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前言为了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形,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标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公司订立了本《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水平。
适用于本公司食堂从业人员以及与其合作的外部供应商。
3. 健康检查周期食堂从业人员及其合作的外部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按以下规定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含身体情形、传染病检测、血液检查等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内容包含身体情形、传染病检测等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简要体检,包含测量体温、查看身体情形等。
4. 健康检查内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4.1 身体情形检查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身体情形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体温检测,要求体温在正常范围内;•血压检测,要求血压稳定正常;•心率检测,要求心率稳定正常;•呼吸频率检测,要求呼吸频率稳定正常;•身体疲乏程度评估。
4.2 传染病检测为了防止传染病在食堂传播,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传染病检测。
传染病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乙肝病毒检测;•丙肝病毒检测;•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核病菌检测;•肺炎支原体检测。
4.3 其他检查项目依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其他特定的健康检查项目,例如:•食品接触性皮肤病检测;•职业性呼吸道疾病检测;•职业性嗅觉检测。
5. 健康检查记录与追踪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记录应认真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追踪:•对健康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对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立刻采取隔离措施,并报告相关卫生部门;•长期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暂时停止工作,并布置其进行治疗。
6. 惩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对食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予以相应的警告和惩罚;•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且隐瞒实情的食堂从业人员,依法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对外部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停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等食堂从业人员。
三、晨检制度1. 从业人员必须每天进行晨检,填写晨检记录表。
晨检内容包括:体温、呼吸道症状、皮肤症状、腹泻等症状。
2. 从业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暂停工作,及时就医,并向食堂负责人报告。
3. 从业人员在晨检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勤洗手。
四、卫生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佩戴口罩。
3.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4. 从业人员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5. 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后应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后应洗手消毒。
6. 从业人员不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五、食品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
2. 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操作,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3. 从业人员应定期对食品工(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食品加工工具的清洁卫生。
4. 从业人员应妥善处理泔水、垃圾、废弃物等,防止污染食品。
六、培训与教育1.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2. 从业人员应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素养。
七、监督检查1.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晨检和卫生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负责人应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及健康体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晨检制度1. 晨检时间:每日上班前进行。
2. 晨检内容:(1)检查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有无过度疲劳、病态等情况。
(2)检查从业人员的手部皮肤,有无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
(3)询问从业人员有无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
3. 晨检流程:(1)从业人员进入食堂后,首先进行自我检查,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食堂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填写晨检记录表。
(3)从业人员在晨检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从业人员,责令其整改后方可上岗。
4. 晨检记录:(1)晨检记录表应详细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晨检情况。
(2)晨检记录表应存档备查。
(3)食堂负责人应对晨检记录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卫生要求。
二、健康体检制度1. 健康体检时间:每年进行一次。
2. 健康体检内容:(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等。
(3)外科检查:皮肤、四肢、脊柱等。
(4)五官科检查:视力、听力、口腔等。
(5)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6)其他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检查。
3. 健康体检流程:(1)食堂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至食堂负责人。
(3)食堂负责人对体检报告进行审核,确认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4)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从业人员,责令其进行治疗,直至康复后方可上岗。
4. 健康体检记录:(1)健康体检报告应详细记录每位从业人员的体检情况。
(2)健康体检报告应存档备查。
(3)食堂负责人应对健康体检报告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
三、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1. 食堂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确保从业人员遵守本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包含食堂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
2. 健康检查范围健康检查重要包含体格检查、医学检查和生活习惯调查。
2.1 体格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检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腰围等身体指标的测量—心脏、肺部、肝脏等器官的听诊和触诊—血压、血糖等生理指标的检测—眼、耳、口腔等感官器官的检查2.2 医学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医学检查,检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红蛋白等生化指标的检测—传染病、肠道病毒、食物中毒等相关疾病的筛查—职业病健康检查,如噪声、尘肺等相关检查2.3 生活习惯调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需定期进行生活习惯调查,包含但不限于:—吸烟、饮酒、药物使用等相关情况的了解—饮食结构、作息时间、体育磨练等相关习惯的调查3. 检查机构和流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指定医疗机构共同负责。
3.1 检查机构学校需与合法、专业的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健康检查的质量和可靠性。
3.2 检查流程健康检查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学校相关部门提前通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供应预约信息。
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依据通知进行预约,并依照预约时间到设计的检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3. 检查机构依据检查项目进行体格检查、医学检查和生活习惯调查。
4. 检查结果由检查机构出具检查报告,并按要求供应给学校相关部门。
5.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检查报告进行健康管理和风险评估。
4. 健康管理和措施依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学校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健康管理和措施。
4.1 健康管理依据检查结果,学校相关部门将订立个人健康管理计划,包含但不限于:—饮食引导:依据体质特点和营养需求,供应科学的膳食引导。
—磨练建议:依据个人体格和生活习惯,供应适当的体育磨练建议。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是食堂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直接关系到食堂的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一套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健康检查制度1.入职前体检:食堂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体检,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乙肝、肝功能、肾功能等。
只有通过体检并获得合格证明的人员才能正式上岗。
2.定期体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定期体检,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健康要求。
定期体检项目包括各项生化指标、心电图、视力检查等。
3.疫情防控:在疫情期间,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食堂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4.健康状况监测:食堂从业人员在上岗后应定期参加健康状况监测,如体重、血压、血糖等,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
5.健康宣教:为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公司应当经常组织健康宣教活动,包括健康讲座、健康知识普及等,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二、培训制度1.基础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入职后应接受基础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服务礼仪、卫生常识等,以提升其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
2.专业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食堂从业人员,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培训,如厨师应接受烹饪技术、食材认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员应接受餐厅服务、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3.安全培训:公司应经常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教育食堂从业人员关于食品安全、火灾防控、急救措施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警惕性。
4.定期考核:公司应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知识掌握和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对表现不佳者及时进行培训和改进,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5.持续培训:为了跟上时代潮流,食堂从业人员应接受持续的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的要求。
总结: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对于保障食堂运营的顺利进行和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至关重要。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制度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确保食品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目的和意义食堂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从业人员中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避免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同时,健康检查也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加强自我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二、健康检查的对象和范围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厨师、帮厨、采购人员、配送人员等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
三、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标准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既往病史:是否有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
3. 体检项目:(1)内科检查:心率、血压、肺部、肝脏、脾脏等。
(2)外科检查:四肢、脊柱、皮肤等。
(3)五官科检查:视力、听力、口腔等。
(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等。
(5)影像学检查:胸部X光片。
4. 健康评估:根据体检结果,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
四、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时间1. 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时间定于每年的年初。
3. 从业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健康检查的组织和管理1.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确保健康检查的顺利进行。
2. 食堂管理人员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治疗情况等。
3.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聘用新的从业人员和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三)从业人员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从业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暂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五)健康检查必须到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六)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每年组织从业人员两次以上食品卫生知识、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
(八)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包括健康检查花名册、培训时间、地点、授课内容、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九)健康证实行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
二、健康检查要求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4. 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5. 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3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6. 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三、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1.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由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定期进行。
2. 食堂负责人应提前与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联系,预约健康检查时间,确保食堂从业人员能够按时参加健康检查。
3.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检查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健康检查表,并接受体检。
4. 食堂负责人应在健康检查后及时接收健康检查结果,并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5. 食堂负责人应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以便查阅和管理。
四、健康培训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健康培训,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等。
2. 食堂负责人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能够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3.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培训时,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和实操练习,确保培训效果。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2. 健康检查内容:制定具体的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体格检查、生物学指标检查、职业病筛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3. 健康检查周期: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周期,根据不同岗位的风险等级和个体健康状况,确定不同人员的健康检查频率,如每年、每两年等。
4. 检查机构和方法:明确健康检查的机构和方法,一般可以由企业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也可以由企业自己的医疗部门进行。
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卫生与就餐者的健康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的一种预防性健康检查。
本制度明确了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健康检查的对象1. 食堂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送餐员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
2. 新招聘的食堂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健康检查的内容1. 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
2.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专科检查。
3.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等。
4. 胸部X光检查:排除肺结核等呼吸道疾病。
5. 胃镜、肠道检查等根据需要进行的特殊检查。
三、健康检查的程序1. 食堂从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堂从业人员在进行健康检查前,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有隐瞒或虚报,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理。
3. 医疗机构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食堂从业人员。
4.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参加必要的治疗和预防措施,直至康复。
5.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健康检查结果报告给所在食堂的负责人。
四、健康检查的结果判定1. 健康检查合格:检查结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
2. 健康检查不合格:检查结果显示有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进行治疗,直至康复。
3. 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食堂从业人员,食堂负责人应依法予以解聘。
五、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1.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接受健康检查,不得拒绝或逃避。
2. 食堂负责人应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二、晨检内容1. 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2)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洗澡、换衣服、理发,不留长指甲。
(3)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晨检,检查内容包括:精神状态、肤色、双手皮肤状况、咳嗽、咯血等症状。
2. 晨检的具体要求(1)每天早晨上班前,由食堂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检查从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观察肤色是否正常,有无特黄现象,判断是否有患肝炎的可能;观察双手皮肤是否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询问是否有痢疾、腹泻、发热、呕吐等疾病。
(3)若发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有异样,应立即要求其前往医院就诊,并暂时停止其从事与食品相关的活动。
(4)从业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时,应清洗双手。
(5)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6)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备餐食品,使用工具售货。
(7)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
(8)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放置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9)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特别是熟食间、配餐间。
(10)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三、晨检记录和处理1. 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确保晨检表的真实、准确。
2. 如检查中发现个别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1)从业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3)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经典版)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法规和企业要求,以提供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
通过规范的健康检查流程和标准,确保从业人员不携带传染性疾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1.餐饮服务卫生管理规定2.传染病防治法3.员工健康管理相关法规四、健康检查标准1.体格检查:1.1体温正常范围应在36°C□37.5°C之间。
1.2体重和身高符合健康标准。
1.3皮肤、口腔、头发等无明显异常。
2.传染病检查:2.1必须定期接受传染病检查,包括结核病、乙肝、丙肝、艾滋病等。
2.2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为阴性,否则需按照法规进行处理。
3.健康状况申报:3.1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司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是否有感冒、发热、腹泻等症状。
3.2若从业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需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医疗检查和隔离。
五、健康检查流程1.入职前健康检查:1.1食堂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健康检查,由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或专业医生进行。
1.2健康检查结果应在入职前提交给公司,并在员工档案中备案。
2.定期健康检查:2.1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2.2健康检查由公司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和传染病检查。
2.3健康检查结果应在员工档案中记录,并及时通知员工。
3.特殊情况检查:3.1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健康异常,需立即停工,并接受健康检查。
3.2员工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隔离和治疗。
六、健康检查记录1.个人档案:1.1每位从业人员应有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入职前健康检查记录和定期健康检查记录。
1.2档案应妥善保存,定期更新,由公司负责管理。
2.健康检查报告:2.1健康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日期、检查项目、结果和医生意见。
2.2检查报告应及时通知员工,并在档案中备案。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范文(五篇)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范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范文(二)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范文(三)是指对从业人员在进入食堂工作前进行的健康检查的规定和要求。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食品污染和传染病的发生,保障食堂食品安全。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本制度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健康检查原则1.所有新招聘的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并凭健康证明上岗。
2.所有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从业人员在发生重大疾病或手术后,须在恢复期结束后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并凭健康证明重新上岗。
第二节健康检查流程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
2.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健康状况、传染病检查、食品安全相关疾病筛查等项目。
3.健康检查结果以健康证明的方式反馈给从业人员,并备案保存。
第三节健康证明1.健康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内容应明确标明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健康证明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检查项目及结果、医疗机构名称、医师签字和盖章等。
3.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从业人员应及时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并更新健康证明。
第四节突发事件处理1.在突发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报告。
2.对于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停止从业,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治疗,并报告相关部门。
3.在突发事件过后,必须要求从业人员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恢复工作。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管理层责任1.食堂管理层应负有健康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落实的责任。
2.管理层应定期检查和复核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
第二节从业人员义务1.从业人员应主动配合并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确保自己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从业人员应及时报告自己的疾病状况、接触情况和心理健康情况,确保食堂环境的安全。
第三节考核程序1.食堂管理层应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健康证明、健康检查记录等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体检内容、健康管理等方面内容,以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师生身体健康。
二、健康检查要求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其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求。
2.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食堂工作的人员,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 食堂从业人员在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体检内容1.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
2. 专项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尿常规、血常规等。
3. 传染病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等。
4. 胸部X光检查:排查肺部疾病。
5. 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四、健康管理1.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品等。
2. 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操作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水平。
3. 食堂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食品的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4. 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隔离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防止疾病传播。
5. 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疾病史、疫苗接种等情况,以备查阅。
五、违规处理1. 食堂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未参加健康检查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 食堂从业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应立即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一、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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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形,保障食品卫生与学生健康安全,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健康检查内容1.体检项目:–体温测量–肤色、面容及形态–口腔卫生情形–体格指标(身高、体重等)–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神经系统–运动系统–眼耳鼻喉–皮肤及全身其他部位2.体检频率:–新员工入职前进行体检。
–定期体检:每年一次。
–不定期体检:如有需要,进行额外的体检。
四、健康检查要求1.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应为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专业的公共卫生机构。
2.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学校承当。
3.体检记录:–体检结果将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妥当保管。
4.体检结果:–体检通过: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明。
体检结果应存档,并作为从业人员的档案料子。
–体检不通过:出示体检不通过证明,无法连续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
五、健康监测与防控1.打印内部健康宣传资料并张贴于食堂工作区域。
2.食堂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健康教育培训。
3.重点关注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监督其勤洗手、穿着干净工作服等。
4.发现有不适症状(如感冒、腹泻等)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应立刻就医并取得经过医生同意后方可返岗。
5.食堂工作人员应常常保持个人卫生,包含每天洗澡、手洗干净并适量使用洗手液、常常理发等。
6.食堂工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并进行消毒杀菌。
六、责任与执法1.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制度的执行与实施,并监督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体检情况。
2.学校在食堂从业人员招聘、工作合同签订、工资支出等环节,要明确要求从业人员出示健康证明。
3.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健康检查的义务。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在接受食品卫生培训时,应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搭配食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健康检查制度学校食堂作为师生饮食的主要场所,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的对象和范围1. 食堂从业人员,包括厨师、帮厨、服务员等,均需进行健康检查。
2. 新入职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检查。
3. 现有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标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
2.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常规体检,包括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
3. 从业人员需进行传染病检测,包括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4. 从业人员需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三、健康检查的程序和时间1. 从业人员应在每年春季进行健康检查。
2. 从业人员应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3. 从业人员需将健康证明提交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由食堂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 从业人员在入职前需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提交健康证明。
四、健康检查的监督和管理1.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抽查,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 对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食堂管理部门应要求其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 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堂管理部门应要求其立即离岗治疗,并在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健康检查的处罚和奖励1. 对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食堂管理部门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进行健康检查。
2. 对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食堂管理部门应给予停职处理,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3. 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堂管理部门应给予开除处理,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4. 对遵守健康检查制度的从业人员,食堂管理部门应给予奖励,如奖金、晋升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三检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校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三检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内容1. 三检制度(1)晨检:食堂从业人员在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上岗。
体温异常者,应立即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午检:食堂从业人员在午餐时段,由食堂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在岗人员身体状况良好。
(3)晚检:食堂从业人员在晚餐时段,同样进行体温检测,确保在岗人员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2. 健康检查(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压、心率、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常规等。
体检合格者,由疾控中心发放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在发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传染病防控(1)食堂从业人员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停职治疗,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
(2)食堂从业人员在治愈后,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经食堂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
4. 个人卫生(1)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2)食堂从业人员不得穿戴拖鞋、首饰等上岗,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5. 服装要求(1)食堂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的食堂工作服,不得穿着休闲服装。
(2)食堂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破损或污渍,应及时更换。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堂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三检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2. 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对三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食堂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三检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三检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1条)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
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九、在食品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台账格式可参照卫生监督所提供的《“三放心”采购登记台帐》和《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其中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记录在《“三放心”采购登记台帐》,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其他食品记录在《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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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厨师参加基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 厨师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 厨师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 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厨师,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 厨师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领导小组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 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厨师,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 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环节负责人须经常对厨师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2016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