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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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

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后及时得到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我市处理职工因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案件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申报工伤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应提供事故最终处理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指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或组织机构对事故处理的调解、判决材料等)。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申请人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最终处理的有效证据材料后,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作为不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的案件终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向申请人送达《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对“在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一般来说,认定工伤的构成要素应包含以下方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狭义的工作时间包括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除此之外与工作相关的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因公外出时间和上下班时间等。

工作场所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日常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派出工作的场所外,还应扩大地解释为不仅为办公地点,还包括用人单位的一些辅助性场所,包括食堂、宿舍等。

工作原因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故是工伤,应当包含了为了工作而出去应酬等。

总之,是否为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应以与工作相关为考量因素。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也需要同时具备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场所、及原因三个要素。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Only those who are constantly looking for opportunities will seize opportunities in time. The harder they work, the luckier they will b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导读: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自己不是主责,则可以认定工伤,这样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除了拿到工伤赔偿外,员工还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索赔,这两者并不冲突,员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工伤赔偿需要等工伤认定结束后,由社保部门处理。

一、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已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但是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应补足差额。

对于伤残赔偿金等属于赔偿性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

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什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交通意外工伤认定标准

交通意外工伤认定标准

交通意外工伤认定标准一、上下班途中在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是关键的一个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能证明事故与工作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便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必须是交通事故,且事故中员工的身体受到了伤害。

这里指的交通事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员工本人必须承担非主要责任。

也就是说,事故责任主要不在员工本人,而是由于其他人的过错或者意外原因造成的。

如果员工承担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劳动能力障碍工伤事故必须导致员工出现劳动能力障碍,即员工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

劳动能力障碍的严重程度将根据员工的伤情和治疗情况来确定。

五、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得到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将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金。

六、补偿与赔偿工伤认定后,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和赔偿。

补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而赔偿则包括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就业补助金等。

具体的补偿与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申请、调查、认定三个阶段。

员工或其家属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随后,相关部门将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工伤认定。

八、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工伤认定的标准、程序和相关责任。

九、相关机构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

这些机构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工伤认定工作。

用人单位负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协助调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工伤鉴定的通知书

关于工伤鉴定的通知书

关于工伤鉴定的通知书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根据您的工伤申报,我单位已经进行了相关工伤鉴定工作,并撰写了鉴定结论的通知书,现将鉴定结论通知如下:一、鉴定结论经过对您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资料收集,我单位认定您的工伤鉴定结论如下:1. 工伤认定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的工伤事故属于工伤事故,具备工伤保险认定条件。

2. 工伤发生时间和地点:您的工伤事故发生在XXXX年XX月XX日,事发地点为XXX工地。

3. 工伤伤害程度:经医疗鉴定,您的伤势为XXXX(确定伤残等级)。

4. 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将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工伤津贴和伤残赔偿金。

二、赔偿事项说明1. 医疗费用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请您务必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取得的各项医疗资料,以备申请补偿时使用。

2. 工伤津贴:根据您的伤势程度,您将享受每月XX%的工伤津贴。

具体津贴标准请您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3. 伤残赔偿金:根据您的残疾程度,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标准向您支付伤残赔偿金。

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鉴定结果进行结算。

请您务必与我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以便进行赔偿金的发放手续。

请您注意,工伤赔偿金发放前,还需要您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 银行账户信息:请您提供一个有效的个人银行账户,以便我单位将赔偿金转账给您,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2. 相关证明材料:请您提供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以及其他与工伤鉴定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工伤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等。

三、联系方式如果您对鉴定结果有任何异议或疑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联系地址:XXX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联系,如联系时间过晚可能会影响赔偿的及时处理,请您尽早与我们取得联系。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Never fall is not considered glorious. It is the greatest honor to stand up again after every fal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

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工伤结果通知函

工伤结果通知函

工伤结果通知函尊敬的XXX(员工姓名):您好!我代表公司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深切的关心。

近日,您在工作中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我们对此表示非常关注和重视。

在此,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就工伤认定结果向您发出通知。

一、工伤认定结果经过对公司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审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贵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工伤认定通过日期】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您于【工伤发生日期】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

二、工伤认定依据1. 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证实了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2. 您提供的工伤事故经过描述、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相关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证实了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3. 公司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进一步证实了您的伤害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三、后续处理流程1. 您的工伤认定结论已经生效,公司将依法为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2. 您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和治疗方案,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3. 在治疗期间,如有需要,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 公司将依法为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补助金等,具体金额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工伤保险政策确定。

四、温馨提示1. 请您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祝愿您早日康复。

2. 在治疗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

3. 请注意保存好与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后续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再次向您表示关心和慰问,希望您能够尽快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

我们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帮助,共同度过这段困难时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顺祝商祺!【公司名称】【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通讯地址】: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近期,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上下班途中工伤的新规定。

这些新规定主要包括加强工伤保险制度、明确工伤认定标准和完善赔偿机制等方面。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些新规定。

首先,新规定加强了工伤保险制度。

根据新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所有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

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内还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职工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新规定明确了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新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包括出行途中遭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和在出行过程中遭受的其他突发事件所致的伤害。

例如,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交通工具撞击导致的伤害,或者在路上遭遇劫持、火灾等突发事件导致的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工伤。

这一明确的认定标准,使得工伤认定更加公正合理,为职工提供了更大的保障。

另外,新规定完善了赔偿机制。

根据新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工资待遇补发、伤残赔偿金以及死亡补助金等各项福利。

这些补偿和赔偿款项将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实际损失进行支付,确保职工能够及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同时,新规定还规定了相关赔偿款项的缴纳方式和时间,以保证职工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最后,新规定还加强了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和出行特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以确保职工的安全和权益。

总的来说,新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处理上下班途中工伤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新规定加强了工伤保险制度,明确了工伤认定标准,完善了赔偿机制,并加强了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相信在新规定的引导下,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发生也将得到有效地预防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0.12.14•【文号】[2010]行他字第182号•【施行日期】2010.12.1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82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0)皖行再他字第0001号《关于陈宝英、高祥诉安徽省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

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导致伤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此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陈宝英、高祥诉安徽省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的请示报告(2010年6月28日〔2010〕皖行再他字第0001号) 最高人民法院:我院在审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报我院请示的陈宝英、高祥诉安徽省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时,对高跃文无证驾驶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不同认识,决定向你院请示。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陈保英、高祥与桐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一案,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日作出〔2008〕桐行初字第14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4月10日对本案提出抗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桐城市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桐城市人民法院2009年9月29日作出〔2009〕桐行再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

陈保英、高祥不服,提出上诉。

安庆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09年12月16日作出〔2009〕宜行再终字第6号行政裁定:中止诉讼。

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

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

Learning must be like a bee, plucking many flowers in order to produce hone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们知道,职工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可以被视为工伤,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伤害的,也依法按工伤事故处理。

但是上下班途中这一说法的界定范围是什么可能大家会有疑惑。

本文就列举出相关法规为大家解惑。

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呢?一、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其中,第1、2项为同一情形,其着力于不同情形下的居住地与工作地的上下班途中,将居住地除界定为公认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外,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第3项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常见但又争议较大的特定上下班情形,如上下班途中从事接送孩子上学、去菜市场买菜等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须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改变以上下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的途中;第4项为兜底条款。

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都能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都能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都能算工伤?大概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印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详细了解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就知道这种想法也有点片面。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有明确规定,即“第14条第6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现在本律师就详细讲解一下这种特殊的交通事故问题。

首先看两个案例:案例一:2009年初,张小姐刚考取驾照就买了一辆小车,第二天张小姐小心谨慎的开着新车上班,一路上都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就在左转过马路驶向单位时突然路口穿出一只小狗,张小姐一时紧张急打方向,虽然躲过了小狗,但张小姐还是将车冲出了路基。

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张小姐面部受伤。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张小姐负全责。

张小姐为治疗面部损伤花去各项费用15000余元。

事后张小姐找单位协商,看单位能否报销部分医疗费,但单位认为张小姐自己开车撞伤自己,单位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费用。

张小姐经过多方咨询,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按道理应该属于工伤。

为此张小姐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

劳动部门受理了张小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也进行了调查,根据事故认定书等材料认定了张小姐确实是在上班途中驾驶机动车受的伤,而且受伤也是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因此认定张小姐受伤属于工伤。

单位接到工伤认定后提出了复议,单位认为张小姐受伤是自己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不是像一般机动车事故被别人撞伤造成,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劳动部门最终还是维持了工伤认定。

案例二:2008年3月王先生驾驶摩托车上班,就在单位门口与李小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先生10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和李小姐负事故同等责任。

王先生伤愈后向李小姐协商赔偿事宜,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小姐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其中误工费8000余元。

庭审过程中王先生提供了各项证据用以证明自己5万余元损失。

李小姐则认为王先生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各项赔偿。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近年来,随着都市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职工在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

为保护职工和其家庭,保护企业利益,国家出台了上下班途中出行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一、上下班途中出行工伤认定标准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导致伤病,经当地公安机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者当地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者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疾病认定书等材料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定为伤残,受到上述伤病的职工均可申请工伤认定。

2、伤残等级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职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实际伤残等级确定,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3、上下班途中出行的职工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可以根据当地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者经当地医疗机构诊断出的病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

二、上下班途中出行工伤赔偿1、一般赔偿:受到上下班途中伤害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赔偿额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等级和职工工资对照表计算出赔偿金额。

2、特殊赔偿:一方面,上下班途中出行受到伤害的职工,可以申请特殊赔偿,如医疗费用,家庭护理补助等;另一方面,由于因工伤而损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残疾津贴,特殊补贴等赔偿。

三、工伤认定和赔偿的流程1、职工受伤后,首先应当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诊断证明、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好,以供申请工伤认定。

2、后职工持有上述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除了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工作证、户口本、社会保险证明等。

3、工伤认定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核定赔偿金额并向受伤职工发放赔偿金。

四、总结上下班途中出行受伤害的职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申请赔偿。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工伤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工伤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着受害者的权益和利益。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标准。

首先,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是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般来说,如果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或下班途中,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2. 工作人员身份确认,受害者需要证明自己是在上班途中或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而非私人时间或非工作范围内。

这需要相关证据来支持,比如出勤记录、工作证明等。

3. 事故原因和性质,工伤认定还需要对事故的原因和性质进行调查和判断。

如果事故是由于他人的过错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那么就更容易被认定为工伤。

4. 伤害程度和后果,受害者的伤害程度和后果也是工伤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受害者因事故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影响了正常的工作能力,那么就更容易被认定为工伤。

除了以上几点,工伤认定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比如医疗证明、事故责任认定等。

总的来说,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需要充分的证据和依据来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需要及时向公司或者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并尽快进行医疗救治和伤情鉴定。

同时,也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以便更好地支持工伤认定的申请。

总之,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工伤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希望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不幸的事故。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工伤认定标准进行公正、合理的认定,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虽然对此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大多人对此理解还有疑义,所以有必要进行探讨,弄清楚以下问题:一、认定工伤的条件及法律依据:1、首先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

要搞清什么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所以要特别注意:当员工上下班,如果是步行、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撞受伤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2、什么是“上下班途中”及“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中解释: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3、不符合不得认定工伤条件: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关于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的若干解释

关于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的若干解释

工伤认定范围关于在上下班途中或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的若干解释一、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

(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特殊情况解析(1)、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

析:此多涉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职工伤害的情形。

依照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若是再上下班途中因路滑,当事人疏忽大意等原因,自己不慎受伤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了伤残、死亡的,均不认定为工伤。

(2)、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析:对于工伤的概念,许多劳动者都存在误区。

多数人认为只要伤害发生在单位里的都属于工伤,其实不然。

工伤与一般的民事伤害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三工”是判断一个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缺“一工”都不可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关于上下班途中⼯伤认定标准如果职⼯在上下班途中发⽣事故认定⼯伤的,⽤⼈单位同样是需要负责的,如果有⼯伤保险的,可以报保险公司理赔。

⼯伤是需要进⾏认定的,那么,关于上下班途中⼯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下班途中⼯伤认定标准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伤保险⾏政案件若⼲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民法院应予⽀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作地与配偶、⽗母、⼦⼥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常⼯作⽣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伤保险条例》将“上下班途中”发⽣的交通事故纳⼊应当认定为⼯伤的范围。

注意:“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指职⼯为上下班⽽往返于住处和⼯作单位之间的路途之中,但根据社会⽣活的实际情况,职⼯不⼀定只有⼀处住所,因⼯作性质的不同,其⼯作场所也不⼀定只有⼀处,⽽既使住处和⼯作场所仅有⼀处,职⼯往返于两地之间也不⼀定只有⼀条路径可供选择,因此只要是在职⼯为上下班⽽往返于住处和⼯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即应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由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不能理解为最近的路线,不能理解为职⼯平常较多选择的路径,更不能以⽤⼈单位提供的路径作为职⼯的上下班路径。

“上下班途中”视为⼯作时间和⼯作场所的⼀种延伸,作为劳动者⽽⾔,“上下班途中”依然是其⼯作状态的⼀种开始或者继续,是劳动者在享有正常的劳动就业权利或者休息休假权利后由⼯作场所到住宿地必然要发⽣的⼀个地点转换过程。

《⼯伤保险条例》将“上下班途中”发⽣的交通事故纳⼊应当认定为⼯伤的范围,体现了对基本⼈权的尊重,是对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必要。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交通事故是否算⼯伤⼯伤是指由于⼯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

⼯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个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在⽣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是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下班途中发⽣交通事故是否算⼯伤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上下班途中发⽣交通事故算⼯伤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伤。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在道路上发⽣的车辆交通事故。

⾮本⼈主要责任有三种情形,⼀是同等责任,⼆是次要责任,三是⽆责任。

发⽣事故后必须经过交管部门作出“⾮本⼈主要责任”的认定,这样才可以认定为⼯伤,如果经交管部门认定本⼈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伤。

⼆、发⽣⼯伤后应该怎么报案?职⼯发⽣事故伤害后,⽤⼈单位应先积极救治,并在3⽇内通过电话、传真、⽹络等⽅式向⼯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如因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在死亡后48⼩时内备案。

职⼯发⽣其他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经社会保险⾏政部门认定为⼯伤后,⽤⼈单位应当在认定为⼯伤后3⽇内到⼯伤保险经办机构进⾏⼯伤登记。

⽤⼈单位经办⼈可从郑州社保⽹下载《⼯伤事故备案表》,按规定⾃⾏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交⼯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报案结束后,单位经办⼈需持《⼯伤事故备案表》原件到⼯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传真件或复印件,视伤情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

三、⼯伤认定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职⼯发⽣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3个⼯作⽇内向⼯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在30⽇内,向⼯伤认定部门提出⼯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郑州市⼈⼒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或者其近亲属、⼯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之⽇或者被初次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伤认定申请。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工伤情形,但是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劳动者必须不存在任何责任,如果有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二)申请人:1、用人单位;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4、病例复印件一份;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通告范文3篇

工伤通告范文3篇

工伤通告范文3篇Model of industrial injury notice编订:JinTai College工伤通告范文3篇前言: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

本文档根据通告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工伤通告范文2、篇章2:工伤通告范文3、篇章3:工伤通告范文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工伤通告,供大家参考!篇章1:工伤通告范文20xx年8月1日机修分厂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该事故属于严重违章操作事故,在距上次机修分厂***工伤事故不到一月时间又发生类似的事故,在公司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事故通报如下:一、事故经过8月1日上午,机修分厂工人**、***两人在焊接过程中由于**无实焊能力而贸然去做,导致焊接不牢固出现断裂,***看到钢板与焊接点脱落,用手试图去扶钢板,结果未能扶住钢板,导致钢板砸到了脚背上,造成右脚大拇指与小拇指处两处骨折。

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到*******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定于8月6日进行手术。

8月4日生产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

二、事故原因1、机修分厂工人**、***违章作业,安全意思极差,且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2、机修分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对工作过程安全监护不力。

三、事故责任1、**(机修分厂工人):安全意识差,工作不负责,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盲目操作,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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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通告全体员工:
近期公司员工出现多起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未能正常上班的事件,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影响较大,现将有关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国家规定及公司对此类事件的态度、处理意见表述如下:
根据《沪劳保发
(1996)104号》文件中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公司规定,在正常上班前及下班后的以下时间段属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可时间:
一、居住地点在南桥镇、庄行镇、江海镇、光明镇、新寺镇、西渡镇、邬桥镇、青村镇的为
0.5小时;二、居住地点在金汇镇、泰日镇、齐贤镇、四团镇、奉城镇、柘林镇、塘外镇、钱桥镇、洪庙镇、胡桥镇、头桥镇的为1小时;三、居住地点在外区县的一律为
1.5小时。

必经路线:
全体员工必须在9月22日之前由各部门将本人的自居住地点至公司所经过的合理最短路线(包括依次经过的主干公路名称、主要站名、村镇便道连接的村镇名称、使用的交通方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员工上报的上下班必经路线方案必须由公司审查合理性后才予认可。

员工在改变上下班必经路线后必须在改变之日起10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变更。

居住地点在外区县的员工可以提交两条必经路线方案。

公司对于任何无牌驾驶或无相应牌照驾驶引起交通事故的受伤员工不承担任何义务,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应当办理请假手续)。

此外,符合上述规定时
间、必经路线并且不属于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的受伤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交有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责任认定)后才能进入工伤处理程序,此前概按事假处理。

员工还必须明确: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是立即向交通事故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如不属于本人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向相关责任人索取人身伤害赔偿等一系列费用,其次,对于符合工伤条件的员工,公司的工伤待遇也仅限于医疗费(公司为员工所保的有限意外伤害保险方式承担)及基本生活费(医疗期为一个月以上者),而这些对于损失较重的员工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所以,公司要求员工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为您自己,为他人,也为了公司。

菲林格尔相信,只有遵守公共交通规则的员工,才能遵守菲林格尔的“交通规则”。

公司在今后的聘用、续签、试用期转正等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员工在此方面的历史记录。

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200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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