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统筹费追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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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统筹费追缴通知书

(存根)

清统办追缴字(2013)第号

清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你(单位)清涧县卫生监督所及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未按照《陕建政发(1996)274号》文件精神足额缴纳劳保统筹管理费,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陕西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要求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欠缴款项(工程总造价的3.55%计算)汇缴到榆林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农行榆阳区支行乡企城分理处,账号26-005701040004051。

清涧县建筑行业统筹站

2013年月日

收件单位:收件人:时间:

劳保统筹费追缴通知书

(送达联)

清统办追缴字(2013)第号

清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你(单位)清涧县卫生监督所及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未按照《陕建政发(1996)274号》文件精

神足额缴纳劳保统筹管理费,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

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陕

西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要求你(单位)

接到通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欠缴款项(工程总

造价的3.55%计算)汇缴到榆林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

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农行榆阳区支行乡企城分理处,

账号26-005701040004051。

清涧县建筑行业统筹站

2013年月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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