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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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是至关重要的任务。

这不仅关乎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是实现城乡共同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关键所在。

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意味着打破城乡之间在道路、供水、供电、通信、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界限,实现资源的均衡配置和高效利用。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基础设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城市基础设施相对完善,而农村地区则存在诸多短板。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首先需要加强规划引领。

规划是行动的先导,应当制定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城乡的发展需求和特点,实现规划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

在规划过程中,要注重前瞻性和科学性,充分预留发展空间,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同时,要加强规划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随意变更和调整。

加大投入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将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 模式等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道路交通设施的一体化是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基础。

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公路的通达深度和通行能力,实现城乡公路的互联互通。

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

同时,要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站点,提高公交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让农民也能享受到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供水供电设施的一体化是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的重要方面。

要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力度,提高供水质量和保障能力,让农民喝上干净、安全的自来水。

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同时,要推进城乡供水供电价格的一体化,逐步实现同网同价,减轻农民负担。

鄂发[2010]2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鄂发[2010]2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11-17 8:43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1、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2000年以来,我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09年达到46%。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城镇化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要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湖北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新型城镇化。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崛起发展战略,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按照构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城镇化向注重内涵提升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

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龙头,以加快中小城市和中心镇提质扩容为重点,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文明和谐,城镇布局科学,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理念,科学发展,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城镇带动,产业驱动,努力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和城镇化途径;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结构,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切实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4、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明显提高,每年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五年共新增3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入城镇,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吸纳90万人以上,中小城市和县城吸纳130万人以上,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吸纳80万人以上;城乡产业良性发展,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大为改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居中部地区前列;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快速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基本构成经济文化生态强省的城镇体系。

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

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

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为更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各地政府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乡一体化实施意见范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不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体现,是推动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内涵要求,是新阶段七里河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破解“三农”问题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难题的根本出路。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早日实现建设现代中心区的奋斗目标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必须坚持繁荣农村与发展城市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凝聚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促进城市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城市服务向农村辐射,形成城乡分工合作、三产融合、梯度跟进、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带动”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

按照“一中心、两加快、三推进、六突破”的基本思路,实现“城区面积翻一番,农村人口减一半”总体设想。

在工作中突出以规划为龙头,以基础设施为保障,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科技项目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村面貌,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城乡社会互通融合,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

“一中心”,就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功能,突出旧城改造,按照现代化大都市的标准,加速推进现代中心区建设。

“两加快”,就是加快彭家坪新区和“三滩”新城区建设,使“两区”成为七里河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龙头,率先实现城市化。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8•【字号】宁委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宁委发〔2014〕26号2014年3月18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努力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互动、产城融合、和谐发展的工作新格局,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1.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下的区长负责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全市341万亩耕地保护红线。

优化落实现代农业区域规划布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40万亩,保证口粮自给率不低于40%。

全面开展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创建,积极推进规模化、园区化永久性菜地建设。

加快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提升畜牧业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无害化水平;大力推进鱼塘标准化改造,加快建设渔业健康养殖基地,确保肉、蛋、奶、水产品稳定增长。

完善粮食收储供应保障体系,落实粮食、食用油等储备计划,强化与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关系,保障市场有效供应。

2.多渠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类统计、建档立卡,建立示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名录制度。

引导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入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扩大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社员。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区域制定流转最低指导价,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简洁范本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简洁范本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流动,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战略任务。

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仍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加强城乡之间的互动和融合,建立起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

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推动他们在城市中实现市民化。

二、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城市经济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通过加快发展现代产业、培育新兴产业等措施,推动城市经济的转型升级。

还需要加大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支持,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城市的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三、优化城市规划,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城市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绿色建筑和低碳发展,使城市的建设更加可持续。

还要注重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提供更多便民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四、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保障,必须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要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的法规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提高城市执法和监管的水平。

要注重市民的参与和监督,形成多元化的城市治理格局。

五、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强城乡发展的协同和协调。

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打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壁垒,促进人员、物资和信息的自由流动。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只有通过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我们才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建议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建议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建议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水平。

新型工业化要摒弃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发展方向,提高产业附加值和技术水平。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包括交通、通讯、能源、水利等方面。

政府应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和质量,为企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条件。

3.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要注重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

4. 推进绿色发展。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应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广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和排放,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投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6.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撑,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7. 深化改革创新。

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政府应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总之,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绿色发展、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标题:全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渐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我县决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升级。

以下是我们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市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城乡融合发展为支撑,推动城市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县城。

二、主要任务1.优化城乡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原则,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

2.提升城市品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3.促进农村城市化: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城乡资源优化配置。

4.推进城乡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加大政策支持:制定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总之,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我们将按照“科学规划、有序推进、质量优先、确保稳定”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包府发[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11〕8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包党发〔2010〕2号)精神,结合国家和部分省市城乡统筹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转移进城农牧民的政策待遇(一)鼓励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

所有进城进镇落户的农牧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社会救助、教育、卫生、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待遇。

本市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惠农政策性补贴不变,集体收益分配等政策不变,并在10年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原有农牧民身份的计划生育优惠、奖励等政策以及孕产妇补贴政策。

(二)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户。

二、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统筹力度(三)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

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集中统一的市域规划管理体制,形成全市统筹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城乡建设新格局,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设施的共享度。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3]1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3]1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正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通知》(湘政发〔2012〕3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确保我市2018年实现城乡一体化,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发展思路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岳阳新型城镇化“一核两带三圈”战略,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以产业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以民生为根本,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各级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发展目标。

按照“青山碧水生态、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发展目标,彰显“诗韵田园、水墨丹青、美丽岳阳”的城镇文化特质。

城镇形象:到2015年底,市中心城区确保“五创”成功,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等,并开始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确立洞庭湖区域、沿江经济带和湘赣鄂三省通衢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汨罗、临湘等80%以上县市“五创”成功;建制镇创建中心镇20个、特色镇30个和省级示范镇10个,启动全国历史名镇名村和全国风景名胜古镇村庄部落创建工作。

城镇规模:到2015年底,创建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5个、小城市1个,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6%以上,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到11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15平方公里;到2018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到14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40平方公里。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抓紧行动、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城镇化质量不高、对扩大内需的主动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

为总结推广各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

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持续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的建议

持续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的建议

持续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的建议新型城镇化战略是指以人为核心,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人民富裕幸福生活的战略。

在新时代下,城镇化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提升城乡共同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关于持续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的建议。

一、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其中,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确保城乡接轨。

同时,要加快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村经济主体,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此外,还要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服务,让农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服务。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对于城市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需要通过优化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缓解城市交通、环境等问题。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老城区和城中村的改造力度,提高城市面貌和居住环境,增强城市吸引力。

在新的城镇化建设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城市规划和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要不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城市交通、水利、供电、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要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发展的智能化和便捷性。

此外,还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发展。

四、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城市产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积极推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型,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

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积极推动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高城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城乡发展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按照省要求,切实做好统筹城乡试点工作,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推动我市城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具有特色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主题,以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企业和大户集中为主要任务,着力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产业互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城乡配套改革,努力实现“五个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主要任务。

着力推进“三个集中”,努力实现“五个突破”。

“三个集中”: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走具有区域特色的城镇化发展路子,推进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和农村中心社区集中;探索土地规模化经营途径,推进土地向企业和大户集中。

“五个突破”:在城乡规划建设上实现突破,形成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格局;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上实现突破,形成三次产业之间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格局;在推进城乡管理体制改革上实现突破,形成城乡户籍管理、就业服务、医疗卫生一体化格局;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形成城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一体化格局;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上取得突破,形成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格局。

3、奋斗目标。

到X年,试点工作实现重点突破,局部工作取得示范推广经验。

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基本建立,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局面基本形成;工业化、城市化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基本遏制,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的医疗、养老保险等保障水平趋于同等。

全市GDP达到X亿元,人均GDP 达到X元;城镇化率达到X%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X元和X元。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与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绿色发展为指导原则,通过城市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需遵循以下总体要求:1.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2. 突出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提升居民生活品质;3. 加强城乡规划,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4. 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5.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1. 加快城市建设- 制定城市规划和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发展;-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电力、交通等;-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功能和服务水平。

2. 实施农村振兴战略- 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3. 保护生态环境-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标准,加强对环境的监测与管理;- 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利用,降低城市污染;-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4. 推动人口流动和市民化进程- 改革户籍制度,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居民化;- 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

5.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加强城乡规划和管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政发[2013]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政发[2013]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政发〔201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党的十八大明确把推进城镇化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点之一,并要求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就我省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把扎实推进城镇化摆在突出位置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先后经历以苏南乡镇工业驱动的小城镇快速发展,以开发区建设和外向型经济驱动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不同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乡发展加快融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强劲动力。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城市群、中心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还不够强,小城镇集聚吸纳功能亟需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待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高,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突破。

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释放巨大内需潜力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迫切需要。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城镇化内涵,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富有特色、健康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共陕西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4.27•【字号】•【施行日期】2013.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化同步”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要求,以“三强一富一美”为目标,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一步提高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一、大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1.以科学规划为重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打破城乡分割,树立统筹城乡的规划理念,把城镇和农村同步规划,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业规划,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新体系。

用城乡规划一体化带动城乡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2.以示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城镇化步伐。

加快推进43个重点县城建设,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城尽快发展为中小城市,适当增加省内计划单列市。

加快31个重点示范镇建设,全面启动30个文化旅游古镇和第二批重点示范镇建设,支持市县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3.以农民工为重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进城落户,促进进城农民稳定就业。

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

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年内各设区市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讨论稿)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新形势下解决我县“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进位争先,奋力崛起”的重要途径,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产业互动、促进城乡融合,推进临泉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核心,以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加快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步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统筹城乡规划与发展,加快推进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就业向二三产业集中、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促进农业资本向新兴产业资本转换、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农民向社区居民身份转换,不断完善城乡空间布局体系。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强化中心城区地位,加快城镇化进程,科学进行乡村规划。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三次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六通”(路通、水通、电通、宽带通、有线电视通、电话通)为重点,以交通一体化为突破口,加快县域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以实现县域居民“六有”(少有所学、壮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社会有序)为主题,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0〕8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0〕8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0〕8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75个百分点,2009年年底达到37.7%;中原城市群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现代城镇体系建设逐步展开,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可喜变化。

尽管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但城镇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较全国平均水平低8.9个百分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中心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城市用水普及率、人均绿地面积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村镇面貌亟待改善;城乡建设投资不足,城中村、旧城改造任务繁重,保障性住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我省城镇化发展特别是城乡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

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性任务,事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全面、深入、大力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内需动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系统组织,认真实施,并以此为抓手,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带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全面加强城镇建设,积极稳妥建设新农村,努力走出一条全面开放、城乡统筹、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国务院特别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方向性和政策支持。

一、新型城镇化的定义和目标新型城镇化是指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体化的城镇化道路。

国务院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即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人地相适宜、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体系。

二、优化城镇规划和布局国务院强调了城市规划和布局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在城市建设中,要遵循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资源节约的原则,实施空间布局的合理化。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升城市的交通运输、供水供电、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同时,要推动智能化、绿色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推动产业升级和转移国务院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依托产业升级和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政府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培育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产业转移和布局优化,实现城乡产业融合和互动发展。

五、解决人民群众的居住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居住问题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政府要加大住房供给的力度,提供多样化、可负担的住房选择,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

同时,要加强农民工集中安置区建设,确保农民工在城市能够有体面的住房条件。

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在城市建设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行低碳、环保的新型建筑和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和生态修复,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七、深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改革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国务院提出深化城市管理和服务改革的要求。

《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年)(送审稿)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精神,着力推进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总纲1.重大意义。

自2008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以来,我省推进城镇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发展水平较低、发展质量不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强、要素资源不足、体制机制不顺等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已基本进入城市社会,党中央、国务院把城镇化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社会型态、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

未来5至10年,将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关键期。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是实施“四化两型”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富民强省的必由之路。

2.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城乡一体化为方向,大力提升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和改善民生,着力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着力构建“两型”产业和“两型”生活;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着力提高县城和中心镇发展水平;坚持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完善城镇功能;坚持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3.发展目标。

以宜居宜业为总目标,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

——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超过50%,特大城市6个(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大城市6个(益阳、郴州、永州、邵阳、娄底、怀化),40个县市城区人口发展到20万以上,50个建制镇镇区人口发展到3万以上。

全省县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8.3%,万元GDP能耗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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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2013年8月8日修改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城镇扩容提质、产业振兴、园区提质、县域经济崛起四大战略,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和实现全面小康,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

注重改善民生,注重生态环保,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注重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注重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发展质量,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乡产业、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基本形成以株洲市区、醴陵市区和攸县县城“一主两次”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

全市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65%以上,2020年达到73%;城乡居民收入基本实现同步增长;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新农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3、统筹城乡空间规划,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和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全域株洲”理念,科学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切实提高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导向性。

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干道交通网络为依托,着力构建一个结构优化、等级分明、布局合理、和谐有序的现代城镇体系,市域构筑“一区两片、两轴四带”的空间格局,主城区打造以湘江为依存,以城市快速环道以内地区为核心,构成“一江两岸双中心、两主八次十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

加快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城市、县城和中心镇实现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着力加快县域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全局性工作来抓,以引导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集镇和农村社区集中布局、农民建房向集镇和农村社区逐步转移。

全面完成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村镇规划全覆盖。

4、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理顺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上的职责和分工。

建立规划、建设、城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相互衔接和协调配合的规划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

城镇新区、开发区、各类园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管理。

农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纳入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

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为全省城乡规划建设提供保障。

强化规划执行,进一步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5、深入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全覆盖、“一江四港”及区域河流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城乡统筹示范、三网融合等工程,提高“两型社会”建设水准,放大“两型”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

6、推进城镇扩容提质,提升城镇发展带动水平。

按照全市区域发展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株洲市区核心增长极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强化其他5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区域中心地位,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区域中心城市在经济、金融、信息、商贸、科教和文化等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带动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要素集聚中心。

到2020年,作为核心增长极的株洲城市群发展规模要有显著提升,株洲城区人口达170万人以上。

作为长株潭城乡统筹示范区,醴陵要发展成为城区人口达35—40万人的区域次中心城市;攸县要打造长株潭区域次中心城市和湘东南—赣西北地区物流服务中心城市,城区人口达25—30万人;株洲县要依托区位优势,紧紧把握渌口纳入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有利时机,着眼同城融合和区域带动,加快实施“南拓北融,东提西连”的空间发展战略,推进“一区三镇”组团化发展,打造为城区人口达12—15万的中小城市;茶陵县要发展成为湘赣交通枢纽和湘赣边界物流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要扩大到13—16万人;炎陵县要发展成为炎帝文化深厚的生态旅游城市,打造成湖南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城区人口规模达6—8万人。

7、加快发展中心镇。

坚持把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纽带,建设成为生产要素集聚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内域。

力争经过7年的努力,全市有20个左右的乡镇集中居住人口达到2万人以上,全市重点支持发展10个万人以上中心镇,100个集中居住千人以上中心村,并将中心镇建成高品质、特色型的生态宜居精品城镇。

8、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突出公交优先原则,按照县域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推进公共交通、电力、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注重铁路、公路、水运协调发展,构筑新型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导,设施完善、服务多样、覆盖完全、高效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加快电动公交、绿色公交、快速公交建设进度,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人性化、智能化、无污染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优化长株潭公交线网,形成城乡统一、城际一体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城区水厂改造、扩建,启动第二水源项目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地下排水管网改造步伐,全面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能源供应保障设施建设,重点加快燃气设施建设,实现天然气县城、中心镇全覆盖。

加强电力设施建设,抓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进一步推广使用风能、太阳能、沼气、地热等新型能源。

加快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积极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加强人防工程、消防站建设,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和防洪设施建设,新建与加固湘江及支流堤防,使湘江城市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县市城镇防洪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

9、统筹城乡住房建设。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确保新建建筑基本达到建筑节能标准。

到2020年,中心镇以上城镇建筑节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县城达到100%。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政府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

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力争到2020年期间,每年改善8000—10000户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把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与旧村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迁村并点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新型社区,重点抓好20个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四、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10、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主导相结合、产业布局与城市功能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功能明确、分工协调、竞争有序的产业区域布局。

工业形成“一区七园”格局。

突出优势产业、优势地区,打破传统的围城格局,按照象限布局的思路,优化工业布局,规划引导中环大道以内的工业企业逐步外迁,将全市打造成北有“轨道交通城”、南有“航空城”、“服饰城”、西有“汽车城”及有色冶炼深加工基地、新能源装备基地、医药现代化及健康产业基地的”四城三基地“的总体产业格局。

重点建设“一区七园”,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包括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河西示范园、田心工业园、董家塅工业园、金山工业园)、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建宁经开区、醴陵陶瓷工业园、渌口经开区、攸州工业园、茶陵经开区和九龙工业园。

服务业主城区形成“一区三圈”格局。

一区:云龙示范区,突出建设职业教育、休闲体验、文化创意、临空产业及其它高端服务业聚集区。

三圈:内圈,在中环大道以内的中心城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加快资源的进一步集聚和发展层次的提升,重点发展精品商业、总部经济和其它高端服务业等。

中圈,在中环大道沿线两侧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批发市场、仓储配送、会展、物流业等,建设中南地区物流枢纽。

外圈,在城市外围和城郊大力发展生态住宅、休闲度假、体验观光等产业。

在县城,根据资源禀赋、交通区位优势、人口分布,相应发展旅游业、区域物流业、生活服务业、涉农服务业等。

农业形成“一廊三片”发展格局。

一廊:在106国道沿线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长廊。

三片:一是城郊高效产业片,在株洲县—醴陵西北地区,重点发展蔬菜、观光休闲农业和水产品养殖业;二是规模化优质产业片,在醴陵城区以南—攸县—茶陵县城以北地区,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和规模良种禽畜养殖;三是山区特色产业片,在茶陵县城以南—炎陵地区,重点发展优质水果、中药材、高效经济林、生态林和特色养殖。

11、推动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配置。

引导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着力构建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配置的长效机制。

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更多流向农村,支持农村产业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2、引导农村非农产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

强化县城和中心镇的产业支撑,科学规划县域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根据产业集聚和城镇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园区提质攻坚战役,每个县城建设一个节约集约、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的产业园区,引导县域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原则上新建项目均要落户园区,形成集群发展。

建立项目审批、资金支持、用地供应、标准厂房、节能减排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产业有序发展和集聚发展。

城乡统筹的电力、交通、通信、环保、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应主要与县城和中心镇衔接,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要重点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商贸、流通、金融等社会化服务设施应重点向县城和中心镇布局,以增强对企业和农民的吸引力。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13、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

加快清洁能源推广,继续实施公交电动化行动,全面推进湘江流域株洲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快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对“一江四港”实施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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