 品德评估分成绩+日常表现成绩(品行加分和品行减分)品德评估分成绩包括政治思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内容,共60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组织评分;日常表现成绩包括学生一学期中参与的各种活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最高不超过40分。
北民大人格养成教育考核量化指标体系
注:1.其他违反学院、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由学院予以认定,酌情商议决定扣分 2.学生对受到的处罚存在疑议时,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处罚认定部门反映情况, 3.累计扣分项目无上限
考核方式 学工办认定 每参加1次各级科技学术类学 习交流活动获得2分,由班级 评定小组、学院学工办认定。 学生提交证书原件, 学院认定 学生提交证书原件, 学院认定 学生提交证书原件, 学院认定 学生提交证书原件,学院认定 学生提交成绩单, 学院认定 教务处提供证明材料, 学院认定
分值 6 4
外语 计算机 行业培训 综合技能培训 考研 其他 辅修课程
4 4 4 8 8 6
必修
1、2、3年级
学生 基本 道德 素养
每次获得2分。学院学工办认 定。
学生日常行为
必修
1-3年级
学院学工办、团总支认定。
6
文明宿舍创建
选修
学院认定
6
必修
1年级
学院学工办认定。
4
选修
1、2年级
学院团总支认定
4
选修
2、3年级
学院学工办或团总支认定
4
精神文明创建
选修
2、3年级
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
选修
2、3年级
参加创新创业联盟团队活动
4
创新 创业
创新创业能力培 养 就业能力教育
选修 选修 3、4年级
参加创新创业讲座、培训等创新创 业活动 参加职业能力、就业培训等方面的 活动 第五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每参加一次计2分,客观记 录,学院学工办认定 每参加一次计2分,客观记 录,学院学工办认定
必修 选修 选修
1年级
参加心理健康中心组织的心理健康 测试 学习、了解健身知识、心理调节技 能
首都师范大学公派留学生学习成绩认定表-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
3.须提供成绩认定说明或标准(负责人签字)和境外院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院校
年度季别(如
2012-2013-1)
境外院校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成绩
学分
本校课程 名称
课程编码(必填项)
成绩
学分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盖公章)
年 月日
注:1•课程编码为必填项,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准确录入。
2.应遵循境外院校课程与本校课程内容、学分相同或相近原则;
3.须提供成绩认定说明或标准(负责人签字)和境外院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所在专业联系方式学习时间留学院校年度季别如201220131境外院校程名称课程编码成绩学分本校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必填项成绩学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盖公章须提供成绩认定说明或标准负责人签字和境外院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北京工商大学出国留学生学习成绩认定表
姓 名
性另S
学号
学 院
所在专业
联系方式
学习时间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北京工商大学转学学生成绩认定表
姓名
学号
转出学校
学 院
联系方式
转入学校
年度 季别
(如2010
春/秋)
原学校课称
课程编码
(必填项)
成绩
学分
所在院系意见:
教学秘书(签字):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日
教务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
注:1.课程编码为必填项,一定要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准确录入。
文科3班个人量化积分表(宿舍)
签到 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 宿舍
姓名
刘珍妮
白静 赵力维
1-403-2
王晓凤 王娣 庄蕾
殷婷婷
1-403-3 1-404-1
曹倩 程越越 王凯旋 邢娜 林春丽 张婷 赵雪 刘欣雨 刘晨 王义 刘清纯 王贵凤 刘竹浴 冯钰茹 段思雨
1-404-2
沈阳 刘涵 沈甜 胡淼 管梓李 刘羽
1-404-3
郑启宏 翁一迪 刘德鑫 潘菲 任英琪
宿舍 204 206 209
姓名
刘一鸣 徐鹏程 李古月 丰志昊 石林 赵国栋 徐毅华 齐秋阳 张梦宇 张大川 周鹏 刘柱 王一程 赵舒祺 杨文杰 解大鹏 赵帅 孙琦 李健 田堃
走读生 虚拟班
其他
刘哲 管帅霖 赵妍 刘宁 姚宗印 王选 张洁 陈荣雨 刘永 孟凡雷 杨淑锦 张潇艺 马银辉 张惠雯ຫໍສະໝຸດ 签到2012级文科3班签到表
综合测评明细表
综合测评明细表总分=智育成绩*0.7+德育成绩*0.2+体育成绩*0.1各种加分明细参看院主页学生世界规章制度里的内容,已附在表格后面。
此表格是按照学生手册133到135的规定做的。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文艺晚会、体育比赛、征文等活动,规范我院学生工作日常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学院学生。
第二条实施细则(一)德育部分1.以演员身份参加元旦晚会、毕业生晚会、迎新晚会、志愿者晚会等文艺晚会的,一场晚会加0.5分。
参加征文、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的,一次加0.5分,获奖加1分。
以上两项最多加2分。
2.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答辩获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负责人分别加2分、1.5分、1分;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获“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优秀团队”的,负责人加4分,获“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优秀成果”的,负责人加3分。
团队成员折半加分。
所有的社会实践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3.学年内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的,加2分;达到30小时的,加3分;40小时以上的加4分。
志愿者服务时间由院青协负责统计。
综合测评计算志愿者服务时长时,学校组织的大型志愿者活动(如铁人三项、草莓志愿者等)折半计算。
志愿者荣誉称号不加分。
4.在我院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中,宿舍存放有违章电器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综合测评时扣5分。
(二)智育部分科技创新结题获得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团队负责人分别加5分、4分、2分,团队成员分别加4分、3分、1分,未得奖但能按时结题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均加0.5分。
未通过中期检查或者未能结题的项目,所有成员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资格,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扣5分。
(三)体育部分参加校级运动会但未获奖的加1分,获得名次者按学生手册加分。
拉拉队和方阵参与加1分,获得精神文明奖第一名和第二名加1-4分,第三名加1-3分。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在大学生中实行综合测评,是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科学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能各方面协调发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本着“奖优罚劣”、“综合考察”、“全面准确”、“科学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测评的实施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与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各方面的综合考察。
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平时表现、综合素质和各项加减分等四项内容。
其中,学业成绩分占70%,平时表现分占30%,专项加减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一)学业成绩分(70%)的计算方法学业成绩= ∑XiWi∑Wi说明:1、其中Xi为第i门的成绩,Wi为该门课程的学分;2、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成绩;3、为便于学业成绩的计算,各门考试成绩均应为百分制的成绩,若为非百分制,则按照以下规则整理:优=95 良=85 中=75 及格=60 不及格=40作弊者,成绩为0,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4、体育课在计算时需考虑以下情况:凡参加校运动队而免体者,成绩按“优”计算;凡因身体原因参加保健班且成绩合格者,成绩按“及格”计算。
5、如有其他情况,各二级学院可酌情参照上述同类情况计算。
(二)平时表现分(30%)的计算方法平时表现主要指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态度、集体观念、体育锻炼、劳动卫生、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1、测评项目主要分为以下4项:(1)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以及专业思想、职业道德和个人积极要求进步的情况;(0-6分)(2)遵纪守法: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0-6分)(3)集体主义观念与集体荣誉感:包括关心集体,为集体做贡献,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是否团结同学,是否处理好同学关系、热心帮助别人。
(0-9分)(4)参加重大活动:在军训、社会实践、献血、义务劳动和学校、各二级学院组织的重要活动中的表现;(0-9分)2、测评小组的组成及测评方式:各班成立测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级主要干部(如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经由选举产生的威信较高的同学代表组成(同学代表不能低于班级同学总数的30%),由班测评小组进行打分。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加减分标准参照表
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加减分标准参照表考核项加分减分依据代码加分或减分原因分数01 01101 每学期早操(早读)请假超过3次每一次请假减0.2分-(请假次数-3)*0.2 01102 每学期旷早操(早读)每1次旷早操(早读)减0.2分-旷操总数*0.2 01103 每学期旷课行为超过2次以上部分,每1次旷课行为减0.3分-(旷课总数-2)*0.3 01104 每学期旷晚自习超过2节以上部分,每1次旷晚自习减0.2分-(旷晚自习总数-2)*0.202 02101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3 02102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的学生-2 02103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1 02104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学生-0.8 02105 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及学院里通报批评的学生-0.5 02106 在军训中有违犯纪律、顶撞教官、不服从管理的学生-1 02107 其他违反学校、学院制度情况的学生视情节03 03001 卫生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宿舍(公寓)”的所有宿舍成员0.3 03101在学院宿舍(公寓)日常卫生检查中被通报卫生不合格的宿舍成员-0.3 03002在学院宿舍(公寓)大扫除中表现突出、进步最快的所有宿舍成员0.3 03102 在学院宿舍(公寓)大扫除中被通报卫生不合格的学生-0.3 03103 因纪律问题被校学生处宿管中心通报宿舍(公寓)的学生-(0.3—1)03104 因卫生问题被校学生处宿管中心通报宿舍(公寓)的学生-(0.3—1)02105 未办任何走读手续,而无故在校外租房的学生-204 04001 班级综合表现A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2—0.8 04002 班级综合表现B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2—0.4 04003 班级综合表现C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2 04004 班级综合表现D级的班级奖励加分的学生0 04101 班级班级综合表现出现问题被扣分的学生-(0—2)05 05001 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学生(终身制)0.505002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学生(终身制)0.8 05003 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的学生0.2 05004 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的学生0.5 05005 通过国家助理电子商务师考试的学生0.8 05006 通过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0.8 05007 通过国家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08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生 3 05009 通过国家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0 通过国家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1 通过国家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2 通过国家初级经济师考试的学生 1 05013 通过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4 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学生 1 05015 获得期货从业资格的学生 1 05016 通过国家助理理财规划师资格考试的学生0.8 05017 通过全国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8 通过外贸跟单员资格考试的学生 1 05019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考试的学生 1 05020 通过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的学生 1 05021 通过国家助理物流师资考试学生0.8 05022 通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员考试的学生 1 05023 通过国家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学生0.8 05024 获得国家教师资格证的学生 1 05025 获得国家导游资格证的学生 1 05026 通过其他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学生X06 06001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5 06002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4 06003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5 06004 获得专业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4 06005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4 06006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306007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4 06008 获得专业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3 06009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3 06010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2 06011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3 06012 获得专业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2 06013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1 06014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0.5 06015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1 06016 获得专业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0.5 06017 在核心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 1 06018 在非核心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0.507 07001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5 07002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4 07003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5 07004 获得特长类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4 07005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4 07006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3 07007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4 07008 获得特长类省部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3 07009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3 07010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 2 07011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3 07012 获得特长类地市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 2 07013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名次) 1 07014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个人,优秀)0.5 07015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名次) 1 07016 获得特长类学校级荣誉的学生(团体,优秀)0.5 07017 在核心刊物中发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的学生 1 07018 在非核心刊物中发表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的学生0.508 08001 在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主席团担任主席或副主席的学生0—108002 在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常务部门担任部长或副部长级的学生0—0.8 08003 在校、院各种学生团体担任协会会长或副会长的学生0—1 08004 在校、院各种学生团体常务部门担任各部长、副部长的学生0—0.8 08005 在院学生会担任干事的学生0—0.5 08006 担任班级班长的学生0—0.8 08007 担任班级团支书的学生0—0.8 08008 担任班级学习委员的学生0—0.6 08009 担任班级班委(不含班长、团支书、学委)0—0.5 08010 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的学生0—0.6 08011 担任舍务管理干部的学生0—0.609 09001 参加国外、港澳台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国家级志愿者服务 2 09002 参加省部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志愿者服务 1 09003 参加市、区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或志愿者服务0.5 09004 参加校级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志愿者0.2 09005 参加院级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志愿者0.2 09006 参加国家级以上各种科技比赛和专业类特长类竞赛活动且无荣誉 3 09007 参加省级以上各种科技比赛和专业类特长类竞赛活动且无荣誉 2 09008参加校级以上省级以下各种科技比赛和专业类特长类竞赛活动且无荣誉1 09009 参加校级重大活动观众的学生0.1—0.5 09010 参加院级重大活动观众的学生0.1—0.5 09011 在校、院级各种活动中参加表演、礼仪、服务的学生0.5—1 09101 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的学生-(0.5—1)。
学生综合考核积分办法
大学生综合考核积分办法一、总积分计算办法:总积分=学生成绩积分×70﹪+日常量化积分×30﹪二、学生成绩积分计算办法:学生成绩积分=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各科考试、考查门次+附加、减分三、日常量化积分计算:日常量化积分=基础分(80分)+附加、减分附加分:1、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含竞赛和发表文章),加10分,地市级荣誉称号者(不含竞赛、发表文章,不包括校内)加5分。
2、凡担任校、院系团和学生会委员、班长、团支书(任期需满一学期)且工作胜任者加5分;有突出成绩经有关方面推荐另加2-3分(推荐人数不超过同类干部数的二分之一)。
3、凡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公寓管理委员会委员、层长、楼长、寝室长、小组长(任期需满一学期)且工作胜任者加2-3分;一致公认有突出成绩者另加2分(兼职者按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不起作用者不予加分)。
4、因宿舍卫生打扫的干净,获得院、系表彰的宿舍,该宿舍全体成员每人加3、2分。
5、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及班级组织的活动,没得奖者加1分,优秀奖和三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3分,一等奖加4分。
6、做好事受表扬者,院系级加1分,校级加2分,校外加3分,事迹突出,受到学校或政府部门嘉奖者加5-10分(需有干部们的文字记录或荣誉证书)。
7、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里组织的公益劳动且表现突出者或自觉参加学生活动的服务工作者,加2分。
8、积极为校、系编辑部等投稿并被采用者,每篇加2分。
9、在省级以上报刊(含我校学报)发表论文,每篇加5分;地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含我校校报),每篇加2分。
10、参加校级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加2分;荣获团体奖的各团体成员每人加2分;获一、二、三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分别加8、7、6分;获四、五、六、七、八名的运动员每次每项分别加5、4、3、2、1分;球类比赛获一、二、三名者,其主力队员分别加8、7、6分,非主力队员加3分。
11、凡参加省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每人加3分,获名次者按校级两倍加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行为记录袋:作品、事迹说明等材料 思想道德自我评价(至少1次)
学业成就
作品展示:不要太大,精华部分 学业情感:自我评价(至少2次)
合作与交流
行为记录袋:学生本人行为记录(至少 2次)
自我评价(至少1次)
综合实践活动(学期安排)
研究性学习 过程——相关材料 社区服务 成果/奖励
社会实践 自我评价
延庆五中
一级指标
基
一、
础
思想
指
道德
标
二、 学业 成就
三、 合作 与 交流
四、 运动
二级指标 J1.道德品质 J2.公民素养 J3..知识技能 J4..学习能力
J5.学业情感
J7.同伴认识与交流
J8.适应环境 J9.体育锻炼
三级指标
·道德意识 ·道德行为
·公民意识 ·公民态度 ·公民行为
·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水平 ·在相关学科和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水平
测试结果&教师综合评语 —美教师(至少1次)
个性发展(选择性填写,特长生 必填)
教师评价——音美体指导教师(教师、 学生或家长至少1次)
简洁、明了,有针对性
尽量填写积极的方面
相关内容在班会中集 中进行,做好记录,之 后由计算机教师安排填 写时间
2007年9月
端正态度 全员参与 责任到人 按时完成
指导完成内容 学生自我评价 学生互评 家长评价
教师自己完成的内容
学生自我评价
新学期伊始的我
“自我发展与认识”:对自己的剖析 “我的发展目标”:阶段性具体行为目 标
学期结束时的我
“自我总结和反思”:自我反思 “我的发展目标”:制定下一学期目标
运动与健康
北民大IPQ加减细则
0.2 0.1 0.2 0.15
0.1
0.175 0.1 0.125 0.1 0.3 0.25 0.25 0.2 0.175 0.15 0.175 0.125 0.075 0.05 0.05 0.025 0.05 0.025 0.05 0.025 0.3
G20 G21 G22 G23 G24 G25 G26 H1
-0.075
-0.025
-0.15
-0.125
-0.1
-0.2 0.2 0.15 0.175 0.125 0.15 0.175 0.125 0.1 0.15 0.2 0.1 0.125 0.1 0.1 0.3 0.25
F项
F3 F4
F项
F5 F6
F7
F8 F9 G1 G2 G3 G4 G5 G6 G7 G8 G9 G10 G11 G12 G13
G项
G14 G15 G16 G17 G18 G19
在校、院学生会各部门担 任副部长级的学生(满一 年) 学生会在册干事(满一年) 在校、院各种学生团体担 任会长的学生(满一年) 在校、院各种学生团体担 任副会长的学生(满一年) 在广播电台、校报、大学 生活动中心等校、院社团 担任正式会员的学生(满 一年) 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 学委的学生(满一年) 担任班级其它委员会成员 的学生(满一年)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学生 (个人,名次) 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学生 (个人,优秀) 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学生 (团体,名次) 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学生 (团体,优秀) 获得省部、地市级荣誉的 学生(个人,名次) 获得省部、地市级荣誉的 学生(个人,优秀) 获得省部、地市级荣誉的 学生(团体,名次) 获得省部、地市级荣誉的 学生(团体,优秀) 获得学校级荣誉的学生 (个人,名次) 获得学校级荣誉的学生 (个人,优秀) 获得学校级荣誉的学生 (团体,名次) 获得学校级荣誉的学生 (团体,优秀) 获得学院级荣誉的学生 (个人,名次) 获得学院级荣誉的学生 (个人,优秀) 获得学院级荣誉的学生 (团体,名次) 获得学院级荣誉的学生 (团体,优秀) 在国家级刊物中发表学术 论文的学生
寒暑期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评定标准表
寒暑期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评定标准表
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A*B*C
1.A为社会实践项目类型
2.B为项目获奖系数
参加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所在团队或个人获得北京市级(或以上)奖励可获得系数2。
参加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所在团队或个人获得校级奖励可获得系数1.5。
参加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并完成相应要求的个人可获得系数1。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参加排练完成情况优秀者可获得系数1.2,其余成员可获得系数1。
3.C为负责人排序系数
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团长系数为1.2,其他实践成员可获得系数1。
大学生艺术团总团担任团长、副团长系数为2,分团内任团长、副团长,乐团首席、声部长,乐团分部首席及副首席系数为1.5,其他成员可获得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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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积分表
(至学年度)
个人信息
院(系)班级专业
姓名性别学号
综合测评
学业成绩
综合表现成绩
基本素质成绩思想品德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协作意识总分自评
班主任评分
测评小组评分
基本素质成绩=(自评成绩×15%+班主任测评成绩×35%+测评小组成绩×50%)
日常表现成绩个人总结社会实践学术报告集体活动科研活动总分内容及完成情况
测评小组评分
日常表现成绩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出勤情况志愿服务院系自定项目
内容及完成情况
测评小组评分
综合表现成绩综合表现成绩=基本素质成绩+日常表现成绩
获奖加分社会工作学术科研文娱竞赛体育竞赛荣誉加分总分获奖内容
加分分值
违纪减分总分减分内容
减分分值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5%+综合表现成绩×25%+获奖加分+违纪减分
综合测评总分
(正面)
综合测评相关内容补充材料
项目时间地点内容
社会实践
学术报告
志愿服务
注:1.此表格正反面使用。
2.日常表现及获奖加分、违纪减分,学生本人只填写内容及完成情况,相应得分由测评小组评定后填写。
3.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志愿服务等项目请在积分表反面详细注明。
(反面)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
(至学年度)
院(系):年级班级:统计时间:
序号姓名性别学号学业
成绩
综合表现
成绩
获奖加分
违纪减分
综合测评
成绩
班级
排名
不及
格门
数
(至学年度)
院(系):年级班级:(班主任■/测评小组□)
序号姓名
性
别
学号
思想
品德
集体
观念
学习
态度
组织
纪律
协作
意识
基本素
质成绩
(至学年度)
院(系):年级班级:(班主任□/测评小组■)
序号姓名
性
别
学号
思想
品德
集体
观念
学习
态度
组织
纪律
协作
意识
基本素
质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