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与再保险
我国巨灾再保险市场分析

我国巨灾再保险市场分析发表时间:2019-07-31T15:18:16.417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8期作者:蔡小雨[导读] 2008年的汶川地震给四川及周边地区带来的损失高达5000亿元,相当于当年我国GDP的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省沈阳市 110136 1研究背景及意义1.1研究背景2008年的汶川地震给四川及周边地区带来的损失高达5000亿元,相当于当年我国GDP的3%。
数据显示在总死亡人数中,被保险人占1.64万人,保险业的赔款超过3.39亿元,其中人身保险赔付1.93亿元、财产保险赔付1.46亿元。
可见被保险数额占总损失比例很小,不足0.07%。
从世界范围来,自1950年到2017年以来,随着气候变化、人口增长、经济体膨胀,巨灾损失不断增加,而其中保险损失比例虽在近年来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也还是很低的。
由于巨灾的特性,其给保险公司带来的风险是极大的,因此衍生出的分散保险公司风险方式的巨灾再保险的需求也是很大的,但是由于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许多问题还处在学习阶段,再保险业务、市场也不算成熟,国内业务大部分流向国外,因此发展我国巨灾再保险业务,完善再保险市场是非常有必要的。
1.2研究意义通过分析我国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得出改进措施,使得市场更完善,能够更好的对风险进行再一次的分散。
同时巨灾再保险市场的完善也能增加保险人对巨灾风险的抵抗能力,增加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我国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2.1再保险市场本身存在的问题再保险市场本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市场主体较少且发展缓慢和市场供求不平衡。
我国的再保险市场中再保险公司非常少,经营主体单一,缺乏竞争的氛围,导致发展缓慢。
从近几年来看,我国保费和保额的持续增长与巨灾的频发直接增大了市场对于巨灾再保险的需求,但我国再保险公司较少,他们承担的能力有限,造成了再保险供给的严重不足。
中国再保险市场是世界再保险市场中最小的市场之一,据保监会统计的自然灾害中赔款占经济损失不足1%,再保险的比例则更低。
再保险案例

再保险案例某公司在承保一起重大飓风灾害的风险时,为了分散风险和保护自身利益,决定购买再保险。
该公司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承保自然灾害风险,包括飓风、地震等。
由于飓风风险的增加,公司意识到自身承担的风险过大,可能导致巨额赔偿金的支出。
为了减轻风险,公司决定购买一个额外的再保险合同。
公司的再保险经纪人联系了多家再保险公司,最终与一家世界知名的再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再保险公司将为该公司提供飓风风险的再保险保障,并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再保险协议的费率为每年1%的保费,保额为1000万美元。
飓风季节到来,一场重大飓风袭击了该公司的承保地区,导致大规模的破坏和损失。
根据公司的再保险协议,再保险公司将对超过1000万美元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
在此次飓风灾害中,该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为2000万美元。
根据协议,再保险公司将承担其中的1000万美元,即保额的100%。
公司向再保险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理赔文件和证明材料,再保险公司对文件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并确认符合保险责任。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和协商,再保险公司最终支付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金给该公司。
该公司通过购买再保险,成功地将飓风灾害的风险分散给再保险公司,避免了巨额赔偿金的支出,保护了自身的利益。
再保险的购买为公司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帮助其成功应对风险和灾害。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再保险在分散风险和保护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再保险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承受能力,还可以提供灵活的保险解决方案,以适应不同的风险需求。
再保险可以保护企业免受突发事件的冲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因此,购买再保险是企业管理风险的重要策略之一。
保险行业的再保险

保险行业的再保险保险行业中的再保险是一项重要的金融交易活动,旨在帮助保险公司减少由于风险事件导致的巨额赔付风险。
再保险市场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风险转移的方式,以避免过于集中的风险暴露,改善其资本充足性,并确保行业的稳定运行。
本文将探讨再保险的概念、作用以及一些常见的再保险形式。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部分风险向其他保险公司转移的过程。
在该交易中,被保险公司成为再保险公司的客户,而再保险公司则为被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
这种风险转移的方式对于被保险公司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以避免面临由于灾难性事件导致的大额赔付风险。
再保险市场通常由专业的再保险公司组成,它们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提供再保险服务。
再保险在保险行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再保险帮助保险公司控制风险。
保险公司接收大量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保险费率。
然而,当灾难性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可能面临巨额赔付,超出了其可承受的范围。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从而降低其自身承担的风险。
其次,再保险有助于改善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性。
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资本储备以确保其支付能力。
然而,如果保险公司面临大额赔付风险,其资本可能会出现不足的情况。
通过购买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同时减少自身资本的压力,确保满足监管要求。
再保险市场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再保险合约,以满足不同保险公司的需求。
一种常见的再保险形式是超额再保险。
在超额再保险中,再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超过一定限额的风险。
这种形式的再保险通常用于保护保险公司免受罕见高风险事件的影响。
另一种常见的再保险形式是比例再保险。
在比例再保险中,再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担保险公司的风险。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与再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按照60:40的比例分割风险。
这种形式的再保险适用于风险较高的业务,例如自然灾害保险。
除了超额再保险和比例再保险,还有其他一些再保险形式,例如索赔再保险和巨灾再保险。
第七章再保险

•
由此可见,保险人的业务发展是有限 的,不可能无限制地承揽业务,而是要受 到其资本额的限制。但是,如果利用再保 险,不仅可以扩大保险人的业务发展,突 破限额,而且还能合法地保证经营的稳定 性。因为在计算保费收入时可扣除分出 保费,只计算自留保费。
• 因此,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可利用分保增加 业务量。 • 例如,当保险人的资本额为50万元时,如果按 照10%的法律限定,保险人的业务量最高只能 做到500万元,倘若超过500万元,就表明超越 了清理线,潜伏危机。然而,如果保险人利用分 保则可将业务量突破500万元的限制。 • 当业务量为2 000万元时,只要保险人自留保 费额保留在500万元以内,那么,其资本额与业 务量的比例仍然维持在法定的10%,即使大于 或等于10%,保险人只需将超过500万元以上 的部分分出去就可以了。
龙江洪涝灾害中农业保险总赔款约27亿元,再保险人承担
了26.4%(约7.17亿元)的损失,有效分散了风险,增强 了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健性。
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状况 从目前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分布情况看,全球主要再保险 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北美地区,具体来说欧洲又以德国、 瑞士和英国为核心。北美再保险市场主要以美国和百慕大 为核心。 从再保险业务来源看,欧洲和百慕大地区主要分保业务 来自全球各地,特点是完全自由化(无法定分保)、商业 化,竞争激烈,国际地位举足轻重。美国再保险业务主要 以接受北美当地业务为主,同时也接受全球范围其他地区 的分保业务。美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偏重于业务交换、共 同保险和联营方式,比欧洲再保险公司的自留额高。
• 按照合同安排方式分类
——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 ——合同再保险(Treaty reinsurance) ——预约再保险(Facultative open cover)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解析与应用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解析与应用在保险业中,再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它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分散风险并保证其资金充足。
本文将对再保险的概念、类型以及应用进行解析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更加深入了解再保险在保险业中的作用和意义。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身承保的风险分散到其他再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市场的行为。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再保险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传统再保险和另类再保险。
传统再保险是指通过再保险合同来转移风险,包括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
而另类再保险是指利用金融工具来进行风险转移,如天气衍生品和资本市场再保险。
再保险在保险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首先,再保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平衡风险和收益,降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压力。
当保险公司在某一地区承保了过多的风险或某一类型的风险时,可以通过再保险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降低自身的风险暴露。
其次,再保险也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承保规模更大的风险,提供更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此外,再保险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提高资本利用率,增加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再保险的应用还体现在风险管理方面。
再保险能够帮助保险公司评估和管理风险,提供专业的风险咨询和风险分析服务。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获得更准确的风险评估和定价模型,提高风险管理的效果。
再保险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应对灾难性风险和大规模损失事件。
当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大规模损失事件时,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来分散风险,减轻损失的冲击。
再保险的解析与应用对保险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可以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提高盈利能力,还可以提高整个保险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再保险还可以提供更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然而,再保险市场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如再保险价格波动、再保险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等。
因此,保险公司在使用再保险时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再保险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各种风险的再保险讲解

各种风险的再保险讲解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再次向其他保险公司转移的一种保险形式。
在保险业务中,再保险被广泛应用于分散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各种风险的再保险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重要主题,本文将从主要的风险类型出发,探讨再保险在不同类型风险中的应用。
一、自然灾害风险再保险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左右的因素,在保险行业中属于高风险的范畴。
再保险在自然灾害风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将保险公司的风险再转移给专业的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分散和控制所承担的风险。
例如,在地震保险中,一家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承担大规模地震导致的巨额赔款,因此它会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以确保自己的稳定运营。
二、人身保险风险再保险人身保险风险主要指涉及人的寿险和健康险。
由于人身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和巨大的赔付责任,再保险在该领域的应用尤为普遍。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能够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以减少自身因赔付责任而造成的财务压力。
例如,在寿险领域,再保险公司可以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高额保额进行再分摊,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
三、财产保险风险再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财产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保险的一种形式。
财产保险风险涉及到车险、房屋险、商业财产险等多个细分领域。
再保险在财产保险领域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比如,一家保险公司承保了大型工程的施工风险,但由于该工程的风险复杂和巨大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能无法独自承担这些风险。
再保险公司会与保险公司合作,将一部分风险再次转移出去,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暴露。
四、金融风险再保险金融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金融市场投资所面临的风险。
金融市场波动性大,风险不可预测,因此再保险在金融风险中的应用尤为重要。
保险公司通过与再保险公司合作,将金融风险进行分散,减少自身对金融市场的敏感度。
例如,在投资股票和债券等金融工具时,保险公司可能会购买金融风险再保险,以降低因金融市场大幅波动而带来的损失。
总结:再保险是保险行业中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分散和控制风险。
中国巨灾保险、再保险及巨灾防范体系建立研究

【 关键词】
巨 灾保 险 ;再保 险 ; 巨灾 防 范体 系
一
担 ;如 果 赔 付 总 额在 60 日元 到 3 0 亿 6亿 30 日元之间 ,政府承担其中 5 %;如果赔付 0 总 额 超 过 3 0 3 0亿 日元 ,政 府 承 担 其 中 9 %; 3根据受灾民受损严重程度与 自救 5 () 能力,财政直接 给予灾 民补助。社会救助 主要包括社会捐款 以及 日本金融机构的一 些救济措施 ,如临时缓缴按揭贷款、减少 贷款 利息 等来 减轻 灾民负担等 。 2 、美国巨灾风险应对体 系 美国政府在美国巨灾风险应对体系发 挥最主要的作用。美国联 邦政府和州政府 作为保 险 人也 会直接 为 民众 提供 巨灾保 险。美国国家洪水保 险和加利福利亚地震 局地震保险的所有业务和品种均 由政府提 供 。在 美 国 国 家 洪 水保 险 计 划 中 ,保 险 公 司并不参与保险业务 的经营和管理 ,主要 协助政府销售巨灾保 险保单 ,保 险公司通
和建 立并逐 步完善我 国的 巨灾防范体 系,是 摆在我 国政府和保 险行业 面前
迫 切需 要 解 决 的一 个 重 要 课 题 。 本 文 通 过 论 述 巨 灾保 险 、 再 保 险 以及 国 际 巨 灾风 险 管 理 体 系的 经 验 并 给 出建 立
我 国 巨 灾防 范体 系的一 些建 议 。
过销售保险获得佣金收入 ,政府承担巨灾 保 险的保险风险和承保责任。同时,美国 财政还 以减免税收等方式支持灾后重建 。
“ 特里 娜 ” 风后 , 国 出 台 了灾 后 紧急 卡 飓 美 减税 法 案 。 个 人 可 以获 得 减税 优惠 ,为 灾 民提 供 住 处 的 企 业 也 可 以获 得 税 收 优 惠 , 从 则 减轻 灾 民经 济 负 担 。 在美 国巨灾风险应对体系 中,政府财 政发挥了最为主要 的作用 。同时,由于美 开展 分 出业务基 本不 接受 分入 业务 。在 2 0 年以前 ,中国只有一 家专业再保险公 国民众普遍 具有较高 的保险意识,通过商 02 司 即 中国再保 险公司 。后 随着 我 国加入 业 保 险 获 得 了 一 定 保 险 公 司 的 巨 灾偿 付 , 在一定程度上为财政减轻 了负担 。 WT O,国内再保险市场 才逐渐开放 , 国外 保险公 司开始 进入我 国开展 再保险业 务。 3 新西兰 巨灾基金 新 西 兰 的 地 震 保 险 制 度 包括 三 个 部 薄弱 ,我 国巨灾保 险发展 还存 在很多 问 目前 ,国内已有慕尼黑再保 险公司 、瑞士 地 保险公司 、 险协会 , 保 分 题 :( )巨灾保 险产 品供给严重不足。由 1 再保 险公 司等再 保 险巨头 在 国内开展 业 分: 震委员会 、 属于政府 、商业机构和社会机 构,其中地 于受经营管理 、产 品开发 以及偿付 能力等 务 。 震委 员会 由新西兰财政全资组建 ,在新西 因素 的限制 ,国内巨灾保险产品 品种少 、 兰地 震风险体系 中起着最为重要 的作用。 保 障面窄、保 障程度低 ,巨灾保险业务海 三 、国 际 巨灾防 范体 系简 介 在 巨灾发生 后 ,一 般地震 委 员会最先 行 外分担不足;( )国内保险公司的经营技 1 日 地震救助体系 2 本 亿 术 、服 务 水 平还 不 能 完 全 适 应 经营 巨灾 保 日本 的地震救助体系分 为 A救 、政府 动。地震委 员会首先支付 2 新元用于弥 险的需要 。 经营 巨灾保险需要地质 、 理、 救助和社会救助三大部分。 自救主要是指 补损 失。如果仍不够则启动再保 险方 案。 地 气 象 、土木 工 程 等 多 个学 科 的专 业 技 术 知 民众通过 向保险公司投保 ,获得保 险公司 再保 险方案分为三个层 次:第一层 ,损失
保险行业的特殊风险理赔

保险行业的特殊风险理赔保险行业作为金融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风险转移和保障的重要角色。
然而,保险行业本身也面临着各种特殊风险,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和解决。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中的特殊风险和理赔方式。
一、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是保险行业中常见的特殊风险之一。
例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天灾常常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受灾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核实和赔付。
保险公司在处理自然灾害风险理赔时,通常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勘查和评估。
他们会派遣专业人员前往受灾现场,对损失进行调查和估算。
根据估算结果,保险公司将对受灾者进行赔付,并帮助受灾者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二、职业风险职业风险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职业疾病。
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各不相同。
例如,建筑工人可能受到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意外伤害的威胁;医务人员可能面临感染传染病的风险。
当职业风险造成工作人员伤害或疾病时,他们可以向所在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处理职业风险理赔时,通常会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
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定赔付金额。
三、航空运输风险航空运输风险是保险行业中的另一个特殊领域。
航空运输具有高度的风险,可能发生飞机失事、机舱火灾、劫持等意外事件。
当乘客遭遇航空事故时,他们或其家属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在处理航空运输风险理赔时,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提供相关的乘机证明、机票以及事故报告等材料。
同时,保险公司还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和责任归属。
航空运输风险理赔的赔偿金额通常比较高,因此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精确的评估和定损。
四、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保险行业中一个独特的领域,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当金融机构面临损失时,他们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再保险的角色

中国巨灾风险管理再保险的角色在面对日益频繁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时,中国巨灾风险管理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再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这场“战斗”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地震、洪水、台风等灾害时有发生。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巨灾风险也呈现出越来越复杂和严重的态势。
在应对巨灾风险方面,虽然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以便在原保险人无法承担风险时得到经济保障。
再保险具有以下特点:风险转移:再保险可以将原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从而降低原保险人的风险敞口。
风险分散:再保险可以将集中于原保险人的风险分散到多个再保险人之间,从而提高整个保险体系的稳定性。
专业技术:再保险人通常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经验,可以提供更加精确的风险评估和定价。
目前,中国再保险市场主要由国内专业再保险公司和国际再保险公司组成。
国内专业再保险公司如中国再保险公司、中银再保险公司等,具有本土优势和丰富的经验,但在资本、技术和管理方面与国际再保险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国际再保险公司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具有资本雄厚、技术先进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但在本土化服务和市场开拓方面可能存在不足。
在面对日益复杂和严重的巨灾风险时,中国巨灾风险管理再保险的需求日益凸显。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转移风险:巨灾风险往往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再保险可以将原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从而降低原保险人的风险敞口。
稳定经营:巨灾风险可能导致原保险公司的经营波动和财务压力,再保险可以分散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稳定性。
提高保障程度:通过再保险,原保险人可以提高保障程度,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
为了更好地发挥再保险在应对中国巨灾风险中的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再保险的发展:政府政策:政府可以给予再保险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提高其竞争力和积极性。
保险公司如何应对自然灾害和灾难风险

保险公司如何应对自然灾害和灾难风险自然灾害和灾难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在面对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保险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策略,确保能够及时赔付受灾客户的损失,并保障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如何应对自然灾害和灾难风险。
一、风险评估和预测保险公司应进行详尽的风险评估和预测,以便提前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估。
通过收集和分析历史灾害数据、气象数据以及地质地理信息等,保险公司能够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自然灾害进行模拟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调整保险费率和风险分配。
二、灾后应急救援和赔付在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和赔付机制,确保受灾客户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设立紧急救援基金、制定灾后赔付流程等。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加强与政府、救援组织等相关机构的合作,提高应对灾害的效率和响应能力。
三、合理定价和风险转移为了应对自然灾害和灾难风险,保险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保费定价和风险转移策略。
基于风险评估和预测结果,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地区的自然灾害概率和损失程度来定价保险产品。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机构,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暴露。
四、推动风险管理和预防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风险管理和预防的工作。
通过参与社区的灾害风险减轻计划、推广灾害预警技术和知识,保险公司可以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保险公司还可以与政府和相关机构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以减少灾害的发生和损失。
五、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在应对自然灾害和灾难风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应积极采用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手段,提高风险管理和赔付效率。
例如,利用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提高保险数据的安全性和传输速度,简化赔付流程,实现自动化理赔。
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应用等渠道,提供更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增强客户的关注和忠诚度。
生活知识_自然灾害损失哪些保险赔偿

自然灾害损失哪些保险赔偿自然灾害损失哪些保险赔偿地震不赔海啸赔据了解,在车险产品中,保险公司大多把地震列为了免责条款,而在海啸中遭到的损失是可以得到理赔的。
有业内人士表明,由于地震所带来的风险一般较高,破坏力及所涉及到的面积都难以预估,一旦出险,其涉及面以及赔偿金额都将超过保险公司的能力范围。
另外,我国的地震险往往是以合同的附加形式出现,并且收费较高,在索赔认证需保险公司高层审批,因此,在出于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一般不保地震。
与地震不同的`是,因海啸所造成的车辆损失是可以理赔的,无论家用车损险,还是经营用车的车损险,其保险责任都已列明,包括“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所造成的车辆损失”。
目前国内的地震险往往是以主要合同的附加险形式出现,而且收费比较高,要求十分严格,往往需要保险公司高层审批,因此鲜有保险公司承保。
需提醒的是,地震造成的汽车损失如需理赔车主必需能提供相应证据,由于地震造成高空坠物造成的车辆损坏,如果车主能够出示证明则可以理赔。
车险不赔人身险赔因地震受损的车辆,大多都不被列为车险理赔范围内,但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人身险种,地震所带来的损失,是可以涵盖的。
据悉,人身险种包括了寿险和意外险,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保险人都能获得理赔,其理赔范围也都涵盖了地震所带来的风险,所以,大多车险理赔中,地震是作为免责条款的,原因也正是因为人身险种可以获得相应理赔。
家财产险不赔部分寿险赔相对寿险来说,涵盖地震损失的财产险产品则很少;而对家财险而言,部分寿险对地震造成的人身伤害可以进行理赔。
那么为何家财险不予以索赔?因为从保险学的角度来说,家财险对自然灾害有严格界定,包括暴雨、暴风、雷击、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等,但涵盖地震损失的财产险产品则很少,大多保险公司对于房产的保险项目中,地震基本会被列为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因地震的毁灭性使得被压倒在房屋下的车辆是无法获得理赔的,所以财产险是不予以赔偿的。
自然灾害保险定价方案

自然灾害保险定价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自然灾害带来的破坏和损失给个人、社会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自然灾害保险成为一种重要的方式。
自然灾害保险不仅可以帮助被灾者尽快恢复生产生活,还可以有效降低社会和经济系统面临的风险。
自然灾害保险定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是随机的、不可预测的,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制定自然灾害保险定价方案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自然灾害类型以及不同的风险水平等因素。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自然灾害保险定价方案的主要内容。
1. 风险评估:自然灾害保险定价的第一步是对风险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是通过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从而确定保险费率的高低。
风险评估的关键是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包括历史灾害数据、地质地形信息、气象数据等,以便更准确地评估风险水平。
2. 定价模型:定价模型是自然灾害保险定价的核心内容,它是通过数学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对风险进行量化和建模,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水平。
常用的定价模型包括概率模型、回归模型、时间序列模型等。
这些模型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准确地评估风险水平,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3. 区域差异化定价:不同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不同,因此自然灾害保险的定价需要考虑到区域差异。
对于高风险地区,保险费率应该相对较高,以反映这种地区的风险水平;而对于低风险地区,保险费率可以适当降低。
区域差异化定价可以更好地体现风险的实际情况,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被保险人。
4. 风险管理策略:自然灾害保险定价也需要考虑到风险管理策略的因素。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策略,可以有效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从而降低保险费率。
常用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防灾救灾系统、采取灾害预警措施、加强环境监测等。
5. 保险产品设计:自然灾害保险定价还需要考虑到保险产品的设计。
保险产品的设计应该与保险定价相一致,既要考虑保险费率的合理性,又要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
保险如何应对自然灾害

保险如何应对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严重威胁。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的工具,在应对自然灾害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保险如何应对自然灾害,旨在为保险行业提供有效的参考和指导。
首先,保险公司应通过风险评估来应对自然灾害。
风险评估是保险公司对某一特定地区的潜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的过程。
它可以通过收集和整理历史灾害数据、地质勘探和气象观测等手段,来确定潜在灾害事件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例如,对于地震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地质构造、地震历史和地震预警系统等因素,评估不同地区地震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
通过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定价和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以应对自然灾害。
其次,保险公司应提供灾害风险管理服务。
灾害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提供风险预防和减轻服务,帮助被保险人降低自然灾害风险的过程。
例如,在地震保险中,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提供建筑结构评估和加固建议,以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在台风保险中,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风险区域划分和防护设施建设的指导,帮助被保险人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通过灾害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可以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并提高被保险人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另外,保险公司应及时响应灾害事件并提供快速的理赔服务。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被保险人往往需要赔付来恢复损失和重建生活。
因此,保险公司应确保灾害理赔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首先,保险公司应建立快速理赔机制,通过简化理赔手续和提前支付部分保险金,减少被保险人因等待理赔而延误重建的时间。
其次,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公正的理赔标准和程序,确保被保险人能够合理获得赔偿。
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强与政府和救援组织的合作,形成一体化的应急响应体系,提高自然灾害应对的整体效率和能力。
最后,保险公司应加强灾后风险管理和再保险机制。
灾后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评估和管理灾后风险,防止灾难再次发生的过程。
论述再保险制度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功能

论述再保险制度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功能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频发,巨灾风险管理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重要的风险转移工具,再保险制度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再保险制度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散巨灾风险。
保险公司通常面临着大量的巨灾风险,如果全部承担,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从而降低自身的风险负担。
其次,再保险制度可以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
再保险公司拥有更强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更广阔的风险分散网络,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的保障。
这样可以增加保险公司的信心,促进其在巨灾风险管理领域的投入,从而促进整个保险市场的发展。
再次,再保险制度可以促进巨灾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再保险公司通常拥有更为专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团队,能够提供更为科学、精准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方案。
这样可以对巨灾风险的预测和防范提供更大的支持,从而形成更为完善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
总之,再保险制度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
通过其多方面的作用,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分散风险、促进市场发展,
同时也能够促进巨灾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因此,在未来的巨灾风险管理中,再保险制度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
保险行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

保险行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保险行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在当今社会,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正逐渐成为引发灾难性风险的主要原因。
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可避免,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如何应对环境风险,保护利益和提供可持续的保险解决方案。
一、气候变化对保险行业的影响气候变化导致了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加,如暴雨、洪水、干旱和飓风,这些天气事件给保险行业带来较大的风险。
首先,气候灾害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增加,使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面临更大的经济风险。
其次,气候变化对建筑和基础设施的破坏程度加剧,增加了财产保险索赔的数量和规模。
因此,保险行业需要有效应对和管理这些环境风险。
二、保险行业的环境风险管理策略为了降低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对保险行业的影响,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应对策略。
首先,保险公司需要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测能力,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来识别和评估潜在的环境风险,并根据预测结果调整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定价。
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政策,加强对保单所覆盖风险的监管和控制。
例如,在高风险区域建筑的房屋保险可能会面临更高的保费或限制保障范围,以确保保险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风险管理。
此外,合理分配风险也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策略之一。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来转移部分风险,将风险分散到全球范围内,以减轻由环境风险带来的财务压力。
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和减少灾害风险的措施。
三、推动可持续保险解决方案的发展为了推动可持续保险解决方案的发展,保险行业应积极引导客户关注环境风险,并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推出气候变化风险保险、自然灾害保险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保险等,以满足客户对环境风险保护的需求。
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在投资组合中加入环境友好型项目,例如可再生能源、清洁技术等,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投资不仅有助于降低环境风险,还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回报。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及其作用

保险业中的再保险及其作用保险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金融服务,为人们提供了风险保障和经济安全。
然而,在保险业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再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保险业中的再保险及其作用进行探讨。
一、再保险的定义与背景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了分散自身风险而将部分风险向其他保险公司转移的过程。
它是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通过与其他再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以获得额外的保险保障,并减少自身的风险暴露。
再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当时伦敦的保险市场上出现了多家保险公司。
由于这些保险公司往往承接了大量风险,为了减少自身风险,它们开始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从而形成了再保险这一概念。
二、再保险的类型再保险可以分为传统再保险和非传统再保险两种类型。
1. 传统再保险传统再保险是指通过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形式。
这种再保险形式通常包括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
- 比例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风险的一定比例转移给再保险公司,当保险索赔发生时,再保险公司按照比例承担赔款责任。
- 超额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风险的超过某一特定限额的部分转移给再保险公司,这样可以减轻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
2. 非传统再保险非传统再保险是指除合同方式外,通过金融工具等形式转移风险的再保险形式。
这种再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资本市场再保险和衍生品再保险。
- 资本市场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从而获得保险保障。
- 衍生品再保险是指通过交易衍生品等金融工具转移风险的再保险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灵活性较强。
三、再保险的作用再保险在保险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分散风险保险公司承担着各种风险,而某些风险可能过于庞大,超过了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再保险公司,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共担,从而降低了个别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
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

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自然灾害频发成为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业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保险业不仅可以为受灾群众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还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灾害风险,降低整个社会经济系统面临的压力。
本文将通过对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进行分析,探讨其重要性和发展前景。
一、自然灾害的危害及保险业的重要性自然灾害是指在自然力量的作用下,导致人类和社会遭受损失的现象。
常见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飓风、暴雨洪涝、台风等。
这些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损失,给受灾地区的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冲击,甚至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业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保险业通过向受灾群众提供灾害保险服务,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帮助他们恢复生产和生活。
同时,保险业还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灾害风险,减轻整个社会经济系统面临的压力。
因此,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二、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1. 提供财产保险服务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受灾群众的房屋、财产等财产可能会遭受损失。
而财产保险正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而设立的。
通过购买财产保险,受灾群众可以在受灾后获得相应的赔偿,用于修复或者重建受损的财产。
这可以有效地减轻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重返正常生活。
2. 提供人身保险服务除了财产损失,自然灾害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给受灾群众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可以为受灾群众提供保障,为他们提供医疗费用赔偿和生命保障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 分散和转移灾害风险保险公司通过向全球风险投资市场购买再保险,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转移灾害风险。
当灾害发生时,再保险公司将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从而减轻原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压力。
这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机制,可以提高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受灾群众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4. 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作用不仅在于提供经济支持,还在于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巨灾再保险合同

巨灾再保险合同《巨灾再保险合同》甲方(再保险接受人):乙方(再保险人):鉴于甲方为保险人,与各类投保人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且甲方为了分散保险风险,需要将部分保险业务向乙方再保险;乙方作为再保险人,愿意接受甲方的再保险业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再保险业务范围1. 甲方将其直接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各类保险业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进行再保险。
2. 再保险业务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3. 再保险业务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再保险责任限额1. 乙方承担的再保险责任限额,按照甲方直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承担的再保险责任限额,包括累计赔偿限额和单一事故赔偿限额。
具体限额双方协商确定。
三、再保险保费1. 乙方按照再保险责任限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再保险保费。
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2. 再保险保费的计算方式:按照甲方直接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3. 再保险保费的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乙方支付再保险保费。
四、再保险赔付1. 甲方在直接保险合同项下发生的赔案,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申请再保险赔付。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再保险赔付申请后,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并支付再保险赔款。
3. 乙方在支付再保险赔款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除应收的再保险保费和费用。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 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在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业务仍负再保险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针对自然灾害的保险为什么有必要购买

针对自然灾害的保险为什么有必要购买自然灾害是指地球上自然界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地震、飓风、洪水、台风、火灾等,这些灾害常常带来巨大的破坏和损失。
为了应对此类不可预测的情况,许多人选择购买自然灾害保险。
本文将探讨针对自然灾害的保险为何有必要购买。
第一部分:灾害性影响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不仅是临时的,还持续地影响灾后重建和人们的生活。
地震或洪水可能摧毁房屋、损坏基础设施和商业场所,使人们失去财产和家园。
这些灾害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社区的断裂和疏散。
自然灾害对个人和社区经济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是明显的。
第二部分:自然灾害保险的定义自然灾害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经济保护,以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此类保险通常涵盖房屋、财产、商业和个人责任等方面的风险。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对象在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的金融补偿。
第三部分:保险的作用与优势1. 经济风险转移:购买自然灾害保险可将经济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一旦灾害发生导致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负责支付赔偿金,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2. 资金准备:保险是一种集资工具,当灾害突发时,保险公司通过收集被保险人的保费来建立资金池。
这个资金池可用于支付赔偿金,从而帮助灾后重建。
3. 增强恢复能力:自然灾害保险可以提高个人和社区的恢复能力。
保险赔付可以用于修复和重建损坏的房屋、基础设施和财产,帮助被保险人重新开始生活和经营。
第四部分:选择合适的保险政策为了确保获得最佳的保险保障,购买自然灾害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风险评估:了解所在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选择合适的保险政策。
例如,居住在地震频发地区的人们应考虑购买地震保险。
2. 理解保险条款: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条件,了解保险政策的范围和限制。
确保购买的保险能真正覆盖自身的需求。
3. 价格比较: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价格和保障项目,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保险产品。
4. 寻求专业建议:如对保险条款和合同内容不理解,建议咨询专业保险代理人或律师。
再保险的相关事项

再保险的相关事项再保险的相关事项自保险和再保险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的热门话题,再保险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为保险公司提供安全保障。
再保险行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也使得投资者和客户对其关注度上升,因此,我们需要对再保险的相关事项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再保险的定义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
举个例子,假设一家保险公司向客户承诺赔偿1000万美元,但该公司有理由相信实际损失可能达到2000万美元。
在此情形下,该公司会购买再保险以减轻风险负担。
这样,保险公司只需向客户支付1000万美元,并向再保险公司支付额外1000万美元,再保险公司则为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转移和保险保障服务。
二、再保险的作用1. 控制风险再保险可以控制保险公司的风险。
一旦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发现承担了太多风险,在出现大规模损失时受到的影响也将更大。
但只要购买了再保险,保险公司就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从而对风险进行控制。
2. 保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再保险可以保护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
如果保险公司在某个行业或地区承保了大量风险,并出现了重大损失,那么其财务状况可能受到影响。
但如果保险公司将风险分散转移到再保险公司,那么即使在出现大规模损失时,保险公司财务状况也将更加稳健。
三、再保险的类型再保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1. 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风险。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在一项业务中承保了1000万美元的风险,那么它可以选择转移50%的风险给另一家保险公司。
在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分享赔偿金额。
2. 超额再保险超额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需要支付的部分超过了其独立承保风险承受能力的那一部分。
因此,如果一位保险公司的风险接近或达到其独立承保能力的极限,那么它就可以选择购买超额再保险。
在超过承保能力的损失中,超额再保险公司将提供超出独立承保能力的保障。
四、再保险的市场现状目前,再保险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预计未来再保险品种将会多样化、在国际市场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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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与再保险
作者:彭美李胜男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08期
[提要] 由于我国的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发展尚不够完善,因此在介绍再保险行业发展历史上,本文先简单联系全球再保险市场的起步和发展,进而引出自1979年恢复保险业以来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
再保险行业发展前景极其广阔,尤其是在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
其中,自然灾害与再保险索赔的关系在我国尚无立法支持,而这个问题在我国又显得十分迫切,尤其是近年灾害频发,再度体现了自然灾害与再保险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说再保险是解决地震等自然灾害财产损失的最好方式。
关键词: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自然灾害;全球再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0.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2月25日
一、再保险的产生及定义
(一)再保险的产生需求。
保险的本质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是通过大量风险单位的聚集,根据大数定律,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和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财富的日益增大,巨额保险标的出现以及巨灾损失频繁发生,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亿元,类似这种的损失难以符合大数定律的要求。
同时,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公积金的数量有限,承保能力有限,巨额保险标的的索赔会远远超过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对其财务稳定性造成致命影响。
这就促使保险公司为转嫁自身风险而寻求途径。
再保险就是一种恰当方式,保险人为转移风险,通过再保险将超过自身承保能力的业务转移给再保险人。
(二)再保险的定义。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将其承担的责任通过再保险合同的形式转嫁给再保险人的经营活动。
在再保险业务中,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转移出去的一方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转让责任的一方称为再保险人或分入公司、分保接受人。
分出公司为转嫁风险责任向分入公司支付的保险费称为再保险费或分保费。
分入公司为弥补其业务中的开支,分出公司要向分入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称为再保险佣金或分保手续费。
如果分入公司将接受的再保险业务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形式将其再分保给另一个保险人,这种行为称为转分保,双方当事人称为转分保分出公司和转分保分入公司。
二、全球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与解决现状
(一)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自然界本身所发生的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象,比如地震、火山喷发、飓风、海啸、洪水、干旱等,也包括酸雨、水污染等由于环境恶化所造成的环境灾害。
人们通常认为,自然灾害发生的规模越大、程度越深,那么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比如说7级地震就肯定比6级地震的损失要严重。
但着眼全球专业的再保险公司,他们所考虑的并不仅限于是自然灾害的本身,而多是灾害发生地区的情况。
也就是说,人口密度越大、经济发展越繁荣的地区,所面临的自然灾害的风险也就越大。
比如,同样是地震,专业再保险公司一般评估为,美国洛杉矶、日本东京等地的风险系数一定会高于汶川、海地等地区。
继而,大多再保险公司还会有一种结论认为,飓风所造成损失一般高于地震所带来的损失,因为飓风是在大西洋和北太平洋东部地区形成的,它所侵蚀的多半是全球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如超级大国美国,而这些地区的地震程度和频率却不如一些经济发展并不超前的地区,如中国、印尼等。
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实体毁坏引发了一系列的后果。
被摧毁的生产设施、运输设备和商业生产中断产量为形式造成了巨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宏观经济损失。
除了这些经济损失之外,还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以及产生了长远的社会影响。
一般的保险业务都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但对于巨灾风险来说,大数法则就毫无意义,一旦发生,保险公司大多无力承担所有赔付,甚至一些保险公司会面临破产的处境。
这时,再保险市场便可发挥作用。
在过去的30年里,通过调查与灾难相关的损失,我们可以探索投保人在最终的风险承担中出现的风险转移的联系。
它描述了合同和保费交换的保护,再保险人多样化的方式以及保留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
(二)目前解决自然灾害损失的限制。
从1998年的南方大洪水,到2008年的暴风雪灾害、5.12汶川大地震,再到2010年的西南干旱、玉树地震……灾难频发,遗憾的是,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目前发展不足,地震灾害保险制度依然没有建立,人们还是普遍认为巨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政府和社会承担。
目前,自然灾害保险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可以从几个不同方面来看:
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全民对保险的认识程度不足,对风险的意识也不强,大多数人观念里依赖的仍旧只是政府和社会,而且受家庭财力的限制,投保有关自然灾害的人数就更少。
总之,自然灾害保险是投保率低、保单覆盖面积小。
从保险公司来看,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大多都把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列为承保范围之外,即使涵盖地震风险,也仅集中在人身保险,保险公司的做法是把地震作为附加险或补充条款来承保,收费也较高。
而且,保险公司也并没有把自然灾害作为重要关注点,因为自然灾害的发生太不具有确定性,我们并不能确定究竟是200年以后还是明天就会发生,这种思想也就降低了很多保险公司着眼自然灾害保险的迫切意愿。
从法律制度上来看,自然灾害保险目前在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而要想彻底解决灾害再保险的问题,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美国、日本等再保险做得很好的国家都利用了法律的强制性,这就是很好的典范。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本质上与经济发展、科技水平是相关的,我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无法精确地衡量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这就使得保险公司不能充分开发相关险种,也就必然呈现出法律法规较薄弱的局面。
三、自然灾害与全球再保险
(一)巨额危险和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其现时和过去承担的风险,从全球来看,特别是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欧美、日本地区,处理涉及到自然灾害的巨额危险是再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
自然灾害一般都植根于特殊的地质运动,如地震。
在承保自然灾害风险时,再保险公司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地质运动的事实,而不像金融风险一样毫无内在联系与依据。
再保险公司若想扩大地域上的经营范围,那么公司提供的巨额风险保障不应该仅仅限于一个国家,而应该着眼于全球范围。
另一种形式的多样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
保费经过逐年累积,而且赔付过程通常需要几个月或者几年。
再保险赔付的统计数据表明赔付时间通常较长,平均来看,63%的最终义务需要一年,82%的最终义务需要两年,直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5年,累积赔款才能够达到100%。
不需要立即用于支付索赔的保费,保险公司可以用于投资各种资产。
在这种方式中,再保险公司建立一种特殊的叫做技术条件的准备金。
这些构成了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的最大模块。
(二)在偿付能力上再保险作为主要的优化工具。
说到自然灾害,就不能不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为这是决定一个保险公司能否有能力承保自然灾害的关键条件。
偿付能力指的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是保险公司的一项基本指标。
保险公司应当具备充足的资本以保证其面临赔付时能够提供充足的资金。
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应保证其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
对此,我国《保险法》有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
”
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70%以上,保监会会要求该保险公司提供措施冲击资金以达到最低偿付能力的额度。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30%~70%,保监会还可责令该保险公司拍卖不良资产、限制某些职员的薪水等。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30%,保监会还可利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接管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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