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规定-Volume
徐州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徐州工程学院教务处

徐州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徐工院行教 [2012]41 号公共选修课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文化素养教育,深入推进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规范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提高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加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条公共选修课的多样性:学校鼓励各学院开设交叉学科的公共选修课,尽可能扩大公共选修课的范围,覆盖各个学科领域,呈现多样性、广博性的特点,能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应积极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精神,努力增开艺术类课程,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的分类:我校的公共选修课分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及其他五类。
第二章公共选修课的开课要求第四条开课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校鼓励各类学科或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果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
第五条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前两年内必须开设一门公共选修课。
第六条教务处在每学期期中阶段,预估下学期选课基本情况,制定各开课学院公共选修课的开设门数、开课人数及授课对象。
各开课学院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从公共选修课课程库中遴选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设课程,并根据要求落实任课教师。
第七条各学院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效果突出、态度认真的教师担任公共选修课主讲教师。
任课教师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由学院审核。
教务处对各开课学院的开课计划进行审核,并统筹安排。
第八条拟开新课教师须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等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开设。
第九条每门公共选修课一般为30 学时,计 2 学分,在一学期内完成。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必须从实现提高人才培养整体质量的高度出发,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充分发挥师生在教与学两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健全课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第三条我院课程建设实行学院、系、课程负责人三级管理。
课程建设经费按项目管理的方式运作。
第四条学院对课程建设实施目标管理。
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是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务处协助主管副院长开展全院课程建设的规划计划、立项审批、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评价奖励等工作。
其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教学系负责对本系课程建设进行日常管理。
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副主任)是本系课程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调本教研室所开课程之间的课程、师资、实验室等建设工作,支持和指导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教学系课程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本系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课程负责人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制定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计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根据教学要求提出任课教师聘用建议,并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计划;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本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负责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每学年至少承担一轮本课程的全过程教学;对在课程建设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教研室、系反映,以便尽早得到解决。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内容第七条课程建设应当针对构成教学质量的要素、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进行系统的建设。
课程建设包括树立正确的课程教学质量观念、提高教学队伍整体水平、改善教学条件、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课程教学管理等建设内容。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1.教学文件为了规范课程建设,学院将制定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教学评价等,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合理、规范。
2.教学条件学院将不断改善教学条件,为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包括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加强教师培训等方面。
二)课程体系建设学院将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科学、合理设计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应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
三)教学内容改革学院将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
通过课程建设,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素质教育推进学院将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建设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将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课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将加强教师培训和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课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学院将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加强课堂管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提供保障。
四)加强质量监控学院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课程建设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课程建设的保障学院将加强对课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课程建设提供充分保障。
同时,学院将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课程建设提供实践基础和就业保障。
1.教学文件的保存应该完整,包括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学生考核分析等。
课程标准应该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和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教学目的、要求、基本内容、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最新成果和教改思路。
实验课程标准应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
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对于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与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内容更新,保证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
学校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基础条件好、学生受益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等进行重点建设,力争建成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精品课程,以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教务处是课程建设与评价的组织决策机构,负责课程建设的指导,课程评估的组织验收等工作。
各学院(部)也需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课程建设组织与领导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职责:负责制定全校课程建设的管理文件、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工作进度、课程建设评估,指导各学院(部)进行相关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院(部)职责:制定学院(部)课程建设管理细则,制定学院(部)课程建设规划,具体实施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六条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一)方向性原则。
课程教学内容应注意方向新、思想性,把先进文化引入课程,杜绝不良教学内容进入课堂。
(二)科学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符合学生认识发展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
(三)应用性原则。
课程设置应以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进行设置,体现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行业通用标准和学院标准的有机统一。
(四)刚性原则。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教学大纲、学时学分及课程进程上有刚性要求的,严格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置。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对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师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课程质量,突出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体现学校专业特色,有计划地扶植已有一定基础、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重点专业主干课及新专业的某些新开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课程建设应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追踪学科前沿,着力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原则,注重理论研究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特色课程为重点,积极推进学校整体课程体系改革;重视网络化、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
第三条申报与审定(一)申报条件1.有较强的学科基础,以学生受益面大、对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示范作用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特色课程或新专业的新开课程为主。
2.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人,其中2名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主讲教师)和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梯队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
3.有科学的建设方案,包括该课程重点解决的教学问题、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思想和教学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设计与组织、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考核方式改革等教改方面的设想,课程建设实施规划、进度及阶段目标、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和预期效益等,方案应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4.教学文件齐备,教学环节完整。
有完整的符合学校要求的教学大纲;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教案、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
5.有适应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6.考核手段科学,符合课程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
7.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过学校“教学示范岗”称号、示范教研室、优秀教学团队中的年轻教师,以及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工作,且所授课程教学效果优秀(须提供教务处认可的证明材料)的讲师,经所在部门推荐也可申报;同等条件下,获得教学示范岗或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大学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XX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本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我校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定位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系统发展”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优质课程建设第四条申报优质课程的基本条件:(一)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三)教材、教案、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充足,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注重课程评价体系建设,注重教学研究,因课制宜改革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
第五条优质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一)优质课程建设要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由学术造诣高、授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主持,逐步形成人员稳定、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的教学团队或课程组。
(二)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准确定位优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
教学内容要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三)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和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鼓励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
(四)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结合不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形成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徐州工程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验收评审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标准
教学基本规范
1-1
教学文件
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形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制(修)订程序符合规定,能够根据教学改革要求及时更新。
1-2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资料
课程教学流程符合规定,各类表格填写正确,教学过程资料存档完整。课程主要教学环节制订有详细规定或质量标准。机制良好的硬件环境。选编、制作了系列网络课件。网站提供了课程重要环节的主讲教师现场授课录像。
教学方法与手段
5-1
教学方法
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及其教学效果和考试方法改革
经常进行教学方法的探讨与研究,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采取恰当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成效显着。通过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的改革在学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发展方面取得了成效。
3-2
教学组织与安排
教学安排
恰当地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课程实验或课内实践安排合理。课内课外教学相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3-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内容与方法
设计出的各类实践教学环节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培养要求,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有显着成效。
建设情况
8-1
建设情况
课程建设过程评价
有详细的本课程建设计划。建设中能按计划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小结。按期完成本课程建设任务,达到各项预期目标。
2-3
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教研活动、教改成果和教学成果
有详细的有关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研活动计划和记录。课程改革与建设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获得了院级以上(含院级)教学成果奖励或受到教学表彰。发表了高水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徐州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徐工院行教[2008]49号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与基本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实验教学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
实验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开展实验教学的单位和实验中心(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验教学体系与实验项目第三条实验教学体系的设置应符合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构建分层次、多模块,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
各学院在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实验环节,凡是课程中含有实验环节的应将实验课(含计算机上机)的学分(学时)从课程的总学分(学时)中分离,列入教学计划中“实验”或者“上机”栏目。
第四条实验课程可分为基础实验课、专业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实验课。
实验教学按课程开设方式可分为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课内实验。
实验课程按实验项目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教学。
第五条实验项目类型可分为: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等。
在实验教学方案设计中要合理安排各类实验的比重,根据专业的特点,尽量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可以多安排基本的训练和必要的理论验证实验;专业课则应尽量多安排综合性和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第六条各实验中心(室)必须按照实验课程建立实验项目资料数据库,每年进行一次数据更新上报,并作为每年学校上报教育部的基础数据资料。
实验项目的开设必须与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项目一致,不得随意缩减或更改。
三、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管理第七条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确定实验室建设及投资方向的主要依据。
凡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包含实验教学内容的课程或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以及开放性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对本课程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实验项目选定的原则和学时分配、各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教学方式、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课程建设管理制度

课程建设管理制度一、引言课程建设是教育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具有关键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课程建设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的必要性1. 保证课程建设的方向性:制度能够明确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确保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一致。
2. 提高质量和效益:建立管理制度有助于评估课程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加强资源整合:更好地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4. 保证公平与公正:制度能够确保课程建设的公开透明,保证每个学生的平等权益。
三、制度的构建原则1. 依法依规:制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教学为本:制度应该以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为核心,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
3. 参与共建:建立多方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作用,形成共同治理的格局。
4. 创新驱动:制度应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促进教育教学的创新。
四、制度的主要内容1. 课程建设目标的确定:明确课程建设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确保课程内容与教学目标相匹配。
2. 教学计划的制定: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的安排。
3. 教材的选择和使用:建立教材审核制度,确保教材的质量和适用性。
4. 教学评估与改进: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5. 师资培养与管理:建立师资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6. 学生评价与管理:建立科学客观的学生评价体系,提高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
7. 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立资源整合共享平台,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五、制度的实施策略1. 宣传教育:通过制度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全体师生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 配套政策: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为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如奖励措施、考核机制等。
3.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问题。
课程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课程建设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课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三)注重课程内容的时代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课程实施效果;(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管理第四条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应国家人才培养战略需求,符合学校发展定位;(二)体现人才培养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三)优化课程结构,提高课程体系整体质量;(四)注重课程内容的更新与改革,体现时代特色。
第五条课程设置程序:(一)学校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课程设置与管理的统筹规划;(二)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审批;(三)学校审批通过后,各学院组织实施课程设置工作;(四)学校定期对课程设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课程设置。
第六条课程管理:(一)建立健全课程管理制度,明确课程建设标准;(二)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三)加强课程评价,促进课程不断优化;(四)加强课程实施过程管理,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第三章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第七条课程内容应具有以下特点:(一)科学性:课程内容应体现学科前沿,符合科学规律;(二)时代性:课程内容应反映时代发展需求,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三)系统性:课程内容应具有逻辑性、层次性,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四)实践性:课程内容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八条教学方法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讲授法:系统传授知识,引导学生掌握学科基本理论;(二)讨论法:激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三)案例教学法:结合实际案例,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实践教学法:通过实验、实习、实训等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高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质量,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分级建设、突出重点、特色发展、追求质量”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课程建设与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促进学校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课程。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目标第四条课程建设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办学定位,围绕应用型办学定位,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以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程综合改革,积极构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现代课程体系,实现教学内容整体优化,推进教学方法更新和教学手段现代化。
第五条课程建设目标通过分步建设,实现学校所有课程合格,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有重点的建设,遴选一批优秀课程进入校级优质课程和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行列,充分发挥优质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形成符合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课程(群),同时,实现课程资源开放共享。
第三章建设内容第六条课程建设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类别,即校级、省级、国家级三层;校级合格课程、校级优质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五个类别。
课程建设采取递进遴选制,如省级精品课程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推荐、校级精品课程从校级优质课程中择优遴选。
第七条合格课程。
是指连续开满三年,并在课程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几个方面均达到合格等级标准的课程,具体指标见《XX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与等级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等级标准”)。
确认“合格课程”的基本程序是:课程申报、课程自评、学院(部)审议、学校验收。
校级合格课程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学校对所有自评为合格的课程组织验收。
第八条优质课程。
徐州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组织教学的基本工具。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是高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体现。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加强我校教材管理,保障教材选用恰当合理,采购流程公开透明,费用结算准确规范,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建设管理1.教材建设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服务于人才培养,体现办学特色。
2. 本办法所提及的教材,是指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材,教材主编或第一主编为我校在职教师。
3.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材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和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做好重点教材的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工作。
教务处是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一名处领导分管教材建设工作。
4.二级学院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规划、实施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开展教材研究和教材质量评价,组织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做好各类各级重点教材的培育与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5.教材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立项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重点教材。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
6.重点教材分类与建设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月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
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
立项后1年内出版。
7.国家、省部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
教材主编或第一主编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
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下达单位的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徐州工程学院校际交流项目课程认定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校际交流项目课程认定及学分互认管理办法徐工院行教[2015]58 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校企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其他赴校(境)外学习活动的管理,做好学分互认和成绩转换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我校合作交流项目,或经学校选拔批准赴境内外高校、联合培养业交流学习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未经学校审核批准或备案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
二、课程认定及学分互认原则1.课程认定含交流项目的课程或实践环节。
短期派出项目可视具体情况替换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学年论文、教育实践、认识实习等实践环节学分。
2.理论教学课程学分按照15-18 学时等于1 学分计算,实验、实训、实践教学课程学分按照30至36学时等于1 学分计算,集中实践环节学分按照1周等于1学分计算。
3.课程认定具体要求:(1)学生修读的课程,与校内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比率高于60%),按专业必修课认定;(2)学生校外修读课程,在校内无对应课程的,按选修课程认定;(3)交流学生在外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名称(内容)与校内相同或相近,但学分不同可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①交流学生在外校所修课程学分高于校内该课程学分,按校内课程学分记载,高出部分不能充抵该生在其他课程所欠学分。
②交流学生在外校所修课程学分低于校内相同名称课程学分时,如相差0.5 学分(含0.5 学分)以内,按校内课程学分记载;如相差0.5 学分以上,由各二级学院研究审定该课程是否重新修读。
4.四年级学生在外学习,可在交流学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论文答辩,返校后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有交流学校指导教师签名,同时附有交流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成绩及相关评定资料。
如所在交流学校无毕业论文(设计)及论文答辩环节,则交流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并回校进行论文答辩。
三、成绩转换方法1对方成绩采用百分制,则直接记载;2 •对方成绩以A B CD E五级记分制,则按照以下标准转换后记载:3.对方成绩以A+、A、A-; B+、B B-; C+ C C-; D+、D D-记载,则按照以下标准转换后记载:4.对方成绩采用二级制记载,则按照以下标准转换后记载:5.以上为通用条款,如遇对方学校有特殊记分标准的,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及各二级学院会商认定。
徐州工程学院课程教学团队管理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课程教学团队管理办法为强化课程建设,发挥课程教学团队的示范与辐射作用,促进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课程教学团队是以课程(群)为载体,以课程建设和改革为目标组成的教师“教学共同体”,通过成员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研究与改革,打造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好、创新意识强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课程教学团队的设置应根据教学科研需求,按照课程性质、教师规模及课程间的内在联系统筹考虑,以有利于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保证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连贯性和相关性,重点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进行组建与建设。
二、团队设立. 设立校院两级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体系。
二级学院应按照“一人多课、一课多人”的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需要,经充分论证有计划的组建本学院的课程教学团队。
学校遴选建设一批教学效果好、教学改革成效突出、团队结构稳定、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和突出的创新精神等方面起示范引领作用的校级教学团队。
.课程教学团队应根据课程特点及其内在联系设立,团队成员一般人以上,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设课程团队负责人名。
.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学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连续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治学严谨,具有良好师德、较高教学水平、较好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
主持过校级以上教学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奖励。
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个课程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 团队成员需完整地主讲过团队课程且正在承担团队课程教学任务,团队成员应完成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每名教师最多参加个课程教学团队。
三、团队职责1.教学工作。
制订课程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课程教学任务,保障课程教学质量。
2.课程建设。
把握最新教育发展理念,结合专业认证,突出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加强课程、教材、多媒体课件(微课程)和网络资源等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推进教学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学科研成果转化,有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徐州工程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徐州工程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徐工院行教[2007]48号为规范我校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课程建设项目。
一、课程建设项目的范围1.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2.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3.其它有关课程建设的各级项目。
二、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资助1.课程建设项目经费来源主要为国家、省、校三级拨款。
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等。
2.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由教育部、省教育厅按有关标准下拨。
3.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资助,各学院(部)可按1∶1予以配套资助。
三、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1.课程建设项目经费是课程建设发展的物质保证,应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挪用、挤占。
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权归各课程建设项目组;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由课程所在学院、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2.课程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①教改调研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15%);②教材编写与出版资助;③资料购置费、教学媒体建设费(含挂图、模型、幻灯、录像片、CAI课件等)、计算机软件、小型设备(不超过1000元)购置费;④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⑤与课程建设或教学密切相关的专家讲学支出;⑥参加或举办与本课程建设相关的学术会议支出;⑦奖励为课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等(每年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个人生活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个人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的资助出版。
3.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程序由教务处向各课程建设项目组发放《经费使用记录本》,课程建设项目组认真填写《经费使用记录本》有关栏目,经项目负责人和课程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教务处教研科登记核准,再到财务处报账。
各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对课程建设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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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徐州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规定徐工院行教【2007】50号课程教学是实现高等学校教学职能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课程教学质量是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课程建设水平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完善课程体系,推进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若干意见》(苏高教[2002]3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我校创建苏北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宗旨,以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为先导,以在新的高等教育形势下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为重点,通过加强课程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我校课程教学水平,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课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1.构建富于时代特征和我校特点,与新世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2.全面提高全校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批达到苏北一流、江苏省有地位的具有明显特色的精品课程和课程群。
3.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课程开发、改革与建设的课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为优势课程的快速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课程建设的类型课程建设分为合格课程建设、重点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三个层次。
合格课程建设是指以完善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为目标的常规性建设工作,所有开设的课程都应进行合格课程建设工作。
重点课程建设是在合格课程建设基础上,对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所进行所进行的以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建设为主要目标的课程建设工作。
重点课程突出课程建设的特色和教改方面的成果。
重点课程的建设工作是遴选精品课程的必要环节。
精品课程建设是指在重点课程建设基础上,对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所进行的以建设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为目标的示范性课程建设工作。
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从而实现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目的。
三、课程建设的条件与要求(一)合格课程建设合格课程的标准。
具体如下:1.任课教师有稳定的任课教师队伍,课程负责人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2.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料制订了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教材选用了国家正式出版的优秀教材、获奖教材、规划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
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有合适的教学指导书。
建有符合学校规定的试题库或试卷库。
任课教师有完整的讲稿和详细设计的课程教案。
教学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教学资料填写规范、归档及时且完整。
3.教学条件实验仪器设备有基本保证,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必开实验能够100%开出。
已经建有校内外实习基地,能够保证实习教学正常进行。
4.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能够恰当地运用挂图、教具以及多媒体课件、网络资源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能够恰当地运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方法,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
备课认真,讲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讲授进程符合教学进程计划,课后有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认真、学生平时成绩记载完整。
教学效果良好。
(二)重点课程建设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是已经通过建设的合格课程。
2.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是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或公共选修课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
3.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师资队伍已相当稳定,任课教师职称、年龄结构基本合理,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主讲教师为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教学水平的骨干教师。
4.学院应该制订重点课程建设规划。
申请进行重点建设的课程应该是规划建设的课程。
重点课程建设的具体要求:1.教学基本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具有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
具有完整的教学文件,教学文件内容科学合理,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2.教学队伍有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师资队伍,任课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中青年教师培养有措施,成长快。
3.教学内容正确处理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正确处理知识、能力、技能之间的关系,重视实践教学,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课程开出率高,能够针对性、高质量开展实习实训。
教学内容较好地体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
4.教学条件选用教材较好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选用了优秀教材或自编的特色教材;教材和辅助教材配套成体系。
实践教学条件有保障。
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得到较好的落实。
实验室能够进行开放性教学,能够为学生参加科研或科技活动提供良好条件。
5.教学方法与手段积极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成效显著。
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且效果良好,提供了网络教学资源。
6.教学效果课程改革和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反映良好。
课程促进了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整体运行协调,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成果明显。
7.课程特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较好地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符合高校同类课程改革趋势和建设方向,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具有明显特色。
8.建设情况有详细的课程建设计划。
建设中能按计划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小结。
按期完成本课程建设任务,达到各项预期目标。
(三)精品课程建设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 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是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选修课中大学生素质教育核心课程。
2. 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是已经通过校级重点建设并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为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创造条件。
四、课程建设的实施与验收1.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课程的初评与推荐工作。
每年十月底之前将本部门立项建设的合格课程名单报教务处。
2.合格课程建设工作主要由课程归口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实施、过程检查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教务处(参见附件四),学校进行抽查。
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校级重点课程的立项建设。
3.每年十一月份,教务处对校级重点课程予以立项。
重点课程立项建设时间一般为二年。
在建设期间,督导组将对在建课程的进行随机听课。
次年十一月底,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重点课程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主要通过校园网进行。
4.重点建设课程建设期满时候,教务处将成立课程验收小组对在建重点课程的进行验收。
验收主要通过实地考察结合网上评估进行。
验收小组将利用听取课程负责人的汇报、审阅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验收,并依据重点课程建设指标对课程的网上资源逐项进行验收。
对到期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验收指标的在建重点建设课程,取消其建设资格,必要时抽回建设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
验收前,课程建设负责人应该提交下列材料:(1)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2)教学文件和过程教学资料。
(3)编写的教材、开发的多媒体课件。
(4)课程支撑网站及上网材料。
(5)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6)各类显示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的佐证材料。
(7)经费使用记录和经费使用报告。
(8)课程建设负责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5.每逢双年学校在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中组织评选一次校级精品课程。
校级精品课程分校级一类精品课程和校级二类精品课程。
获得校级精品课程视为校级教学奖励,学校将对校级精品课程予以资助建设经费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6.合格课程的称号保持两年,两年期满后需重新建设;校级重点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的称号均保持五年,五年期满后需进行后续建设。
课程称号的有效期内,课程负责人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课程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取消其相应的课程称号。
五、课程建设的制度保障成立学校、二级学院和教研室三级管理组织,加强对课程建设的统一领导。
学校成立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课程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措施,负责全校课程建设的指导和评估验收工作。
教务处是学校课程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课程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费预算和管理、课程评比的组织和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负责本院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对课程建设进行过程控制,督促检查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成立不同课程的建设小组,根据学校和二级学院课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负责人,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建设工作。
建立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负责人既是课程开发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又是该课程的教师、教学任务分配、教学研究以及课程教学资源的学术组织者、领导者,对该课程的建设质量和教学质量负责。
课程建设成果应作为考核二级学院、教研室和教师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后所有晋升讲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参与合格课程建设并验收合格,所有晋升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必须参与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并验收合格,所有晋升教授职称的教师必须是重点建设课程的负责人并经验收合格,否则不予批准晋升高一级职称。
六、课程建设经费核拨与使用立项建设的合格课程下拨建设经费-元;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课程下拨建设经费-元;二类精品课程下拨建设经费-元;一类精品课程下拨建设经费-元。
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调研差旅费。
(2)购置教学参考书。
(3)编写教材、讲义或教学资料。
(4)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5)购置本课程特殊需要的小型教学、实验设备。
(6)用于小样或样品制作、易损易耗品的购置等。
(7)本课程建设必须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耗材。
(8)加班劳务酬金(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
(9)其他经过审批的合理支出。
课程建设经费按照下述程序使用:(1)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计划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审批使用与报销。
(2)所购教学仪器设备须按学校设备管理规定进行购置,经教务处验收、记帐后存入二级学院(部)实验室或由专人保管。
(3)课程建设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并填写“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登记表”。
(4)项目完成后,课程项目负责人须列出经费使用报告,并立即终止经费的使用,上报教务处备查。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附件:重点课程(群)建设验收评审指标附件二:重点课程(群)建设验收评审指标[注]重点建设课程评审验收指标说明:1、各二级指标的评分等级分为A、B、C、D四个档次,其对应系数分别为:1.0、0.8、0.6、0.4。
各二级指标给出A和C两个评审标准,介于A、C之间评为B,低于C评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