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纵论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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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纵论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

第六届中国国土区域城市经济学家新春论坛在京召开

2013.02.27

本网讯 2013年2月24日,元宵佳节。以“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国土区域城市经济学家新春论坛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主办,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和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联合主办。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龙永枢,中国国际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粮食局原局长聂振邦以及来自五个学会的专家、学者80余人出席。

中国国土区域城市经济学家新春论坛(联谊会)始于2006年,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中国城市经济学会联合主办,紧跟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每次论坛确定一个主题,并已成功举办过五届。论坛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感情沟通的平台,受到了专家学者的大力称赞,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参与。2011年、2012年新春论坛的两个主题:高效利用国土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已被写进党的十八大报告。论坛今年新增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和全国经济地理学会位联合主办单位。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

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其中的城镇化,十八大报告将其作为未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手段。为了探讨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具体内涵和路径选择,本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

论坛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研究员柳忠勤主持。

在逐一介绍了与会嘉宾后,柳忠勤邀请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耀、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杨重光、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秘书长沈体雁、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会长孙久文一同走上主席台,一起代表五个学会向大家致新春问候。

本次论坛主题的设定者,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研究员首先作了主旨发言。随后,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从不同角度阐述各自的学术观点:专家学者关于城镇化基本概念与新型城镇化内涵观点碰撞。

尽管“城镇化”一词早已写入教科书和政府文件,然而专家学者们对城镇化的概念仍有很大的争议。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研究员认为,“城镇化”和“城市化”没有本质区别,城镇化从概念上来讲是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也就是农民进城。同时,他也指出,不能片面强调城镇化,而忽略城镇化与工业化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动力,城镇化也可为工业化提供支持。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管理系主任叶裕民教授并不同意城镇化就是支持农民进城的提法,她

认为,城镇化是通过两个流动来实现两个转化的过程。第一个流动是人口的空间流动,从农村流向城市;第二个流动是社会流动,社会中下收入阶层通过城镇化过程中的培训、教育、就业,逐步上升为中产阶层,所以,当一个国家建立了以中产阶层为主的结构时,这个国家的城镇化就基本完成。而两个转化是指城镇化和工业化之间的关系,在工业化发展前期工业化决定城镇化,工业化的中后期城镇化决定工业化。所以,城镇化是以良好的空间结构和制度环境为未来高效率的产业提供了基本条件。而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惠民则从另一个视角反驳了城镇化就是农民转为市民的观点,他认为农民直接转为市民是有问题的,中间还缺少一个环节,妥当的做法是农民可以先转为股民,再由股民再转为市民,使农民有机会享受发展带来的好处。

在“城镇化”方法论方面,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学部委员金碚研究员认为,尽管大家对于城镇化有不同的定义,但农民转变为市民是城镇化的核心内容,为此应该对农民进行解释,而“农民”这个词可以在英文里头找到三个不同单词解释,分别为peasant、farmer和landlord。其中,第一个概念是种地的农民,靠农业的种地获得收入;第二个概念是对土地拥有权利的农民;第三个概念是是地主,拥有地,但基本不劳动。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我们把进城的农民称为农民工,但在英文中很难找到对应的单词,所以英文只能称之为移民。然而,进城农民工是一个很特殊群体,至少有三个意思:一是他们当中有些人仍然要从事农

业劳动;二是他们在农村里面拥有土地;三是他们当中有些人是地主,已不会种地。另一方面,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意愿并不高,现在越来越多的聪明农民不愿意放弃农业户口,也不从事农业劳动,而是希望拥有土地收益。随着二代农民工的出现,这种趋势会变得更加突出,因此,今后很快就要面临谁来种地的问题。

新型城镇化最近写入了中央文件,为此,许多专家认为应该弄清楚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城乡经济信息中心主任刘军萍结合北京的实践,她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新”主要体现在:第一,理念要创新。既要避免走欧美国家空间无序蔓延的城镇化道路,又要避免走拉美国家依靠人口向城市过度集聚的城镇化,第二,技术要创新。把握好全球化、信息化的机遇,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第三,制度要创新。同时,她认为,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是,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实现公平共享,使农民成为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体、责任主体、收益主体和经营主体。第二,在此过程中,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推进综合体制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

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也要着力在一些重大现实问题中实现突破。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邱爱军指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第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特别是已经完全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和不会种地的二代农民工;同时,在农民

工市民化的过程中,也要保障他们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第二,除了户籍制度之外,应该关注福利制度,努力消除福利制度的地区差异。第三,新型城镇化也要注重空间合理布局。从国际视角,借鉴吸收国外的经验,如,《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提到重塑经济地理的三大理念,即,“密度”、“分割”和“距离”,倡导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另外,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惠民则提出了一个“共有制城镇”的设想,他认为新型城镇化应该重点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城市实际资产的主体问题。共有制是股份制的概念,可以同农村的集体所有制结合起来,确保产权能够得到比较明晰的落实。第二,城市投资发展的问题。就跟大家购买商品房、买车一样,把城市的投资作为最大的投资。

追求城镇化质量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研究员认为未来提高我国城镇化质

量的关键是让进城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住、活得好。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会长、北京大学秘书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杨开忠教授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提升城镇化质量,要把城市视为一个综合体,从体制创新等多个方面着手解决。同时,他认为,城市制度创新是新型城镇化的基础保障,为此,他提出三方面建议:第一,撤县设市、设立镇级市等行政区划管理体制要逐步恢复或取得突破,以有效解决城市空间无序蔓延问题。第二,允许设立自治市。只要符合一定的税收条件或财税收支基本平衡条件,允许农民自发地去创建城市。第三,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城市施政的经理人制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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