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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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便于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财务规范实行零容忍,特制作如下制度。
一、出纳方面
1、未付现金的票据在会计挂账后在会计原始凭据上签字领取并妥善保管,如未交由会计挂账,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5-100元的处罚。
2、安全保管现金、欠条、客户入库单等相关票据,及时提醒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还帐,票据丢失致使欠款无法追回如同现金等额赔偿,通过努力追回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且每发现一次罚30元。
3、办理报销、借款手续时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按以下执行:
(1)购货报销或入库时必须有采购单、货物清单或物流单、运费单等凭证,如供应商没有提供清单,需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并由主管签字确后,找仓管入库后再报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购货自用报销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回来在票据上签字、简述事由,经领导签字找仓管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出差报销时,需附出差车、船、住宿等票据,详细写明相关事项。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公司日常支出尽量索要原始票据,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或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下一次性报销,使用支出单填写此单据或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经手人报销时须在票据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未经批准,严格禁止个人借款、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特殊情况需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100元。
补充说明:如借款、报销时审批人、个别需签字人员不在可与他们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他们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4、月底出纳必须将本月所有票据完整、准确、及时转至会计处(所有相关票据必须填写完整,清晰且由相关人签字确认)。如审核过程中发现票据存在填写不完整,无经办人签字等问题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公司日常支出费用出在500元内出纳可不用请示总经理,超过500元必须请示总经理。
6、禁止挪用公款,公司不定时查看现金,如发现帐实
不符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解决。
7、收款票据漏签一次罚10元,报销后手续不完善的一次罚5元。
8、日常出现金额差错或收到假币责任自负。
9、客户需要入帐的欠条或凭证因提醒主管不及时而未
能入账或及时要回会货款的,除每次罚20元外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一月内工作尽职尽责,票据规范、现金账务无错
误,由主管审核后奖励50元。
二、仓管方面:
1、货到后按采购单和随货清单认真清点、核对;发放货物时凭销货单准确无误地核对货物,确认无误后在相关票据上签字并作出相应处理,如出现错误一次处罚20元。
2、及时把运费单、出入库单转至出纳处,遗忘、丢失相关单据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发同样的货物,质量等级有差别时,需通知主管,主管同意后方可发货,否则每次罚款10元。
4、所经手的账目出现填写错误,不完整,不清晰等问题时,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元。
5、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漏挂账一次罚款10元。
6、货物出库时,无论是付现金还是挂账的票据,如果没有相应的负责人签字就将货物出库,一次罚款30元。
7、入库时每发现货物数量、型号有错,一次奖10元。
8、凡库存商品配件残缺或存在其它问题(例如:需
要返厂的商品)而自己未发现或未及时上报而影
响销售的,每一次罚20元。
9、一月内工作尽职尽责,票据规范、账务无错误,
由主管审核后奖励50元。
三、会计方面
1、开票一式三或四联,各联次要做到票面整洁,书写规范,无涂改痕迹且必须填写用户名称、联系方式、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盖章,如出现以上错误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根据付款与未付款这两种情况处理票据。付款票据必须有出纳签字,未付款票据2日内必须挂帐处理并签字,挂帐摘要要写详细,否则每次罚款10元。
3、凭证的审核实行交叉审核,会计在审核各项单据凭证过程中如发现相关单据等出现错误、不规范,处罚出纳10-100元罚款;如会计在审核后被公司再次盘查出错误,处罚会计和出纳10-100元罚款,对会计从重处罚。
4、一月内工作尽职尽责,票据规范、账务无错误,由
主管审核后奖励50元。
5、相关记账凭证必须由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出纳或会计)20元。
6、所开票据计算错误造成损失的,差额部分由个人全部承担外每次罚款30元。
7、出纳或会计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如出现金额错误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出纳或会计)20元。
8、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出纳或会计)20元。
9、发现撕毁票据一张罚50元。
10、上班时间所售产品漏开票一次罚20元。
11、所有财务人员做好电脑设置密码、及时关闭、不随便告诉他人财务数据等做好账务保密工作。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元。
12、所经手的本职账目出现差错无法收回的或因追回账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且每出现一次扣20元.。
13、妥善保管公司对外所签的一切协议、合同。
14、所开增值税发票因计算或其它错误造成损失的,每次罚30元外由此产生的费用有本人承担。收到厂家所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因工作不认真致使增值税发票过期或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个人全部承担外每次罚20元。因增值税发票往来帐目记录混乱,造成损失的,
除赔偿损失外每次罚20元。
15、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但仍保留手工帐簿,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凡出错追究各负责人的责任。
附则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