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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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一、发展党员理论培训制度。

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要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形势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系统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理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新党员或转正为正式党员。

二、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跟踪考察制度。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期内,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跟踪考察人),配合党支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理论学习、任务完成、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并填写跟踪考察记载表(每季度一次),做为讨论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按期转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可以接收为新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

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拟接收的新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支委会讨论等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大会,对其思想品德、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民主量化测评,经公示和测评合格后方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四、发展党员票决制。

党支部、总支、党(工)委在逐级讨论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要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取代举手表决方式,充分体现党员个人意愿,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得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一半以上方可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五、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对发展党员过程中介绍培养、跟踪考察、公示票决、谈话调查、讨论审批等环节,实行工作责任追究。

对出现的入党动机不纯,介绍人失察,跟踪考察结果不实,支部研究讨论和党。

发展党员“四双五票决”制度简明表

发展党员“四双五票决”制度简明表
发展党员“四双五票决”制度简明表
群众代表推荐 双推 党员推荐 理论考试 双考 综合考察 四双 双审 资格审查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双公开 发展过程 确定积极分子 支部环节 接受预备党员 五票 党员转正 审批预备党员 党委环节 预备党员转正 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半数 的,方可通过。 支部和党委对发展过程全面公开。 实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政治审查 上级党委两名对预备党员面谈等形式。 支部对本人及亲属等外调等方式。 以书面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到 “七个不批”。 支部年初公开年度发展计划。 支部大会,等额推荐。 预发展备党员理论考试,不合格暂缓。 递交申请满一年,差额推荐。
注:七个不批:1、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活动;2、正在接受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检察部门审查 的;3、违反计划生育的;4、判过刑事处罚的;5不孝敬老人,家庭、邻里关系 长期不和谐的;6、有纹身、赌博等不良嗜好的;7、恶意欠贷不还或严重偷税的 不良记录的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手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的书面表决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或不表达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表决通过。

三、适用范围1.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中对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

2.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中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表决。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

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单。

(二)票决程序表决通过是支部大会的重要环节,表决前要进行完整的大会程序,主要包括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报告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表决对象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方可进行无记名直接投票表决。

朝组通[2007]34号

朝组通[2007]34号

通知朝组通[2007]34号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工委、基层党委(党组),区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的必然要求,是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保证党员质量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我区部分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行了票决制的试点,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通知》(京组发[200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继续落实好发展党员公示制,进一步探索发展党员责任制。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京组发[2005]10号)精神,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前,将发展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10天,公开党员标准,公开发展程序,公开发展对象情况,公开受理群众意见方式。

按照《北京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发展党员责任制。

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追究责任的范围,落实追究责任办法。

各级党组织要努力探索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机制,及时总结发展党员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区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公示制的情况进行自查。

区委组织部和各主管工委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2007年9月17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通知京组发[2007]8号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各人民团体组织部:200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在全校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基本内涵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对申请人能否入党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制度。

三、票决对象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应尽可能通知全体正式党员参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五、基本步骤(一)会前准备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须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有关工作(有关规定见《南京工业大学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实施办法》),准备好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考察、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票决情况汇总单、投票箱等。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一、票决制由(支部)党员大会试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收加入中共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

二、票决制采用接收预备党员党员意见表、预备党员转正意见和接收预备党员投票表决统计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表决统计表。

三、党支部在表决前,必须向党员宣布投票表决时需注意的事项,明确表决表的填写要求。

四、党支部党员在正式表决前,必须推选三名表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到会党员人数的清点,表决表的发放、回收、唱票和计票,填写表决结果统计表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按有关要求向支部大会公布。

被表决对象不得担任工作人员。

五、表决表一律由正式党员本人书写,如个别党员本人无法书写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代其书写,但委托人必须按党员本人的真实意志填写。

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会议的党员的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投票表决后,支部应如实将表决表和表决结果统计表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2014年3月4日。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

咸秦组通(2006)27号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通知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商贸学院党委: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创新,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区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断改进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适用范围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并通过政审、测试、公示后,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

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三、基本原则1、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投票表决;2、支部大会进行票决时,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3、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印制专用《表决票》和《表决汇总表》,并设立专门填票点和投票箱;4、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票决有效,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

5、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可同票同时票决,但必须分别计票和汇总。

四、基本步骤(一)会前准备召开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培训考核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的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印制的《表决票》和《表决汇总表》,并加盖支部公章和密封。

发展党员票决制

发展党员票决制

发展党员票决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应范围1、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票决方式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投票表决,支部大会举行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设专门投票箱,确定监票人、计票人。

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表决有效,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的为通过。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书面意见必须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宣读)。

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或转正的,必须分别进行审议和表决,然后逐个宣布票决结果。

三、票决程序(一)票决准备。

除按照发展党员正常工作程序的要求准备外,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2、准备好票箱。

3、印制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表。

如一次票决多人,表决票上被票决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4、准备表决办法(草案)。

(二)票决步骤。

以接收预备党员为例,支部大会在票决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步骤:1、主持人(一般为支部负责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申请书。

3、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意见。

4、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公示等情况。

5、与会党员发言、讨论。

6、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发展对象不需离场回避)。

票决文书样张附后。

(1)宣读《讨论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并由大会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完整版)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完整版)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北戴河区发展党员测评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第二章发展党员测评制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测评对象,是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测评工作由支委会负责,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

第五条测评大会程序:(1)会议主持人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测评对象宣读《入党申请书》。

(3)会议主持人向与会党员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4)与会党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5)分发《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与会党员填写《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

(6)收回、汇总《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

(7)工作人员、支部负责人在《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上签名,盖党支部公章,并封存《入党申请人民主测评表》。

(8)测评汇总情况应向支委会报告,支委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多数同志认为属于“一般”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三章发展党员票决制第六条发展党员票决制的适用对象为: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七条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实行等额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三、票决对象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票。

党员发展票决制

党员发展票决制

党员发展票决制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票决对象1、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每年12月中旬)。

2、拟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一年半后,公示、政审之前)。

3、拟接收为预备党员(领取《入党志愿书》之后)。

4、拟转为正式党员。

二、票决办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票决人数要求:参加党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

3、讨论两人以上培养、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4、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党委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担任;党支部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须经到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5、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作为唯一意愿。

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7、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8、票决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原始票据随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票决程序1、票决准备。

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位同志的个人简历、入党申请书、工作表现等基本情况;接收预备党员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按规定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入党志愿书》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必须准备好该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教育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及表式。

2、票决环节。

票决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环节:(1)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积极分子宣读入党申请书(或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入党介绍人(或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发表意见;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4)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5)监、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分发统一印制的表决票(表决票样式附后),主持人作填写说明;(6)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发展党员实行五榜公示制(对提交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公示)和票决制。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

5、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民主生活会制度1、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

2、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青白江区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

青白江区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

青白江区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记实制的对象,是指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通过同意接收的预备党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公示制、票决制的对象,是指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预审制的对象是指提请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的对象,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入党介绍人和其他直接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发展党员记实制第五条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遵循“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工作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

第六条发展党员全程记实主要包括发展党员过程记实和重要情况记实。

过程记实,主要记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对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阶段,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阶段等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情况。

包括基本情况、培养情况、考察情况、政审情况、公示情况、党组织讨论情况、票决情况、谈话情况、审批情况等相关内容。

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

包括,各阶段公示期内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政审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需要延长考察期、预备期的原因及延长的时间;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表彰或处分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

第七条发展党员记实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建立发展党员记实台账,按阶段、分步骤,客观、真实地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归入个人档案一份。

无论党员是否发展成功,都应将《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归入本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档案,长期保存。

发展党员票决制word资料7页

发展党员票决制word资料7页

发展党员票决制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在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充分表达个人意愿,确保新党员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1、确定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对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通过民主测评、预审和公示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确定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基本步骤1、会前准备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预审和公示等有关材料,准备好加盖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亲笔署名的《发展预备党员表决票》和《发展预备党员计票结果报告》;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准备好加盖党支部印章或党支部书记亲笔署名的《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和《预备党员转正计票结果报告》。

2、票决程序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票决。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票决对象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

(1)支部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预备党员宣读《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及支委会意见,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党支部工作人员在大会上宣读。

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依据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实行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公开。

公示制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试行)》执行。

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安徽省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发展党员预审制试行办法》、《安徽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的重点应放在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进行;发展大学生党员重点应放在大学二、三年级。

大学生离开学校以后,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第五条为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对大学生入党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提出如下要求:非毕业班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班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的前三分之一;毕业班学生放宽至前二分之一;非毕业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占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前三分之一;毕业班学生放宽至前二分之一;达不到上述条件或有课程重修的,应慎重发展。

第六条党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发展对象培养计划,并报所在党总支审定,党总支将审定后的发展对象培养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凡未列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第七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每个人的表现和变化情况,可将计划作适当调整,报党总支审定和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要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宏观控制、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九条凡要求入党者,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应及时找其谈话,予以鼓励,同时审查入党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

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一是本人履历、奖惩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二是本人对党的认识、要求入党的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三是本人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对照党员条件还有哪些差距,今后如何努力等。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2004]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正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对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附1:附2:附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同志为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

全程联名推荐、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全程联名推荐、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全程联名推荐、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全程联名推荐、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某党委要求,在我村实施全程联名推荐、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准则,,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发展、富民强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和内容分三个阶段,即推荐过程、审查过程、票决过程。

1、推荐过程,主要推荐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按照推荐办法、推荐条件、推荐目标、推荐重点、推荐要求等有关程序进行。

2、审查过程,由党支部组织,吸收部分党小组长参加,对经联名推荐的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转正人员,对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查把关,滤布厂然后提交支委会讨论和党员大会票决通过。

3、票决过程,在研究决定过程中改举手表决方式为无记名投票方式来表决,真实、准确表达本人意愿,确保表决结果的公正、公平。

经票决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人员,党组织要确定支委成员对其进行政治审查,经政治审查合格后,及时上报某党委审批。

三、措施要求1、强化责任,失察追究,明确推荐、票决责任制,村支部负总责。

实行推荐、审查、票决失察责任追究制,对因不同环节出了问题,将对不同环节的负责人追究责任,对发展对象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延缓或取消。

2、加强监督,严肃考评。

压滤机滤布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推荐、票决过程中检查督促工作,做到对开展工作中的偏差和不足及时自查自纠,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全程联名推荐、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附送:全脑教学培训心得体会全脑教学培训心得体会节课的教学设计和思路。

同时上课时包括这样几个步骤:导入新课,学习探讨,巩固知识,其中导入新课是为第一次集中反馈做好铺垫,学习探讨是为第二次集中反馈做好铺垫迁移,巩固知识是为第三次集中反馈深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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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 1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
队伍的先进性。

二、适用范围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
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
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
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
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
1、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2、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3、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共发出表决票张,收回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份。

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

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于--年一-月一一日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一一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一一人,共发出表
决票--张,收回一一张,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书面意见一一份。

其中:有效票一一张,无效票一一张。

票决结果如下: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支部大会主持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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