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2011年农村“三集中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2011年农村“三集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大政[2011]19号
【发布部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08
【实施日期】2011.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2011年农村“三集中”建设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大政〔2011〕19号)
桥头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大通县2011年农村“三集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大通县2011年农村“三集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重点推进农村“三集中”工作,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改善“三集中”建设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快结构调整和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

二、总体目标
集中省市县新农村建设、民政危房改造、城建奖励性住房建设等项目资金,将桥头镇大湾村和水泉湾村作为我县2011年农村“三集中”建设重点村,努力解决居住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多的问题,做到搬迁新村布局规范,建设合理,水电路通达,为农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建设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立足乡村特点,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2、坚持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人居住房和生产生活环境。

3、坚持加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解决就医难、上学难、交通难、信息难等农民群众最关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4、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四、重点村基本情况
1、大湾村:共有农户119户,456人,耕地面积840亩,退耕地526亩,人均耕地
1.84亩。

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全村集中搬迁至双新路老营庄村附近。

2、水泉湾村:共有农户102户,349人,耕地面积630亩,退耕地420亩,人均耕地
1.8亩。

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00元,全村集中搬迁至双新路老营庄村附近。

五、农民集中居住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概算
2011年集中搬迁桥头镇大湾村和水泉湾村221户、805人,约可新平整耕地230亩。

1、大湾村
(1)征用土地83.6亩,每亩征地补偿费3.9万元,共需资金326.04万元,其中,县政府补助183.24万元,群众自筹142.8万元(每户自筹1.2万元)。

(2)农户住宅建设:每户按规划建成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的住房5间100平方米(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提高建设标准),配套修建农户大门和围墙,共需资金773.5万元(119户×6.5万元/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