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试行)浙大发本【】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高【】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课程与教案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能力构成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
第三条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须重新梳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各院系要仔细研究现有专业课程的教案大纲,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同时充分考察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重新设计专业课程体系。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可总体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学校鼓励院系通过自筹经费,先行建设,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年建设,在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建设门左右,平均每个专业门专业核心课程。
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标杆,辐射和带动其它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本科课程教案质量。
学校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从事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以提升专业课程的教案水准。
第二章课程设计与教案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以先进的教育教案理念为指导,聚焦最能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知识点,强调传统经典知识与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相结合,课堂教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充分研究,精心设计。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教案要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与教案过程的深度参与。
课程难度大,富有挑战性与吸引力。
重视基于知识的方法启迪、研讨和习得,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重视学生课前、课后的深度学习。
原则上,讨论课、习题课、基于问题(项目)的学习等互动教案课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以每门课程学分为主,长学期开设。
原则上,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设计为周学时或,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以此类推。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是为实现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和进程的总和,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素之一。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改,完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目的与总体目标1.课程建设的目的: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改,提高教学效果,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2.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相一致的,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鲜明、管理规范、富有创新活力的课程体系。
打造一批能够标志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的校级、省级、级精品课程。
二、课程分类为了增强学校课程建设的针对性,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学校课程实行分级分类建设,统管理。
学校课程建设分为校级普通课程、校级重点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级精品课程。
省级和级精品课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各类校级课程按照学校课程建设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
三、课程建设内容1.制订课程建设规划。
各院(部)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定位以及专业建设要求,制订本院部课程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各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课程教学水平。
2.加强教学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一般是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队伍。
3.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充分与及时的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借鉴与应用优秀教学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本学科本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合理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更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手段。
精品课程网站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以及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都必须实行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课程名称
项目类别
课程负责人
所在学院
申报日期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
0项目基本情况
注:课程名称请与最新一级培养计划保持一致;若为课程群请写成群名(含具体各门课程名称)形式。
课程所属专业或大类填写说明:通识核心课程(群)不用填写,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群)填写具体大类名称,专业核心课程(群)填写具体专业。
1.课程负责人情况
2.其他主讲教师情况
3.课程基本信息和建设方案
4.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5.经费预算
6.学院(部)审查
7.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意见(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填写)
8.学校评审意见。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对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师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课程质量,突出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体现学校专业特色,有计划地扶植已有一定基础、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重点专业主干课及新专业的某些新开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课程建设应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追踪学科前沿,着力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原则,注重理论研究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特色课程为重点,积极推进学校整体课程体系改革;重视网络化、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
第三条申报与审定(一)申报条件1.有较强的学科基础,以学生受益面大、对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示范作用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特色课程或新专业的新开课程为主。
2.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人,其中2名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主讲教师)和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梯队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
3.有科学的建设方案,包括该课程重点解决的教学问题、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思想和教学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设计与组织、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考核方式改革等教改方面的设想,课程建设实施规划、进度及阶段目标、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和预期效益等,方案应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4.教学文件齐备,教学环节完整。
有完整的符合学校要求的教学大纲;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教案、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
5.有适应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6.考核手段科学,符合课程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
7.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过学校“教学示范岗”称号、示范教研室、优秀教学团队中的年轻教师,以及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工作,且所授课程教学效果优秀(须提供教务处认可的证明材料)的讲师,经所在部门推荐也可申报;同等条件下,获得教学示范岗或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也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旨在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质量现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教学质量概况1.教学水平浙江工业大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占比达到85%以上。
学校还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他们在教学实践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创新的思维,为学生提供了高水平的教学服务。
2.教学设施学校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学校还与企业合作建设了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实践教学的机会,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3.课程设置学校开设了丰富多彩的课程,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等多个领域。
学校还注重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开设了一系列实践课程和创新课程,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三、教学质量评估1.教学评估学校实行了教学评估机制,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评估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学生评估学校鼓励学生对教学进行评估,每学期对教学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
学校还建立了学生评教反馈机制,对评教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教学改进提供参考。
四、教学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1.教学方法不够多样化目前,学校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为主,缺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为此,学校将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意识,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2.实践教学不够充分尽管学校建设了一批实训基地,但实践教学还存在不足。
为此,学校将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扩大实践教学的范围和深度,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课程设置不够灵活目前,学校的课程设置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
为此,学校将加强课程设置的改革,注重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试行)浙大发本【】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高【】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课程与教案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能力构成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
第三条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须重新梳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各院系要仔细研究现有专业课程的教案大纲,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同时充分考察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重新设计专业课程体系。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可总体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学校鼓励院系通过自筹经费,先行建设,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年建设,在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建设门左右,平均每个专业门专业核心课程。
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标杆,辐射和带动其它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本科课程教案质量。
学校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从事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以提升专业课程的教案水准。
第二章课程设计与教案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以先进的教育教案理念为指导,聚焦最能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知识点,强调传统经典知识与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相结合,课堂教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充分研究,精心设计。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教案要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与教案过程的深度参与。
课程难度大,富有挑战性与吸引力。
重视基于知识的方法启迪、研讨和习得,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重视学生课前、课后的深度学习。
原则上,讨论课、习题课、基于问题(项目)的学习等互动教案课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以每门课程学分为主,长学期开设。
原则上,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设计为周学时或,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以此类推。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高【2012】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能力构成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
第三条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须重新梳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各院系要认真研究现有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同时充分考察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重新设计专业课程体系。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可总体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学校鼓励院系通过自筹经费,先行建设,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是,通过3-5年建设,在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建设250门左右,平均每个专业2门专业核心课程。
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标杆,辐射和带动其它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
学校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从事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以提升专业课程的教学水准。
第二章课程设计与教学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聚焦最能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知识点,强调传统经典知识与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充分研究,精心设计。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要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与教学过程的深度参与。
课程难度大,富有挑战性与吸引力。
重视基于知识的方法启迪、研讨和习得,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重视学生课前、课后的深度学习。
原则上,讨论课、习题课、基于问题(项目)的学习等互动教学课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以每门课程4-6学分为主,长学期开设。
原则上,4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2-2,即每周理论讲课2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学等2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4学时;5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3-2,即每周理论讲课3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学等2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6学时;6学分课程设计为周学时3-3或4-2,即每周理论讲课3(4)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学等3(2)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6(8)学时;以此类推。
大学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XX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本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我校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定位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系统发展”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优质课程建设第四条申报优质课程的基本条件:(一)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三)教材、教案、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充足,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注重课程评价体系建设,注重教学研究,因课制宜改革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
第五条优质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一)优质课程建设要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由学术造诣高、授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主持,逐步形成人员稳定、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的教学团队或课程组。
(二)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准确定位优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
教学内容要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三)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和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鼓励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
(四)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结合不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形成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浙工大教〔2020〕10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培养计划制订和执行规范》(浙工大教〔2015〕1号)文件中“培养计划原则上四年制订一次”的规定,2020级培养计划根据现有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在2019级培养计划基础上进行微调。
2.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可结合本专业建设目标和要求对培养计划进行优化。
参与工程教育认证、评估的专业,可按照认证标准和评估要求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
其他专业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社会及行业对专业人才最新需求酌情调整。
3.培养计划修订应符合《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制订2017级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文件规定,并提交调整合理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4.2020年新增的“机器人工程”专业,需按照上述要求制订培养计划。
5.健行学院培养计划修订,应与各专业学院做好培养计划衔接工作,以便后期学生学分认定的顺利进行。
6.计划在2020级培养计划中新开设的课程,需经过基层教学组织充分论证,落实相应的任课教师、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具备开展课程所需实践教学的条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设置。
7.除全校性通识必修课程外,各学院培养计划修订涉及到外院的课程,需与开课学院协商并取得一致性意见。
二、材料报送要求1.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2019级培养计划。
如有微调,需提交红笔标注修改内容的该页纸质稿;如有较大调整,需提交该专业培养计划纸质稿(盖学院章)、电子稿以及调整合理性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
涉及调整的专业,请填写“2020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修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学科。
2. 2020级培养计划修订相关材料,请于5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3]39号为帮助学生在专业学习之外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学习不同学科思想方法,提升认知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优化知识结构;同时为保证选修课教学质量,规范选修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管理要求学校鼓励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学科发展前沿和人才培养目标,多开选修课。
我校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或硕士以上(含)学位的教师,有经过审定的教材、课程教学大纲都可申请开设选修课。
教师新开课程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由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同意开设的选修课,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学分,其具体的教学管理、课程教学要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教学工作量计算,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办法等,均与必修课同等对待。
开课学院须于每学期第14周前将选修课课程内容简介、课程选修要求、课程使用教材等相关信息输入选课系统,课程教师简介(学历、职称、研究方向)输入教师信息中心以供学生选课时参考。
二、选课办法1.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安排学生进行网上选课,并按高年级学生优先于低年级学生、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于已修学分多的学生的原则进行选课名单处理。
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试听,第一周周末进行退选、改选和补选,第二周确定正式选课名单。
2.第二轮选课后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教学班不予开班;已选报该门课程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第三轮选课结束后,由于学生退课而造成选课人数不足的,原则上不能停开。
3.学生每学期选修课程最多选修2门(含选修外学院课程门数)。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加大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数。
三、学籍与成绩管理1、从2013级起,通识选修课程分为模块课程(人文情怀,科学素养,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和新生研讨课。
每个学生应在通识选修课程的每一个模块内至少选修一门课程,并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
2.选课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教学工作中教师的权利、义务、职责和要求,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增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相关的教育法规和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承担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任务的所有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
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第二章教师的基本义务与权利第四条教学工作中,教师应当履行下列基本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本科培养计划,履行教师聘约。
3.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水平。
4. 专任教师必须承担并认真完成本科教学任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编写教材、讲义、著作和其他课堂教学参考资料;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6.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五条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在教学工作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2.在教学和教学研究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4.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5.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正常渠道向相关组织或部门提出申诉。
6.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教师的任课资格第六条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并获得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后,方能独立为本科学生授课。
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证,需接受开课学院教学规范和教学质量方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在开课前应经过试讲。
试讲在基层教学单位(含)以上范围内进行,由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组织人员评定。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doc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对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使学校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应坚持产出导向教学理念,落实课程质量标准,突出考核学生能力和素质,体现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所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以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考查、一页开卷等方式进行的各类考核。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课程考核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订课程考核规章制度、考风建设、教室安排、试卷印刷、考核抽查评审、考核违纪处理等工作,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课程考核进行指导、督查和巡视。
各学院(部)负责本单位考风建设和课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命题阅卷、选聘培训监考人员、落实院级督导巡视和考核质量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课程考核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考核方式。
确因教学改革需调整既定考核方式的,须经课程责任教师提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命题第六条命题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实施。
要求做到考教分离,每门课程考核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
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
第七条建立健全命题审核制度。
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并签字。
第八条教学大纲相同、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鼓励基层教学组织建立课程试题库和试卷库并做好维护与更新。
第九条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引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试题内容要求覆盖面广、题型优化、题量适当、结构科学、难度适中,具有较高的信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a93420dd-7164-11ec-b6a0-7cb59b590d7d为了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意见。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一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
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变革上。
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应等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三)课程建设应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
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
(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重点与总体、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恰当。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课程建设的目的应该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在建设中,要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把大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高水平精品课程建设相结合,分阶段、分批次进行建设。
从各门课程入手,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指导,建设一批学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的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经过3-5年的建设,每个高职专业应开设5-8门主干课程,重点中职专业应开设4-6门主干课程,普通中职专业应开设2-4门主干课程,以通过学院级资格鉴定。
在完成主要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学院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将建设4门学院级精品课程和2门省级精品课程。
所有基础文化课程(中等和高等职业)在三年内达到大学水平的资格标准。
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X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本科课程建设工作,推动课程体系改革与教学内容更新,通过一流课程建设助力一流专业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深化教学改革和研究的关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学校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坚持以为指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以创建一流课程(“金课”)为目标,以建设优质课程为重点,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以优化课程体系为核心,开发建设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新课程,建立与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全面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四条学校课程设置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育人为先原则。
课程设置应以课程育人为导向,在各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科学合理原则。
课程设置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成果,符合人才培养定位,体现人才培养特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效支撑学生能力养成和职业发展。
(三)需求导向原则。
课程设置应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满足多元化人才培养需求。
(四)严格标准原则。
课程设置应遵循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符合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双语教学的课程必须是专业主干课程。
(五)凸显特色原则。
依托学科优势,凸显专业特色,将专业特色有机融入课程体系,打造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特色鲜明的专业教育课程。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浙工大教〔2018〕6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申报专业内涵提升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学院:为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内涵提升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以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为目标,建立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以追求卓越为价值引领,以品质教学、品质管理、品质保障为核心,面向新经济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培育打造一批新的特色优势专业,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着力培养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1.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专业建设目标。
遵循“面向需求、突出优势、打造特色”的原则,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培养模式、课程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2.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求创新”的培养要求。
深化前期按大类宽口径培养与后期专业化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按照持续改进的理念,从培养方案、教学环节、考核评价、质量保障等全方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3. 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
优化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专业课程教学目标,完成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作;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的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课程教学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
4. 改革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资源整合,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比例,拓展实践教学基地数量,建成至少一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训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5.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养机制。
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严格教师教学规范,建立教师教学发展的常规机制,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支热爱教学工作、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高水平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工大教〔2016〕58号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21日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
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
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
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
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
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协作性学习。
5.改革课程评价方式。
推进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相结合考核方式改革,及时完善课程教学,引导激励学生有效调控学习过程和达成教学目标。
进一步推进大类基础核心课程教考分离,对于同一门课程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统一阅卷。
6.优化基层教学团队。
建设一支静心教书、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秀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定期开展校内外教学示范,引领推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
其他根据核心课程建设需要,由课程教学团队设定并预计完成的建设任务。
第五条申报与立项
核心课程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课程负责人须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课程须由所在学院推荐报教务处,并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由学校通识课程教
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学校资助建设并管理、建设期满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2.大类基础核心课程: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大类划分,由大类基础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学校资助、开课学院负责管理、建设期满由学校会同开课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3.专业核心课程:根据学校总体专业规划,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学校学院共同资助建设并管理、建设期满由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第六条经费使用与资助额度
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纳入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经费及学校本科教学业务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核心课程建设的业务开支(含不超过总建设经费10%的校外专家评审咨询费),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省、校财务规章制度。
本科教学核心课程资助标准如下: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大类基础核心课程
按照每门课程不超过6万、每个课程群不超过20万的标准进行资助,建设经费由学校承担。
课程立项后下拨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50%。
2.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学院按1:1分担,其中学校按照每门课程不超过3万、每个课程群不超过10万的标准进行资助。
课程立项后下拨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50%。
第七条建设管理
1.项目启动
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立项时学校、教学团队和开课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签订三方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任务和预期目标,实施项目化管理。
2.中期检查
立项建设一年后,由校院两级组织专家根据建设任务书,对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课程质量标准、教学方案编制和论证修改、优质课程资源建设等。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由学校会同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大类基础课程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专业核心课程由学院组织开展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对于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项目给予继续建设;未达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进行整改并暂缓后续经费划拨,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将终止该项目并收回建设经费。
3.项目验收
建设期满,由基层教学组织向学校(院)提出验收申请。
校院两级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建设任务书、以随堂听课和随机调阅教学资料(含教案)等方式,对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重点验收课程建设对于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等内容。
所有立项建设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学校将授予“本科教学核心课程”称号并给予在教学业绩点计算的补贴。
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组织再次验收;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并收回建设经费。
第八条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抄送:校办
教务处2016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