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细化表
政务公开重工作三个栏目内容与保障任务分解表
公共资源
配置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公告、入河排污口设置。
市审批局
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审批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相关信息。
25
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
市水务局、市审批局
锦州市涉企信息公示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水务局、市审批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相关信息。
32
福彩体彩
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每年6月底前依法公开上年度全省福彩和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民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信息。
33
扶贫攻坚
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
市交通局
市政府门户网站“省内公路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栏公开相关信息。
18
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主体信息、准入条件、许可期限、办理流程、结果公告。
市交通局
市政府门户网站“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栏公开相关信息。
19
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核(审批)事项、状态、结果等。
29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
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及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
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
市委农工办、
市农业局
各县(市、区)
及时公开关于《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区)
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
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及解读材料,并在网站公开相关情况。定期发布夏秋粮市内收购进度信息。
市农业局、
市粮食局
各县(市、区)
根据《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对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的要求,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及时公开我市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解读材料,尤其应公开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的实施情况。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新政办〔2022〕 50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22〕47号)有关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乡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负责亲自研究具体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定期督查公开进度,按期验收公开结果,确保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乡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具体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做到分工明、责任实、措施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把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抽查和考核,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任务完成质量差的,市政府办公室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附件:新乡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附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
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9.28
•【字号】淄政办字〔2018〕118号
•【施行日期】2018.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分解表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8〕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将相关重点公开事项纳入本单位公开目录。
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抓好业务培训,
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组织考核评估,并将结果报市考核办计入市对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对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成绩。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1•【字号】德政办字〔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公开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全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及时精准发布有效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能力和业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三、强化督导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已连续多年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21〕4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表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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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厦府办〔2021〕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现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强化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市政府办公厅将通过季度检查、第三方评估、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
对任务落实质量不高、未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将进行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结束——。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由办公室、宣教中心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3.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由法规处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8.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相关规定的信息公开。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9.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办公室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1.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由法规处牵头,局相关各处室配合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09.16
•【字号】哈财办〔2020〕714号
•【施行日期】2020.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
哈财办〔2020〕714号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xx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模板】
xx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内容
时间进度
牵头负责部门
1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信息的公开
2013年元月
市财政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信息的公开
2012年11月底
2
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的公开
2012年11月底
市发改委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
7
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信息的公开
2012年11月底
市安监局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信息的公开
8
拆迁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相关信息公开
4
食品安全标准信息的公开
2012年11月底
市卫生局
5
环境核查审批信息的公开
2102年11月底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公开
监测信息的公开(渭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
6
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信息的公开
2012年11月底
市住建局
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的公开
3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公开
2012年11月底
市食监委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办公室
.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开展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前期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确定试点单位,出台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
办公室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务科
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开辟审计结果公开专栏,重点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解读。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
政策法规科
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财务科
各级政府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纳税服务科
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现全市“一张网”管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
政策法规科
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26
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地各部门负责
9月底前
27
鼓励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赣服通”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
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全年
46
在县乡两级政府公开专区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探索设立有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
各县(市、区)
全年
47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一季度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各地各部门
10月底前
48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预算,确保第三方评估顺利进行。
市卫健委
全年
33
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市卫健委
全年
34
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市市场监督和管理局
全年
35
完善各类民生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优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抽检信息栏目分类,探索抽检数据在新媒体平台以图表、动画等形式发布,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工作。
10月底前
29
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
加强政务公开与乡镇、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制定通用标准目录模板等方式指导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地各乡镇、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扶贫办
2、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
民政局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
1、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
国税局、地税局
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物价办
3、生产要素成本
发改委
4、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本运行情况
社保中心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易地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
发改委
附件
××县××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
发改委
2、就业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
人社局
3、分月、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
统计局
4、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工作
审计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2、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全面公开ppp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
发改委
××县××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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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制定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逐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公示。
市编办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
做好上级下放、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信息,梳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更新。
11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积极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12
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相关信息进行归集公示。
市公安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18
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19
进一步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开支持“双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3
实行“阳光执法”,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4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暖、环保、交通、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
--
37
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市民政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38
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39
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市教育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56
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7
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健全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
58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市卫计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23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众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
24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25
做好城市规划方面的信息公开。
30
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31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3
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44
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物价管理办
--
45
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各
行政执法部门
10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产品质量、价格收费、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国企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
市人社局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7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8
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9
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事权和职能,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64
健全行政决策多方参与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
市人大办
市政协办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65
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
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35
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市扶贫办
市民政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36
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
市社保中心
市棚改办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46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
市住建局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47
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48
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27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市财政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28
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
29
发布与国有企业有关的区域规划和行业规划,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市发改局
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13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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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和潍坊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全市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
59
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60
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
61
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
62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63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
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客户端专题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1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
市发改局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22
重点推进公路、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
40
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41
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42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
5
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
6
做好上级下放、取消、保留的职业资格的公开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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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市房管中心
市政府有关
部门、单位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