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统筹费追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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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统筹费追缴通知书
(存根)
清统办追缴字(2013)第号
清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你(单位)清涧县卫生监督所及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未按照《陕建政发(1996)274号》文件精神足额缴纳劳保统筹管理费,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陕西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要求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欠缴款项(工程总造价的3.55%计算)汇缴到榆林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农行榆阳区支行乡企城分理处,账号26-005701040004051。
清涧县建筑行业统筹站
2013年月日
收件单位:收件人:时间:
劳保统筹费追缴通知书
(送达联)
清统办追缴字(2013)第号
清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你(单位)清涧县卫生监督所及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未按照《陕建政发(1996)274号》文件精
神足额缴纳劳保统筹管理费,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
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陕
西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法》要求你(单位)
接到通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欠缴款项(工程总
造价的3.55%计算)汇缴到榆林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
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农行榆阳区支行乡企城分理处,
账号26-005701040004051。
清涧县建筑行业统筹站
2013年月日
清
统
追
缴
字
2013
第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